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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的毕业论文好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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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的毕业论文好写吗

代数毕业论文如果是本科毕业论文,可以考虑线性代数算法方面的问题,有目标了就不难,关键是心态有新意就很好写的。

浅谈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摘要:通过信息管理、知识管理概念的比较分析,论述了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区别与联系,阐述了知识管理在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方式和技术以及管理的目标上的拓展、改进和深化。最后得出结论: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知识管理是信息科学发展中新的增长点。关键词:信息管理;知识管理;比较研究l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概念1.1信息管理的概念。‘信息管理’,这个术语自20世纪70年代在国外提出以来,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关于 魏 管理”的概念,国外也存在多种不同的解释。尽管学者们对信息管理的内涵、外延以及发展阶段都有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但人们公认的信息管理概念可以总结如下:信息管理是个人、组织和社会为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资源实施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社会活动。既概括了信息管理的三个要素:人员、技术、信息;又体现了信息管理的两个方面: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反映了管理活动的基本特征:计划、控制、协调等。通过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广泛查阅,发现人们对信息管理的理解表现在以下五种不同含义:信息内容管理,信息媒体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产业或行业的队伍管理。l.2知识管理的概念。关于知识管理的定义,在国内外众{5{纷纭。在国外,奎达斯认为,知识管程,以满足现在或将来出现的各种需要,确定和探索现有和获得的知识资产,开发新的机会。巴斯认为,知识管理是指为了增强组织的效绩而创造、获取和使用知识的过程。丹利尔�6�1奥利里认为,就唇降组织收到的各种来源的信息转化为知识,并将知识与人联系起来的过程。马斯认为,知识管理是—个系统的发现、选择、组织、过滤和表述信息的过程,目的是改善雇员对待特定问题的理解。美国德尔集团创始人之一卡尔�6�1费拉保罗认为,知识管理就是运用。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的新途径。而如何识别、获取、开发、分解、储存、传递知识,从而使每个员工在最大限度地贡献出其积累的知识的同时,也能享用他人的知识,实现知识共享则是知识管理的目标。在国内,乌家培教授认为,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新阶层,它同信息管理以往各阶段不一样,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在人际交流的互动过程中,通过信息与知识(除显性知识外还包括隐性知识)的共享,运用群体的智能进行创新,以赢得竞争优势。他指出。对于知识管理的研究,最宽的理解认为,知识管理就是知识时代的管理,最窄的理解则认为,知识管理只是对知识资产(或智力资本)的管理。2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联系信息管理是知识管理的基础,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信息管理为知识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为共享信息是其关键因素之一,因而如果—个组织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管理就不可能成功地进行知识管理。首先,知识管理需要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的支撑。知识管理的杨 黾知识仓嘶,知识仓! 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资料,但知识的创新离不开信息,而知识不能简单地从所得数据进行归纳概括中产生,由知识与信息的互动性决定了信息资源演变成为知识资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运用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感知、提取、识别、检索、规划、传递、开发、控制、处理、集成、存储和利用,通过学习过程与价值认知使信息转化为知识。信息管理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为知识的采集与加工、交流与共享、应用与创新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环境和条件,为知识管理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是相互依存的。其次,知识管理是对信息管理的扬弃。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统的信息管理以提供一次、二次文献为主,而知识管理不再局限于利用片面的信息来满足用户的需求,而是对用户的需求系统分析,向用户提供全面、完善的解决方案,帮助用户选择有用的文献,提高知识的获取效率。二是传统的信息管理仅局限于对信息的管理,而忽视对人的管理。其实在信息获取的整个流中,人才是核心。知识管理认为对人的管理既可以提供广泛的知识来源,又可以建立良好的组织方式用以促进知识的传播,这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三是姗识管理通过对知识的管理。抛弃了信息管理中被动处理信息资源的工作模式,它与知识交流、共享、创新和应用的全过程融合,使知识管理成为知识创新的核心能力。第三,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如果说售息管理使数据转化为信息,并使信息为组织设定的目标服务,那么知识管理则使信息转化为知识,并用知识来提高特定组织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信息管理经历了文献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竞争性情报管理,进而演进到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它同信息管理以往各阶段不一样,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联结起来,在人际交流的互动过程中,通过信息与知识(除显性知识外还包括隐性知识)的共享,运用群体的智慧进行创新,以赢得竞争优势。3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比较研究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主要区别:3.1信息管理活动主要涉及到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两个要素,而知识管理除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之外,还要管理人力资源。知识管理的目标就是运用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促进组织内知识资源的快速流动和共享。有效的控制显性知识(信息资源)和隐性知识(人力资源)的互相转化,实现知识创新。3.2从管理对象看,信息管理着重显性知识(信息资源)的管理,而知识管理着重隐性知识(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开发。信息管理的工作重心是解决社会信息流的有序化、易检性和信息资源的整合问题。主要是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加工与处理,形成高度相关、比纳与检索和利用的信息资源。知识管理的工作重心是对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和概括,把信息提升为对用户决策有重大价值的知识资源,实现知识发现、知识创造和知识利用。信息管理强调信息的加工、保存和服务;知识管理则以知识的共享、创新和利用为核心。传统戏系管理比较偏重于信息、知识资源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利用,把显性知识看作管理的唯一对象,忽略了知识包断。知识管理把信息管理的平台,机械的方式变为动态的知识创新活动,从而把信息管理提高到—个更高的层次。4信息管理向知识管理的转化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过程中的产物,也就是说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个新阶段。概括地说,知识管理是随着人们对资源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资源管理的高级化合物,代表了信息管理的发展方向。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O世纪40年代及40年代以前,被称为文献信息的管理阶段,也被称为传统的手工方式的信息管理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由于信息总量的迅速增加,信息涌流的严峻形势使信息处理技术受到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被广泛应用,这是信息技术管理阶段;20世纪8O年代至90年代中期,以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为管理对象的这—时期,被称为信息资源管理阶段。自1995年以来,在现代怠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进入了知识管理阶段,即信息管理的综合集成阶段,它标志着信息管理扩大到了知识管理的应用领域。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以人为本”的管理的进一步体现。人成为知识管理的对象,也是知识管理的目的。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适应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趋势,是信息科学发展中新的增长点,是信息科学的实质、目标和任务的充分体现。实行知识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进入全球经济—体化的知识文明时代。

