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开端。能否选择恰当的题目,对于整篇毕业论文写作是否顺利,关系极大。好比走路,这开始的第十步是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步迈向何方,需要慎重考虑。否则,就可能走许多弯路,费许多周折,甚至南辕北辙,难以到达目的地。毕业生选题,要遵循这样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是价值原则,即论文的选题要有价值。论文价值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之分,选题时,要把应用价值摆在首位。学生写的毕业论文不是毫无实际意义的“空对空”的文字游戏,而是来源于现实,并为现实服务的。第二条是可行原则选题时要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客观条件主要是写作的时间、地点、环境;主观条件包括作者的才能、学识和所掌握的材料等。学毕业生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时,必须考虑自己的主、客观条件,量力而行。即要选择那些客观上需要,主观上又有能力完成的题目。 选题的具体方法 1、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 2、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 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1)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的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所发现。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2)追溯验证法 这是一种先有拟想,然后再通过阅读资料加以验证来确定选题的方法。这种选题方法必须先有一定的想法,即根据自己平素的积累,初步确定准备研究的方向、题目或选题范围。但这种想法是否真正可行,心中没有太大的把握,故还需按着拟想的研究方向,跟踪追溯。追溯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看自己的“拟想”是否对别人的观点有补充作用,自己的“拟想”别人没有论及或者论及得较少。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再具体分析一下主客观条件,只要通过努力,能够对这一题目作出比较圆满的回答,则可以把“拟想”确定下来,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 ②如果自己的“拟想”虽然别人还没有谈到,但自己尚缺乏足够的理由来加以论证,考虑到写作时间的限制,那就应该中止,再作重新构思。 ②看“拟想”是否与别人重复。如果自己的想法与别人完全一样,就应马上改变“拟想”,再作考虑;如果自己的想法只是部分的与别人的研究成果重复,就应再缩小范围,在非重复方面深入研究。 ④要善于捕捉一闪之念,抓住不放,深入研究。在阅读文献资料或调查研究中,有时会突然产生一些思想火花,尽管这种想法很简单、很朦胧,也未成型,但干万不可轻易放弃。因为这种思想火花往往是在对某一问题作了大量研究之后的理性升华,如果能及时捕捉,并顺势追溯下去,最终形成自己的观点,这是很有价值的。 追溯验证的选题方法,是以主观的“拟想”为出发点,沿着一定方向对已有研究成果步步紧跟,一追到底,从中获得“一己之见”的方法。但这种主观的“拟想”绝不是“凭空想象”,必须以客观事实、客观需要等作为依据。 论文参考题目: 1/商务英语在中国加入WTO后的新趋势... 2/中英文在生活习语中的差异 3/论英汉翻译中的外来词译法 4/幼儿英语的愉快教学 5/中英文化的背景
美赛论文题目有如下:
1、A题是指连续型(continuous),具体可以理解为是连续函数建立一类模型。常用方法是微分方程,并多为“数值分析”领域的内容,需要熟练掌握偏微分方程以及精通将连续性方程离散化求解的编程能力。
2、B题是离散型(discrete)具体需要在编程上比较熟悉计算机的 “算法与数据结构”。
3、C题是数据分析型(data insights),最好是有统计学、数理金融、量化分析相关背景的知识。C题除了MATLAB、Python还可以是用无需编程的SPSS,也可能会用到R、STATS、SAS等统计软件。
4、D题一般为运筹学或网络科学(operations research/network science),近几年网络科学是一个热门研究领域,算法、软件包括可视化的软件都很多。
5、E题是环境科学题(sustainability),大体上会集中在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等几个方面。
6、F题是政策研究题(policy),EF题的数据一般需要自己搜集。
小草赞 托物言志作文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个无人知道的小草”。每当想起这首歌,我就想起了到处都可以看到的平凡而又顽强的小草。 春天,冰雪刚刚融化,许多娇贵的花还躲在温室里不敢出来,而小草却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从大地母亲的怀抱里调皮地伸出一个个嫩绿的小脑袋,那么细弱,那么娇小,但它们不畏春寒,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地唱歌跳午,第一个给人们带来春的信息。 夏天,暴风雨来了,许多庄稼、花儿,就连小树也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而小草竟然昂着头,挺着胸,任凭风吹雨打,而经过暴风雨洗礼的它,长得更加粗壮,更加翠绿,像一条碧绿的毯子覆盖在大地上。 深秋,小草的叶子枯黄了,它脱去一身衣服,毫不吝惜地献给大地,使大地更有力地养育万物。 “离离原上草,一岁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的这首诗,不正是对小草顽强生命力的讴歌吗?我们平常经常看到只要有土壤的地方,甚至在墙缝、高山、坚硬的石缝中都能看到它翠绿的身影,而且它不需要任何人来给它浇水、施肥,却以惊人的生命力破土而出,野火,虽然小草毁灭性的灾难,但是只要一旦春风吹过,它又释山越岭,飘洋过海,到需要自己的地方安家落户。 小草的确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它不像大树那样傲然屹立,更不似迎鲜花那样婀娜多姿,但它却具有极旺盛的生命力。 我赞美小草,更赞美那些具有小草精神,意志坚强,不择环境,具有顽强生命力的人
看这里节选一部分:探寻死亡之谜:西方死亡哲学[align=left] [color=#2e3012]人是什么?人的死亡之谜是什么?怎样理解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们是如何看待死亡的?他们如何克服死亡的恐惧?中世纪人们的死亡观念是怎样的?近代和现代西方人是如何漠视和直面死亡的?……本书阐释了西方人心中的死亡之谜和西方死亡哲学的基本意涵,而后具体地考察了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进程……[/color][/align]2006-11-29 17:23 轻风竹影西方死亡哲学概论 《西方死亡哲学》一书旨在在较高的理论层次上逻辑地和历史地阐释西方死亡哲学。它将首先以“概论”的形式阐释西方死亡哲学概念的基本意涵,而后再分章依序具体地考察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以期在读者心里形成西方死亡哲学就是西方死亡哲学史,西方死亡哲学史就是西方死亡哲学的印象。 我们之所以在“概论”里着力阐述西方死亡哲学概念,乃是因为,在我们看来,“概论”不当是普遍意义上的“弁言”。弁言虽然也被冠于著作之首,但它未必能成为著作的一个有机部分。恰如一顶帽子,虽然它可以被人戴在头上,虽然它也可以使人更气派些,但它于人未必算得上一个必不可少之物,更谈不上它之为人之一有机部分了。 “概论”也不当是“泛论”,它当触及研究对象最内在的层面,揭示其最本质的内容。惟其如此,它才能成为规定、制约或统帅一本著作全部材料的活的灵魂:不仅构成该著作的逻辑起点,而且也构成该著作的逻辑终点,从而使整部著作有可能赢得一个较高的理论水准,内蕴着一种普通著作少见的整体性、有机性、逻辑性和系统性。诚然,对研究对象的“概念”把握,只能是我们对对象进行长期艰苦细致研究的一个结果,然而,无论如何,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描述我们的研究对象时,从解析它的“概念”入手。 老黑格尔在其著名的《哲学史讲演录》里,曾经突出地强调了“考察”或“发现”“真的哲学概念”于“哲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宣布:只有依据“真的哲学概念”,才有可能理解那些“根据哲学的真概念从事哲学工作的哲学家的著作”,才有可能从事本真意义上的哲学工作;“真的哲学概念”或“哲学的真概念”的“发现”,乃是哲学研究、哲学理解和哲学阐释的首要工作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6。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对他的哲学概念和哲学体系提出这样那样的异议,但当我们进行哲学著述时,却不能不考虑他的这一建议。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哲学识见,我们在逻辑地和历史地阐释西方死亡哲学时,将首先致力于“真的哲学概念”的“发现”,致力于“真的西方死亡哲学概念”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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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每个人逃不脱的人生宿命,人人恐惧之、害怕之。但我们若转换一个视 角,则会发现死亡实际上是我们每个人之人生的最后成长的阶段,一直到临终前的 那个瞬间,我们的生命、生活与人生都在成长着。所以,对"死"我们不应也不能 去害怕,而是要去探究,去求得死亡所蕴含的深刻的人生道理。我们所应该要做的 只在于:由思想意识上的"先行到死"和直面死亡的途径,来深刻地体察死亡、咀 嚼死亡,由对死的思考来为自我的"生"确定方向,确定意义,也确定价值。一个 现代人在其人生中达到了这一境界,他的生存与生活才是完整的,他的生命才可能 发出耀眼的光芒,他的人生才可能获得极大的成功。 一、关于死亡的恐惧 一般而言,世上的人皆喜生厌死,根本原因是将两者截然两分。但实质上," 生"与"死"犹如连体婴儿,无法将它们分开。因为人在刚刚出生之后就在走向死 亡,死是蕴含在生命之内的,而宇宙间的有生之物无不都如此。大凡有生命者,都 会经过孕育期,然后则出生、成长,再进入衰老期,最后便会死去。生与死虽然截 然不同,判然有别,但生的瞬间就含蕴着死的因素,两者是互渗而混然一体的。 可是,世人一般都体认不到"生死互渗"的道理,谁都只愿永远地活下去,谁 都害怕死亡的降临。因为,在人们的眼中,"生"是盈满着生机,充溢着温暖、活 力、光明、拥有;而死则是生机顿失,是冰冷、枯竭、黑暗、丧失,人们怎不求生 畏死呢?但是,人是一种生物,必然逃不脱死亡的命运,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死亡都会在某时某刻来临。既然如此,人们就必须正视死亡,活着时不要回避死亡 的问题,因为即使你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 实际上,人们必须理解一个道理:若是没有死而只有生,那人也好其它生物也 好,又怎能在这个世界上挤得下?从生命之本源来说,每个生者都不应该太自私, 正如《庄子》书中所讲的:天地为"父母"生我养我,那就好好地活;天地"父母" 招我们复返,我们也就要安心死亡的降临。这实际上是留下位置让新的生命成长, 岂非也是我们一份无量的功德? 可是,即便人们从生命之根理解了死亡的必至性,仍然会在情感上万分恐惧与 害怕死亡。这一点必须从死亡本质的角度来加以化解。古希腊的圣哲指出:死是人 无法体验的对象,当人还活着时,死非常遥远;当死来临时,人们已经毫无感觉和 思虑了。人们对死的害怕、焦虑、恐惧,等等,无不都是一种活着时才有的感受, 而死亡一降临,人所有的知觉、心理的反映等等都不存在了,人们又怎能害怕呢? 既然不能够去害怕,我们活着时就没有必要去恐惧死亡。也就是说,当人存在的时 候,死亡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当我们不存在死去时,我们根本就无法害怕。因此, 活着的人又何苦要怕死呢? 可见,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根本不是起于死亡本身,而是人们从棺材、死尸等死 亡的现象中获得的一些恐怖的观念。仅仅是观念而已,并不是一种实在的对象。所 以,人类的确可以从主观上努力,改变以至取消这些观念,以消除对死的焦虑、恐 惧、害怕和担心。这些有关死亡本质及如何免于对死亡恐惧的方法实际上是相当有 效的,我们每个现代人都应该经常沉思一下,去倾听古代贤哲的声音,积极地思考 生与死的问题,以获得某种生死的智慧,从对死的恐惧中解脱出来。这样,也只有 这样,我们的人生才能获得幸福。 但是,人们又会提出另一个问题:既然生而必死,自己生前拥有的一切都必然 地要完全丧失掉,那"生"又有何意义呢?我们生前的奋斗、获得、悲欢离合等等, 又有什么价值呢?一句话,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思考问题的方式是:既然 凡"有"都必归于"无",那又何必要"有"呢?实际上,应该延伸一下再深入地 思考思考:"无"之后又是什么呢?那必是"有"!所以,一个现代人要如中国古 代哲人所说的那样,在对待生死的问题上,应该做到"大其心",要跳出自己此生 此世的限囿,立于宇宙大化的本体之境来看生死。如此,人又何必要悲泣于自我必 死的结局呢?要明白,"我"之死正是"他"之生,"我"必死然后"他"才能生; 有生命之物的死,恰恰是万物之生的前提。况且,没有前者之死,又那会有我们每 个人的生?既然"我"之生建基于"他"之死的基础之上,那"我"为何不能当一 下他人之生的基础而无畏地面对死,从而勇敢地步入死途呢?正如我们人在生活中 不能太自私一样,我们在生死的问题上同样不能自私。而且,人们在生活中自私一 点关系并不太大,不过会造成一些人生中的麻烦罢了;可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一 个人若很自私,极不情愿地面对死,那就必然造成自我的生与死的品质极低——在 生活的每时每刻都极度地恐惧死。可是,无论你愿意与否都不可能改变人必死的结 局,死亡肯定会在某时某刻必然出现。所以,任何一个人都应在生死的问题上达到 心胸广阔,无私地对待生,也无私地对待死。当一个人能够正确地对待死时,他也 就必能正确地对待生;当一个人真正免除了对死亡的恐惧和害怕时,其生活与人生 便走上了一条坦途。 二、关于死亡的意义 一般人皆认为,死亡是最无意义的东西;而且,它还进而吞噬掉了所有的人生 意义。但是,人们若明白了人之生必然相伴于死,我们每个人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 始,便步入了走向死途的过程,那么,我们在生的过程中就应该去体验死,去沉思 死,去由对死的扣问而让自我的生命获得长足的发展,建构出一个健康正确有意义 的人生观,从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价值。这种方法可称之为"生死相长"。 首先,死亡的存在,以及我们对死亡的沉思,可以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有限性 ,这就能使我们能够更加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让生命中的每一段都充满内 容,都可以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可见,"死"的存在不是使"生"毫无意义,而 是更凸显出"生"的意义与价值。当一个人能够牢牢抓住生活,不浪费人生中的宝 贵时光,努力地从事各种创造的活动,珍惜生活中的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并 尽可能多地品尝种种人生的滋味,那么,人们就能在死亡来临之际,毫无恐惧,心 安理得,并为自己即将永久地安息和为别的生命之诞生做基础而欣喜不已,这就达 到了生死两相安的最佳境界了。可见,由"死"可以反观出"生"的真正的意义所 在。任何人在"生"的阶段时都应该生机勃勃,奋发努力;而到了死时,则应该心 安坦然,无所牵挂。 其次,死亡的存在使我们能够拥有更健康的人生观。在现实生活中,常可看见 许多人埋首于求这求那,总以为拥有得越多就越好;在为人处世时,刻薄、吝啬、 毫无怜悯心,无所不为。