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酿圆子珺
佛教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宗教,不仅含有丰富的伦理道德内容,满足着人们向善的需求,同时它也特别强调信徒的修持,也就是苦、集、灭、道“四圣谛”中的道谛。佛教的修持论是佛教伦理学中的重要内容,提出了许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人们遵守这些行为规范,持法修行、正身、正行、正意、正念,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最终能够达到涅盘境界的人。佛教戒律是佛教道德规范的重要体现,它的诸多戒律都是在“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的原则下建立起来的。佛教戒律纷繁复杂,但主要是五戒、十善、四摄、六度。1、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是佛教在家信徒应该受持的五种禁戒,是佛教最基本的教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前三戒防身恶,第四戒防口恶,第五戒通防身口之恶。郗超说:“不杀则长寿,不盗则常泰,不淫则清净,不欺则人常敬信,不醉则神理明治。”强调了五戒有利于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这对我们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2、十善。是五戒的扩展,指十种善行,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十善包含身、口、意三业,从思想、语言和行为三个方面说明了不应当干什么。就十善的基本内容而言,可以说是提倡普遍的社会公德。3、四摄与六度。四摄与六度是佛教徒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具体说来,四摄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这是修菩萨行者引导众生修持的四种方法,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一种原则;六度是修习由生死此岸到达涅盘彼岸的六种途径和方法,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四摄与六度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其首的布施和忍辱,布施的极端做法就是舍身,强调要以净心布施,如《大智度论》卷11所说:“清净心生,无诸结使,不求今世后世报,恭敬怜悯故,是为净施。忍辱包括“生忍”和“法忍”,人嗔我不嗔,人恼我不恼,“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开口便笑,笑世上可笑之人”。可以看出,四摄与六度这一思想体现了一种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反应了佛教对人间社会的深切关怀,对于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上我们探讨了佛教的重要伦理道德规范,可以看出,它们是人类生存智慧的总结,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协调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是道德修养、涅盘解脱的必由之路。其根本精神是劝善止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清杂念、净人心、对于提升道德、完善人格,减少社会犯罪、促进社会成员团结互助、平等友爱、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火焰天堂
楼主您好,我写的一篇《科学与佛法之人生观》不知道对您是否有帮助。一直以来想写一下科学与佛法的文字,末学并不是什么科学家,也不是佛学家。关于现代这个数字化网络时代是否还适用有2500余年历史的佛法,末学想谈谈自己的拙见。 科学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探讨世界。佛法则是通过心去认知世界,佛家说的“万法唯心”是说宇宙大地万物是在心识上影像的反映,而不是哲学概念上的唯心主义。科学是通过现象用逻辑的归纳的方法总结经验来认知世界。而佛法是破除心的愚昧执著。常常不按常规的逻辑和人们固有的思维方式的规律来回答问题,而是直接破除执著悟求结果。 我们凡夫之所以执著一些无常苦空的假象,正是因为长期被物质世界所迷惑,而这个物质世界不是常的。佛陀智慧的告诉我们动物有生老病死、植物有生住异灭、矿物有成住坏空。既然不是常在的,那么这些现象都是假象,这个假象就如梦幻泡影,如早晨的露水马上会被蒸发掉,如闪电雷鸣来的时候很大的动静,可是马上即逝。我们凡夫执著于这个假象,而且把这些假象习惯的看成常规,而被常规的逻辑思维、惯性思维所左右。也包括在科学领域阻碍发明发现的发展。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发明的相对论,正是突破常规思维才有的这一理论。在原子能没有释放以前,科学家们总有一种信仰,认为全宇宙有一百多种元素在他们想像中,元素内最小单位是原子,它是不可毁灭的。但早在一九○五年时,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已预见到“物质与能力可以相互转换”,他曾经立出一个简单而又明了的公式:E=MC^2。