如果计算机硬件的,好写,如果是开发的,弄个程序学校就不会为难你了,应该说还是好写的,至少我们班都过了

是真的,确实很难写,主要还是选题,一定要是感兴趣的,这样才能写好,一般在大四下半学期开始写论文,5月份答辩,字数也有严格要求,重复率不能太高。

一定要结合实践,根据论文题目,充分、大量的搜集查找资料。可以通过图书馆各类藏书和情报机构电脑文件检索,国际互联网络的远程登陆、查询、浏览或阅读大量文献资料来获取论文素材。

最关键的就是答辩,不过一般老师不会那么严格,只要答辩认真对待,都能过得,学生都能顺利毕业的,不用太担心论文,主要还是要有自己的观点和依据。

计算机毕业论文写作方法

哈哈,又是我的一个小学弟

我的论文题目是 基于hnc的智能搜索引擎的设计

比你的要难,你的信息检索很好做的啊,是我其中的一个小小的部分,链一个简单的数据库就可以了啊,呵呵

毕业论文要求很多,很难写的,网上是没的下,只能自己写,就算下载了你也不能用,因为如果有雷同,你就别想拿学位了

看到你的消息了,但是我不能使用消息,被封了。

我想帮你写是不太可能,因为毕业论文起码要6000字以上,内容覆盖也很广,恐怕没时间帮你写。而且就算你用我写的,到时候答辩很可能挂,因为你都不知道里面的相关知识。所以你还是自己写,多查些资料,你论文内容和我以前的比较相近,有问题问我,我回答就可以了。

