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跑跑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251.[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
yechenchao77
不行,论文的标准格式里就有参考文献,不写的话不合格不说,还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还有可能侵权,!!你论文里引用的东西都要著名出处,参考文献中都要提及。理论的东西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收集素材是必须的,没有足够的素材,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因此不可能没有参考文献的。实在写不出来,拿几本书,按照参考文献的格式,套也要套几个参考文献进去,证明你是有所准备,经过思考,总结得出的结论,是有说服力的!!!
行者孙llllll
只要有别人的观点和资料就必须要写,假如一点也没参考别人的话就不用了。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参考文献格式
(1)文后参考文献不编序号,仅在文末按其重要程度或参考的先后顺序排列。
(2)文后参考文献不注页码。
(3)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及次序与注释基本相同。
1) 著录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
2) 著录参考文献能方便地把论文作者的成果与前人的成果区别开来。
3) 著录参考文献能起索引作用。
4) 著录参考文献有利于节省论文篇幅。
5) 著录参考文献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摘计量学研究。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类型有: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
可以的附录主要是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例如样本、问卷、图表、范例,冗长的公式推导、编写的算法、语言程序以及解释、论证过程等。
参考文献和注释可以重复。 补充资料: 参考文献是论文的一部分,注释是正文的一部分,功能不同。 注释是在正文里面,讲的是对正文的补充,包括印证的补充。 论文后面是
论文注释按照注释放置的位置可以分为当页脚注和参考文献。当页页下的脚注就是在该页面对本页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进行注释,而参考文献就是把所有的参考文献放在论文的最末尾
按照中国应试教育的法则,按照论文写作的标准格式,参考文献是必不可少的素材。但如果你是像牛顿、爱因斯坦等科学巨匠, 那也可以不用这些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