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如果有一个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又能与科学相依共存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 下面说说佛法与科学的对比: 方法上:佛法在认知世界是观察物件,见诸法无常性,无我性,摒除主观成见和欲求,使正确认识诸法实相。科学是观察现象,创立假设,须依实验证明,使主观成见无所渗入。 观察方向上:佛法是内观。科学是外观。 发现上:佛法是直证实相,无量哲理及方法。科学是一切现象作用,都是相对地存在与发展。 效用上:佛法是彻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忧悲苦恼,解脱生死束缚。科学是天文、物理、化学、工程、医药等方面的物质成就,由于物质的偏面发展。使人类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过去许许多多科学上重大的发现,佛教不但不像其他宗教的理论不耐科学的考验而告破产,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论的有力注解,证实佛法的伟大和正确性。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哲学是指导各门具体科学的学说,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孙中山先生说:“佛学乃哲学之母,研究佛学,可补科学之偏。”在认知世界的世界观上佛陀已在2500余年前的《金刚经》上明确告诉我们世界的本质,《金刚经》云:“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谓世界,是各种各样的因素组合而成,各因素是互摄互含的,不能单独存在的,这样的组合是不可能成为我们意识物件的,所以说世界非世界。但是为了言说的方便起见,不得不给予一假名为世界。实在真实的世界,是无法言说的,不可思议的),就一定会感觉到佛陀的此种说法与现代科学家们所发现的若干符合。现在我们在回来说科学与佛法,一般人认为科学所不重视的“心”的功用。心才是指导一切科学实践的妙用。在现代的网络数字时代一切都明了了,原来科学与佛法并不矛盾。科学与佛法直接的桥梁--真理。
无敌小猪猪侠
试析佛教律学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律学思想是佛教伦理思想的基础及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也含摄了定学与慧学的内容,而威仪则是律学伦理思想的外在表现。
论文关键词:佛教;律学伦理思想;威仪
一、佛教律学伦理的基本含义
我们通常所说的“律”,既可以是事物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也可以说是一种基本的律则、规范,它贯穿于宇宙问的一切事物,因此,对于万事万物,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以宇宙万物来说,大到天体日月的运行,小到鸟兽虫鱼的滋生、草木花卉的成长,都可以说是因为有一种自然律的存在而起着作用的结果。再以人类来说,大到社会、国家,小至种族、团体,也都是因为有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律仪的约束、规范作用的结果,它们才得以存在、延续乃至发展下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宇宙万物还是芸芸众生,如果不遵循一定的律则,没有一定的律仪来规范、约束它们,它们就都不可能存在下去,更不用说繁衍、发展了。这种律,体现在佛教中,就是规范、约束僧团生活乃至一切活动的戒律。佛教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规范与约束僧团而又适应僧团的戒律,僧团才得以维持、存在,佛种也才得以延续、发展。由此可见,释迦牟尼佛制定戒律以摄护僧众,与宇宙的存在、运行有相通之处,与众生的和合相处,更是大有关系。
释迦牟尼曾经说过,过去三佛——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因为只是自己专心于厌离现世的证悟,没能广泛而普遍地为弟子说法,没有为弟子制定学处(戒条),不立说波罗提木叉。这样,佛与大弟子涅 粲 (逝世)后,弟子们的梵行就会速减,不能久住。因此,前三佛的梵行就没能久住、流传下来。而后三佛——拘楼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则广为说法,并为弟子制定学处、立说波罗提木叉,因此,他们虽然逝世了,但因有律的规范与约束,所以各个弟子的梵行都不会消逝。由此可见,律仪与佛法的住世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佛法住世的久暂,没有不是以制定戒律摄护僧众以为依据的。
在佛教中,“律”之一词是指身、口、意三业(动作、、思想)的轨则,以身口的活动造作为身语的表业,心即意业。但佛教认为身语动作,都是由于心的指挥而造出的种种业。可见。心意作用对身口动作具有主导作用。所以释迦牟尼制律的目的就是,不但要控制而且要统一各个人的心意,即思想,以此来约束、规范人的`身语的活动。
佛教中与律相关的概念有不少,它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与侧面来解释佛教律的思想。只是因为“律”的含义最能表达佛教有关律的思想与精神,佛教的律及道宣所创立的南山律宗才以“律”来命名。
