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惠敏
1. 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1998版 2.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 王利民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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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王泽鉴《民法总则》、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物权法:谢在全《民法物权论》、王泽鉴《民法物权》、王利明《物权法研究》债法总论: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梅迪库斯《德国债法总论》、史尚宽《债法总论》合同法: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崔建远《合同法总论》、韩世远《合同法总论》侵权法: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杨立新《侵权法论》民商法体系书: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江平《民商法学》民法方法论: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梁慧星《民法解释学》
蘅芷菁苓
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最抽象的部分。《民法总则研究(第2版)》在深入把握民法总则国外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民法中各基本范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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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王利明留校任教,适逢我国酝酿、起草《民法通则》,其主要起草者就是王利明的博士导师佟柔教授。王利明协助导师就《民法通则》中涉及的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开始形成了自己对民法体系及各项制度的看法和认识。1986年,他和郭明瑞教授等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许多颇有名气的学者都坦言受益于此书良多。历史给了王利明这一代法学家拓荒的机遇,也给了这一代法学家拓荒的艰难。为进行学术上的探索,王利明住过没有暖气的小屋,寒冷的冬日,他背上披一条被子、腿上盖一条被子笔耕不辍。那时他的女儿刚刚出生,为了孩子着想,他只好借住在校外。当时,王利明还担任了两个班的教学工作。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挤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赶往学校。就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以及著名的《民法新论》和《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的著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利明先后获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奖励,2004年8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物权法是王利明始终关注的领域。在长期对物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1998年他出版了《物权法论》。此后,王利明又对我国物权法起草过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出版了《物权法研究》一书。王利明很早就对合同法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他的专著《违约责任论》获得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后又出版了专著《合同法研究》,被认为“逐步建立了先进。科学、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法体系和规则”。王利明是我国最早研究侵权行为法的学者之一,他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为我国侵权法内容和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王利明非常关注人格权问题,他极力主张人格权法应与侵权行为法一样作为民法中独立的制度对待,力图改变传统民法历来沿袭的重物轻人的状况,构建新的民法体系。民商法理论博大精深,20年来,王利明一直关注着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有关民法学的新问题,孜孜以求,勤奋不已。在通盘研究了民商法具体领域中诸多问题之后,他开始撰写《民法总则研究》,该书荣获2004年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2002年起,《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文库》陆续付梓,至今已出版六卷,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王利明认为,对于研究法律的学者,不仅要认识到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更要意识到自己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所肩负的使命。
一、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
一阶级分析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二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和理想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民法典的内容很多,只有学透才可以,或只要深入了解某一项或某几项,才可以达到能写论文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