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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ppt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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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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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owerPoint中,演示文稿和幻灯片这两个概念还是有些差别的,利用PowerPoint做出来的东西就叫演示文稿,它是一个文件。而演示文稿中的每一页就叫幻灯片,每张幻灯片都是演示文稿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内容。利用它可以更生动直观地表达内容,图表和文字都能够清晰,快速地呈现出来。可以插入图画,动画,备注和讲义等丰富的内容。目前常用的电子文档幻灯片的制作软件有微软公司的OFFICE软件和金山公司的WPS软件。

摘 要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是我国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然在对于城镇化的进程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扩展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渠道,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另外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可以有效配置市场资源,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是城镇化进程的基本动力。论文将以城镇化的定义和内容为主线,从理论角度来全面阐述金融支持与城镇化之间的逻辑关系。并通过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和问题的分析,得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不足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人口城镇化;金融支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新型农村机构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和自由,我们可以看到各类新型农村机构不断进行深化变革,除了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之外,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主要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对象,特别是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来阐述新型农村机构的发展情况、业务经营情况、国家政策、自身发展的主要问题等方面来分析制约其健康发展的因素,从金融业务产品的外部因素到金融人才、内部管控等的内部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最终从政府、各金融机构本身、市场外部环境、内部管理改善等各个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从而可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并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不断的寻找解决的办法,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些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也越来越显现,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越来越不可动摇,国家也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篇幅有限,更多请联系我,TB旺旺 文交天下友

经济类毕业论文开题ppt

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经济专业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经济专业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拟选题目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历史回顾与经验探讨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总数占到全国人口的56%,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的重大问题,是减轻农民负担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然而,在新的制度为农民带来切实利益的同时,也伴随产生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回顾,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询,同时也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选题的研究现状

吴仲斌认为:从“减轻”农民负担看,现行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但是,从村集体财务、农村中小学财务、地方政府财务特别是乡镇政府财务等看,农村税费改革却不尽如人意,许多乡镇捉襟见肘,成为典型的“吃饭财政”,有的连“吃饭”都难以保证,运转困难,新矛盾凸现。农村税费改革改革尚未解决的诸多深层次问题表明,政府公共收入总是和政府公共支出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农村税费改革就不仅仅是政府公共收入的改革,还是政府公共支出的改革和政府公共管理方式的改革。

孙勇认为: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还不尽合理,农民负担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规范农村分配制度,遏制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用规范的分配方式控制农民负担,既体现农民应尽的义务,又可以把基层干部从收粮收款中解脱出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基层政府转变职能,精简机构。

阎肃认为: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之风愈演愈烈,致使农民负担不断加重,中央虽三令五申以制止这种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但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不顺,乡镇财政制度不健全所致

龚永泉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从制度层面上开始动摇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XX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转变。落实这一原则,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拟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思路

为了深入探讨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发展历史,更全面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经验总结,

我将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第二部分,以时间为主线对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行回顾,特别是各个关键时期的现状分析。

第三部分,是根据第二部分的内容,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总结。

这部分分为两个大点:

首先,是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进行主要说明:

接着,结合实例着重对改革所带来的不足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第四部分是对第三部分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

研究的创新点及重、难点

本文的创新点就在于本文通过对近一段时间来中国农村税费进行改革历史回顾,终结经验汲取教训,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这一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

重点在于对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总结,特别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与其解决方法。

难点在于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研究进程安排

根据研究进程安排,本人拟于

开题

进行初审

进行二审

定稿

主要参考文献

1、 白凤文,2、 “关注农村税费改革”,3、 《中国财经报》,4、 XX年2月2日。

5、 王陆进,6、 《发展税收研究》,7、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8、 1998。

9、 孙送春,10、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化”,11、 XX年10月14日。

12、 吴仲斌,13、 “农村税费改革遭遇难题”,14、 《中国经济时报》,15、 XX年12月24日。

一般分为这样几个部分:1.所选课题的题目及课题来源;2.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和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包括发展水平和存在的问题等;4.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5.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6.预期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点;7.研究进度安排等。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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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吧,其实论文答辩就是一个形式,到时候别紧张,把你PPT上的东西都陈述完成,然后给老师鞠躬一下,说:我的陈述完毕。请老师提问。显的有礼貌一点儿,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老师提出的问题不会回答,则说,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想明白,请老师提示下,如果还不行,就说不会,然后说等我查阅清楚后,给老师一个满意的答复,或者给自己的导师使眼色,呵呵,让导师帮自己解围。不过说回来了。如果不紧张,显示的落落大方,彬彬有礼。给老师留下好的印象,哪么老师也不会为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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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模板即已定义的幻灯片格式。PowerPoint和Word、Excel等应用软件一样,都是Microsoft公司推出的Office系列产品之一,主要用于设计制作广告宣传、产品演示的电子版幻灯片,制作的演示文稿可以通过计算机屏幕或者投影机播放;利用PowerPoint,不但可以创建演示文稿,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召开面对面会议、远程会议或在Web上给观众展示演示文稿。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PowerPoint的应用越来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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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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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下面是我分享的经济学类开题报告的范文,欢迎阅读!

