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ao7taotao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创新已与个人的发展前途、国家的兴旺发达息息相关。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比一般地传授知识更为重要。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是时代对各级各类学校当然也包括高职高专教育的要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也应该是《机械基础》课的重要教学任务。一、引导和培养学生学习专业理论的能力创新型人才的基本要求是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作支撑。因此,培养学生自主和创新学习的能力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1、设计问题和方案讨论。这是教师诱导下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2、培养学生主体独立意识。学生在面对专业知识和理论时,不仅要知道是什么原理,而且要弄懂为什么是这样的原理,能应用在什么场合,要注意如何调整和保养。如在学习机构的过程中,我会让学生去看机床的传动机构,让学生去学习保养机床,这样进一步可以理解润滑等系列知识,使相关的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让学生触类旁通;3、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让学生主动到实践生活中收集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发现问题进而去思考分析问题,从而理解理论知识进而应用于实践。在这方面我鼓励学生,家中的生活器具如和机械有关要注意观察,如果坏了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尝试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去修复从而积累实践能力;4、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强调学习上的独立自主。在理论教学中要强调独立,在实践中要强调合作。二、培养学生学会收集及获取信息的能力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培养学生学会检索、查阅书刊杂志、上网、访谈、问卷等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学会判断信息资料的真优、伪劣,识别对研究有价值的资料,学会有条理、有逻辑地整理与归纳资料,发现资料间的关联,学会运用资源共享,指导学生运用各种通讯手段——如通信、电话、网络、E-mail等向专家请教专业理论,使他们在理论上有更高的发展空间。在指导学生减速器设计时,预先让学生到网上检索减速器的一些最新型号;在“机构”的教学中,可以让学生到学校实习工场实地观察分析牛头刨床、车床、锯床等机器中采用了哪些机构;在“带传动”的教学中,可让学生去了解生活、生产中常见传动带的类型、材料,也可以到相应机械制造工厂实地考察。三、创新学生的动手能力教学的最终目的就是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作为职校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尤其重要。陶行知曾指出:中国对孩子的教育一直是不许动手,动手要打手心,往往因此摧残了孩子的创造力。这说明,手脑并用,才能更有效地培养人的思维能力。脑指挥着手使用一种物质的手段去作用另一种物质,从而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而手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于是将其反馈于脑,推动人脑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最后又为手的动作导航。在平面连杆机构教学时。当介绍了平面连杆机构的三种基本类型,即曲柄摇杆机构、双曲柄机构、双摇杆机构后,首先我让学生自己动手用自制的不同长度的杆件组合成各种连杆机构,抓住“曲柄”、“摇杆”的区别,这样就为如何判别铰链四杆机构的基本类型作了很好的动态补充,使学生在直观印象中掌握了要点。然后我又以日常生活中常见到的一些例子来给学生加深印象,如载重汽车的眯斗机构、惯性筛机构、港口起,吊车、缝纫机踏板机构、脚踏自行车时的曲柄摇杆机构等等。通过这样的讲解,直接地启发引导学生去观察问题、发现问题,使之从事物的表象发现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而由具体抽象引出概念,从而达到理解教材。四、提倡学生质疑注异,培养学生创造思维能力创造思维能力是指善于运用已有的知识来分析研究面临的事实或问题,从而找到创造性解释这些事实或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结论的一种能力。学习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知识的掌握,而是通过学习来认识科学本质,掌握学习方法,训练思维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技校、职高学生由于受知识的局限,存在一些思维弱点。如,大多数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方式懒惰,对知识的掌握主要靠死记硬背和粗浅的理解,不能进行举一反三的运用并作进一步的发挥创造。因此,鼓励学生在学习中大胆提出质疑,引导学生通过多方面的思维解决问题,尤为重要。在螺旋传动的应用形式教学中,螺杆(或螺母)的移动方向可用左、右手法则来判定:“左旋螺杆(或螺母)个左手,右旋螺杆(或螺母)伸右手,并半握拳,四指顺着螺杆(或螺母)的旋转方向,大拇指的指向即为螺杆(或螺母)的移动方向。”在充分理解了这一法则后,引导学生对此论述产生如下质疑:“若螺杆原地旋转,螺母移动时,螺母的移动方向是否还遵循上述原则?”疑是思之源,思是智之本。面对问题,教师鼓励学生展开大胆的讨论,并通过图示及实验分析、验证。