以梵文的音译来说,佛教中有关律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毗尼:又译为毗奈耶,鼻奈耶等,都是根据梵文轻重音的不同而的。与之对应的意思是律。其基本含义有以下几种:
(1)律或灭:律是从教而得名,其最基本的含义为法,而法的基本含义为犯及不犯,其中犯包括轻与重。而轻与重中又包括因果缺缘开制等的不同。而灭是指戒能灭诸恶法。
(2)善治:指善戒能治一切过患,除伏诸非。因为按照佛教的观点,众生在六道中轮回,起惑造业,受很大的痛苦,没有出期,就是因为没有戒律作为其堤坝。相反,如果有清凉的戒律来治伏身心,那么,一切过患就不可能会产生,生死也就可因此而免除了。
2、婆罗提木叉:又译作波罗提木叉,钵喇底木叉。汉语“戒”的含义与之相近。它主要有以下几种含义: (1)别解脱:指对身戒(杀、盗、淫)及语戒(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而定的外在行为上的别别防非解脱,这和针对心意或精神的戒法(指定共戒、道共戒)是不同的,由此,称之为“别解脱”。
(2)处处解脱: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从近的一方面来看,它是为了止业,处于凡地,是在因位上,是渐防,是各个防护身口七支,使之得以各个解脱。从远的一方面来说,其目的是为了除惑,处于圣道的地位,是在果位上,其目的是要让惑业得以顿破。
另外,这个词也指列纪戒律项目之书(戒本)。在布萨(每隔半个月举行的僧团集会)之日,在僧众前宣读各条文的规定,以令比丘忏悔过非。
3、尸罗:又译为尸怛罗,具有以下含义: (1)戒:“尸罗,此翻为戒。”(卷一)这儿的戒是从性而得名,性包括善、恶、无记三种,其基本含义为禁、警惕,善戒能防非止恶,策动三业以修善行。
(2)清凉: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令身心安适,因此就把戒称之为清凉。
4、优婆罗叉:又译为优波罗忏,其义为律。但是这儿所说的律与毗奈耶还是有些不同,而且这个名称在经律论中极少运用。比如说,律藏一般也可以称之为“毗奈耶藏”,但却没有“优婆罗叉藏”这一说法。
以上四类(通用的只有三类)梵文音译的名称,虽然细加分别,会有所不同,但实际上其基本意义是相通的,都可以称为“律”或者“戒律”。以下我们对于律学思想的分析主要是从这个意义上来展开的。
二、佛教律学的内在精神
众所周知,佛教有很多的宗派,各个宗派之间有很大的差别,但各宗派之间也有一致的地方。在各个宗派的教法里,我们可以用境、行、果三者去统摄它们;在各个宗派的行法里,我们可以用戒、定、慧三学的次第去含摄一切。从这里我们便可以看出戒定慧三学在佛教中的重要性。这也正如道安法师所说的:“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也,二者禅定也,三者智慧也,斯三者人道之由户,泥 洹 之关要也。”
关于戒律思想的基本含义,我们前面已作过较详细的阐释。至于定和慧,其简单定义是这样的:定为六根涉境不随缘;慧为心境俱空,而能照鉴万有。另外,有的教派在断惑证真的修行次第方面,更在戒定慧三学之外,又加上身这么一项,成为身、戒、定、慧。这一点在修行的次第与方法上来说,确实是有一定的根据和道理。事实上,按照佛教来说,诸法的次第都是相因相缘而生的。在这方面也是这样,因为观身而持戒,因持戒而生定,因禅定而产生智慧。本来,身体是由四大(地水火风)五蕴(色受想行识)假合而成。但凡夫却执着我和我所,由此就产生了无边无际的惑业,于是就贪恋着生死而永远难以得到解脱。而戒定慧三学,就是使人们逃出这种苦境而得以解脱的无上法门。简而言之就是,由于戒行的精严,正知而住,使心不为五欲之境所动,由此进而修定。由修定而离欲,依定而发慧,有慧就可以降伏内心的烦恼,由此也就远离苦境而得到解脱了。
具体地说,首先,定学与慧学可以统摄于戒律学。比如说,在《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论》所列的戒名,即波罗提木叉戒、禅戒、无漏戒;在《俱舍论》中则称之为别解脱律仪,静虑生律仪,无漏律仪。其实,禅戒就是定学,无漏戒就是慧学。但它们是怎样通称为戒呢?原因就是,入禅定时,三业就自然得以调善,因此就不能起非恶。已经证到了无漏智,就自然不会毁犯所有的戒律。由此之故,就把这两者分别称之为定共戒与道共戒。四分律里面所称的增戒学、增心学、增慧学,也就是指定学与慧学可以统摄于戒学而说的。
但是,波罗提木叉戒与禅无漏二戒的性质是不同的,这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对比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说明:一、从时方面来说,木叉戒需佛出世才有,因此非常稀有。而定共戒和道共戒,即使佛不出世也能通过禅定和证道而获得,因此是常有的。二、从境方面来说,木叉戒通情非情,遮罪性罪都禁止,从这点来说,更宽泛,因此也更优胜。而禅无漏戒只通情,不通非情,只能禁止性恶,从范围来说,它们更狭窄,故不如木叉戒。三、从发心上来说,木叉戒从慈心发,能成为佛道的因缘。而禅无漏戒不是从慈心得来,而是从禅定和智慧得来,只能自利,不能利他,是二乘人心。四、从功能上来看,和禅无漏戒相比,木又有两个优胜之处:第一、木叉摄护的众生广大,能被及七众。第二、木叉住持胜(功强),能够绍续三乘三宝三道。对于这两点,禅无漏戒都不如木叉。五、从人这一方面来说,只有佛弟子才有木又戒,而即使外道,也能获得无色定的禅戒。另外,“波罗提木叉戒,从教而得;禅无漏戒,不从教得。” (卷一)因此,“夫能维持佛法有士众在世间,三乘道果,相续不断,尽以波罗提木叉为根本,禅无漏戒不尔。”’(卷一)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广义的律仪来说,定与慧,即禅无漏,定共戒道共戒都可以称之为戒。而从狭义的戒律来说,只有波罗提木叉才可能称之为戒。而且波罗提木又是根本,从佛的亲教而来,禅无漏则是非根本的,外道也可以共有。另外,虽然要想断除烦恼,了脱生死,非依靠慧不可,但是,这种无漏之智慧,却必须在定的基础上才能发生,因此,“定”便是修学慧观的方便法门,没有正定,慧是修证不起来的。这就好象一间深密无缝的静室,在里面点起灯烛来,这时灯光才能明净有力,照破黑暗。这个比喻说明,由“定”中发出来的“慧”,才是真慧,才可以真正地断除烦恼。假如是一枝风中之烛,摇摆不定,那么,它的破暗力量,便必定不会强烈。这证明慧的力量微弱,就不能断除烦恼。所以,修慧必先习定。
