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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摘要: 本文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其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会大为降低,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使其做出错误的决策而遭受经济损失。这无疑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审计 独立性会计信息 失真 公司治理结构
一、审计独立性概述
(一) 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订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任务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的实际影响会怎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与形式上的独立。
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确保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其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员的影响和压力。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为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不可分。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那么审计结果就失去意义。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二)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可从以下方面认识:
第一,独立性是相对的概念。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在独立性上采取二分的方法,即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与其职业界内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多种联系。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会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前文所述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观点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一般理解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观点在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主观的概率。当人们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际上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影响,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其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在[0,1]之间取值的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说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使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其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即报表使用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做到了相对独立,但这一独立性水平也是其予以认可的,或处在其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报表使用者认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其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信赖就是风险。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分析
(一) 委托代理关系失衡
任何一项审计业务一般都要涉及三方主体,一是委托人,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即审计业务具体执行者;三是被审计人,即受财产所有者委托的经营管理者。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 “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因此缺少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出现委托者出面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身财务数据的现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得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
(二)市场竞争无序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激烈竞争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是关系到其生存发展的问题。当审计供给市场的竞争加剧时,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和动力都会增加。如果注册会计师意识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争夺该客户,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独立性将会减弱。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小型的事务所往往采取降低审计收费或屈从客户不当意愿等手段来分得审计服务市场。由于审计市场正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客户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决定审计收费的力量尤为强大。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招股、配股、防止“摘牌”等的必要条件,这会增加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施压强度。这些不公平竞争状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毫无益处。
(三)审计人员执业水平低下
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迁就客户的非法要求,编制虚假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素质偏低,只凭借出资取得相应的资格,缺少相关的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等案例都反映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审计过程中使用了过多的职业判断,这些判断为注册会计师的非独立性行为埋下了隐患。目前我国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仅占16%,这与国外注册会计中的从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的年龄结构,60%—70%以上大学本科的学历结构存在相当的差距。从事多年会计或审计工作的工作者虽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近几年的改革力度大,新的会计准则陆续颁发,这些人员对新准则、新制度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另一部分通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审计经验比较欠缺,面对特殊问题可能丧失审计工作警觉性,轻易接受客户解释,可能存在错漏问题。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措施
(一)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机构不明确,股东大会对管理当局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的现状,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独立董事的职权包括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这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随意性进行了约束。同时独立董事可下设由其领导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审计的委托机构,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能够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权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注册会计师受管理人员左右。
(二)建立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受聘制度
