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用的作用和制约因素]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消费信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消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据统计,若不采用分期付款这一消费信用的典型支付方式,西方汽车的销售数量将会减少 1/3 。此外,企业通过以赊销方式对顾客提供信用等方式,这一信用形式对于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销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若消费需求过高,生产扩张能力有限,消费信用则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状态,促使物价上涨,促成虚假繁荣等消极影响。因此,消费信贷应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一般来说,消费信用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1)总供给的能力与水平,总供给的水平越高,消费信用的规模一般越大;(2)居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若居民的实际收入较低,偿还能力不高,一味地发展消费信用则会导致风险加大;(3)资金供求关系。它与消费信用的规模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若资金供求紧张,消费信用的规模就越大;(4)消费观念和文化程度,它制约着消费信用这种信用方式的普及程度和消费总量。如在我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消费信贷起步较晚,规模也较小,但近年来发展很快,主要体现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的增长上。
在研究目的与意义的标题下首先应该写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变化对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深远意义。而且可以从最近炒的比较热的“民生”概念入手,着力分析对于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或者说对于我们物价、房价等关系到衣食住行的一些东西的影响。在研究现状评述中要从欧美等先进国家的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我国现在的优势和不足,最后自己再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或者几点小建议就可以了。我在这里只是进行逻辑上的分析,至于如何对于你这个论文题目的内容加以丰富就应该查找相应的专业书籍和文献了。
现状存在问题对策个人银行政策法律
(1)消费信贷可能促进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和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2)消费信贷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分散风险,而且能够敦促商业银行转变老的经营思路和套路,通过业务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3)消费信贷可以通过消费的市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技术改造和新的产品问世。(4)消费信贷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国民消费意思的转变。 目前我国的消费信用尚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与国家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方针不适应。宣传不力,观念保守,居民预期消费心理严重,消费体制影响,消费信用制度和运营机制的不健全,是造成现有状况的基本因素。要改变这一现状,应普及消费信用对发展社会经济、改善个人生活的积极意义,采取适当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引导和鼓励消费需求,实施完善的消费信用制度。金融机构宜研究消费群体,确定目标,介入市场,银企联手,扩大资金营运和避免投资风险,改善居民生活和带动经济生产发展。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 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 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 80 年代, 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 况下, 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 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 范围窄、 规模小, 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住房、 汽车等领域 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 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 要因素, 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 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 推广, 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 2003 年末, 全国各 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 15736 亿元, 较 1997 年末的 172 亿元增长 90 倍, 其中个 人住房贷款余额 11780 亿元, 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 上升到 10% 。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 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的开办了 消费信用业务, 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 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 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 与医疗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 上百个 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我国消费信用的现状:〈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推出的有关信用消费的各种服务 我国目前存在的信用消费主要是各种信用贷款和信用卡服务。信用贷款是无需抵押,无 需担保, 银行根据你的信用情况或还款能力提供的贷款, 目前我国的信用贷款主要有个人住 房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助业贷款。 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二手房)等;个人消费类贷款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个人 耐用品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门公司发行给持卡人,用于在各地金融机构取现,办理结算或在 商场、饭店、宾馆等消费场所直接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所谓信用,这里有两个 含义,一是指持卡人本身能守诺言,讲信用,本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经济活动和消费活 动中有支付能力。二是指信用卡本身具有金融机构的部分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国大陆,已经 发行的信用卡包括三种:借记卡、准贷记卡、贷记卡。 〈二〉我国消费信用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市场培育不足,信用体系建设亟须法律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信用早已成为金融和商业活动的重要业务活动内容,以之相适 应,西方各国都有消费信用法,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例如,美国早在 1969 年 7 月就颁布 和实施了《消费者信用保护法》 ,并在此后十年里进行了 5 次修改,内容得到不断充实和完 善;英国也于 1974 年颁布了《消费者信用法》 ,瑞士、日本都有类似的立法。而在我国,目 前对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都有法律规范,如《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 业银行法国库券条例》 等。 但在消费者信用方面仅 1997 年 4 月 28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目前尚无统一法律,信用市场上的法律关系主要依靠 《民法通则》等一般性法律规范进行调整。而消费者信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仅靠一 些一般法的调整,是很难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2.现行银行卡制度不利于信用消费 目前,调整中国银行卡业务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中国人民银行 1999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虽在 2000 年做了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 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风险责任的承担上,消费者承担了过高的责任,消费者合法权利得不到明确保 证各商业银行现在发行的各种银行卡, 将持卡的风险完全推给消费者, 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经 授权的支出的责任。银行业这样做的依据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 定, “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协议中自行与持卡人约定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的 承担。 ”这个条款名义上是规定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的“义务” ,实际上是变相赋 予了银行权利,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商业银行向透支的持卡人收取高额利息。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贷记卡透 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但事实上,自《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以来,银行逾期 付款违约金的比例随着降息一降再降, 现在日息只有万分之二点一, 但是实际上银行一直按 日息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 (3)各商业银行信用卡收费名目繁多、缺乏统一标准。现在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在开 展信用卡业务, 但各行的收费标准却很不一致, 例如一张工行牡丹信用卡年费只要 25 元, 民 生银行一张普卡主卡年费就要 100 元、另外还有普卡附属卡年费 50 元,各种银行信用卡还 规定有各式各样的优惠。在这之后,你只要在本年度刷卡 6 次,或者消费满 3000 元,或者 去国外刷卡 2 次,在满足这些条件的第二个月,银行会将返还年费 120%的金额,而事实上 消费者能每年都满足条件的情况并不多,结果只是支付了高昂的费用。 3.银行对消费者提供贷款的差别待遇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 5 条规定: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该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于相同信誉度和偿还能力的消费者应 当给予公平的待遇,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银行承担贷款的风险,消费者不承担风险,银行 有权认定相同信誉和偿还能力的个人的信用差别。 而银行在认定个人信用级别时, 往往又会 考虑到其收入来源、工作是否稳定等问题,从而造成对消费者实质上的不公平待遇。 4.缺乏健全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和法律 首先要说明的是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必要性。对于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资金的金融机构来 说, 防止不良贷款的供给是有必要的, 这就要求在信用供给的前期阶段, 对消费者的信用度、 偿 还能力作出调查、判断,进而判断是否进行信用供给;另一方面,要确立消费信用交易秩 序,设立消费者保护措施,也必须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机制。西方国家一般都有专门的信 用评估机构和健全的相关法律,例如美国的信用局就是美国成人的信用资料档案库和清算 所。 信用局并不进行资料的评估, 更不参与信贷决策, 他们只是在金融机构审查信贷申请时, 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willingness to pay)和还款能力(ability to pay)进行风险评估,也就 是评估借款人的“三 c” ,品德(character) 、能力(capacity) 、以及抵押(collateral)并及时 提供资料,负责资料的准确性。美国还于 1966 年制定了《情报公开法》 。1971 年美国联邦 议会把 1971 年《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第六编规定为《公正信用报告法》 ,根据这两个法律, 个人拥有对自己情报的控制权、支配权,信用情报机关必须保证所提供情报的公正、真实。 对比而言,国内目前基本上还没有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相应的法律也有还未出台。
