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50

jessica0707
首页 > 论文发表 > 河北财务会计论文发表时间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静静19811215

已采纳

一、继续教育参加主体

2020年天津河北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内容按照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执行,并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学习;专业科目内容按照当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计量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0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高端人才考试(包括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考试等),或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天津市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四)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九)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每学时(45分钟,下同)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行业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

(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一)参加经市财政局登记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二)参加本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三)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知识更新计划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六)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登记个人信息,未登记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窗口办理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查询打印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等事项。前述继续教育形式,第(一)至(十)项、第(十六)项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第(十一)、(十二)项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办理学分登记;第(十三)至(十五)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学分登记。

五、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

(二)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监督,对经确认的继续教育机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示。

(三)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加强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2020年天津河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315 评论

盛笑笑shamir

2018年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独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二)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据)。

93 评论

aimyforever

没有影响,开始写了么,我可以。

230 评论

guoqingyi828

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现就我市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首先在我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公告已在河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会计服务链接邯郸市公布)。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内容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执行;专业科目内容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规定执行,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部门、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考试年度;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 (三)参加会计类比赛获奖的,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比赛结束时间所在年度;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折算为60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的,折算为60学分; (六)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年度;取得学历(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学分所属年度为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时间所在年度; (八)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课题结题时间所在年度; (九)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论文发表时间所在年度;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所在年度; (十)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继续教育,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60学分; (十一)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天累计最多折算为18学分; (十二)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要确定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以当次确定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所在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和本人需求自愿选择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网络教育、面授教育和其他形式相结合,多途径、多形式学习,不同形式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累计计算。 (一)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按课程学分付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模块,进入继续教育培训网进行在线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已在我市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后可自主选定网络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在不同网络教育机构学习的积分可以累计。 (二)面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培训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施教机构、部门、单位,在培训开始前三周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p://rygl.hebcz.cn/jxjy/)填报继续教育计划表,并及时与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联系。在继续教育结束后,组织面授教育的施教机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名单、考试或考核结果、继续教育签到表、继续教育现场照片、视频资料和继续教育调查问卷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该系统,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其他视同形式 除网络教育、面授教育外,其他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视同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继续教育组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属地实施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高级(含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省本级中级及以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实施本辖区中级及以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可根据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情况和培训需求,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六、继续教育登记 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科目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由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用人单位或继续教育面授施教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由组织方提供相关资料,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七、其他事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当年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未在当年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在次年6月底前通过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对本通知下发前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人员应当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邯郸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5日

318 评论

相关问答

  • 财务与会计期刊

    1、《财务与会计》 《财务与会计》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主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

    聰軎膥賳过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财务与会计导刊

    有以下普刊:《会计研究》、《财会学习》、《商业观察》、《财会月刊》、《会计之友》、《西部财会》、《财经界》等。《会计之友》是财经类综合性学术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

    爱美食的NANA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财务与会计发表论文

    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信息观念。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

    1234大兄弟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河北财务会计论文发表

    先是联系杂志社投稿,在等待审核,杂志社审核就是找专家评定你的论文,这个时间一般都会很长,所以建议去壹品优刊网。

    Ilovesmile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5
  • 河北会计论文发表

    地区 论文发表要求 上海 2 或 3 篇(其中一篇作为主送论文) 山西、辽宁、黑龙江 3 篇(需要在不同年度发表) 河南 3 篇 河北 国内核心报纸期

    周闹闹now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