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存在,为本地农民增加收入、以房租分享城市化带来的级差收益提供了机会,为外地人口以低房租成本和生活成本在城市谋生提供了方便。但是,城乡结合部的自我无序蔓延,也带来大量社会问题,滋生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巨量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栖居,无法融入城市,也使得这种“城市病”在各类城市的局部区域加剧。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中村”问题能否解决好,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的关键问题。 为了找出破解“城中村”问题的方案和路径,本调研组从北京2010年启动的50个重点村改造入手,寻求 “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思路与做法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地区主要分布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与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六区相接壤的地区,涉及77个街道乡镇和1673个社区(村),本市户籍人口326.7万人,流动人口404.07万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市流动人口总量的52.63%。 北京市政府于2008年在海淀北坞村和朝阳大望京村进行试点后,2010年启动50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为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进行探索。 此次改造的目标为:以保护农民利益和原住农民彻底融入城市为前提,使农民成为有住房、有产业、有就业、有股权、享受社保和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完全城市化。1.整合土地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并没有直接把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在城市化改造后拆迁整理出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剩余土地,即安置房、集体产业所占土地,可以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用于农民安置的产业项目可以定向出让供地,允许农民在建设用地上建租赁房。 土地也是重点村城市化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统筹融资抵押物及土地储备上市来实现城市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 通过土地融资和集体所有制不变,“城中村”既能实现土地重新安排用途、集约利用,也能获得未来的集体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50个重点村改造,拆迁整理出45平方公里土地,其中7.8平方公里建回迁安置房,3.3平方公里建集体产业,13平方公里回建绿地,4平方公里建设基础设施,16.9平方公里出让后用于平衡建设资金。拆迁后高楼层回迁房的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留出来大量绿地,绿地占各村总面积占到五分之二左右。这既有利城市环境质量,也为未来的开发留下潜在留备土地。 同时,土地也不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政府按照不挂钩土地管理政策,不区分遗留集体剩余土地多少,不改变剩余土地的产权属性,制定“农转居”的工作方案,探索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2.拆旧建新由于旧村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城市化建设必然会遇到旧村拆除的问题。 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旧村拆除面积25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产权院面积1290万平方米,非住宅单位面积1240万平方米。 拆迁方式从总体政策上来说,是在土地储备、绿化隔离建设等模式下明确资金平衡规划,确定拆迁主体、委托拆迁企业启动、实现的。 在一村一策规划指导下,各村的拆迁面积和片区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规划方案,审批后实施。其中朝阳区注重土地资源统筹利用,打破了乡域界限,在更大范围内规划房屋拆迁和土地利用,实现了土地优化管理和集约利用。 因为拆迁面积与补偿紧密相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手段侵街占道、加盖房屋,利用违法建设等不当得利行为,政府通过明确拆迁房住宅和非住宅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奖励标准来遏制违章、抢建、抢装的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被拆迁宅基地的权属及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权属及面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审核。被拆迁非住宅建筑以《房屋所有权证》、审批文件作为确认依据,农业设施、农村集体公共设施也分别需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确认作为依据。 同时,政府实行“多建不多得,少建不少得,老实人不吃亏”原则,对于违法高层建筑不予补偿,鼓励少建,对于闲置宅基地进行奖励。例如,昌平区对房屋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85%的部分,不再通过评估作价方式给予补偿;未达到宅基地面积85%以内的宅基地闲置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奖励。 同时,各重点村可根据实际公议补偿方案,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一般的做法是,村支书、村干部先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利益调节、处理争议,然后再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实现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目标。 例如,唐家岭村如果仅按照宅基地面积补贴,一些有着大面积宅基地的家庭将获得远远多于一般人家的拆迁补偿,但村里大部分宅基地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下,为了让大部分人同意补偿方案,大于160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再纳入补偿范围。以前通过违法建设高层房屋获得的暴利性租金收入(改造前部分村民一年的租金收入可达20万-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不复存在。 拆迁的补偿方案确定了定向补偿、实物补偿、留地安置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北京各城区的重点村拆迁可以灵活创新确定补偿方式。例如,朝阳区各乡具体制定住宅腾退补偿政策,就考虑了居住面积小的困难户等情况,具体补偿方式由农民自主选择。石景山区创新提出“1∶1.2房屋实物面积安置”“院地补助”,并举办拆迁困难户联席会评议实施办法。 在重点村改造中,将建设1181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计划在动迁后两年时间内回迁。 截至2013年6月,已有48个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已开工建设,其中33个村已经全部开工建设,15个村部分开工建设。其中,有16个村已全部竣工并陆续回迁,另有5个村部分竣工。作为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工程,已规划4平方公里用于水务、交通、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实现公共服务与城市接轨,提高生活水平。3.产权改革农村城市化的关键问题是产业发展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农村城市化才是健康的。 在重点村改造中,政府将拆迁整理的土地按照每个劳动力人均50平方米标准,共规划62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统筹重点村产业与周边高端产业功能区协调发展。 同时,试点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和使用的管理。拆迁中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也为集体产业留下发展空间。 同时,政府全面启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出 “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要求,让农民拥有股份,成为集体经济的收益者。 目前,各重点村产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各重点村基本都进行了集体资产量化处理、所有成员界定及农龄登记工作。 至2013年6月,50个重点村中已有44个村完成产权改革,其余6个村也已启动改革。4.转农为居50个重点村现已全部启动整建制农转居工作。通州区和昌平区都将改造与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对接,将整建制农转居与社会保障挂钩。而在丰台区,农转居则是与征地工作同步进行的。 目前,市政府已批准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昌平、房山区的28个重点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方案,部分村完成了整建制农转居。 在农转居过程中,确定了实行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由征地、项目投资承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征地补偿等“收入”必须先支付村民的社保和就业补偿,然后再考虑他用。 农民转为居民后,全面接轨城市社保体系,搬迁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升,实现各类救助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各村也在尽快落实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比如,大红门村2815名村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外,政府还着手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多渠道拓展就业渠道,力争有就业愿望的人员100%就业,从而使农民的技能有所提高。 比如,大兴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抓住了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机遇,加强两区就业工作融合对接,使得瀛海镇、旧宫镇大部分劳动力在开发区实现就业。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北京50个重点村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制度创新消除了城乡二元体制,为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重要实践,为其他需要改革、重建的村落提供了借鉴和经验。1.城乡统筹理念“一村(乡)一策”的城乡统筹理念,首先为重点村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赢得了宝贵时间,且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对症下药,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 在城市化改造中,各重点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政策,根据自身资源进行了规划和改造,采用的模式主要有土地储备、绿隔建设政策模式。 土地储备模式即由村里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开始拆迁和回迁楼建设,整理出的部分土地交由土储部门列入土储上市,实现资金平衡。 绿隔建设模式则是由各村委会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农民出资合作建房,集体和政府也投入,项目享受绿隔建设的优惠政策。 此外,重点村对自身土地规划与建设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如丰台区大红门村的土地改造规划,虽然日后作为森林公园的土地所有权归于政府,但使用权依然属于大红门村,这一模式对其他村日后改造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另外,在行政审批上,由于北京市发改委下放了重点村建设的立项核准权和招投标核准权,直接指导重点村的科学立项,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率,进而使得拆迁、建设、产业发展、整建制农转居工作得以落实。2.土地管理与所有权改革创新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及所有制改革是制度创新的一大方面。由于农民集体的剩余土地在调整规划后可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直接参与城市建设,且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将重点村一定比例的土地列入土地储备,某种程度上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 非农产业的增加,则提高了土地的流动性,使土地利用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例如,海淀区唐家岭村,除回迁房之外,村里还拥有不少的写字楼、租赁房屋,为该村提供了重要的土地租金收入。 由于改造方案结合各个村的实际情况,个别村的成功经验也很有借鉴意义。如朝阳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龙爪树村,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打破乡域界限,与其他乡适当置换用地性质,实现双赢。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利用自有资金,让农民真正成为有资产的市民。农民真正参与建设,才会更有积极性。3.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且必要的步骤,旨在缩小城乡在生活方式、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距,而建设资金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次重点村改造中,北京市各部门都积极为重点村改革搭建融资平台,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北京银监局对融资政策进行专门指导,并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这保证了融资的方向和效率,让有限的资金资源产生最大的价值。另外,市政部门建立的应急风险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筹集压力,在关键时能有力地支持重点村建设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融资计划优先满足的是重点村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这与土地改革中发展非农产业相吻合。如道路交通,从大红门村的改造经验来看,用自己的钱搞道路建设,借政府之力贷款融资,既缓解了道路建设的燃眉之急,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政策建议(一)政府要对“城中村”改造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推进实施。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50个重点村改造中部分村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没有开始改造。 比如,昌平区东三旗村就没有开始原计划的改造。据村民反映,政府在改造计划发布后没有落实后续改造工作。鉴于此,政府应加强督促、落实各重点村改造工作,而不是只完成方案和政策设计,就不管了。 此外,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也应引起重视,部分村出现了资金紧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局面。