论文(设计)题目:基于SWOT分析的湖南新晃黄牛肉出口营销策略研究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选题目的: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对各种肉制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牛肉以其低脂肪、高蛋白、低胆固醇等优点开始得到人们的认可和青睐。2009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新晃黄牛肉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晃以独特丰富的草山资源为依托,以新晃黄牛肉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契机,将全力整合牛肉资源精深加工,以推动牛肉产业化建设。打开国际市场,以出口带动发展是新晃牛肉产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新晃黄牛肉出口的现状分析入手,再通过SWOT分析了新晃黄牛肉出口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在这两个部分的基础上构造新晃黄牛肉出口的营销策略。

选题意义:

1、我国是世界第三大牛肉生产国,但出口量低,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使我国牛肉产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但我们也应该抓住我国牛肉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这对推动我国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至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新晃县政府已将牛肉产业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积极促进牛肉产业的发展,这有效地调整了新晃县的农业结构,发展了地域优势特色经济。同时,对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3、新晃县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可以为该县乃至整个湖南省经济注入活力。培育发展新晃牛肉出口品牌,扩大新晃牛肉出口,将有力地带动地方经济,带动农业科技等相关产业链的技术进步以及相关加工产业的蓬勃发展。

相关研究动态:

我国牛肉业是从八十年代以来才开始快速发展,牛肉产量和所占份额的增长速度较高。目前,国内对我国牛肉产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牛肉整体生产与发展方面的研究。乔娟(2003)分析指出1980—2002年中国牛肉产量年平均增长率达,高于世界年平均增长率,更高于中国肉类总计、猪肉、鸡肉和羊肉产量年平均增长率,使牛肉占中国肉类总计产量比重从1980年的增加到2002年的。翟印礼,孔媛(2003)对我国牛肉生产与贸易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牛肉生产大幅度增长,牛肉进口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虽然我国牛肉出口有价格优势,但却没有竞争优势。张梅(2008)认为我国牛肉产量总体上虽然不断的上涨,但是单产却呈下降的趋势。同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我国除了牛肉制品出口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外,其他牛肉产品都不具有比较优势。吕品(2010)运用灰关联和GM模型分析也得出,与其他肉类相比,我国牛肉产出量的增加幅度和增长速度都没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我国牛肉生产的`技术效率总体上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二是对牛肉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的研究。王爱国(2002)浅析了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经营模式。王明利、潘庆杰(2001)等人认为我国牛肉产业化发展战略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在规模化、专业化和区域化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规模养殖、加工储运、市场营销,将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张梅(2008)认为我国的牛肉产业发展的战略在于产业的国际化之路,她提出应该要通过科技创新、扩大生产规模以及树立品牌等方式促进我国的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牛肉产业分析主要集中于现状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而对我国牛肉产品如何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合理的出口营销策略研究较少。新晃黄牛肉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可塑性很强,所以本文拟从新晃黄牛肉如何走出国门,并立足于国际市场为角度,为其设计出口的营销策略,希望找出一条提升新晃黄牛肉产业实力的道路。

二、课题的主要内容: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引言部分,提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且对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接着对新晃黄牛肉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运用SWOT法,对新晃黄牛肉出口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了综合的分析。最后,在前面二个部分的基础上,针对新晃黄牛肉出口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促进新晃黄牛肉出口的营销策略。

三、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撰写提纲:

研究方法:

实地调查法、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SWOT分析法

撰写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动态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二、新晃黄牛肉产业发展概况

三、新晃黄牛肉出口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二)劣势分析

(三)机会分析

(四)威胁分析

四、新晃牛肉出口营销策略设计

(一)新晃黄牛肉出口的市场细分及目标市场选择

(二)产品策略

(三)价格策略

(四)渠道策略

(五)促销策略

结论

四、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度:

—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入论文初步研究阶段

— 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答辩

— 撰写初稿

— 根据论文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 再次修改,定稿,答辩,并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并装袋

五、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1]崔新建.国际市场营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林祥金. 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支持促进牛肉产业健康发展[J]. 农业养殖技术,2009,(14)

[3]董玲. 我国牛肉生产贸易状况及发展对策[D]. 内蒙古农业大学,2007

[4]潘志强,曹玉书. 我国牛肉贸易国际竞争力实证研究[J]. 华商,2007,(2):1-2

[5]张梅,我国牛肉对外贸易竞争力分析[D].江南大学,2008

[6]李宁. 陕西秦川牛出口策略研究[D]. 西安理工大学,2006

[7]张向前,徐幸莲. 转变思想,走发展高档牛肉产业之路[J].黄牛杂志,2005,(06):56-58

[8]乔娟. 中国牛肉国际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9]翟印礼,孔媛. 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我国牛肉产品国际竞争力[J]. 沈阳农业科学报,2003,(9):35-39

[10]李建平,罗其友. 我国畜产品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J]. 管理世界,2002(01)

[11]胡定寰. 影响我国牛肉生产和消费行为的各因素研究[J]. 中国农村经济,2000,(4):38-43

[12]刘玉满. 我国牛肉业的发展与制约因素[J]. 中国农业经济,2000,(9):67-69

[13]李新桥. 促进我国牛肉产业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J]. 中国畜牧杂志,2009,(22)

[14]王爱国.浅谈畜牧业产业化的若干经营模式[J].甘肃畜牧兽医,2002,(03)

[15]潘庆杰.畜牧业产业化及其可持续发展[J].山东畜牧兽医,2001,(03)

[16]王明利.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J].农业经济导刊,2003,(02)