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毕业论文怎么写?学术堂给了九条建议:1、写论文是个系统工程.跟写paper不一样,所以从一开始就要有个整体思维和计划,比如文献管理,文献索引,数据管理,表格图片管理等等.建议一开始就建立一个文件夹,里面包括各个方面的子文件夹,分门别类,系统管理,事半功倍.2、写作讲究一气呵成.看很多人写论文,今天写了半页,明天写了几百字,痛苦至极.写之前莫不如先思考,理清思路,然后再动笔.有时候写顺了,一两天写出一个paper来都不奇怪.3、不要期待一稿定乾坤.写论文最重要的是第一稿,因为从无到有是最艰难的,第一稿出来之后再修改,无论修改意见多么尖锐和繁多,都不会太难.俗话说百炼成钢,论文也一样,往往最终稿跟第一稿相比总是面目全非的.所以,对于第一稿,要快,而不是要精.4、不要着急生成bibliography文献列表.因为这个文献列表一旦插入进来,在改动的时候总会一遍又一遍的更新,有的时候word也会崩溃,导致论文保存不当或者丢失.如果用endnote之类的软件,写的时候,在插入文献的地方用{作者名,年份等信息},最后一起生成列表就好.5、论文跟paper的思路还是有区别的.对于论文来说,精炼并不是最主要的要求,详实最重要.而对于paper,精炼最重要,因为杂志往往有字数限制而且精炼的文字会更被杂志青睐.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力求详尽,尤其是第一稿,之后修改的时候可以略作删减.6、你总会发现,word会时不时"出问题".比如目录格式为什么总不对,为什么目录"只更新页码"的选项没有了,横页上怎么在左边插入页码,页脚的页码如何自定义,如何区分插入分页符和分节符等等.记住,一旦遇到类似问题,要第一时间弄清楚并解决.不是Word设计的有问题,是你还不会使用它.大部分时候,网上搜一下问题就解决了.这样这些问题就不会在后期困扰你.7、及时与导师沟通论文的写作进度和要求.每个导师都有不同的习惯,比如我在香港的导师非全稿不看,而现在的德国老板让我写完一章她就改一章.最终质量控制都在导师手里,所以沟通最重要.8、把论文当做你严谨科研的起点.大家都知道,论文没人看,就算最后存档在图书馆,可能永远也没有人看.但是,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收获是写paper无法比拟的,论文写作的机会不多,也就是说,系统写一个作品的机会不多(那些可以出书的大牛略过哈).写paper多了,你会发现其实paper很好写,都是一个套路,论文则不然,论文太多系统的东西,方方面面十分广泛.所以,如果你将来真的打算做一个严谨的科学工作者,那么请认真的写好你的论文,就算它将来没有人翻阅.而且论文往往很长,而大部分都不愿意读自己写的东西,以至于论文很多地方可能自己都没有读过.9、论文文件命名.这是个小问题,每个人可能习惯都不同.我有个小建议,就是用论文名称_Version 年月日.比如AAA and BBB_V2_20130501.这里版本号很重要.有时候我们经常只放时间,但是到头来你会发现其实时间不重要,因为最终你浏览文件夹肯定要按照修改时间排序,而且很多时候去找以前的文件,时间你已经记不清了.这样版本就很有用,第一版是初稿,第二版是改过一次的,以此类推.当然,在时间后面还可以加上修改人的名字,证明是谁改过的等等.

