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知心029
印度的种姓制度真正叫做瓦尔那制度。是印度教的核心教义。它将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了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一个位列种姓之外的庞大群体叫“达利特”,也就是所谓的贱民,通俗说就是原先的当地原住民。印度后来也被穆斯林征服,信奉穆斯林教,因此印度穆斯林就没有种姓了。
我叫歪歪
印度种姓制度来源于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种姓制度将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一个位列种姓之外的庞大群体叫“达利特”,也就是所谓的贱民。从表面来看,种姓制度好像与阶级有关,比如婆罗门、刹帝利是上层阶级,吠舍、首陀罗是中下层阶级。可事实上,种姓与阶级却不能完全划等号。
种姓不是阶级
阶级的定义是指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人群的集团,其中最主要的划分依据就是权力和财富。比如贵族阶级,平民阶级,富人阶级,中产阶级等等。可是在印度,出身婆罗门的人也有许多穷困潦倒,出身首陀罗的人也有不少家财万贯。婆罗门中没受过教育的人也比比皆是,首陀罗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并不罕见。这些特征在现代印度社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将种姓定义成是社会阶级并不正确。
种姓不是肤色
种姓制度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雅利安人肤色较白,而印度原住民达罗毗荼人肤色较黑。作为统治阶层的雅利安人位居最上层的种姓,而作为被统治的达罗毗荼人位居最下层的种姓。因此在种姓制度创立之初,光看肤色就能大致判断出一个人的种姓等级。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雅利安人与达罗毗荼人的肤色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因此以肤色作为依据就完全不可靠了。一个皮肤白皙的婆罗门,并不比一个皮肤黝黑的婆罗门有更高地位。同样,一个肤色较黑的首陀罗与肤色较白的首陀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下层种姓出身,但肤白貌美的女子还是有很大机会可以嫁给上层种姓男子,从而提高整个家族的地位。反之,上层种姓女子则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允许嫁给下层种姓男子。
种姓不是职业
根据印度古代文献《梨俱吠陀》中的记载,创造之神梵天创造了原人普鲁沙,并用原人的身体创造出了四种不同等级的人类。原人的嘴产生了第一等级的“婆罗门”,他们负责掌管宗教文化和祭祀,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原人的胳膊产生了第二等级的“刹帝利”,他们负责军事、战争以及管理国家;原人的大腿产生了第三等级的“吠舍”,他们是普通的平民,从事农、牧、工、商等职业;原人的双足产生了第四等级的“首陀罗”,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从事各种重体力劳动,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至于被排除在种姓制度之外的贱民“达利特”,则被视为是“不可接触者”。因此按照《梨俱吠陀》中的说法,种姓制度似乎与职业密不可分。
可事实上,早在上千年前,种姓与职业间的鸿沟就已经填平。到了现代社会,种姓与职业已没什么明显关联。婆罗门出身的在经商,吠舍出身的在从军都是很常见的现象。至于印度的政府部门中更是充斥着各个不同种姓,高种姓成为低种姓下属的情况早已被大家所接受。现代社会新出现的诸多职业也远远超过了古人对职业的定义,更无法用种姓来甄别。此外,印度不同地区对种姓与职业的定义又不一样,比如农业在南印度属低种姓,而在北印度则一般属于高种姓。
种姓究竟是什么?