[17]吕品,我国牛肉的供给与需求分析[D].中国农业科学院,2010

论文内容及框架论文的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章,绪论。这一章主要是介绍了罗牛山农业行业的背景以及罗牛山的发展历程,研究这一内容的重要意义、国内外有关文献的综述、研究的框架、研究的方法和本文研究创新的特点。第二章为具体的融资基本的理论,详细地介绍了企业融资的方式、融资的结构以及融资成本等基本融资理论。第三章重点分析了罗牛山公司经营和融资的现状、造成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它导致结构性问题的原因。其中,从罗牛山的融资结构及其股权结构和负债结构对罗牛山的公司融资结构现状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四章提出改善罗牛山融资渠道的对策。这一章中,以当前罗牛山公司融资结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给出了改良措施。第五章,结论与展望。对于文章全文内容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就此项目进行未来的战略展望。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借鉴了农业类上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与融资结构相关的理论以及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研究,为本文的深入研究分析奠定了理论的基础。 案例分析法全文以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针对美的集团定向增发这一融资行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结构进行分析并试图找出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建议。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利用图标工具进行分析,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论文的创新点本文主要是在业内专家学者们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对特定的一家农业企业的融资结构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描述性的统计和分析,在进这一过程中,首先分析和描述了罗牛山的融资现状及结构特点,然后再分别分析了融资结构在股权结构中的股份融资性质和负债结构时间性质中的表现,探讨了罗牛山融资优序结构目前可能存在的融资偏好问题,探讨了罗牛山融资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推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比较有针对性地对罗牛山优化融资结构的研究优化发展提出了改进措施和方法,为其他农业上市公司经营者优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化农业类融资型负债结构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理论参考,具有一定的理论实践研究价值。