一方面,是打破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参与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选择权仍然在企业但监管机构具有否决权,即可以否决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的上市公司,至少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其再承接大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这样就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不再仅依赖于上市公司,而且还要依赖于监管机构,或者说依赖于其自身的行为,这可从根本上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业务涉足过深过广的现象,减小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经济依赖性。禁止受聘于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同时提供其他非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在被审企业兼职,以及被审企业雇员在该会计师事务所兼职;若被审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一年内曾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或即将赴该事务所任职,那么该所也应该被禁止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反之亦然;应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当然该年限也不宜过短,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活动的主体对其道德使命有清醒的认识,发挥道德规范潜移默化的约束作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使命感,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精神独立对其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能的认识,这也有利于加强社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监督。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对于大多数的审计项目而言,审计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预防等大量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因此必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要求,对其进行风险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培养年轻注册会计师成为骨干,努力提高这些人员的各项技能。要进一步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目前我国已颁布职业道德的基本规则,我国的职业道德建设已经有了初步发展,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缺乏操作性,建议有关部门加紧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的制定,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以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规范指南为基本框架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同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时,既要有裁决的执行部门又要有相应的执行依据,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四)监管部门规范监管,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一般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准则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会受到处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因素、制约因素、独立性风险所造成的社会后果的角度考虑,制定必要的规范进行监管。另外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该机构负责收取审计费用,行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权力,切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直接经济联系,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这一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库,对事务所实行分级分类,根据需要从库中随机抽取,根据审计项目大小统一付费,该机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可由政府出面开征审计税。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财产登记制度,以改善其执业的风险承担机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客户的合作时间及收入,隔断其与各方诸多联系,变“自律”为“他律”,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崔莉:《解决困扰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第7期。
[2]刘兴革:《审计独立性的内部因素分析与对策》,《经济师》2005年第7期。
[3]欧阳电平、胡建敏:《审计独立性的制度分析与改革》,《审计月刊》2004年第9期。
[4]魏朱宝:《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弱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失灵》,《审计研究》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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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审计资源配置方式的特殊性及其优化摘 要: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性为核心。审计资源配置的方式应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制定审计资源配置的具体优化措施。要害词:审计资源配置;配置方式;配置优化为使审计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取得新的发展,2003年审计署非凡制定了国家审计《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并将“实行科学的审计治理,整合审计资源”列为未来国家审计的三项基础工作之一。众所周知,经济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资源配置,审计资源配置也应是审计治理的核心问题,它是实现审计资源整合目标的重要保障。探讨审计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需求无限和资源稀缺的矛盾,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就是资源配置(赵学增,1994)。合理的审计资源配置可以保证各类审计按照理想的模式和需要来选择和安排审计资源,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旨在使审计资源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实现平衡,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吻合,达成审计资源配置的优化,最终实现审计目标。一、审计资源配置的动态平衡性要探讨审计资源配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资源配置的概念。资源配置的重点在于“配置”二字。所谓资源配置,应是指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资源的需求,有目的地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于不同的方向、部门或者企业等的一种活动。结合对与资源配置概念的理解,所谓审计资源配置则应为:审计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审计资源的需求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以保障审计资源有效供给,最终实现审计目标的一种活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资源配置不单纯是指资源在不同生产方向、部门或者企业之间的配置,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配置到不同生产部门间的资源还经常进行同市场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配置,故资源配置应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资源配置在一定时刻是已定的、静止的、满足需求的,但在不同时刻,又是未定的、流动的。其中所谓已定、静止、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而未定、流动、需求则是绝对的,长期的,无条件的。审计资源配置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之间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联系,也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内部的分配或者流动的过程。在一定时刻建立的这种相对静止或者说审计资源供求平衡,经常被新的客观事实变动所打破,于是又会引起新的资源配置结果的再建立。也就是说,审计资源配置不仅包括审计资源在不同主体、范围和重点之间的分配,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分配到不同方向的资源进行同审计资源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分配和再调整,这是对同需求相比审计资源配置不协调的经常平衡。二、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审计资源配置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事情繁杂的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审计资源配置工作要始终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审计资源配置目标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性为核心,将审计资源配置到最恰当、最重要、效益性最好的地方,使其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以保障审计资源供给,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审计目标。(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保障审计资源供给目标是局部性和阶段性的,它应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审计资源配置目标应直接反映社会需求对于审计职责的变化来满足这种要求,并以此指导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以求得审计自身的长远发展。可以说,审计资源配置目标是联结社会需求、审计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是审计与外部环境的纽带。不断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内容与方式,是为了最终适应审计的社会需求,引发审计资源的再配置,最终推动审计实践的变革。以目前我国要大力开展的效益审计为例。