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山虚1
社会调查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现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课程体系:
《宪法学》、《法理学》、《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中国商法》、《管理学》、《秘书学》。
《公共关系学》、《应用写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监所、律师、公务员、调解实务、法务会计、人民调解、商事法务、国际经济法、基层法律服务、经济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天天天晴9080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是受学院两课教师委托通过实验室全体人员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历时三周才圆满完成,本次调查采用多阶随机抽样,抽取的样本单位专业结构齐全,融经济、管理、人文艺术、外语等专业学生,因此避免了调查对象过于集中的弊端。发出问卷共300份,收回问卷270份,其中有效问卷266份,问卷如附录所示:1、2、3、4、10、16、17为非固定答案的题目,5、6、7、9、11、12、13、14、15为考察题(考察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九道考察题的总分设为100分,其中最高分是100分,最低分是分。 以下是非固定答案题的统计结果: 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 b、一般 c、基本没用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 b、报纸上 c、学校的课本上 d、家庭的影响 e、其他 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a、20次以上 b、20次?10次 c、10次?5次 d、5次以下 e、0次 4、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50% b、用武力解决 c、通过关系解决. 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 e、根本没有在意过 8、当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也存在着家庭暴力、婚姻财产纠纷等很多问题,你认为:a、清官难断家务事 b、清官易断家务事 (1)、如果你选择了a,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不健全 b、群众的法制意识不强 c、法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 d、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2)、如果你选择了b,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健全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c、法官能够正确地把握“一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d、一切问题在法律面前都能够得到解决 10、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 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 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 b、不希望 17、你希望法律基础课要如何上? a、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 b、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类似于《今日说法》 c、按照教材的内容和顺序进行教学 d、最好取消这门课,与日常学习生活无关 e、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其中固定答案的答对率为: 5、对于学校不允许到达法定年龄的同学结婚的做法,你的观点是? 6、某学生因为考试舞弊而被开除,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7、因为没有过四级而不发放学位证,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9、某某商场公示:某某手机实行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一女士买了一部,回家后发现手机的电板有问题,于是拿手机去检验,该公司说手机不是本公 司的产品,这部手机是假的。如你是该女士你该向谁要求赔偿? 11、某地有两名同姓考生,其中甲考取而乙落榜,乙方家长为了自己儿子能上大 学,和某高校商量,将甲的档案改成乙的档案并仍以乙的名义投给录取学校。 你认为他们违反了哪一些法律? 12、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3、父母离婚,19岁的儿子考上大学,是否有权向父亲要生活费? 14、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50% 15、我国选举采取什么样的投票形式?90%多 可见他们还是很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识大部分同学还是知道的,对于5、6、7题,由于问卷设计的不够合理,可能误导了同学们的思想,让数据不够真实,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同学们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次问题中虽然有50%的同学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次数据有很大的误差,因为答案本身的误导性非常强,很多同学自然而然就选择了此答案,它并没有代表性。 决大多数 同学认为学校的有关规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有这种反映也是意料中的事,据分析有以下几种可能性:①为了自己的权益②法律意识③答案本身的误导,从我们学校来看,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此次问卷调查采取的是抽样调查法,是分专业的调查,但在此过程中却忽略了性别的界限,性别的不同致使他们的爱好也不同,所关心的也不一样,男孩子可能要广阔一些,看法要强烈一些,女孩子要缓和得多,因此,定量的数据就不够精确。 我们的问卷中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当你在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同学们的答案很多,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自己会默默离开,不与理会,一个大学生是如此,那么我们国家各族人民呢?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提倡依法治国,可是杀人放火、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等等犯罪行为比比皆是,甚至乎知法犯法,遇到这种情况时又有多少人会站出来说一句或者出来阻止呢?这也说明在同学们心中在人民心中法律的意识还非常的弱。 以上统计结果是令人很满意的,因为有的同学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而且有的同学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有用(即使仍有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从第二题的统计结果上看电视是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最重要的工具和渠道,其次是书本,从最后一道题上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是最能让同学们接受的一种教学方式,也有不少同学非常关心他们将要学习的“法律基础”的实用性。 本次问卷调查的最高分100分,最低分分,平均分分。说明还是有很多同学关心身边的人和事,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总的来说,04级的同学们学习《法律基础》的热情还是很高的,我们在次建议学院采取大多数同学都乐于接受而又有效的教学方式,让同学们增长见识,认识生活,关心身边的人和事
