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大白
大家早上好!非常高兴今天能有几分钟的时间站在讲台上演讲,向大家阐述我的观点,希望大家能够仔细地聆听,不足之处还请各位多多指正。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九十三年前,一位伟大的中国人真正意义上的敲开了沉睡千年的雄狮大门,随着五四运动激情的不断高涨,反帝反封建的意识不断地坚定,从此以后在中国乃至世界人的心里,马克思主义学说开始实现它的价值。五四运动的爆发,彻底地激起了中国人的爱国热情,近百年的民族怨气如火山般爆发,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虽然才实行几年时间,但它的弊端已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国人面前。为了救国,为了实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愿望,仁人志士们再次开始了救国图存,寻求改革的道路。俄国的十月革命为这个濒近灭亡的国家带来希望,南陈北李开始坚定信念,到处宣扬马克思主义学说,企图用马克思主义拯救中国。就这样,李大钊先生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如约在《新青年》上见面,它的出现,如星星之火般成燎原之势,激励着无数的中国人信仰马克思主义,从而走上了共产主义道路。如果说林则徐是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中国人,那么,毫无疑问,李大钊是使中国走上马克思主义道路的先行导师。我们都知道,一个国家的组织形式是看它所确立的是什么政体,它的阶级属性是什么,代表的是那些人的利益。我们不可否认,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着一定的优越性,但是对于本国的国情来说,却是弊大于利,毫无利用价值,因为它所代表的仅仅是中兴资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什么是无产阶级?是工人、农民、千千万万受压迫的劳动人民,而不是那些所谓的地主、资本家。偌大的中国有13亿人民,近乎10亿是工人、农民,如果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试问这个国家如何有新生,又如何有发展。马克思有句话说得非常到位:什么是天?工人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天,工人头顶着天,脚踩着地,俗话说天是万物之主,那么理应如此,工农大众方才是国家的主人。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俄国革命成功传入中国,先进的中国人开始着长达几十年的奋斗,他们的奋斗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中国实行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产主义。中共一大,13位代表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虽然他们代表的仅仅是全国50多个党员,但是他们深信,日后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无产者共同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为之努力奋斗。李大钊一句简短而又铿锵有力的话语终于在中国成为了现实:环眼中国,必将是赤旗的天下!今天,当我们站在五星红旗下,方才深知守常先生话语之真谛。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不断结合,充满了生机活力。在此期间,我们抗日成功,打败了反动派的专制统治,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百年来得第一次独立,那一刻,马克思主义真正成为了中国走上繁荣富强的指路明灯。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再到“三个代表”,再到今天的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推动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倡导,指引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展示了马克思主义前所未有的强大生命力。我们深信,不久的将来,世界必是赤旗的天下!
乐乐captain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影子kerry
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革命理论及其借鉴意义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学派囚徒困境博弈行动主义论文摘要: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把阶级革命看成集团成员一致性、积极地参与集体行动的过程。他们剖析了阶级革命的分析性基础,把革命行动分析为一场囚徒困境博弈,搭便车(即不革命)成为这场博弈的结果。同时,也指出革命实现的三种可能途径。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革命理论的博弈论阐释是行动主义精神的体现,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化作出了贡献。 革命理论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它指出,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作用下的必然结果。但分析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不是一呼百应甚至是不呼即应的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结果,它应该具备微观层次的分析性基础。