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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子@219
首页 > 学术期刊 > 宏观经济学原理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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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爱华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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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之后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一、十七大之后中国宏观经济走势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得从价格全面上扬讨论起。涨价是我国十五年来第一次出现的价格全面上涨。我们讲价格体系实际上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种价格就是消费品价格。食品、服装、家电、家具价格等等,叫消费品价格,就是我们讲的CPI,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物价。那么,消费品价格如果涨得太快的话,我们就担心会不会出现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这个概念是和消费品价格联系在一起的。第二个价格就是投资品价格。有时候我们把它叫生产资料价格,像钢材、水泥、铝合金的价格等等。如果投资品价格涨得太快,我们就担心会不会出现经济过热的问题,所以经济过热是和投资品价格联系在一起的。第三种价格就是资产价格。资产价格在我们国家主要包括两种价格:一个是股票价格,一个是房子价格。如果资产价格涨得太快的话,我们就担心会不会出现经济泡沫,所以经济泡沫是和资产价格相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讲的价格体系包括了三种价格,它的涨价会给我们带来三种不同的问题,消费品价格涨得太快我们就担心通货膨胀的问题;投资品价格涨得太快我们就担心投资过热的问题;资产价格涨得太快我们就担心经济泡沫的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基本上是全面涨价,消费品价格涨得非常快,最高的面粉达到了9.9%,也是15年来最高。投资品价格涨得也很快,有的投资品涨价达到了80%的幅度。资产价格涨得就更快,像房价、股价都涨得很快,股票价格从去年年初的1000多点今年最高上到6100点,房价有些省已经翻了一番,像北京,2003年我们的价格平均6500/平米,今年6月份统计是13000/平米,据说还有水分。所以价格的全面上涨所引发的通货膨胀、经济过热、经济泡沫成为现在宏观层最主要的压力。压力这么大,我们就要研究为什么在2007年开始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到底在哪里?按照经济学的讨论,一般来讲货币增长太快了就会引发价格上涨。因此,价格上涨实际反映的是我们经济生活中的货币供给太多了。货币供给太多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流动性过剩。价格上涨既然和货币供应太多有关系,那就必然涉及到我们央行的货币供给问题。央行供给货币主要有两个口子,一个口子就是再贷款,也就是中央银行给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给企业贷款、给居民贷款,他们没有钱贷的时候就可以向央行申请贷款。央行就给商业银行贷款,这个贷款活动叫再贷款。再贷款是我国货币供给出来的一个口子,2006年这个口子我们多出来3.2万亿人民币,也就是06年年底中央银行给商业银行有存有贷,没有还回来的还有3.2万亿人民币。这是一个货币出来的口子。货币过分供应的第二个口子叫外汇占款。什么叫外汇占款呢?就是外汇流到中国,无论是日元、美元,还是欧元在中国是不能流通的,必须到我们的中央银行兑换人民币,那就是中央银行为了收购这些外汇就必须发一些货币,来的外汇越多,它发行的人民币就越多,所以外汇占款是我们国家货币供应的重要问题。2006年这个口子一共出了2.9万亿人民币,也就是说06年外汇占款这个口子一共多发了2.9万亿人民币。那么这两个口子是中国货币供应过剩的主要口子。从06年的现状看,这两个口子,再贷款的口子并没有多发多少货币,因为实际上没有超过03年,主要是另外一个口子,外汇占款的口子发行人民币太多。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每年的外汇占款发行的数量一直在增加,所以我们分析发现央行供应货币这两个口子,主要是因为外汇占款供应货币太多。大量的货币流向市场,货币太多,流动性过剩引起价格上涨。为什么外汇占款货币太多?因为外汇来的太多了。外汇为什么来得太多了,因为我们国际收支严重超标了。一个国家的外汇多少是由它的国际收支决定的。国际收支简单理解就是指一个国家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一般来讲国际收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就是产品在一个国家的有进有出。就是我们讲的国际贸易,在统计上我们叫正常项。产品在中国流进和流出,如果流出去比流进来的多叫顺差,顺差就标志着更多的产品流向世界,外汇流入中国。如果流到中国的产品多,流出来的少,叫逆差,逆差就标志着外汇流向国际而产品流入中国。两个差相等的话叫贸易平衡。我们在产品流进流出这个项目下长期是顺差,06年这块的顺差是1700多亿美金,就是正常项目下流向中国的外汇是1700多亿。国际收支的另外一个部分就是资本在中国的流进和流出。如果国际资本流到中国的多,我们流出去的少,我们就是净流入国;如果中国资本流出多,我们叫净流出国。06年我们在资本项目下净流入了700多亿美金。那就是国际收支有两个部分,一个是正常项目下我们流进来的1700多亿美金,一个是资本项目下流进来的700多亿美金,加起来2500多亿美金,这2500多亿美金流到中国之后迫使中国银行必须发行人民币来收购这些外汇。那就是国际收支失衡导致了央行外汇占款太大,外汇占款太大就标志着大量的货币流向了社会。所以这次价格上涨主要是货币供应太大,货币供应太大的主要原因是外汇占款这个口子流出来太多,而外汇占款之所以流出来太多,就是因为中国国际收支严重失衡。国际收支严重失衡引发了大量外汇流入中国,迫使我们银行发人民币,导致货币供应太大,最后货币流动性过剩,价格全面上涨。因此,我们要解决这次价格全面上涨问题我们所出台的第一个措施就是解决国际收支失衡。解决国际收支失衡也成为中共十七大以后宏观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十七大报告里面提出一个重要的论断“我们要实现两个平衡,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两个平衡”。国际经济平衡就是指国际收支平衡,如果国际收支不平衡,国内经济不可能平衡,提出要解决两个平衡问题,那就是要解决国际收支失衡。(一)解决价格全面上升的一个首要的措施就是解决国际收支失衡问题。这是我们在宏观上的第一个大问题。怎么解决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刚才讲顺差太大引发了国际收支失衡,所以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第一个内容就是解决顺差过大。要解决顺差过大的问题,那就是减少出口或加大进口。首先是减少出口,我想提醒大家,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第一次调整出口政策,从过去的盲目扩大出口转向适度出口,现在发现出口不是越多越好,出口太多了会引发国内经济严重失衡。我们在十七大报告中再也找不到过去积极扩大出口这样的提法,而且强调寻找加工贸易新方式、新办法。既然要减少过度出口,就必然涉及到过去鼓励出口的政策,就是出口退税政策。过去为了鼓励出口,我们搞了一个重大政策就是出口退税政策,现在看来,要调整出口过剩问题,已经做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把出口退税由原来的中央财政买单下放到地方财政买单。这样有的地方没有钱退就不退了,拖也好,赖也好,反正不退了,企业觉得出口没有利益就会减少。二是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的比例。