也许他的确成功了,拥有了很多很多,可是他在这个世界 上不爱别人,不帮助别人;当然别人也就不会爱他,也就不会帮助他。因此,他在 现世的生活就肯定相当的孤独;而当他面对死亡时,他会因为所拥有的一切都将永 久地丧失而痛苦万分。人之生死的吊诡性就在于:人们生前拥有的少,死时就丧失 的少,其痛苦也就相对要小;人们生前拥有的越多,死时就丧失的越多,按一般的 逻辑,痛苦就必然会大。对于那些在人世间一心只知攫取者而言,这一生死的规律 实在是太不利了。 所以,为了避免死时的更大痛苦,我们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观做极大的改变。 为了生活和生存,我们当然要去谋生,要去赚钱;但我们不能以赚钱为唯一的人生 目的,不能以聚财为全部生活中关注的唯一追求。要明白一个深刻的生死之理:人 世间的物质性拥有不是人生的一切,甚至不是人生中最主要的东西;人活着时最重 要的还是一个情字,是和谐的关系,是温馨的亲情。所以,我们在世间生活,对物 质性的东西要拿得起放得下,要以与人和谐生活、爱和助人为乐作为人生中最最值 得追求的东西,并发而为实际的生活准则。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在生活中也能得到 他人的爱和帮助,由此我们便由对死亡的体认而获得了做人的正确立场。 再次,死亡的存在还能让我们拥有更好的人生态度。人们若只是沉在日常的生 活中,往往对什么都十分地执着。你的我的他的,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让别人从 自己这里取得一丝一毫,什么都得分得清清楚楚,不仅执着于己的,更盯着他的, 还渴望取得你的。而且,对那怕是一点点的损失也无法忍受,那怕是吃上一点点的 亏也是坚决不干的。这样的话,人们在生活中一定累得很,苦得很,无奈得很。如 果我们能够从日常的生活中超拔出来,学会由死观生的方法,心胸便会豁然开朗, 意识到:我们生到这个世间时,是一无所有的来;而我们死时离开这个世间也将赤 条条的去。生前的所有,都为暂时而已,我们又何必执着?实际上,我们又何能执 着?而且,我们在世间走一遭,与各种人结成各种的关系,实在都是有缘。这些人 际的关系在我们的生命中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故而是弥足珍贵的。因此,我 们何必执着于你的我的他的呢?又何必因此而形成你我他之间的紧张关系呢?所以, 我们如果在生的过程中,稍稍去想想死的问题,生活中的许多东西便会想得更开一 些,面对各种复杂的关系也能处理得更好一些。这样一种人生的态度当然对我们的 一生都会有益处,而它似乎只能建构在对死亡沉思的基础之上。 最后,死亡的存在使我们能时刻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生 命自身却相当的脆弱,十分容易受到外在的和自我的伤害。人的此在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意味着人们此生的完全结束,这就时刻提醒我们要保护自己脆弱的生命,不要 使之受到损伤,更不要沦入非正常的死亡。我们不仅要细心地保护自我的生命,还 要通过各种锻炼和养生努力地活够大自然赋于我们的自然寿命,而且在任何的情况 下,都不要采取自杀的过激行为。人生中的挫折固然很多,人生中的痛苦虽然强烈, 但我们出于对生命的珍惜态度咬咬牙也就会过去的。自杀不仅是人生中的怯弱行为, 更是对神圣生命的亵渎,它也是一种最不好的解决生死问题的方式。对自杀者而言, 人生的所有问题似乎都得到了解决,但对社会和死者的亲人来说,令人痛心的一大 堆问题才刚刚开始,这如何是解决生死问题的良方呢? 由此可见,死亡不仅有意义,而且意义非常之大,关键在我们能否仔细地去思 索,去发掘,去显现。能够做到这一点,对我们的人生实在是有很多的益处。 三、关于死亡的超越 从根本上而言,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以及从死之中寻找意义的努力,都源于人 们认为的死是生的全部的毁灭这一观念。如果人们能寻获超越死亡的方法和途径, 意识到死亡并非是人之生的全部归于无,则死亡之恐惧也好,死亡的意义问题也好, 都可以迎刃而解。 动物不自觉"生",故而只能在生理性需求的驱策下被动地活着,但它们因此 而免去了死亡的恐惧问题;人类自觉到"生",故而能运用自我的智能与体能去改 变外在的环境,从而能够主动地生活,但却因此同时自觉到了死,品尝到了痛苦的 死亡恐惧。可见,造物主是仁慈的、公平的,人类虽然有了比动物多出的"生"的 欢欣,可却要饱尝动物没有的"死"的悲伤。然则,这一人生最大最深刻的痛苦, 却也使人类能够走上寻求超越死亡之路,并因此而更显露出自身的伟大。 人类寻找超越死亡的方法和途径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也走了无数的弯 路,甚至付出了许多生命与血汗的代价。比如,中国古代的方士们、道士们,认为 人们可以通过服用某种药物(如外丹),或者经过某种身体的锻练(如内丹),便 可达到肉身成仙,永生不死。为了验证这一观念,也为了真正实现长生不老的愿望, 千百年来许许多多的人投入了无数的财力、物力、人力去做,可是,除了许多人因 此而丧命之外,所有的努力均告失败。此外,中外历史上的许多帝王想尽了一切的 办法,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来解决尸体防腐的问题,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是保存 完好的尸体并不能如愿以偿地复活。所以,企图从物理的角度,通过一些实际的操 作来使我们人的肉身长生不老是一定会失败的。 一切人类历史上超越死亡的尝试都证明,肉身不朽决无可能。因此,我们只能 另辟途径,从精神之途去求得对死亡的超越。 人之精神与肉体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人的肉体之身是一种实在之物,它只能占 有一定的空间,存在于一定的时间之内;而人之精神虽然是人之肉体的一种派生物, 但它却能够不受肉体的束缚,既可游于无限的空间,又可回溯和前行于无穷的时间, 它是一种真正的具有超越性的东西。精神的这种特殊性,使其可以担负起超越死亡 的重任。 精神虽然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却可以形成一种凝结物,它就是关系。 人们通过语言将自己的观念、思想、意识等精神性的东西传达给对方,从而与之建 立起了人际的关系。自我的精神传达给对方越多,则所建构的关系就越紧密;同理, 他人的精神性的东西也是通过一定的途径与自己发生着联系,我们接受得越多,则 与之的关系也就越密切。 这样,人与人之间便建立起了由各式各样的内蕴精神质所组成的关系。一般而 言,人们既离不开对物质的摄取以维持身体的存在;同时,人们也离不开精神性的 关系,它是人维持一个人的存在的根本。离开了精神性的关系,人也许还活着,但 却不是作为人而活,只是作为一个物而存在着。 弄明白了精神的特质,以及其与人的存在的复杂关系,我们便可进而求得超越 死亡的途径和方法了。 人的肉身当然会死,而人的精神性的关系却可永存,这是精神可以超越死亡的 第一个方面。当一个人与他人、与许多的人建立了各式各样的关系时,他的肉体虽 然经过一定的时间会必然地死去,可这些关系却保持了下来,它超越了个体生命的 限囿,通过与他人相系的精神性的纽带而超越了死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下去。 很显然,这种精神性的关系对死亡的超越与人们在世间建立的关系之亲密程度 成正比。一个人在世间与他人建立的关系越紧密,其精神性的超越死亡就越持久; 一个人在世间与越多的人建立的关系越深,则其精神性超越死亡也就越广泛。可见, 人们从精神关系的方面想超越死亡也不是永恒的。人们若想更长久的超越死亡,更 广泛地超越死亡,就必须在活着时以一种好的人生观与人生态度去与各种人相交往。 不仅要与亲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而且应该与其他的人也保持良好的交往。在人世 间的关系越多越深,也就意味着你超越死亡的追求越成功。 人的肉身当然会死,而人的创造物却可永存,这是精神可以超越死亡的第二个 方面。与人无关的物那就只是一个自然物,但若加进了人的智慧与主观的意识,则 就成了一个人的创造物。它实际上就是注入了人之精神的物,是人的意识的结晶, 此时,这个物就不是单纯的自然之物了,它具有了某种价值,使社会或一些人愿意 去欣赏、保存。比如那些不朽的画作,撼人心魂的音乐,伟大的科学发明,等等。 创造了这些物的主人,由于将自己的精神和意识贯进了其中而得以使生命永存。 很自然的,人在创造物的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心血越多,则创造出的 物就越有价值,因此它在世间就会保存得越久,那么,人们通过将精神贯注在创造 物之上而达到的对死亡的超越就越有效,相反,则对死亡的超越就十分有限。 对死亡超越的追求对人生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它对人生的定位、人生意义的确 立、生活的追求目标,等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没有对死亡超越的追求者, 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容易沦入无所事事,或无所不为,或无所用心的状态;而有着对 死亡超越的企盼者,则在自我的生活中目标坚定,行为规范,有所作为。因此,当 我们从死亡的恐惧中摆脱出来,并意识到了死亡也有它的意义与价值之后,我们就 必须树立超越死亡的追求,这不仅仅可能使我们经过努力真的达到了对死亡的超越,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将使我们的人生更有方向,内蕴更为丰富,生活步入辉煌。 主要参考文献 《最后14堂星期二的课》,(美)米奇·阿尔博姆著,白裕承译 大块文化有限公司1998年版 《一起面对生死》,(日)山崎章郎著,林真美译 圆神出版社1995年版 《生死智慧》,郑晓江著,汉欣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 《中国死亡智慧》,郑晓江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版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你就当参考吧)
文学意蕴、哲学叩问、文本嬗变三个方面考察余华小说的死亡主题,大体包括 以下五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意图,同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概括,并对论文框 架做了简要介绍。 第一章分析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文学意蕴。余华的生活经历形成了他的死 亡意识,产生了大量的死亡书写,而苦难书写作为死亡书写的补充,共同表现 了小说的死亡主题。 第二章阐释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哲学内涵。在死亡主题的文学表现基础上, 余华小说体现了对死亡主题的哲学思辩,即对生与死的对立统一性进行了分析, 显示了对死亡本质的理解和对生存价值的追问。 第三章探讨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文本嬗变。余华小说的死亡主题主要经历 了两个变化过程:以人物为主线,死亡主题发生了从肉体之死走向精神之死的 变化;以情感为主线,死亡主题发生了从冷酷无情走向温情脉脉的变化。结语部分总结全文,指明余华小说中反映出的关于死亡问题的认识,蕴涵 着作家的生存哲学和生命遐思。
就选"论我国个人信用权制度的构建"题目新才有水平,这样才有挑战,毕业后才有成就感!
保险 论文的题目是论文的要件之首,它不同于一般 文章 的题目,有特定的构成要素、结构模式。你是不是在因为保险论文的题目头疼?为此我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保险专业的题目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论文题目(一) 1. 基于物流经济的快递商品保险现状与对策分析 2. 大病保险能否终结因病致贫 3. 浅析职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4. 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思考 5. 农户育肥猪保险支付意愿研究 6. 中银保险车险理赔系统设计与实现 7. 死亡率下降对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影响 8. 信诚“安诊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介绍 9. 保险保障基金的道德风险分析 10. 基因测试在重大疾病保险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11. 我国科技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12. 投保人失踪后谁可退保取决于该合同的继承权归属 13. 保险市场行为变异及原因探析 14. 美国失业保险:特点绩效与问题 15. “.”保险宣传咨询活动 16. 中国平安回归A股成功上市 17. 论海上旅客人身伤亡责任保障机制的构建 18. 论金融化趋势下再保险发展新模式的构建 19. 对寿险公司直接开办责任保险的质疑 20. 对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初步构想 保险论文题目(二) 1. 中外国家保险业效率比较研究 2.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 渠道 策略研究 3. 中国平安人寿理赔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 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问题分析 5.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析 6. 关于团险渠道业务发展困境的思考 7. 从政府机构的视角构建我国海洋与渔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 8.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实证研究 9. 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分析及模式预测 10. 我国淡水养殖保险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11. 中国保险业成熟度的测量与实证 12. 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推行的意义 13.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巨灾保险立法探析 14. 基层农机保险现状及对策建议 15.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6. 《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7. 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律探析 18. 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思考 19. 浅析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 20. 我国保险业中若干问题的统计分析 保险论文题目(三) 1.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 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 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 4. 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5. 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6. 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7. 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8. 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9. 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10. 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11. .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2. 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13. 被单位做出自动 离职 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14.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问题的探讨 15. 论养老保险的进一步改革 保险论文题目(四) 1. 车险创新销售模式 2. 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及对策 3. 我国财险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4. 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优势与创设构想 5. 保险市场消费行为心理因素分析 6. 基于 市场营销 P理论的保险营销策略 7. 大数据时代保险业的发展 8. 我国城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比较 9. 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思考 10. 电子商务环境下流通商品保险研究 12. 政府保险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13. 谈谈紧急救援保险 14. 中外遏制保险犯罪立法之比较 15. 就农业保险谈点体会与看法 16. 我国区域保险发展研究 17. 普及保险知识的“草根”智慧 18. 如何选择最省钱的汇款方式 19. 生活中的最佳保健时间 20. 涉外追偿大有可为 猜你喜欢: 1. 保险风险管理论文题目 2. 金融保险论文题目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5. 对目前保险市场的分析论文