主要原因有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土地融资困难、后期融资受到严格限制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对资金问题予以重视。 (二)进一步落实改造后的农民权益。 调研中发现,村民的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对本村的改造意图、改造后权益不甚了解,因此可能会成为改造的阻力。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让村民对自身权益有充分了解,从而支持“城中村”改造进行。 在改造过程中,每个村几乎都划出很大一部分土地被征用为绿地,但这部分土地补贴并不按照市价,补贴资金极少。虽然一些重点村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即把绿地所占土地无偿交给政府,但是村子保留该土地将来用作其他用途的收益权。 建议今后接受改造的村庄借鉴此方法,维护村子和村民的土地权益,保留土地收益。就总体而言,部分村出现了用地减少、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整建制农转居进程也有一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缺,难以完成社会保障对接的费用,以及程序上限制条件过于苛刻,要求必须完成拆迁任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以及社会保障保险衔接费用筹集到位,因此离整建制农转居的实现还有一定距离。 (三)真正落实农民产业用地。 在现实中,重点村改造后的产业及回迁房用地实际比例过小。 参照台湾“城中村”改造方法,其村子留用土地占到原村总面积45%左右。但此次改造的留用土地占比远远小于该比例,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 建议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增加回迁房和产业用地比例。 此外,虽然每个重点村都留下了产业用地,但由于审批过程复杂,加上村庄自有资金短缺,这些土地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同时,因为产业用地的用途并没有合理、详细的规划,资源短缺的村子多数将此地用作物流等用途。 建议各村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产业用地进行良好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多个村连成产业区,这将有助于集体产业壮大以及未来的发展。 (四)落实农民房屋产权。 公租房产权只有70年,改造之前农民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巨大的权益落差会加大改造的难度,引起农民的反感抵触。 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农民权益,给予70年后公租房补贴承诺,让农民权益得到明确保障,也让农民安心上房。并且在改造过程中还出现了小产权房问题,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五)重视外来人口居住成本问题。 原居住在“城中村”中的大量外来人口在改造时被迫离开村子,改造后由于房租升高不能回到原村继续居住。因此这些人的去向将成为很大的问题,可能加重其他未改造地区的压力,造成新的“城中村”问题,从而抵消改造效果。外来人口居住成本的上升,也会抬高城市雇工成本,给城市长期发展造成负面效果,必须引起重视。 (六)增强农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自主性。 “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拆迁、回迁,造成了政府与农民处于对立面的表象。 但实际上改造对于村庄和村民的未来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也是“城中村”融入城市客观上必经的阶段,是村民变居民、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 因此,建议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提升农民对“城中村”改造的理解,给农民一个较长时间的反应阶段,而不是进行运动式的突击改造。这样农民才会支持“城中村”改造,减少争端,并积极地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让农民也加入到改造的队伍中,也可以集思广益,减少未来可能遗留下的问题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第五次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xx%的流动人口集中在15——49岁年龄组,这说明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的育龄人口构成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体。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口,其群体特征、城市生活环境、制度环境已与以往的流动人口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可称为“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如此大规模的青年育龄人口的乡—城流动,其生育意愿、生育需求和生育行为必将对我国人口的生育率和增长率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特点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展了针对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査与半结构式个案访谈研究。20xx年xx月,我们分别在xx——xx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査,有效样本xx个,回收率为xx%,其中男性占xx%,女性占xx%。问卷调査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针对生育数量意愿,平均生育意愿为xx。有xx%的人希望生一个孩子,xx%的人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xx个及以上的比例为xx%,xx%左右的人不想生孩子。
第二,针对生育性别意愿,多数流动人口对孩子没有性别偏好,xx%的人认为应该“顺其自然”,xx%的人希望儿女双全。相对而言,在男性流动人口中,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
第三,成本约束、为了孩子成长和情感需要已经成为主导新一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因素。以上结论说明了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呈现出理性的趋势,新型的生育观已经形成。
通过调査问卷的数据结果,我们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有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但是,由于生育意愿属于人们的主观认知和自我判断,因此,要深入了解人们关于生育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真实想法,仅靠问卷调査是不够的。因此,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我们在xx和苏州对xx名18——31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半结构式深度个案访谈,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未婚者xx人,已婚者xx人。
本研究通过个案访谈,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主要特点及其对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预期,掌握他们生育意愿改变的程度和方式,深入探究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改变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城市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实际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试图通过调査流动人口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验证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这一趋势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供给和社会环境能否支持流动人口新型生育观念和意愿的实现。
二、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现状。
流动人口一般想生育几个孩子,他们依然恪守传统生育文化的规定而呈现出显著的男孩偏好,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目前的城市生活与社会环境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什么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是什么?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距?本文将分别从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外出务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四个方面,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做出判断和分析。
(—)生育数量意愿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无论是否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当访谈者被问到对孩子数量的预期时,大多会以经济负担和经济压力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在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居住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压力大幅度增加,其中孩子的抚养成本(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住房、饮食、日常生活物品、教育等)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在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的约束条件下,许多访谈对象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都可以集中投入于一个孩子,这不仅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和今后的发展,而且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与负担。我们可以从以下访谈内容中明显感受到这种认知倾向。
1、要一个,一个就好了,经济负担太重。(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只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的经济条件嘛,社会现实、养育、教育一个孩子都非常难。
2、经济上开支很大,还有教育投入非常大,如果两个的话更麻烦。(访谈对象:SMMI,男,24岁,已婚未育)
虽然被问及如果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是否会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意愿,有的访谈对象希望可以增至为两个,但是经济压力依然是他们首要担忧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生育行为过程中,他们仍然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来进行生育决策:
3、计划生育不管,也不要了,负担太大,没精力也没钱。(访谈对象:TMMCC1,男,26岁,已婚,育有一男)
4、富裕的话我会生两个,穷的话我就只生一个。(访谈对象:SFMCO5,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
还有一些访谈对象认为精力投入也是决定生育孩子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女性访谈对象认为养育孩子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使得她们无暇顾及更多的孩子。
5、—个就够了,多了太累了,照顾不过来。孩子太多就忙不过来了,照顾不好,还影响工作。(访谈对象:SFMCI5,女,27岁,已婚,怀孕)
也有少数访谈对象在面临生育孩子还是职业发展机会的选择时,会明确选择优先发展职业。这表明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人口,受到城市社会情境与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也逐渐呈现出城市居民的特点,不仅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随着经济条件变化而逐渐提高,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关注自我的空间与发展。
6、有机会发展的话我要先发展,不要孩子,比如说有个机会在我面前,那肯定要发展,不选择孩子(访谈对象:TMUC4,男,19岁,未婚)
综合以上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预期,我们发现在孩子抚养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不断提高的约束条件下,孩子的质量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这说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决定流动人口生育数量决策的主要约束条件。同时,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自我发展需要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在生育决策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在城市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流动人口对自我发展的关注程度,以及对生活质量水平的预期都比以往有所提升。
(二)生育性别意愿。
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访谈结果表明,没有性别偏好、男孩偏好、女孩偏好或儿女双全等其他一些不同性别组合偏好的现象都存在。但是针对性别偏好的访谈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农村生育文化中普遍的男孩偏好明显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大幅度地增加了。
1、性别无偏好。
少数访谈对象表达了对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他们对女孩和男孩的价值评价没有差别。
现在在农村里,男孩不孝顺的也有的是,女孩孝顺的也很多,其实要个男孩不孝顺的话还赶不上要个女的好,我要男孩女孩都无所谓。(访谈对象:SMUI1,男,21岁,未婚)
2、儿女双全。
希望儿女双全的访谈对象也不乏其人,同时获得男孩和女孩的收益(经济收益和心理收益),满足家庭和自己的不同需求,这十分符合中国人普遍希望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
最多要两个,一男一女最好,能够儿女双全。(访谈对象:TMMS,男,25岁,已婚未育)
3、男孩偏好。
—些访谈对象认为农村里男孩偏好的`传统观念对自己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虽然居住在城市社区,但是由于与农村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性别偏好取向依然存在于在城市里工作的流动人口中。但是,就整体而言,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显有所降低。
农村都这样,你要是都是女孩,别人会瞧不起你。(访谈对象:TMUS1,男,23岁,未婚)
我喜欢男孩子,女孩子长大了就结个婚,带个孩子,伺候公公婆婆。没什么出息。(访谈对象:TMMC,男,24岁,已婚未育)
4、女孩偏好。
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倾向于生育女孩的意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出发点:一是相对于男孩,养育女孩的经济成本更低,例如不需要给女孩准备房子、养女孩更为省心等等;二是在某些方面,女孩的收益高于男孩,如女孩更为孝顺、体贴,女孩子更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在未婚、已婚未育和已婚已育的访谈对象中都有人具有显著的女孩偏好。