前后集中降了两次,一次是3月1日,一次是11月1日,11月1日降低出口退税涉及到了2800多种出口产品。大家知道我们现在出口产品就是3000多种,降低了2800多种产品的退税,有的下降很大,下降了80%。我们好多企业就是靠出口退税得以获利的,当出口退税大面积下降的时候出口没有意义,他就会减少出口。所以就像我们现在取消粮食产品的出口退税一样,大量取消出口退税就是降低过度出口。这条对于过度依赖出口的地区和企业将有重大影响,08年1、2月份就可以显示出来了。三是有些产品现在不仅不退税,而且提高出口关税。比如高污染、高消耗资源的产品,要提高出口关税。我们国家资源非常短缺,资源类产品出口不仅影响资源短缺问题,而且又引发了我们顺差太大。所以凡是高消耗资源,高污染环境的产品现在不是所谓退税问题,要提高出口关税,像钢铁、煤炭都遇到这些问题。所以我们已经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减少过度出口,这是解决顺差太大的一个方面问题。其次是扩大进口。把进口扩大了,顺差也会降下来,所以我们要扩大进口。08年以后,我估计我们在进口政策上将做较大调整。过去是把出口作为目标而限制进口,尤其是一些技术类和资源类产品我们不能再限制进口了,要更大规模的进口。过去扩大出口是要占领国际市场,现在扩大进口要全球配置世界资源,这是我们对外政策的重大调整。所以我们要减少出口,扩大进口,尽量减少,我们的顺差太大了,因为顺差太大了引发了我们国际收支失衡,国际收支失衡引发了人民币多发,引起了一系列问题,这是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第一个问题。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解决资本在中国流进流出所引发的净出口问题。具体来讲也就是解决外资太多问题。现在看来不是外资越多越好,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30年以来第一次调整外资。要从过去的盲目吸引外资转向有选择的吸引外资。所谓“有选择的吸引外资”就是没有技术含量,没有品牌效应的外资我们不需要了。外资过度进入已影响了我们国内经济,我们要调整,所以你们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里再也看不到什么大力吸引外资的提法,而是强调我们要重新研究吸引外资的新方式、新方法。因为外资过多了不一定是好事,尤其是没有技术含量的,没有品牌效应的外资,我们不再吸引它。既然要调整吸引外资政策,就必须调整外资优惠政策。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将取消外资优惠政策,对外资将不再实行优惠政策,而是实行国民待遇政策。也就是外资到中国来和中国的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如果长期给外资优惠就是对本土企业不公平,所以我们将逐渐调整对外资的优惠政策。08年1月1号两税合并就标志税收优惠将逐渐丧失。我们对外资的税收优惠除了技术类和资源类还存在以外,基本上税收优惠消失了。08年年底以前取消外资包括在土地各方面的所有优惠。通过这个办法来解决我们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同时,为了减少我们外资过度进入,我们强调中国的资本输出,如果中国资本更多的走出去也会减少资本项目下我们所谓外资太多的问题。我们现在叫双顺差,就是产品上我们是出口多,进口少,资本上是外资来的多我们走出去的少,叫双顺差,产品顺差和资本顺差,导致国内经济严重失衡。因此,要调整出口政策和外资政策。这是中共十七大以后一个大家要关注的重要问题。现在已经开始调整,但是07年调整的效果不是太好。07年我们国际收支失衡比06年还要大,比如说顺差,我们6月份出口差不多是1600多亿顺差,每个月都超过200多亿。按照这样一个算法,年底我们肯定在2300亿之上。外资进入仍然增长,6月份统计已经突破了600亿,我估计年底之前至少得900亿以上,07年我们的国际收支失衡严重程度要远远大于06年。06年已经引发了这么高的价格上涨,07年如果我们国际收支失衡还这么严重的话,08年的压力还很大。所以有的同志问我股市会不会掉下来,你就看我们的数字就知道了。大量外汇流入迫使我们发行人民币,人民币大量发行,都冲向股市,这不是我们要怎么打压的问题,是没有办法的问题。这是经济规律。所以我们必须要解决国际收支失衡。但是07年为什么解决得不太理想呢?一个主要约束条件使得我们不敢对国际收支失衡下太狠的调控办法。什么东西在约束我们?就是失业的问题。因为出口的背后是就业机会,外资的进来也是就业机会,你减少出口就等于减少就业机会,减少外资等于减少就业机会,出现大规模失业怎么办?失业问题会引发社会问题。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曾经调研过珠三角和长三角两个典型城市,一个是珠三角的东莞市,一个是长三角的慈济市,这两个城市的外地人口都是本地人口的七倍,而且是指生活了五年以上的外来人口。这些人为什么会在这些地方生存,一个是出口,一个是外资。你要减少出口、减少外资就等于要减少就业机会,引发了失业怎么办?它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现在知道要解决国际收支失衡,但不敢大规模的解决,因为就业的问题在约束着我们。所以美国同学告诉我说:你们太傻了,你们净干傻事,你们大规模补贴你们中国企业,搞那么高的出口退税,所以中国产品在美国卖得才比较便宜,谁买这种便宜的产品?美国人民。你们补贴你们中国企业,等于补贴美国人民。我说:我知道这是傻事,但我们没有办法不干。为什么?中国改革开放把全体人民致富欲望都调动起来了,致富欲望一旦调动起来必须有就业支撑才行,没有就业支撑会出问题的。所以你们认为我们干傻事我们依然得干。也有人说:正因为你们中国企业出口产品价格很便宜,所以这种便宜产品才平抑了世界物价,使得全世界15年高速增长没有出现通货膨胀。就是因为中国产品便宜,而且大规模的出口造成了世界价格的便宜,尤其对美国、对欧洲。我说:你终于为中国说了一句公道话,问题是美国不这样看,它还强迫我们人民币升值,所以我们要继续调整。我们不调整是不可能的。这次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应该就是中共十七大以后宏观上一个重要的问题。你要大规模解决国际收支失衡而不至于引发失业,怎么办呢?那就是必须要启动国内市场,只有把国内市场启动起来了,才能弥补我们解决国际收支失衡所带来的这种压力。用启动国内市场来弥补出口方面减少所引发的就业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力度取决于国内市场启动,国内市场启动起来了,我们才能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国内市场没有启动起来,我们就不敢大规模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因为一解决就会引发大规模失业,而不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就是流动性过剩,价格全面上涨,通货膨胀,经济泡沫都会压过来。 启动国内市场还不能去启动投资市场,主要启动消费需求才行。因为投资需求本来就很旺盛,如果你一启动的话就很麻烦,关键是启动消费需求。所以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来“要把增长模式从过去的出口、投资、消费转向消费、投资、出口”,因为你要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关键是要启动消费需求。怎样启动消费需求?消费需求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叫居民个人消费,消费需求的首要组成部分是居民个人消费。启动消费需求就要启动居民个人消费。怎样启动居民个人消费?居民个人消费与居民收入联系起来,只有收入增长了消费才能起来。所以要启动居民个人消费就必须提高居民个人收入,居民个人收入不提高,居民个人消费就起不来,所以我们要启动居民个人消费必须提高居民个人收入。怎么样提高居民个人收入?中共十七大提出来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国民收入由三部分构成,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居民个人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就是说现在居民收入增长太慢,而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长较快,国家财政收入每年增长1万多个亿,07年我们国家财政收入一定突破5万个亿。