在以往的审计实践中,由于受审计资源质量和数量的限制,因而要同时实现审计的真实、合法、效益三类审计目标是不现实的。审计机关一般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法制环境状况和审计机关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等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目标的侧重点,亦即明确审计资源配置目标的侧重点。在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失真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往往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把真实性的资源配置目标放在重要地位,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上下功夫,果断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基础上,揭露和查处各种重大违法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治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审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的变迁,使得审计机关在21世纪的第三个年头提出了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一半左右的长远规划,以实现效益性审计目标。这正是由于受社会需求(审计环境)变化的影响,我们不得不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内容与方式,为效益审计的落实与开展而努力(二)以效益性为核心: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对效益的追求是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是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的目标。因此,效益最大化不仅是审计资源配置追求的目标,并且是核心目标。效益性目标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部分。效益即产出和投入之比,审计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目标是指审计资源配置活动的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它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使有限的审计资源产出最大的收益;二是为取得预定的效益尽可能少地消耗审计资源。也就是说,不仅要求最有效地进行审计,同时也要求最有效地分配审计资源,实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的社会效益目标是资源配置中效益追求的最高层次,它包括生态环境方面的效益,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还包括经济方面的社会效益,如不同阶层、不同社会集团之间财富的是否公平分配,社会不公分配的调整,不同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协调,充分的劳动就业,社会在文化、卫生、体育、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感的维护、社会新风尚的树立等等,都可以视为审计资源配置的社会效益。(三)审计资源配置的终极目标:实现审计目标审计资源配置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否则审计资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种目标性也是审计资源区别于其他资源系统的根本之所在。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行为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或最终结果(石爱中,2002),是评价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审计目的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理解而呈现出来的具体审计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可以看出,我国审计法律法规确定的审计目标主要有三类:一是真实性,二是合法性,三是效益性。三、中国审计资源配置方式的非凡性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包括计划和市场两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计划与市场方式不断协调的历史。要么通过计划配置,要么通过市场配置,要么通过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配置。从形式来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应是一种最佳选择,事实上也是目前各国资源配置方式选择的趋势。审计资源作为社会经济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配置方式必然受到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影响。纵观我国现代审计发展的历史,随处可以观察到计划与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对于审计资源配置的影响。而我国审计体系的发展所经历的由单一国家审计向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并存的审计体系转换的过程,就是最好的证实。上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文革十年后,我国开始逐步恢复和建立审计制度。虽然当时我国已经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但就整个国家总体而言仍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受这种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当时的审计资源配置仍须通过计划进行,直到1999年这种状况才得到改善。例如,最重要的审计人力资源的配置,不仅国家审计机关,即使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都需要通过计划渠道获得,事务所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也不例外。因为,此时不存在可以自由直接交易的公开市场,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初期必须依靠“挂靠单位”的原因之一。这种状况对于初期我国审计界的影响是: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当刚刚出现市场配置审计资源的需求和趋势时,这些政府部门便通过行政手段瓜分市场,阻碍全国审计市场的形成,因而降低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再如,在当时非公有制经济仍被当作资本主义、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来看待的条件下,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计划归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单位的审计几乎全部划归国家审计机关负责。由此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思想模式,即属于国有性质的审计对象应划归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非国有性质的审计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在单纯计划配置审计资源的方式下,政府对原本属于市场自我调节的领域大量介入,国家审计资源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展,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审计资源难以覆盖所有领域,即使是重点审计领域,大量监督空白也明显存在,审计质量不高。于是,国家审计机关采取了发展内部审计的办法来解决普遍存在的审计覆盖面少的审计问题,自己负责重点单位的审计。所以,当时我国公有制单位的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通过行政手段推动起来的,是“要我建”而不是“我要建”的自发行为。社会审计在当时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长期划归为一种事业单位,并且划到全民性质的范围内。尽管如此,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倾向,故在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处于“补充”地位。在这种计划经济的环境下,我国审计体系出现了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现实的社会权责结构中,审计出现了许多问题。对于国家审计:(1)审计力量与被审计对象数量对比悬殊太大,造成了周期性审计对象不稳定;(2)经济生活中,某些改革政策与现行财经法规发生矛盾,出现没有明确的审计依据、审计范围的现象;(3)审计程序缺乏标准,没有建立起完全确定有效的审计体系。对于社会审计,由于缺乏独立性与公平竞争环境,加之职能的摩擦,使社会审计的发展受到不应有的限制,近几年虽发展速度较快,但与整个社会经济权责结构很不相当。对于内部审计来说,由于在组织治理上采取双重性结构(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与国家审计机关间接领导相结合),从抽象意义上赋予内审人员双重身份,从而导致权力结构与动力结构相脱节,内审工作难以开展。权力结构呈内向化,因为其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与本单位直接挂钩,既代表企业,又代表国家。这是一个矛盾。现行审计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既不利于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作用,也不利于宏观调控目标与微观经济高效率运行的和谐统一。在经历了计划经济的“历史阵痛”后,我国也开始反思计划经济所带来的不足,开始逐步探索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1986年到1994年是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审计资源配置的市场方式也开始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资本市场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这些从不同侧面推动了社会审计的恢复与发展,而社会审计也以其能够强化企业财务信息、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加强治理等优势回应了这种推动。