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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要花6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网校与各地会计主管部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联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足不出户,降低成本。安坐家中全天24小时均可通过网络随时接受顶级师资教学,无需东奔西走。您可以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在线完成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条件有哪些?《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规定: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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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说明,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应于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当年未完成学分折算的,可在下一年3月31日前申请补登折算学分。 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有关说明 一、北京市会计人员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 针对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通过考试的成绩单,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参加会计专业会议的邀请函,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成绩单,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有本人署名的课题报告封面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核心期刊的目录页和带有本人署名页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会计类书籍封面(要带有出版社名称和本人署名)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有关要求 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以上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当年未完成学分折算的,可在下一年3月31日前申请补登折算学分;下一年3月31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登折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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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19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员范围、学分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关于惠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87号)、《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财会便〔2018〕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在职在岗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目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暂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后请保留学习证明,暂不办理学分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三、公需科目学习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负责开发网络课件,在其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公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会计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具体请按照人社部门有关通知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完成后,系统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四、专业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的学习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要求开展,方式和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学时计量,每学时1学分; 2.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会计技能类考试,每通过一门折算90学分; 3.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学时计量,每学时1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独立承担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7.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统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采用“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确认”方式办理。请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单位和会计人员登陆系统进行注册,确保我市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注册流程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粤财会〔2018〕87号文)。 学分登记办理流程:会计人员登录系统——注册账号——绑定用人单位(如无法绑定用人单位,请所在单位进行注册)——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点击添加——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送审——单位审核确认。
① 请问,我能用我全日制大专毕业时自己写的论文来代替我继续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论文交上去吗…因为,写一 继续教育很简单的,修改下就可以了 ② 省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常规情况,学满90-100学分即可,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35学分;2.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但高于45学分,需要学满4
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要求我看到:通知:部分论文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职称政策可搜:高级职称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论文办、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论文办(简称、统
看具体省份赋分标准,核心刊物加分会比较多,二作会减2分
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