但是,定又有正定和邪定的不同,要想修习正定就必须依靠净戒。如果没有净戒,就不容易得到“定”,即使得到了“定”,那也一定会变成邪定。而照佛教来说,邪定是解脱和涅 椠 的障碍物。修习定的人,对于这一点就要特别注意。由此,我们知道,要想获得正定,就必须严持净戒。戒是防止身口七支陷于非法的有效妙,是定的胜因。因此,“由持净戒,禅定、智慧功德发生,则律仪为因,定道为果。”(卷一)因持戒而生定慧是一种普遍的因果关系。
总之,只有先严持净戒,才能发生定学与慧学。因此戒学居先,而定学慧学为次。这正如道安法师所说的“在家出家,莫不始戒以为基址。"}由此可见,戒定慧三学的关系是:先持净戒,由戒发定,由定生慧。这就象炼金一样,粗垢首先被炼掉,而后才能提炼出真金。戒定慧三者的顺序也是这样的。
三、佛教律学的外在表现
通过以上对戒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身语心意所包含的轨则就是戒律。而符合这轨则节度的行为就是威仪。威仪要从律法而彰显出来,律法也要由威仪而得以表现。一个人如果能够严持律法,那么就一定会具备威仪;如果他的威仪不缺失,那么说明他的戒德已非常完备;而戒德完备了,就能完成高尚的志节。
身口两业,都是有形态和声音的表现,表现出来的仪态,如果都具备了适当的节度,就是威仪。但是,身形的举动,言语的措词,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威仪,一定是出于内在涵养的戒德。所以,要身、口、意三业清净,都符合轨则,然后举止行动。音容笑貌,才会有节度。内在的美德显露于外,就可以成为别人的模范,而令人生起敬仰之心,这就是威仪,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为。不过,一定要有无形的道德义理充满于内心,有形的道德行为显于外表,才能成为威仪。这就像所说的“有诸内,必形诸外,诸于心,必动于言”的道理是一样的。
对佛教义理稍微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佛教全部的道理,实在是一部非常精微、非常浩瀚的学。里面既有明心见性的经论,又有摄心制行的律仪。由此形成了内外兼治的修身方法,表现出由内而外,绝对庄严威仪的形态来,这就像所说的:“君子不重则不威”。孔子说的“不重”,就是释迦牟尼说的“不适于节度”。孔子又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札勿言,非礼勿动”,这被儒家所重视的“札”,也就是释迦牟尼所强调的“节度”。所以应该严谨地遵守威仪,使自己的行为,都适合于现行的节度。这样一来,身、语就不会放肆,心意也不会散乱,逐渐地和禅定相适应,这就是由外烁而得于内炼了。这样一来内外就可以相承接,表里就会相一致,这两者都不能偏废,而且也不可以偏废,释迦牟尼制律摄僧的最终目的,就是在这里。
所以,戒律也就是威仪,威仪也就是戒律,两者必须要同体,而相互为用,尊性具与重修德,确实是不可以偏废的。因为性如果不修的话就不会显现出来,通过修行,性才能完成,“治劣情以成盛德者,即是从修德而显于性德”,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现在,我们作个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修性德就好像治学一样,治学又好像磨玉冶金一样。玉石必须琢磨,才会显现;黄金必须锻冶,才会精纯。假如不经过琢磨,玉和石就不可能分开;不经过锻冶,金和沙也就混和在一起。必须经过琢磨,才有美玉;经过锻冶,才有纯金。这是磨玉冶金一定要有的历程。治学也是一样的,俗话所说的“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如果要从凡入圣,治劣情以人盛德,也就和磨玉、冶金、治学一样,必须习持戒律,然后才能证取那无上菩提。
在佛家看来,本来,一切众生,都具有本性的盛德,但是因为被杂染劣情所覆蔽,本性就没能显现出来。所以才必须整治劣情,以使盛德显现出来。这正好像矿砂和璞石,把金和玉蕴藏起来了,需要经过锻冶和琢磨,才能显现一样。在修习佛道上,这种显现的工夫,就非仰仗律仪不可。因为具备了律仪,就可以调练好身语意三业,使一切善无不具备;制伏诸非,使一切恶都得以消除。而且,治恶可以生善,反过来,善生也可以治恶。律仪能生善,也能治恶。这么一来,则积极——利他和消极——自利的两种作用,都能表现无遗。
掬黛小公主
一、大乘佛教 不以个人之觉悟(如小乘行者)为满足,而以救度众生为目的,一如巨大之交通工具可载乘众人,故称为大乘。以此为宗旨之佛教,即是大乘佛教。 西元前后,除比丘教团外,各地均有在家佛教信徒团体成立,彼等自称菩提萨埵(梵bodhisattva ,意为求觉悟者,略称菩萨)。公元1世纪左右形成于印度,而后传播至中亚、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尼以至斯里兰卡。它是北传佛教的主流。大乘思想根源于某些早期部派,但有许多理论创造,如不仅讲人无我,而且讲法无我;强调菩萨理想胜过阿罗汉,宣称人皆具菩提心可以成佛。大乘伦理中倡导慈悲一切众生,力主以功德回向他人等等。 特征 大乘同样包含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作为预备功夫的理论,思索了存在的基本结构和原理;其对最高体验的追求和修持实践可回溯至印度的瑜伽传统。