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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王扬:宋代皇家女性的法律地位 【关联词】隋唐宋元 【类别】论文 【来 源】转载1 【作者】王扬 作者所有文章 中国古代的皇家女性属于全体女性中的特殊群体,其所享有较高的法律地位不是一般女性所能企及的。其所具有母权的烙印,是我们研究母权在古代高涨时不能遗漏的话题。所谓女主临政,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必然产物,指后妃手握国家大权,执掌朝政,与皇帝共同听政,有时甚至成为实际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国家政治需要女主,二是女主临政期间为国计民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唐朝武则天、仁宗朝刘太后、哲宗朝宣仁高太后,不但能及时挽救国家政治于危难之中,而且为政期间颇有政绩。之所以称宋代为母后临政,是因为宋代参与政治者皆是母后,其中有母亲和祖母,而且母后临政的方式为历史和法律所普遍承认;相反,以妻子身份参可朝政处理的遭到世俗的激烈反对,尽管在历史上也有政绩,因为以妻子身份参与处理政务,并不为世人所普遍接受,武则天的临政便说明了这一点。 先朝女性为政的“故事”成为母后临政的法律依据。自从夏启开创历史上帝位传子的先例之后,每朝每代政权以传子为正途,而以传女为篡夺。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设计师笔下的精心描绘。尽管没有国家成文法确立政权可以由女性掌管,同时作为早期舆论,也反对女人参政,但事实上政治生活的需要,使得女性参与国家政权有了习惯法上的依据。这种习惯法以“故事”的形式在历史广为存在。事实上,宋代母后临政的依据是“故事”。徽宗朝向太后,徽宗立,“请权同处分军国事”。高宗时期的孟太后两度听政全是依据前朝故事。宋朝末年大臣所册立太后,皆是依据历史上的故事。母后临政的“故事”,以习惯法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女主从临朝到处理政务的过程中。当习惯法形式的故事和皇帝颁布的诏令有矛盾时,一般情况下故事服从诏令。清代《大清会典》最终将母后“垂帘听政”写入典章,成为一代大典,表现出统治者对母后临政的承认。母后执政作为国家政治制度,载入典章,从此完成了女主临政法律依据上的从习惯法发展到国家成文法典的发展过程。同时说明女主临政虽然带来了负面影响,但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机构的日益完善,铲除其带来负面影响的根源,女主临政最终会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发展结果,与宋代母后成功主政,官僚机制中成功解决母后临政所带来的消极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宋代母后有习惯法和皇帝诏令作为临政依据,法律赋予三后制的敕权,保障了母后的顺利临政。 宋代女主临政是封建社会女性参政的最佳形式。九位临政母后,能够自觉约束外戚势力;统治集团从管理机制上加强对外戚势力的管理和监督,使得宋朝母后临政均未出现外戚干政的局面,成功解决了女主临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外戚干政的问题。宋代母后依据身份涉足政治,依靠一批素质较高的士大夫建立起来的官僚体制的配合,凭借自身的文史知识,加上多年来对政事的睿智观察和政治经验的积累,对皇帝处理政事方针的把握和对时局的了解,化险为夷,使宋代政权能够顺利交接而无政权颠覆之险。 摘 编 人:刘馨 宋代女人的地位 现在有相当的人自以为是或深信宋明理学是迫害妇女的开始与典范。认为宋朝女人地位极其卑微低下,什么“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笑不漏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洁牌坊、裹脚布、宋朝都是小脚老太太”等等贬低之词都赠给了宋朝的女人们。一些人在根本没读过宋明理学一本书的情况下对宋明理学大加抨击,以朱熹骂显示自己的高明。这些人根本就不懂宋朝的历史背景。甚至一本宋朝的书都没有看过。 首先朱熹的影响有限,他的学说并不被宋朝当局所重视。他一生可以说郁郁不得志,所以才讲学。他只是“白鹿洞书院”一个讲学的学者,而那时没有广播、电视,能听到看到他学说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就是现在信息时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个最著名的学者他的学说能影响到多少人?他连在野党派都不是哪来那么多人支持。就是现在中国领导人大力宣扬提倡的什么理论,也影响有限。朱熹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影响到宋朝女人们的命运?其次一个时代学者大力宣扬提倡什么,那这个时代的现实情况正好和宣扬的相反。如学者提倡要计划生育,那是因为我们的人太多了。宋朝的女人什么样呢?其实宋朝的妇女是相当开放有地位的。从宋朝书里及诗歌里可以看出宋朝的妇女是有相当地位的。“胭脂虎”、“河东吼”等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打丈夫,吓得丈夫满街跑。当然那么厉害的女人毕竟是属于及少数。但也出中窥得宋朝的女人了不得呀! 《梦梁录》:“在五间楼前大街坐瓦铺瓦前,有带三花点茶婆婆,敲响盏灯掇头儿拍板,大街游人看了无不哂笑。”这表明宋朝老太太的开放、爱美、思想活泼敢于出风头。宋朝老太太很会做买卖。老太太都如此,年轻的女人更是如此。“白头老媪簪红花,黑头女郎三髻丫。”宋朝诗歌里也见宋朝老太太头上戴花的诗句,可见宋朝老太太是爱美的,勇于追求美的。黑头女郎三髻丫也表明宋朝小女孩天性的可爱。宋明礼教并没有束缚住女人的天性,宋朝女人思想并不保守。“插花野妇抱儿至,曳杖老翁扶背行。淋漓醉饱不知夜,裸股掣肘时欢争”宋朝农村妇女有了孩子后也戴花爱美,也和男人们吃喝玩乐。哪有那么多的礼教束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宋朝农村妇女也像宋朝农村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宋朝农村女人也是半边天。 “岸边两两三三,浣沙游女,避行客,含羞笑相语。”宋朝的年青女人们也出门,也欢笑并漏齿。