创业选择的经济学分析摘 要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创业收益大于创业成本是创业者热心创业的主要原因。预期收入是创业者创业的重要诱因。社会收益是创业者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贡献给社会的财富,也是创业家们回报给社会提供的创业环境的酬金。创业环境越好,社会收益越大。成本是创业进入的壁垒,成本高创业的障碍就大。机会成本影响创业抉择,机会成本与创业的可能性间呈逆向关系。关键词 创业选择 成本 机会成本 收入 预期收入 社会收益 创业环境1 创业:经济人的理性选择美国的经济学家斯威格列茨在他撰写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写道,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就业还是创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选择,创业选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这种行为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表现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亚当·斯密指出:“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使其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创业正是创业者利用机会整合资源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断积累个人财富,满足个人追求财产和实现自我的需求,客观上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国经过“文革”,在改革开放初,中国人没有多少财产,财产观念也十分淡薄,中国人穷,穷则思变,穷则创业。所以中国的生存型创业者多,就是说中国多数创业者是为了挣钱吃饭,为了活得更滋润而创业。但20多年来从农民到市民,从科研人员到公务员、海外留学生,一批批创业者无不在个人财富的创造过程中为中国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体制的革新作出巨大的贡献。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创业者多为机会型创业者,即瞧准了机会就开始创业。他们的家庭和社会更富有,他们不是因为解决吃饭问题而创业,他们创业是为了通过抓住商业机会创造商业价值,进而成就自己的人生,对社会作出贡献。比尔·盖茨是一个典型的机会型创业者。他舍弃在哈佛法学院的学业,这是因为他在商业实践中发现了软件产业存在巨大的商机。他及其团队非凡的创造力及软件产业的行业成长性,使他只经过20年的时间就创造了传统经济无法企及的巨大财富,进而蝉联世界富豪榜冠军,2003年个人资产407亿美元,仅该年度的社会捐资达十几亿美元。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冒险的同时尽力规避创业风险。理性的创业者在自由地选择创业,享有创业成功的快乐时,同时必须承担着创业失败的责任,而且他个人财富、价值与他对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呈正相关。正如A·哈耶克所言,“如果允许个人自由地选择,那么他必然要承担选择的风险,并且,他因此所得的报酬肯定也不取决于他们目的的好与坏,而仅仅取决于对其他人的价值”。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选择:如何最有效地利用个人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如何最大化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资源。一般人们有二种选择:就业或创业。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Frank H·Kright)认为,不确定性是创建企业的主要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必然对其选择的经济行为进行预测并承担风险。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的原因,人们的预测往往有错误。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那些不愿意承担风险者更倾向于做上班族,听从老板的调遣,拿稳定的薪水,没有心理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风险;而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则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以承担风险去换取更大的收益和自由。到底是替人打工,还是自己当老板,创业的可能性应与收益预期相关,可用公式表现为:Pr(e)=f(r-w)其中,Pr(e)是指独立创业的可能性;r表示独自创办企业可能获得的收入;w表示从事现在工作获得的报酬。可见,个人创业的可能性与r和w之间的差额呈正相关。两者差额越大,创业的可能性就越大,创业动机在很大程度上由创业者对收益的预期和现在获得的利益决定成本。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创业是有风险的,理性的创业者在享受成功的预期时,也必须承担创业可能的失败风险,创业失败,不仅使对收入的预期化为泡影,而且原有的稳定收入也丧失殆尽。因此,客观估计自己的创业能力、科学评价创业环境和创业机会,通过市场调查获得准确数据,切实考虑现在的利益,对创业选择作出尽可能科学的经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是经济人应有的理性态度。2 创业选择的成本分析成本是人们从事某一经济活动的总费用,一般包括会计成本、机会成本和边际成本。创业者决定创业时,一定要选择一个项目,并且围绕这个项目要投入劳动、资本、智力成果,购买一定的设备,租赁办公用房,支付工资。创业者在创办企业,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实际费用,构成了创业的会计成本。创业者创业就意味着放弃原有的职业,失去原有收入,同时时间是有限的,时间投入到创业项目就不可能从事其他职业。这种由于创业丧失从事其他固定职业可能挣得的收入值就是创业的机会成本。成本是创业进入的壁垒,成本高创业的障碍就大。会计成本反映了创业项目需要的投资及运行费用,而机会成本则是创业者现有利益和创业者资源未来价值的反映。机会成本影响创业抉择,机会成本与创业的可能性间呈逆向关系。机会成本越大,即在位者的利益越多,未来价值越小,创业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在位者现有利益越小,未来价值越大,敢于创业的可能性越大。这一经济学分析,正好阐述了迪克·克拉克(Dickie Clark)提出的“社会边缘状态”(Social Marginalng)这一新的概念。克拉克认为,当个体的属性——身体特征、智力特征、社会行为方式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承担的角色发生冲突时,个体就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实际上处于社会边缘状态者所获得的现实利益少,个体放弃现有利益进行创业的机会成本小,因而创办自己企业的可能性增大,创业也成了“社会边缘状态”者摆脱孤独感,寻求心理平衡的重要途径。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创业者大多是难找到工作的回乡知识青年、城市无业游民、政府中几乎没有提升机会的公务员、无法在经济社会中找到适当位置的中年退伍军人、预计无法晋升的大公司职员或极端个人自治主义者。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状态”的人,在现实中没有占据“有利地形”,没有太大的现实利益,也谈不上在社会正规渠道上有大的发展,因些,他们创业的机会成本小、顾虑少,他们通过创业,不仅能够获得收入,找到新的发展平台,而且能够找到一种控制命运、实现自我的感觉。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研习中华古典时所言:“贫人、贱人、被看不起的人、地位低的人”,反而“生力旺盛、迷信较少、顾虑少、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说敢干”,富有创业精神。创业项目的会计成本形成了对创业者选择的项目的预算约束。“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都形象地反映了会计成本对创业项目选择的制约。任何大企业都是从小企业长大的,任何大富翁都始自小小的创业者,纵使是大企业内的创业,也是先成立研发小组从小做起,这说明,控制会计成本,对创业和企业的成长十分重要。3 创业选择的收益分析创业者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表现为八个方面:只能成功的压力、独立决策的压力、长时间工作的压力、家庭亲情的压力、一定时期内得不偿失的压力、非程序事务压力、来自企业内部利益斗争的压力。据统计,新创企业能活过一年的仅占60%,从创业到成功上市仅占6%;一般而言,成功率不足10%。尽管这样,在过去10年中,美国每年新创公司的数量每年翻一番,从每年30万家左右增加到60万余家。在中国,每100人中就有人创业。创业是“经济人”的理性行为,创业收益大于创业成本是创业者热心创业的主要原因。“创业的理由可以说上千万条,但最终还是逃不出一个钱字”。新经济的代表人物,网络英雄张朝阳认为“商业可以作为人的最高理想。商业的目标是为了赚钱”。创业的收益一般指创业者投入资源后的实际产出核减会计成本后的剩余部分。一般来说,创业者投入越大,产出越高;创业的会计成本越低,创业的实际收益越高。尽管创业成功率低,但创业一旦越过盈亏点,收益会大大超过工薪阶层。邱君8年前是一家国有企业的省城办事处主任,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投资5万元,开了一家湘味酒家。由于定位准确,有特色,每天的营业额都在1 500元左右,半年就收回了投资。第一年纯利润有6万元,第二年他索性辞了工作和爱人一起打理酒店。通过加强管理、改善环境、突出特色,他已有一批固定的“食客”。他已在3年前买了小车,最近又买了复式住房,个人资产逾百万。如果他仍然留在厂家上班,现在可能已经下岗。预期收入是创业者创业的主要动因。按照西方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创业者作为“经济人”,设法规避风险,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性。因此,在创业决策作出之前,必然会搜寻一切相关的信息,并进行合理的分析、测算,来形成对创业收入的理性预期。尽管这种预期是心理的、主观的,但由于这种预测的客观概率分布的期望值等于主观概率的分布期望值,因此,这种主观的预期仍是创业者进行创业抉择的客观基础。预期收入与创业者选择的项目和进入的行业相关,与其能控制的资源相关。不同的项目和行业、不同的资源收入,带给创业者的预期收入是不同的;同时,创业者所在环境中其他创业者的示范效应也影响创业者的预期收入。其他创业者的成功概率、财富状况,客观上会左右着创业者对收入的预期。因此,好的创业环境是提高预期收入、促进创业活动的要素。不断改善创业环境,有利于招资引资或自主创业。社会收益是创业者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贡献给社会的财富,也是创业家们回报给社会提供的创业环境的酬金。个人的创业成就取决于国家或地区的体制和环境的优劣。创业者个人收益和社会财富间呈现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体制环境和商务环境越优,创业成功者越多,该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就越多,社会收益越大。据统计,全世界有476人拥有10亿美元以上个人财富。在美国,有222人,占总数的47%,总价值达7 030亿美元;欧洲134人,占总数38%,总价值3 940亿美元;亚洲61人,其中日本19人,香港11人,财富总价值1 450亿美元;中东和非洲财富价值690亿美元。不难看出,创业者个人财富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社会财富越多,福利越好。同样,那些个人创造财富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也是创业体制和环境最好、创业社会收入最高的地方。参考文献1 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 A·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北京经济出版社,19883 Knight,F·H,Risk,uncertainty, and profit, York, 19214 甘德安.中国家族企业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5 陈德智.创业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6 曹随,王燕梅.中国大众创业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7 阿苇,唐颖.创业高手[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经济学毕业论文ppt内容

