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小太阳
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论文怎么写:1、当时青铜器的数量及总体情况;2、多夏商西周时期青铜文化的继承和发展;3、其特点:铸刻文字的青铜器和青铜农具的种类数量;4、青铜器的使用范围;
竹径通幽处
西周灭亡于公元前771年,从公元前770年开始进入东周时期。东周基本上又可分为春秋(前770—前476年)和战国(前475-前221年)。有关这 550年的历史书很多,不过你要的是“历史文献”,而“历史文献”是指历史上关于历史事实的记载,通常称为“史料”,后人研究历史的著作就不能称“历史文献”。据此,我提出以下书单供你参考:(一)主要历史文献:1、《史记》;2、《左传》;3、《战国策》;4、《国语》。(二)重要文献:1、《资治通鉴》;2、《通典》;3、《通志》;4《文献通考》。(三)诸子著作:1、《论语》;2、《孟子》;3《墨子》;4《庄子》;5、《管子》;6、《商君书》;7、《荀子》;8、《韩非子》;9、《吕氏春秋》。(四)文学著作:1、《诗经》;2、《楚辞》。(五)考古文献:1、《战国纵横家书》: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辑,文物出版社出版;2、《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根据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掘的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竹简整理编辑,文物出版社出版。以上为研究这段历史的主要文献依据。当然,近现代历史学家的研究著作反映了后人对这段历史的研究成果,也应该认真阅读。
微凉菇凉
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HJ1.1mm〗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初心&依恋
在中国古代早期的工艺美术中,如果说陶器是原始社会新石器时期的象征,那么青铜工艺便可成为奴隶社会工艺美术的典型代表。 人类经历了原始公社时代的漫长跋涉之后,进入了奴隶制社会。在中国,作为奴隶社会文明标志的,是青铜工艺。史家把奴隶制时代称为“青铜时代”。 青铜器的发达的铸造工艺充分体现了中国奴隶制社会时期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它的丰富多彩的造型和纹饰,集中反映了中国劳动人民杰出的艺术创造。 1.什么是青铜器 青铜是铜和锡铅的合金,因为红铜(纯铜)的熔点很高(1083C),而硬度较低,加入锡,可以降低熔点(700—900C),而且增加硬度,在应用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人类在使用铁器以前,广泛地使用青铜铸造各种器具。 2.青铜器的分类 青铜器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功能上大体可分为四类: (1)礼器:商周时期,一些日用青铜器由于用作祭祀和典礼时的陈设而被赋于特殊意义,成为青铜礼器。如鼎、鬲、尊等。 (2)乐器:到春秋时期,乐器在祭祀和典礼中更是不可缺少,所谓“钟鸣鼎食”即反映了当时的情况,如饶、钟、铃、鼓等。 (3)兵器:现出土的兵器以春秋战国时最多。有戈、钺(yue)、矛、剑、镞(zu)等。 (4)工具及车马具:如犁、锄、镰、铲、斧等。 此外,青铜日用器从用途上的主要分类有:食器、酒器、水器、日用杂器四种。其中以食器、酒器为主。 3.青铜工艺在造型和纹饰的主要特征: 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青铜工艺的突出 成就,是丰富多样的造型和纹饰,以及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 中国的青铜工艺,以商、周两代的青铜器为代表,如最重要的是所谓青铜礼器——鼎。