“郎意浓,妾意浓。油壁车轻郎马骢,相逢九里松。”谁说宋朝女人保守不出门,宋朝女人也大胆约会,勇于追求爱情。“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止白天约会,晚上也约会。“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男女情透意合,才子佳人的美妙和谐。“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以多。”年轻的女人相思、想找个好郎君是很普遍的。“两情未许谁最先?”哪知道这男女之情是谁先动的心。男女的爱情是平等的。 宋朝涌现了大量杰出优秀的女性,李清照、朱淑真等有名的才女。宋朝著名的女诗人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小女子的细腻情丝感慨,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令男人汗颜的大气豪迈的诗篇。受到良好的教育即柔美又钢强这就是宋朝的女人!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自在战场上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打气助威,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宋代名妓聂胜琼爱上一位叫李之问的官员。并给他写下一首情诗《鹧鸪天》:“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后,别个人人第五程。寻好梦,梦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李之问回到家后,这首诗被他妻子读到,她竟拿出自己的嫁妆私房,让其夫把聂胜琼娶回来。多么善良、有同情心、有爱心,通情达理的女人呀!女人同情女人,大爱战胜了自己的私心。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苏轼纪念老婆的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成为千古名篇,令千百年后的人们读起来都感动万分。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深情怀念,可见宋朝女人的持久魅力与可贵,做宋朝的女人是相当幸福的。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一往情深。可见这宋朝女人的万分的迷人美丽。 在满清高压统治下中国的女人还有男人才成为变态人的。在满清时《金瓶梅》才成为禁书的,束缚中国女人的朝代是清朝不是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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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时期的称呼看妇女地位变化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变迁和时代风貌,同时也是一面镜子,能折射出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 由于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和尊卑主从、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一旦结婚必居夫家、改随夫姓,从此丧失一切个人人身自由,终其一生在家照顾公婆、丈夫和子女。一般而言,这个时期是男权社会对妇女压迫的最黑暗期。 这个时期,在普通百姓家庭中,妇女的丈夫对外称呼妻子为:荆妻、荆人、荆妇、荆室、拙荆、山荆、贱荆、贱内、内人、浑家、家里的、做饭的、屋里人、婆娘、婆姨、老马子、后头人、堂客、糟糠、老婆等等。好不容易熬到有了孩子,又被称呼为:孩他娘、娃他妈。整个称呼中无不充斥着男权社会对妇女地位的轻蔑。 稍微有些社会地位的官宦人家按说识书达理,虽然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夫人、太太、娘子、良妻、贤妻、仁妻、娇妻、令妻等等,但由于男方常常可以娶三妻四妾,所以,其他娶进门的妇女则称为:侧室、小妾、偏房、小星等等,妇女们的地位仍然不高,有的下场比寻常百姓家还惨。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尤其是一九五零年五月一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施,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个时期,男权社会基本上土崩瓦解,这时,男人对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内掌柜、内当家、妻子、爱人、伙计、搭档、参谋长、后勤部长等等。不仅如此,几乎一夜之间,“妻管严”现象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男人们见面,大多都失去往日的神气,除了无奈的苦笑几声,撂下一句“怕老婆不丢人,老婆其实还是疼我的”。然后又象没事人一样,又去忙着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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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秦时代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较高。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2、秦汉时代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3、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4、隋唐时期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
5、宋元时代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6、明清时代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