我想要女孩,女孩不用给她买房,我要生个男孩还得给他准备房子。(访谈对象:SFU02,女,19岁,未婚)
想要女孩。女孩贴心,而且女孩吧,也省心一点,男孩太调皮了。(访谈对象:SFUI3,女,25岁,未婚)
根据访谈调査结果,与生育数量期望明显受到经济状况影响相比,生育的性别偏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主导决定因素。换言之,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性别的认知取向与行为结果的因素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一方面是传统的男孩偏好观念,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女孩价值的普遍提升,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女孩价值实现途径明显增多等因素,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的认知与决策过程,使其在生育性别选择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总之,虽然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性别偏好组合的多样化,但是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更为理性的一面,他们对女孩的价值判断(资本收益和心理收益)已经更为客观和理性。
(三)外出务工经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访谈结果表明,虽然流动人口仍保有传统的生育文化特征,但通过与那些没有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外出务工经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现代生育文化正在逐渐改变流动人口的认知与生育行为模式。他们已经不再单纯的追求孩子数量,也不再一味地只想生育男孩,而是更加趋于理性地结合自己经济收入和发展状况,通过对男孩和女孩在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实现及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客观比较,来做出生育决策。
我家乡还是比较重视男孩,我感觉我的思想方面改变了,打工经历改变了一些想法。如果你没有到外面看看的话,就会听家里的安排生个男孩。但是你出来仔细一看,你就会改变一些想法。(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同时,相对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松散,个人生活空间相对扩大,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尊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生育压力(如生男孩家庭才有面子)得以缓解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城市社区居住环境的特点,才使得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决策时,能够更多地关注经济状况而非生育文化的制约。
在家乡一定最好有个男孩,那边生男孩感觉名声上会好一点,生个女孩好像会被人笑话似的,在城市这边生活就无所谓了。(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城市融入过程不仅让他们改善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所秉承的传统生育文化,为生育意愿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四)生育意愿实现的现实基础。
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生育成本、孩子的教育成本、父母的机会成本等)和间接因素(包括住房、看病等在内的城市生活支出)的影响。因此,如果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不高,制度供给缺乏或政府角色缺位都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难以实现。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
1、农村社区对流动人口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
虽然居住在城市,但是流动人口与迁出地的农村社区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传统的农村生育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我们发现不少调査对象都处在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两种不同生育文化的双重影响中,有时候,他们必须在两种文化所产生作用力的夹缝中进行决策。以下访谈记录就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这一困境。
我自己不怎么特别想要男孩。但是怎么说,我百分之六七十想要男孩,主要是想到我老公家的情况嘛,要传宗接代,……主要是老人给的压力。(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通过以上访谈,我们可以推断由于受到长辈、以及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各种联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些具有现代生育观念的流动人口中的未婚者和已婚未育者,其目前的生育意愿和以后的实际生育决策及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能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并希望孩子今后能立足于城市得以发展。城市的教育体制、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与机会要远远优于农村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普遍共识。
带过来把孩子放在城里抚养,我感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有希望。(访谈对象:SMMCS1’男,已婚已育者)
除了考虑教育环境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之外,也有不少访谈对象意识到,如果将孩子留在家乡,隔代教育会产生很多弊端,同时也会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问题。这说明新一代的流动人口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也逐渐认识到孩子在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并且开始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这表明流动人口已经具备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
老人带小孩不是很好的。我们的父母嘛,文化程度比我们还要低啊。他们带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也不是那么文明。(访谈对象:SMMCI1,男,27岁,已婚,育有一男)
尽管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在城市上学和接受教育,但是他们普遍认为在城市里孩子的教育成本很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也是流动人口难以将孩子留在城市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
孩子读书一个月要很多钱,有时买衣服,吃东西,还有用的啊,还有其他什么的都加在一起,—个月800—1000吧(访谈对象:SFMO1,女。30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虽然流动人口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很强,但由于教育成本和抚养成本过高,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流动人口迫切希望将孩子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成本压力过大的现实,使其愿望难以达成。
3、生育意愿实现的社会支持薄弱。
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直接因素,但是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方面,还受制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状况。因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所处的城市生活环境、可获取资源的满足状况,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同时,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融入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生育文化观念的接纳程度。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由于制度供给的短缺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他们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面临许多发展困境。他们在就业、住房、看病、日常生活物品支出等方面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同时,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社会融入过程,也会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社会排斥和歧视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困境。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生活现状及所面临困境的客观呈现,能够进一步探求他们生育意愿形成、以及今后实际生育行为实现的社会机制。至于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支持,很多流动人口并不愿意对政府做出评价,就那些做出评价的访谈对象而言,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中是缺位的,流动人口缺乏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社会支持。
政府啊,我感觉政府好像离我蛮远的。(访谈对象:SMUS2,男,21岁,未婚)
从来没有听说过政府对我们有优惠政策,政府出台的政策都是对本市户口,外地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享受过。我从来没有听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帮助,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有帮助。(访谈对象:SFMCR3,女,24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的拉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使流动人口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生活内容、收入和教育等都吸引着流动人口奔向城市;但是另—方面,城市生活支出的压力、制度供给的缺乏以及社会歧视的存在,又使得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难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这种困境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使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预期出现一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社会支持系统还非常缺乏,因此,在流动人口较为理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结论与反思。
通过访谈调査,我们发现随着生活区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些新的特征。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已初步形成。目前,孩子的抚养成本成为流动人口进行生育决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当经济条件允许和照料资源充足时,流动人口倾向于将孩子放在教育环境更好的城市中养育。所以,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教育成本大幅上升,使得很多访谈对象认为,为了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获得充足的资源和机会,目前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持两个孩子的生育决策。这反映出了在流动人口中,已呈现出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生活支出和教育成本的大幅增加,使得流动人口愿意用质量替代数量选择的可实现程度降低,在孩子质量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缺口。
第二,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虽然有一些访谈对象仍然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已开始更为理性地反思这种偏好的实际收益。许多访谈对象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能够理性地认识到相对于男孩而言,女孩的成本支出(不需要为女儿准备房子)低,而收益(女孩子更容易找工作,女儿会更孝顺)却更高,因此,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第三,个人发展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逐渐成为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些访谈对象在进行生育预期时,会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或者个人的精力投入与时间成本。虽然这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活理念,以及对自我生活空间的需求与城市社区文化更加契合。相对于孩子的抚养成本而言,个人的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虽然还不是生育意愿形成的首要影响因素,但其重要性已经显现出来。
第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双重性特征非常显著。一方面,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所传承的习俗和文化,尤其是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这种双重性特征,使流动人口呈现边缘性特征,他们一边接受着现代城市生育观念,一边仍受农村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流动人口能否很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否以城市为生活重心的判断,都会直接决定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之间存在差异的程度。所以,对未来生活预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生育意愿。
第五,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在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供给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不仅加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也会延缓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现实转变过程。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的影响,而制度供给的缺乏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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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受资源以及环境的变化,开始了大面积的从小城镇涌向大城市,使得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充满生机,人口流动成为新常态。但随着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显现,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因此,如何加强现阶段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而实现和推动城市经济持续增长是当前的关键问题。