但居民收入处于非常平缓增长的过程中。怎样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比如说适当的把一部分财政收入转向居民收入的提高;讨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前几天讨论的时候我主张,居民个人收入缴纳起征点应该提到3000块钱以上,大家看到昨天人大审议这个草案的时候是2000块钱起征点,那就是2000块钱以下的人不用交税,不用交税了就等于居民收入增长了。我想在08年会有很多调整,主要调整办法就是继续增长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分配的比例。二是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在初次分配中大致分为工资和企业利润。9年多来劳动收入增长非常缓慢,企业利润增长还可以。所以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就是要适当调整工资和利润的相互关系,要适当增加工资收入。最近我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一个老外问我一个问题,说:你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没有利润增长快?而且迟迟不动呢?我们资本主义已经做到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工资收入也要和利润增长成比例才行啊,而你们是长期利润增长而工资增长慢。我说:你说是什么原因?他告诉我说:因为你们缺乏机制安排。在我们国家有强大的工会,利润提高了,工资没有提高,工人就不干了,罢工。而你们没有这样。我觉得他讲的有道理。所以我们要提高劳动分配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供大于求,张三不干李四来干,价格根本提不上来,那靠什么机制呢?靠政府?政府的压力太大了。我们要研究一个长效机制,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利润的增长,工资也应该增长。但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必须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三是提高财产性收入在人们收入分配中的比例。什么意思呢?人们收入有两部分组成,一个叫劳动性收入,一个叫财产性收入,我们国家现在财产性收入太低了,在美国人的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占40%,而我国的财产性收入不到2%。太低了,仅仅靠劳动性收入很难提高人民的收入。所以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来“要创造条件提高人们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动产收入,一个是不动产收入。不动产就是土地、房子,动产就是股票、债券等等。所以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我们从来没有过打压股市和打压房市的任何企图,我们是健康发展的,要提高人们财产性收入。只有收入提高了,居民的个人消费才能提高,居民个人消费起来了,才能启动消费需求。因为,居民个人消费是消费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启动消费需求的第一个方面。消费需求除了个人消费之外还有一部分叫居民的公共消费。居民的公共消费和居民个人消费统称消费需求。我们除了启动居民个人消费以外还有启动居民的公共消费。怎样启动居民的公共消费?居民的公共消费就是公共产品消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这都叫公共产品。提高居民的公共消费就是要提高居民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但是公共产品不是老百姓拿钱的,是政府拿钱的,所以要启动居民的公共消费需求就是政府要投资。政府投资,政府钱从哪来呀?在税收不动的条件下我们还得想办法来寻找财源,能够增加公共产品的投资,启动公民的公共产品的需求,所以前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学界一直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在税收不动条件下采取什么办法再找点钱用于居民的公共消费。找来找去找了两条:一条,中央企业必须交利润。中央企业利润交给财政,财政干什么呢?用于投资居民的公共消费。我们过去为了保护国有企业搞的政策利改税,只交税,不交利,你不交利等于就不是我的企业,所有权表现为利润,国有企业必须交利润。所以大家看到国务院已经决定了08年交的比例,哪些交10%,哪些交5%,哪些暂时不交,央企拿一部分利润出来,中央可以用于居民的公共消费。这是一部分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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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杰特侦探

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样,经济法不是自古就有的“神话”,而是法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注1)作为法律家族的一个新成员,经济法诞生于现代社会,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法律和思想文化发展的必然性,对此不少学者已做过各具特色的论证,本文不再赘述。(注2)而关于此一点我们的表述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时期进入垄断阶段,生产力不断提高,令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深层矛盾进一步激化,使复杂多变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市场机制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求国家机器结合价值规律作出职能调整,对经济生活进行直接干预、参与和协调。正是这种市场“无形之手”和国家“有形之手”的互动,推动了传统法律体系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出现内部的分化和重组;同时法哲学和经济学理论等相关思想文化的发展,也为经济法律观念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准备,最终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导致经济法作为一个崭新部门法的产生。(注3)(一)西方经济法(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学界一般认为,经济法产生于20世纪初的资本主义世界,正式肇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注4)当时美国和德国的经济实力在资本主义工业国家中名列前茅,一贯奉行自由放任经济的美国虽然属于英美法系,没有划分部门法的传统,却在之前制定了反垄断性质的《谢尔曼法》,并在德国经济法产生的同期对此类法律进行增补,促使它们得以真正施行,开创了从总体上由国家对经济进行消极干预的先河;(注5)而属于大陆法系的德国,一开始走的则是经济统制法的路子,且在相关的法律中正式使用了“经济法”这个词,并由以思维严谨著称的德国法学家对这种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形式进行研究,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创立了经济法学。(注6)虽然初期的经济立法在不同国家形态内容各异,因各国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的不同有着各自鲜明的特色,各国对经济法的认知程度和范围界定也有差别,但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共通的问题,亟需政府放弃“守夜人”的角色,通过更多强有力的手段(特别是社会化的法律调控手段)干预经济活动,同时也引起了(大陆法系国家)职业法学家的关注和重视,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成为了比较一致的现象。