中西方差异的不同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能走西方的道路。中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的最根本的差异,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领域,更深深地影响到人们的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这些不同层面的差异与制度模式、发展道路的差异之间其实都形成了一定的呼应和对应关系。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能够主观决定的,而是由历史文化基因与现实需要共同决定的。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同时,社会主义也是现代中国的救国之道和立国之本。

论文答辩ppt提纲

写作论文提纲时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一、研究思路

二、文章框架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概念界定

一、研究方法

二、概念界定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一、可能的创新点

二、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第一节 就业结构演变研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二节 就业结构与城镇化关系研究

一、国外相关研究

二、国内相关研究

第三章 就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的关联机制分析

第一节 就业结构与城镇化演化规律

一、就业结构演变规律

二、城镇化演变规律

第二节 就业结构调整对城镇化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产业结构通过就业结构影响城镇化发展

二、技术进步通过就业结构影响城镇化

第三节 城镇化对就业结构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通过城镇完善的社保制度优化就业

二、通过城镇居民人口素质的提高影响就业

三、通过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调整

第四章 长三角地区就业结构和人口城镇化的时空演化

第一节长三角地区就业结构演化

一、就业结构时间变化

二、就业结构的空间演变

第二节 长三角地区人口城镇化时空演变

一、人口城镇化时间变化

二、人口城镇化空间分异

第三节 就业结构偏差对人口城镇化的影响分析

一、就业结构偏差

二、就业结构偏差对人口城镇化的影响分析

第五章 长三角就业结构调整与人口城镇化相互关系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就业结构与人口城镇化格兰杰因果检验

一、数据说明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三、研究结论

第二节 就业结构影响人口城镇化的中介作用分析

一、中介作用及其检验方法

二、就业结构的中介作用分析

第六章 就业结构调整对人口城镇化影响的计量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 就业结构调整对人口城镇化影响的面板回归分析

一、研究方法

二、理论模型、选用指标和数据说明

三、实证结果分析

第二节 就业结构调整对人口城镇化影响的空间回归分析

一、理论基础及模型选择

二、实证分析

第七章 主要结论及启示

第一节主要结论

第二节 启示

本文结论

通过就业结构与城镇化的关联机制分析,发现就业结构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对长三角地区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就业结构与人口城镇化发展的时间变动趋势进行描述,发现:⑴产业就业结构时间变化较大,一产就业比大幅下降,二三产业就业比普遍上升;⑵产业就业结构空间分异特征明显,存在多极分化现象,长三角地区存在西北部高一产就业比低二三产业就业比和东南部一产低就业比、二产高就业比的集聚特征。⑶人口城镇化空间分异特征较显着,两极分化较明显,长三角地区西北部低人口城镇化和东部高人口城镇化的集聚特征较显着,且人口城镇化的空间分布特征与二三产业就业结构呈正相关关系,与第一产业就业呈负相关关系。

利用长三角地区各地市的具体数据,研究就业结构和人口城镇化的关系。偏差分析把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42个地市的人口城镇化与就业结构关系分为四个等级,强调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就业结构调整。因果检验显示非农产业就业结构与人口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中介作用分析证实就业结构是影响人口城镇化的'一个中介变量。

面板估计结果显示,第一产业就业结构与人口城镇化发展呈负相关关系,第一产业就业不利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二三产业就业结构与人口城镇化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二三产业是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证实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就业对人口城镇化发展也具有一个正向的促进作用,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就业的作用最大,其次是生活性服务业,但生活性服务业的作用力度不是很强。当城市规模为中等城市时,第二产业就业对人口城镇化具有显着正影响,城市规模为大城市、特大城市时,第二产业就业对人口城镇化的IH向影响作用不明显。

SLM模型估计结果进一步证实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变化显着影响人口城镇化发展,城镇化率与二三产业就业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二三产业就业结构变化对人口城镇化发展起促进带动作用。生产性服务业就业对人口城镇化发展具有正向的影响作用,生产性服务业就业每增加1%,人口城镇化水平提高约个百分点。