Windows NT/2000系统下进程的隐藏摘要 进程的隐藏一直是木马程序设计者不断探求的重要技术,本文采用远程线程技术,通过动态链接库方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远程线程将木马作为线程隐藏在其他进程中,从而达到隐藏的目的。关键字进程 线程 木马 动态链接库 木马程序(也称后门程序)是能被控制的运行在远程主机上的程序,由于木马程序是运行在远程主机上,所以进程的隐藏无疑是大家关心的焦点。本文分析了Windows NT/2000系统下进程隐藏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并着重讨论运用线程嫁接技术如何实现Windows NT/2000系统中进程的隐藏。1 基本原理在WIN95/98中,只需要将进程注册为系统服务就能够从进程查看器中隐形,可是这一切在Windows NT/2000中却完全不同, 无论木马从端口、启动文件上如何巧妙地隐藏自己,始终都不能躲过Windows NT/2000的任务管理器,Windows NT/2000的任务管理器均能轻松显示出木马进程,难道在Windows NT/2000下木马真的再也无法隐藏自己的进程了?我们知道,在WINDOWS系统下,可执行文件主要是Exe和Com文件,这两种文件在运行时都有一个共同点,会生成一个独立的进程,寻找特定进程是我们发现木马的方法之一,随着入侵检测软件的不断发展,关联进程和SOCKET已经成为流行的技术,假设一个木马在运行时被检测软件同时查出端口和进程,我们基本上认为这个木马的隐藏已经完全失败。在Windows NT/2000下正常情况用户进程对于系统管理员来说都是可见的,要想做到木马的进程隐藏,有两个办法,第一是让系统管理员看不见你的进程;第二是不使用进程。本文以第二种方法为例加以讨论,其基本原理是将自已的木马以线程方式嫁接于远程进程之中,远程进程则是合法的用户程序,这样用户管理者看到的只是合法进程,而无法发现木马线程的存在,从而达到隐藏的目的。2 实现方法 为了弄清实现方法,我们必须首先了解Windows系统的另一种"可执行文件"----DLL,DLL是Dynamic Link Library(动态链接库)的缩写,DLL文件是Windows的基础,因为所有的API函数都是在DLL中实现的。DLL文件没有程序逻辑,是由多个功能函数构成,它并不能独立运行,一般都是由进程加载并调用的。因为DLL文件不能独立运行,所以在进程列表中并不会出现DLL,假设我们编写了一个木马DLL,并且通过别的进程来运行它,那么无论是入侵检测软件还是进程列表中,都只会出现那个进程而并不会出现木马DLL,如果那个进程是可信进程,(例如浏览器程序,没人会怀疑它是木马吧?)那么我们编写的DLL作为那个进程的一部分,也将成为被信赖的一员,也就达到了隐藏的目的。 运行DLL方法有多种,但其中最隐蔽的方法是采用动态嵌入技术,动态嵌入技术指的是将自己的代码嵌入正在运行的进程中的技术。理论上来说,在Windows中的每个进程都有自己的私有内存空间,别的进程是不允许对这个私有空间进行操作的,但是实际上,我们仍然可以利用种种方法进入并操作进程的私有内存。动态嵌入技术有多种如:窗口Hook、挂接API、远程线程等,这里介绍一下远程线程技术,它只要有基本的进线程和动态链接库的知识就可以很轻松地完成动态嵌入。远程线程技术指的是通过在另一个进程中创建远程线程的方法进入那个进程的内存地址空间。我们知道,在进程中,可以通过CreateThread函数创建线程,被创建的新线程与主线程(就是进程启动时被同时自动建立的那个线程)共享地址空间以及其他的资源。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通过CreateRemoteThread也同样可以在另一个进程内创建新线程,被创建的远程线程同样可以共享远程进程(是远程进程)的地址空间,所以,实际上,我们通过一个远程线程,进入了远程进程的内存地址空间,也就拥有了那个远程进程相当的权限。全文地址: 更多计算机论文:

