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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后来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座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变法主要内容】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商鞅变法的进行】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商鞅与旧贵族势力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1、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2、变法内容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
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3、结果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
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
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1、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2、变法内容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3、结果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商鞅变法
我想不出应该用什么语言去评点他。有人说他冷酷,我却不以为然我对他的,唯有深深的敬佩和尊重, 人做到那一步是需要勇气的,商君并非常人,不会不晓得变法后自己无可预知的命运。
在浩瀚的历史中,躲在角落里对着英雄们喋喋不休的人毕竟占了大多数,那黑衣海洋中的一抹白色,带给了西北大邦永恒的光芒。 生逢乱世,世人之间,仅存杀与被杀。法家治世,亘古至今。乱世当以法家治国,治世当以儒家治国。如今太平之世,当有法家儒家并存。
商鞅,他完成了对华夏民族走向未来的规划,郡县统一,唯才是举,废除井田,开创阡陌,摧毁隶农贵族制。他明白那个时代的走向,他知道自己和吴起、申不害的努力代表着帝国时代的黎明,他要完成这一切,在剧烈变革的华夏大陆上,商鞅拒绝作一个看客,他选择将自己和变法紧紧捆绑在一起。
初来秦国,他本有请人举荐之能,却毅然挥袖离去,独自一人,遍访老秦河山,待回来之时,他人变得黑瘦,形如乞丐。如此心高之人能做出此等举动,秦国的老士族做不出来,天下名士更做不出来。商君此举令人折服。
初次颁布法令,秦国族人私斗,老秦人七百余人伏法,他独自承担了全部的指责与骂名。他心中明白,变法,不能有一丝徇情枉法,否则天下百姓,难以服从。他与秦公辩三日三夜,终于说服秦公,放手一搏。刀斧齐落,血染大地,法神未折其角,卫鞅执法大公! 我们对历史人物,总是停留在道义的指责中,我们只是记住了曹操的凶残和诸葛亮的忠义,我们只是记住了商鞅的无情和嬴政的冷酷,但是这些人真正做了什么,却不被人所关心。此举令我不解。
大义为何?何为忠义?诠释一个人的信,诠释一个国家的信,利于民,利于社稷,便是义。自古以来,改朝换代,当属家常之事,卫鞅虽是卫国之人,却心怀天下,卫国岂是施展才华之地?秦国若要卫鞅变法,便应守法,法无私情,商君行法,无情又有何错? , 商鞅来到这个本来贫穷得即将被诸侯国分吞的国家,只想让更多的秦国人过得更好,他给这个国家带来了富裕和强大。他得罪所有别人不敢得罪的人。包括他曾经的盟友,上将军公子虔;包括未来的国君,嬴驷,这个心气高傲的太子;包括老士族之首,太师甘龙。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结局,而是明白新法的成败也就决定着自己的成败。他不在乎历史说他是一个酷吏,他在乎历史记载了自己努力的结果。
忘不了,他深明秦孝公之大义,在那个时代,知音难觅,在他第一次为救师来到秦国,看到那个深明大义的“小吏”时,他和孝公的缘分就早已注定。日后二考秦公,深知秦公之虑。秦国变法,若无秦公,便无商鞅;若无商鞅,秦公定如前公,虽有豪情壮志,无处施用,秦国老族人固然有不屈之志,五国大军如至,又能奈何?