通过讨论学生很快得出:“螺母的移动方向是与大拇指指向相反的方向”。部分学生还进而得出这样的同理推论:“当螺母原地旋转,螺杆移动时,与大拇指指向相反方向,即为螺杆的移动方向。而上述左、右手法则只用于螺杆(或螺母)既旋转又移动时的判定”。在分析运用过程中,学生真正达到了对其所学知识熟练运用的阶段。学生在对知识质疑求异过程中既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又学会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思维、创新的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提高。总之,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牵涉到整个教育模式和教育环境的改革和创新问题,要想使现在培养的学生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一定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方法。建立一套新的机制。给学生提供能够实现创新的学习氛围和提供进行创新实践的舞台。
欧罗百利
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组合——以《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教学为例摘要:传统的案例分析课程的教学案例往往以单个、分散、无内在联系的方式呈现给学生。这经常使案例教学中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陷入教学困境。依据变量互补性标准来选择教学案例,并将它们从论证因果关系的角度组合在一起,形成若干个理论专题。这种多案例理论专题式教学将缓解上述教学困境。关键词:案例教学;案例选择;案例组合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为解决传统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难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案例教学法被引入到众多学科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国内各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也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库建设,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教学案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如何选择,选择的案例又应该如何组合。换言之,教师选择与组合教学案例的标准与依据是什么。对这些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国内外已有的案例教学研究成果为数甚少。事实上,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例教学的科学性。因此,如何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科学地设计、选择并巧妙地组合案例,就成为当前案例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国内传统的案例教学研究虽然也探讨教学案例的选择问题,但不在案例组合的基础上来审视案例的选择。在教学实践中也往往将案例以单个的、分散的、无内在联系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一个经常令教师和学生烦恼的问题就是,如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学生面对一个教学案例(特别是中、高难度的案例)往往不知所措。在众多的理论中,应该选择哪种理论来理解、分析这个案例。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学生就会用日常的生活经验凭直觉来分析、判断案例,从而使案例分析课程失去其应有的教学意义。面对这种教学情境,教师则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给学生点出用何种理论来分析案例,则会限制学生的思维,失去案例教学原有的教学目的,而不给学生点出,又无法帮助学生走出不知所措的困境。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教学案例的选择与组合入手。一、案例选择与案例组合一般来说,案例(Case)是指按照特定方法、经过选择和加工的特定事例,是案例采集和制作者对于实际生活中某些特定方面发生的事情的真实情景的描述。[1]案例教学是一种以问题为基础的学生自主性学习方式。与传统教学重传授、重系统、重秩序不同,案例教学更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批判思维。为实现这一教学目的,教师首先需要有意识地选择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能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关于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如何选择案例,国内外学者提出过许多不同的见解。罗伯特·T.戈伦比威斯基()认为,案例选择应遵循以下四条标准:第一,案例必须既有现实性,又有可操作性;第二,入选案例涉及的范围必须从总体上涵盖本领域在实际工作中将会遇到的各种典型问题;第三,案例所涉及的是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第四,案例选择应注重“实践性”。[2]王浦泃则提出了以下原则:范围的广泛性,内涵的丰富性、典型性、第一手性,学习者的可进入性,学习者的可分析性,包含学习者可理解的概念和理论,有明确的背景性,具有可讨论性,等等。[1]韩康、史美兰则认为教学案例必须具有可研究性,具有令人思维拓展的空间和弹性。教学案例应该选择那些不只有唯一结论的案例。[3]我国管理案例库专家张丽华则认为单个教学案例的选择应符合教学目标,教学案例难度要适宜,选择适用的教学案例。