鼎是古代的煮食器,其造型特征为由腹、足、耳三部分组成。腹可以盛物,足可以扬火,耳可以穿杠搬运。鼎是青铜礼器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品种,它的实用意义是盛放或烹煮食物,但它的价值却体现在对礼治的维护上。一般多用于奴隶主阶级的祭祀和宴饮,具有区别尊卑贵贱的功能,是奴隶主统治权力的象征。文献记载:“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或一鼎”。(又有成语“一言九鼎、问鼎中原、三足鼎立”) 如《司母戊方鼎》,形式厚重华丽,充满了神秘、威慑的色彩。司母戊方鼎是迄今出土的所有鼎中最大最重的,它还有一段传奇的经历。1939年3月,这只鼎出土于河南安阳侯家庄武官村吴玉瑶家的农田中,因鼎太重太大,移动困难,人们便想锯断大鼎,然后运出,但仅锯一足,便锯不断,于是悄悄地把鼎埋起来。后来消息走漏,日本人来搜索未成,便出价70万圆伪币收购,当地人们巧妙地送出另外一鼎,算将此鼎留下。 抗战胜利后,1946年6月,大鼎重新掘出,但已失去一耳(后来补上),先存放于安阳县政府。同年十月底,当时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60寿辰,当地驻军将大鼎作为寿礼,用专车运抵南京,保存在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后来,国民党政府曾想将此鼎运往台湾,终因过于困难,才打消了这一念头,建国后,此鼎存于南京博物院,1959年拨交中国历史博物馆,现已成为镇馆之宝。 西周中期以后,青铜器的神秘色彩逐渐淡化,风格趋向简朴,追求朴素、典雅之美。如《孟鼎》,造型雄伟凝重,纹饰简朴。 春秋中期以后,青铜器逐渐变成供统治阶级享用的生活用品。青铜器的造型趋向轻灵、奇巧,装饰手法写实,纹饰也易于理解。如,莲鹤方壶》,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另外《曾侯乙编钟》是最重要的出土文物,编钟共56件,分上、中、下三层。经检测每件编钟不仅都能发音,而且能发两个不同的音,可以 演奏各种现代乐曲,而且音质纯正,音色优美。这是 目前世界上仅有的保留着原有音响的一套特大型定音古乐器,也是世界上保留下来的最古老的12个半音的乐器。 (录象:曾侯乙编钟) 秦、汉时期,由于铁器和漆器比青铜器更方便,从 而逐步取代了青铜器,青铜器便向轻便、精巧、实用的生活用器和观赏器方向发展,它们往往以实用和美观的高度统一而引人注目。 (录象:青铜工艺) 这个是青铜器辨别真伪的论文 伪造青铜器主要是为了牟利,而仿造青铜器则是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尊重与爱好,或是出于复古以宣扬传统礼教之目的,所以仿古与伪造二者制作的目的与性质均不同,由此在器物上也表现出某些不同的特点,有必要加以区别。唐代以来各个时期仿古作伪的情况大致可概括为四句话:唐宋为仿,元明是变,清代在改,民国是。现将其基本情况概述如下。 古代青铜器的仿造 仿造先秦青铜器的历史约可以追溯至宋代,当时金石学兴起,公私皆以收藏商周青铜器为乐事,宋宫廷曾据内府所藏商周青铜礼乐器大量仿造,以为郊庙之用。特别是政和年间,由于徽宗酷喜古物,常命良工仿制新得之古器,故所制尤多(见翟耆年《榴史》)。但南宋之后,铜器常被销毁铸币,宋代仿制古器传至今日者为数较少。但宋代仿古之风延续至元、明、清时代。元代时诏修诸路府州邑县之庙宇以供春秋祭祀。元成宗时为此设置了出蜡局(《元史·祭祀志》),以仿制古祭器。明代的仿造规模甚大,留传于世者亦较多。明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因见郊坛宗庙及内廷所陈设之鼎彝均非古制,遂生复古之心,于是在宣德三年敕谕工部仿照宋人《考古图》、《博古图》诸书所记商周青铜器器形,铸造仿古铜器,此外亦令仿造内府所藏名窑四款式典雅者铸铜器 。当时所铸以上两类仿古铜器达三千三百余件。这些仿古铜器,除部分归宫廷留用外,还奉敕分与诸王府,因而得以流传至各地(《宣德彝器图谱》)。明末崇祯年间潞王朱常汸(号“敬一主人”)亦曾大批仿制古铜器。 