他完成了一个穷国的崛起,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新的光荣。百里奚与秦穆公之治,纵使秦国太平,后世效果却并不见得,且志远不如商君变法。这是任何人都抹杀不了的事实,也是历史给商鞅的最高评价,能够证明商鞅的,正是那个蓬勃发展,最终横扫六国的伟大国家。
男儿至此何憾哉。即使永远孤独,谤满天下,复何憾哉。
变法成功了,,商鞅个人失败了. 商鞅变法 :正是由于它的作用,秦朝的历史才变得如此辉煌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
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
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
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
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
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
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
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
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
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
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
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一共有四点:
1.改革才会使社会进步。
2任何改革都是要付出代价,艰苦的。
3改革家要勇于创新。
4改革要顺应历史潮流才容易成功。
若分成作文来写,则:
成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它摆脱了一个旧时代,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在战国那个群雄逐鹿,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不能不让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有变法的想法。否则,秦国有亡于战国其它强势对手之下。
面对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合理利用对手的情况,达到预定的目的。所以,商鞅利用秦国的危急形势和孝公的急切心理,利用了和众反对者的直面交锋,做好了变法前的准备工作。以后变法的发展也是在这些基础之上顺利进行的。
其次,变法或改革都要取信于民,并且还必须以法治为辅助。由于变法或改革的受众是广大的民众,取信于民有利于获得广泛的支持和信任;由于变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成果,法制的确保是关键。人治,只会带来人亡政息的后果。
尽管商鞅先为变法入秦,后却以殉法死秦,但这始终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续不该,为弱秦变强秦开辟了一个坚实之途。
在祖国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是令人神往的名胜古迹;在各级图书馆里,几千年的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典籍和资料。乍看起来,历史距离我们的生活过于遥远,其实,历史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在历史的海洋中,我们不仅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而且还学到了许多生活的哲理及做人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商鞅,他是战国中期卫国人,姓公孙,名鞅,秦孝公时被封在商地,所以历史上称他为商鞅。他在咸阳上任时,在南门立了一根木杆,并贴出告示:谁把木杆扛到北门,赏“十金”。告示下聚满了人,大伙都说:“这是什么难事,赏这么多金?”结果谁也不去扛,他见没人响应,把赏金提高到“五十金”。人们更加疑惑了,不知这位新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时,一个壮汉扛起木杆一口气走到北门。商鞅立即赏他“五十金”。看热闹的人纷纷议论:“这位县官说话真算数。”商鞅因此很快树立了威信。
不久,商鞅在秦国开始变法,并且取得了成功,这不仅与他以奖励耕战、富国强兵为基本政策的变法内容有关,更与他主张立法要公平,强调“信赏必罚”,取信于民,很有关系。
从这个被后人传为佳话的历史故事中不难看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只有拥有诚信的人才能立足于社会,取信于人民。一个人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都能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待人真诚,说话办事讲信用,那他就会得到人们的信任与尊重。相反,那些耍小聪明、靠谎言和假象蒙他人的人,也许暂时会瞒过去,可一旦真相大白,就不会再得到信任与尊重。就像如果商鞅在那个人把木杆扛到北门之后,觉得赏“五十金”太多,不值得为这件小事而破费那么多,那么,他就不会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的信任与尊重,他的变法更不会取得成功。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为人之本。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智慧”。相信同学们在对人类漫长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的探究中,一定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事,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历史的海洋中吧!
战国时期,商鞅来到秦国,积极推行变法,但他当时唯恐老百姓不信,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命人bai在都城的一个城门前,放了一根高三丈长的木柱,并到处张贴告示:“谁能把城门前那根木头搬走,官府就赏他五十金。” 老百du姓看到告示后议论纷纷。
大家怀疑这是人的举动,但一个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小伙子说:“让我试试看吧!我去把城门那木头zhi搬走,要是官府赏钱,就说明他们还讲信用,往后咱们就听他们的;如果不赏给dao,就说明他们是愚弄百姓。他们往后说得再好,我们也不信他们那一套了。”
说罢,他就来到城门前把那根木头搬走了。商鞅听到这一消息,马上命令赏给那人五十专金。
那位壮汉看到自己果真得到了五十金,不禁开怀大笑,一边炫耀那属五十金,一边对围观的老百姓说:“看来官府还是讲信用的啊!”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就传遍了整个秦国,商鞅这才下令变法。
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 齐威王当了霸主以后,燕、赵、韩、魏等国怕他三分,纷纷前来朝贡.只有西方的秦国没有来.原来,当时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蛮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它的土地.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大家管他叫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就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些时候的门客,也没受重用.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忽然听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决心离开魏国到秦国去.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1、要想让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就得要有大破大立的勇气.
2、要想改革成功,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才是王道.
3、若想得到众人支持,言出必行,赏罚分明,不畏强权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负面的启示也有
1、商鞅没有保护高自己,致使秦穆公死后自己没有全身而退.