抄袭我是不支持的。。首先你要对这面有所了解。。尽量借鉴吧。。我的思路:作为消费品要看消费者本人的使用和口味。。简单说明消费者的几种分类,比如两厢和三厢,手动和自动(高级车基本都偏向自动),经济型和偏向 配置 动力 大排量 内饰及其他辅助功能的其他车型,车系也可以说明一下,不同车系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说明一下。。参数等很多门户网站都有,还有不同车型的比较和测评。。选几个有代表性的车型作为切入口对比。。基本上就没问题了。。不知你对车的了解程度如何,为你选了几款,他们的资料你自己收集吧。。骊威,经济家用型,空间,油耗。(骐达 颐达也比较经济,空间稍差)君威,涡轮增压,车身较结实,油耗稍差福克斯,车身较结实,自然吸气,但动力和操控号称完美(非个人观点)天籁,cvt的中级车奔驰c200,品牌,价格较低,外观尚可宝马x6,品牌,越野 ,油耗是惊人的,价格也不例外(一般人可舍不得拿来越野啊。。还不如h3。。随便搞)mini,品牌,个性车奔驰s600,技术的制高点,12缸,高级但不是顶级(超级跑车等),无视油耗 ps:中文好写。。英文就。。祝你好运
Market liberalization,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s and consumption concept of the changes so that the auto consumption credit in the rise of China quietly and gradually shown great potential and broad market prospects, caused the automobile industry, banking and insurance Industry of great concern. China's auto consumption credit is in the early 1990s car manufacturers introduced in phases car loan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 the late 1990s, with consumer credit in China's gradual development of other consumer areas, to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car manufacturers as the main form of joint automobile consumption credit began to appear. After recent years of exploration, China's auto consumption credit has basically can enter the large-scale implementation stage. Since September 1998, the central bank introduced the "automobile consumption loans Management Measures", promulgated in April 1999, "regard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 consumption credit guidance", the automobile credit business gradually becom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to improve credit structure, optimize the quality of credit assets An important way. At present, the automobile consumption credit market in China has obvious trade monopoly in nature, several major commercial banks in a monopoly position, and Zichengtiji, the implementation of exclusive dealing, the competition among the banks which can not be effectively launched. No monopoly of the market competitiveness of the car seriously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consumer credit market, the bank's automobile credit business has not been extended, but in a shrinking state. In order to adapt to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fter the XUP the need to break industrial monopolies and introducing competition mechanism, gradually opening up to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market and realize the diversification of the main operators, and cultivate a market environment of fair competition.
本文由my_truetears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我国汽车金融事业发展 我国汽车金融事业发展 姓名: 姓名:林晓雪 专业: 专业:汽车电子技术 学号: 学号:060311404 院校: 院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目录 1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跨国汽车企业已经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多元化 汽车金融在我国汽车企业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汽车金融在风险控制上日益加强 2 我国汽车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 3 4 4 5 6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缺乏具有战略高度的统一规划 6 我国尚无关于汽车消费信贷的统一法规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尚存在问题 3 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对策 大力发展民族汽车金融业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规范汽车金融服务业 促进汽车企业与银行共同发展汽车金融业 6 7 7 8 9 9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 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的保障体系 10 加强对汽车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拓展汽车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谢辞 参考文献 2 10 11 12 13 摘要: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车主年龄 摘要 呈年轻化趋势,“80 后”正在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人群。为 此,一些消费者正逐步转变观念,通过汽车金融满足个人需 求。汽车金融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汽车租赁业的快速 发展,容易得到年轻车主的青睐,汽车金融服务成为更多消 费者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汽车 金融 风险 消费群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车主年龄呈年 轻化趋势,“80 后”正在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人群。为此, 一些消费者正逐步转变观念,通过汽车金融满足个人需求。 汽车金融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容易得到年轻车主的青睐,汽车金融服务成为更多消费者的 理性选择。 1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跨国汽车企业已经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2004 年 8 月 18 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 立。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首家汽车金 融公司,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 专业化方向转换。随后福特、丰田、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3 相继成立。跨国公司借助我国服务贸易放开的有利环境,全 面布局了中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业。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多元化 从我国目前汽车信贷的发放主体来看,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 国有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汽车财务公司占从属地位的格 局。2003 年开始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金融服务业 务。 2004 年 8 月 18 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正 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 专业化方向转换。 又有 9 家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相继成立。 2008 年 6 月 22 日,继 9 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之后,第一家中 国自主品牌与中国本土银行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奇 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正式成立。 200 年 11 月,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公司(广汽集团, 50%)也正式成立。目前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随着 市场准入的逐步放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银行、汽车金融 公司纷纷进入汽车金融市场。当前汽车金融的格局形成了以 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 局。 汽车金融在我国汽车企业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据估算,在一辆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所能获取的利润中,销 售、金融及售后服务的收入占到 62%,只有 16%的收入来源于 汽车制造,另有 22%来源于材料供应等。在 62%的销售、金融 4 及售后服务的收入中,新车与二手车的销售收入占比为 17%, 租赁和贷款业务收入占比 9%,保险收入占比 15%,短期租赁、 零部件和其他金融服务收入占比 21%,可见汽车金融服务日 益成为重要的盈利手段。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汽车企 业资金效率提高,实现汽车生产和销售资金的分离具有重大 作用。对于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来说,开展汽车金融服务, 可以进一步完善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金融 服务的功能,实现财务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增加利润来源。 汽车金融在风险控制上日益加强 风险控制是发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关键因素。目前合资汽车金 融公司对我国汽车金融业务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各种先 进的风险控制手段日益导入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之中,汽车金 融服务公司的坏账率绝大部分低于 1‰。 在行业层面,监管部门也加强了风险控制。2004 年中国人民 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 汽车贷款业务。2008 年又对汽车贷款风险进行提示,中国银 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2008 年 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为防止和分散关联交易风险, 增加了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的比例限制;对外包业务增加了 监管要求,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如有业务外包需要,应制定与 业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汽车金融公司签署业务外 包协议前,应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业务外包协 5 议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2 我国汽车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缺乏具有战略高度的统一规划 汽车消费信贷是适应世界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国内汽车 市场消费需求,是履行加入 WTO 承诺的需要,对于促进汽车消 费市场业务主体多元化和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专业化、完善中 国金融体系、加速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具有积 极意义。国外经验表明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是促进汽车消费、 发展汽车产业的重要途径。日、美、韩汽车工业的发展,与 汽车消费信贷密不可分。从全球范围来看,汽车制造业的激 烈竞争已经使汽车产业的盈利向服务贸易转移,国际竞争已 经逐步由制造领域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优质服务的市场效 应日益凸显。尽管如此,但是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涉及诸多政 府部门,如银监会、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其既涉及金 融安全问题,又涉及产业前景等问题,目前各个监管部门尚 需在监管措施上形成合力,站在一个战略的角度来布局我国 民族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尚无关于汽车消费信贷的统一法规 国外对汽车消费信贷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对消费信 贷/分期付款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如日本有专门的《分期付 款售法》,新西兰 1971 年颁布了《分期付款销售法》等。