[4]上述观点主要是从单个案例选择的角度来讨论教学案例选择的原则。这些研究对案例教学中单个案例的选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是在一门案例分析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如何将这些单个的案例组合在一起呢?这一问题到目前为止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的教学还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在以往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中,教师通常注重单个案例的选择,但几乎不考虑如何将这些单个、分散的案例有机地组合在一起。通过分析国内2000~2008年出版的几本重要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教材,我们可以发现上述倾向。如2005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第一、二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002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公共行政案例》(MPA系列教材)。[5~6]以上两种教材的案例都是以单个分散的方式呈现的,既没有分专题,各案例之间也没有某种内在的关联。2001年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案例分析》(政府与公共管理教材)、2005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管理学原理教学案例库》(21世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教材)虽然考虑了将众多的案例按专题的方式组合在一起,但各个案例之间缺乏应有的内在联系。[7~8]而且,这两种教材都选择了信息量较少,内容阐述直截了当、条理分明、有唯一结论的小案例。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教学中还没有关注案例组合的问题。换言之,还没有从案例组合的视角来考虑案例选择的问题。而国外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教材在这方面显示出较好的系统性。如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罗伯特·T.戈伦比威斯基主编的《公共管理案例》全书共分了七个专题,每个专题下的各个案例所涉及的理论主题各不相同。①全书的编排充分体现了编者在案例选择和案例组合上匠心独具。当然,通过单个、分散的案例教学虽然也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与他人讨论达成共识的能力,同时加强学生对理论的智识性理解及应用,[9]但是它无法使案例分析课程以有条理、有层次的面貌呈现给学生,并让他们对公共管理领域的实践有一个结构化的认识。从案例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而言,案例不应该一盘散沙似地呈现给学生,而应该有着某种内在的关联,作为一个整体促使学生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这就需要对单个分散的案例按照一定的内在逻辑进行案例组合。比如,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教学中,教师有众多的案例教学内容。从内容所涉及的领域来看,主要可划分为政府管理、非政府组织管理和企业管理三大类。每个领域下又有众多的理论专题。如政府管理包括政府自身管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经济等等。面对如此多的专题,教师如果想通过一个学期的案例分析课程传递给学生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知识体系,那么案例的选择就不能是随意的。进而言之,案例选择的标准不能只局限于单个案例的选择角度,而应该考虑课程教学中案例组合的逻辑。那么,在案例分析课程中,案例组合的逻辑是什么,案例组合的逻辑又怎样影响单个案例的选择呢?二、教学案例组合的逻辑:因果关系论证为了使单个案例有机地组合在一起,让一组案例以整体的面貌呈现给学生,课程教学案例的组合就应该遵循某种逻辑。这一逻辑就是案例的组合应该围绕因果关系的论证。所谓因果关系论证就是指出构成某一现象的原因。换句话说,某些事物是由另外一些事物造成的。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因果关系的论证有两种模式,即个案式解释模式和通则式解释模式。个案式解释模式旨在通过某种行动背后的诸多(也许是独特的)因素进行解释;通则式解释模式则不需要找出某个事件或行动背后的所有原因,而是发掘可以解释行为或事件的最主要原因。[10]在传统的案例分析教程中,因果关系的论证往往只采取个案式解释模式。即教师和学生通过对某个案例的仔细分析,试图完全了解案例之所以发生的所有原因。尽管这对单个案例的掌握和理解是很有裨益的,但与此同时,我们的视野也就只局限在个案上。事实上,在多年的案例教学中,笔者发现,对某个个案的解释可以部分地应用到其他案例上。因此,教师需要将这些在因果关系论证上有相关性的个案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案例专题。进而言之,在案例专题中,我们需要采用通则式的解释模式,即试图解释某一类状况或事物,而不仅仅是某个案例。这种解释模式比个案式解释模式要“经济”得多,只使用一个或少数几个解释性因素来解释一类状况或事物,这有助于提升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的教学功能,即在对个案理解的基础上,帮助学生理解某一类现象。基于此,教师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的教学中设计一个专题,总是希望通过该专题的教学达到对某一类状况或事物的因果关系论证。换言之,教师在设计案例专题时,总是希望通过这一案例专题向学生传递某一种理论知识。