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7、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变革剧烈的时期,婚俗的变化也是这一时期社会变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婚姻观念习俗的变化,婚姻法的变化也在所难免;但民国时期婚姻法对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有名而无实;“新旧并存,中西共用”是这一时期婚姻习俗演变的主要特点。
8、解放初期
新中国建立之后妇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毛泽东同志率先地喊出:“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一时间中国大地上职业女性开始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真正改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从而彻底改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9、二十一世纪
随着计划生育的普遍开展与教育的发展,更多人真正的摆脱了男尊女卑的思想,两性更加趋近平等。
扩展资料
缠足礼教意义与婚姻稳定功能:
中国历史上妇女禁锢走向严密与缠足推广时代高度一致。缠足出现的年代说法不一,最早的有汉代之说,稍次的是六朝之说,最流行的是五代南唐后宫舞姬窅娘之说。不管出现年代的早晚,妇女缠足普及始于宋代,是普遍的共识。
更晚的是元陶宗仪《辍耕录》主张的元代说,妇女缠足是为了与蒙人区别。为什么原来少数人病态审美追求,宫廷奇巧翻新,邀宠帝王的行径,能够广为民间接受?不管怎么说,对于劳动人民,摧残妇女的双脚,实在有损生活的方便。
如果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而无收益,恐怕风靡一时以后也难以为继。事物因其功能而存在,大致是不错的。毋庸讳言,任何时代,人们追求美丽向来是不惜自戕自己身体的。然而,缠足无论起初还是普及,似乎都不是女子本人的自愿行为,而是他人的强迫。
缠足是一个自五六岁开始至成年大约十年左右束缚改变脚骨自然生长的过程。不是妇女成年以后想做就能做成的事情,即使一位成年女子羡慕缠足甘愿如此,也彻底丧失了缠足的生理条件。
因此,追溯其初,必然是以献媚取宠为业的色情业或宫廷舞乐中人,在挖空心思寻求花样时找到的方式,不然就是受到什么启发而做的实验。
不管创意来自何方,都不可能是创意者本人的行为,且不论创意者可能是男性,就是宫廷舞姬或青楼舞妓,在拥有想法的年纪,也失去了自己实践的可能,一定是通过女孩来实验的。在这一意义上说,南唐的窅娘究竟是创意者还是实践者,则不能定论。
妇女缠足在支撑礼教约束方面的作用极其显著。其一,女子出嫁以前,可谓是伴随着缠足过程而度过的。因此,缠足犹如牢笼一样,锁住女童的行动,也就锁定她自由交往的空间,由此减低引诱私奔与被拐卖的危险。昔日家庭无论贫富,幼女若不缠足将影响日后出嫁与财礼薄厚。
男人重视女子缠足,实质上是把它作为女子贞洁标志看待的。这一显见的标志概括了女子在娘家生活的全部经历。其二,减低女子出嫁后逃跑的风险。男女未曾谋面的包办婚姻,双方婚后发生性格冲突的几率增高,下层家庭居室简陋,没有仆役侍女和闲人专门行使看管责任。
所以,妇女婚后,不管什么性质的逃跑行为,缠足都造成很难逾越的障碍。通过买卖实现的婚姻,在资金支付以后,不能不重视家庭的完整,在防止女子逃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平日的妇道行为约束。
缠足划定了妇女活动的空间,女人日常生活生产,诸如做饭、纺织、蓄养家禽等等并不倚重脚力,所以,男人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缠足妇女。因而,如此摧残行为能畅行无阻一千余年,形成难以更改的习惯,甚至清朝康熙年间几次发布上谕禁止缠足,人们都依然我行我素,照样缠足不误。
不过,人类生活实际需要永远是处于第一位的,狠心残害妇女的双脚也以不妨害日常生活为限度。当缠足与谋生发生冲突时,人们就不会再无条件的沿袭仿效普遍的习俗。譬如明清两朝,运河两岸,靠运输、拉纤为生的家庭,妇女就没有缠足的,流动的生活方式注定选择天足。
不管怎么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再如明代宫廷选淑女。选中入宫以后,皆放脚,就是为了服务奔走方便。不过这些人不是天足,而是改造脚。盖因入宫时已13岁上下,再放脚已不可能完全恢复自然生长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从包办婚姻与缠足看中国古代妇女的历史地位-凤凰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妇女-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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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中国女人是没有地位的,这除了自然的男女社会能力的差别一起,还要拜孔老夫子的纲常礼教所赐,女人更加没有地位。只有在唐朝时候,女人的地位才开始有所提高,女人可以提出与男人离婚,并在律法上予以认可,这在历史上是少见的。随着北方蒙古人入侵中原,妇女的地位再次降低,到了满清入关,女人地位落到了历史低点,除了精神上女人没有地位,还在肉体上加以摧残,女人要从小裹脚。到了清末民国初年,女人地位大幅度提高,民国制定法律禁止女人裹脚,并且建立女校,让女人接受教育,女人婚姻自由,甚至社会上承认不登记而同居的事实婚姻关系。当然了,今天的中国在法律上男女是平等的,可中国所受的封建传统很深,即使到了今天女人在民间还是不能与男人有平等的社会地位,比如,男人找个小三,大家说那是能耐,如果女人有了外遇,那是淫荡。不过总的来看,文明是在进步,明天会更好。
我国近代女性杂志的启蒙初创历史是这样的:在110年前办女性杂志需要很大的勇气,具有冲破封建藩篱的启蒙意义,在1910年代的上海滩,文风很盛,杂志出版业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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