我 国还没有关于分期付款/消费信贷的专门法规。目前,我国在 6 保证汽车消费信贷实施和规范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法律条 文,虽然有《民法通则》 《经济合同法》 《担保法》 《民事 、 、 、 诉讼法》《商业银行法》等。但是汽车消费信贷涉及到的非 、 金融领域的问题,单靠部门规章是无法解决的,需要出台专 门的汽车消费信贷条例,对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 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施法制化管 理。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尚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包括资信调查、信贷审查和 审批、车辆登记与抵押、汽车信贷监控、违约处理等环节的 实际操作过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资信调查方面,资信调 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在车辆登记和 抵押方面,也存在抵押登记各地标准不统一、机动车登记信 息查询困难、抵押金额无法查询等系列问题。在汽车信贷监 控方面,对经销商欺诈风险、购车消费者违约风险等缺乏有 效的控制机制。在违约处理方面,汽车贷款机构对违约车的 抓车面临司法障碍,例如诉讼程序多,耗时长、程序复杂等 等。 3 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对策 汽车金融市场规模潜力巨大,据统计 2007 年 9 家汽车金融公 司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 200 多亿人民币;预测到 2010 年将 达到 800 亿人民币;2025 年将达到 5 000 多亿人民币。目前 7 我国汽车金融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通用、大众为首的 9 家 跨国汽车金融公司全面进入中国,其中有 6 家在华成立了独 资的汽车金融公司。跨国汽车企业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不仅中资汽车企业在汽车金融面临着边缘化的危险,而且跨 国汽车企业可以通过汽车金融控制汽车经商销的经营,撑控 整个营销网络,并进一步危害到整车合资的格局,影响汽车 产业自主发展目标的实现。 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要有整体规划,应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解决汽车金融行业当前和长远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 汽车金融业的健康运行;积极利用我国汽车企业集团的本土 化优势,把握汽车产业利润向汽车后市场转移的有利时机, 充分发挥汽车后市场对汽车产业的积极影响,大力促进中资 汽车产业的自主发展。 大力发展民族汽车金融业 我国汽车金融领域根据加入 WTO 时的承诺对外开放,外资汽 车金融公司快速进入中国市场,而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淡 出车贷领域。如果不尽快成立以中资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 任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帮助国外品牌汽车抢占市场,汽车金 融有陷入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垄断的可能。其结果必然是导 致我国汽车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减弱,严重制约民族汽车产 业的发展。为此,汽车金融业的发展须体现汽车产业政策的 导向作用,明确自主发展目标,加强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民 8 族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汽车金融在准入上,要促进有实力 的内资汽车企业集团发展汽车金融业。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规范汽车金融服务业 我国汽车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虽然 以《物权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动产抵押登记办 、 、 法》等改善了汽车金融的法律法规环境,但是汽车金融仍然 缺乏约束性强的、统一汽车金融服务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 汽车金融市场,保护汽车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汽车金 融业制订 《汽车金融管理条例》 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日益凸显。 《汽车金融管理条例》须以形成管理、维护汽车金融发展的 长效机制为目标,根据中国实际国情并结合跨国公司成熟的 运作经验,规范汽车金融业的未来发展模式,重点对汽车金 融公司的运作、管理及对汽车金融服务的支撑环境进行规 范。 促进汽车企业与银行共同发展汽车金融业 根据 2003 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规定,除非根据国家的其 他规定,否则中国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 银行法》在一定程序上阻碍了商业银行投资汽车金融机构, 但是商业银行低廉的融资成本、优秀的风险识别判断管理能 力及丰富的营业网点,正是资本实力相对弱小、运作经验缺 乏的民族汽车企业缺乏的。支持汽车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发 展汽车金融,实现优势互补,建立起有效化解风险的股份制 9 结构,使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联动经营,正是金融资本支持 中资汽车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民族汽车金融的发展 要鼓励商业银行与汽车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这些合作 既可以包括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面,也可以包括业务方 面的合作。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的保障体系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虽然已经具有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环 境,但是相关的支撑体系还不完善,其集中体现在登记流程 不规范,违信处置缺乏保障且成本高,信用体系信息不充分 等诸多方面。以抵押登记、违信处置等为代表的汽车金融支 撑体系不完善的现状,无疑增加了汽车金融各参与方的成本, 并随着汽车金融的发展表现出来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我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新的 于 《机 动车辆登记办法》也正在征求意见中,汽车登记制度改革要 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公安车管局的协商,规范全国的抵押登 记业务流程,完善融资租赁中存在的抵押登记、浮动抵押等 的相关制度,公开汽车注册等公共信息。在违信处置方面,要 逐步完善汽车金融收回处置中的法律保障和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汽车金融公司自动救济的相关保障措施。同时,要大力 支持、鼓励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加强对汽车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对汽车金融企业来说,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是核心竞争力。 10 加强汽车金融业的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汽车金融公 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既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加强内部控 制,也需要管理部门加强相关的外部监管工作。目前《汽车 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安全性、流动适 度性、资本充足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相关指标 的核查和监控;加强汽车金融的信息监测定期公布相关的汽 车金融信息,做好风险教育工作;汽车金融公司内部要建立 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和加强信 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监控;在汽车金融 公司的融资上,严格执行我国相关的政策,避免金融风险的 发生。 拓展汽车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拓展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 渠道,其中包括可以从事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等等。但 是,由于相关套配政策还不健全,导致一些政策可操作性较 差,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过高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当前融 资成本过高的问题表现非常突出其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突出 表现为汽车金融服务贷款利率过高,年利率高达 10%,甚至更 多。因此,下一步要完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相关 保障措施;支持汽车金融机构开展新的融资创新业务,例如 向银行进行应收账款让售等等。 11 谢辞 走的最快的总是时间,来不及感叹,大学生活已近尾声,五 年的努力与付出,随着本次论文的完成,将要划下完美的句 号。 本论文设计在吕庆志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 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论文初稿与定稿无不凝 聚着本人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即将毕业期间,吕庆志老师 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 议, 吕老师一丝不苟的作风, 严谨求实的态度使我深受感动, 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和熏陶,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 论文。在此向吕庆志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五年中给予我诸多 教诲和帮助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五年来的 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 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 知识,并在论文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同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还参考了有关的书籍和论文, 在这里一并向有关的作者表示谢意。 我还要感谢同组的各位同学以及我的各位室友,在毕业设计 的这段时间里,你们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 意见,对于你们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深深地感谢! 12 参 1 考 文 献 汽车金融公司的发 李江天,林家华.“入世”以来我国 展研究.武汉理 [J]. 2 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计志英.对探索建立新型汽车金融 服务体系的思考.河 南金融管理干 3 部学院学报[J].. 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肖俊涛.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发展 学院学报[J].. 湖北汽车工业 131
个人消费信贷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货币贷款。耐用消费品或其他费用支出,是指用于购买那些具有较高价值和普及趋势的生活消费品,以及用于教育、医疗、旅游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较高价值费用的支付。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发展迅速,个人消费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逐年增长,并逐步成为银行主要的业务和效益来源之一。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我国最早的个人消费信贷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发展极为缓慢。1997年我国消费信贷总额为172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为应对当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政府制定和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为了启动民间消费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消费信贷的力度。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两项重要文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1999年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正式要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面向广大城市居民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自1997年以来,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有了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国居民消费信贷余额为万亿元,是1997年的229倍。随着我国银行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消费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业务迅速发展,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2009年一季度末数据显示,我国居民住房消费信贷余额为万亿元,占居民消费信贷余额总额的近90%,仍然是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形式。