综上所述,种姓不是阶级,不是肤色,不是职业,那么种姓究竟是什么?时至今日,这个问题已变得越来越模糊,哪怕询问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恐怕也难以回答上来。印度德里大学教授、社会人类学家斯利尼瓦斯教授对种姓做了这样的定义:“种姓是一个世袭的、内婚制的、通常又是地方性的集团,这些集团同世袭的职业相联系,在地方种姓等级体制中占据特定的地位。”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但也有一些印度专家认为,种姓的核心其实就在于“洁净”与“不净”的宗教观念。许多人称“达利特”为贱民,可达利特的真正定义是“不可接触者”。如果仅仅是身份低贱,那么从事低贱职业应该没什么问题,可达利特被高种姓认为是无比肮脏、严禁接触的人。假设一个婆罗门出身的人身陷绝境,如果有一个乞丐对他施救,那他应该心怀感激。可如果对方是一个有正当职业的达利特,那么这个婆罗门就该宁死也要拒绝施救,否则他就会被达利特所污染,自己也会成为达利特。
进入现代社会后,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废除种姓制度。然而留在人们心中的种姓观念却至今仍难以彻底改变。
参考文献:《种姓与印度教社会》
清晨一叶浮舟
许多人都知道,印度有一个种姓制度。它将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了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一个位列种姓之外的庞大群体叫“达利特”,也就是所谓的贱民。那么问题来了,印度种姓制度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
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前,来自亚洲中部地区的古老游牧民族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并以征服了原来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原住民达罗毗荼人。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雅利安人创造了等级森严的瓦尔那制度,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种姓制度。
根据印度古代文献《梨俱吠陀》中的记载,创造之神梵天创造了原人普鲁沙,并用原人的身体创造出了四种不同等级的人类。原人的嘴产生了第一等级的“婆罗门”,他们负责掌管宗教文化和祭祀,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原人的胳膊产生了第二等级的“刹帝利”,他们负责军事、战争以及管理国家;原人的大腿产生了第三等级的“吠舍”,他们是普通的平民,从事农、牧、工、商等职业;原人的双足产生了第四等级的“首陀罗”,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从事各种重体力劳动,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至于被排除在种姓制度之外的贱民“达利特”,则被视为是“不可接触者”,位于贱民这一群体的大多是原先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当地原住民。
印度种姓制度在名义上是4种,即4瓦尔那制度。可随着时代的变化,每个种姓内部又衍生出了许多亚种姓,即阇提。比如印度北部有一个叫“卡亚斯塔”的亚种姓(阇提),但这个种姓又属于婆罗门。此外,种姓制度在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后,职业特征也不再那么泾渭分明,婆罗门中当兵或经商的大有人在,刹帝利中务农者也比比皆是。而且像现代社会许多新出现的职业则根本无法划分到4瓦尔那等级制度中的任何一种。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印度人都受种姓制度的束缚。印度历史就是一部前赴后继的征服史,原先占据印度南亚次大陆的民族、部落被后来者征服与奴役,后来者又被更后来者征服与奴役。种姓制度是印度教的核心教义,在印度拥有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后来的许多征服者是穆斯林而并不信奉印度教,因此印度穆斯林不属于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中的任何一个等级。
伊斯兰教有一个教义是只要入了教,大家都是穆斯林。穆斯林的意思就是兄弟,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当伊斯兰教在印度站稳脚跟后,不少生活在最底层,且对印度教没那么虔诚的教徒选择了改换门庭皈依伊斯兰教。然而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按理说穆斯林应该人人平等,可是印度穆斯林却又以潜规则的形式衍生出了“类种姓”。当初的穆斯林征服者及其后裔被称为“阿什拉夫”,属于高种姓,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当属印度超级巨星阿米尔·汗;原先印度教的中高种姓皈依者被称为“阿吉拉夫”;原先贱民皈依者被称为“阿贾尔”。当然,穆斯林的教义是人人平等,所以印度穆斯林并不承认等级的存在,“类种姓”只是作为潜规则而被许多人默认。
印度种姓制度虽然有严格的血统壁垒,但也并非不可逾越。比如高种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种姓的女子为妻,这被称为顺婚,低种姓女方家庭可以借此提高社会地位。但是,高种姓女子则绝对不可以嫁给低种姓男子,这被称为逆婚。比如印度开国总理尼赫鲁的祖先是印度北部的婆罗门,历来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可是尼赫鲁的独生女英迪拉却与异教拜火教家庭出身的费罗兹结婚。如此一来,英迪拉和费罗兹所生的子女将世世代代成为贱民,会被印度人视为“不可接触者”。好在关键时刻印度国父“圣雄”甘地出面,将自己的甘地姓氏赠给了他们。因此,印度最大的政治家族——甘地家族,其实是尼赫鲁的后裔,而并非甘地的后裔。
自从印度独立后,种姓制度就在法律上被正式废除。然而留在人们传统观念中的“顽疾”却至今仍难以彻底改变。
参考文献:《种姓与印度教社会》、《自由与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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