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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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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论文题目专 业班 级学 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年 月 日目 录一、会计稳健主义的哲学思想……………………………………………(5)(一)稳健主义原则的唯物内涵—风险的客观存在………………(5)(二)稳健主义原则的历史内涵—稳健主义曲折发展的过程 …(6)二、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8)(一)稳健原则已被普遍接受………………………………………(8)(二)稳健原则存在的前提使会计中的不确定性…………………(9)(三)会计中的不确定性是考察稳健原则的根据………………(10)三、稳健原则与其它会计原则的冲突…………………………………(11)(一)稳健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11)(二)稳健原则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12)(三)稳健原则与可比性原则的冲突……………………………(13)(四)稳健原则与一致性原则的冲突……………………………(13)四、稳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应用……………………………(13)(一)对稳健原则的认识……………………………………………(13)(二)稳健原则在我国股份制会计制度及准则中的体现…………(17)(三)稳健原则在具体实务中的运用情况…………………………(18)(四)对稳健原则的运用情况的分析及解释………………………(20)(五)对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启示……………………………………(21)结语……………………………………………………………(23)参考文献……………………………………………………………………(25)论稳健原则在中国的应用王月萍摘要:稳健原则,也称谨慎性原则.它指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采取保守的做法,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尽快回收资本并减少难以确定的风险.稳健原则在很多国家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影响相当之大.本文首先从稳健主义的哲学思想入手.稳健主义原则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和理论基础.它体现于会计管理的全过程.其中:稳健主义原则的唯物内涵---风险的客观存在.稳健主义原则的历史内涵--稳健主义原则的曲折发展的过程.关键字:稳健原则 风险 不确定性 损失 收益本文通过论述稳健原则的哲学思想、存在前提及与其它会计原则的冲突,说明了其存在现状;又通过一些理论和实例的分析,充分论述了其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运用.一、会计稳健主义的哲学思想美国会计学家罗伯特.斯特林(Robert Sterling)曾称:稳健主义是“最古老、也是最普及的会计计价原则”.实际上,稳健主义(稳健性原则)是早在帕乔利的《算术、几何和比例概念》编著之前就以使用多年的古老概念.从理论上讲,稳健主义又称稳健性原则或谨慎性原则,是保守主义观点在会计中的突出体现.稳健主义是会计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在会计处理上,时刻保持谨慎小心态度的一种做法.即要求会计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同时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应该说,稳健主义原则的确立是随着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剧烈变化和复杂化而出现的必然产物.日本的《企业会计原则》中指出:“稳健主义原则是‘在有可能对企业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场合,应有所备而进行的适当健全的会计处理.’它要求:为防止不确实的将来所带来的风险,必须根据适度而审慎的判断进行会计处理.”这倒是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勿临渴而掘井,宁未雨而绸缪.稳健主义原则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和理论基础,它体现于会计管理的全过程.在现代会计中,稳健主义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及各个方面的稳健性内容.从会计确认上看,要求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合理的基础上;从会计计量上看,要求不得高估资产、利润的数额;从会计报告上看,则要求会计报告为信息使用者充分披露,特别是要报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可见,对稳健主义原则的分析必须从风险的分析开始:(一)稳健主义原则的唯物内涵—风险的客观存在稳健主义原则是以风险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在风云变幻的市场大潮中,竞争和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而企业既面临机遇,又要经受考验.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来说,风险是个阴魂不散的恶魔;但受到风险威胁的企业可以通过精明且不懈的努力来取得充分的犒赏—这就是收益.风险与收益是密切相关的;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对企业而言是动力;收益越大,随之而至的风险也就越大,甚至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对企业而言是压力.风险与收益是对形影不离的生死冤家,而会计的稳健主义原则正是解决这对矛盾的良药.由于会计职业本身就是在“破产、倒闭、舞弊和争议‘的企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个环境是会计人员时刻充满了”强烈的灾难意识“,即危机感.这就是会计低估资产、收益而高估费用和损失的坚实基础.作为企业的”领航人“,会计人员责无旁贷的承担起驯服风险这个恶魔的使命,而会计人员的法宝正是稳健性原则.实际上,相当数量的会计原则和方法,虽然不是直接由稳健原则派生而来,却始终受着稳健原则的支配和支持.一句话,企业经营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损失的客观存在性,决定了会计稳健主义原则的客观存在.可以说,稳健主义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稳定器”.(二)稳健主义原则的历史内涵—稳健主义原则曲折发展的过程稳健主义的发展并不是一条直线轨迹.