童鞋哈哈
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我们认为,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院自身的一些原因,也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下降。一是一些司法机关存在着为钱办案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个别办案人员贪赃受贿、枉法裁判更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使得一些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下降。二是舆论宣传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打官司难的问题虽然客观存在,但有的媒体对“打官司难”的个案过份报道使“打官司难”的观念“深入人心”,加之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使人民群众更感到“打官司难”。(二)人民群众诉讼水平不高。受法律知识的限制,很多人在诉讼中对诉讼风险认识不充分,举证意识不强,对判决执行中的风险认识不够,认为只要有理就应胜诉,胜诉后就一定能执行,把所有的责任都“转嫁”给法院,要求法院包办。一旦遇到风险以后,难以理解和接受,认为是法院办案不力造成“打官司难”。 (三)有的审判员观念陈旧,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认为只要实体处理没问题,程序上有些小问题不算什么,程序违法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审判人员就案办案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没有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存在“官了民不了”的现象,造成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仍不能服判息诉,四处告状,对法院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良影响。 (四)少数法院办案不公、不快,执行不力。从统计调查来看,少数法院办案不公、不快以及执行不力的情况客观存在。虽然数量极小,但产生的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声誉,另外,律师行业的不正之风也冲击和干扰公正司法。有的代理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各种方式,拉拢腐蚀法官。个别律师甚至蒙骗当事人,以给法官好处为名向当事人索要钱物,败坏法院和法官名声。在收费方面,有的案件收取诉讼费高于《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缓、减、免诉讼费的案件,占审理收费案件总数的,比例不大。 (五)诉讼成本高。目前法院诉讼费是按争议金额收取,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反诉、上诉、鉴定、执行等均需要预交费用,当事人打官司需要先准备一笔不菲的费用。另外,有的当事人还要聘请律师,律师的高额收费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要支付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文印费等,这些费用相加,让当事人对打官司代价高昂有深刻的认识。 (六)法院办案经费紧张、设备落后。这主要表现在基层法院、法庭由于办案经费存在问题,使得办案效率不高,异地执行无法正常进行。 四、克服“打官司难”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二)健全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审限制度,保障案件及时审结,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争;严格再审立案标准,解决终审不终的问题,解除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 (三)改革和创新执行制度。“执行难”现在已经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该问题解决了可以说“打官司难”解决了一半。我们认为,对债务人故意逃废债务的,应制定对其进行制裁和限制行为的法律规定;对地方保护问题,应从执行机构设置上进行改革,以求对这一问题加以避免和解决。 (四)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要加强宣传力度,采取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院工作。从这次调查情况来看,认为打官司难的人员中,一些是听亲戚或朋友讲的,因此,人民法院自身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增大诉讼活动的透明度,让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诉讼活动,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这次调查中,也有人是从报纸、电视中看到一些具体的案例,而认为打官司难的。要加强宣传和公共关系工作,减少对法院存在问题的夸大、歪曲的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增强法院公信度。 (五)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对于下岗职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农民工等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工资的案件免收、缓收诉讼费的规定。继续关注弱势群体,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的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加强法院与法律援助机构的业务沟通与协调,健全两者之间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统一司法援助与法律援助的标准与条件,为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诉讼提供便利。 (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的规定,积极探索“两便”原则在审判活动中运用,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开庭便民制度。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七)建议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取消再审制度,建立以二审终审为基础,三审终审制和一审终审制为补充的多元化审级制度。规定一般的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具有法律适用普遍意义的案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可能涉及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以及重大涉外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明确的,诉讼标的较小的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是否实行一审终审制.