仿古铜器有以下特征: 一是常铸有铭文表明是仿制品,宫廷所仿多铸有本朝年款,例如宣德三年工部奉敕仿制之商周青铜器器底多铸有篆文书写的“宣德”二字。明末潞王所仿制器则有“潞国制”字样,并有器物编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乾隆年间宫廷仿商周铜器亦有“大清乾隆年制”铭文。历代地方官吏仿制品除注明年款外,还注明官称姓名。 二是仿制品在形制与气韵上多与原器有差异。这是因为既是仿造,不像作伪,故不必追求逼真,往往是只求形似,而不严格遵从古制,甚至还有所变化,体现种种时代风格。宋代仿古器因多以商周原器为模式,故在形制上较为相像,但与原器相比,造型略显呆滞、粗拙,且体形一般较大,特别是鼎、爵、斝等器。此外将仿古器纹饰与商周器物纹饰仔细对照亦可看出其不够准确,形象多有变异,如北京故宫所藏宋仿商簋与商簋形制颇相如,但其颈部与圈足所饰夔纹形象与地纹均较商代纹饰失真且粗糙。元代时仿古铜器往往有自行改造之处,并不拘泥古代形制,如1981年从湖南常德慈利征集所得元代铜簠,双环形耳与波带形足均为随意改造之表现,而且口下有直壁,是春秋早期以后形制,但纹饰却饰西周晚期与春秋早期的重环纹,亦与真器不合。明代宫廷仿制品因多据宋人著录书铸造图样,宋人所绘本就有不严格处,故明代仿制品即更走形,其中有的虽与商周真器外形相近,但纹饰变形却十分严重、此种情形由上文所举宣德三年所仿制之商簋即可得见。又如:明宣德三年工部所铸“周公乍文王”鼎,引自《宣德彝器图谱》,虽亦有用早期青铜器之大致形象,但无论是扁足与扉棱造型,还是纹饰、铭文,皆非周初之制,而尤以纹饰更显随意性。《善斋吉金录》著录之“永保用鼎”,虽作立耳、蹄足,但颈、腹形制与纹饰及铭文字体均与先秦古器不类,容庚先生指出:“此明代物。1987年12月云南石屏乾阳山玉皇阁修复过程中,曾于石壁发现仿古铜鼎,有可能是明代地方上所铸仿制品,虽大体上是仿照商周鼎形,但蹄足形制相差甚远,颈下饕餮纹变形极明显,鼎腹饰垂叶三角纹颇不合古制,铭文字体取自宋人《历代钟鼎彝器款识》卷九“丝女鼎”。最初曾被发现者定为西周铜鼎。由于判定明显错误,很快即被纠正。 清乾隆以前宋至明代仿古铜器已有不少藏储于清内府,乾隆年间编成的“西清四鉴”等书中所著录铜器,有的 即使从描绘得不甚准确的器形、纹饰中亦能看出是这一阶段的仿制品,例如所谓周蟠龙尊(实是壶形)、周夔风鼎。后一器为错金银器,形制本于商、西周早期鼎制却饰错金银纹饰,显然是一种变通与改造的仿古手法。容庚先生提出:“金银错之商周器十九皆伪",显然是对的,但这种器物多数当属于仿古器,应被视为艺术作品。 清代宫廷继续铸造仿古铜器,风格与明代近似,即外形有商周铜器部分特征,但往往对局部加以多方面的改造,如上述清仿古方鼎,饕餮纹作蝴蝶状,口颈下夔纹口、身皆臆作,底纹呆扳无变化,扁足形制与其上纹饰亦均不合古制,较典型地体现了这一时期仿古器的风格与水平。 明清两代的仿古铜器,有几种常见而形制较特殊的器型,如百环尊,出戟大尊等。此外,明代仿古器还可见贯耳觚,清代可见方口觚。 综言之,历代仿古铜器最重要的共性即多只是大体取商周铜器之外形,但在局部(如部分结构与纹饰,特别是纹饰方面)多有随意变形。因此即使未有铭文标明为仿制品,只要对商周青铜器的形制、纹饰、铭文之时代特征有一定的了解,仿制品与商周真器不合之处并不难看出。所以从总体而言,仿制器还是较易辨识的。 青铜器器的伪造与辨别 一.青铜器伪造历史之概况。 青铜器的伪造在宋以前即存在,但伪器较大量的出现尚始于宋代,当时金石学之兴起。固然促进了对古代青铜器与金文的研究,但公私收藏之风的兴盛,也使青铜器买卖成为古董商人逐利之手段,伪造之器进应运而生。今日研究青铜器的学者们多认为,宋代宫廷既大量仿铸古铜器,自然就培养出一批作伪器之高手。 宋代赵希鹄《洞天清禄集》中有《古钟鼎彝器辩》一节,曾提到伪古铜器作假色泽与假锈的方法,可见铜器作伪在宋代时已发展为一专门的技术。元明两代亦有铸造伪铜器的,明人曹昭在《格古要论》卷六中有“伪古铜”一小节,专讲伪铜器作假锈色之方法与辨别要点。显然当时作伪铜器与鉴别真伪皆已有相当经验。此外,明人高濂在《论新铸伪造》(《遵生八牋》十四:二八)曾记载,元代时杭州姜娘子、平江(今苏州)王吉二家即为当时铸作名家,其“制务法古,式样可观”。所制器或亦有被充作古青铜器流入市场的。