1.西方经济学常识——飞利浦斯曲线 表明失业与通货膨胀存在一种交替关系的曲线。 第四,由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着交替关系。菲利普斯曲线是用来表示失业与通货膨胀之间交替关系的曲线,失业率和通货膨胀存在着交替的关系,它们是可能并存的,也可以运用紧缩性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理论解释,尤其是萨缪尔森和索洛将原来表示失业率与货币工资率之间交替关系的菲利普斯曲线发展成为用来表示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交替关系的曲线。 菲利普斯曲线提出了如下几个重要的观点。 第三,当失业率为自然失业率(u)时通货膨胀率为0。因此可以把自然失业率定义为通货膨胀为0时的失业率:第一,通货膨胀是由工资成本推动所引起的。正是根据这一理论,把货币工资增长率同通货膨胀率联系了起来。 第二,失业率低;通货膨胀率低时,失业率高,这是对凯恩斯观点的否定,因此可以运用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用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来换取较低的失业率,由英国经济学家W·菲利普斯于1958年在《1861-1957年英国失业和货币工资变动率之间的关系》一文中最先提出。此后,这就是成本推动通货膨胀理论,通货膨胀率高时 2.我要做一个题目为共享经济的PPT 我现在学的是西方经济学 希望可 这样就可以将自己的时间安排合理,一定是有需求的客户来到店家购买服务。 当然,如果这个办公地点有公用的会议室, 打印机,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 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 闲散物品;另一方面,共享需要有双方的信任关系才能达成,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 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商业模式。 共享经济牵扯到三 大主体,而只有弹性的租赁需求。3是中小企业的外地办事处,他时常抱怨辛辛苦苦一个月下来挣不了多少钱,大头都让机构拿走了。 共享经济下的教育行业,他们没有长期的租赁需求,或拥有带孩子的经验。一,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 传统社会,朋友之间借书 或共享一条信息,并不一定是整月或整年的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 而更可能是在许多家庭有某些急切需求的时候提供服务,比如老婆出差自己没时间打扫家、滴滴出行、aribnb 的成功、发展与未来进行了深度解读、打印机等公共设备。事实上,某些办公楼的小空间,某个公 司的空闲空间同样可以提供这种服务。 4、医疗业 在中国,医疗行业和教育行业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它们都是公立机构占据主导地位,任何一个企业,都是由弱小成长得强大的,它们在初创时并没有特别大 的办公租赁需求。共享经济 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 LBS 应用、动态算法与定 价。 从狭义来讲,你可以提前查看心仪的理发师什么时候有时间,然 后预约。Uber 和 Airbnb 两只巨无霸独角兽的崛起让“共享经济”一词异常火热,作为共享经济最具代表性的两家企业,当然他们可能有过家政的相关培训经历,Uber 和 Airbnb 分别为出租车业和酒店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也让人们看到了共享经济在未来的巨大潜力。 共享经济这种新的经济模式并不只会在出租车业和酒店业发挥作用,利用人们业余时间和空间的特点,但移动互联网让这些成为了现实。传统的这些服务业。 2是自由职业 者或工作室工作者,并没有什么错。但共享经济下的个人服务业相对于传统个人服务业有两个无法比拟的优势。 2。对于服务需求方来说,更充分地利用时 间提供服务赚钱、问诊了,同时他们也可以不用依附于私立教育机构,而是成为自由职业者,为学生提供服务,这种服务给平台的佣金一定远远低于给私立教育机构的,人人都希望有针对个人的定制化医疗服务,而非到公立医院用一周时 间排队、挂号。 二是对于服务师傅来说,可以更充分地利用自己的时间,传统雇 佣式的门店,必须服务于到店顾客,而如果今天一天生意冷清,那么 理发师就没什么事做,这些企业也许只需 要一个临时的办公地点,可以解决公立学校老师在业余时间赚取外快的需求(我很多当老师的同学在抱怨在学校干一年还不如寒暑假当几个月的家教 挣得多),并提供 会议室。当然当前医疗的矛盾很大部分是有限的公立医院资源与巨大的病人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 共享经济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虽然公立教育相对来说基本处于垄断地位,但在公立教 育之外市场依然无限广大,公立学校老师利用寒暑假办班和遍地开花 的私立教育机构就是一个体现,它几乎可以渗透到各个行业。 具体列举几个将会渗透共享经济的行业:1、教育行业 在中国、教育医疗资源。有的也说共享经济是人们公平享 有社会资源,而只是拥有空闲时间并想 赚点钱的人,规划好自己的时间,就可以惬意地做自己的事了,对于服务提供方来说可以解决两类人的问题,这一模式是大部分商业模式的特点。 共享经济的目的是共享,而提 高效率是它的核心精神。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需求信息的发布更加 即时和随处可为,需求的响应也变得迅速和精准,“共享经济 ”浪 潮来临。 共享经济、关系两大要素,一方面,信息或实物的共享要受制于空间的限制,只能仅限于个人所能触达的空间之内读了《共享经济 》后,我从书中的娓娓道来的共享经济有了 一定的了解,可以解决拥有教师资质,但无法进入公立学校工作的人的需求(我们都知道想进公立学校工作,有时候为支持一个外地项目,中小 企业必须驻扎外地办公,但如果不是稳定的项目,而许多病人也不需要再跑到医院去挂号。此外, 对于将共享经济模式完美诠释的 Uber。 本书不仅给“共享经济 ”给予了精确定义,并看清这一趋势,将其给个人、商业和社会带来的全方位颠覆性变革做了专业分析。 在共享经济下的家政服务人员与传统家 政服务相比、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共享经济对所在的整个行业的角度来说是一种思路的转 变,会对其原有的经济模式形成冲击。 我有个高中同学一毕业就在北京的某个私立教育机构当地理老师。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概念早已有之,茶歇地点等空间会更受欢迎。 潘石屹最近推出了短租写字楼,而美国的 Wework 估值超过 50 亿美元,它们可以供租赁者按月甚至有些按周租赁办公空间。2000 年之后,随着互联网 时代的到来,各种网络虚拟社区 、BBS、论坛开始出现,用户在网络空间上开始向陌生人表达观点、分享信息。 但网络社区以匿名为主,社区上的。 3.西方经济学怎么复习啊泪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图形复习时,我把每一个图形都画在一个本子上,图形旁边还加注上有关图形的解释和说明,以及图形所代表的政策含义。 总结在一起以后,就可以常常拿出来看一看了,仔仔细细地看懂每一个图,并且牢记。许多题目即使没有要求画出图形也可以利用图形帮助解答的。 其次,重要的概念要进行理解记忆。一般的专业课考试中都有名词解释,按常理说这属于基础题,是给你分得的,所以不能丢分。 对这些重要概念,不需要一字不差地背出来,还是要首先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可以用自己的话说的。 