前几年,住房消费贷款发展迅速,各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而放松了发放住房贷款的条件,导致不良贷款率有所增长。从国外经验来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10年左右中逐步显现,这使得住房贷款潜在风险不可低估。我国现在的个人房贷余额中,超过80%是2000年以后发放的,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内个人房贷风险将有增无减。个人消费信贷对象涉及不同的个体消费者、经营范围广泛、贷款的期限较长、资信调查困难,在一定程度上给银行带来了风险隐患。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成因消费信贷风险是指银行消费信贷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个人消费信贷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因素,风险隐含其中。对于消费贷款业务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是信用风险,即因个人消费者不能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行事而对银行信贷资产收益造成的风险。1、制度方面(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至今尚未建立有关规范消费信贷活动的法律规范,特别是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不健全,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消费信贷期限长,客户分散,不确定因素多,银行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欺诈。此外,关于抵押物的处理、拍卖等问题,银行在处置个人抵押财产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场保障。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变现成本较大,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由于缺少法律规范,个人消费信贷在实际操作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随意性很大,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商业银行难以通过有效的方式来保全自己的消费信贷资产,增大了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2)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我国,信用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并投入使用,但系统内许多个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对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竞争使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得个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够,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信息的不对称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将贷款恶意挪用,用于经营或投机活动,经营失败导致贷款偿还出现问题。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还仅限于金融部门,信用信息也仅限于金融信息,很难实现其他非金融信息的汇总。2、银行方面(1)银行消费贷款设计欠缺有的消费贷款种类自身存在较大的先天缺陷,导致贷款风险从一开始就存在。如2000年兴起一时的“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和“零首付”汽车贷款。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明令禁止了这种“零首付”,但无指定用途的所谓综合消费贷款在贷款设计上也存在问题。这种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甚至不受限额,这一设计明显不是或并非主要是为了借款人消费使用的,更不是为普通消费者着想,它是迎合少数优势消费群体扩大生产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2)银行自身管理薄弱从主观因素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仍旧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视信用风险,对各部门、各职员的考核只注重业绩而忽视风险和损失,造成损失后也没有强有力的责任机制予以制约。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致使潜在风险进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贷人员素质偏低,工作责任心欠缺。存在着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为,重贷轻管,重放轻收,岗位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放松了消费信贷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这些都是导致银行贷款风险显著增加的原因。从客观因素来看,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通常,由于客户分散,银行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书面信用材料进行筛查,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简单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由此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现阶段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对落后,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跟不上,对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的财务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踪、监控机制和经验。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3、消费者个人方面消费者个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消费者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道德风险的存在。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家庭财产登记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银行无法确切计算和查证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有可能为获取更多的消费信贷而夸大自己的偿还能力,风险完全由银行承担。另外,消费者在取得消费信贷之后,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逃避债务,即为道德风险。以助学贷款为例,由于大学生毕业后,社会就业压力大,人才的流动十分频繁,原就读学校找不到人,造成贷款无法归还,道德风险因素较大。三、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1、建立健全消费信贷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消费信贷市场的有序运行,应该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规,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关权利,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法规体系,一是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对与个人信贷有关的问题进行明确规范,充实我国《担保法》中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条款;二是要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对消费者失信行为的惩罚办法,用法律手段规范消费者的借贷行为;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等相关制度,从而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2、逐步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将有利于降低消费信贷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逐步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是商业银行进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环节,是商业银行管理消费信贷风险的起点。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会范围的个人征信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使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仍需不断完善。应做到及时更新个人金融信息,做到电子化、集中化、及时化;同时,要加快不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国征信系统信息,实现信息联网共享,满足银行放贷审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消费贷款风险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风险评分系统,通过给个人信用打分,严格划分客户的信用等级。首先对消费信贷的授信对象进行信用评分;然后再根据消费信贷对象的信用记录、消费信贷的担保方式、消费信贷项目等方面的情况对消费信贷授信对象的信用评分进行调整,得出该笔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评分,确定其风险等级;对个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进行预测,为最后的决策作依据。3、完善银行内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必须严肃信贷纪律,责任明确到位,一旦出现问题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贷前要严把信贷入口,有规划地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严格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在审核贷款申请时,主要侧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个人信用记录、个人负债比率、个人保险等。抵押担保并非万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风险,要明辨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贷中,进一步明确各操作岗位的关键所在,规范操作,做到任务、权限和责任的统一。贷后,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控。贷款发放后,银行要密切关注客户的还款动态,当有拖延现象时,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对于具有还款能力而故意不还者,从信函通知到口头通知、加收逾期贷款罚息,直至处理抵押物甚至诉诸法律。对于多次恶意拖欠贷款者,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贷款。对于贷款到期潜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应提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查寻。
我在郑州就是做银行信用贷款的。说真的咱们国人的信用意识还不怎么强,我们公司每月都有好几十户逾期的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基本情况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提高人们消费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消费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商品销售,并成为国家对消费市场实施选择性调控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4月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为22655亿元,比刚刚起步时的1997年末增加了22465亿元,增长了118倍;消费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也由1997年末的不足上升到。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从消费领域看,已发展到住房、汽车、助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已出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信贷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已由国有商业银行“一枝独秀”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在经营此项业务。具体来看,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贷款总量逐年增长但增速趋缓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消费信贷的发展从此步入快车道。2000~2005年,消费信贷的年均增长率为,但受到基数逐步扩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信贷增长率呈逐年走低趋势,2000年,消费信贷增长率高达,而到了2005年这一增长率仅为。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原因,除了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增长较快是近年来推动消费信贷增长的最重要因素。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93元,比2000年增加4213元,年均名义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 2000年的37664亿元增至67177亿元,年均增长达。