这种禅定止观的修持目的在于排除分别心,达到无所见,体会不可言说的绝对境界。被称作般若智慧的理性活动是受到鼓励的,但它最终仍然是为了导向对空性的认知。大乘理论中的涅盘不仅仅是寂灭不生或超越轮回流转,它是佛的境界,故又可以称法身、佛性、真如等,即我们所谓的绝对者或本然之体。涅盘是无所不知的存在,按佛教的说法,它不是某种世间的知识,而是明净的心识之体,它反映世间一切生灭而本无的诸相却不为其所染。这种状态也就是密教中修持者在本心中去寻求的空。通过观想,修习者可以有无量诸佛现前,因为空是一切缘生相有者之母, 秘密咒术和陀罗尼一类的经典被合法地吸收到大乘中来。 基本教义 佛陀在大乘佛教中已经神化并形成泛指的多数,菩萨是大乘佛教的理想,其基本前提是发菩提心,立誓愿要为众生利益不入涅盘,履行艰苦的十波罗蜜修行而历经十地。前六地仍属初发意的预备阶段,七地以上虽有缺陷,但已具佛性而不退转,第十地则至于来生成佛的候补阶次了。佛的三身学说是大乘学说的主要论题。三身为变化身、受用身、自性身。变化身指佛陀为度脱众生,随应显化之身;受用身指佛陀修行所得能享法乐并给十地菩萨示现功德之身;自性身即是作本体之法身。法身已见于较早的《法华经》。许多大乘经典都说佛有无量之多,但一致承认其本质为同一的法身。佛同无为法是同一的,从而与菩提与涅盘也就没有差别。大乘佛教最初的经典被认为是释迦牟尼佛或别的佛为天人讲述的。有资格听闻这些经典的是声闻及菩萨二众。经典本身的神秘性,同时也是晚出性质被说成是保留在雪山或龙宫,而等到机缘成熟时才向人们显示,为此,它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大乘佛教派别包括中观派、瑜伽行派等 ,以及别的一些或以经典为宗依,或以修持主张为差别形成的宗派,如法相宗、华严宗、净土宗、三论宗、禅宗等,它们代表了大乘思想从印度向中国和日本传播的千余年间的演化结果。中观派的思想依据在般若经类中,其有代表性的思想家为龙树及提婆等。依据他们的论著,以后形成了中国的三论宗。龙树的《中论》,在从缘起而显示相待性相对性 ,从不生不灭之八不而肯定空性与中道;从世俗与胜义二谛来看待缘起、空、假,从而得出中道正观。中观思想对于天台、华严、禅宗都有所影响。在印度,中观思想刺激了瑜伽行派的产生。无著、世亲等将《楞伽经》等的思想系统化。其学说可概括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它描述世界的虚幻性及本体真实性用三性三无性的理论;认为解脱过程无非转染成净,转识成智。主张通过修习瑜伽功夫而培养正智。瑜伽行派的特征是瑜伽观想和琐细的心理分析。在中国及日本这一学说通常称唯识宗或法相宗。真谛(6世纪 )译出《摄大乘论》为瑜伽行哲学流通之始,玄奘师徒是中国以及日本法相宗的创立人。玄奘的学术渊源可回溯至那烂陀寺的护法一系。华严宗的思想根源在印度,但宗派成立是中国才有的。该宗成立的依据是《华严经》,该经主旨是说大日如来为世间万法本源,一微尘一刹那均同全体和永恒是同一的圆融的。由此引出华严宗的宇宙论及世界观——法界缘起,以及一整套关于顿悟的信解行证理论。华严宗在中国的思想前导是依于《十地经论》的地论学派(6世纪)。天台宗也是佛教在中国和日 本发展的产物,但其思想可以追溯到印度经典《法华经》。该经由鸠摩罗什译出并由慧文慧思加以发挥,但该宗真正的创立者是在天台山传教的智�。《法华经》的要义可归结为开仍实,会三归一。但在天台宗体系中,佛陀教说被归纳为五时八教。天台宗的中心教义是一念三千,三谛圆融;禅定修持则主张一心三观。净土宗经典主要是《无量寿经》,该经出现于2世纪时北印度 ,宣扬了对无量光佛的信仰及其果报。3世纪时这一信仰传至中国并逐步成为重要的派别。在日本,起初净土信仰与天台宗合流,至13世纪才分立为一大派别。净土宗认为解脱之道不在读经和习禅,而主要应取念佛法门。印度的净土信仰取何种仪轨并不清楚,但大约不外称名念佛或观相念佛。大乘佛教宗派中最重要的还有在中国和日本发展了千余年的禅宗。禅宗的经典依据在《楞伽经》和《六祖坛经》。前一部经说众生皆具佛性,亦即空性。悟入此理即是菩提。佛性或空性不可言说,因为它是离言分别的。只有个人的直接体证才可以把握它。《坛经》是禅宗六祖慧能的著作。禅宗以后发展为五家七宗。其中的临济与曹洞禅法传到了日本。在日本另有一个依《法华经》而持净净土信仰的日莲宗。它创立于13世纪并一直流传至今。戒律其实是佛对我们无明众生一种最好的保护。持皈依戒可以保护我们避免三恶道,持五戒可以保护我们得到人身,持罗汉戒(解脱戒)可以保护我们脱离轮回,持菩萨戒可以保护我们圆成佛道,持三昧耶戒可以即身成就。二\戒律,指佛教徒在日常生活和修行中应该遵守的规定和对行为的限制。戒是所不为,梵文为sīla,译音尸罗,意译贯行,转为行为、习惯、道德等;律是有所当为,梵文为Vinaya,音译那耶、鼻奈耶、毗尼、毗泥,意译伏调、灭、离行、善治等。戒和律之间,在内容上无大的不同,只是在不同场合有一些微小的区别。佛教戒本《有部毗奈耶》称,律是为已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而制定的,而在家修行的居士则是持“戒”。律和戒的另一个不同是,对违戒者必然结以处罚。但是通常将戒和律放在一起使用,合称为“戒律”。 戒律,是佛教学说的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佛教徒安身立命、修行解脱的基础。佛陀在世时制定了一些简单的戒。它的扩充与传播是在佛陀入灭后的第一个夏安居,在七叶窟举行第一次经律的结集。当阿难尊者诵完经藏以后,即由优婆离尊者诵出律部,此后,又把以戒为内容的戒学作为佛教的三学(戒、定、慧)之一,佛教三藏中有专门汇集律藏的部分。到了部派佛教以后,由于不同的教派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因此产生了不同的戒律和不同的戒本。南传佛教的东南亚国家流传的是上座部戒本,北传佛教的中国流传大众部、一切有部、化地部、法藏部的戒律。