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期刊出版单位与境在外出版单位
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区别. 这个问题要分开表述。. 首先明确出版单位的概念:. 1、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图书只能由出版社出版,期刊则由期刊社或期刊编辑部出版。. 也就是说,期刊是与图书出版社具有相同的出版资格 (只是类别不同)的 ...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 1993年6月29日,新闻出版署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期刊出版单位是否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第四十一条 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期刊。. 第四十二条 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
第二章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 ...
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 27001-006. 发布日期: 2015年9月. 实施日期: 2015年9月. 发布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目录.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第三条 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 ...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9月30日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3号)修订。
(六)责令收回期刊;(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
第九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
(六)责令收回期刊;(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
实施依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期刊出版管理规...
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
而期刊出版单位,则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保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书面通知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总...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予以发...
(六)责令收回期刊;(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规定,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