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后就没法合法规避。怀孕是女职工的合法权力,单位无权剥夺或限制,即使签订协议,也是因为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属于无效。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是可以被单位辞退的,和员工是否怀孕没有关系。依然是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不违法,目前好像只有乙肝不招聘属于法律规定的歧视条款,其他都不算的。很多前台职位也会规定只招女生,或者会计职位只招本地户籍人员,或者销售类岗位只招男生。都是公司
如果用工岗位不适合怀孕女工做,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孕妇入职。有一些工作由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强度的原因,会影响怀孕女工的健康,那么用工单位可以拒绝其入职。如果女工之
我觉得她这样的对待非常的不公平,所以她可以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追回自己应得的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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