(注7)经济法真正转入相对成熟期,成为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成员或者说是“后现代法”的起点,则应当是资本主义国家经过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实践,发现不但存在“市场失灵”,而且也存在“政府失灵”问题,遂开始放弃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主流地位,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学理论为指导来协调市场自律和政府干预的矛盾,并尝试从法律上共同纠正来自市场和政府两方面力量的缺陷。(注8)尽管西方国家在不同时期法律调整经济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也并非完全一样,但是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属性(或曰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却在现代社会政府干预经济生活和法律社会化运动的历程中开始明晰起来,(注9)昭示了一种立足于现代社会之上的、与传统截然不同的“时代精神”。(注10)(二)东方经济法(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历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可谓一波三折,经历了辛亥革命所引发的第一次法律革命,新中国成立所形成的第二次法律革命,和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的第三次法律革命。(注11)在当代中国社会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的经济法,遂成为由“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和“建设现代民主政治”汇合而成的改革与发展的时代主旋律的积极回响。(注12)社会主义中国是东方经济法的代表国家,中国经济法的概念发端于党和政府的理论家胡乔木同志根据其1978年7 月在国务院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整理成的长篇论文《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注13)其后一系列政府文件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要求制定经济法律法规的言论中频繁使用的“经济法”字眼,使得相关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开始启动。由于当时中国刚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之前那个“无法无天”的时代,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未来发展方向还不大明朗,学术研究中姓“社”还是姓“资”的敏感问题也令学者们不敢放开手脚,所以在蓬勃发展的各种经济法理论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学说多半跟政治、经济制度基本相同的前苏联经济法学说“原样照搬,如出一辙”。(注14)当然,这也算是一种学术上“省时省力”的权宜之计。随着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及权力机关一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的出现,(注15)日益壮大的民商法获得了其应有的地位,而经济法的地位虽然也得到了正式承认,但其界限却被人为划定了大致的圈子,使得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各种学说观点发生改变。学者们因之在一件事情上基本达成了共识: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与民商法的调整范围是有区别的。到了90年代初,随着东欧剧变和前苏联解体,以及我国决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多经济法的理论结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调节机制再次随势而动,出现明显的调整。但经济法理论界对内于一些基本问题分歧仍然比较严重,对外则与行政法的研究领域发生了较大的摩擦。(注16)在实践中,我国到目前为止虽然在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宏观调控方面颁布了大量的经济立法,初步形成了一个经济法律群落,却仍然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立法层级不高并且体系不完善,而且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台单独的《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随着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施行,以及原来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宣告了合同制度对经济法体系的排斥,也发出了一个初步的信号: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出现了脱节的迹象。(注17)而在法院进行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更是把原来的经济审判庭撤销改为民事审判庭,表明了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的一种极端不合理的狭隘的“小民事”倾向,(注18)一切似乎都在朝着不利于经济法的方向行进,令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暂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顿境地。我们必须承认,自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后,与在中国相对平稳发展的民商法理论和实践相比,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可以用“峰回路转”这个词来形容。这也从某种角度上说明了其本身的不成熟和不稳定以及发展的迅速性和曲折性。这些年形形色色经济法理论的层出不穷和大多数理论的“短命”状态,已经说明学者们在中国研究经济法现象这个新生事物是多么复杂和不易的事情。但是,作为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者,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注19)我们不奢望这篇文章可以建立起一种研究经济法的新体例,但却希望能够借以抛砖引玉,将经济法的理论研究从陈旧的传统思维和浮躁的学术风气中唤醒,则幸莫大焉。一、经济法的缺位问题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缺位,主要指自经济法于现代社会产生后在各个方面上地位(位置)的缺失,使得经济法应该具有的价值和功能在经济生活中无法得到充分实现,有些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些则在我国表现得更加突出。由此在社会主义中国造成的某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经济法学者的注意,(注20)但大多数问题我们还重视不够或者没有进行系统研究,这与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是不相符的。