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ling612
忆往昔,新世纪的大门已经敞开,申奥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伴随着申奥的各种活动的展开,我们的血液沸腾着,有太多的日子我们不能忘记,那一颗颗真挚的心,一张张充满祝福的脸,还有那一串串申奥签名……我们崇尚奥林匹克,我们还要把奥运会办成一次“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我们要用自己的实力兑现自己的承诺,我们热切的盼望与世界人民共享和平,共同进步! 我是一名高中生,作为一个中国人,为北京能够举办奥运会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也想尽自己的一点微薄力量为奥运做一点贡献。这就需要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 对外,我们组织同学在学校门口对过往群众进行环保宣传,少丢一片纸、多用布兜购物、不随地吐痰、废旧电池要集中等等,虽然事情很小,但是当我们大家都这样做时,就可以对环境起到良好的保护,可以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危害,让北京的天更蓝,水更清。我们还建议群众不要随便践踏草坪、保护身边的绿地、爱护小动物。联系邻近的几所学校,进行环保宣传。在此次活动的同时,我们组织学生们在老师带领下定期清扫学校周围的马路。同学们在烈日下,举着扫帚,清扫路面,拾集纸片等零碎物品集中处理,虽然是6月份,但是今年的天气异常炎热,太阳直射温度达到了35度左右,没有多久,汗水就随着同学们的脖子和肩膀流淌下来,虽然牺牲了大家双休日,但是大家并没有怨言,依然积极仔细的清扫着马路。有的男生后背的衣服上都印上了汗碱。 对内,我们在各班放置一个专门用于收集废旧电池的小箱子,每周有专门人员来回收电池。在学校的走廊里,我们摆放了宣传环境保保的展板,让师生们和来校人员在课余时间观看浏览。同学们也能做到不随地丢弃垃圾,爱护校园里的花草树木。并组织同学在学校操场周围种树,形成绿化带。邀请各班同学进行“环保在我心中”主题班会,并让各班汇总,进行全校演讲,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环保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日常生活中的环境保护。 在2004年6月9号,学校组织师生在班里观看“奥运圣火北京传递活动”。这是奥运圣火第一次来北京,并举行传递仪式。全中国,甚至全世界人民都在此时关注着北京。一名一名传递员交换着手中的火炬,脸上洋溢着笑容,洋溢着自豪。他们都是来自不同行业,也代表了不同行业对奥运会的支持,更代表了全国人民对奥运会的支持。我们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兴奋的关注着,还低声的讨论关于自己在2008年会怎样参与奥运活动。我想到了那时,在上大二的我,可以作为一名志愿者,参加到奥运会服务工作中,去接待每一位来京观看奥运比赛的客人。 在注重环保的同时,我还要加强自己的文化与知识。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才能更好的向客人们介绍北京。还要学好外语,便于同外国游客们交流,让他们更好的了解北京、了解中国。 北京奥运的主题是“绿色、人文、科技”。在注重环保、科技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到文明礼让,大家都团结起来,为了奥运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与环境,来向世人展现我们伟大的祖国。 北京奥运会将展示北京的特色,因为它将体现北京古老与现代的完美结合。听说,北京也正实行文明礼貌,因为奥运会是全球参与人数最多的,和平与友谊的大聚会。所以,我们要给世界各国的人们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北京,奥运!奥运,北京!让我们来共同努力,迎接辉煌的明天!