你上面讲的,首先没有 刑事责任,要是追究的话,顶多算民事.等,我给你写论文呢 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与执行若干问题的思考论文提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这就确立了我国立法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经济救济途径为附带民事赔偿,而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调解模式、精神损害赔偿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有所帮助。全文共8100字。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的救济途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设计了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含法人犯罪)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时对被告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并做出裁判的案件。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我国的刑事犯罪引发的民事诉讼进行的前提是:一、要在刑事诉讼启动后才能进行;二、要与刑事审判一并进行,例外的才能在刑事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笔者也仅针对所在基层法院在审理与执行刑附民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调解模式、精神损害赔偿及执行难等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刑附民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有所帮助。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模式从近年来的刑事审判实践来看,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向被害人支付民事赔偿金一般都能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给予从轻处理,特别是在涉及到死刑案件时常常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能否调解结案作为适用死缓或无期徒刑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做的好处与依据在于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从轻处罚,能够节约社会司法资源,降低国家与社会在治理打击犯罪方面的成本,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同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其悔罪的客观表现之一,这表明了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减少,其所应受的社会非难与谴责也应相应的减少,其所应受的刑罚也应相应的降低。而且,从我国当前的宽严相济、限制死刑、控制死刑的社会大环境出发,对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被告人从宽处理也是对国家、社会、个人都有益的事情。 但是,在适用民事赔偿这一刑罚裁量情节时,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在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诸如,适用这一量刑情节是否存在花钱买命、以钱买刑的情况,是否存在被害人强迫要挟被告人甚至法官从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平的情况。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必须承认与重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民事赔偿金的支付情况对被告人刑罚裁量影响的积极意义,同时也要正视在适用这一量刑情节中所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影响。在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涉及到伤害、交通肇事等附带民事案件的数量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0%,笔者认为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类,采用不同的诉讼调解模式。 1、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而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主要适用当事人为主导,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正确引导的诉讼调解模式。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是因某种琐碎小事而引发,被告人一时意气用事,酿成悲剧,被告人往往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其负罪感、悔罪意识较强,较容易主动向被害方请求民事和解。而从被害方来讲,其也较容易接受对方的悔罪。但是,被害人这种易接受悔罪的心理在客观方面却往往表现为相互矛盾的两种行为,一是积极主动地接受对方的和解,二是基于因与被告人的特殊关系,虽然内心愿意接受和解,但是,考虑到面子或其他周围环境的压力而表示出不愿和解的意向。由此,对这类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特殊的亲情、友情、邻里等特殊关系,发挥当事人自我协商、自行和解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当事人自行选择的调解时机、调解协商形式,同时人民法院并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在调解的启动、进程、终结等方面积极参与,正确引导。但要注意这种诉讼调解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就是调解的启动难,优点是一旦启动较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人民法院在适用这一模式时应注重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要使被害人认识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都是结案的法定方式之一,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定效力的不同,更不存在调解是惧怕被告人的问题,而且调解结案有利于民事赔偿金的有效支付。2、对于有预谋地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恶性犯罪案件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主要适用人民法院主导,当事人参与的诉讼调解模式。这类案件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手段较为残忍、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其悔罪的动机较为复杂,被害方与被告人一般无特定的亲情友情等特殊关系,这类案件调解的启动较为容易,但是达成调解协议较为困难。而且在调解过程中易发生损害一方当事人利益或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及法律的统一与尊严的行为。对这类案件进行调解时要强调人民法院的审判职权在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在具体工作方式上一方面要注重对被告人进行法律、伦理道德教育,促使被告人首先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使被告人真心悔罪服法,使其认识到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是自己真心悔罪的具体表现之一。另一方面对于被害方因犯罪所受到的伤害应当表示同情,但要明确具体民事赔偿的数额要体现法律的原则与精神,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依法索赔,不能因为被告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而提一些不合实际、违反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甚至以此要挟被告人。在具体的步骤上要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汇总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将汇总、梳理后的调解意见、要求再反馈给相应的当事人,以防止出现以调解为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国家法律的统一与尊严的行为的发生。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 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就是二次惩罚。本人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诚然,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尽管的确能够抚慰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但是在有些案件中,仅靠刑罚惩罚尚不足以达到消除被害人内心痛苦的目的。有些案件甚至在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后,自己的痛苦可能还会加深。尤宗智教授曾提出“多年来,我们国家以国家利益与个人正当利益完全一致为理论依据,在公诉案件中强调社会普遍利益的维护,强调公诉机关可以代表被害人的要求,却多少忽视了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矛盾性,忽视了被害人的独特要求……”。 按一般人包括法律专业人士的常识,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一般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肯定比一般侵权更为严重,如果将犯罪行为强行排除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外,将会造成这样一种现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侵害程度较轻而不构成诽谤罪,被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程度较重而构成了诽谤罪,被害人却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受到一般侮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遭到了强奸,却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财产作为补偿精神损害的一种方式,其用意不在于单纯将被害人的人格等同于商品。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和其他弥补精神损害的方式,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一样,是作为抚慰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形式。 实践证明,在许多案件中, 仅仅有被告人的赔礼道歉是不足以达到消除被害人内心痛苦的目的,甚至在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受到国家公力惩罚的情形下,这种痛苦仍然深深存在。而对被害人加以财产补偿,以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抚慰方式,这种方式已经作为现代各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方式,所以,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状及成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相对于一般民事执行案件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一般难度较大,通常无法全部执行甚至根本得不到执行,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随着严打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数量越积越多,这对原已堆积的大量得不到实际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来说,无异是雪上加霜。笔者所在基层法院受理刑事附事民事执行案件约占总受案数的5%左右,且有一部分为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而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基本上从立案后就难以执行,因此绝大部分案件都会成为积案.