2、商鞅变法成功后得到重用,但是自己却没有急流勇退的自觉,反而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3、商鞅变法把秦国人培养成为一批利欲熏心的 *** 之徒,而商鞅本人亦是如此.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后来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根本原因:商鞅自己变法的出发点在强化君权 没有限制 犯错死迟早的事 死在自己确立的法制之下 做法自弊
触犯贵族 官僚的利益 被车裂 是历史的必然
商鞅,大多数的说法是作茧自缚。死在自己定的法律上。商鞅的改制是适合秦国的发展,可是,严重损害秦国贵族的利益,所以,秦孝公死后,贵族联合皇帝设计了商鞅的‘谋反’,逼迫商鞅举兵。商鞅的死,死在自己的1,没有基础,2.后期没有皇帝的支持,3.贵族的势力并没有随着改制而减少大部分的势力,4.当时的社会转型还没成熟。
商鞅,原姓公孙,因在秦变法有功,受封于商,后称商鞅,是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魏国是战国时期进行变法改革最早并取得成功的国家,也是法家思想和法家人物的故乡,良好的学术气氛,加上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使得他在青年时代便成为一位超群的法家人物。
公元前359年,31岁的商鞅求见秦孝公,“以强国之术说君”,孝公大悦,与较“语数日不厌”。
在得到孝公的赏识之后,商鞅被委以左庶长,主持变法。
他的变法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各个领域。
在变法实践中,发展了先秦法家的理论,提出了明确的实行“法治”的基本要求。
商鞅变法使秦国日益强大,为秦之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基础。
一 主要内容
1 “明君治国,不可须臾忘于法”
商鞅认为,法律制度的建立,是关系到社会治乱、国家兴亡、政治得失的大事,只有建立法制才能立君,立天下。
而立法的目的不是别的,所谓“善治者塞民以法”,就是为了治民。
为了使法令成为判断功过、行使赏罚的标准和全体臣民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商鞅主张:“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即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战国策•秦策一》记:“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
”他要求“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
规定主法令之吏在吏民向他询问法律时不予正确回答,吏民以后犯罪,则“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
商鞅要求明法的目的有二:首先“法制明 *** 畏刑”,从而起到“万民皆知所避就”的作用。
其次,使官吏不敢为非作歹,保证法律的实行。
2 必须统一刑罚
尽快发展地主经济,需要政治上的保证,即剥夺旧贵族的特权,重新分配权利,建立起一个新的法律秩序。
为此商鞅提出了“刑无等级”的思想,要求做到“壹刑”,即统一刑罚。
他主张刑要上大夫,太子犯法也要法办。
商鞅特别提出“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恶于后,不为亏法。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罪断”。
就是说,以前立过功,后来犯罪,不能减轻刑罚;以前做过好事,后来有过错,不能因此破坏法律,要求维护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体现出了极为鲜明的“法治”精神。
商鞅变法讲究一个“信”字。
做到“信赏必罚”,即按照法令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
他认为“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罚,则奸无端。
”当时,这一做法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大大加强了君权。
3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商鞅同以前的法家不同的地方,在于强调运用赏刑时要实行“重刑”,“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重刑的内容包括:(1)重罚轻赏,处罚要重,赏要轻;多罚少赏,要“刑多而赏少”,甚至少于到“刑九赏一”;先刑后赏。
他的理由是:重罚轻赏,在上位的人就会爱民,不会轻易地用罚,“上爱民 *** 死上”,“上不爱民 *** 不死上”。
(2)要求轻罪重判。
理由是:如果就事论事,则轻罪得不到禁止,而重罪是由轻罪来的,于是重罪也得不到禁止。
反过来,如果轻罪也重判,那么犯重罪处罚更重,轻的不敢犯,重的也不敢犯了。
这样就达到了“以刑去刑”的目的。
(3)对官吏犯罪处罚很重。
4 “君尊则令行”
商鞅强调法治必须以国家政权为后盾。
他认为:要使法令贯彻执行,必须尊君,“君尊则令行,而要“君尊令行”,就必须由君主掌握权力并集权于一身。
法固然重要,但国家政权是法律的保证。
因此,只有“秉权而立”,才能“垂法而治”。
从法与权的关系上,论证了实行君主集权制的必要性。
二 内在启示
商鞅变法获得了成功,使秦国迅速壮大起来,商鞅被车裂,但“其法未败”,他的“法治”思想适应了当时形势的需要。
他的关于实行“法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我们今天的变革立法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商鞅的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思想,为统治和管理找到了捷径。
治国先治吏,治吏要先知人性,商鞅作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深谙此理。
商鞅认为,民众的好利之心是天生的,“人君而有好恶”,他继承了荀子“性恶论”的观点,认为人生来具有好恶之性,他认为只要施与适当的教育,就可以让人弃恶从善,这是商鞅法制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商鞅的这一思想告诉了我们,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原始动力,就是对利锲而不舍的追求。
“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即使那些隐居深山的隐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实际上他们恰恰是在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博取名利。
“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即人们追求名利的欲望,只有生命结束才会停止。
商鞅揭示了人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有其现实合理性。
正因为“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政治家的责任不是要改造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不可能改造,而是顺应人的本性,发挥利益杠杆来利用和引导人的本性,使人们追逐名利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为君主所用。
其次,商鞅提出的一整套以法治法治吏的思想,使得我们认识到吏治的重要性,以及监察制度的缺陷。
