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出入境政策的改变,香港与内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于中国来说,两地间的和谐相处是“一国两制”提出的目的之一。然而地域文化的差距,各种矛盾也逐渐频发。因此,如何正确对待香港与内地的矛盾,成为每个中国公民都需要思考的问题。方法/步骤清楚地了解事情 面对香港与内地发生矛盾的消息,不要偏听偏信,要通过新闻报道,报纸等渠道,清楚了解事情的发生缘由。以客观的角度看待 面对两地的矛盾,不要用主观的角度看待问题,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并容易激发个人的偏激心理,有害于社会和谐。应该以客观的角度看待问题,有利于问题解决。理智对待矛盾 矛盾发生,缓解是首要。因此,理智对待矛盾,有助于矛盾的缓解,冲动有害于矛盾激发。常言道:冲动是魔鬼。拥有一颗宽容的心 面对矛盾,我们应该拥有一颗宽容的心,站在对方的立场多思考一下。这样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信政府的处理 现在是法治的社会,所有事情都讲法律法规。孰是孰非,不应该自我评价。我们应该相信政府,切忌个人英雄主义。6 因为地域文化各方面的差异,两地之间的相处,肯定会有磨合期。我们应该彼此谅解,互助互爱,才能让祖国日益强大起来。面对两地的矛盾,我们应该互相包容,因为香港和内地是一家人。
排比把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意思相关联的句子或成分排列在一起。作用:增强语言气氛,加强表达效果。如: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们的意志是那样的坚韧和刚强,他们的气质是那样的淳朴和谦逊,他们的胸怀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
我手里有一篇我用过的 关于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 是原创的 你需要的话找我吧 当然了 付些辛苦费你是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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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形势与政策》论文如下:
穿越血与火的历史烟云,历经建设与改革的风雨洗礼,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她100岁的生日。
忆往昔峥嵘岁月,百年史浸满多少屈辱的泪水,数十年抗争又流尽了多少中华儿女热血满腔。100年前,一艘南湖上的红船从黎明中驶来,中国革命放射出第一缕绚丽的曙光。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的航向。
党以七月的名义,呼唤八月的南昌风暴,呼唤秋天的井冈星火,呼唤长矛、大刀和红缨枪。100年风雨兼程,说不尽的坎坷沧桑;九十九年风云巨变,道不完的伟业辉煌!
忘不了,太行山下抗日的烽火,忘不了,微山湖畔的凯歌嘹亮。在无数先烈们用鲜血染红的党旗上,翻卷着的是x日本帝国主义的怒涛,流淌着的是为保卫祖国而澎湃的血浪。
是党带领我们斩关夺隘,历尽风险夺取胜利;是党带领我们艰苦奋斗,建设家园,奔向小康。
沧海桑田,神州巨变,100年征程岁月峥嵘,100年征程金光灿烂。如今,南极上空早已飘扬着我们的五星红旗,太平洋上出现了我们强大的海军舰队,神州5号也带着刚强的气势冲向了太空。
如今,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迅速崛起,一个个商厦、工厂、高科技企业正遍地生花……香港回来了,澳门回来了,那些曾经蔑视我们为东亚病夫的列强,一个个低下了自命高贵的头,就连大洋彼岸那个自恃天下第一的超级大国,也不得不一次次为他们的傲慢和无礼道歉。
我们这个曾经饥寒交迫的民族,已经可以骄傲地告诉世界:一个伟大的党正带领地球上五分之一的人口实现小康,走向富裕。请问,世界上还有哪一个政党能够创造出这样的奇迹。
写论文注意事项:
1、论文题目选定后,基本上不能有太大变动,但可以进行细节上的修改。
2、提交大纲时,不只是每章一两句话,弄个四五行交过来完事。而是整篇论文的大致结构和框架要说清楚:研究目的和意义;分为几个部分说明;每个部分的大概内容是什么,都要交代清楚。
3、论文写作一开始就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论文的模板来,从封面、摘要、正文一直到参考文献,以及页脚注释的所有格式,都必须一模一样,注意,是一模一样!否则到了后面再修改会有很多格式问题发现不了。
4、如果有人很傻很天真地问,老师,论文应该怎么写啊?这种问题我一概不回答。如果真有此疑问者,请直接登陆学校图书馆网站的期刊网去观摩几篇,体会一下正规论文的写法。
5、一些概念和定义,不要在脚注中写来自“百度百科”,即便你就是在百度当中查的,也要找到这句话的源材料,一般百度的下方都会有源链接,要写出这个概念具体出自哪本书或者哪篇期刊文章。
名为香港与内地的关系存在着历史上面的一些原因所以我看来,这解决还是要时间慢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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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关键词是 一国两制 :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 本期分别从新闻传播、法律、教育、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一国两制”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1 | 【 法律 】 “一国两制”实践中加强香港青少年宪法 和基本法教育的思考 摘要: 香港青少年有接受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开展是中央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宪法是基本法的"根"和"源",是"爱国者治港"的坚强后盾。既有的"一国两制"实践证明,香港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不能抛却宪法单讲基本法,不能让基本法脱溢出宪法总架构而造成可能的反噬。本文从国家、香港特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维度分析香港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现存问题,在厘清香港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体系构建思路的基础上,提出明确"一国两制"国民教育的核心枢纽、充实内涵要素、优化形式载体和展开质量评估等教育对策建议。 [1]江雪松.江苏大学法学院[J].“一国两制”实践中加强香港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思考,中国青年研究. 2021,(07):38-45| 2 | 【 经济 】 “一国两制”下香港居民跨境消费行为特征和影响因素研究——以深圳市蛇口街道为例 摘要: 深港边界是全球跨境活动最频繁的地区之一。以通过深圳湾口岸前往蛇口消费的香港居民为研究对象,采用定性、定量和空间计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香港居民来往深圳的消费模式和行为影响因素,发现在蛇口的跨境港人多来自"新界西"的屯门、元朗、荃湾三地,呈现以公交出行为主、出行频率高、消费低、时间短、老龄化、女性多的特点,其跨境行为主要受到个人年龄及收入、出行距离、区位等因素影响;港人在深港边界的跨境活动开始出现与收入、年龄相关的空间分异现象,呼吁展开针对不同过境群体的进一步研究,厘清其行为特点和影响因素,这将有助于建构粤港"优质生活圈"、促进粤港两地间更便利的跨境活动和更深层次的协作。 [2]陈虹.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J].“一国两制”下香港居民跨境消费行为特征和影响因素研究——以深圳市蛇口街道为例,世界地理研究. 2021,30(05):1024-1035| 3 | 【政治】 “一国两制”与功能代表制 ——以金庸《明报》社评为中心的考察 摘要: 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部分成员由"功能界别"选举产生。