宋至明历代伪制品中较精致者,在清代甚至充斥于内府,故乾隆时所编专著录内府藏器的《西清古鉴》、《宁寿鉴古》、《西清续鉴甲编》与《乙编》四书.(旧称“西清四鉴”。现学者或称“乾隆四鉴”),有铭之器一千一百七十六件,容庚先生认为其中伪器与可疑器近42%,其中虽有因未亲见而估计不当者,然此种估计总不致太过分。 清乾隆以前之元明两代与清初伪造技术较低,器形、纹饰多仿照宋人青铜器著录书籍中之图像,铭文亦多属杜撰,故伪器较易辨识。清乾隆之后,金石学复兴,此时的情况正如徐中舒先生所描述的:“一般学土大夫们对于铜器的观念跟着也就推进一点。他们要利用这些器铭来解释文字,证明经、子,他们买一件古董,总要注意它有字没字。这中间价钱当然差得很远”。有铭青铜器价值远高于无铭器,这一事实进一步刺激了—些古董商与作伪者渔利之心,乃多于真器上增刻假铭,一般是根据真器铭仿制、照搬,间或亦有改造、拼凑。与此同时,整体铸造伪器、伪铭之作伪业也渐于山东潍县、陕西西安等地形成中心。 民国以后,古青铜器出土甚多,提供了大量真器范本,加之历代作伪技术不断积累,至此时已近于炉火纯青的地步,特别是这时候青铜器海外市场被开拓,于是作伪的水平与数量均大大超过前代。此外,作伪的区域性中心也增多起来,上海、北京均集中了一批作伪高手,除于真器增制假铭外,全器伪造亦较多见。今日国内外公私文物收藏者所藏伪制青铜器有相当大的比例即是属于民国以后制作的。 二. 本世纪青铜器辨伪之主要成果。 伪制青铜器的历史既如此长久,特别是近代以来伪器的大批量制造,便青铜器辨伪问题在民国时期即已成为青铜器研究中一项重要内容。1936年徐中舒先生作《论古铜器之鉴别》文(《考古社刊》第四期,1936年),开首第一句话即言:“如果要把古铜器当作一门学问看待,那么,我们第一件当做的事就无过于真伪的鉴别了。”可见辨伪在此时已为学者高度重视。在此之前,近代学者中仅有著名学者与收藏家陈介棋,以他丰富的经验对判定伪器提出过具体的见解(《簠斋尺牍》)。此外,1914年王国维撰《国朝金文著录表》(1915年, 上虞罗氏雪堂丛刻本),于各器类下均开列伪器及疑伪之器。王氏所判定因其多未见原器而所据仅铭文,故未必均得当,然实有开凿之功。l941年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出版,不仅在详细地总结历代辨伪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识别伪器的若干重要原则,并首次对伪造作了较科学的分期(书中一些基本观点在1958年出版的《殷周青铜器通论》中又得到进一步的充实),至今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此之前,容先生还曾作过许多具体的辨伪研究,1925至1927间曾因工作多接触清内府旧藏器,因作《西清金文真伪存佚表》(《燕京学报》第五期,1929年),对所谓“西清四鉴”中所收铜器及铭文作了甄别,其中一部分器物的真、疑、伪差别问题后来在《商周彝器通考》中又作了修订。与容氏所作研究同时,也有学者写过辨伪文章,如商承祚《古代彝器伪字研究》(《金陵学报》三卷二期,1938年),后又作补篇》(《考古社刊》第五期,1936年),又如上举徐中舒氏的论文。民国时期重要的有价值的辨伪论著大致如上述。 近二十年来,对于青铜器辨伪问题,又先后有一些重要著作发表,无论在科学性上还是精细程度上都有新进展,作者中有的曾在文物界多年从事青铜器保管、修复工作的,故所论更为经验之谈。七十年代中最重要的带有 理论性的著作是张光裕《伪作先秦彝器铭文 疏要》(国立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74年6月),此书首先详尽地考察了历史上古铜器仿造与伪造的史实,说明了不同朝代仿造与伪造器物之手法、工艺特点与历代辨伪之认识水平;继而详论作伪之方法、类别,尤着重于铭文之作伪的研究。本书还详论了铜器鉴别之态度、方法,对已有成果从方法论角度作了科学的评判与总结。此书还有下篇,名《六十字以上的先秦器疏证》,引五十五件伪器。 八十年代以来有较多的青铜器辨伪论著发表,其中重要的有: 陈佩芬《青铜器辩伪》(《上海博物馆集刊》第三期,上海古籍出版社),以上海博物馆丰富馆藏标本为资料,从铸造技术角度指出伪器之破绽,说明伪器重于原器之事实(这是以往很少具体阐明的)。