各级官吏处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特殊位置,是君主和民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中介,上传下达,一方面负责把国家的政策法令向下贯彻实施,另一方面把老百姓的意见反馈给君主。
他们既是国家各项政策法令的执行者,也是民众的管理者。
各级官吏没有尽职尽责,国家的政策就得不到传达、贯彻,君主也不知道民众的反映。
正因为各级官吏的特殊位置,使他们有机会利用职权,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实施,里通外国,以权谋私,侵占国家财产,对老百姓巧取豪夺,导致吏治腐败,甚至国家政治的腐败,其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普通老百姓。
而商鞅变法使得各级官吏的所作所为时时被人们关注,对普通老百姓有导向作用。
同时,商鞅也认识到监察制度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设立专门负责监察官吏的专职官员,让他们来对官吏的行为工作进行监察,这本来是预防官吏的一个有效措施,但事实上,如果监察官为了利益,与被监察对象勾结起来,相互包庇,官官相护,共同犯罪,监察官的监察职责就落空了,只好在监察官之上再设立监察官,总有人脱离监察体系之外。
权力一旦缺乏监控,必然滋生腐败。
再次,商鞅奉行刑无等级的原则。
商鞅认为,法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一切人都应该遵守。
他认识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而且官吏犯罪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一般老百姓犯罪,故各级官吏都不应该徇私枉法,应该立法为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另外,商鞅奉行“乱世用重典”,实行重刑主义的原则。
他认为对轻罪施以重罚,本来犯罪程度轻,社会危害小,但加大了违法的成本,犯罪者付出的代价却十分大,使人人心存畏惧,使人人自律,不敢以身试法,更不敢去犯重罪了,自然就达到了“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的目的。
商鞅深知官吏的本性也是好利恶害、趋乐避苦的,所以重刑不仅只针对老百姓,对官吏一视同仁。
并且为了让人们都知法守法,还实行严酷的连坐制,一人犯法,邻居和家族都要受牵连,用国家的强制力量保障法律的落实。
最后,商鞅的治法有一套体系,这套体系的落实和奏效,让我们明白建立合理完备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它使得法律本身不因时间、地点、人物的改变而改变,在法律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统一性。
商鞅强调法律必须“明白易知”,重视设置专门的职位来负责解释和宣传法令,寻求通晓法令条文的人,来担任主管法令的法官。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
”法令都有一个副本放在天子的殿中,在殿中给法令建一个“禁室”,写个封条把它封起来。
每年一次,依照“禁室”所藏法令的条文,把法令颁给官吏。
诸侯和郡县的法官和法吏,一接到朝廷送来的法令,马上就要认真学习,然后负责向各级官吏和老百姓解释和宣传。
这样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套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律的普及工作,让普法工作成为国家一项长期的政策。
三 借鉴意义
商鞅的普法思想中有不少极端的做法,我们应该摒弃。
其中也有不少精华,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我们今天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有启发意义的。
我国也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普法运动,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法制观念有所提高,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漠视法律的权威。
在执法过程还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打法律白条等现象存在,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党和 *** 的公信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
首先,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使之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树立法律的权威,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现实生活那些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对社会和人民危害极大的犯罪。
尤其是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玩忽职守、知法犯法,背后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不高,官官相护,处罚力度不够,或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致使有些领导干部漠视法律,铤而走险。
因此根据商鞅“不可须臾忘于法”的治法理念,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厚赏重罚,加大违法犯罪的成本,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应该为自己的违法犯罪付出代价。
这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其次,领导干部要学习法律,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
在秦国,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了家喻户晓,不仅老百姓知道法律,法官和各级官吏更是通晓法律。
因此,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知法、守法、执法,还应该把本地的普法教育作为 *** 工作内容之一。
尽管我国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但往往流于形式。
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普法教育制度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这便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自身要自觉认真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把该地区的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客观标准。
如果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或者渎职,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最后,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且普法教育要从幼儿抓起。