但长期以来,功能代表制都被视为一种有"香港特色"的地方性制度,鲜有人进一步追问其背后的"国家理由"。本文试图通过重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查良镛(金庸)的功能代表理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揭示功能代表制对于"一国两制"的重要价值。概言之,功能代表制使主权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以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都可以在特区的日常政治中被制度性地代表,有利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动国家改革开放,使"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今天,金庸的功能代表理论依然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3]康向宇.清华大学法学院[J].“一国两制”与功能代表制——以金庸《明报》社评为中心的考察,开放时代. 2021,(06):49-65+| 4 | 【戏剧影视】 庆典类纪录片的政治站位与家国情怀: 评《澳门二十年》 摘要: <正>一、《澳门二十年》的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重要经验制度自信,贯穿了《澳门二十年》全篇,而最能体现"一国两制"制度自信的是它的开篇第一集《同心》。通过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的落实和特区政府高度自治权的实施,通过完善以基本法为宪制基础的法制建设,通过家国情怀、人心齐聚、 [4]时统宇.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J].庆典类纪录片的政治站位与家国情怀:评《澳门二十年》,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0,42(03):119-121| 5 | 【新闻与传播】 加强“一国两制”宣传的策略探析 摘要: <正>2017年7月1日将迎来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一国两制"在我国香港地区的实践总体上被认为是成功的,但也遇到了不少挑战。这些挑战包括"一国两制"在香港被"错误"理解,导致近几年香港发生"占中"事件、普选风波以及港人和内地游客的摩擦。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挑战,与港人特别是年轻人对"一国两制"理解的偏差有关。 [5]汪闽燕.法制日报社国际部[J].加强“一国两制”宣传的策略探析,青年记者. 2017,(17):30-32| 6 | 【教育学】 “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集群 发展研究 摘要: 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国际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动力之源。与世界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的短板明显。为实现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带来的"抱团创新",亟待从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政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的集群发展。 [6]欧小军.惠州学院[J].“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研究,现代教育管理. 2018,(09):17-22| 7 | 【行政学】 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下的粤港协同治理 —— 基于三种合作形式的案例比较研究 摘要: 近年来,协同治理理论及相关实践在公共管理领域被广泛讨论,现有文献所关注的协同治理主要在制度背景相似(或相同)的主体间展开,鲜有研究关注存在制度差异的府际间协同合作。论文采用协同治理网络作为分析框架,以回归以来粤港跨境合作为切入点,探究程序和制度设计的差异对协同治理的过程和结果产出是否存在影响。基于港珠澳大桥建设、东深供水工程和珠三角空气污染治理三个案例,论文从正式和非正式程序两条路径分析了"程序和制度因素"对协同行动力的作用和影响。研究发现,协同主体间的动态关系(非正式程序)对协同行动的过程和产出影响较大。此种影响不仅降低了参与主体间的协同行动效率,同时也减少了整个协同网络的产出。这可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决策者和多边治理机构提供一个审视自身的视角,以提高现有和未来协同治理网络的有效性和产出效能。 [7]赵辰霖等.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J].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下的粤港协同治理——基于三种合作形式的案例比较研究,公共行政评论. 2020,13(02):58-75+195-196| 8 | 【马克思主义】 “一国两制”:港澳行稳致远的基础和前提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恰值治港治澳实践的重要阶段,先后经历了香港回归15周年、澳门回归15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并即将迎来澳门回归20周年。实践证明,只有准确理解"一国两制"的深层意蕴,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才能确保治港治澳行稳致远。 [8]齐鹏飞.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一国两制”:港澳行稳致远的基础和前提,人民论坛. 2019,(10):19-21
论文有摘抄,只要查重率没那么高,应该没问题
这个你自己在网上去查一下吧,网上挺多这样的事情
据学术堂了解,国际经济学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下面分享十五个关于国际经济学论文的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电子商务经济学与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研究2、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3、对话与合作:环境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4、汉语国际推广:关于孔子学院的经济学分析与建议5、共赢性博弈论6、东亚经济一体化主导问题研究7、罗伯特?吉尔平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8、国际政治经济学范式论9、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10、国际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一个“适当论”的视角11、日本海外资源战略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12、IMF援助效果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13、1997-1999国际金融危机传播的空间计量经济学分析14、国际私法法经济学分析评述15、美元霸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探析
名为香港与内地的关系存在着历史上面的一些原因所以我看来,这解决还是要时间慢慢来的。
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保持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别行政区政府团结带领香港各界人士,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保持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步。
