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经济学期刊退修意见让大修
第一次投稿,初审就被退修~~还有木有希望啊!. 作者 air_28sea. 来源: 小木虫 2050 41 举报帖子. +关注. 我投的是《微生物学通报》,初审就审了1个月,审稿结论是:修改后再审。. 审稿意见中有一句是“如果再添加A方法进行论证会更有说服力”,我是不是还要 ...
大修还是小修谁也说不准,有的国内期刊编辑要求缩编三分之一的文章改了也真如同大修一类。 hqzhou0817 我想问一下楼主,你所说的重投是不是编辑要求你的那种:按照审稿人的意见修改后再投一次本期刊(审稿人有些反对,有些赞成)。
如何辨别大修和小修. 作者 bclondon. 来源: 小木虫 550 11 举报帖子. +关注. 请教各位,审稿意见返回,编辑给的邮件标题是 退修稿. 审稿人的意见共3条,如果分辨是大修还是小修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分享至: 更多. 今日热帖.
如果文章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那么审稿人的修改意见有可能就有几千字之多,由此可见审稿人对你的文章也付出了很多。 把需要回复的内容分条目整理出来,如果审稿人已经分好了,那你跳过;如果审稿人意见没有分开,你…
投稿大修后,编辑还会要你修改吗?. 作者 mousejimmy1. 来源: 小木虫 400 8 举报帖子. +关注. 我投了稿,编辑要求大修,现在修好了,准备交上去。. 问题是,根据你修改的东西,如果对你的论文还是有点小问题,编辑还会继续给机会修,还是直接拒稿呢?. 菜鸟求助 ...
退修就说明有希望,概率有多大,得从让你修的程度(大修?小修?)以及你改的程度来说了,国内杂志,一般认真按修改意见要求来,实实在在的改了,基本没问题的。祝好运!
我不知道你收到的是什么回复,据我发表论文的少许经验来看,退修≠拒稿。一般拒稿的话,会直接建议改投他刊,不会给出详细的修改意见;而退修的话,会给出密密麻麻的意见,但接收可能性比较大,像我这篇论文退修了三次,累死我了,不过好在最后接收了。
首先,进入期刊官网,将编辑部的“审稿意见”或者“退修意见”下载下来,并打开,查看编辑部的具体要求,一般退修的文章如果编辑部要求改动的范围不大(如格式修改、在某一处加上或者减少什么),基本都可以被录用。. 2/8. 打开审稿意见word版本,注意 ...
本人环境专业的,投了国内的中国环境科学,国内较好的环境EI期刊,做的内容是一新型工艺中的微生物群落结构分析的,经历初审和外审后进入大修,两个审稿专家意见,第一个就两条意见,属于大的方面,笼统的问题,第二个专家的意见条数多,并且很具体,我当时看第一审稿专家意见少,第 ...
《中国药物经济学》杂志创办于2006,是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主管的重点学术期刊,部级期刊,影响因子1.12,现被知网收录(中)等权威机构收录,中国药物经济学杂志社介绍:社长寄语、思想理论、政策与...
所谓退修一般意味着文章基本符合期刊的要求,但在一些细节上还是需要修改、补充,在参考相关审稿专家意见的基础之上,给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以使文章质量得以提升,...
《经济学家》投稿两周后让退修,速度好快,大家看看下面流程图,是快录用了吗?退修只是说改格式,没有提出内容上任何修改要求,感觉不可思议啊!调整格式发给编辑部一周了,没有动静...
本刊在应用经济学410种学术期刊中位列第5位,经济学类562种学术期刊中位列...大概2个月就回来了退修意见,修改了5天电话给了通知详细修改着重点,再过了...有意思,写作水平和逻辑都不错,但都说缺乏属...
《经济学家》投稿两周后让退修,速度好快,大家看看下面流程图,是快录用了吗?退修只是说改格式,没...
(4)《经济学(季刊)》:投稿3次,第一次,14天之后过初审,1个半月之后回来意见,大修,修改之后,第二轮(等了1个半月),一个审稿人建议迟发或者不发,另一个审稿人其实不懂,...
杂志质量确实很好。2019-01-1410:04:22回复xuejian**的评论:中国药物经济学审稿流程算正常,2个多月就回来结果了,两个审稿人都给了大修,提了意见也非常专业,编辑给了...
sbebw**回复2014-12-2317:20:49经济学动态审稿期间审稿人增加到了5个,以为没戏,结果给了退修,审稿人很细心,给了很多意见,中间总共修了3次,不过现在总算有结果了,有需要就找他们吧。更多...
2、《商业经济研究》创刊于1982年,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主办,是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性学术期刊,主要刊发经济类稿件,尤以研究流通理论而独树一帜。主要栏目:本刊特稿、商经...
陆毅,XiaopingChen,andLianmingZhu,“Productcycle,contractibility,andglobalsourcing”,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127(2017):2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