在我国,要充分利用好学校这个普法的主战场,一方面,在学生的教科书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增强学生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如开设青少年法制教育频道,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如参观监狱、模拟法庭等,让学生参与司法实践,在实践中增强法律知识。
加强广大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普法工作。
在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法律知识非常欠缺,不少人是法盲,形势令人担优。
不少人犯了法,却不知自己在违法犯罪。
有些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地 *** 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普法宣传,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电影、广播、宣传画、黑板报等,向人们宣传我国基本的法律知识,让群众能理解普法的意义,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让法律观念入耳、入脑、入心。
历史论文格式要求
在历史科学工作者的宏大队伍中,中学历史教师是一支重要方面军,在历史科学的广阔领域里,中学历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重要分支。中学历史老师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在撰写历史教学论文时除具有一般史学论文的共性外,也必然还带有自己的特性,这就是首先要紧紧围绕如何教好历史这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到科学的历史知识的过程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革命人生观。历史老师除教学外,安排适当的时间精力撰写历史教学论文,也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在主要考评教学实绩之同时,也看有没有论文、论文写的怎样,就更表明了中学历史教师写历史论文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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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往往不是独自一人可以完成的,还需要各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在许多论文的末尾都列有"致谢"。主要对论文完成期间得到的帮助表示感谢,这是学术界谦逊和有礼貌的一种表现。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历史论文格式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生历史论文写法:
方法一:
首先,选题——或者说,确定你的中心论点。例如:论秦始皇的功过。
接着,论述——详细陈述具体史实、事件。你可以单纯叙说史实,也可以夹杂议论。注意分条,就是保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最后,总结升华——用简短的话语将你的中心意思表达清楚,联系现在,抒发XX意义。
方法二:
首先认真审题,明确要写的主题,切忌不要写偏题,然后给主题命名。命名要准确清楚,紧扣主题。保证按照要求完成最基本的字数要求,要抓住主题结合内容写。不要离题万里,要史论结合。
要写出与主题相关的历史知识影响内容的,要写出与此相关的历史启示。注意一定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历史与个人相结合,历史与内容紧密结合。
今天咱们聊聊商鞅变法,也就是卫鞅。咱们主要从变法前的准备,法令的实施,以及带给我们的启示,这三方面去说。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359年,卫鞅想变更法治,以求富强,但是很多秦人不高兴。(为什么会不高兴呢?按道理说,国家富强了,百姓应该高兴才对啊,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涉及到了自身的利益,举个例子,你在一家公司上班,作息、考勤都习惯了,突然来了一个高管说要改规章制度,你肯定会有抵触,尤其是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这是一个道理),那咱们看看卫鞅是怎么解决这个阻碍的,这个时候他直接找到了秦孝公,跟他说:一般的人都是安于现状,所以政策要推行的时候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只让他们享受成功的果实就可以了,德行高尚的人往往和平常人想的不一样,做的事情也不一样,只要国君您认为可以强兵富国,那就不要墨守成规了。(这里有这么几点值得我们去思考啊,1,卫鞅直接去找的一把手,没有去找无关紧要的人,这是避免中间传话产生信息误差,也提高了效率;2,他先假设了前提就是德行高尚的人不应该墨守成规,言外之意就是君王是什么人,自己看着办吧。3,不让征求别人的意见,是为了保证改革的快速实施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甘龙说:我觉得你说的不对,如果按照之前的法治去实施,官吏们做起来也顺手,百姓的接受程度也高。卫鞅说:一般的人都会习惯旧的事物,有智慧的人制定法律,愚昧的人接受裁制,贤能的人革新礼制,不才的人则处处受限。(又来一遍,有才的人应该怎么做,秦孝公又不是傻子)果然,秦孝公答应了卫鞅,让他制定变法立法的命令。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连坐制,其他的则是比较详细的奖罚制度,而且就连帝王宗室也没有特权,没有功劳的也不会再收入族谱,而且还规定了尊卑等级分明的制度。(这个连坐为什么能在后来取得很好的效果,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和自身利益挂钩了,每个人都是关心自己的;帝王皇室没有特权则更有利于变法的推广,使百姓更加心理平衡;等级分明,更利于管理和社会稳定。)法令都确定以后,卫鞅并没有立刻公布,因为害怕老百姓不能相信。怎么才能让大家相信呢?接下来就是咱们小学学到的《城门立木》的故事:卫鞅在南门放了一根长木头,说如果有人能把木头挪到北门,就给黄金10金,老百姓都觉得很奇怪,都来凑热闹,也没人去搬木头,后来卫鞅就说能搬到北门的人给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真就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获得了50金的奖励,大家看了,都纷纷赞扬卫鞅,这个故事也就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卫鞅这才颁布了法令。(卫鞅不是本土的官员,公信力,就好比一个空降的公司CEO,刚到公司,肯定会有很多人不服,这个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自己公信力和威信。怎么建立呢?需要一个不平常的举动,比如搬木头可能几两银子就够了,为什么非要50金呢?为了达到宣传效果!这个不平常的举动就是人们自发宣传的动力!)变法实施一年后,有很多百姓去首都反应新法的不便,但因为后来变法带来的效果太好了,这些人也就不说什么了,但卫鞅还是把这些人发配到了边疆,从此没人敢议论了。(这个问题在最开始的时候,卫鞅已经给秦孝公打过预防针了,而且不是一次,所以这些人的行为,早就被卫鞅猜到了)。这一年,太子触犯了法律,卫鞅不能对一国的储君动刑,就动了太子的老师,第二天秦国人民都开始遵守法律了(典型的杀鸡儆猴)法令实施了10年,秦国开始国富民强了。