(一)被执行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此类案件执行难度大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性质,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因为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的,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其被执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在执行实践中,往往会导致以下几种情况出现: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执行人绝大多数在执行前已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除现实的赔偿能力外,因其生命、人身自由已被剥夺,其已不可能再创造价值来履行债务。2、被执行人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作为被执行主体的被告人一旦被定罪量刑,认为自己被判处了刑罚,附带民事赔偿就不管了, 如有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说:“案子已经审结了,我现在就欠你几个钱,你法院反正不能再重新判我刑,我不给,能怎么着!” 或声称等刑期服满出狱后再赔。也有的被告人在案子审结后,认为法院处理不公,对履行法律文书产生对抗情绪,拒不履行。3、被告人家属不理解、不配合。认为犯罪是被告人个人的行为,“一人做事一人当”,与家人无牵连,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由被告人自己承担。4、相当一部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人)为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文化素质低,经济收入水平不高,犯罪前本身就没有多少财产,犯罪后,有些被告人及其亲属又搞假分家,假离婚来规避执行,有些甚至通过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来逃避执行。5、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一般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调解,为了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被告人往往不顾自己的赔偿能力,同意原告人的赔偿要求,案件判决后对调解协议反悔,或者无赔偿能力而不履行。另外,被告人自身和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犯罪所得在案发前早已被挥霍一空,或隐匿不交,家中也无其他财物可供执行。6、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困难。由于申请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受各种条件和因素的影响,难以掌握被告人及其家庭经济情况。(二)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加剧了执行难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执行人员对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重大意义没有深刻领会,导致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开展,被执行主体一般在看守所或监狱,会见手续比较麻烦,既使会见到被告人也往往徒手而归,误时费力,执法人员对此类棘手案件搁之一旁,领导多次催办,申请人多次来院要求执行,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责任。 有些执行员在思想上对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认识不到位,觉得这类案件标地小,执行起来费时费力,有点得不偿失,不愿下工夫去执行。有些执行员受“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的思想影响,认为既然判了刑,就不能再赔偿。还有些执行员对此类案件有畏难思想,一听说自己分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就头疼,不愿执行这类案件。(三)公检法三家协调力度不够人为造成执行难作为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理,每个过程和环节,由于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角度的不同,对于附带民事赔偿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公安和检察机关侧重刑事犯罪事实的查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权利,要么不告知,要么对其请求置之不理,使受害人往往在法院审理阶段才能够行使赔偿诉讼权利。一般民事案件,作为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强制保护措施,而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在公安、检察阶段不能提出保全措施,只有到了诉讼阶段才能提起,由于我国《刑诉法》对该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权利难以保障,导致附带民事赔偿执行风险比一般民事案件风险大的多。四、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对策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已不是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单方面的努力所能解决的,以往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对策过多地局限在执行阶段,以致于难以有所改变。笔者认为,解决执行难应当将视野扩展到整体运行机制中。(一)层层分流,缓解执行重压1、建立财产状况协作调查制度从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开始,由侦查机关对可能会被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进行调查,并开具清单,随卷将调查结果移送后继机关,以便于后继机关进一步了解、查清财产状况。这一制度应当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这样,一方面执行人员在执行初期便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方向有了一个初步的概念,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在申请执行前就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也能正确对待执行结果。建立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为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提供财产线索。2、完善财产保全制度财产保全制度,对控制被告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将有效地缓解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压力。(1)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阶段,被害人一方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将被害人财产保全申请移交人民法院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至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由被害人一方直接向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为了督促被害人尽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规定在保全措施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逾期不起诉的话,就解除财产保全。(3)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的财产保全,这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一致。3、适用先予执行制度对于那些如果不先行给付将影响被害人生活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应将执行的时间前移,在诉讼中采用先予执行制度,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诉讼中,被告人基于对量刑情节的顾忌,在履行义务时会比较积极,对执行也较为有利。在今后的执行中,可将定期金赔偿方式与先予执行联系起来,使执行更加灵活和实际。4、注重诉讼中调解(1)全程加强调解工作。除了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主持调解工作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阶段针对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也应当主持调解。公安、检察机关对附带民事诉讼及时进行调解处理,有利于解纷息讼,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2)给付方式上要有利于执行。在调解时应注意给付方式的可行性,一般要求即时给付,对于分期支付或在一定时限内支付的,则应当提供担保。(二)改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的方法1、建立协助义务人制度。由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由其家属实际保管和使用,因此有必要在执行中建立协助执行义务人制度,即在被执行人服刑期间,由被执行人财产的管理人(通常为被执行人的家属)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代为履行赔偿义务,该财产管理人便是协助义务人。这和负有协助查封、冻结等义务的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一样。这种协助是一种义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履行,如果其不配合甚至阻挠抗拒,就要承担协助义务人妨害执行应承担的责任,如罚款、拘留等。如果其擅自转移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限期追回相关财产,在限期内不能追回的,应当在所转移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协助义务人就变更为被执行人。此种制度将被执行人家属从原来的案外人上升到协助义务人,其责任的加重可以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家属不配合执行的现象发生。2、进一步完善委托执行。从目前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的委托案件来看,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委托执行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受托法院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1)简化委托手续。根据规定,现在委托案件由各省市高级法院统一委托给受托地区的高级法院,然后再委托到具体法院,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影响了委托执行的效率。因此可以改为直接委托当地法院同时报备高级法院。这样缩短了委托的时间,便于和委托法院之间的联系,又不影响高院对委托案件的监督。(2)改变现在平级委托的原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委托执行的目的在于节约成本,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但平级委托使受托的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仍然相距甚远,还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路途上,体现不出委托执行的优势。因此,应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这样就近执行,更利于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也是世界各国的立法潮流。(3)委托法院应加强对委托案件的监督。包括由专人负责处理案件的委托和催告,对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中止或终结执行加强把关审查,必要时可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了解情况等。3、建立财产追踪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该条规定,对于那些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并不代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就此结束。所以无论被执行人是在服刑期间或是在刑满释放后,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都可以继续执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较完善的财产追踪制度为前提。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追踪,单靠人民法院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人民法院不可能了解被执行人的动向,而且有的被执行人在监狱内服刑较长时间,人民法院没有精力这么长时间地对被执行人进行追踪,这就需要群策群力,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都积极参与,同时应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网络体系。4、将刑罚执行与附带民事执行相结合。执行人员应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的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被执行人所在的刑罚执行机关,在被执行人申报减刑、假释时,刑罚执行机关及相关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其服刑表现及履行附带民事赔偿的表现,特别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在决定是否减刑、假释时,应从严掌握。当然,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表现仅仅是刑罚自由刑变更的参考因素,而不是必要条件,在处理时应视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教你一招 你就这样写..... 细胞由一个分两个,两个分四个,四个分八个,八个分十六个………… 1000字怎么还能在话下? 求给分急..