在中国还出现了专攻戒学,以律为宗的教派和拥有戒坛专门授戒为特色的寺院。 据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等所说,一切诸戒都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陀所制的各种戒律;戒体是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于自心的法体,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戒行是受戒后随顺戒体防止三业罪恶的如法行为;戒相是由于戒行坚固而表现于外可作为轨范的相状。戒体分“作”与“无作”,或名“表”与“无表”两类。受戒时有礼敬启请等身语动作表现,能令他人知道自己的内心名为“表”。受戒后所得防非止恶的能力,虽有而不可见,名为无表。各宗各派对戒体有不同的理解。戒行有两类:一受戒,二随戒。由于进入坛场,依师禀受,决心摄持戒法,是为受戒。既发愿心,称愿修行,尽此一生之中随时督察护持,不令其毁失,始终与愿心一致,便是随戒。受戒时必须是清净心,不能杂有染念,否则戒体不生。随戒因有持有犯,所以随戒有四等:(一)专精不犯随,既受以后随顺本受,专精护持,乃至细微过失,不令有犯。(二)犯已能悔随,既受以后防护不坚,少许违受,然能回兴忏悔,可以恢复本受。(三)无心护持随,虽于境未犯,但不护持行用,有违愿心。(四)能犯无悔随,既受以后,全无随行,俱犯众过。因受戒后有犯戒现象,所以既受以后,无论或持或犯,其戒行总名为随戒。戒律有“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两重意义,所以戒相可归纳为二类:止持、作持。止持门是指对于身口等的过失、是非,制止而不作,也就是守持戒法;如不应当做而做了,就违犯了戒法,此为“止持作犯”。作持门是指对于社会群体乃至一切有情有益之事,能积极去做,就是守持了戒法;如果应当做而不做,也就违犯了戒法,此为“作持止犯”。详细而言,戒相涵盖在家、出家共有八种:(一)三皈依;(二)五戒;(三)八关斋戒;(四)十戒;(五)式叉摩尼法;(六)比丘戒;(七)比丘尼戒;(八)菩萨戒。以下对八种戒相分别解释。 三皈依简称三皈,这是最基本的入佛门的戒条,故也叫三皈戒。任何入佛教的男子或女子,必须到寺院中请求一位比丘或比丘尼传授此戒:皈依佛,尽形寿不皈依天魔外道;皈依法,尽形寿不皈依外道邪说;皈依僧,尽形寿不皈依外道徒众。皈依,是归投、信赖的意思。佛、法、僧为佛教的“三宝”。佛是觉者,自觉、觉他、觉满;法是法则,有轨迹使人理解与任持自性不失之能;僧是和合众,于事于理和合相处。皈依三宝是信佛学佛的基础,踏上此根基,步入佛门之后,须逐级升高,如法修行,故皈依三宝的种类,共有五等:(一)翻邪三皈:最初进入佛门;(二)五戒三皈:信佛之后加受五戒;(三)八戒三皈:六斋日受持八关斋戒;(四)十戒三皈:沙弥、沙弥尼受持十戒;(五)具足戒三皈:比丘、比丘尼禀受大戒。三皈依,是一切戒的根本,最初入佛,固然须领受三皈,加受五戒,八戒、十戒,皆以三皈为得戒而纳受戒体。式叉摩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虽以羯磨法受戒,但在受戒之中,无不须行三皈依。 五戒五戒是佛教诸戒的基础,属于在家戒。它分别为: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五戒的毁犯,皆有轻重之别,重罪不通忏悔,故称其为不可悔罪。轻罪可通悔,又分两类,称之为中可悔与下可悔。根据大乘菩萨戒,或犯重罪,如能作取相忏,罪可悔除。但忏悔除罪,只是除的犯戒罪,性罪并不能除去。五戒之中,杀、盗、邪淫、妄语四戒,均有可悔与不可悔罪;饮酒一戒,虽犯均为可悔。因此,五戒的前四戒为性戒,饮酒戒为遮戒。性戒是佛法与世法中皆所不许者,遮戒是佛陀制定为弟子遮止防犯性戒于未然的,所以唯有受了五戒的人不得犯。现将五戒的持犯,叙列如下。 杀生戒杀戒以杀人为重,杀旁生异类为轻。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罪:(一)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旁生;(二)蓄意杀人,而非想杀异类旁生;(三)有心杀人,而非无意误杀,或过失杀人;(四)运用杀人的方法;(五)被杀的人,断定已死。杀人的后果有三种:(一)当时杀不死,犯不可悔罪;(二)当时不死,以后因此而死,亦犯不可悔罪;(三)当时不死,以后亦不因此而死,犯中可悔罪。佛教的不杀生,包括一切生物、动植物及人,范围甚广。杀生的动机,也有四种,“犯罪”亦有差别:(一)为杀人而作方便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中可悔罪。(二)为杀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与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三)为杀畜生而作方便者,人死、非人死、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四)作不定方便(遇到什么杀什么),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偷盗戒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一)他物--他人的财物;(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三)盗心--起偷盗的念头,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四)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五)值五钱--所偷之物价值五个钱(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揭陀国的国法而制);(六)离本处--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 邪淫戒除了夫妇之间的性欲,一切不受国家法律及社会道德所承认的性行为,均称为邪淫。