咱们一起以时间为序,慢慢品读资治通鉴这部帝王之书,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成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它摆脱了一个旧时代,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在战国那个群雄逐鹿,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不能不让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有变法的想法.否则,秦国有亡于战国其它强势对手之下. 面对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合理利用对手的情况,达到预定的目的.所以,商鞅利用秦国的危急形势和孝公的急切心理,利用了和众反对者的直面交锋,做好了变法前的准备工作.以后变法的发展也是在这些基础之上顺利进行的. 其次,变法或改革都要取信于民,并且还必须以法治为辅助.由于变法或改革的受众是广大的民众,取信于民有利于获得广泛的支持和信任;由于变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成果,法制的确保是关键.人治,只会带来人亡政息的后果. 尽管商鞅先为变法入秦,后却以殉法死秦,但这始终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续不该,为弱秦变强秦开辟了一个坚实之途.
商鞅变法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分析 论文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商鞅变法;启示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商鞅变法中所包含的关于:奖励勇战激励机制;建立“耕织”奖励绩效指标体系;运用趋利避害的人性假设等人力资源管理思想的分析,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提供一些启示与借鉴。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秦国两次主持变法,奠定了秦国强盛的基础,其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治国理论都产生了辉煌的实践效果。但以往学者们的研究视线却过多地集中在他的法律思想领域,而对他的用人思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通过对商鞅变法中所包含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进行分析,发现商鞅把人力看作是一种可以无限开发的资源而倍加重视,他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的主要特征就是使人尽其力。商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对秦人的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生产关系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时,势必会在经济基础至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引起激烈的变革,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自从周平王东迁洛邑后,中国历史进入了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一阶段被史家认为是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确立时期,虽然奴隶制曾经显示了其优越性,但此时,它的存在已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向封建制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而恰逢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方面的条件皆已成熟,这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反映。在此时期,维系奴隶社会的礼制也在逐渐地遭到破坏,亲亲尊尊的核心理念开始受到了质疑。但是,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的中庸改良,本质上都是不主张对现存的礼制进行彻底的改造,而唯有法家,希望进行激烈的变革,用法来取代礼的作用,用霸道来取代王道作为社会的模式,自然而然,只有法家的人能受到统治者的重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进行一系列的实践,而商鞅变法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深刻地改造了秦国乃至未来的中国社会。 二、商鞅变法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分析 1、建立“奖励勇战”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是单位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单位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现代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一个士气低落的团队或单位是无法取得成功的。著名管理顾问尼尔森提出:“未来企业经营的重要趋势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像过去那样扮演权威角色,而是要设法以更有效的方法,激发员工士气,间接引发员工潜力,创造企业最高效益。”激励这个概念用于管理,是指激发职工的工作动机,也就是说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职工努力去完成单位的任务,实现单位的目标。商鞅在他变法实践当中不但采用物质激励而且注重精神激励。他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军功爵制,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明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4]主张按军功大小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奖励在战场上立功杀敌的人。具体的规定是:凡在战场上能杀得敌人甲士一人,并取得其首级者,赐爵一级,赐田一顷,宅一亩:得敌一甲首者,若为官者可当五十石俸禄之官:得敌一甲首者,还可役使一人或一家为自己的农奴,即“除庶子一人 ”。[2]为此,制定了有名的二十等爵制。商鞅变法正是利用二十等爵的等级这样的激励机制激发秦国老百姓建功立业。 2、建立奖励“耕织”绩效指标体系 战国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以力服人的时代。秦国要“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就必须要有绝对实力在对外作战中获取胜利。商鞅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认识到国家的实质是一种“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对内使用刑罚,对外用军队征伐)”的暴力。 那么,战胜敌国的绝对实力从何而来?在当时处于那样农业社会时代,国家的富强只能依靠农业的发展。而且,在冷兵器时代要想打胜仗必须要有充足的粮草储备。