消费信贷的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消费信贷结构总体稳定但个别品种波动较大 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消费信贷的主体。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为了支持和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国家通过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对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多种措施,发展住房贷款。 2000~2005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总额的比重基本稳定在80%左右;截至2006 年4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9069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84%。 助学贷款稳步发展。1999年以来,为配合高校扩招政策及收费制度的改革,国家出台了教育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人民银行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新政策,使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06年4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已达亿元,加上商业性助学贷款,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达亿元。初步统计,此项信贷业务开办至今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5亿元,约228万名学生得到帮助完成学业。 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波动较大。汽车贷款是商业银行较早开办的消费信贷品种之一。1998~2003年,汽车贷款业务迅速发展。2001~2003年,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8%,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比例历年依次为、和。但从2004 年初开始,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金融机构开始控制汽车贷款规模,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汽车贷款发展步伐放缓。截至2006年4月末,汽车贷款余额为1011 亿元,比2004年末下降583亿元。 此外,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其他消费信贷发展比较平稳。截至2006年 4月末,其他消费信贷余额为2298亿元,占消费信贷余额的,其中信用卡透支消费成为一个新的亮点。 消费信贷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消费信贷发展的地域不均衡与整个消费增长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相吻合。据统计,占全国人口近60%的农村市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下降, 2000年为,2005年则降为。销售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东部地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达60%,且比重仍在逐步提高。总体上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消费信贷规模越大。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亿元,仅占全国的。 推动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宏观调控处于重要阶段,在继续搞好总量平衡的同时,要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经验看,发展消费信贷,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有效途径。 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是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 随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居民优化储蓄及消费结构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对居民个人收入和支出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其进行消费信贷的深度和频率。近年来,虽然消费需求增长较为平稳,但投资需求增长加快,增速明显快于消费需求,导致消费率持续下降,从2001年的下降至2005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导致总体消费倾向下降,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也使城乡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增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增长。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居民教育、医疗负担,从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支出预期,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为消费信贷的持续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加快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为促进消费信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借款人诚实、守信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信用观念尚在推广过程中,借款人构造虚假的个人资料,贷、逃贷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挫伤了商业银行发放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汽车贷款近年来持续下降与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资产负债状况的透明度,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展个人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近年来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同时,加快了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运行,为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完善个人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尽快制定征信法规,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使征信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为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开展消费信用调查以及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等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该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促进相关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服务。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是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 消费信贷业务主要在城市开展,这与农村消费水平明显偏低直接相关。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城镇的,比2000年下降了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看,2005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出城镇居民个百分点,农村消费结构明显落后于城镇。党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农村消费市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应从促进消费信贷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大力发展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等直接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信贷品种,同时也要探索开发其他一些适合农村居民消费习惯的信贷新品种。 推动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消费信贷的创新方向 消费信贷期限一般较长,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较高。除了一般贷款都要面对的利率变动、借款人收入变动等风险因素以外,消费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还表现在借款人工作、住所、健康、家庭变故等都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与较长的贷款期限相比,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期限一般较短,一旦商业银行对经济金融变化估计不足,未能相应调整现金流量,“短存长贷”风险爆发,银行就可能被迫折价变现资产或高价紧急融资从而造成损失,出现流动性风险。从国际经验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对推动消费信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可以将长期的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打包出售,回笼资金,有利于降低中长期贷款比重,改善信贷期限错配状况,优化利率期限结构,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刚刚起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先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资产支持证券。下一步,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可研究探索扩大试点的信贷资产范围,将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证券化,同时加快推动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进程,为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拓展空间。-
一点一点的向上发展
目 录绪论 3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的现状 3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营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一)信贷资金配置决策层次低及主体多元化 4(二)信贷资金配置方式和手段落后 5(三)信贷资金转移价格体系不健全 6三、信贷资金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分析 6(一)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6(二)规避资金信用风险的方法研究 8(三)资金价格的变动及其风险管理 9四、我国商业银行改进资金管理的思考 11(一)建立资金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主线的概念 11(二)改革银行体制 11(三)优化货币政策工具 12(四)采用中介服务与资金投放协调管理的策略 14参考文献 14
贷前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的核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普遍偏高,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信贷风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从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述入手,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风险产生的原因,当前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的探讨,进而提出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信贷资产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的可能性。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分析
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从其产生来源可将信贷风险看作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借款企业原因和外部环境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
从银行自身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化改革能否完善。自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围绕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各商业银行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上。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些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产权制度,没有真正解决责、权、利问题,因此造成银行自身管理监督体系不科学,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降低不良贷款的时机。