以下将主要从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社会本源、理论研究、法律实践和价值体系五个方面来论述经济法的缺位问题,但在展开论述之前,我们先来探讨一个重要的关于如何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小问题:(一)写在缺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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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逻辑前提的“缺位”从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角度看,经济法横空出世的实质是经济发展和法律发展互动的产物,即“经济发展最终决定着法律发展,法律发展又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反作用,经济与法律是互动发展的辩证统一体”。(注21)进一步从经济与法律互动的角度看:经济法的产生、兴盛和发展,就是要回应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抑制现实经济生活中愈演愈烈的经济个体权利自由有害扩张和政府权力意志无限膨胀,平衡和协调国民经济的运行。经济法的功能就是法律对经济关系能动性反作用的突出表现,是经济与法律和谐统一的需要,这可以成为我们理解时下颇有人气的“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市民社会-政治国家”)认知模式和“政府干预-干预政府”调整模式局限性的一种重要途径。笔者认为,这些认知和调整模式都是建立在传统的“市场(社会)-政府(国家)”二元理论框架下的,其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两方面的力量、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当市场出现缺陷时,需要政府权力适当介入和干预;而当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失灵时,又需要对其行为加以限阻和规制。政府对市场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和引导;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又需要法律的禁止和纠正。唯因市场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志,只是一种经济规律的体现,而致政府身兼“规律认识主体”和“意志执行主体”双重角色,由此简单逻辑可以或明或暗地推导出经济法的本质就是“规范政府干预之法”而不可能是其它。(注22)时下流行的国家(政府)xx论、经济行政法论皆与该理论逻辑相联系,只是在这个逻辑构造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不同的国外经济学理论预设模式而已,叙述的角度和侧重点自然就有较大差异了。(注23)当然,此种理论分析框架本身并无大错,它是经由总结西方各国经济学和经济法发展历史得来的经验产物,(注24)有其特殊的存在合理性(尤其是方便于对历史上和当代的西方经济法作定性定量分析)甚至具有局部真理性。但要在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继续套用这个“万能公式”研究经济法,我们恐怕就该费一番思量了。该理论框架或者说逻辑构造强调了一个重要前提:市场(社会)与政府(国家)必须永远处于一种制衡状态,它们是两种独立对抗之“力”;却忽略了另一个重要前提:市场(社会)与政府(国家)良性互动的现实性及相互协调的可能性,因此这个理论框架是有潜在逻辑缺陷的,而它偏偏又是在总结西方经济和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基础上得来的。进一步说,所保留的市场和政府“对抗制衡”前提是与西方讲求分权与制衡的宪政制度及文化传统相联系的,所以该逻辑前提无形中在西方倍受重视,也符合西方的思维习惯;而所忽略的市场和政府“互动协调”前提,则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质和经济发展模式的局限,西方学者相对认识不足,直至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沉疴积重难返,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世界的提出才得以好转。再从世界两大法系来看:大陆法系“公私分野”的传统,突出了大陆法系经济法律调整框架的这个逻辑前提缺陷,虽然“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进程淡化了“公”、“私”的界限;英美法系“民行不分”的做法,使得经济法律调整框架中的这个逻辑前提缺陷转为隐性,却也同时缓和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这或许可以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大陆法系国家富有经济法的理论却致经济法实践不彰,而英美法系国家盛行经济法的实践却不给经济法正名的“难解之谜”。(注25)我们认为,市场和政府“互动协调”这个逻辑前提的“缺位”,恰恰正是历史上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法制度构造缺位的集中表现,也可以成为我们理解为什么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不存在真正经济法的一条重要门径。经济法的五大缺位问题,从根源上讲都是从这个逻辑前提“缺位”而来。(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缺位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开始,生产方式的改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商品经济获得了充分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生产社会化与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基石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并拓展到经济生活乃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开始导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垄断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广大民众的经济环境和生活状况恶化,阶级矛盾进一步升级。一方面,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开始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和规范,在一定限度内改良经济基础,以期缓和经济和社会矛盾,稳定政治统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集中表现就是国家主动通过法律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由于大陆法系严格“公私”分野的传统,无法通过原有法律自身的修正突破私权至上的传统民商法难以维护正常竞争秩序和对经济宏观调控不力的局限,在这样的背景下资本主义经济法便作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产生了。(注26)资本主义经济法在二战后逐渐走向理性和成熟,摆脱了为应付战争需要和经济危机的“随机、被动的实用主义性质”(注27),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了宏观调控、社会福利和促进科技进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国家为了渡过难关,对市场和国家的关系认识更加趋于合理化,对运用法律等手段综合调控经济运行的技术和经验也更加丰富,完全值得我们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加以大胆吸收和借鉴。