应该说,稳健主义原则的第一个黄金时期(以美国为例),是20世纪初至经济大萧条之前.当时的稳健主义原则,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那时的稳健主义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其他原则与之冲突都要服从于它.这主要石油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一是当时的会计蓄意少报资产价值,可以抵制其他管理人员虚报业绩并维护股东权益.二是这样做给公司董事已投资本以广泛的伸缩余地.三是由于当时的银行家是最具影响力的一群会计报表使用者,稳健原则为他们对付债务人虚增抵押品价值提供了保障.另外,1990年后持续仅三十年的价格下跌,更是助长了稳健主义原则的使用.因为,这使得资产更新更加容易,并能与资产负债表的低估相符合.可见,稳健主义在当时做为一种传统的法则是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当时稳健主义原则也受到一些人的批评.其中一位就是劳伦斯.R.迪克西,作为一家特许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伯明翰大学的会计学教授和伦敦经济学院的讲师,他指出当时的稳健主义原则不要求计提折旧,以及对资本耗费不应超过资产重置率的假定是不合理的.……………………(五)对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启示以上我们不仅从理论上分析了稳健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性,而且以实例说明和分析了稳健原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执行的现状和原因.不难推断,出于多种原因,上市公司往往并不欢迎稳健原则;对于其他披露要求更低、风险意识更差,所处经济环境相似的国有企业来说,更要将之弃而不用了.如此看来,制度和准则中的种种体现稳健原则的规定,要认真的贯彻执行起来,恐怕有一定难度,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现象令人深思.由此我们可以想到在准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能不评价分析准则执行造成的经济后果和涉及的集团利益.结 语通过理论和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下结论:1.稳健原则在中国并不过时,它应当成为中国具体会计准则中重要的信息质量原则.2.稳健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呈阶段性发展.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要从过去的主要考虑国家的利益转向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企业自身等各方的利益.进而要为资本市场提供真实公允的信息.因此,将稳健原则写入会计准则具有现实意义.3.对于我国企业而言,真实公允和稳健之间并非绝对矛盾.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的账面资产水分很大.采用稳健原则,提取各项准备,核销早已不存在的资产,可以使会计信息更为可靠、真实、公允.4.对于因不用稳健原则以及因滥用这一原则而损害信息的真实公允,一方面应加强独立审计的监督;另一方面在会计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适度稳健原则及遵循充分披露原则(Full disciousure).而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培育成熟的证券市场也是非常必要的.5.现阶段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应有不同的政策.从信息质量的可靠、相关、可比出发,对于上市公司(不区分A股还是NHB股公司)可以适用新的制度和准则,允许其遵循国际惯例采用稳健的会计政策,关键要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而对于其他非上市公司,应该有步骤的实行,同时要遵循充分披露原则.参考文献:[1]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大出版社,1997年版.[2]Hendriksen,E.S&Van Breda,M.F.,Accounting Theory,Fifth Edition,RichardD.Irwin,lnc,1992.[3]娄尔行编:《中级财务会计》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4].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毕业论文格式统一要求:学术论文有比较严格的格式规范,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具体化为以下事项,请大家在撰写毕业论文时遵行。一、论文文本的组成及编制要求:第一项:封面:第二项:目录(单独用一页)样 式目 录中文摘要……………………………………………(页码)引言………………………………………………………(页码)一、标题 …………………………………………(页码)(一) 标题………………………………………(页码)二、 标题……………………………………… (页码)(一)标题……………………………………………(页码)(二)标题………………………………………(页码)三、标题…………………………………… …(页码)结语………………………………………………………(页码)参考文献(包括引文注释)…………………………(页码)第三项:文章题目第四项:作者姓名第三项:摘要与关键词(只用一页)中文摘要、关键词 (摘要不得多于200字。关键词最多5个,以国家颁布的《汉语主题词表》为准,不能随意选取) 免费论文范文网第四项:正文(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文章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引言、主体、结语(见上面目录),注意:1、引言应交待两个问题:一是本文选题的意义(为什么要进行这项研究);二是本文准备探讨什么问题(可分几个方面讲)。2、每页右下角注明页码3、结语至少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本文论述进行简要归纳总结;二是对本文的探讨进行自我评价(如:哪些问题由于什么原因,还需要继续深入探讨;哪些相关问题需要另案研究,等等)。第五项: 参考文献 (包括引文注释)(另用一页)要在4种以上,网上资料不要超过3种(有印刷型的就不用网上的)。格式如下:1、报刊:[序号] 作者.文章题名.报刊名称,出版年(月日),(期号(版次)).示例:[1]王君琦.全球化不会消解法律的文化冲突.社会科学报,2002-2-21(1).[2]刘星.西方法学中的“解构”运动.中外法学,2001,(5)2、图书:[序号] [著者所在国(中国的不注)]著者.书名,版次(第一版不注).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示例:[3][罗马]卡贝利亚. 论犯罪与刑法.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3、网上资料:[序号]作者.文献名.网址.时间.示例:[4]曹诗权.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的探讨. . .