***二***借款企业的原因
从巨集观经济角度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改革是否顺利完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中70%以上集中于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它们改革成功与否和经营状况是否好转是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的基础。
***三***外部环境的原因
首先。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法制不健全。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 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问题
1.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档案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2.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在:审贷分离机构设定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欠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档案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3.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4.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3***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4***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5***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得规定,维护银行得依法收贷权。
5.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2***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3***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6.违规帐外经营严重。违规帐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帐外帐,乱用科目,调整帐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受益领域。由于帐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中。
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对策
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自身以至金融业能否生存发展,而且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防范信贷风险,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立足于标本兼治,我们应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风险管理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
首先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首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商业化程序,彻底地改革信贷管理体制,科学地制定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不能简单“一刀切”,靠牺牲基层活力单纯求安全。其次要加强银行内部管理。为了保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稳定提高,应从注意银行内部管理入手,坚持稳健的经营方针。还要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比如加快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以及尽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此外还要提高员工素质,培育全员的风险控制氛围。对于一个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人才是关键,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钜的任务。目前我们应努力做好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工作,逐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问题。
参考文献:
[1]阎庆民,《中国银行业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2]田永强,《系统论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问题》,金融时报,2003年
[3]杨军,《银行信用风险——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2004年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自有资本占比低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内在风险特性,而银行贷款质量的优劣,信贷资产所面临风险的大小,对银行的经营成果乃至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这使得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高是金融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银行业经营风险因此增大,为金融危机的发生留下隐患,影响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因此,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认真分析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解决中国商行业银行信贷风险高的问题,对于保证中国金融体系稳健高效执行,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造成的风险和银行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两个方面。
***一***借款人方面的信贷风险
1.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贷款发放后,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有的虽然具备还款能力,但迟迟拖延还款,使银行信贷风险大大增加。而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作出正确判断。
2.借款人蓄意***贷款。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专案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档案、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银行贷款。他们得手后大多携款潜逃、挥霍或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
3.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管理不规范,各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协调和互通机制。—些借款人抓住这一可乘之机,报送不完整的个人资讯资料,在同一银行各个部门里多头借款或进行透支,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
4.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中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二***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信贷风险
1.基础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缺漏严重。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文字记录,而目前有些商业银行管理工作混乱,大量存在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缺漏。这些重要档案的漏缺,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同时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2.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三查”工作做得不深不细,这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贷前调查往往流于形式。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需要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查账,核实相关资料,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资料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但有些信贷人员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进行摘录、整合,做表面文章,根据这样的贷前调查报告做出的结论已经使贷款失去了安全性。二是贷中审查不严。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信贷人员对借款人、担保人、抵押物、质押物等审查不严,造成潜在的信贷风险。如信贷人员未发现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等等。三是贷后检查表面化。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却放松了,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3.银行管理缺乏系统性,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各部门之间缺乏系统性的资讯互通机制,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资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进行联网管理,从而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证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式和有效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讯不对称。
4.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2***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3***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5.违规账外经营严重。违规账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二、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
综合上述风险的来源,造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贷管理机制应包括三个方面:信贷管理制度、信贷管理机构以及激励和约束系统。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权授信规定、信贷工作程式、信贷工作每一程式的内容和目标;信贷管理机构主要解决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分工,从机构这个角度确保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分清信贷工作各个部门的职责,并保证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激励和约束系统致力于发挥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明确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大对信贷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因此,商业银行要建立起一套防范信贷风险的综合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充实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
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信贷档案的收集、保管、交接、检查等工作程式,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同时,上级行要加强对下级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
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将贷款的审查权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许可权、审批程式和审批责任。其次,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针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进行审批决策。第三,由一个独立部门承担贷款风险评估职责。贷款风险定期评估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存续期间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总之,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是为了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随着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建立,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信用评价体系可采用积分制,根据积分多少评定个人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四***建立可靠的贷款风险资讯系统