同样,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财富迟早也会被他人抢走,所以对外作战系统是对内农耕系统的保障。与之相应,农耕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富国,对应的关键绩效指标为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战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强兵,对应的关键绩效指标是秦国的对外作战能力。所以,商鞅变法在经济上,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规定“ 僇 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 孥 ”。[3]同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新的土地所有制,即“为田开阡陌封疆 ”。商鞅变法通过确定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来实现他的组织目标即使秦国强盛。 3、趋利避害的人性假设思想 人性假设是管理的基础,对人性的认识不同,采用的管理方法也会有所差异。西方管理学者麦格雷戈首先提出“X”和“Y”理论。麦格雷戈把传统的管理理论及其人性假设称之为X理论。“X”理论认为,一般说来,人天生是厌恶工作的,因此,必须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的监督指挥和用惩罚作为威胁,迫使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做出适当的努力。麦格雷戈对传统人性假设持否定态度,并针对X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理论,称之为Y理论。“Y”理论认为,人天生并非就厌恶工作,因为在工作中消耗体力和智力就像游戏或休息一样自然。人们在自己对目标负有责任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指挥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惩罚只是迫使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一。在一定条件下,人不仅能够学会接受责任,而且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而逃避责任、缺乏进取心、强调安全感一般只是经验的结果。商鞅认为人性好利恶害,社会就是一个为财利而运转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必然具有“好利恶害,喜利畏罪”的自我之心,那么,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到处都会充斥着互为利用,求一己私利的现实。因此,商鞅变法实行“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4]的制度,即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连坐,受到株连。具体办法是,五家相互监视,发现有“奸人”,应向官府告发。告发者可以得到同在战场斩得敌人首级相同的.奖励,否则,就要受到同奸人一样的处罚,如果出现藏匿奸人的情况,则要受到和投降敌人一样的处罚。商鞅变法正是以人性好利恶害假设为前提采取各种严酷法令治理社会,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于社会管理取得一些良好效果。 三、商鞅变法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 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纯粹的现代外来词,但它更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当我们在努力学习研究西方有关知识的时候,往往会有某些东西让我们感觉到中国几千年博大精深的用人思想和至臻至善的用人制度中包含着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商鞅变法中包含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带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第一,商鞅变法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双重手段激励秦国老百姓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一个富裕强盛的国家。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时一定要采取激励机制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祖国。第二,商鞅变法通过把秦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作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来实现他的组织目标即使秦国强盛。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实现组织目标时要建立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第三,商鞅变法中人性好利恶害假设为人力资源管理者认识人性,采取正确的管理方法提供了有益启示。这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现代管理应顺应人性特点,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约束人的惰性,激发人的潜能。 由此可见,挖掘整理、深入研究中国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不仅可以弥补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体系的缺失,而且有助于确立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在这一领域的地位,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诚然在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民族要发展都不能不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国家的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及管理经验,但这种学习与借鉴必须与本民族的特点相结合,为本国传统文化形成的管理对象所认同和接受,才能发挥其作用,并带来好的管理绩效。否则,脱离本身的文化背景,一味照搬别人的管理经验是肯定行不通的。 【参考文献】 [1] 康芒斯著,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 [2] 德鲁克.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3] 黄琼丽.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分析[J].视点,2007(7). [4][6][7]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 [5] 蒋礼鸿.商君书锥指[M]北京:中华书局,.论文相关查阅: 毕业论文范文 、 计算机毕业论文 、 毕业论文格式 、 行政管理论文 、 毕业论文 ;
……记得记得就是觉得九点半发吧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