二、打印装订要求:1、以上内容除封面外,全部用word文件打印,A4纸, 正文为小四字,上下边界各2cm,左右边界各3cm,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2、以上第二至七项先完成并简装起来,定稿后与第一项封面一起按先后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上交两份),另准备手写稿一份。也可以看看参考资料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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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规范与打印要求 文字要求毕业论文一律采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公布的简化汉字书写,论文一律采用计算机排版、A4纸打印。论文要求语句通顺、论述严谨。 封面采用大学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封面,用黑或蓝黑墨水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任务书封面要求打印。 字体和字号● 论文题目 小1号黑体● 各章题序及标题 小2号黑体● 各节的一级题序及标题 4号黑体 ● 各节的二级题序及标题 小4号黑体● 各节的三级题序及标题 小4号宋体● 款、项 小4号宋体● 正文 小4号宋体● 摘要、结论标题 小2号黑体● 参考文献 4号黑体● 参考文献内容 5号宋体● 目录标题 小2号黑体● 目录内容中章的标题 小4号黑体● 目录中其它内容 小4号宋体● 论文页码 5号宋体页面底端居中、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 页眉 5号华文行楷● 阿拉伯数字和字母 Times New Roman体 论文页面设置 页眉页眉内容一律为“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字体五号华文行楷,在页眉的样式中选择上细下粗的边框线型,宽度为3磅,见附录1。 页边距论文的上边距:、下边距:、左边距:、右边距:、页眉:、页脚:,行间距取固定值为22磅。 页码的书写要求论文页码从绪论部分开始至附录,用小五号宋体、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封面、摘要和目录不编入论文页码,摘要和目录用罗马数字(Ⅰ、Ⅱ、Ⅲ)编排位于页眉右边。 论文的中文和外文摘要属二次文献置于目录前,并编入目录,按第一层次(章)的编辑要求处理。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同样按第一层次(章)的编辑要求处理,另起新页,与正文一起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页。 摘要 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包括:摘要、摘要正文和关键词。摘要正文下空一行顶格打印“关键词”三字,中文摘要中关键词之间用两个字符分开,英文摘要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见附录2。 外文摘要 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另起一页,其内容及关键词应与中文摘要一致,并要符合外语语法习惯,语句通顺,文字流畅。外文一律为Times New Roman体,字号与中文摘要相对,见附录2。 目录目录的三级标题,建议按(一、……、(一)……、1、……)的格式编写;目录中各章题序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文字字号及字体,见附录3。 论文正文 章节和各章标题论文正文分章节撰写,每章应另起一页。各章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不得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必须采用时,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 层次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层次如下:“一、”,“(一)”,“1、”,“①”。层次用到哪一层视需要而定,见附录4。 注释或参考文献“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注释的标示方式应全文统一,并采用所在学科领域内通用的方式,用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用宋体小四。毕业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而不用行中注(夹在论文中的注)。若在同一页中有两个以上的注时,按各注出现的先后,须编列注的序号。序号编排用“① ② ③”,注释内容的字体字号按照文档自动生成(一般为小5号宋体)。“参考文献”为引用或参考他人已有文献成果后的注脚,“参考文献”四字用4号黑体,加粗居中;其他字体为5号宋体。序号编排用“1. 2. 3.”注释或参考文献的格式为:——(论文类)作者:(人数2人及以下须全部列举,2人以上列第一作者加“等”字)“论文名”,译者(没有就不列),《论文所在期刊名》年(或卷号)及期数,第X页。(参考文献不加页码)例1:①/1.张三:“论无限防卫权”,《人民司法》2004年第5期,第X页。例2:①/1.达林:“论法治之不可能性”,李四译,《法律科学》2004年第3期,第X页。——(著作类)作者:《著作名》,译者(没有就不列),出版社出版年,页码。(参考文献不加页码)例1:①/1.王五:《司法鉴定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例2:①/1.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0页。—— (网上文献)作者:“文献名”,详细网址(即文献所在网址)。例如,①/1.曾文:家庭暴力预防之我见,\login\。不得将引用文献标示置于各级标题处。 名词术语科技名词术语及设备、元件的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中规定的术语或名称。标准中未规定的术语或名称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或名称。全文名词术语必须统一。一些特殊名词或新名词应在适当位置加以说明或注解。采用英文缩写词时,除本行业广泛应用的通用缩写词外,文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应该用括号注明英文全文。 数字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1987年发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除习惯用中文数字表示的以外,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数字,见附录5。 表格表格不加左、右边线。每一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并在文中说明,例如:“如表1-1”。