但是,资本主义国家自经济法产生之初就侧重于把经济法当作一种执行经济政策的工具,(注28)由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本身的局限性,因此从理论上缺乏对经济的法律调整本质的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也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天平始终是向私有制倾斜的,(注29)不论法的社会化浪潮如何来势凶猛,也不论混合经济如何兴盛发展,这些表面现象背后的语言是:一旦国家为了私人资本的利益需要调整经济政策,以代表社会全体成员面目出现的公权力触角就会迅速转向,坚决让位于私权领域甚至帮助个别私权的扩张,与此种并非完全理性的经济政策联系紧密的经济法自然要受到冲击。(注30)例如日本是公认的经济法比较发达的国家,其经济法师承于有着浓厚学术传统的德国而又根据本国经济的特色有所创新,对于二战后日本经济奇迹的创造居功至伟,但处于核心地位的竞争政策法的发展意向却是不稳定的,经历了支持垄断到反对垄断数次反复,最终才在广大民众的强烈声讨下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对其本国经济法理念的形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注31)而许多西方国家在“滞胀”后根据不断兴起又迅速衰落的各种新经济学说,经济政策的重心已经围绕着市场和政府做了多次调整,并且步伐不甚统一,这种面对时好时坏的经济状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作风,在客观上也加剧了经济法统一理念形成的难度,使得经济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协调度和稳定性,很难同传统法律有一个清晰的界限。(注32)经济法这种定位飘忽的问题,是资本主义国家本身难以完全解决的,经济法虽然为社会本位法,却在私人所有权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受到“私权警戒线”的困扰和局限,难以真正客观稳定地居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基本点。(注33)或者说,虽然资本主义经济法仍然在发展,其中的非经济因素也在逐步减少,但它的“社会本位”中所掺入的异质并不能彻底清除,令其在法律体系中应有的地位未能完全显现出来。另一方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改良主义思潮”,在资本主义统治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无产阶级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理论为指导,通过暴力革命推翻了原来的政治制度,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基本上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注34)但是在初期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这种“以单一公有制和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经济体制为本质特征的”(注35)经济基础开始显露出“后劲不足”的毛病,成了相对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也是前苏联各界领导人不停地搞经济体制改革以求振兴国民经济的根本原因(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尝试中)。前苏联虽然曾于70年代拟定过《苏联经济法典》要点草案,但是由于国家根本不承认任何“私”的东西,(注36)理论界出现的也不过是对经济关系几乎无处不包无所不容的“大民法”和“大经济法”之争,连社会主义民法都成了公法,反而没有了经济法的合适位置。只有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于1964年颁布了世界上惟一一部经济法典《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经济法典》,调整国民经济领导和社会经济组织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可以说是前苏联拉普捷夫纵横统一的经济法观点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实践。(注37)“有一种观点只承认西方国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干预而产生了经济法,而社会主义国家是在没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因为创设经济制度而产生了经济法。其实不然,创设经济制度的不一定是经济法(往往是宪法),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更多地采用行政命令和政策规范经济活动,即使有个别经济法律规范,也只是经济法的萌芽,尚不能是真正意义上(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注38)这个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进一步说,由于没有客观地分析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僵化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直接管理职能,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深入到经济的微观领域甚至企业内部,成了企业的“管家婆”,同时对市场调节机制的性质认识不清,排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反而造成效率低下,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注39)而随后国家进行的改革又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与国家调节相配合,呈现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极端状况,最终导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不甚成功。随着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各国的经济改革也向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彻底转向,并让社会和人民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仅从非严格意义上看,虽然原捷克斯洛伐克和民主德国两国官方认可了经济法,(注40)但总体来看这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法是缺位的,性质更类似于经济行政法,因为它所体现的这种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全面组织管理绝非通常意义所讲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家干预,经济法没有真正独立的空间。(注41)我国历经了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后,党和国家痛定思痛,决定将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逐步将原来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变革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随着对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入,最终于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目标,提出了完善市场经济法制环境的要求。(注42)而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又明确提出:“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后,正式开始了与世瞩目而又任重道远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建设。