吃货在学厨
奥林匹克精神论文篇3:《试论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 【摘要】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都是几千年前人类的思想的精华和智慧的结晶,看似两种不同的文化,启示蕴含了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笔者从两者的定义、两者对正义和对权利的比较中,得出了结论。 【关键字】奥林匹克精神法律正义权利 【正文】 奥林匹克的口号是:“更高,更快,更强”追求的是人类实体意义上的个性,而法律是对于人类权利的保障,因此,法律有着人类形式意义上的共性。两者之间看似的对立的,实际上两者之间互相补充,大同小异。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容忍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穿着不同的服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 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使矛盾成为互 相学 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 想象力 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 从以上两点就可以看出,虽然奥林匹克运动会是追求体育的竞技,但是首先还是参与其中,并且公平公正地参与其中。在平等的竞技中展现个性。而法律则是首先维护公民平等的地位和权利。笔者将从三个维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奥林匹克精神与法的概念之间的关系 自从2000多年前,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一种健康向上的体育竞技在神圣的奥林匹斯兴起,它就成为古代希腊人奉献给人类的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今天,奥林匹克运动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体育竞技的范畴,它成为全人类的文化盛会和文明遗产,它的丰富内涵和它对于人类生活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关于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涵,我想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奥林匹克是一种竞技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是一种“更快、更强、更高”的自我挑战精神,同时它也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奥林匹克包含的这种自我挑战精神和公平竞争精神构成了当代人类自我完善和社会交往的基石。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都会对法律概念作出不同的界定,这些界定之间只是角度不一样—“横看成岭侧成峰”,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但是,不同的界定对不同社会的适应和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我们传统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作出的,即法律就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个概念(以下称为法律的阶级概念)从阶级角度分析,无疑有其合理性,但是法律的阶级概念也有其局限性和明显的缺陷。 因此,我更同意将法律界定为“国民的誓约”,即国民(国家)为了和平相处和发展需要就相处和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达成的合约和承诺(以下称为誓约法律概念)。实质来说,法律就是利益的分配机制,规定如何分配和运用社会资源、利益。誓约法律概念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有什么优势? 首先,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鼓励国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因为法律是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就社会资源如何分配进行的约定,所以它涉及到每个人自身的利益,需要每个人自己参与。定性为誓约,首先要求国民就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约定,协商就需要参加,将立法活动当成国民自己的事情。建立立法与国民利益息息相关之共识。 其次,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树立法律的平等观念。在誓约的建立(签订)过程中,有利于体现和落实平等观念和意识,因为契约的基础是平等,而不是特权,特权就不能进行协商。同样,通过广泛的参与、协商,立法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避免法律成为少数人掠夺的霸占社会资源的工具,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的正义。 再次,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法律的推广执行。对自己参与协商(委托他人代为参与协商)而制定的法律,就是一种誓约,遵守自己的誓约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道德要求,实现法律和道德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法律是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使国民就社会资源分配达成的一种誓约。它以平等为前提,要求每个国民积极参与(定约)并信守自己的誓约。而不应该大多数人规避和反抗的是少数人统治、掠夺资源的工具。正确、积极地界定法律,有利于法律发挥应有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的比较,我们看到两者都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在追求中存有不同的形式。它们两者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积淀而成的。 二、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对正义的理解 奥林匹克精神中有对于正义的理解,那就是保障所有人民公平参与。《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通常它包括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和奋斗原则。"参与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项原则,参与是基础,没有参与,就谈不上奥林匹克的理想、原则和宗旨等等。"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句格言最早是美国一位主教提出来的。1908年伦敦举行第4届奥运会时,顾拜旦引用了这句话。后来,顾拜旦在1936年奥运会演讲时也说过:"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这一原则已被世界各国运动员和广大群众所广泛接受。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国际体系.