四、政府知识管理系统实例分析 下面以由苏州欧索软件公司开发的“Bluten政府知识管理平台”③为主导,结合北京俊和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知识管理系统④作实例分析,这两家公司的政府知识管理系统基本上可以代表当前我国政府知识管理系统的现状。 经过归纳可以得到“Bluten政府知识管理平台”主要功能模块及特点是: 第一个主模块是政务中心,这是系统的主导功能,下设五个子功能: 一是公文管理(发文、收文、档案管理),特点是支持语音录入、手写录入,能实现收发公文流程的自由设置和流程监控;二是事务管理(人事办公事务和财务事务),特点是能够规范和固化行政办公流程,实现各项事务的自助处理;三是日程管理(有多种方式,如邮件提醒、短消息提醒、BP机提醒、电话提醒),特点是按日、周、月显示日程,并可对日程进行公布、存储、查询;四是会议管理(会议室管理、会议通知管理),特点是能与日程管理紧密联系,可进行会议提醒,可进行会议纪要管理;五是邮件管理(电子邮件收发、扩展Web访问)。 第二个主模块是资源中心,下设以下五个子功能:新闻发布、公告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其他信息(包括各种交通信息及其共享信息)。第三个主模块是管理中心,能实现无线应用、消息提醒、流程自定义、图形化设计工具、多组织结构、流程监控分析、自定义表单、用户管理、图形化的用户权限管理等功能。 “Bluten政府知识管理平台”代表了当前大部分电子政务管理软件的主要功能。但是,应当说它的政府知识获取、传播共享、利用测评功能不够充分,基本上可以说还是一种办公管理,偏重于政务管理,而不是知识管理和公共服务。 相比之下,俊和在线的一站式电子政务应用解决方案除了具备上表所列的欧索软件中的大部分功能以外,还突出了知识管理功能。该方案基于门户系统与内容管理、虚拟网站集群,以及中间件平台等支撑系统的整合而成,包括“一站式”所必须具备的单点登录、统一认证、应用分布、虚拟站点集群、集中管理功能,同时还包括门户服务通常应具备的搜索引擎、消息引擎、个性化展现、知识导航、应用集成等功能。 从该方案的“一站式信息门户”有“消息沟通”模块,包括分类论坛、在线交流、在线聊天、在线调查、信访管理等功能;“一站式协同办公”平台的办公应用层中的特别有一个“办公协作平台”模块,其中有信息发布、数据文档共享、视频会议、论坛服务、远程办公等功能。事务管理模块中还有“辅助决策”功能等,在此都体现了知识管理的特征。 从上文提出的政府知识管理系统的三大功能需求,到俊和在线的知识管理系统这一阶段,政府的知识管理系统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如知识门户开始形成、协同办公成效显著。但这些系统大多还只是停留在知识的简单获取、传播和利用阶段,需要加强的知识管理功能还有很多:隐性知识的获取难度仍然较大,需要引入适当的激励机制激发共享;知识交流的过程基本上还是在对知识的外化,真正内化的很少;对知识培训、推送考虑的也不多;知识贡献较少;也没有良好的知识测评机制。综上所述,当前已有的政府知识管理系统与从理论上设计的理想需求模型还有差距,在实践中,系统设计人员可以参考知识管理的功能需求,从公务员的个人知识管理做起,培养知识分享和交流的组织文化,培育实践社区,确定办公领域中的关键知识,重视信息门户的知识沉淀,并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政府的知识管理系统,培养政府创新能力。 ①以外促内,内强则外优——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知 识管理的导入.http://www.amteam.org/static/54235.hnn1. [访问日期:2007—2—3】 ② 刘武,朱明富.构建知识管理系统的探讨.计算机应用研究.2002(4):35—37. ③ 苏州欧索软件公司.Bluten知识平台解决方案.http://www.oceanso~:.com.cn/document/knowledge.doc. 【访问日期:2006-12-10】 ④北京俊和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方案:一站式电子政务应用解决方案.http://www.wits.com.cn/wits/news/news_show.asp?id=94&kind= 公司动态&trade=政府信息化.【访问日期:2007—3—9】