一、当前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各地政府都在不断出台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相关政策,不断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流动人口的复杂性,例如受教育程度、心理承受能力、自身劳动技能等影响,导致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虽然各地都在建立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法律法规,但是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地标准不一,都存在着严重的地方特色,不利于后期人口全国流动的运行和对接工作。
(二)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尽管在城市中建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机构由于缺乏权威性,没有形成严格的内部机制,导致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建设任务重,共享应用水平低等问题,让工作开展进一步受阻。同时机构没有紧跟时代步伐,特别是互联网+的时代中,机构人员信息技术掌握缓慢,使得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工作严重滞后,服务和管理存在着职责权限不一,运行不畅等等问题。
(三)流动人口摸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流动人口,为了保证安全性,需要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例如办理流动人口详细登记,但现实是流动人口为了避免麻烦,办理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针对城中村以及出租房屋时管理不到位现象更加突出,给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再由于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协作不到位,导致派出所以及社区未能形成一体化管理,大量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登记混乱,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经常是门牌不对,情况不明,导致最终查无此人等现象,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再加上针对流动的高危人群,管理措施也有待落实,有大概三分之二以上高危人群在落脚出租屋中以及旅馆中时并未进行正规的登记,给城市治安带来严重的隐患。
(四)服务维权方面任重道远
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体系,一些企业未能按照劳动法履行合法的权益和义务,签订的合同有着不平等条款,经常出现加班拖欠工资的问题,这就造成了流动人口生活保障差,待遇难以和同城人相比。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建议
为了更好的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积极的转变工作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各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一)转变观念,营造和谐氛围
政府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流动人口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活动,让他们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同?r还要做好对流动人口的关注,倡导对流动人口典型的表彰工作,让流动人口切身体会到亲近感,树立公平对待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管理和服务的有效统一。
(二)加强基础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首先需要整合力量,动员和组织各个机构的协调作用,参与到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让每个机构都能发挥自身重要作用。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队伍,对外来人口较多的单位,配备相应的人手,加强他们专业素质的提高,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从而做好基础信息的录入等工作。
(三)建立符合实际并且充足的经费保障机制
申请建立专属资金,加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这样可以保障在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时能够支出所需经费,确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正常运行。同时,在人员配备和管理上要严格根据国家提出的政策要求,实行人员分级管理,把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其他管理经费都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中。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让企业也能参与到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中,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四)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目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意见等,将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用贴心的服务去引导和鼓励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当地活动,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正常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流动人口权益保障体系建设,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督促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打造流动人口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为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迈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一村社区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一是提升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加强流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主动、积极学习,强化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并定期组织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业务知识。二是强化宣传倡导,营造和谐氛围。社区常态化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加强流动人口依法守法和自我保健意识。通过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与流动人员的户籍地或流入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婚育、避孕措施、流动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对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药具台账,定期进行随访服务,并上门发放计生用品,切实让流动人口享受到社区的关心和关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增长迅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境地,并且我们可以找到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对于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对策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拥有量较少,而且资本的质量不高,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家庭教育资本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存在优势的方面,比如孩子的自理能力很好、坚强、乐观的品质,但是,总的来说,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总体情况十分令人堪忧。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家庭经济资本处于劣势,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以后由于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和自身的条件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只能从事一些劳动时间长、生产环境差危险、报酬低的工作。导致他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短,甚至忽略对子女的教育。
第二,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资本不足。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关系局限于老乡和亲戚,基本没有其他寻求支持的渠道。家庭中与子女互动不足或者由于沟通方式不当导致子女的叛逆甚至是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父母多采用控制性和干预性的互动方式,支持性和引导性的互动方式运用不足。父母在寻求教育支持网络时感到非常无力,他还是保留非常保守的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要自己来管,家长很少与学校主动联系,他们认为包括学校学习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内容要自己来教育,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是社会的,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办法教育的时候借助于社会资源和一些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寻求帮助。等到子女真正的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交给有关部门来管理,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家庭文化资本非常有限。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母亲不识字,对教育的内容和采取方式认识有偏差,这些对于子女的教育十分不利。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如赌博等。
(二)家庭教育资本不足导致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于父母在获得经济资本时的流动性的特点、职业的特点和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很多流动儿童有被寄养的经历导致亲子关系不够亲密,引发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不足,导致父母教育的无力。不知如何和学校配合共同面对子女出现的问题,也不知如何取得社会教育资源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局限于公有和老乡,同质性强,而且处境类似,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太大的作用。
由于父母的文化资本不足对教育观念存在一些偏差,强调父母的权威,家庭互动缺乏平等沟通的氛围。流动人口家庭互动围绕学习和花钱的问题展开,互动多为控制性互动和干预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支持性互动不足。导致孩子在心理上远离父母,在行为上出现问题。在家庭教育的价值观上,流动人口家庭普遍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行动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教育的效果不明显。流动人口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赌博等不良的娱乐方式。
总之,由于家庭教育资本处于劣势导致家庭教育的运作情况不佳,需要其它力量的介入来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
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收入低、危险、技术含量低、经常面临失业困扰的、工作时间长的工作,消费能力有限,直接表现为住房面积狭小,流动儿童没有学习的空间,客观化文化资本占有较少,工作时间长使得家长与流动儿童互动时间少,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由于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范围局限于亲戚、老乡和工友,获取对流动儿童教育支持的资源十分有限,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时候只能独自面对。由于长期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制度安排之外,流动儿童无法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即使我们看到一些正规学校在逐渐接受流动儿童,但是据笔者了解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他们也只能接受极少的流动儿童入学。子女没有好的学校入学也使得家长对于子女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信心不足,但又无能为力。
三、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资本
韦伯利用“封闭”这个概念来描述把人们置于次等地位的过程,透过此过程,一个群体垄断了优势地位,向它界定为下层的或不合资格的外部人关闭机会。任何方便的、看得见的特征,例如种族、语言、社会背景(social source)、宗教、以及缺少一份特殊的学校文凭,都可以被用来把竞争者宣布为外部的人。通过限制获得机会(opportunities)和资源的获取(access),封闭容许集体把报酬最大化。群体内部的人分享共同的文化和身份,并因而分享使排斥合法化的规范。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匮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该从反对社会排斥入手,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的处境才能真正改变流动儿童的处境。
1.规范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对雇主的不良行为进行规避,促进新型服务企业的发展、对在长期失业者中招募工人的企业的财政刺激、对低技术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改善、意图在失业者和潜在雇主间建立联系的临时就业,处理妇女特殊需求的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小业主给与支持和政策倾斜。城管和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上演已久,小贩大多是流动人口和社会低收入阶层,流动儿童心思细密,对于父母被追赶的情景十分不解和感到愤恨,从而引起他们对于执法者和整个社会的误解,小小的心灵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会被驱赶,为什么来到城市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个城市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反社会的情绪会在幼小的心灵开始萌芽。因此,对城市的小摊贩运营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流动人口一定的自主谋生的权利,对他们的劳动给予一定的尊重是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现状的重要环节,也是改善流动儿童处境的措施。 2.提升能力