比如在《公共管理教学案例选编》中的第一个专题“政府改革与NGO发展专题”,教师设计这一专题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国政府改革与NGO发展的互动过程。那么,教师在选择这一专题下的案例时必须围绕这一因果关系的论证展开。即中国政府改革对NGO发展的影响,以及NGO发展对政府改革的促动。再比如,在第二个专题“政府管理专题”中,该专题的教学目的是揭示政治、行政体制对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的影响。那么,教师在选择这一专题下的案例时必须围绕“体制”与“政府管理”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展开。通过本专题内的各个教学案例向学生展示由于不同的体制所引发的政府管理问题。当然,从事管理案例分析教学的人员可能会问,在众多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专题中,教师如何进行专题选择呢?一般来说,在一个学期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中,教师不可能涉及公共管理领域内所有的理论专题。笔者认为,专题选择的依据是授课对象的学历层次、知识背景、专业方向和学习兴趣。比如,一门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大三学生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教师选择了“政府改革与NGO发展专题”、“政府管理专题”、“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题”、“组织与领导专题”。这样的专题组合既兼顾了授课对象的知识背景又考虑了学生的专业方向。因为,大三的学生在上述几个专题内已有一定的理论积累,最起码已修习了相关课程;而上述几个理论专题也是行政管理学专业必须掌握的内容。当然,设计“多案例理论专题”的前提是教师首先需要拥有一个专题齐全的案例教学库。另外,教师将单个、分散的案例依据因果关系论证的逻辑组合成案例专题时肯定也要有所取舍。一个专题所包含的理论问题肯定不止一个。如“政府管理专题”既可以是不同的政治、行政体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也可以是不同的政治、行政文化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既可以是不同的管理方式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也可以是不同的管理技术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因此,教师首先需要在这众多的理论问题中做出取舍。当然,这种取舍有时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教师很难断定这一理论问题比另一问题更为重要,或更有教学价值。但为了使教学案例以有意义的方式呈现给学生,而不是一盘散沙式的、毫无整体感的,甚至相互矛盾的面貌出现,教师必须在众多的理论问题中做出选择。选择的依据有三点:第一,选择的理论是否符合教学目的的要求;第二,当前公共管理实践中哪个理论问题更为突出;第三,教师拥有的案例库中是否有足够的优秀案例来论证这一理论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教师选择案例组合成理论专题的前提是,教师在阅读、评价教学案例时应关注案例背后蕴含的理论,并分析理论所包含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中,通过“多案例理论专题”的方式将社会科学探究因果关系的上述两种模式结合起来是非常有趣而有用的。比如,通过“中国入世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应诉欧盟”这一案例的学习,我们可以比较彻底地了解温州打火机协会的运作机制及其在应诉欧盟这一事件中的集体行动过程。而通过“中国入世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应诉欧盟”、“打工者之家的一波三折”、“办负责任的协会”等几个相关案例组合而成的案例专题学习,我们可以对NGO发展与政府改革之间的互动作用有所了解。这种案例分析方式就像物理学家有时把光看作是一个质点,有时把光看作波。案例分析教学深入探究个案的同时寻找相对表面的通则,对于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来说是非常有益而有趣的。三、教学案例选择的标准:变量的互补性当我们选择了《公共管理案例分析》课程的案例专题以及案例专题所反映的理论问题后,那么接下来该如何选择每一个案例专题下的每一个教学案例呢。笔者认为,在单个教学案例的选择中,我们既要遵循教学案例选择的一般逻辑,也要体现案例组合的逻辑(即因果关系的论证)。关于单个教学案例选择的一般逻辑,前文已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梳理。兹不赘述。本文着重论述单个教学案例的选择如何体现案例组合的逻辑,即因果关系的论证。笔者认为,为体现这一逻辑,单个教学案例应该依据“变量的互补性”的标准来进行选择。如前所述,教师在将单个的案例依据因果关系论证的原则组合成专题时,首先需要关注教学案例所蕴含的理论,以便专题内的每一个案例能围绕理论的因果关系展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因果关系通常指在两个变量中,一个变量的变化伴有另一变量的变化,即一个变量影响另一个变量,但反过来不成立。在因果关系中,能够影响其变量发生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依赖于其他变量,但其本身不能影响其他变量的称为因变量,后者通常是我们希望解释说明的变量。[11]当然,在一个具体的教学案例中,自变量、因变量,以及其他变量(如中间变量、控制变量)等等并不是自动呈现在其中的。这些论证因果关系的变量需要教师通过对教学案例的阅读、理解、比较去发现,再运用到案例专题设计中去。在一个案例专题中,每一个案例都能呈现一定的变量关系,并且各个案例的变量关系之间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比如《公共管理教学案例选编》的第一个专题“政府改革与NGO发展专题”。