婚姻法方面的毕业论文好写吗

给您另外选题了,如果符合您的要求,还望采纳哦!浅谈教唆犯罪立法重构 内容摘要:近代刑法学中,各国学者一般将教唆犯置于共同犯罪中进行研究,虽然把教唆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很多方面难以自圆其说。笔者认为,可以脱离共同犯罪理论,在刑法中增设教唆罪,将教唆行为作为独立的犯罪类型加以讨论。本文以独特的视角对教唆犯的性质、概念、成立要件以及定罪量刑进行探索性设想,希翼对教唆犯罪有进一步认识。关键词:教唆犯 教唆罪 共同犯罪A brief talk on reconstruction of the crime of solicitationAbstract: In the modern theory of criminal law, the scholars of all countries generally put the abettor into the research of the complicity. Although the abettor being regarded as a kind of special complicity has some rationality, it is difficult to justify oneself in many aspect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we can break it away from the complicity theory, and set up the crime of solicitation in criminal law .we can regard the crime of solicitation as the independent crime type and discuss it. This text probes into the abettor’s nature, conception, constitutive requirements and the principle of punishment with unique visual angle .The author wishes that the text can help us to realize the crime of solicitation : Abettor; Crime of Solicitation; Complicity.近现代教唆犯理论主要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发展起来的,近代刑法学之鼻祖费尔巴哈对此起了开创的作用,为教唆犯理论研究提供了经典的哲学范式。但实践证明,将教唆犯置于共同犯罪中研究存在着一些问题。可以将教唆犯独立出共同犯罪,作为独立的犯罪类型进行研究(暂称为独立类型说),建议在刑法典中增设教唆罪,具体设想如下:一、教唆罪的概念脱离了共同犯罪的范畴,可以将教唆罪定义为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概念,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教唆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由于对教唆犯的惩罚是对教唆者主观恶性的惩罚,教唆人在主观上应带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引发他人危险性的主观意图,正是他的这种意图使教唆行为具有可罚性。而过失犯罪则不存在这种期盼他人危害社会的意图,主观恶性极小,因此不宜在刑法中加以定罪量刑。而且,在共同犯罪的认定上强调了两个以上的人“故意”犯罪,脱离了共同犯罪模式的教唆犯认定则有必要对“故意”加以强调。其二,教唆者教唆的是违法行为而非仅是犯罪行为,即除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外,教唆内容还包括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一点与学者们普遍认同的观点有很大差异。笔者认为,教唆者多次教唆多个被教唆人实施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如不够成盗窃罪的小额偷窃,这种行为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影响极差,只要符合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就应该受到刑法的追究。正是因为现行刑法的这一缺憾,使得不法分子在车站、码头教唆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偷窃得情形屡打不尽。其三,作为教唆对象的“他人”应包括所有人。传统观点认为“他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包括完全责任能力人和在其有意识和意志范围内行动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教唆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被教唆人仅视为犯罪工具,即成立间接正犯,教唆者以被教唆的罪定罪量刑。笔者认为,既然设想教唆罪是独立的罪名,无论教唆人教唆被教唆人犯罪还是从事违法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情节严重的、需要刑法处罚的,教唆犯都按教唆罪定罪,“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这一对象特殊性并不影响教唆犯本身的成立与否,被教唆人是否受刑法追究也与之无关,但可作为量刑情节。其四,教唆犯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犯罪的危险性,只是它的实质侵害是通过犯罪行为人这一媒介表现出来的,教唆行为并不受实行行为的制约。被教唆人是有独立思维能力、辨别能力的人,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可以止于被教唆人,可以不产生实质侵害。教唆罪是对教唆行为的惩罚,而不论被教唆人是否实施了实行行为。因此,在定义中无必要强调教唆结果,即“致使或者没能致使他人犯罪”这一要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对教唆犯进行刑罚处罚脱离被教唆者是否实施了实行行为这一要素,而是将它放到量刑情节中考虑。其五,教唆方法和手段有众多表现形式,包括授意、一般性威逼、乞求、劝说、煽动、收买、怂恿、引诱等行为。有学者认为这些行为可以归纳为“怂恿”和“指使”两种。{1}笔者认为,“怂恿”和“指使”又可被概括为“教唆”,而且这种归纳意义不大。将这些行为归纳为“教唆”比概括为“怂恿”和“指使”更符合立法简明概括的要求。二、教唆罪的成立要件西方资产阶级将“教唆犯的成立”问题同样置于“共犯的成立”学说中进行讨论。关于共犯成立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和共同意思主体说。笔者认为,应该从教唆罪本身的独立性出发,科学的提出教唆罪的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1、教唆犯的客体要件为社会管理秩序,而非被教唆人实施实行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但被教唆人实施实行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可视为间接客体。而教唆时,间接客体是否存在则在所不问,如教唆孕妇在其分娩后杀害出生的孩子。“广义的社会管理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等,凡是犯罪行为,无不侵害某个方面的管理秩序。……,狭义的社会管理秩序,特指刑法分则其他各章规定之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以外的社会管理秩序。”{2}教唆行为使社会管理秩序遭受破坏,鉴于教唆行为所侵害客体的广泛性及其与传授犯罪方法罪在客体要件上的同一性,我们可以得出教唆犯的客体要件为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情节严重的教唆行为。客观方面又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教唆行为的内容,除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外,还包括刑法没有规定的其它严重违法行为,后者可由法官自由裁量。有学者认为这里要排除部分内容,如刑法规定的煽动型犯罪(即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等,由于刑法已将其单独规定为具体罪名,所以应将其排除在教唆犯的教唆行为的内容之外。此外,刑法分则规定的引诱型犯罪和教唆型犯罪,如“引诱幼女卖淫罪”等亦如此。笔者认为五种煽动型犯罪本身并不成立教唆犯,因为被教唆者必须是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而煽动型犯罪是指对不特定人实施的鼓动,一般是对多人实施的。