对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很多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能,自主创业没有资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危险,劳动环境恶劣,劳动时间长。进行培训后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从事一些技能性的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改善流动儿童的境遇。
3.收入支持
收入支持这里是指社会保障的支持,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面临受伤或者失业的情况下,有一笔资金作为临时性的救助,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迅速的恶化。目前,流动人口由于户口以及工作单位的临时性原因,很多流动人口都没有社会保险。很多流动儿童也由于户口的原因没有保险,无论生病还是出现意外伤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如果父亲,家里的顶梁柱遭遇到不测,家庭就坠入无限的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使他们有一定的安全感,无论整个家庭陷入何种境地都能使流动儿童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地域扶持倾向
这种尝试的理念是,特殊的城市贫民区或受剥削的地区,需要建立在广泛基础之上的针对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的行动(Rodgers, 1995b)。
2005年以来,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重庆市南岸区采取“因地制宜、政府投入、社区管理、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多万元,在各街道建设“阳光公寓”。只需“一人一天一元”的低费用,农民工就能住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的公寓房。截至2007年7月,南岸区已建成7个“阳光公寓”,入住农民工5000多人。政府在能力的许可下,可以参考重庆的做法,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给流动人口家庭安身立命之所,给流动儿童一套学习的桌椅和一盏点燃希望的台灯。
(二)发挥教育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正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学校所传递的文化是统治阶级文化,而非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文化遗产。学校运用支配阶级所赋予的权力关系将其文化定义为合法的文化资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符号暴力过程强制性地传递。由于被支配阶级的文化与支配阶级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他们的子女常常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失败者,无法取得足够的、支配阶级定义的合法文化资本。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文化资本分配不平等结构,并进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文化资本的循环传递与阶级关系的循环传递。
教育的再生产功能是否意味着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公平的机器?是否意味着教育没有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知道,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是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合法途径。自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以来,在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教育给处于社会劣势阶层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通往社会上层阶级的途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社会的地位世袭,使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教育给大众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
在打破这种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议题上,科尔曼报告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处于弱势的学生,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低,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在流动儿童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儿童都有很高的理想,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学习差强人意,也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能读到高中,考上大学的流动儿童是少数。
科尔曼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因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佣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这种措施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的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善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年轻,因此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减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至少它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人们向较高的社会地位去努力。有些国家一经独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社会。不管社会环境如何,教育的改造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当它一旦传播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不利的阶层,改造的趋向便是平等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流动儿童摆脱贫穷边缘的社会地位,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三)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去除身份区隔
我国的户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也在不断制造着依附于身份的城乡分割,以有没有户籍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在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 2.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消除身份歧视
在流动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要提高公立学校的招生能力,或者增设新的学校,来解决局部区域内农民工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
社区和学校牵头,办好农民工子女家长学校,提高农民工教育子女的能力,使流动人口家庭尽快适应城市生活。
3.发挥学校教育与社区的教育的功能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
学校主动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只是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职责家长的错误。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加强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互相交流教育心得,营造好的教育气氛。把同质性较高的家庭分成小组,如单亲家庭小组、多子女家庭小组,学校负责讲解这些家庭的子女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的征兆对症下药进行解决。
4.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
团委、妇联、青少年研究机构等非政府公共组织可广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提供文化资本。比如,妇联联合街道与大学,让大学生进入流动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结成对子,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帮助;团委、街道等机构可以培育义工、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成为义工或志愿者,广泛开展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指导流动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实现学业进步。
总之,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帮助流动儿童家庭充实家庭教育资本,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亲子互动,有责任让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民工住上“阳光公寓”
[2]周海玲:《论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化的策略――文化资本的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9月
[3][法]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49页。
[4]昆明城乡一体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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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为你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人口问题的论文,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受资源以及环境的变化,开始了大面积的从小城镇涌向大城市,使得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充满生机,人口流动成为新常态。但随着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显现,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因此,如何加强现阶段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而实现和推动城市经济持续增长是当前的关键问题。
一、当前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各地政府都在不断出台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相关政策,不断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流动人口的复杂性,例如受教育程度、心理承受能力、自身劳动技能等影响,导致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虽然各地都在建立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法律法规,但是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地标准不一,都存在着严重的地方特色,不利于后期人口全国流动的运行和对接工作。
(二)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尽管在城市中建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机构由于缺乏权威性,没有形成严格的内部机制,导致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建设任务重,共享应用水平低等问题,让工作开展进一步受阻。同时机构没有紧跟时代步伐,特别是互联网+的时代中,机构人员信息技术掌握缓慢,使得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工作严重滞后,服务和管理存在着职责权限不一,运行不畅等等问题。
(三)流动人口摸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流动人口,为了保证安全性,需要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例如办理流动人口详细登记,但现实是流动人口为了避免麻烦,办理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针对城中村以及出租房屋时管理不到位现象更加突出,给流动人口的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再由于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协作不到位,导致派出所以及社区未能形成一体化管理,大量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登记混乱,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经常是门牌不对,情况不明,导致最终查无此人等现象,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再加上针对流动的高危人群,管理措施也有待落实,有大概三分之二以上高危人群在落脚出租屋中以及旅馆中时并未进行正规的登记,给城市治安带来严重的隐患。
(四)服务维权方面任重道远
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体系,一些企业未能按照劳动法履行合法的权益和义务,签订的合同有着不平等条款,经常出现加班拖欠工资的问题,这就造成了流动人口生活保障差,待遇难以和同城人相比。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建议
为了更好的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积极的转变工作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各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一)转变观念,营造和谐氛围
政府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流动人口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活动,让他们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同?r还要做好对流动人口的关注,倡导对流动人口典型的表彰工作,让流动人口切身体会到亲近感,树立公平对待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管理和服务的有效统一。