“细胞增殖是生物体生长、发育、繁殖和遗传的基础”的命题,只要求解释细胞增殖与生物体生长的因果关系。细胞周期是本单元知识的核心概念之一,教学时,首先让学生依据上面的图示表述细胞周期的定义,进而通过识图和分析,说出一个细胞周期的起止时间和划分的阶段。然后,教师用板书形式概括细胞周期划分的阶段及细胞分裂的方式。间期是细胞分裂期的准备阶段。教学时,首先提示学生依据细胞周期的图解说出间期的起止时间和持续时间的长短;进而在阅读课文的基础上,用表格整理间期细胞的代谢状况。最后,让学生概述间期细胞的主要特征,以及在细胞周期中的地位。有丝分裂是真核细胞的主要分裂方式,其知识点应包括:植物细胞有丝分裂、动物细胞有丝分裂、细胞有丝分裂的特征、细胞有丝分裂的意义。标准要求“观察细胞的有丝分裂并概述其过程”,按照这个要求,植物细胞有丝分裂的教学应先组织学生观察植物根尖细胞有丝分裂的制片,对照图片从显微镜视野中识别间期细胞和有丝分裂的各个时期细胞。在学生对植物细胞有丝分裂过程具有初步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教师再借助挂图、图片或录像等教学媒体,依次阐述有丝分裂各个时期细胞的分裂相,然后师生共同以表格的形式归纳植物细胞有丝分裂过程中发生的核、质分裂相变化。最后,组织学生独立完成制作和观察根尖临时压片,在亲自制作的根尖临时压片中寻找和鉴别各个分期细胞的核、质分裂相。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有丝分裂中DNA和染色体的动态变化,也可以组织学生用不同颜色的塑料或橡皮泥塑成染色体,模拟染色体行为和数量的动态变化。在细胞有丝分裂的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制作并观察植物细胞有丝分裂装片是十分必要的,这个实验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制作装片、显微观察和绘制生物图等基本技能。教学时,首先阐述制作洋葱根尖细胞有丝分裂临时装片的程序,进而演示制作装片的方法。然后指导学生制片和观察,并根据观察画出细胞有丝分裂各个时期的简图。在组织学生制作并观察植物细胞有丝分裂装片时,安排一定时间让他们观察马蛔虫卵细胞分裂的制片,识别细胞两极的中心体结构和核、质分裂状况,从而为比较动物细胞有丝分裂与植物细胞的异同,归纳细胞有丝分裂的特征打下基础。细胞有丝分裂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为了研究和揭示有丝分裂的具体过程中染色体和DNA分子的变化规律,人为地将其分为不同的时期。因此,教学中不仅要阐明分裂间期为分裂期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准备,而且还要揭示细胞分裂过程中染色体与纺锤体的动态变化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此培养学生事物是相互联系,不断运动和发展的观点。细胞有丝分裂过程的特征可概括为:染色体复制一次后,平均地分配到两个子细胞中去,从而将亲代遗传信息传递给子代。为了强调细胞有丝分裂的重要意义,可用下面的曲线图概括细胞有丝分裂过程中DNA数量和染色体动态和数量之间的变化关系及规律。细胞无丝分裂最主要的特征是没有出现染色体和纺锤丝的变化。教学时,结合洋葱表皮细胞或蛙蟾类红细胞无丝分裂的图解描述无丝分裂过程,首先强调细胞分裂过程也分为核分裂和质分裂,然后启发学生比较无丝分裂的核质分裂相与有丝分裂的异同,从而理解细胞无丝分裂的主要特征。 细胞分化、衰老和凋亡的教学前面提到,细胞增殖、分化、衰老和凋亡是细胞的正常生命活动,这些生命活动是细胞的行为表现,而不能误认为是细胞发育的4个阶段。这是因为细胞凋亡不是衰老细胞的死亡,细胞凋亡与细胞增殖都是维持生物体内细胞动态平衡的基本行为。因此,本单元教学的开始,可以蛙的个体发育为实例,概述细胞增殖、分化、衰老和凋亡之间的复杂关系,如下:本单元知识包含一系列概念,是教会学生学习概念的良好素材。高中生物的概念学习方法主要是:分析典型的正确例证,揭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进而以下定义的形式加以表述并赋予名称,最后确认概念应用的范围。因此,在细胞分化的教学中,首先借助图片、录像等媒体展示未分化的干细胞、分化的肌肉细胞、神经细胞、红细胞和胰岛分泌细胞(也可以植物细胞为例),引导学生认识到分化细胞与未分化细胞在形态、结构和功能上发生的差异,从而理解细胞分化的概念,进而列举受精卵与人体组织的发生、植物茎的形成层与木质部和韧皮部的形成等实例,使学生明确细胞分裂不仅发生在胚胎发育阶段,而且贯穿于生命个体的终生,以补充衰老和死亡的细胞。然后,以红细胞和胰岛细胞为例,阐明红细胞具有其他细胞没有的血红蛋白,胰岛细胞可分泌胰岛素,这表明分化细胞具有某种特殊的功能,这种特殊功能可以通过蛋白质表现出来,而蛋白质是基因表达的产物。由此,引导学生推理得出“细胞分化是基因在特定条件下选择性表达的结果”这一结论。细胞全能性的原意指受精卵的分化潜能。上课前一周,要布置学生搜集有关干细胞研究进展和应用的资料。教学时,先以植物组织培养或以动物克隆为实例,说明分化的细胞仍然保持其全能性;进而用动物细胞的核移植技术进一步说明细胞核的全能性。这些实例使学生认识到分化细胞的细胞核中含有本物种的全部核基因,因此,分化细胞与受精卵一样,具有分化出各种细胞和组织,形成一个完整个体的潜能。这样,细胞全能性的定义应运而生。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图解介绍造血干细胞的培养和分化,组织学生交流有关干细胞研究进展和应用的资料,讨论研究干细胞与人类健康的关系。细胞衰老又叫细胞老化,是指在正常情况下,随着年龄增长内稳态下降,机体组织细胞发生退行性变化并趋向死亡的不可逆现象。由于细胞衰老与个体衰老具有同步性,所以,教学时先启发学生从宏观上描述呈现衰老体态的老年人的面部特征,如老年斑、皮肤干燥和皱纹等;然后,让学生阅读课文,从微观角度初步认识衰老细胞的结构和功能的特征(如下表):细胞凋亡是细胞发育过程中由基因引发的自动结束生命的生理过程。教学时,通过列举人体神经系统形成过程中的细胞凋亡的现象,以及健康成人的骨髓和肠黏膜上皮细胞凋亡的现象,使学生明确在胚胎发育阶段通过细胞凋亡清除多余或完成使命的分化细胞,保证胚胎发育正常;在成体发育阶段通过细胞凋亡清除衰老和病变的组织细胞,保证机体健康。因此,不能将细胞凋亡与细胞衰老而死亡混为一谈。最后,组织学生讨论如何延缓细胞衰老,关注老年人的健康问题。 细胞癌变的教学细胞癌变的教学可以放在细胞分化部分,也可以与细胞的衰老和凋亡放在一起。学生对细胞癌变知之甚少,上课前布置他们搜集恶性肿瘤及防治方面的资料。教学可采用讨论式,让学生围绕以下问题展开讨论:什么是癌?癌细胞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细胞发生癌变的根源是什么?诱发原癌基因发生突变的因素是什么?怎样防治恶性肿瘤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开展的讨论活动,不仅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而且还可以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上述对“细胞的增殖、分化、衰老和凋亡”的教学构思是粗糙和肤浅的,但愿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深入学习和领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精神,推动高中生物教学改革和提高生物教学质量。
细胞生物是指所有具有细胞结构的生物。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细胞生物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细胞因子的生物学活性
关键字: 细胞因子
细胞因子具有非常广泛的生物学活性,包括促进靶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增强抗感染和细胞杀伤效应,促进或抑制其它细胞因子和膜表面分子的表达,促进炎症过程,影响细胞代谢等。
一、免疫细胞的调节剂
免疫细胞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调节关系,细胞因子是传递这种调节信号必不可少的信息分子。例如在T-B细胞之间,T细胞产生IL-2、4、5、6、10、13,干扰素γ等细胞因子刺激B细胞的分化、增殖和抗体产生;而B细胞又可产生IL-12调节TH1细胞活性和TC细胞活性。在单核巨噬细胞与淋巴细胞之间,前者产生IL-1、6、8、10,干扰素α,TNF-α等细胞因子促进或抑制T、B、NK细胞功能;而淋巴细胞又产生IL-2、6、10,干扰素γ,GM-CSF,巨噬细胞移动抑制因子(MIF)等细胞因子调节单核巨噬细胞的功能。许多免疫细胞还可通过分泌细胞因子产生自身调节单核巨噬细胞的功能。许多免疫细胞还可通过分泌细胞因子产生自身调节作用。例如T细胞产生的IL-2可刺激T细胞的IL-2受体表达和进一步的IL-2分泌,TH1细胞通过产生干扰素γ抑TH2细胞的细胞因子产生。而TH2细胞又通过IL-10、IL-4和IL-13抑制TH1细胞的细胞因子产生。通过研究细胞因子的免疫 网络调节,可以更好地理解完整的免疫系统调节机制,并且有助于指导细胞因子做为生物应答调节剂(biologicalresponsemodifier’BRM)应用于临床 治疗免疫性疾病。图4-1 细胞因子与TH1、TH2的相互关系(略)
