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贱骚年
发表吧小编告诉你,不要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如果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总体而言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稿件的性质,是图书稿件还是报纸/杂志类稿件;著作权法律的相关规定;作者与出版商的约定。“一稿多投”你的想法完全错误,很容易让人家质疑你的人品,这句话可能重了,请谅解,如果杂志知道你一稿多投,你麻烦就大了,为什么不能?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比如,你的稿子有错误,让很多专家给你指出同样一个错误,这是在浪费人家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不同杂志接到同一篇要求审稿,人家认为你这是欺,很容易到一个人的手里,况且人家都是义务劳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不能太。。。。再者说,你随便投稿,你就不怕你论文到处飞哪都有?那你也太不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了,或者。。干脆你论文就是抄的,所以你根本不珍惜拿自己逗乐。“一稿多投”和脚踏两只船没什么分别,你的另一半知道了会如何?学术品德还是要的,如果两个杂志都接受你的文章的话你会浪费一方的时间哦,正如你不想别人浪费你的时间,尊重你的时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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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情况不符合最基本的科学道德. 试问,如果你投到两个不同的期刊,但文章却有可能送到同一个审稿人手上,这时会发生什么?你就入黑名单了,以后这些杂志你就甭想再投了.更严重的会涉及到版权问题.国内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可能影响不大,但如果投外文的文章,那奉劝你一定不要这样做.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居里夫人(1867—1934),原名玛丽·斯可罗多夫斯卡,波兰物理学家,最早荣获诺贝尔奖的女性。 居里夫人1867年11月7日出生在波兰华沙市的一个教师家庭。1
对于毕业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学校不会管的。如果后做以后研究工作的话,再投稿时会有影响,你这两篇文章的审稿专家如果以后再遇到你的文章,就比较难发了,成黑名单了。
间隔发表和在不同期刊上发表比较好哦论文发表咨询 点我头像找到我
不能简单的说哪个级别期刊好。这种分类方式不是官方的分类定义,主要是根据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来区分的,并不代表刊物的好坏。所以具体期刊的好坏只能具体来看,并不能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