邪淫的范围,不仅如此,即使身为夫妇,也有限制: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除了阴道,不得行淫;除了夜间并在卧室,不得行淫。 妄语戒妄语的定义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见言见,见言不见,不觉言觉,觉言不觉,不闻言闻,闻言不闻。妄语的方法是自妄语、教人妄语、遣使妄语、书面妄语、现相妄语。妄语又可分为三大类:大妄语、小妄语、方便妄语。最重的是大妄语罪,具备四个条件,即成重罪不可悔:(一)所向是人--对人说大妄语;(二)是人想--认定对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三)有欺诳心--蓄意要使对方;(四)说大妄语--自己未证圣果圣法,而说已证,实未得四禅定,而说已得,实未见天龙神鬼来,而说天龙神鬼来。妄语之中,还包括两舌、恶口、绮语,虽不失戒体,但犯可悔罪。在家的居士最应注意不可评论出家人的操守问题。 饮酒戒《四分律》中说:“酒者,木酒、粳米酒、余米酒、大麦酒,若有余酒法作酒者是。”如何算犯酒戒?《四分律》又言:“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十诵律》:“饮酢酒、甜酒,若曲、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无酒香酒味,不能醉人,饮者无犯。”但是“不犯者,以酒为药,以酒涂疮”(《四分律》)方可。 关斋戒八关斋戒的内容为: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非梵行(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涂饰香鬘歌舞观听,七不眠坐高广严丽床座,八不食非时食。因为前七条为戒,最后一条“非时食”不是戒而是斋,故称八关斋戒。斋的意义是“清净”,从事相上言,过中午而食者,即为杂乱不净,所以三世诸佛等,皆是过午不食的;从根本上说,身口意的三业清净,便名为斋。八关斋戒仅于六斋日的一日一夜受持,不须终身受持。通常是以阴历每月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天,通称为六斋日。在此六天之中,就受此戒,可持一昼夜,一昼夜后,要再持又可再受。 八关斋戒的重点在于戒淫。除了第三条“不淫”外,第六条和第七条也是为了间接地戒淫。头戴香花、涂脂抹粉、唱歌跳舞、高卧大床等,对于修道者而言,应该绝对弃绝。这里的“不淫”是在五戒“不邪淫”之上更高的要求,《佛说斋经》中言:“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无淫意,不念房室,修治梵行,不为邪欲,心不贪色,如清净戒,以一心习。”显然是杜绝包括夫妻生活在内的一切性行为。 十戒十戒是沙弥、沙弥尼须领受的戒条。沙弥与沙弥尼戒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随大众而学的戒仪。沙弥要随学比丘律仪,沙弥尼须要随学比丘尼律仪。比丘与比丘尼戒有部分不同,故沙弥与沙弥尼所随学的律仪也有部分不同。沙弥与沙弥尼十戒包括:(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非梵行(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八)不坐卧高广大床;(九)不非时食;(十)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此十戒的前九戒与八关斋戒基本相同,只是沙弥(尼)第三戒与八关斋戒第三戒受持的时间不同,八关斋戒是一日一夜受持,沙弥与沙弥尼戒是终身受持。另一处不同是沙弥与沙弥尼戒的第六、七两戒相当于八关斋戒的第七戒。此十戒开为三十三,再加“舍在家相”、“取出家相”、“请和尚法”,共为沙弥、沙弥尼应受持的三十六法。此十戒即总摄具足戒,如《沙弥尼戒经》云:“能行是十事,五百戒自然具足。” 沙弥与沙弥尼戒的第十条“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这一条通常称为“金钱戒”。“生像”二字,有两种解释:其一,“生色者金,似色者银”。生成的黄金,称为生色,以银镀成金色的,称为似色。其二,生者即生就的金银珠玉等宝物,像者即用金银宝物制成的金器、银器、琥珀、玳瑁、文犀、象牙。出家人不许捉持这些金银宝物,但为了三宝的理由,可以依“说净法”加以变通处理。所谓“说净法”乃是请一位俗人为净主,凡是因故收受银钱货币,便说这是为那位俗人代收的。说净法的含义是借以警策出家人,不可接受太多的银钱。故出家人最好能不受银钱,如果确实需要,不妨以“说净法”来接受。 式叉摩尼法式叉摩尼是沙弥尼与比丘尼之间的必经阶段,其阶位虽在沙弥尼之上,但仍然是沙弥尼的戒体,《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中言:“此学法女,无戒体也;但受别教,位过沙弥。”因其除了严持沙弥尼十戒外,还另受六法的原故,故阶位高过了沙弥。式叉摩尼是最特殊的一个阶位,其他阶位均有戒体可得,唯此一阶,仅得另六法而已。这个六法就叫式叉摩尼法。 据《四分律》载,式叉摩尼六法是:(一)与染污心男子相触。即不得与已经成年,并明知对自己有染污心的男子接触,包括头发以下、膝盖以上的身体部分。(二)盗人四钱以下。即不得偷盗别人价值四钱以下的物品,乃至一草一木一针。(三)故断畜生命。即不得故意杀害异类众生,乃至使其死亡。