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下来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如何理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的改革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进而确立经济法在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是完全照搬西方的模式,还是原来社会主义国家所遗留“经济法”思维的一种延续?或者干脆为这种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结合另辟蹊径?经过我们刚才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实前两种经济法模式都存在缺位问题,这是造成我国经济法缺位的历史根源。(注43)由于真正的经济法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时间不长,我们要明确它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所面临的就是这样一种“骑虎难下”的困境。相比较而言,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功能在80年代后更具有完整性,从经验和技术上值得我们借鉴,但又不能盲目迷信、排斥创新,忽视我国市场经济不同于西方的制度传统和发展过程,以及政府在其中无以替代的导向作用。(注44)以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种性质的市场经济以及分别在各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法将长期存在,互相取长补短,从形式上存在一种趋同的方向。(注45)但完整意义上的更能发挥其应有功能的经济法,应当出现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中国,这绝对不是口号,而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和理性的预期。(三)经济法的社会本源缺位学者们一般认为,经济法为社会本位法,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注46)对此少有异议。但一个新的问题也产生了,那就是任何利益都应该有明确的承载主体,社会(公共)利益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那么其承载主体或者说代表主体是谁呢?(注47)随着国家和社会向现代化的演进,人们已经逐步认识到在实现个体利益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实现也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得益彰。但由于个体利益的偏狭性和经济个体的逐利性,它们不可能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真正维护者,(注48)于是国家藉着其超越社会的形象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干预人们的生活。可惜国家毕竟是一个抽象的主体,它也应当具体化为一些现实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人员,这就为资本主义国家的集团利益、政党利益对政府机构的渗透与干扰及我国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独霸一隅提供了条件,反而令国家能够切实公正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场值得怀疑。(注49)事实上国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必不可少,要不然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的经典论述。(注50)但政府毕竟不是万能的,也有干得不太出色的地方,甚至在某些方面政府可能表现得完全不能让人满意,同时还需要法律限定其职权的过度扩张。(注51)所以仅凭政府这柄“双刃剑”的一己之力,其代表社会(公共)利益行使各种管理职能的效率和可信度必将大打折扣。(注52)我们先把目光投向西方社会,西方在“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的相向运动中,冲破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藩篱,虽然产生了一个既不是纯粹私人的也不是真正公共的领域,(注53)但在社会层面上并未出现权力真空或者权利真空。其主要原因是在西方还有一个与政府和市场这两种力量相平衡的“包括各种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宗教团体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组织”之第三部门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组织性、志愿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和公益性的特点,(注54)它们是协调个人利益和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中坚力量。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在从事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异军突起,发挥了政府和市场难以替代的巨大作用,填补了社会经济发展领域上的一些空白,诸如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和落后地区的教育等。虽然很多工作政府也在做,但事实证明,非政府组织往往比政府做得更好,更有效率。”(注55)而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日益证明,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固然重要且不可或缺,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领域越来越凸显,它是与社会的多元化相伴而生的并生发出政府与市场都无法有效解决的新需求。这一空白点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去填补。”(注56)特别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正处于转变和调试之中,新兴市场主体的经济权利尚待进一步确认和伸张,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力量都存在“缺位”和“越位”并存的现象,发展新兴社会力量以填补需求空缺,抑制各方“非法越界”的问题便显得更加突出和迫切。“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20年中,国家通过缩小控制范围、改革控制方式、规范控制手段,逐步扩大了社会的自由活动的空间,促成了国家与社会间的结构分化,尤其是以产权的多元化和经济运作市场化为基本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则直接促进了一个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形成。它表现在社会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发展和机会的源泉,个人对国家的依附性明显降低,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逐步形成;民营企业以及较为独立的企业家阶层、个体户阶层以及知识阶层,都有明显的发展;民间社会组织化程度增强,工会、商会、保护消费者协会等一些中间组织已开始在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注57)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乐观地认为,中国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第三部门,经济法等以社会为本位的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此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注58)因为“与西方第三部门的生存与发展空间相比,中国第三部门生存发展空间具有很大的不同。”