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17

汤包sama
首页 > 学术期刊 > 保险反欺诈机制研究论文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桃子爻爻

已采纳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全行业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而且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因此对今后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具体要求和做法如下:一是加强领导,系统规划。反保险欺诈工作涉及行业内外的方方面面,各单位必须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反欺诈制度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险机构要承担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反保险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进行规划,从公司治理层面开始,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技术手段和优化资源配置。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和专业委员会等形式搭建反欺诈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诈工作效能;学会要组织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的理论研究,探索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规律。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当前,保险欺诈案件多发、形式多样,应突出重点惩治的原则,将“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这些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险欺诈行为列为反欺诈重点。监管部门应加大重大欺诈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对在案件管理和风险防范中有责任的,严格按照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险机构应以防范欺诈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积极配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欺诈,坚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内部发生的欺诈,要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及时完善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欺诈风险警示教育。行业协会应探索重点险种的承保、理赔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研究开发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单位要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动反欺诈工作“三步走”:今年从夯实基础入手,建立体系、健全制度、加强宣传;明年将以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为重点,着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欺诈工作体系。今年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反保险欺诈工作任务比较多,各单位一定要抓紧落实。三是注重方法,务求实效。不同类型的欺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成因,各单位应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欺诈工作。治理机会型欺诈以预防为重点,保险机构应探索推行投保、索赔反欺诈提示等制度,行业组织应加大对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切实防止投机性的保险欺诈行为;治理职业型欺诈以打击为主,监管部门应加强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查处保险犯罪团伙,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上,要分清责任,层层落实,切忌走过场。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贻误工作良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反保险欺诈工作点多面广,各家公司、各个地区面临的反欺诈形势和任务各有不同。前一阶段,行业在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强化区域合作、加强反欺诈技术运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阶段,我们要在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适用行业实际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机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33 评论

最幸福的米虫

保险欺诈成因及对策保险欺诈从保险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给保险公司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是严重的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越发多样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保险欺诈从保险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给保险公司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是严重的。中国保险市场的欺诈行为主要来自于保险客户,表现形式有移花接木、虚报冒领;一次事故、多次诈赔;制造案件、保金;先出事故、后买保险;不讲信用、赖债保等。其他的还有保险公司以外的组织或个人非法从事保险活动,或盗用保险人名义招摇撞,或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保险金等。保险欺诈的成因保险欺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对保险方面的法规不熟悉,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认为即使行为被识破,充其量不过是被拒赔而已,守法意识不强,自以为赔手段诡秘,可以瞒天过海。2、保险人与保险标的在空间上的分离,客观上使保险欺诈成为可能。投保人所投保的标的无论在投保前还是在投保后都控制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和适用何种费率。3、整个社会尚缺乏诚信体系和健全的监控机制。不少恶意保者得逞后,保险公司很难再找到他。如果在一个信用社会,保事实一经确认,当事人的信用就会有不良记录,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欺诈的发生。4、保险业信息交流不畅。很多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很少互相通报保赔情况,使居心不良的欺诈行为屡屡得逞。一些保险公司被后,为顾及自己的信誉和影响,采取不张扬的做法,使保险欺诈者更有恃无恐。5、核保核赔缺乏必要的内控机制。一些保险公司采取粗放式经营,抱着“捡到篮里都是菜”的态度,不能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发生赔案时,第一现场查勘率不高,识别真假的能力不强。6、高回报产生的强力诱惑。保险合同可以使投保人支出少量的保费,获得上百倍于保费的保险保障。低成本高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险欺诈提供了动力源泉,促使他们期望成功而一夜暴富。保险欺诈的对策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越发多样的变化,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1、加强法制宣传,争取公众支持。应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反欺诈宣传,改变人们对保险欺诈的错误认识,向公众阐明保险欺诈的危害性,让人们明白保险欺诈是一种犯罪,其受害者不仅是保险公司,广大诚实的保户也是最终的受害者。要采取措施鼓励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保险欺诈事件,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社会各界对反保险欺诈的支持。同时,要及时提醒广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核实保险机构的真伪和业务人员的身份,确认投保单、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控制风险。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筑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定损管理系统,提高核保核赔的科学性,杜绝人情赔款的发生。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加强核赔,坚持双人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险欺诈的最后一关。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止内外勾结取赔款。要加强核保核赔人员反欺诈的特别训练,并借鉴国外反保险欺诈的经验,在公司内部设立专职反保险欺诈的部门。要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及时收缴存储保费,防止截留挪用。3、加强内外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各保险公司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反欺诈合作。保险行业协会应成为各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纽带,尽快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保赔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保险欺诈数据库,以便各保险公司能够信息共享。在投保阶段,可以此来识别投保人是否有过保险欺诈行为,是否与多个保险人签订了欺诈性保险合同;在理赔阶段,可以此来识别同一财产保险事故多次重复索赔的情况等等。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国家保险行业的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共同防范跨国保险欺诈。4、委托专业机构,从事索赔调查。保险公司遇到了保险欺诈案件,一般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寻求协助,但是,公安机关面对社会的各个领域,案件多如牛毛,有些案件很难能得到及时处理。商务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的人员在社会事务及案件调查上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通过这些机构的业务帮助、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调查机构如北京“斯缔尔”已经得到许多国际知名的调查协会认可,在调查有关境外出险案件中,能够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26 评论

相关问答

  • 汽车保险欺诈论文文献

    摘要 本文探讨影响消费者的态度汽车保险索赔申请夸张。使用个人反应的一项全国性调查,建造 社会上的态度、文学和测试假说了关于消费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索赔夸张

    MrcuriosityZ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5
  • 论文学术欺诈

    取消专家资格评定、警告记过,严重的直接开除。因为论文造假败坏了学术界的风气,浪费了国家的经费。

    江河装饰 6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科学家数十篇论文涉研究欺诈

    并没有对科学家造成误导,因为这些理论是有事实支撑的,只不过这个事情很恶劣,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为业界所不耻。

    微微王chichi 7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机动车强制保险研究论文提纲

    又到了学生们写作毕业论文的紧张时刻了,如何写好论文,现将我去年给04级研究生的一次讲座的大纲刊登在此,希望对毕业的同学们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毕业(学位)论文毕业

    纽约纽约k 4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 保险反欺诈机制研究论文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全行业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而

    汤包sama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