(二)加强基础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首先需要整合力量,动员和组织各个机构的协调作用,参与到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让每个机构都能发挥自身重要作用。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队伍,对外来人口较多的单位,配备相应的人手,加强他们专业素质的提高,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从而做好基础信息的录入等工作。
(三)建立符合实际并且充足的经费保障机制
申请建立专属资金,加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这样可以保障在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时能够支出所需经费,确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正常运行。同时,在人员配备和管理上要严格根据国家提出的政策要求,实行人员分级管理,把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其他管理经费都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中。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让企业也能参与到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中,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四)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目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意见等,将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用贴心的服务去引导和鼓励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当地活动,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正常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流动人口权益保障体系建设,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督促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打造流动人口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等你联系,为你代写。
杨保军:我国城市化概述杨保军:大家好,今天借这个机会,利用一点时间跟大家一块探讨一下中国的城市化。 一、城市化的概念。 什么是城市化?这个问题跟在座各位有关,因为我们房地产开发实际上是要提供住房给大家住的,并且主要是给城里人住,在农村还不存在房地产市场。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不同的学科是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城市化的,比如社会学更关注城市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人口学家关注的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集聚过程;地理学关注经济区位向城市的集中过程。综合起来看,城市化应该体现四个方面特征:第一是人口和非农活动向城市的转型、集中、强化和分异;第二是城市景观的地域推进;第三是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变革的扩散;第四是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城市价值观念的扩散。说到这,我们就可以想一想,事实上我们房地产商提供的产品是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个建筑产品。 城市化用什么来度量它?就是城市化水平,它的计算就是城市人口除以总人口,城市化在推进过程当中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是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这个阶段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中期阶段是城市化水平在30%至70%,这是一个加速的阶段,我们中国目前就处在这样一个加速的阶段;后期阶段就基本上稳定了,城市化水平在70%至90%。 回顾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历程,从政府的态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0年以前,基本上就是抑制,当时我国走的是一条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建国以后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政府努力推动工业化,但是我们的工业化不是和城市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工业虽然发展了,但是城市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到1980年代,学界在积极探讨、推动,而政府持一种观望的态度,当时的红头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城市化这样的术语;1990年代,转变为推进和积极的支持。目前我们国内的基本状况是,从1978年以来到现在,城市化水平从17.9%提高到2001年的36.1%,到去年是39%。当然我们国家的城市化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大家通常说到的问题有:城市化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阶段;城市体系的宏观布局、规模、结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缺乏在全球经济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性大都市;城镇密集地区各类城市功能分工不明确,结构趋同;广大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不足,现有城镇的要素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弱;城镇质量和管理水平不高,小城镇数量偏多、规模偏小。 城市化进展快慢跟动力机制有关。改革开放前我们国家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主要是政治因素为主导,政治因素没有办法提供连续的、强大的动力。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发生了变化,国家超经济强制因素的减少以及市场因素的增加,导致城市化快速发展,其动力因素有四个方面:一个是农村工业化,一个是比较利益驱动,一个是农村剩余贡献,一个是制度变迁促进。 二、城市化道路 针对国家城市化道路,学术界曾经有过许多争论,归纳起来有主张走小城镇的道路,这主要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第二种是主张重点发展中等城市,因为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毛病,小城市有小城市的不足,这属于折衷的思路;还有一种就是主张搞大城市,这主要是从聚集经济角度出发;还有就是大中小城市共同发展;此外,还有主张重点发展中小城市,主张重点发展大城市与小城镇等观点,各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若干理由。从模式上有提出要走持续发展的道路,有提出来要把区域经济与城市化融合,有提出来要根据地域的特征来确定自己的不同模式,也有提出来要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因为大中小不是我们说了算的。 尽管有很多争论,但是最终国家制定的政策在16大报告当中表述得十分清楚,16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们选择的道路一定是要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的国情是什么?就是农村人口规模大,经济相对落后,资源相对贫乏,地区差别大。在这种国情下,照搬国外的模式显然行不通。这个政策有几个含义,第一就是要适度城市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第二就是大城市是作为骨干的,中小城市是作为主体的,小城镇是作为基础的。在推进方式上,则强调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有机结合,要多渠道、多元化、多模式地推进。 经过论证,我们认为这条道路是可行的。总的来看,适当加大大城市的发展,增加大城市的数量,是完全可行的。中小城市数量已经很多了,但是平均的规模不大,应该控制数量、扩大规模、提高素质。中西部城市有所不同,它主要是大中小这三者之间脱节,另外城和乡之间也脱节,所以它应该关注中等城市的发展,通过完善大和小之间的过渡环节,来健全城镇体系。 有几个关于城市化方面的误区需要在认识上加以澄清。第一个误区就是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城市发展必然就会引发“城市病”。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城市认识的加深,如果规划得当的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防止或者缓解城市病的;第二就是认为必须要控制大城市的发展。第三就是均衡论,认为城市化结果应当均衡分布。事实上均衡是一种理想的追求,城市化更应该考虑地理基础、发展阶段和生态条件的差异性。 三、世界城市化特征与趋势。 二战以后,世界城市化表现为四个特征:第一,发展中国家是世界城市化的主动力;第二,城市化水平最高的还是欧美发达国家;第三,大城市的规模和数量增长明显,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非常突出;第四,出现了多个大都市连绵带,也出现一些全球性的城市。 发达国家的城市在这个阶段又有哪些特征呢?第一,城市经济已实现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转变,在这个阶段它的办公、写字楼的需求会显著增加;第二,第三产业当中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就是传统服务业下降,但是生产性服务业上升;第三,城市人口增长不再是自然增长,而主要是来自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和国际移民;第四,世界资源向发达国家的城市集中,纽约、伦敦、东京成为世界经济中心。 我们看看这张图,这是全球夜间景象,越亮的地方说明城市经济越发达。从全世界范围内看,出现了六个大都市连绵带,这也是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区域。记得潘石屹曾经说过一段话,多年前他在北京选择地块开发楼盘,很久拿不定主意,开着车满北京选地。晚上也开车转,突然发现东边晚上灯光最亮,就决定在那里盖楼,这就是后来的现代城。这种决策是有一定道理的。世界城市越来越重要,根据学者研究认为目前有6个:东京、洛杉矶、伦敦、巴黎、芝加哥。 在这个阶段,发展中国家具有什么特征呢?第一,仍是世界城市化的主要动力;第二,一批全球性城市将可能出现,并成为世界经济重要中心;第三,知识和技术资源的意义更为关键;第四,一些传统的发展因素的状况和变化,仍然继续影响着城市形态的演变,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新经济因素左右一个城市的发展,传统的一些要素还在发挥作用;第五就是政府的财政能力较低,这将继续制约着城市解决其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 我们看一下国外两种城市化演进模式,一种是欧美模式,属于市场主导型城市化。它的城市化与市场化、工业化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工业发展、社会分工和市场细化的自然结果。从城市的规模结构看,各国因资源条件不同而有差异,如英国、美国、日本以大城市为主,而德国、荷兰、奥地利以中小城市为主。在其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突出,值得我们吸取教训。还有一种就是墨印模式,属于政治主导型城市化。由于实行赶超战略,在政府主导下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城市化推进速度过快,城市发展缺乏经济基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应吸取国外经验教训,以市场为主导,同时加强政府引导。 四、我国城市化轨迹与特征 我国城市化轨迹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1949年至1957年是起步期,比较正常,平缓上升;1958年至1965年是动荡期,大起大落; 1966年至1978年基本上是停滞期;1978年至1984年是恢复发展期;1985年至1992年是平稳发展期;1993年以后是加速发展期。 动力机制的演变也发生一些变化:首先,改革开放前农业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城市化的最基本因素;其次,在特定的发展环境下,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经历了一个与国际经验相偏离、后来又慢慢接近的过程;第三,城市化滞后和第三产业低水平互为因果;第四,政策因素对城市化的影响非常大;第五,改革开放以前,市场机制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长期受到抑制。 我国城市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第一,已经进入加速阶段;第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从省一级来看,城市化水平在50%至70%的有广东、辽宁、黑龙江,40%至50%的有吉林、内蒙、江苏、浙江、福建、湖北,30至40%的有山东、陕西、山西、宁夏、重庆、青海、新疆、海南,30%以下的有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甘肃、西藏(这是前两年的数据,现在都有所提高)。第三,各类城镇均得到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城镇体系。第四,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珠三角就有1741万外来务工人员;第五,小城镇发展迅速,积极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第六,国家、民间、外资共同推动,呈现出动力主体多元化特征。第七,区域经济发展优势显现,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密集区逐步形成并扩大,形成区域联动之势。 目前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是:制约城市化的制度障碍仍然存在;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重视数量、规模,轻视质量和内涵;包括一些形象工程、盲目扩大行政区等不恰当的行为;小城镇有贪多、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倾向;城市发展缺乏区域整体协调,横向联系比较薄弱,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程度比较低;准城市人口数量大,市民化任务十分艰巨。 五、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关系。 新型工业化有别于传统工业化。在今后的发展中,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将互为前提,相伴相随,共同构成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两条主旋律。城市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又是一个发展动力。工业化要有效促进城市化,应该有四个条件:第一就是工业化水平要不断提高;第二是产业结构要递次升级,就是由轻到重、再到第三产业;第三是企业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发展;第四是大众的广泛参与。具备了这四个条件,二者之间就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回忆一下我们国家从解放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们走的是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如山、散、洞,结果,工业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城市化依然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后到1990年代中期,我们实际上做的是产业结构补足性的调整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始实现初步结合;1990年代中期以来又重新进入了新一轮重工业化过程中,正如我们看到的,许多钢铁、炼油项目都在上马。 加快城市化还需要我们的制度创新。