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moon00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研究方法和思路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创新的特点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支付方式
金融产品
营销渠道
金融机构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监管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兼顾市场与国家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严守监管底线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主体监管机制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余额宝的特点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风险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冬日恋鬼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P2P平台最新的十大监管原则: 一、P2P监管要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 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四、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 五、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 六、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 八、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其实,这些原则对于P2P平台来说都是一个行业门槛、行业标准的、行业监管来看的,总体上达到这十个标准是比较容易的,正规的P2P平台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门槛,所以,监管出来很多平台都会符合的,你可以看看:挖财猫、陆金所、人人贷等平台,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所谓十大原则,都是投资者YY出来的,监管部门目前是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监管细则还没公布,估计今年会出来。
越来越多国资和银行系的进入,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的监管力度肯定会加强,对于P2P平台来说,以后会日趋规范化和可控化。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一个合理可靠如宝点这样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还没呢!已经在加紧了,现在行业还没稳定,又不能一刀切,很难的
对于投资人来说,相应的要求是筛选平台的关键,判断平台是否不符,然后降低投资风险。而对于平台来说,是让行业更好发展的。
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要有行业门槛。 5.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 10.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
本质不变,不过很多具体的变了 打个比方,一般以前的城市,都有一条著名的商业街,比如城隍庙,步行街。但是被城市规划一管,立马花样换新。 这和严管之下的步行街是一样的。 收益变低,门槛变高,流动性变高,风险性减小,科技型增加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
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基本思路: 研究思路是指:确定了论文的研究问题后,简单的交代一下自己要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研究过程。有的学科已经把研究思路具
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全面筹划。因为从企业经营全局看,应收账款的产生直接受到开发、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行为的影响;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直接影响
论文的研究思路:写论文有十个要求,其一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其二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其三引言,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
问题一:思维导图怎么做? 6月15日 22:48 作为一种由全球知名教育学家托尼・布赞发明的思维工具,“思维导图”融合了色彩和图像等多种元素,结合了全脑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