该文所论伪铭、伪纹饰多为伪制品中之上品,故分析其漏洞与弊病,极有助于辨伪水平之提高。 程长新、王文昶、程瑞秀《铜器辨伪浅说(上、中、下)》(《文物》1989年8、11、12期),多举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品中之历代伪器与仿制品之标本,详析历代宫廷与民间所作仿古铜器与伪铜器之形制、纹饰、铭文特点,生动形象,并有重要资料价值。文中还列举、分析近现代作伪高手之作品,在综论辨伪方法时,文章亦多结合实物标本,对作伪的手法之剖析甚为详细。所有这些,对实际的辨伪工作都极为有益。 刘雨《乾隆四鉴综理表》(中华书局、1989年),在容庚先生研究西清金文基础上,对乾隆时之“四鉴”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整理,对容氏判定伪器之器重作审定,提出了许多新见解。书末附“伪及疑伪器号表”,为科学利用“四鉴”提供了极大的方遍。 除以上著作外,尚有罗福颐《商周秦汉青铜器铭文辨伪录》(《古文字研究》第十一辑,1985年),着重于对清代与民国期间铜器作伪作深入研究;王文昶《故宫博物院藏部分青铜器辨伪》(《故宫博物院院刊》1989年1期)与《铜卣辨伪》(《故宫博物院院利》1983年2期);王荣达《从修复角度谈商周青铜器的真伪鉴定问题》(《考古与文物》1987年2期);杜乃松《宋元明清铜器鉴定概论》(《故宫博物院院刊》1990年4期)。杜文对宋至清代的仿制铜器有比较细致的说明,是其独到之处。 近年来,铜器辨伪已由对器表诸方面的考察转向依靠现代科技术手段去考察铜器内部结构,比如用高强度x光透视机观察商周铜器内部的垫片以判定真伪。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张世贤对毛公鼎真伪问题的研究,详见下文。 下文对青铜器辨伪的概述即参考了上述诸家之见解。 三.伪造青铜器之主要类型与辨别。 伪造青铜器有四种主要类型,下面分述这四种类型的造伪手法与辨别之要点: (一)真器改造 即将真器加工、改造为不合定规的奇特形制。属此类者还有不同手法。 手法一,将真器主体添加部件。例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殷代晚期或西周早期觯,器真,内底有真铭“父乙”二字,现此器口沿部横出一流、颈上又加了鋬,流、鋬皮色皆与器身不同,显然是后配的。又该院所藏约西周早期之卣,失盖与提梁,现此器双半环耳各增加一衔环,意欲改造成西周晚期壶形,但造型、纹饰仍与此期壶有异。 手法二,将分属几件真器的残件拼凑成一件,多数不遵器制,或在部分真器残件上任意新铸接上不符合器制的部件,此种手法造出的器形亦由于非牛非马较易被识破,上引明代高濂《新铸伪造》(《遵生八栈》十四:二八)称此种手法为为“改锹”,并云其曾在京师见到以古壶盖制腹,以旧鼎耳为耳,屑凑古墓碎器飞龙脚为足,以致“小而可用,花纹制度,人莫 不爱”。但如此生拼硬凑,毫无规则,显然很好识别。此种手法伪造出来的器物,在清宫廷内府收藏品中即有,如《西清古鉴》六;十一“蟠夔纹鼎”,为取之上半截甄部,下突接三鼎足,显得颇为怪异。又如同书十:四十“周兽环尊”是在车上添加兽形饰与铺首衔环为双耳,下接三半环以为足,拼成一不伦不类之器.
[2] 师东菊,安祥林,赵兴艳. 企业战略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J]. 中国科技信息, 2007,(02) . [3] 王宁. 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的
1939年9月1日,德军入侵波兰。两天后,英国履行了之前答应维护波兰领土完整的承诺,向德国宣战。之后法国也向德国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拉开序幕。 在当时许多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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