该系统是一个综合资讯系统,至少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环境监测资讯系统,主要包括巨集观经济环境资讯、区域经济环境资讯、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资讯、同业竞争市场资讯。二是客户资讯系统,主要包括客户财务资讯、账户资讯、与客户相关的其他非财务资讯。三是信贷风险监控资讯系统,可与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主要包括信贷违规性资讯、财务指标异常变化资讯、不良贷款资讯、客户监管资讯。
***五***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
在现有的《担保法》基础上,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及时、顺利地变现。其次,可考虑由 *** 出面组建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大额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银行信贷的成功经验。第三,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不同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式进行严格审查。
***六***把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借款者的个人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往往是贷款无法偿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将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
***七***改善信贷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
在传统的信贷风险考核激励机制下,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了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的异常机制。因此,要优化信贷风险控制奖励机制,在贷款营销考核时,要重点考核贷款投向和投量的合理性、合规性、潜在风险性,淡出对贷款发放量的考核奖励;对信贷风险控制的考核奖励,应当改为质量优良的给予重奖,对完成清收不良贷款目标的不奖不罚,超额完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适当奖励,完不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重罚,从而更有效地促进信贷业务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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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盈利增长点,它的快速发展,大大地刺激了消费、扩大了内需、拉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且快速的增长。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比较晚,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它在飞速发展同时很多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何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该业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 风险 商业银行 社会信用体系 法制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规定,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它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刚过,我国的经济进入了一个内需不足,消费疲软的时期,为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信贷使其发挥平衡整体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而这重中之重就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备。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人们的观念也从以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的消费传统逐步被以负债消费的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因此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业务种类逐步得到扩展,从个人住房到汽车、助学等多个领域。但是我国目前还是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与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信贷总额的20﹪-30﹪相比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增强了居民流动性的约束,制约了消费者“负债消费”行为的产生。进入2011年,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更是越来越大,同时对于住宅限购导致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商业银行有可行的对策来扭转个人信贷业务的不利局面。 而这个重担就落到了专家学者的身上,他们纷纷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想出应对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的可行性对策。 首先,从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起因分析, 李洁认为有三点比较关键:(1)第一,在贷款前期,部分信贷调查人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尽调查核实的职责,对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还款来源落实不清,缺乏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导致许多贷、假按揭的情况发生。第二,在贷款发放环节,部分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信贷调查人转来的审批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审查不细致,把关不严,甚至违规发放大额个人消费综合贷款,业务审查、审批形同虚设,致使大量假个人贷款屡屡顺利通过。第三,是在贷款后的管理上,部分信贷人员未按规定对开发商和按揭项目进展情况、汽车经销商经营情况,以及借款人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未切实履行贷款后的管理职责。当个人消费信贷形成不良贷款后,个别商业银行甚至以贷收贷,通过发放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新还旧、放贷收息、放贷垫款等多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 李立刚认为制约消费信贷开展因素中有消费观念的制约。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依旧是受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不愿背上负债的包袱,更不要谈会自觉去进行超前消费使用消费信贷了。在我国广大农村,贷款消费被百姓认为是可耻的事情 如果消费信贷意识未有明显转变的话,消费信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将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如果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观念不破除,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将会步履维艰。 张岩则从消费信贷信贷发展的地区不平衡进行研究,认为目前贷款投放区域集中在市场经济环境较好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而且消费领域比较片面,各业务品种上的发展也极为不平衡。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所占比重较大,近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总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均在7﹪以上,其他部分业务逐步萎缩。不仅仅只是局限在这些方面,在叶晓菲看来还有一点比较关键,就是信贷的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信贷的监管力度小。贷款抵押物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且不少金融机构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盲目放贷,直接导致风险积聚,不利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个人信贷的风险成因不外乎就是这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就是当前我国的社会环境,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导致我国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国民对负债消费还存在观念上的束缚。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不科学,在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环节漏洞百出,以致人们对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难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其次,从解决途径分析。总结了一下,众学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防范的对策。 胡坤、叶晓菲等认为关键是要推进消费信贷立法进程,健全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立法滞后,应该推进消费信贷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包括:债权让与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等法律制度,让我们在处理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时有法可依。尤其是要明确在个人消费信贷活动中消费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关权利保障。 宣德飞、李金秋等认为急需构建和完备社会信用体系。(2)包括个人征信体系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抑制由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现在的发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且,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体现在个人信用评价制度、机构、评价指标三个方面,应加快这几个方面的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征集系统,对个人所有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于评价个人信用指标体系,并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评价个人信用,并对中介机构的评价行为进行监督。 (3)宁静认为要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杜绝违规操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的竞争力。针对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申办手续繁杂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与客户一对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续和证明文件、 协议等均由银行与客户签署,无须申请人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相关部门办理 而是转由银行与相关证件手续办理单位协调形成部门与部门的沟通,而不是客户和部门沟通,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个管理体系应包括贷款的发放、跟踪、监控等过程。同时也要兼顾个人消费现代风险的预警机制。从而强化贷款前、贷款中、贷款后的风险预警能力,最终实现平衡制约机制,达到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作用。对此,我认为可以成立专门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中心,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实行集约化经营。并且实行分类管理,进行分类授权,针对各分支机构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实行不同的授权管理和程序运作,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实行精细化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购买力。这个对策也被很多学者提出。政府应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其购买力,并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激发其即期消费能力和承载消费信贷的能力,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进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是推动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费欲望和提升信贷还款能力,逐步确立科学、适度的消费观念,才能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有序的发展。 还有学者认为要完善担保制度。担保制度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风险时的必要保证,也是制约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个有力武器。在我国消费信贷法出台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圈定法律争议少、执行容易的标的作为抵押物 。产权不清 、变现较难以及现有法律上存在争议的抵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选定的担保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合理界定保证人范围。