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把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宏观理论还原成个体选择理论,认为革命是个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埃尔斯特、罗默、布坎南等一大批分析马克思主义者都参与了这一问题的讨论。?①埃尔斯特的革命理论是其典型代表。 一、囚徒困境博弈:阶级革命的障碍 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革命是一个团体中大多数成员一致性、积极地参与集体行动的过程。从个体角度去分析,每个个体所面临的状况就是囚徒困境博弈。每个个体都有“参加”和“不参加”革命的两种选择,但革命是否成行不仅取决于自己的选择,还取决于群体中其他人的选择。只有大家都选择参加革命,革命才能最终成行,只有选择参加革命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革命成功的机会才会大大增加。革命运动的形式体现为下述囚徒困境博弈: 这是一场某一给定个体与任一他者之间的一种策略游戏。对这些行动者中的每一个而言,两种策略是有效的:“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或者“弃权”。对应任一组策略选择,都有一个“支付”(或称“得益”,即在某种策略选择下的自己所得结果)。在每组支付中,第一个数字代表“我”的支付,第二个是他人的支付。 个体在是否参加革命的问题上,如果纯粹从物质利益考虑,他会选择“弃权”,革命运动常常会遭遇搭便车问题的阻碍。所谓搭便车问题就是不参加革命(不付出代价)而分享革命后的共同福利。如果众多个体经不住“搭便车”的诱惑,集体行动就不会出现。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受到挑战。只有个体克服了搭便车问题,选择革命、合作,集体行动才可能实现。埃尔斯特和布坎南详细分析了这一行动模型,揭示了囚徒困境的逻辑预设,找出了从“囚徒困境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化的机制。 二、阶级革命形成的可能性 首先,参与集体行动的理性依赖于当前所得比将来所得更愿被接受的程度。如果博弈参与人更在意当前的短期利益,而不考虑长远利益,重复博弈难以持续进行。其次,如果交互作用的次数是有限的,并且游戏参与人事先知道这一点,那么,集体行动的个体理性就会被打破。因为如果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博弈,那么,选择合作不可能是理性的,因为这一步的行为不再影响将来的支付。所有参与人都选择弃权,并且所有人都会知道所有人在最后阶段会弃权,讨论又继续回溯到最初回合的博弈上。由此可知,只有当交互作用的数量不确定,或者它是一个随机变量时,集体行动才成为可能。最后,互动策略并不是一个占优策略,即它并不是对对手所能选择的互动策略的最好回应,而仅仅是它选择了同样的互动策略,也即如果一个人有理由相信对方也会同样行动,他将选择这一策略,可见,它是一个条件策略。为此,严格的信息需求必须被满足,即人们必须有理由认为对方像自己一样是理性的,并且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如果对对方存有疑问,弃权就是理性的选择。 这些因素也能解释为什么有时候革命不会发生,如:主体可能有十分强烈的意志而不会受报复、威胁的妨碍;交互行动总有终点;或者,主体对他人无法掌握完全信息。 任何人不可能与其他人完全孤立;一个人的选择是能被他人看到的,而这一事实他自己也知道;并且,他也能看到别人的选择及其所得。这些外在客观因素以多种方式影响了主体的动机及其选择。主体可能因弃权而感到羞耻,这将减少或取消搭便车现象;主体也可能从他人所获中获得某些被动效用。如果通过参与到集体行动能提高他们的效用水平,这也可能部分地或完全地抵消自身的损失。假设这些外在因素完全取消了搭便车收益,合作将会成为博弈的结果。然而,这也不是一个占优策略,因为假定单独行动的损失仍在,那么,第一个作出参与革命选择的人将是不理性的。可见,严格的信息需求仍需被满足。实际上,这是在处理“合作的条件偏好”——每个主体愿意合作,条件是其他人也愿意这样做;如果他怀疑其他人不会这样做,他也不会选择合作。
第一,系统论与唯物辩证法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和理论来源。系统论的产生,是现代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科学管理和科学方法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与第二次世
记忆里的马克思,是挂在墙上的严肃画像,和恩格斯并列着;记忆里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小到大政治课本里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记
马克思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学到勇于实践,创新,而且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不仅仅是在学生时代,还有努力为劳苦大众谋福利,发掘客观规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中国近代史学科,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才成为科学的。它的酝酿、问世过程,大致经历了前奏、孕育、胚胎成型和诞生四个阶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关于马克思和近代
马克思的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是不一样的,必须予以区分。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首先给哲学观下一个定义,从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