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轮小丸子
法院判例需要标注,但不是作为参考文献,而是要在脚注中标注,格式某某法院、案件号、案件名称。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51.[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算重复率。像判决书这种案例,建议大家引用否则容易重复率高。引用的最大好处就是重复率可以去除,不过引用格式以及内容都要正确,否则一样是无法达到
法律分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
参考文献的编写顺序是按照论文中引用文献的顺序进行编排,采用中括号的数字连续编号,依次书写作者、文献名、杂志或书名、卷号或期刊号、出版时间。 国家标准GB 771
文献类型不同,符号不同(1)期刊文章(文献类型标识:J)[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任选)。(2)专著(文献类型标识:M)[
参考文献书籍引用格式: 1、学术期刊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2、学术著作:作者.书名[M],版次(首次免注),翻译者,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