vincent'sir
关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因其就业面狭窄,已经成为低就业率的一个专业。调查表明,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比较理性,明显感到就业的压力。调查同时显示,法学专业学生将报考公务员列为就业首选目标,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就业首选地,对就业后收入期望值偏高。一、 就业前景分析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二、当前就业形势“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从红极一时的“专业龙”变成了“专业虫”;从耀眼的“就业精英”变成了垫底的“就业劳工”;就业已冷到哈气成冰,每年却仍有那么多考生报考得热火朝天。近些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经成为社会广泛专注的问题。无论是“北大学生卖猪肉”还是“西政学生卖糖葫芦”,种种新闻媒体夸张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学教育的忧思与考量。根据法学专业历年就业情况,形式之所以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扩招。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法学这块“优质蛋糕”变了味。事实也确实如此。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至没有门槛,也使得我国高校出现许多“法学专业目睹之怪现状”,如一些理工院校为升综合大学而设法学;一些专科院校为提升品牌而设法学;一些院校虽设有法学,却没有专职教授,甚至没有科班出身的法学老师。。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2005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至此,我国高校的“法学大跃进运动”也成功完成了三级跳。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口。②司考。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阻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前进脚步。③专业教育。法学专业就业面的狭窄及其过高的门槛,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也只是根据传统着眼于培养在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没有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着眼于更为宏观的市场需求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④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要求必须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就拿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知识的结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法学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需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学毕业生所缺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学专业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脱离社会实践的法律知识是没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过高。法学学生毕业后更青睐机关单位,对薪资、社会地位的要求比较高。三、直面困境,问计未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一些新兴职业。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都要尽最大努力去尝试(主要是参加各类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学生可以选择考研、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等来拓宽自己的就业渠道。或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社会需要,学习一技之长,比如速录技术,进入法院当书记员也是不错的就业渠道之一。最关键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时并不是没有就业岗位,而是学生不愿去做而已。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其中北京是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上海是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纽约是每200人拥有一名律师。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东、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个别牧区只有一名律师。全国律师每年办理业务大致在900万件左右,业务收入在90亿左右,律师人均收入在7万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费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师年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北京最高,律师人均年收入达到26万元,上海也在20万左右,江浙在7万元左右,广东在5万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师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无论是执业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还是律师界中高学历、外语人才所占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中的比例,中西部律师业与东部发达地区律师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特别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直接导致律师收入的差距悬殊,并且这种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改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律师正在向东部地区转移,这种转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动规律的。因此,综合以上来看,从个人生存和利益来考虑,北京、广东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环境最好,也最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我们不能光看这些平均数字就认为律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律师是强弱差距悬殊的行业,知名大律师年收入上百万、上千万的都有,但有很多律师都是疲于糊口,年收入不过万,有的甚至无钱交纳年检会或会费而被迫转行。对于初入行的律师来说,90%的其收入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虽然说成功的标志不是钱,但是对律师来说,其最有力的评价标准是收入。另外,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很不好,这些都是我们从事律师行业上的巨大障碍。社会不是完美的,律师行业也同样有不尽人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律师业只会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我们选择了律师,就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大学的毕业论文并不算太难,一般的话,毕业论文有半年的时间来准备,你可以好好的在这半年的时间内把你的毕业论文弄出来,所以大学你的毕业论文不难,当然越好的大学的毕业
工商管理,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去看看我们都学了什么课程吧!希望采纳
哎!爱莫能助啊,好多都是要收费的,你看看吧.http://bbs.muwen.com/topic226/226424.htm
恋爱方面、求职方面、创业方面、兼职方面、课外活动项目方面、未来规划方面等。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