二、免疫效应分子
在免疫细胞针对抗原(特别是细胞性抗原)行使免疫效应功能时,细胞因子是其中重要效应分子之一。例如TNFα和TNFβ可直接造成肿瘤细胞的凋零(apoptosis)’使瘤细胞DNA断裂’细胞萎缩死亡;干扰素α、β、γ可干扰各种病毒在细胞内的复制,从而防止病毒扩散;LIF可直接作用于某些髓性白血病细胞,使其分化为单核细胞,丧失恶性增殖特性。另有一些细胞因子通过激活效应细胞而发挥其功能,如IL-2和IL-12刺激NK细胞与TC细胞的杀肿瘤细胞活性。与抗体和补体等其它免疫效应分子相比,细胞因子的免疫效应功能,因而在抗肿瘤、抗细胞内寄生感染、移植排斥等功能中起重要作用。
三、造血细胞刺激剂
从多能造血干细胞到成熟免疫细胞的分化发育漫长道路中,几乎每一阶段都需要有细胞因子的参与。最初研究造血干细胞是从软琼脂的半固体培养基开始的,在这种培养基中,造血干细胞分化增殖产生的大量子代细胞由于不能扩散而形成细胞簇,称之为集落,而一些刺激造血干细胞的细胞因子可明显刺激这些集落的数量和大小因而命名为集落刺激因子(CSF)。根据它们刺激的造血细胞种类不同有不同的命名,如GM-CSF、G-CSF、M-CSF、multi-CSF(IL-3)等。目前的研究表明,CSF和IL-3是作用于粒细胞系造血细胞,M-CSF作用于单核系造血细胞,此外Epo作用于红系造血细胞,IL-7作用于淋巴系造血细胞,IL-6、IL-11作用于巨核造血细胞等等。由此构成了细胞因子对造血系统的庞大控制 网络。某种细胞因子缺陷就可能导致相应细胞的缺陷,如肾性贫血病人的发病就是肾产生Epo的缺陷所致,正因如此,应用Epo 治疗这一疾病收到非常好的效果。目前多种刺激造血的细胞因子已成功地用于临床血液病,有非常好的 发展前景。
四、炎症反应的促进剂
炎症是机体对外来刺激产生的一种病理反应过程,症状表现为局部的红肿热痛,病理检查可发现有大量炎症细胞如粒细胞、巨噬细胞的局部浸润和组织坏死,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细胞因子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如IL-1、IL-6、IL-8、TNFα等可促进炎症细胞的聚集、活化和炎症介质的释放’可直接刺激发热中枢引起全身发烧’IL-8同时还可趋化中性粒细胞到炎症部位’加重炎症症状.在许多炎症性疾病中都可检测到上述细胞因子的水平升高.用某些细胞因子给动物注射’可直接诱导某些炎症现象’这些实验充分证明细胞因子在炎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基于上述理论研究结果’目前已开始利用细胞因子抑制剂治疗炎症性疾病’例如利用IL-1的受体拮抗剂(IL-1receptor antagonist’IL-lra)和抗TNFα抗体治疗败血性休克、类风湿关节炎等,已收到初步疗效。
五、其它
许多细胞因子除参与免疫系统的调节效应功能外,还参与非免疫系统的一些功能。例如IL-8具有促进新生血管形成的作用;M-CSF可降低血胆固醇IL-1刺激破骨细胞、软骨细胞的生长;IL-6促进肝细胞产生急性期蛋白等。这些作用为免疫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的相互调节提供了新的证据。
细胞衰老的分子生物学机制
摘要:细胞衰老(cellular aging)是细胞在其生命过程中发育到成熟后,随着时间的增加所发生的在形态结果和功能方面出现的一系列慢性进行性、退化性的变化。细胞衰老是基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细胞生命活动过程的客观规律。为研究细胞衰老分子生物学机制,本文就此展开研究。
关键词:细胞衰老;分子生物学;机制研究
细胞的衰老和死亡与个体的衰老和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体的衰老并不等于所有细胞的衰老,但是细胞的衰老又是同个体的衰老紧密相关的。细胞衰老是个体衰老的基础,个体衰老是细胞普遍衰老的过程和结果。
细胞衰老是正常环境条件下发生的功能减退,逐渐趋向死亡的现象。衰老是生界的普遍规律,细胞作为生物有机体的基本单位,也在不断地新生和衰老死亡。生物体内的绝大多数细胞,都要经过增殖、分化、衰老、死亡等几个阶段。可见细胞的衰老和死亡也是一种正常的生命现象。我们知道,生物体内每时每刻都有细胞在衰老、死亡,同时又有新增殖的细胞来代替它们。
衰老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即细胞的寿命,它随组织种类而不同,同时也受环境条件的影响。高等动物体细胞都有最大增殖能力(分裂)次数,细胞分裂一旦达到这一次数就要死亡。各种动物的细胞最大裂次数各不相同,人体细胞为50~60次。一般说来,细胞最大分裂次数与动物的平均寿命成正比。通过细胞衰老的研究可了解衰老的某些规律,对认识衰老和最终找到延缓或推迟衰老的方法都有重要意义。细胞衰老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生物学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随着科学发展而不断阐明衰老过程,人类的平均寿命也将不断延长。但也会出现相应的社会老龄化问题以及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脑血管病、癌症、关节炎等老年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的问题。因此衰老问题的研究是今后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1 细胞衰老的特征
科学研究表明,衰老细胞的细胞核、细胞质和细胞膜等均有明显的变化:①细胞内水分减少,体积变小,新陈代谢速度减慢;②细胞内酶的活性降低;③细胞内的色素会积累;④细胞内呼吸速度减慢,细胞核体积增大,核膜内折,染色质收缩,颜色加深。线粒体数量减少,体积增大;⑤细胞膜通透性功能改变,使物质运输功能降低。形态变化总体来说老化细胞的各种结构呈退行性变化。
衰老细胞的形态变化表现有:①核:增大、染色深、核内有包含物;②染色质:凝聚、固缩、碎裂、溶解;③质膜:粘度增加、流动性降低;④细胞质:色素积聚、空泡形成;⑤线粒体:数目减少、体积增大;⑥高尔基体:碎裂;⑦尼氏体:消失;⑧包含物:糖原减少、脂肪积聚;⑨核膜:内陷。
2 分子水平的变化
①从总体上DNA复制与转录在细胞衰老时均受抑制,但也有个别基因会异常激活,端粒DNA丢失,线粒体DNA特异性缺失,DNA氧化、断裂、缺失和交联,甲基化程度降低;②mRNA和tRNA含量降低;③蛋白质含成下降,细胞内蛋白质发生糖基化、氨甲酰化、脱氨基等修饰反应,导致蛋白质稳定性、抗原性,可消化性下降,自由基使蛋白质肽断裂,交联而变性。氨基酸由左旋变为右旋;④酶分子活性中心被氧化,金属离子Ca2+、Zn2+、Mg2+、Fe2+等丢失,酶分子的二级结构,溶解度,等电点发生改变,总的效应是酶失活;⑤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引起膜脂之间或与脂蛋白之间交联,膜的流动性降低。
3 细胞衰老原因
迄今为止,细胞衰老的本质尚未完全阐明,难以给明确的定义,只能根据现有的认识,从不同的角度概括细胞衰老的内涵。细胞衰老是各种细胞成分在受到内外环境的损伤作用后,因缺乏完善的修复,使“差错”积累,导致细胞衰老。根据对导致“差错”的主要因子和主导因子的认识不同,可分为不同的学说,这些学说各有其理论基础和实验证据[1]。
差错学派 有以下七种学说,有代谢废物积累学说、大分子交联学说、自由基学说、体细胞突变学说、DNA损伤修复学说、端粒学说、生物分子自然交联说等。其中最主要的自由基学说和端粒学说。
自由基学说 自由基是一类瞬时形成的含不成对电子的原子或功能基团,普遍存在于生物系统。其种类多、数量大,是活性极高的过渡态中间产物。正常细胞内存在清除自由基的防御系统,包括酶系统和非酶系统。前者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过氧化氢酶(CAT),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非酶系统有维生素E,醌类物质等电子受体。机体通过生物氧化反应为组织细胞生命活动提供能量,同时在此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活性自由基。自由基的化学性质活泼,可攻击生物体内的DNA、蛋白质和脂类等大分子物质,造成损伤,如DNA的断裂、交联、碱基羟基化。实验表明DNA中OH8dG(8-羟基-2‘-脱氧鸟苷)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OH8dG完全失去碱基配对特异性,不仅OH8dG被错读,与之相邻的胞嘧啶也被错误复制。大量实验证明实,超氧化物岐化酶与抗氧化酶的活性升高能延缓机体的衰老。Sohal等(1994、1995),将超氧化物岐化酶与过氧化氢酶基因导入果蝇,使转基因株比野生型这两种酶基因多一个拷贝,结果转基因株中酶活性显著升高,平均年龄和最高寿限有所延长。