比如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口流动制度,这个制度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始推动;第二是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落实9年义务教育;第三是完善城市土地市场机制;第四是建立适应于创新社会的政府职能框架;第五是关注城市贫困,减少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矛盾积累。 六、城市化与区域经济的关系 可以肯定地说,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或者呈同步增长趋势。看看这张国内的夜间景象图就会发现,越亮的地方就是越发达的地区,大面积的亮块就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育程度较高。由于地理条件、资源环境、历史文化、发展基础和阶段等的差异,我国不同区域的发展模式也有各自的特点,目前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大区域有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这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将比单个的城市更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我们可以看到东部沿海一带这种区域经济的优势比较明显,而西部地区往往是以点带面的形式,所以若在西部投资,一般来说就是选择中心城市的多,而它下面的中小城市市场需求和经济实力就明显要弱得多。 以制造也为例,我国有16个工业增加值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其中长三角占7个,珠三角占3个,东北占1个,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的城市榜上无名。 第七,城市化发展预测。 国家制定“十五”计划时,有关部门曾做过研究,预测到2015年左右,我们国家设市城市将达到800个,建设镇数量则略有减少,转移2.5亿农村人口,百万人口城市的集中度提高。规模结构将会发生一些变化,超大城市从11个增加到20个,特大城市由23个增加到35个,大城市由44个增加到60个,中小城市由588个增加到650个;城市群也将出现较大的发展,其中珠三角、长三角是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就是京津塘、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厦漳泉,长株潭,河南中部、四川盆地、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从城市化质量方面说,将出现社会稳定、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 不久前,中国工程院的一项研究表明,1978年至2002年,城市化率与工业增加值线性相关系数为93.7%,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系数为98%,因此选择后者来建构预测模型。根据第三产业和城市化的相关模型预测,到2010年城市化率为53%(误差为正负1.7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52至1.92个百分点;2020年城市化率为64%(误差为正负1.7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27至0.9个百分点。这里我们不妨对照一下国际经验,在城市化加速期,日本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韩国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 八、城市化战略的政策着力点 适度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着力:第一,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公民的迁移和择业自由,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合理的有序流动。比如说珠三角有近两千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想留下来,但是由于制度障碍,难以本地化,所以只能回到农村。如果政策障碍得以消除,他们能合法地转变成市民,则会促进城市化进程,也会带动市场需求。第三,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排除农民变市民的障碍;第四,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第五,引导产业、就业结构重组;第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条件;第七,加紧编制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引导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第八,多元化筹资,探索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网上还有很多,很容易搜到的,呵呵。
你可以去看看(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自己去找下这类的资料
中国城市化问题的要素集成研究摘 要:从要素互动、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研究中国城市化问题,采用集成和系统研究的方法,将城市化环境划分为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并构建了系统的组成要素。由于内外影响力有机结合且相互平衡才能促使城市化车轮正常运转,所以分析中国城市化的历史问题是由于内外影响力不协调、要素增长错位所致。同时,也应看到世纪的新动态对中国城市化的潜在影响。关键词:城市化;要素;环境系统;城市化车轮城市化的实质是资源和生产力在城乡之间再配置的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同阶段城市化的违度、规模、结构不同,是影响城乡资源和生产力配置的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城市化的环境系统城市化作为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其要素配置过程是周围复杂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所指的环境是广义的环境概念,城市化的环境系统是指对城市化过程有影响的所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总和,它们构成城市化的边界条件。(一)城市化环境系统的结构分解对城市化有影响的所有因素构成了城市化的环境系统,这是—个复杂、动态的发展系统。进行系统结构分析可以防止对有关内容的遗漏,明晰城市化的一个过程和阶段都是受内外部环境综合影响的结果。通过环境系统的因素分析,还可找出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揭示其对城市化的影响。将城市化的环境系统分成外部环境子系统和内部环境子系统。外部环境子系统是指城市化中非流动要素自身衍生的因素之和,一级分为经济环境、制度环境、技术环境,一级以下又分为二级,详见表1。内部环境子系统,多数是与城市化过程中流动要素自身密切相关的因素。一级分为:社会、人口、意识等,详见表10由于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的互动过程,某些内外因素之间在某些阶段可能是无法区分的,某些阶段可能有特殊的因素,表1所描述的为一般情形。表1 城市化环境系统结构(二)构造城市化车轮外界环境的综合作用对城市化产生影响,可称之为外生力量。内部环境的各因素综合结果也对城市化产生一个影响力——内生力量。内生力量与外生力量之间并不是简单、线形的关系,而是各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动的综合过程。某个阶段某个因素的作用可能比较明显,而它又通过与其他因素的相关反应综合作用于整个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的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之间非互相孤立,而是相互联系和有机互动的关系,使得外生力量的作用只有通过内部系统的回应和吸收才能对城市化本身产生影响。同时内外力量之间只有保持平衡、协调一致,才能推动城市化的平稳、快速发展。
原因有很多,比如年轻人都去城市打工,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因此留下的都是老人。可以从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水平开始做起。
农村空心化是一个由农村人口流动引起的农村整体经济社会功能综合退化的过程。其表现形式首先是留守人口规模的扩大、从事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人口数量和素质下降,农业粗放经营,耕地抛荒;农村宅基地空置,形成“空心村”,土地资源浪费;再次是农村社区治理水平下降,组织发展落后,农村人口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水平不高。如再扩展,可以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共服务水平都较城市落后,农村出现总体性衰败的现象。农村空心化形成的原因是复杂和多元的,主要有:1.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空心化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应当是二元城乡结构下城市化速度滞后于工业化速度产生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否成功在于城市是否准备好或是否愿意为大量农村外出务工人口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全部城市公共资源。大量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口无法享受城市部门提供的稳定、充足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他们就无法放弃基于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而带来的医疗、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2.农村土地制度、宅基地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民乡土情节,导致“人走地留屋留”(1)我国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农业效益不高,土地难以产出利润时,农村中的耕地粗放经营和撂荒,难以形成有效流转。(2)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使用的无限期性以及无留置成本性,使得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3)粮食直接补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民享有越来越多的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和福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民转换身份,彻底告别农村的阻力。(4)农民对故土家园、乡村生活的眷恋等原因也令农民不愿意放弃村中住宅和耕地。农村空心化的对策分析只有将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彻底地转移出去,然后将土地进行有效流转,形成有效的以家庭农业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组织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望采纳
农村人口流动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主体,对中国的人口空间格局和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口流动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伴随这一过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农村人口流动的数量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原因多样。这种流动给广大乡村造成了严重的治理性困境。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根本原因: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的推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大幅提高,然而,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土地少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拿我国的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人均面积不到一亩,整个四川省有超过五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力每年有半年是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全国每年还有大批男女青年满十八周岁,加入外出务工队伍,成为新的流动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农村大约有一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二)农村人口流动的可能条件: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
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加快城镇建设的速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全面展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有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三)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来源有限,仅仅依靠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城市的高收入对农村劳动力是极大的诱惑,因此,外出务工成为众多农村劳动力的首要选择。经济利益成为推动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二、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流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农村人口流动在给城市建设及流动着本人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要对这一社会现象密切关注,如若不然,这些人口的流动可能会对农村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促使“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逐渐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内卷化”
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人口流动并没有给我国社会带来长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民工潮”逐渐兴起,但这并没有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优势,相反,人口外流的同时,也带走了农村大量的人力、技术和知识。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是青壮年的劳动力和高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想在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推行 “草根民主”,从而达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乡村社会发展中最需要的人才、劳动力以及资金等都随着人员流向了城镇,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在这些外流的人口中,青年占到了80%以上,农村留下的人口的整体素质远远低于流出的人员。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草根”逐渐衰弱、减少,农村“两委”的建设呈现“内卷化”的趋势。
(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并未在人口流动中有所发展,反而造成了农业发展“过密化”