审计资源的配置开始向社会审计倾斜,国家审计逐步转移到宏观治理的监督上,直接对企业的审计逐渐减少,只是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1992年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了《关于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研究了审计监督在宏观治理中的作用,标志着我国审计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后,“两会”联合、“脱钩改制”、“清理整顿”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为社会审计走向审计市场铺平了道路,国家审计逐步放弃对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行政治理,只承担对其监督的职责。于是,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组成的审计体系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逐渐形成对国家宏观与微观经济主体的有效监督。需要肯定的是,在当时“百废待兴”的中国,计划经济的审计资源配置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个国家经济效益方面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假如没有政府的推动,在当时市场不完善的中国,完全靠市场来配置审计资源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也应该看到,源于计划经济的审计,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还有很多不能反映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本质要求的缺陷,不注重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为当时及其后的审计资源配置留下了很多“隐患”。在这种方式下,与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应属社会审计,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成就了审计资源流向社会审计领域。应该说,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社会审计,市场经济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史已经印证了这个道理。但是,市场在审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只有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指导作用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社会审计为什么在许多国家仍然需要政府的严格治理,并为其规定非常高的执业标准,正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道理。政府与市场可以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审计资源的作用,不应否认政府的作用,同样,发挥国家审计资源配置的作用,也不应否定市场的作用。不过政府配置审计资源是为了补充市场,而不是替代市场。从当前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国家审计职责范围来看,应逐步进行战略性收缩,一方面适应小政府、大市场的趋势,相信市场、培育市场,相信市场能够做好国有企业审计,同时积极地培育市场,注重市场规则的建立,如严格的招标程序。另一方面应转移国家审计资源涉足的领域,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治理职能应更多地转化为间接控制职能,将审计资源转向实施宏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财政、金融部门审计,多在完善、净化企业运作环境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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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承担着公众责任,他们必须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审计案例指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随着大量上市公司的作假行为曝光,人们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表示怀疑。在广大投资者的愤怒声讨中,注册会计师信誉降到了低点,其专业胜任能力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核心能力
当前我国会计体系正处于国际趋同阶段,新准则、新法规不断颁布,加之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所以,注册会计师应不断加强后续教育学习和培训。但许多注册会计师不很注重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以适应业务发展日益复杂的需要。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审计案例也指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所以,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内涵
独立审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监督工作,只有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实现其社会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宽,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归结到一点,就是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问题。
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作为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进入注册会计师职业队伍的人,并不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但必须具备相当的教育程度和一定的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注册会计师的必备条件,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拥有的各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前者指的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首先必须具备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包括:一般知识和基础知识、组织及商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会计、审计及相关知识。日趋复杂的企业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要求注册会计师必备的专门知识越来越宽泛而又渊博。专业技能一般包括:智力技能、人际关系技能及沟通技能。
二、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前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滞后
注册前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主要是指高等会计教育。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基本上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会计的高等教育较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从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上看,大部分高校的会计专业主要是使学生接受一般会计师的基本训练,对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知识结构重视不够,加之教学内容更新缓慢,这就使得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必然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要求。
2.从教育方式上看,我国会计专业教育采用应试教育。学生在校学习的任务主要放在应付考试上,这种不注重学生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应试教育方式,是不可能为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输送高素质的后备力量的。
3.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看,由于受传统教育体制束缚和会计专业学生安排实习的困难,各高校基本上采用单一的课堂讲授式的传统教学方法。这种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方法,由于受教师个人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不仅影响教学效果,而且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见,在传统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会计专业学生,是难以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的。
(二)注册前准入考试设置不合理
考试内容范围狭窄,且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过长,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及其相应教材内容的设置,直接关系到所选拔出来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我国设考的五门课程(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和经济法)以及全国统考用书的“短见性”是明显的,与国际上其它著名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设置相差很大。我国现行的设考课程偏重于传统的审计鉴证业务,缺乏评估、咨询业务相关知识。而CGA和ACCA课程设置覆盖面更广,这不仅大大拓宽了注册会计师的知识面,为其从事与咨询相关的业务提供了知识保障,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的特征。
(三)后续教育存在瑕疵