英国学者提出的自由基理论认为自由基攻击生命大分子造成组织细胞损伤,是引起机体衰老的根本原因,也是诱发肿瘤等恶性疾病的重要起因。自由基就是一些具有不配对电子的氧分子,它们在机体内漫游,损伤任何于其接触的细胞和组织,直到遇到如维生素C、维生素E、β-胡萝卜素、OPC(原花青素)之类的生物黄酮等抗氧化剂将其中和掉或被机体产生的一些酶(如SOD)将其捕获。自由基可破坏胶原蛋白及其它结缔组织,干扰重要的生理过程,引起细胞的DNA突变。此外还可引起器官组织细胞的破坏与减少[2]。例如神经元细胞数量的明显减少,是引起老年人感觉与记忆力下降、动作迟钝及智力障碍的又一重要原因。器官组织细胞破坏或减少主要是由于自由基因突变改变了遗传信息的传递,导致蛋白质与酶的合成错误以及酶活性的降低。这些的积累,造成了器官组织细胞的老化与死亡。
生物膜上的不饱和脂肪酸易受自由基的侵袭发生过氧化反应,氧化作用对衰老有重要的影响,自由基通过对脂质的侵袭加速了细胞的衰老进程[3]。 自由基作用于免疫系统,或作用于淋巴细胞使其受损,引起老年人细胞免疫与体液免疫功能减弱,并使免疫识别力下降出现自身免疫性疾病。
端粒学说 染色体两端有端粒,细胞分裂次数多,端粒向内延伸,正常DNA受损。
遗传学派 认为衰老是遗传决定的自然演进过程,一切细胞均有内在的预定程序决定其寿命,而细胞寿命又决定种属寿命的差异,而外部因素只能使细胞寿命在限定范围内变动。
参考文献:
[1]郭齐,李玉森,陈强,等.脱氧核苷酸钠抗人肾脏细胞衰老的分子机制[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33(15):3688-3690.
[2]胡玉萍,吴建平.细胞衰老与相关基因的关系[J].中外健康文摘,2012,09(14):35-37.
[3]孔德松,魏东华,张峰,等.肝纤维化进程中细胞衰老的作用及相关机制的研究进展[J].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2012,26(05):688-691.
生物是由初始的单细胞发展到多细胞,含有叶绿素可进行光合自养发展到不含叶绿素进行捕食异养。科学家们发现,叶绿体的结构和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蓝藻的结构很相似,猜想高等植物体内的叶绿体就是由原始的无叶绿体细胞吞噬蓝藻细胞而发育来的。细胞的发展过程告诉我们进化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
看这里节选一部分:探寻死亡之谜:西方死亡哲学[align=left] [color=#2e3012]人是什么?人的死亡之谜是什么?怎样理解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们是如何看待死亡的?他们如何克服死亡的恐惧?中世纪人们的死亡观念是怎样的?近代和现代西方人是如何漠视和直面死亡的?……本书阐释了西方人心中的死亡之谜和西方死亡哲学的基本意涵,而后具体地考察了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进程……[/color][/align]2006-11-29 17:23 轻风竹影西方死亡哲学概论 《西方死亡哲学》一书旨在在较高的理论层次上逻辑地和历史地阐释西方死亡哲学。它将首先以“概论”的形式阐释西方死亡哲学概念的基本意涵,而后再分章依序具体地考察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以期在读者心里形成西方死亡哲学就是西方死亡哲学史,西方死亡哲学史就是西方死亡哲学的印象。 我们之所以在“概论”里着力阐述西方死亡哲学概念,乃是因为,在我们看来,“概论”不当是普遍意义上的“弁言”。弁言虽然也被冠于著作之首,但它未必能成为著作的一个有机部分。恰如一顶帽子,虽然它可以被人戴在头上,虽然它也可以使人更气派些,但它于人未必算得上一个必不可少之物,更谈不上它之为人之一有机部分了。 “概论”也不当是“泛论”,它当触及研究对象最内在的层面,揭示其最本质的内容。惟其如此,它才能成为规定、制约或统帅一本著作全部材料的活的灵魂:不仅构成该著作的逻辑起点,而且也构成该著作的逻辑终点,从而使整部著作有可能赢得一个较高的理论水准,内蕴着一种普通著作少见的整体性、有机性、逻辑性和系统性。诚然,对研究对象的“概念”把握,只能是我们对对象进行长期艰苦细致研究的一个结果,然而,无论如何,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描述我们的研究对象时,从解析它的“概念”入手。 老黑格尔在其著名的《哲学史讲演录》里,曾经突出地强调了“考察”或“发现”“真的哲学概念”于“哲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宣布:只有依据“真的哲学概念”,才有可能理解那些“根据哲学的真概念从事哲学工作的哲学家的著作”,才有可能从事本真意义上的哲学工作;“真的哲学概念”或“哲学的真概念”的“发现”,乃是哲学研究、哲学理解和哲学阐释的首要工作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6。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对他的哲学概念和哲学体系提出这样那样的异议,但当我们进行哲学著述时,却不能不考虑他的这一建议。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哲学识见,我们在逻辑地和历史地阐释西方死亡哲学时,将首先致力于“真的哲学概念”的“发现”,致力于“真的西方死亡哲学概念”的“发现”。
西方哲学里的这个生死问题,按照历史发展的线索,分为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古希腊古罗马,死亡是一种诧异。 西方先人,怀着惊异的眼光来面对这世上的一切,这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世界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这样形成?死亡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人会死亡,在这种背景下,更多的可能只是一个诧异。 第二个阶段呢,是对死亡的渴望阶段。 中世纪死亡哲学的一个表现,为什么中世纪会有对死亡的一个渴望呢? 这就要跟中世纪的哲学发展的背景联系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们知道哲学成为了神学的婢女,也就是说哲学完全是为神学来服务的。 为什么?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奥古斯丁与托马斯阿奎那都是在宗教背景下产生的哲学家,他们认为死亡并不是说人的一个终点,而是说死亡是人走向天堂,所以他们强调死亡是一个更好的更永恒的一个状态。 如果说真的是这样,那就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到天堂。所以我们说这阶段有一种对于死亡的渴望,这是一种很强大的意识形态。 到第三阶段,对死亡的蔑视,甚至是不再思考死亡,更多的是一种逃避。 人们从宗教的迷雾当中惊醒了,就开始有了一些理性的思考,不再思考死亡。 所以就进入到了近代西方哲学里对于死亡的一个漠视,从前面到死亡的一个渴望,到了中世纪文艺复兴对人的一个觉醒,那我们就不谈死亡。 第四个 阶段 就是,是镇定理性地思考,勇敢的面对。 现代西方死亡哲学开始,人就开始有了非常镇定地理性地思考。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死亡意味着什么? 所以,本文也沿着西方哲学的发展脉络,从这四个角度,来探讨西方哲学思想中的生死观念。 在古希腊罗马的阶段,从总体上来讲这时候对于死亡的理解是什么样的呢? 用自然的眼光来审视。也就是从自然的这个角度和死亡的本性去观察,这时候人还会考虑这类问题,人有没有灵魂,人死之后灵魂到底是不是毁灭的,有没有来世,人生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问题。 当然,从自然角度来思考这些终极性的问题,几乎是初民最自然的思维方式。 第一个呢,是赫拉克利特。 这个哲学家是古希腊非常重要的哲学家,列宁对他的评价都非常高。因为他是唯物主义的鼻祖,他首先提出了自然辩证法的思想。赫拉克利特是古代辩证法的创始人。 赫拉克利特的生死观就是物质的生灭来解决。他摒弃了用非自然,超自然的原因来解释人的死亡,坚持从人的本身物质属性来解释死亡。他认为死亡并不神秘,用自然的眼光来看待自然,其实是和老庄的思想是近似的,但是他对生死问题是非常辩证的。 赫拉克利特用自然变化的角度来理解生死,它有一个循环论,他就觉得生和死是一种自然的循环,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很朴素,很科学的观点,也是大多物唯物主义所持的观点。 后来苏格拉底出现了,他是西方第一个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当中,来评估人生的价值。 