表序一般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插表的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名后不加标点。表序与表名置于表上居中用小4号黑体加粗,数字和字母为小4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表格采用开放式表格,表头设计应简单明了,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与表格为一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全表如用同一单位,将单位符号移至表头右上角。表中数据应正确无误,书写清楚。数字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字节),不允许用“〃”、“同上”之类的写法。表内文字说明(5号宋体),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表中若有附注时,用小5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有多条附注时,附注各项的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注1:”,见附录6。 插图毕业论文中的插图应与文字紧密结合,文图相符。 图题及图中说明每幅插图均应有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图的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用5号宋体。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引用图应说明出处,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见附录7。图中各部分说明应采用中文(引用的外文图除外)或数字项号,各项文字说明置于图题之上,有分图题者,置于分图题之上,见附录7。插图与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整体时,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至次页最前面。 论文原件中照片图及插图毕业论文原件中的照片图是直接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或是原版照片粘贴,不得采用复印方式。照片可为黑白色,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清晰整洁、反差适中,照片采用光面相纸,不宜采用布纹纸。对金相显微组织照片必须注明放大倍数。 附录附录的序号采用“附录一”、“附录二”等,其中外文文献的中文译文应作为附录一,外文复印件作为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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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面 (1)不能有页眉页码。(封面页如何取消页眉,方法见下文第四部分)(2)右上角应该有“论文编号”四个字,4号楷体。(3)注意字体字号:学校名称、论文题目:2号楷体-GB2312。论文性质:1号楷体。学号、姓名等:4号楷体。(4)封面页所列项目,左侧一列依次为:学号姓名年级完成日期。右侧一列依次为:专业学院指导教师论文成绩。 二:标题 中文标题页:【摘要】【关键字】这几个字要顶格。摘要正文上方应该空一行。中英文标题页,页码分别为1。英文标题页,字体应该全都是Times New Roman,有些人的部分地方是黑体。目录页:页码应该是罗马数字,不是阿拉伯数字。目录从绪论开始,不用加中英文标题页。(中英文标题页大纲级别应该为正文文本。)正文页码:所有页码统一要求5号宋体,有的人忘改了。正文标题:(1)一级标题小3加粗宋体,二级标题4号加粗宋体。字号字体有人设置错了。 三: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页码,应该是[1][2]……注意加[ ]。另外,参考文献的分类标识,有些人用错了,期刊标注[J],专著标注[M],学位论文标注[D],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标注[A],其他可以标注[Z]。注:专著论文集和期刊的区别:网上论文库里那种按月每期出版的有某年某期字样的一般都是期刊,专著论文集是图书馆那种一本一本的按照某种特定话题分类的合集之类的。参考文献规范格式举例:[1]王某某:《某某探究》[J],载《司法论坛》,2011年第11期。[2]刘某某:《某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10、补充一句,提交文档的时候,word07版和10版的,自己转换成03版再交。有些学校电脑比较落后,老师们在学院办公室可能只能看03版的。(2)每个一级标题按照要求放到下一页最上方,最好的办法是,把光标放到一级标题前面,插入--分隔符--下一页。这样就算前文多一行少一行都不会影响下一个一级标题的位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正文一级标题位于上部居中位置,用小3号加粗宋体打印”)(3)二级标题要顶格写。第三级和第四级标题均空两格放置(格式规范要求:正文二级标题,位于页面左端,顶格放置,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末尾不加标点,用4号加粗宋体字打印。第三级和第四级标题均空两格放置序数,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 四:目录 方法1:先对各级标题设置大纲级别,然后用word自动生成目录功能生成目录。设置大纲级别的方法:先将论文全文选中(Ctrl+A),右键--段落--大纲级别--正文文本。然后选中第一个一级标题,右键--段落--大纲级别-- 1级。选中刚刚的一级标题,双击格式刷,把其他一级标题都刷一遍。二级三级标题,依此类推。设置好级别,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目录。在显示页码、页码右对齐、使用超链接那几个地方都点上勾,你的标题有几级,就在显示级别那里选择几。确定。方法2:找到教务处网站的论文格式范本,把你自己的论文复制粘贴到TXT里,然后把题目啊摘要啊等等:分别复制粘贴到格式范本里,在每一个的右下角选择“匹配目标格式”,然后再稍微改一下脚注参考文献就OK啦。
其中学位论文题目用黑体二号字,其余用宋体四号字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中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宋体5号字b5排版):
中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暂行)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成果体现,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发明、新理论、新方法或新见解,是申请
一:封面 (1)不能有页眉页码。(封面页如何取消页眉,方法见下文第四部分)(2)右上角应该有“论文编号”四个字,4号楷体。(3)注意字体字号:学校名称、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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