(四)不妄语。即自己未见、未闻、未觉、未知者,不得妄说已见、已闻、已觉、已知。(五)非时食。即不得在中午过后进食。(六)饮酒。即不得饮酒,乃至一滴沾唇。式叉摩尼犯了沙弥尼十戒的前四戒,即得四根本罪,逐出僧团--灭摈;犯了六法之中的任何一法,必须重新白二羯磨,重受两年的六法。若犯其余,但名缺行,悔改即除。 据《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尼毗奈耶》卷十八,又有式叉摩尼六法与六随法,内容与《四分律》的规定有点不同。六法为:(一)不得独在道行。(二)不得独渡河水。(三)不得触丈夫(男子)身。(四)不得与男子同宿。(五)不得为媒嫁事。(六)不得覆尼重罪。六随法为:(一)不得提属己金银。(二)不得剃隐处毛。(三)不得垦掘生地(潮湿而能生草木)。(四)不得故断生草木。(五)不得不受而食,即不能自取食物而食。(六)不得食曾触之食。 比丘戒比丘戒的条文,一般说是二百五十戒,但在各部律中,有些出入。主要的出入是威仪戒,至于重戒与次重戒的条文,其文字虽有详简广略的不同,戒目的条例却是大致相同的。《五分律》为二百五十九戒,《十诵律》为二百五十七戒,《僧祗律》为二百一十八戒,《解脱戒经》为二百四十六戒。现今佛寺大多遵循的《四分律》及《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确实是二百五十条,且篇聚的排列也是一样的。比丘的二百五十戒相,可分为八类条目、五等罪行、七项罪名、六种果报。 八类条目为:(一)四波罗夷。波罗夷为梵语音译,也有译作波罗市迦,意译为“弃”。这四类是最重要的比丘戒,专指犯了淫、盗、杀人、大妄语等弃罪、断头罪、不可救药罪。犯了死弃罪必须从僧团中开除出去。(二)十三僧残。梵语音译为僧迦婆尸沙,简称僧残或残,是次于弃罪的罪,是僧团净法中的残伤者,唯其虽残而尚有忏除救药的余地。(三)二不定法。这是没有一定犯罪类别的罪名,可能犯波罗夷,可能犯僧残,所以称为不定,(四)三十舍堕。梵语音译为尼萨耆波逸提,尼萨耆的意思是“尽舍”,波逸提的意思是“堕”,合起来称为舍堕。这是由于取了或畜了不应取,也不应畜的东西,首先应将那物舍给僧团,然后再以忏波逸提罪的方法忏罪。(五)九十单堕。梵语音译为波逸提或波逸底迦。波逸提,是指堕地狱罪,因这无物可舍,故通常称为单堕。(六)四悔过法。梵语音译波罗提提舍尼或波罗舍尼,简称提舍尼,意思是向彼悔,比丘共有四条特定的戒,犯了以后,须立即面对一人直说悔过,故又称悔过法。(七)百众学。梵语音译尸沙迦罗尼或式叉迦罗尼,是突吉罗的异名,这是应学或宜学的意思。故通称众学或应当学。指日常生活中不规矩的行为,只要自己反省即可。(八)七灭诤法。这不是一种罪过,而是僧团中有了纷争,形成对立的意见时,就用“灭诤”的方式解决,最后以多数派的意见为准。 五等罪行是对八类条目的重新归类:(一)波罗夷,包括四波罗夷和十三僧残、二不定法中的一部分。(二)僧残,包括十三僧残及二不定法中的一部分。(三)波逸提,包括三十舍堕、九十单堕及二不定法中的部分。(四)提舍尼,指四悔过法。(五)突吉罗,包括百众学及七灭诤法。七项罪名(七聚)为:(一)波罗夷;(二)僧残;(三)偷兰遮,译作大障善道、大罪、粗恶、粗过等,或称为浊重犯,主要指由于波罗夷及僧残罪的未遂罪中产生,但也有独立产生的,故分为他生偷兰遮及独头偷兰遮两大类别;(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恶作;(七)恶说。六种果报是:(一)焰热地狱,由波罗夷罪引起;(二)大嚎叫地狱,由僧残罪引起;(三)嚎叫地狱,由偷兰遮罪引起;(四)众合地狱,由波逸提罪引起;(五)黑绳地狱,由提舍尼罪引起;(六)等活地狱,由突吉罗引起。 菩萨戒菩萨戒是优婆塞、优婆夷、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众戒之外的别解脱戒。它涵盖了七众戒,又超过了七众戒,它是“诸佛之本原,菩萨之根本;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梵网经》)。菩萨戒的内容可以总括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也有人用三聚净戒代称菩萨戒。 菩萨戒本没有特殊的戒相,《法华经·安乐行品》所举的不亲近国王、王子、外道梵志、凶戏、相扑等十项“不亲近处”,可以看作大乘菩萨戒的最初戒相,但尚无菩萨戒的名称《地持经》很具体地讲道,一切戒有三种:(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摄众生戒。律仪戒是七众所受的戒。摄善法戒是菩萨所受的律仪戒,即上修菩提的一切身口意的善法。摄众生戒即为众生作饶益事,看病、说法、报恩、救护、劝慰、施与等十一种。罗什所译的《梵网经》和《璎珞经》、《地持经》并称为大乘戒的三大圣典。《梵网经》中未明确提到三聚戒之名,但它说的十重戒四十八轻戒的戒法是仿小乘比丘戒条的形式而制定的。这些十重戒四十八轻戒是大乘菩萨戒最具体的戒相。 三聚净戒包含三句话:(一)修一切净戒,无一净戒不持;(二)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三)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菩萨戒的戒相分为在家菩萨戒和出家菩萨戒两种。在家菩萨戒包含六重戒和二十八轻戒。其六重戒为:(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宣说四众罪过;(六)不酤酒。二十八轻戒文繁从略。出家菩萨戒包含十重戒四十八轻戒。十重戒于前述六重戒外再加上:(七)不自赞毁他;(八)不悭惜加毁;(九)不瞋;(十)不谤三宝。四十八轻戒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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