它是完全独立的。因此,他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任何来自政治、经济或社会的因素对其进行于涉。 他还为此创建了一个独立的国际奥委员,规定了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用其忠诚和献身精神来保证奥林匹克理想和原则的实现。通过这种方式奥林匹克精神的自主独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保证。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所有能使人变得更好的原则,都包容它明亮的光环里。奥林匹克精神的初级活动形式是奥林匹克运动,它是永恒的。它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运动水平高低,面向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一切运动和竞技项目,旨在参与。奥林匹克精神蕴含了公正、平等、正义的内容,承认一切符合公正原则的优胜,唾弃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公正原则使奥林匹克精神具有了极大魅力。 参与权就是奥运精神中普遍的公平正义权的保证。这与法律当中的正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将正义的观念从法律中解 脱出来是有困难的。在一般人眼里,正义和法律的概念不断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纯粹法学反对将法和正义相等同,主张将二者当作两个不同的问题来处理。而我个人更倾向与使二者融合,我并不赞成过分清晰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法律抛弃正义,便丧失其规范社会关系的作用;同样,正义脱离法律,就丧失了载体,仅仅只能成为“价值判断”,没有实际用途。我非常推崇凯尔森的观点,即正义作为一种主观价值判断也许为法律科学所排斥,但如果将正义理解为“合法性”,那么法律科学中就应当包括正义概念。 人们评价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义标准(合法性)时,往往是立足于这部法律是否能将社会关系调整得令所有社会成员都满意,但事实上,能够满足每个社会成员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说:每个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间的相互冲突也难以避免,那些合乎正义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能达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满意。 还应当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绝对正义的概念,自然法学派主张法的二元论,认为法应分为实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实在法之上,存在着完善的,绝对正义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应当知道:这种绝对正义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无穷的认知能力,而世界永远不可能被完全认识,借用凯尔森的话“正义是一个人的认识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验,在人们寻求法律帮助时,在法律制裁罪犯时,公平是否得到维护,正义是否得到匡扶,这是法律正义性(合法性)认定的标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义,才能使正义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升华。 三、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同样是对权利的保证 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 田径运动 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奥林匹克精神正是对全民参与的维护,从而保证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公平竞争。维护公民实体的参与,实际也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象征性的保护。当然,奥林匹克运动中,由太多的义务、规则、和违规性的惩罚 措施 ,但正是这一系列的义务和规则才维护了实体地位的平等,维护了实体的权利。 在权利、义务之间,法不以义务为目的,恰恰相反,它应当也必须以权利为目的。 首先,在法产生意义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早期的人类无所谓权利和义务,也无所谓法。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逐步产生了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尤其是在逐步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时期,权利义务的分别愈益明显。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人较能实在地享有权利,甚至实在地享有较多的权利,在社会中的被主导者与社会主导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因权利的分配产生冲突,就是在社会主导者或者被主导者内部,也有权利分配上的分歧和矛盾,社会的权利之战愈演愈烈。为了保证社会在一定秩序范围内持续下去,社会主导者就利用以暴力为后盾的规则,来确认一定的权利分配办法,划分社会权利,于是,法就产生了。 其次,在权利、义务相较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第一,权利较之义务,其性质更能满足人的需要。各种权利都能直接成为满足权利主体相应需要的现实,各种特定的义务只能通过对特定权利的保障,实现了特定权利以后,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因此,权利可以直接成为人的需要的客体,义务却不能。第二,权利较之义务,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权利与义务是等量的和对应的,在形式上,法保障权利实现或保障义务履行都可以殊途同归,实际上却大谬不然。由于种种原因,保障权利的法比保障义务的法更能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与执行。第三,权利较之义务,其扩展更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表征。 简单地说,法似乎应主要规定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法要具体规定所有权利和每一种权利却是十分困难的。由于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是对应的、一致的,法可以通过规定义务的方式来达到规定权利的目的,因而,通过具体规定义务来规定权利就十分必要而可行,它比直接规定权利更有益于人类权利的保障和发展。法以规定义务为主,并不意味着要减少权利或削弱权利,相反,它正是为了普遍地扩展权利和保护权利。因为,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法不禁止即为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就是可行的。这样,权利不但未被减少或削弱,反而得到了增强。