根据全国人大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先后举行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每届均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36名代表。
扩展资料:
香港与内地的关系的相关内容:
1、整体经济保持增长。1997年至2013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年均实质增长,人均本地生产总值按美元累计增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3年数据,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35位,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7位。
2、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巩固和发展。贸易及物流、旅游、金融、专业服务及其他工商业支援服务四大支柱产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3、2012年,四大产业增加值共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8%,吸纳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香港还着力培育和发展文化及创意、创新及科技、检测认证、环保等产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全文)【3】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思想 2、公平正义与社会体制改革创新 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国家战略 5、户籍制度改革与推进城镇化 6、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民工现状(劳动报酬、生活成本、子女教育等问题) 7、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8、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与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 9、"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 10、持续推进台湾海峡两岸交流合作 11、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12、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13、中日关系及钓鱼岛争端 14、南海争端的新动向 15、中印关系 16、"一带一路"建设 二、形势与政策论文题目范例 1、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 2、西方制裁下的俄罗斯经济形势与政策 3、当前中国经济内外均衡问题的探讨 4、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财政政策 5、关于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的探究 6、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 7、经济结构优化下的财政政策要点 8、新形势下提升宁波外贸财政政策绩效的路径选择 9、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取向 10、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财政政策取向--全球经济再失衡态势初显与中国创新驱动战略 11、"新常态"经济形势下的财政政策探讨 12、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方向研究 13、探讨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与财政政策 14、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分析与相关政策的思考苗志芹 15、国内外货币与金融政策分析 16、当前中国经济内外均衡问题的探讨 17、国际形势新变化下的中国关税政策运用研究 18、-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 19、当前经济形势与政策重点分析 20、中国经济形势与政策分析 21、新形势下中国铁路物流货运组织改革的政策驱动 22、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格局转变与政策选择分析 23、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 24、当前中国的经济金融形势与政策分析 25、生育政策调整后的人口探讨与反思 26、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战略选择 27、"十三五"时期中国的环境保护形势与政策方向 28、中国棉花贸易形势特点分析 29、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与宏观政策的几点看法--兼谈新的增长点 30、浅议就业形势的影响因素 31、当前形势下某企业PPP项目风险分析 32、租购并举形势下金融政策支持物业行业路径研究 33、当前中国经济内外均衡问题的探讨 34、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框架下的金融协同 35、关于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的探究 36、当前金融形势分析与政策建议 37、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政策支持探微 38、美国经济当前形势及全年走势 39、中国的货币电子化与货币政策有效性 40、当前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下中国货币政策的分析 41、当前经济形势判断与调控技术 42、房贷利率政策对海南省房地产形势影响及建议 43、国内外货币与金融政策分析 44、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45、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与当前国际金融形势 46、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与中国经济形势刍议 47、目前经济形势与货币政策调控 48、央行沟通的股票市场稳定效应研究--基于事件研究法的分析 49、稳中有变形势下加强货币政策预期引导和管理的思考 50、新时期经济形势基本导向与财政金融政策有效组合的探究 51、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与财政政策取向分析 52、新形势下的中国货币政策 53、构建新宏观形势下的财政政策分析框架 54、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政策支持相关探讨
排比把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意思相关联的句子或成分排列在一起。作用:增强语言气氛,加强表达效果。如: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
如何写法律方面的论文???学术堂来告诉你:一、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四、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五、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着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着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着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六、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