(注59)首先,从中国的传统观念来看,占统治地位的是家族本位和伦理本位观,缺乏西方社会自基督教兴起以来所具有的教会集团生活特质和公益思想。家族本位和伦理本位都与血缘关系密切,造就了中国人重人情,讲关系的“熟人社会”传统,一切养老恤幼等公共福利主要来自于家族内部,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很少。而本来具有较强公益性质,可以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宗教则一直处于政权的重压之下难以翻身,也没有西方宗教曾经有过的与王权平起平坐的辉煌经历,无法促成人们公益思想的形成。至于曾存在于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民间团体同样活动范围狭小、比较封闭,公益性不足,而且由于当权者视它们为异己力量,经常将这些团体置于非法状态,它们也难以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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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周哥周叔

从社会意义上判断,在21世纪初的这个时刻,中国又一次走到历史性的转折关头。最关键的社会任务是政治制度的重新设计和确立。在新的政治制度下,民主选举、合理分权、多党公平竞争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落实。否则,中华民族就无法从根本上走出“以暴易暴”以及“盛世”与“乱世”的政治轮回。因此,中国又一次站在一个新文明的入口,这次,我们首先必须懂得和认清新文明究竟是什么?只要首先解决了这个问题,中华民族才不会像20世纪初辛亥革命后那样迷失正确方向。 关于20世纪百年中国历史,需要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进行全面总结。一个最核心的理论问题是:如何认识和评价20世纪中国的政党体制?因为这是中国进行政治改革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就像进行经济改革无法回避所有制问题一样。 眼下,就中国经济领域而言,中国出现了自1980年代以来高增长后的“硬着陆”。这在失业和通缩两个方面已经表现的十分明显。就中国经济是否属于“硬着陆”的问题,在经济学界和政策决策层可能依然存在截然不同的认识。但是,我认为,就中国微观经济领域反映与表现出来的实际情况判断,我们必须把目前的经济局面确定为一次“硬着陆”,并且,需要从这个判断出发找到解决经济问题的方法和平稳渡过经济衰退的出路。实际情况是:城乡中产阶级被2007年10月—2008年10月的股票市场的下跌所消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到了一个临界点,供需结构因价格扭曲而断裂。中小企业普遍破产使失业问题更加突出。地方政府部门林立又无所作为,同各种民生问题严重脱节,既维持不了社会公平正义又没有效率。如果体制危机爆发,中国就会陷入政治动荡的境地。 当然,中国目前的经济局面是明显地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把目前的经济危机看成为是国内经济运动积累的结果。而不应把问题简单的、单方面地看成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带来的后果,如果这样认为,不仅表现我们对经济问题认识的幼稚与肤浅,而且我们就不会找到克服和解决金融经济危机的正确的方法,也就无从有效地抑制经济衰退并且引向新的繁荣。 对于中国,解决经济问题的方法既要在经济系统中寻找,又必须在经济之外寻找。 | 我们已经看到,在应对经济危机的宏观政策方面,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无误的确立了积极的财政币和宽松的信贷政策。但是,可以肯定,积极的财政币和宽松货的信贷政策不仅无法阻止本次硬着陆的发生,也拯救不了中国经济。更严重的,一味的积极的财政币和宽松货的信贷政策还有可能为经济添乱。一方面,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包括县级)以下财政不仅十分困难,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另一方面,银行体系也不可能恢复像上世纪80年代的放贷能力,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被大量的不良贷款所累。在如此局面下,试图依靠积极的财政币和宽松的信贷政策解决问题只能是一相情愿。 政策必须站在现实与未来的演化的方向上制定。我认为,中央政府在宏观政策的方向上,需要明确三个方面的问题:1、劳动力充分的自由创业问题;2、产业结构的升级问题;3、合理的分配制度的建设问题,这三个方面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社会经济也是在不断的解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中得到发展的。另外的两个至关重要的政策,一是着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二是尽快建立起完整的社会救济体系。 无论对中国社会的前途持有乐观还是悲观的态度,也不管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法上站在“左”的 还是“右”的立场上。我们都必须把21世纪初的现在,看成是中华民族面临的一次最后的也是最大的一次机会。中华民族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需要在政治的和文化的领域背水一战,必须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和信心,更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留下的机会已经不多。 应该看到,中国经济的“硬着陆”给政治制度革新带来的是一次机遇。如果中国的领导层不把注意力放到政治改革上来,21世纪中华民族文明进步的脚步就有可能停滞下来。30年经济改革和社会开放为政治改革准备了条件,从更广阔的历史眼光来看,也为21世纪中华民族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本和思想前提。 应该把投资拉动经济的思路转移为制度改造保证公平的思路上来。中国必须把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放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更加宏观的背景下去认识这次危机。中国不会从危机中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中国可能是全球金融危机的最大的受害者。从本次危机中,中国政府必须把经济政策的着眼点拉回到解决国内的各种民生问题上来,而不是仅仅看到出口创汇。中国需要沉下心来,从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基础入手,有条不紊地把中国经济引向繁荣。 在30年改革开放时期过后,中国社会的产业革命的趋势究竟是什么?这是中国社会学、经济学等一切人文科学亟须回答的问题,也是社会政策必须准确把握的问题。中华民族的一切文明觉悟者,都需要努力为中国指明进步的方向和提供具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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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duola

宏观经济学让我们了解中国的经济、世界的经济,你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去写:首先简介宏观经济学原理,然后运用宏观经济学颇析中国经济,再到世界济,最后运用宏观经济学再对世界人类发展的影响,最后总结即可。不知是否有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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