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我国的后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因材施教: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包括两部分,一部分通过考试取得资格,一部分通过考核取得资格。通过考核取得资格的人员的知识结构差别很大,不见得能真正履行法律赋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能,发挥鉴证作用,因为考核很难评估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提高程度。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这部分注册会计师大多缺乏实际执业经验,较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有各的不足,统一培训,集中讲授的难度可想而知。
2.培训内容和手段落后:不少CAP跟不上知识更新的步伐,没有掌握新近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知识。对财税法规、公司法等其它相关法规的掌握和熟悉更是滞后。而培训机构大多局限于短期的专项培训,不能提供连续、实用、经常更新的培训课程。目前国内后续教育培训主要采用集中培训、课堂授课的方式,受时间、地点、经费、规模等外在条件的限制较大。
3.考核与检查有敷衍应付之嫌:现行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和考核按学时计算,并规定了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低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这种以注册会计师投入后续教育的时间多少来衡量后续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就是投入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与职业后续教育目标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考核投入时间多少并不能激励职业后续教育目标的实现。重投入、轻产出的考核体系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更让人担忧的问题是“学时制”的考核制度本身执行时就有敷衍应付之嫌。
三、目前需要重点培养的会计师的`专业能力
(一)专业判断能力
分析、判断是注册会计师所应有的一种重要技能,它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分析、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注册会计师素质的综合反映,它不仅需要拥有执业所需的专门学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需要有足够的职业敏感。
(二)沟通和谈判能力
在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面临的职业环境较差。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承担的责任未被公众充分了解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当局之间的沟通,与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人之间的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承接业务及表示审计意见时,权衡风险与收益,必须与各方的进行谈判,以确保获取适当收益的同时风险在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各重要业务领域将主要的客户瓜分殆尽。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真正的机会应着眼于新的服务领域,如:财务状况调查、市场环境评估与调查以及管理咨询等业务的需求目前在不断加大。此时,注册会计师应积极尝试在相关领域创造新的增值价值。首先触及到的就是咨询,即财务咨询和管理咨询。
(四)“国际化”能力
目前,我国缺乏通晓国际惯例、外语、IT的国际化人才。会计师事务所中管理型人才的匮乏比技术型人才更加严重,非常不利于行业的发展等。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化发展需要有国际化的专门人才。对于国际化专门人才的培养,黄世忠教授建议可选送国外参加MPAcc、EM-PA、国际所等的学习培训,参加国内MPAcc、EMPA的学习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内开展学习培训等;或加盟国际所或从中“猎头”,实施战略联盟,集中资源共同培养,参加由中注协或国家会计学院牵头的培训和学习等。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属于高智力劳动,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难以胜任工作。而且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构成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性的基础之一,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方面的工作的力度。
四、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的途径主要有:
(一)学校教育应着重于专门知识的掌握
首先,应该明确大学会计教育的目标。美国会计学会(AAA)下属的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1990年将大学会计教育目标概括为:为学生成为职业会计师做准备,而不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已能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而是为将来从事会计职业打基础;会计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三种能力,即技术、知识和职业精神,因而必须设置基础育、工商企业和组织教育、基础会计教育、专门会计教育等四个方面的课程。在我国,大学会计教育特别是注册会计师方向的会计教育应以“为学生成为职业会计师做准备、为将来其从事会计职业打基础、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为目标,并据此设置课程、安排一定量的实践或培训,着重于学生专门知识的掌握。
(二)改革资格考试,提高进入门槛
改革考试课程设置和考生学历要求,并增加考试课程。借鉴西方国家做法,我国可以尝试改革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提高进入门槛。在课程的设置上,有必要增加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密切相关的课程,如:审计与内部控制、战略财务管理和高级税务。考试试题应较紧密联系实务,命题人应由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与高校或研究所的专家共同组成。此外,仿效日本公认会计士和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资格考试实行分阶段考试等也是可行的措施。
(三)适当延长执业前的从业时间,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执业过程中,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借助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判断能力,这些能力都来自于注册会计师的实践经验。目前,我国申请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两年的审计工作经验。但是资格考试通过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缺乏实践经验、擅长死记硬背的在校生,在缺乏良好的职业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即使经过两年的从业实践,也很难掌握审计的精髓,培养起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因此,如果经专门测试认定,两年后注册会计师经验不够,专业判断能力不足以执业,则需延迟其获取执业资格的时间。
(四)完善职业后续教育
1.采用较为灵活的后续教育方式
在我国,有组织的学习居于目前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的主导位置,而自主学习则处于从属地位。对于工作较为繁忙的注册会计师,空余出完整的时间参加有组织的学习较为困难,可以考虑增加适合自主化学习的方式,如网络学习等。只要通过规定的测试和考核,即可确认其后续教育的有效性。
2.实务技能的培训应该成为后续教育的重点
后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应该放在实务技能的培训上,然后依次是新颁布的会计审计准则的培训、新的相关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后续教育的评价与考核
美国注册师协会规定会员应定期报告参加后续教育的情况,日期为会员加入协会之后每个日历年度的起始日,在年度会费报告中包含下列的陈述:“在缴纳会费时,我确保自己已履行了后续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评价、考核,对于未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可以给予暂缓注册和以增加继续教育培训时数进行处罚,借此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意识,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属于高智力劳动,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难以胜任工作。而且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构成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性的基础之一,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方面的工作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陈汉文、林志毅、李树华.关于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准则的讨论.财会通讯,1998,6:P24一P25
2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核心能力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4:P13一P17
3 王立彦、徐惠玲.会计职业团体与会计专业胜任能力教育.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P60一P62
4 王广明、谭宪才、雷光勇等.中国独立审计.第一版.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一P297,P341一P378
5 王英姿.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第一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一P14 关于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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