法对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成为了对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法为更好地追求权利而主要规定义务,为更好地实现权利而适当规定权利。法不论是对义务的规定,还是对权利的规定,其价值目标都只能是为着权利的确认和实现,而绝非义务。 综合以上的三点,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是异曲同工的,同时人类的文化遗产,同是人类精神的积淀。它们都是维护人类公平正义和权利平等的。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尽管都是两千年前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两千年千,人类的科技迅猛发展,但是人类的心智一直还是有着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捧和向往。从笔者对两者的比较当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探求出结论。 【参考论文】 《法以权利为目的》卓泽渊载于《检察日报》2000年03月02日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刘金辉载于《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 《法的价值归宿》卓泽渊载于《检查日报》2000年1月4日 【参考书籍】 《奥林匹克精神》谢卫东编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版 《契约正义论》胡启忠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 猜你喜欢: 1. 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英语美文 2. 关于奥运会高中议论文精选 3. 奥运会政治论文 4. 关于奥林匹克精神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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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奥运演讲稿》这篇精彩演讲论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范文搜将坚持免费到底,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与《2008奥运演讲稿》一样优秀的免费精品论文范文,请随时关注! 在1908年,我国的《天兵青年》杂志曾向所有的中国人提出过三个问题:一,中国何时能派一名选手参加奥运会?二,中国何时能派一支队伍参加奥运会?三,中国何时能举办奥运会?对于今日的中国人而言,前两者我们早已实现,但,究竟何时,我们才能圆了举办奥运的梦呢?我相信,2008。 尽管我不擅长绘画。但,我仍希望用语言为大家描绘出一幅属于2008的画面。在我心中,2008是三色的,红,黄,绿。红色,是跳动的火焰,它代表了奥运圣火。这圣火,自公元前在古希腊神殿前燃起后,就从不曾熄灭。人们常说:“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前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时曾经说:“我们的国家深深的仰慕有贵国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人文他们同时也是全人类的财富。”同样,奥运圣火虽燃起于欧洲大陆,却属于全人类,属f我们的地球村。特别是自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起,它更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见证;就是这圣火,经历了战争与黑暗,依然纯洁;就是这圣火,每每燃起,让人久久不能自已,喜泪盈眶;就是这圣火,让多少人,上下求索;梦寐以求。百年奥运,风云变化,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人文精神。在奥林匹克精神中,人文内涵是不朽的底蕴。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动力凝聚着全人类向往前进的心声。在“Higher,Faster,Stronger”的口号下,奥林匹克运动所真正倡导的是“团结,友谊,进步”。 【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范文搜,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 http://uni.fwsou.com】 黄色,代表了*,代表了我们,黄皮肤黑眼睛的炎黄子孙。*,作为中国的首都,长期以来都是奥林匹克运动最积极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早在1991年我们就首次提出了申奥的请求,作为一个*人,我永远不会忘记八年前在蒙特卡罗,2000年奥运会主办城的投票现场,投票前,由12名与我年龄相近的女孩代表*演唱了《茉莉花》;那歌声很美,很动人。然而,我永远难忘的确是在*落选时,她们放声大哭的情景。那一次,*输了。但,我们从不曾放弃。正如奥林匹克精神所号召的那样“”*有1500万市民,民意调查表明:支持申奥的占了94.9%。这个数字是惊人的,*人申奥的热情,更是巴黎,大阪,多伦多或是伊斯坦布尔所望尘莫及。歌德曾经说过:“光有意志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见诸于行动。”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首都,*申奥的科技实力是引人关注的。那么,就让我们到*城里看一看吧!磁卡电话遍布全市;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体育场馆引入纳米技术;交通管理实现电子监控。经过近10年的建设和发展,*己经比首次申奥具备了更强的科技实力。 绿色,代表了环境,是地球村的色彩。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人们并没有忽视对环境的爱护。在地球村的理念中,绿色是永恒的主题。近20年来,奥运也顺应时代,强调奥运与环境相结合。因此,*要办的奥运是绿色的奥运。一方面,市民们自愿出力建设奥运林,为古长城增添新景,另一方面,政府投资修建“五河十路” 绿色通道,为*又添绿衣,到2000年为止,全市绿色覆盖率以达36%,人均公共绿地达9平方米。*用双手建造了一个绿色的家园,更期盼一个绿色的奥运。 【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 范文搜,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english.fwsou.com】 选择了色彩,或许有人会问我画面的内容。是这样的:2008,绿色的地球村将迎来又一个全人类的体育盛典,火红的圣火走进了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度,届时,我们,所有的炎黄子孙将高唱同一首歌《NEW BEIJING,GREAT OLYMPIC》。
■中文名称:阿斯匹林(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退热药)■中文别名:醋柳酸、乙酰水杨酸、巴米尔、力爽、塞宁、东青等■英文名称:aspirin■英文别名:Acente
英语作文奥林匹克运动会 The Olynpic Games The Olympic Games, first held in 776BC, ha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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