由于农村人口压力过大,农业用地少的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极为有限,仅仅为养家糊口用。对农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必需品,是解决吃饭问题不可缺少的资料,是农民的生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散的各个家庭,虽说农民的积极性增大了,但是土地更加分散,而且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开展。人口的外流也造成了农村土地的大量荒置,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耕种的现象,使得农业的生产效率大为降低,严重危及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了农村留守人员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研究表明,人口流动有助于流动者本身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现代性的增强。农村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事物,学习新的知识,有助于农民政治 文化 水平的提高。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这些有利的因素却没有出现。相反,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留守农村的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更加感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比农村优越,生活环境更加好。这些信息使得农民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不平等感。在农民的眼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差距应该是逐渐缩小的,但事实上城乡的差距却逐渐拉大了,相对的农村的生活水平更低了,期望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弥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现阶段,由于这种“相对剥夺感”的扩散,在农村引发了不少群体性事件,农民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不满意,这是我国农村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乡村治理的有效策略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想要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乡村的共同努力,对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一)解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
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这个矛盾主要体现在国家在政策制定上的失衡。政府出台的大多政策,都是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和工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但对于农村经济,这种政策倾斜很少,这就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力集中在城市,农村发展需要的资源配置十分有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资源都集中在城市的情况下,农村想要发展非常困难,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经济凋敝,这对乡村的治理非常不利。作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逐步打破这种政策的不公平状态,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为乡村的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使土地的“规模经营”
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没有取的成效的重要原因就是弄村土地配置并没有因为人口流动而形成“规模经营”,相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搁荒、撂荒等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我国农村,依然是通过对单位土地投入劳动力的增加来提高土地的产出,并不是主要通过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提高产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步伐。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的途径,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其次,要设立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乡镇政府可以依托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土地中介组织,管理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搞好服务。最后,明确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角色,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的基层民主中,维护社会成员权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组织。组织能够凝聚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意愿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并且,通过组织,农民的意愿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也有利于农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同时,组织内部传播的文明规范、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技术交流等都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应该支持这些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把农民有效的聚集起来,使大家的技术和特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农民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实现“乡政”和“村治”之间有效的沟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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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户籍制度改革下的农村人口流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不断放宽,政治色彩逐渐弱化,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所以进一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市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户籍制度;制度变迁;社会流动;二元社会
户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基本行政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 教育 、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革,农村人口流动也在逐渐活跃起来,但户籍制度仍然是农村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只有打破壁垒,才能逐渐为农村人口流动敞开大门。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指新制度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作为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作为转换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生产过程;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一)城乡二元框架内户籍制度调整
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出现了民工潮,冲击了改革开放以前静态的,二元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在原来二元框架内开始出现户口迁移政策。如国务院1984年发出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①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大门,原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其次,改革户口管理制度,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时期国家颁布的政策主要有1985年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从此就开始了中国证件制道路,开始对人口实行户口制度、身份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寄住证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再次,原有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减弱。原有的户籍制度直接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诸多制度相挂钩,但户籍制度改革将直接弱化这些附加的功能。
(二)逐渐突破二元户籍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上层建筑的户籍制度也不断的做出改进和突破。第一步是对小城镇户口试行全面开放,不再进行限制。这是国家在从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过渡中的必然选择。第二步是不断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并且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两个类型,一律以“家庭户”、“集体户”进行。
(三)逐渐建设城乡一元户籍制度
这主要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需要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为建立城乡一元户籍制度指明了方向。这一时间段,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大城市,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各省各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同样国家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因政策放宽大批农民涌向城市。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现状
户籍制度自被打上政治色彩时,就认为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划分出了一条防线,所以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农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下农民流动也呈现出由固化到逐步流动的一个过程。
(一) 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的便利
首先,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更加常态化,人口流动在数量上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质量上更加实现人尽其才,尽其用的目的。其次,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弱,农民在流动中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最后,户籍制度下各项派生制度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小。由户籍制度派生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进入城市不再设阻。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起来,主要涌向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的放宽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困境
户籍制度改革虽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首先是城市对农民仍然有排斥心理,这体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其次,与户籍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未深入,同样对农民造成了困难。如教育上,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仍然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待遇;在就业方面,大学 毕业 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找工作仍不是很理想,很多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城市员工,这样更加方便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在福利待遇方面,农业户口的人在城市里仍然享受不到一些福利政策,如社保,养老 保险 等。所以农村人口流动仍会遇到户口身份的阻碍。
三、 减小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影响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推动农村城市化,促进中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以及特大城市对户籍的限制,逐步对农民开放。这将直接影响农村人口流动趋向,促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契合。其次,逐步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附加功能,这将弱化户籍对人身份的影响和诱惑。再次,加快对户籍制度派生制度改革,消除户籍身份在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主要是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最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户口对农民的诱惑和限制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僵化到逐步活跃的一个改革过程,这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农民工潮的冲击。同样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放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流动,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对身份的改变,对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将会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西南 财经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3
[2]赫广义.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社会影响、改革成就、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
[3]魏万青.户籍制度改革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2(1)
[4]孙文凯 白重恩.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注解:
①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第2页,2003
这个什么时候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