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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学报杂志社.目录.地域文化研究·德州风物.鬲县考张德苏;1-6.朝鲜使臣所见明代德州社会李蒙蒙;7-13地域文化研究·董仲舒研究.董仲舒与淮南之狱考究王文书;14-17.董仲舒大一统思想的光前与裕后王即之;18-22.儒法之争——汉初儒学由“复兴”到“官学...
西汉董仲舒“春决狱”六佚案之当代法律语言解读第一部分:当代研究成果当代中国法制史学界对“春秋决狱”的通说“春秋决狱”有一个比较权威的定义:“亦称‘春秋折狱’或‘经义决狱’,即以儒家的经典,特别是《春秋》经中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判决...
由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委员会主办,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德州学院、德州董子书院共同承办的“中国•德州董仲舒思想研究高峰论坛”于9月16-17日在山东德州董子文化园举行。来自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扬州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
董仲舒《春秋决狱》之“原心定罪”再认识何剑《春秋决狱》之"原心定罪"的历史登场,不仅反映了汉武帝时儒者引礼入法的价值追求,更直接表现为一种强化法律调整功能,摆脱司法困境的方法指引。《春秋决狱》之"原心定罪"传承并发扬了自西周以前就...
董仲舒的思想博大精深,“义”观念只是其中之一。在董仲舒整个思想体系中,“义”观念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以义正我”思想是董仲舒提倡正心、修身的重要依据。其次,董仲舒主张以“德善”治民,其最终目的是安民、利民,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任蜜林研究员长期从事汉代学术研究,他试图还原汉初经学升格的历史场景,而指出,在董仲舒之前,西汉儒者就已开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争取正统地位,虽然得到上层阶级的一些青睐,但遭到了黄老道家、刑名法家等思想的排斥,最…
论儒家的法律化与法学的儒家化(注解版)论儒家的法律化与法学的儒家化(注解版)在中国哲学史上从子学时代到经学时代过渡期间,[1]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义决狱潮流在把礼与法这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的同时也把儒法这两个虽有师承渊源却又近乎势不两立的学派联系在一起。
1910年,蔡元培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说法。1916年,易白沙论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其后逐渐形成了董仲舒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关系问题。六经是诸子百家共同的文化资源,汉武帝“表章六经”,尊崇经学,不是“独尊儒术”。
董仲舒在两汉经学中有着奠基性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提出的“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思想才使得儒家由先秦的一家之学变为西汉政治的独尊之学,从而对两汉经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表现在儒家经学出现了繁荣兴盛的局面,另一方面…
起点、终点——王安石与南京的不解之缘.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蒙斋笔谈》载:“安石初生,家人见有獾入其产室,故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江西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17岁时因父亲王益调任江宁通判...
道、术是淮南学派与董仲舒共用的观念话语,通过道术来表达各自对理想秩序的理解,解决个人存在在世界中的安置问题。他们都以道、术分离作为基本的思想框架,以道为思想体系的根基,整合文化资源,重新...
阴阳,五行中处于支配地位,而且对天地,阴阳,五行打上了道德标记.第三,《淮南子》和董仲舒都讲天人感应,但蕴含的旨意不同,负载着儒,道不同的价值意义.第四,在天人感应中,《淮南...
因此,他不仅把"春秋大义"推崇为国家施政的指导思想,而且把它作为指导司法实践进行诉讼活动的准则.据<汉书考证)说;"《艺文志)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董...
王即之、何大海、朱舸、金周昌、王文书、季桂起、张咪等学者相继发表演讲。董子学院特聘教授金周昌先生发表了关于董仲舒科学阴阳论的学术论文,董子学院王文...
吕思勉在《中国通史》中说“汉文帝除肉刑诏,所引用的就是《尚书》说。汉武帝亦使吕步舒(董仲舒的),治淮南狱”。这反映了汉代()A.儒家道德影响司法B.确立了司...
仲舒遂者:兰陵褚大,广川殷忠,温吕步舒。褚大至梁相。步舒至长史,持节使决淮南狱,于诸侯擅专断,不报,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通者,至于命大夫;为郎、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