最后,知识的掌握要系统化。 这一点也尤其重要。 把这些相关联的知识点也都总结在一个本子上,总结的过程也就是你去理解、系统掌握它的过程` 当然还要有参考书,呵呵,我用的是 >第四版 正版 ,第三,五版也有,看你的情况了,当然还有相应的配套练习书,西方经济学辅导书网上也有卖的`` 其实只要你静下心来认真看,你会发现没有你自己想的那么难,最后祝你成功,大家加油啦``。 4.有趣的经济学小知识 经济学十大原理人们如何做出决策1.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2. 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3. 理性人考虑边际量4.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人们如何相互交易5. 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6. 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7. *** 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整体经济如何运行8. 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9. 当 *** 发行了过多货币时,物价上升10. 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经济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它的意思是“管理一个家庭的人”。 乍一看,这个来源似乎有点奇特。但事实上,家庭和经济有着许多相同之处。 一个家庭面临着许多决策。它必须决定哪些家庭成员去做什么,以及作为回报每个家庭成员能得到什么:谁做晚饭?谁洗衣服?谁在晚餐时多得到一块甜点?谁有权选择看什么电视节目?简而言之,家庭必须考虑到每个成员的能力、努力和愿望,以在各个成员中配置稀缺资源。 和家庭一样,一个社会也面临着许多决策。一个社会必须决定将要做哪些工作和谁做这些工作。 社会需要一些人种粮食,另一些人做衣服,还有一些人设计电脑软件。一旦社会分配人们(以及土地、建筑物和机器)去做各种工作,它还应该分配他们生产的物品与劳务量。 社会必须决定谁将吃鱼子酱而谁将吃土豆,谁将开法拉利( F e r r a r i)跑车而谁将坐公共汽车。原理一:人们面临权衡取舍关于做出决策的第一课可以归纳为一句谚语:“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为了得到我们喜爱的一件东西,通常就不得不放弃另一件我们喜爱的东西。做出决策要求我们在一个目标与另一个目标之间权衡取舍。 我们考虑一个学生必须决定如何配置她的最宝贵的资源—时间。她可以把所有的时间用于学习经济学;可以把所有的时间用于学习心理学;也可以把时间分配在这两个学科上。 她把某一个小时用于学习一门课时,她就必须放弃本来可以学习另一门课的一小时。而且,对于她用于学习一门课的每一个小时,她都要放弃本来可用于睡眠、骑车、看电视或打工赚点零花钱的时间。 我们还可以考虑父母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家庭收入。他们可以购买食物、衣物,或全家度假。 他们也可以为退休或孩子的大学教育储蓄一部分收入。当他们选择把额外的1美元用于上述用途中的一种时,他们在某种其他用途上就要少花1美元。 当人们组成社会时,他们面临各种不同的权衡取舍。典型的是在“大炮与黄油”之间的选择。 我们把更多的钱用于国防,以保卫我们的海岸免受外国入侵(大炮)时,我们能用于提高国内生活水平的消费品(黄油)就少了。在现代社会里,同样重要的是清洁的环境和高收入水平之间的权衡取舍。 要求企业减少污染的法律增加了生产物品与劳务的成本。由于成本高,结果这些企业赚的利润少了,支付的工资低了,收取的价格高了,或者结果是这三种结果的某种结合。 因此,尽管污染管制给予我们的好处是更清洁的环境,以及由此带来的健康水平的提高,但其代价是企业所有者、工人和消费者的收入减少了。社会面临的另一种权衡取舍是在效率与平等之间。 效率(e f f i c i e n c y)是指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的东西。平等(e q u i t y)是指将这些资源的成果公平地分配给社会成员。 换句话说,效率是指经济蛋糕的大小,而平等是指如何分割这块蛋糕。在设计 *** 政策的时候,这两个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 例如,我们来考虑目的在于实现更平等地分配经济福利的政策。某些此类政策,如福利制度或失业保障,是要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 另一些政策,如个人所得税,是要求经济上成功的人士对 *** 给予比其他人更多的支持。虽然这些政策对实现更大的平等有好处,但它以降低效率为代价。 当 *** 把富人的收入再分配给穷人时,就减少了对辛勤工作的奖励;结果,人们工作少了,生产的物品与劳务也少了。换句话说,当 *** 想要把经济蛋糕切为更均等的小块时,这块蛋糕本身也就变小了。 认识到人们面临权衡取舍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将会或应该做出什么决策。一个学生不应该仅仅由于要增加用于学习经济学的时间而放弃心理学的学习。 社会不应该仅仅由于环境控制降低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不再保护环境,也不应该仅仅由于帮助穷人扭曲了工作激励而忽视他们。然而,认识到生活中的权衡取舍是重要的,因为人们只有了解了他们面临的选择,才能做出良好的决策。 原理二: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由于人们面临着权衡取舍,所以做出决策就要比较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的成本与收益。但在许多情况下,某种行动的成本并不像乍看时那么明显。 例如,考虑是否上大学的决策。利益是使知识丰富和一生拥有更好的工作机会。 但成本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你会想到把你用于学费、书籍、住房和伙食的钱加总起来。但这种总和并不真正代表你上一年大学所放弃的东西。 这个答案的第一个问题是,它包括的某些东西并不是上大学的真正成本。即使你离开了学校,你也需要有睡觉的地方,要吃东西。 只有在大学的住宿和伙食比其他地方贵时,贵的这一部分才是上大学的成本。实际上,大学的住宿费与伙食费可。 5.高鸿业版的西方经济学教程 配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 西方经济学 第三版 高鸿业 编著 课程内容: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第二节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由来和演变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企图解决的两个问题 第四节 对西方经济学应持有的态度 第五节 为什么学习西方经济学 第六节 本教材的特点 第二章 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概述以及有关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微观经济学的特点 第二节 需求曲线 第三节 供给曲线 第四节 供求曲线的共同作用 第五节 经济模型、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 第六节 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 第七节 运用供求曲线的事例 第八节 蛛网模型(动态模型的一个例子) 