教师选择的第一个案例是“中国入世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应诉欧盟”。在此案例中,温州打火机协会(NGO)的运作状况是自变量,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因变量。本案例主要探讨温州打火机协会(NGO)集体行动的成败对相关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影响。相反,在第二个案例“办负责任的协会”中,海滨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是自变量,海滨省企业家协会的发展状况是因变量,本案例着重讨论海滨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性行为对省企业家协会(NGO)发展的影响。第三个案例“打工者之家的一波三折”的变量选择类似于第二个案例,但不同之处在于,第二个案例的控制变量是政府与NGO的政策目标、行为选择相冲突;第三个案例则是政府与NGO的政策目标、行为选择相一致。这样的变量设计可让学生对NGO发展与政府改革之间的互动作用相对系统地了解。为了在案例选择中实现变量的互补性,每个教学案例应该在总体范围内服务于一个变量关系的准。多个案例共同体现因果关系论证的“重复”性逻辑。因此,每一个案例必须仔细挑选并且满足预测相似的结果(实际的重复)或产生对照的结果,但是已经预测到(理论的重复)。[12]所有这些重复过程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去论证案例专题所要表现的因果关系。在遵循上述“重复”性逻辑的过程中,一个经常会犯的错误是把“重复”逻辑错认为“样品”逻辑。即专题内案例的个数错认为与调查问卷的多响应相似(或与一个实验中的多次反复相似)。事实上,理论专题下的案例,特别是中、大型案例的数量肯定是有限的。因此,这种“样品”逻辑在因果关系论证的说明力上是极其有限的。需要指出的是,教师在设计案例专题时让每一个案例均呈现一定的变量关系,并不意味着教师所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是简洁、条理分明、事件清晰的小难度案例。②对于那些信息多而杂、陈述较凌乱、信息间接或分散的中、高难度的案例,教师在培养学生梳理、辨别、推导、归纳、筛选、判断信息的同时,可以引导学生对教师所设计的变量关系进行理解。当然,对于那些高难度、信息复杂的案例,可从多个理论角度来加以理解。此时,教师可将一个比较好的高质量案例在多个理论专题中使用,以便学生更好的把握此案例。但是,教师不能因为案例所呈现的变量关系的清晰性,而放弃了那些优秀的中、高难度的案例。因为恰恰是这些案例最接近实际的管理决策环境。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遵循变量的互补性原则,让几个案例组成理论专题来进行案例教学,比传统的单个、分散的案例的教学有着明显的教学优势。“多案例理论专题式”教学经常被学生认为更有说服力,更有启示性且能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四、结论综上所述,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的课程教学中,将多个案例依据变量互补的逻辑组合成若干个理论专题,比传统单个案例的教学有着更好的教学效果。通过理论专题设计,教师赋予每个案例以一定的因果关系论证的任务,多个案例之间又有一定的理论联系。这相当于通过案例专题给学生一个相当大的舞台情境,让他(她)们能在这个舞台情境内去尽情探索案例所内涵的理论关系。如果学生经过琢磨发现了教学在几个案例之间的内在关联,这将大大激发他(她)们案例学习的兴趣。注释:①参见该书导言的管理问题案例分类表。罗伯特·T.戈伦比威斯基.公共管理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②从理论上说,根据案例的“信息表达”维度,难度上可分为三个档次:1档,提供的信息量少,但完整且集中,阐述的直截了当,条理分明,清楚明确;2档,信息量增至中等,陈述和较凌乱、分散,少量信息不直接给出,需根据其他信息推算求得;3档,信息多而杂,陈述的无条理,相关信息分散在不同段落中,有些信息是间接的,还混有一些无关的,甚至是错误的信息,而一些关键信息又缺漏。详见:JAMESA ERSKINE,MICHIEL R LEENDERS.管理案例教学指南[M].余凯成,张吉平,译.大连:大连出版社,1992:78.参考文献[1]王浦泃.试论公共管理案例的基本特点[J].中国行政管理,2001(7):15~16.[2]罗伯特·T.戈伦比威斯基.公共管理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3]韩康,史美兰.中国政府管理案例[M].北京:中国行政学院出版社,2006:3.[4]张丽华.管理案例教学法[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32~37.[5]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中国公共管理案例:1,2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目录.[6]竺乾威,马国泉.西方公共行政案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7]陈瑞莲.行政案例分析[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目录.[8]刘兴倍.管理学原理教学案例库[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目录.[9]小劳伦斯·E.列恩.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9~31.[10]艾尔·巴比.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基础[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23.[1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503.[12]应国瑞.案例学习研究――设计与方法[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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