对借款人自身条件较好,收入稳定,可实行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保证人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户,且至少自身综合条件不低于借款人。 通过仔细查阅近年来的期刊论文,学者们对此问题各抒己见,很清晰明朗地将风险及对策呈现出来,有的还用模型进行分析,总的来说研究已经十分充分了。但是,在这之中我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对待“人”的方面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大部分都是就管理、制度、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我觉得这些还是不能根本解决当前的问题。当然,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问题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我国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还不完善,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是关键所在。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统一评估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前提保证。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反映出当前的现实。但是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综合法治,这样才能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平台。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把思考的关键点放在“人”上,如何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反映每个国民的信用状况,怎样才能既人性又科学地掌握这些信息,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对前面的学者没有深入思考的部分,我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点有用的想法。 参考文献 [1]刘佳.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研究 [J] .科技向导(金融天地),2010(6). [2]胡坤.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与防范对策[J].贵州农村金融(经营与管理).2011 (2) . [3]李立刚. 个人消费信贷与信用体系建设初探[J]. 科技向导(金融天地).2011(2). [4]李洁.关于个人消费信贷的几点思考[J].山西财经.2009(2). [5]蒋萍.宏观调控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J].财政金融 . 2011(4). [6]张岩. 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对策[J].商业视角.2009(5). [7]宣德飞.浅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1(3). [8]刘潇.浅析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难点与对策研究[J].山东纺织经济.2010(3). [9]杨延芳、王大海.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及解决对策[J].名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营科技.2009(3). [10]丁一.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中国商界.2010(10) . [11]于志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就目前而言企业发展和个人消费发放贷款是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之一,可是,只要资金出了银行的大门就有收不回来的风险。从账面上看,招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为;为此,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一、信贷风险的成因资金周转不灵,抗风险能力很低。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风险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转嫁给银行。其次,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二是银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第三,与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关。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第四,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有关。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二、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第一,以转变观念为前提。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追求“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把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视为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确立效益最大化和资产质量最优化的经营目标。要树立竞争观念,正视银行的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竞争,改变粗放式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要树立发展的观念,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以选择贷款客户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选择贷款客户,抓住优良客户,压缩中间客户,清理不良客户。企业信用等级是对客户质量的综合衡量,是决定贷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第三,以建立信用制度为保证。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信体系是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保证。第四,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为根本。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第五,以加大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为关键。商业银行目前不良贷款数量较大,清收转化的难度也大,而且大部分是历史上长期积累形成的,责任不清。为加大清收转化的力度,要广开渠道,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帮助,抓住时机,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清理各笔风险贷款。同时,要采取适当奖励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清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要根据不同的风险贷款,充分利用银行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还贷、付息能力,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及时停放贷款,积极处理抵押品,收回旧贷。对宣告破产的企业,要依法清收银行贷款,要运用法律手段排除风险,紧紧依靠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抓住时机,逐户上门清收,对“老大难”、“钉子户”要敢于碰硬,依法起诉,抓典型,动真格,重点突破,扩大影响,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蚂蚁花呗怎么用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因素是指引起并影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不确定的随机变化的一系列因素, 个人消费信贷 业务风险往往与损失联系在一起,商业银行若发生消费信贷业务,则必然会存在损失的风险,即信用风险。个人消费信贷的收益与承担的风险密切相关,信用风险越高,贷款定价就应越高,银行可能获取的收益也越高。
信用风险由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因素构成,信用风险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损失和收益。由此可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与损失、收益并不是直接对等的。对银行来说,只有当信用风险真正发生,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才会给相应的贷款商业银行带来损失。如果能够及时对信用风险进行风险识别与管理,信用风险则可能被及时有效的规避,银行因此不会承受利益损失。正因为如此,更加有必要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管理,
使风险尽可能不转化为损失而转化为银行的利润。
(1)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信用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必然存在的,有信贷活动就有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贷活动的资金运动具有跨期性和多层渗透性,这意味着信用风险会伴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因此,信贷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个人消费信贷 业务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是一种随机现象,风险的发生受多个因素的支配和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这个特性决定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复杂性。
3)风险因素的相关性
风险因素与多个因素相关,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不仅与借款人自身相关,还与借款人相关交易方、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外部环境密切相连等各个因素有关。这个特性决定了个人消费信用风险管理的广泛性,决定了对信用风险的分析应充分考虑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行为主体及其决策和行为。
4)收益分布的可偏性
蚂蚁花呗怎么用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具有收益分布的可偏性,这是因为借款人违约的小概率事件以及贷款收益和损失的不对称,会造成信用风险概率分布的偏离。市场风险概率分布通常可假定为正态分布,若想要安全地收回个人消费信贷,取得商业银行应该收取的本金利息,但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发生,不仅收益损失,连本金都会失去。这种收益和损失不对称特征使得信用风险概率分布向左侧倾斜,并出现肥尾现象。
5 )风险管理的可控性
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不能完全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防范杜绝,但可以选择一定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即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具有管理可控性。
6)风险积累的加速性和传染性
个人消费信贷 业务风险具有风险积累的加速性和传染性。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一旦积聚和爆发,将产生骨牌效应,加速对银行的冲击。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关联效应引发风险。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经济社会密切联系,经济社会中的个体密切联系形成相互交织的债权债务网络,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网络支付系统崩溃,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二,参与者的从众行为可能会放大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交易个体难以对未来不确定性做合理预期,往往通过观察周围主行为获取信息;在从众心里的影响下,许多个体的信息将大致相同并相互强化,最后采取相似的行动。从众效应的实质是不确定信息的多倍放大,是个体理性行为导致的集体非理性行为。三,杠杆效应诱发危机。商业银行往往以一定量资本推动数倍甚至数十倍资产扩张,财务杠杆率高,如果风险发生,成为现实,那么将会进一步诱发危机的产生[[38]。最后,不断的反馈调节可能会使危机加大。银行发生危机会使大量关联个体失去获取贷款的机会,从而引发以经营性消费为目的的个体资金链断裂以致倒闭、破产,这种反馈效应进一步加深了危机。
蚂蚁花呗怎么用 商业银行通过系统的、成体系的、规范的方式方法对个人消费信贷信用禁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处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风险成本获取既定的收益或以一定的风险成本获取尽可能高的收益。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在风险与利益中寻得最佳利益的平衡点,既要避免丧失好的信贷盈利机会又要能有效控制风险。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个人消费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时做出风险识别判断与规避管理,从而减少银行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在传统工作方式的经验基础上,不断总结近期来发生的问题,更广泛地借鉴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问题太高深了,非凡夫俗子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