苏格拉底的观点,就类似于中国的孔子,儒家对生死的看法,苏格拉底把生死问题,同真善美是联系在一起的。 苏格拉底是西方最伟大最崇高的智者,他用他的生命,给西方甚至是全世界照耀了一条充满理性,真理,而又光明的道路。 这是第一个阶段,从自然的角度来理解死亡的。我主要谈到了两个人,赫拉克利特和苏格拉底。 中世纪,这个阶段宗教神学占统治地位,因为有神光的照耀,和宗教的影响,对普通人来讲可能都是求生求死的欲望强烈。 这个代表人物,就是古罗马的奥古斯丁。这个人年轻的时候纵情于声色,到了30多岁才幡然醒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比忏悔,并写出了《忏悔录》这本世界名著,于是皈依了基督教。 中世纪的生死观,就是对死亡的一个渴望,这个从人之常情来讲是违背常理的。但中世纪整个环境下,当一个基督教这种神学作为整个主流思想的时候,那么死亡被作为了一个跳板进入天国的一个跳板。生和死之间的有效转化是通过死亡来实现。 到了西方近代哲学,生死问题有了一个转向。 对死亡的蔑视,甚至是不再思考死亡。 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灵魂不死。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的生死观,就是灵魂不死。 灵魂不死,是无法通过逻辑证明的,第一人是否有灵魂,第二即使有灵魂,灵魂何以不死? 康德在三大批判中有所论述,三大批判就是《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那么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否定了上帝的存在,也就是说从逻辑的角度来讲是没有上帝的。 但是,他发现人还是需要有一个上帝。于是,康德又把人的认识能力分成了三种,“感性”,“知性”,“理性”。 我们从感性的角度,还从知性的角度都没有获得灵魂和上帝的认识,因为感性的角度来说,虽然有的人说他能够感觉到上帝的存在,但那只是一个人感情的体验。 上帝更多的是一种人生体验。一个不信仰宗教的人,他不会相信上帝存在;但对一个宗教人士,他又是非常虔诚的信仰着上帝。 如果从科学的角度,上帝他不可能存在于我们的现实,在时间和空间当中体现不出来,我们可以通过感性认识各种知识,声音,色彩,气味,但我们没办法运用这些知识来获得关于灵魂、上帝相关的领域。科学知识可以通过规律性逻辑证明,来加以证实,但对于灵魂上帝是没办法的。 关于灵魂不死,康德认为。灵魂不死是没有逻辑的确定的,我是没办法从逻辑的角度来证明的,但是可以从道德角度说明,灵魂也是确定的。 上帝存在我没办法证明,但是我能感觉到他是存在。如果是被仅仅看作是内在的感受的对象,它不具有普遍性的这个色彩依然没有得到证明,而且,也是证明不出来的,这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谈到关于“灵魂不死”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康德的生死观。 康德处理生死,他的重心是放在人怎样使人生更充实。他提出了,想的越多做得越多,你就活得越长。你就活得越长,不是说生命的长度,而是说生命的这种厚度广度。 这是康德所讲生和死的问题,他的重点是放在劳动是享受,是生命的最好方式,痛苦是活力的刺激物。 很多人都是希望自己没有痛苦,永远快乐,让日常事务都是停留在一个很快乐的情绪状态当中,而且是希望这个快乐的情绪状态,持续时间越长越好。 但是,从哲学家的角度来看,痛苦是理想的光辉,没有痛苦,就没有快乐,这是一体两面。 因为人只有在痛苦的状态当中,才会想到摆脱痛苦,才会激发潜能,这是一些关于终极问题的思考。 第三个就是康德对于自杀问题的这个理解。 他的答案是,你自己决定,你自己发挥自己的这样一个自觉的判断,在自觉能力判断的基础之上,来对自己生命所做出的一个选择。 康德的观点是,从逻辑性的角度来讲,灵魂是没有确定性的,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说他觉得劳动是享受生命的最好方式,他就说不一定是生命的长度,而是有可能是它的宽度和厚度。 我们分析了康德所考虑的,人在自觉与反省能力这个基础之上,对于生命所做出的这种自我选择。也就是说,你到底是用什么样的一个价值目标来进行判断。 对于生死问题,黑格尔也有很多探讨。 一个著名的观点就是,他认为死亡是一种生命的扬弃,其实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马哲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思想。 因为这个辩证法的思想,所以有人甚至指出,黑格尔的哲学就是一种死亡哲学。 绝对精神在黑格尔的体系当中经过了 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 ,这三个发展阶段。 那么从形式上来讲逻辑阶段和精神阶段,都是绝对精神,以精神与意识的这个状态存在。 首先是先有美的概念,然后人们才能感觉到美的事物,很显然这都是两个非常自然合理的思维方式。 绝对精神他是在运动变化,第一个阶段绝对精神与概念范畴的形式存在,他通过自我的一个否定力量不断地运动变化,然后就进入到了 自然阶段概念 。 但,我们从小接受唯物主义的训练,从实际生活的角度来讲,就是唯物主义这种思维方式更接近我们日常生活。 关于桌子的这个概念,进了自然阶段是什么呢? 那如何摆脱物质外壳对我的束缚呢,思想这个问题,就进入了第三个阶段,绝对精神阶段。 要摆脱物质外壳的束缚,就得重新回到概念范畴,就是回到以精神状态存在的这个阶段。 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绝对精神的三个不同的阶段。 后来,唯物主义的先驱费尔巴哈从人的观点、从人本学的观点看待死亡,把死亡看作是“属人”的规定或“人的本性”。他说,“必须从人本学来理解不死的信仰”;“尽管有死,也定要充分地度过一生。” 这个阶段的西方人不再对死亡采取漠视和回避死亡的态度,而是要直面“死亡”,面对死亡去积极的思考人生和筹划人生。 第一个代表人物叔本华, 叔本华认为人的本质就是追去生命意志 。 第二个代表人物是尼采,尼采认为应该重估价值,成为一个创造的超人,永恒重现成就之死。 第三个是海德歌尔。海德歌尔说,人要向死而生。 第四个,是后现代主义,福柯生命最高峰的体验。 通过此文,我们了解到,西方哲学关于死亡的思考与发展,是有一定的进化性的,这些观点,也足以启发中国人,面对生死,勇敢无畏,体验人生。
文学意蕴、哲学叩问、文本嬗变三个方面考察余华小说的死亡主题,大体包括 以下五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意图,同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概括,并对论文框 架做了简要介绍。 第一章分析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文学意蕴。余华的生活经历形成了他的死 亡意识,产生了大量的死亡书写,而苦难书写作为死亡书写的补充,共同表现 了小说的死亡主题。 第二章阐释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哲学内涵。在死亡主题的文学表现基础上, 余华小说体现了对死亡主题的哲学思辩,即对生与死的对立统一性进行了分析, 显示了对死亡本质的理解和对生存价值的追问。 第三章探讨余华小说死亡主题的文本嬗变。余华小说的死亡主题主要经历 了两个变化过程:以人物为主线,死亡主题发生了从肉体之死走向精神之死的 变化;以情感为主线,死亡主题发生了从冷酷无情走向温情脉脉的变化。结语部分总结全文,指明余华小说中反映出的关于死亡问题的认识,蕴涵 着作家的生存哲学和生命遐思。
大多数情况下,死亡学的研究是为了帮助临终者、或是罹患不治之症者以及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舒缓性的照顾,这样的照护称为安宁疗护。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安宁疗护是一种可以让患者和家属,在面对足以威胁生命的病痛时,可用来提升生活品质的照护方式,包括治疗疼痛和其他生理、心理、及社会的问题。死亡学终究认为死不可避免,而能够发展出一套指导方针来舒缓死亡的过程则是它主要的功能。有一个死亡学的分支称为音乐死亡学,着重于利用音乐转化人们的心灵。死亡学不直接地探索生命或死亡的意义,在医学上这样的问题并不适合用来研究死亡学,一些医学文章甚至提到探寻生死的意义不但荒谬而且无济于事。然而这些问题却非常适合被放在死亡的过程中,以思想、哲学性的方式来研究,研究对象包括个体、家庭、社区、文化等的关系,这个学问探求的是这些问题如何影响医个正在经历死亡的这些研究对象,而不是研究问题的本身。许多人研究死亡学是因为他们相信生命可贵的价值观,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因而使得这们学问更值得被提出来探讨,主要的目的是去舒缓并且改善死亡的过程,不仅是对临终者,也针对相关的人,而“舒缓”和“改善”的概念可以和希波克拉底誓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