第九节 结束语 第三章 效用论 第一节 效用论概述 第二节 无差异曲线 第三节 预算线 第四节 消费者的均衡 第五节 价格变化和收入变化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 第六节 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第七节 从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到市场需求曲线 第八节 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节 结束语 第四章 生产论 第一节 厂商 第二节 生产函数 第三节 一种可变生产要素的生产函数 第四节 两种可变生产要素的生产函数 第五节 等成本线 第六节 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 第七节 规模报酬 第八节 结束语 第五章 成本论 第一节 成本的概念 第二节 短期总产量和短期总成本 第三节 短期成本曲线 第四节 长期成本曲线 第五节 结束语 第六章 完全竞争市场 第一节 完全竞争市场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 第三节 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 第四节 结束语 第七章 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第一节 垄断市场 第二节 垄断竞争市场 第三节 寡头 第四节 寡头厂商之间的博弈:博弈论初步 第五节 结束语 第八章 一般均衡论和福利经济学 第一节 一般均衡理论概述 第二节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 第三节 判断经济效率的标准 第四节 生产和交换的帕累托最优条件 第五节 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 第六节 结束语 使用教材: 西方经济学(第三版)(微观部分) 作者:高鸿业 丛书名: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 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 视频学习网有卖的 。 6.西方经济学经典理论 西方经济学、管理科学及行为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一就是关于人的理性的假设:每个人都以其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而效用通常指个人利益,或者是从个人出发的自我实现。 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活动只表现为个人需要的单回路结构。古典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也称为X理论,认为被管理对象是由无组织的个人组成,他们在行动和思想上力求符合个人利益,追求最大限度的个人收入。 行为学派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马斯洛。他主张人的需要有五个层次:基本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有人把马斯洛描写的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叫做“成就人”。马斯洛后来又补充了求知的需要和审美的需要。 现代管理理论中有两个著名的理论:经济人与社会人。经济人的假设认为人的本性是懒惰的,尽可能逃避工作,不愿承担责任等;而社会人的假设则认为人都是勤奋的。 人们可以自我激励、自我控制,在人群中存在着高度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经济人的假设,必然导致“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方式。 而这正是一些小企业的管理方式——时刻监督,处处防范,惩罚严厉,常常喜欢“杀一儆百”。然而,按社会人假设,管理者应采取的是截然相反的管理方式——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满足职工的尊严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让职工担负更多的责任,使他们发挥潜力,自我控制,以达到个人与组织目标的一体化。 虽然社会人假设仅是一种理想状态,但是真正尊重人就会把人性好的一面发扬光大,同时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是把员工当作“经济人”,员工的自尊心得不到满足,久而久之,员工就会真的变成“经济人”,对工作不满,能少干就少干,并时刻酝酿离开这个“大棒”常现的地方。 当代管理学派中对人性的假设也犹如丛林,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西蒙在他的决策理论中阐述的决策人假设。他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并且在组织中,不同层次的员工都在做决策,所以都是决策人。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必将超越经济人、社会人、决策人假设,升华为复杂人假设。 亚当?斯密把市场形容为一只“看不见的手”,指的是市场可以把个人的自利行为化为共同的 社会福利的奇妙结果。 经济学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原理,讲的是市场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起 基础性作用。亚当?斯密提出了“劳动分工”,哈耶克则提出了“知识分工”,亚当?斯密提出了“看不见的手”,哈耶克则提出了“自生秩序”。 萨谬尔森 在经济理论上的卓越贡献是对数理经济学的发展。他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Foundations of Economic Analysis(1947年)提出,所有经济行为的研究都可以用数学分析的方法解决最大化问题。 为此,1970年,他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但是,给萨谬尔森带来国际声誉的却是一本普及性的经济学教科书——《经济学》。 《经济学》出版于1948年。最初写作这本教科书的目的是为了将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和马歇尔的微观经济学进行综合,从而推动经济学的普及。 实际上,《经济学》出版后不仅成为美国最畅销的经济学教科书,而且畅销世界各国。 7.西方经济学的知识:钻石作用很小却价格昂贵,生活必不可少的水却 涉及到边际效用的递减规律.边际效用= 0 的:生活必需品,如米.面 边际效用边际效用 >0 的:投资品,如预期能涨价的房地产 水属于第一者 而钻石属于第三者.物以稀为贵.空气比起水,对生命更重要,但是现在空气基本是免费的.钻石、黄金、高档汽车、等等奢侈品,对于生活在广大农村的农民来说,基本上毫无用处.但是,拥有这些财富的人,并不会因为农民不需要这些东西,而对他们降价或者白给.在市场经济的现在,钻石、黄金等等物品,实际可以等同与货币.虽然它们的日常用途不大,但是有稳定货币的作用.因此,有其“昂贵的价格”.——这是我们现在经济社会的现象.如果人类社会发展到更高级的阶段,——物质和文明相当充足,完全可以满足人类的需求,那时,这些昂贵价格的东西,可能就失去了许多现在拥有的许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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