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五种煽动型犯罪成为教唆犯成立的教唆内容。以煽动分裂国家罪为例,甲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而乙教唆甲实施该犯罪,两罪都有作为,乙的行为符合教唆犯的成立要件,仍构成教唆犯。至于“引诱幼女卖淫罪”与煽动型犯罪又有所不同,它本身成立教唆犯,但鉴于刑法单条列出,可将“幼女卖淫”排除在教唆内容之外,但该“引诱幼女卖淫罪”不能排除在外,理由同上。教唆的内容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唆使母亲不给婴儿喂奶使其饿死,则成立对不作为犯的教唆。(2)、教唆行为的方式只能为积极的作为。关于教唆行为的方式我国有两大主张:一种是积极说,认为作为和不作为都是教唆行为的方式,可以构成教唆犯的不作为犯;另一种是消极说,认为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实施。如果成立教唆犯的不作为犯,那么必有一前提,即教唆人负有因其先行行为而产生的防止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然而,事实上教唆人教唆他人的先行行为已经构成了教唆罪。至于教唆人防止被教唆人犯所教唆之罪产生的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3)、教唆的行为的强度,应是“足以引起被教唆人犯意的”教唆行为。教唆强度可以视为教唆行为的内在性规定在成立要件中加以规定即可。(4)、教唆对象为所有人。这一点在概念中已作说明,故不在赘述。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上文已经提到李希慧教授对主体要件的观点。笔者认为,李教授的观点是建立在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基础上的,教唆罪作为独立的罪是主观恶性较小的,与刑法规定的八种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限制责任能力人也要承担责任的暴力犯罪不能相提并论。4、主观方面要件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教唆者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进而实施犯罪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教唆故意具有双重性,即“一方面,教唆犯自己必须以故意犯之方式为之;再者,其教唆之行为,亦必须以使他人故意实施犯罪为目的”。{3}综上,只要满足了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要件的要求,即成立教唆罪。三、教唆犯的定罪量刑在共同犯罪体系下,各国刑法通常已所教唆的罪确定罪名。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意大利刑法典》第115条规定,在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教唆已被接受,但犯罪没有实施,不予处罚。但是,在被教唆的是某一重罪的情况下,法官可以适用保安处分。如果教唆没有被接受,并且属于教唆实施某一重罪,对教唆人可处以保安处分。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要坚决避免用牵强附会的共犯观点来处理教唆犯罪案件,对教唆犯决定刑罚时应综合考虑教唆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所谓教唆情节包括所教唆犯罪的性质、内容、教唆对象、教唆方法、教唆次数等方面。社会危害程度是指教唆行为对社会实际产生的危害轻重,主要考察被教唆人是否实施被教唆行为,被教唆的行为本身是否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等方面。只有全面分析教唆行为所起的作用和影响,才能正确把握量刑。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由于教唆者一旦着手实施教唆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因此,教唆罪无既遂与未遂之分,被教唆人是否实施实行行为并非确定教唆罪既遂还是未遂的标准。教唆完成后,作为教唆对象的被教唆人思想上已经产生了变化,成为犯罪既遂形态。由于举动犯存在犯罪既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之别。笔者认为,鉴于谦抑原则和其社会危害性,对于教唆犯的预备犯、预备阶段的中止犯应不予刑事处罚。2、关于被教唆人的身份是否影响对教唆人量刑的问题。若无具体身份者教唆有身份者实施犯罪的,被教唆人因特定身份导致“从重处罚”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不得及于无此身份的教唆者。例如普通群众甲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非法拘禁,如乙因其身份需从重处罚,不得据此情节加重对甲的处罚。3、应明确间接教唆犯的刑事责任。间接教唆犯,是指教唆犯经过其他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有教唆犯罪故意的第三人为中介,将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内容间接传递给他人的情况。间接教唆犯,有教唆故意,又有教唆行为,其具有刑事可罚性是不可置疑的,但持续三次以上的间接性教唆是不可罚的。对于其责任问题,笔者认为,可以直接规定,教唆教唆犯的,按教唆犯处罚。四、结语综上所述,对于教唆犯,应取消其在《刑法》第29条共同犯罪中的规定,同时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增设教唆罪。在量刑上,建议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有严格限定,如仅限于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特定的暴力犯罪等,这样既惩罚了教唆犯,也与教唆犯的性质相一致。同时还应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鉴于教唆犯的性质,对于教唆犯尤其要加强教育改造。参考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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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财产中无形财产的有形化——以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为视论文关键词:夫妻财产 无形财产 有形化论文摘要:现行《婚姻法》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现行夫妻财产制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无形财产被忽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牺牲、付出应当作为一种财产形式的可期待利益而存在,在离婚时对其进行量化。夫妻离婚时,知识产权的可期待利益、因夫妻一方作出牺牲而导致的人力资本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公平的分割。在我国婚姻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夫妻财产制历来都是学者研究和探讨的重要问题。为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发展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从整体上来看,现行《婚姻法》加重r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调整,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从具体内容上来看,现行《婚姻法》将夫妻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单列出来,并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同时,对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作出了更周详的规定,更加有力地保障了婚姻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增进家庭职能的原则,也显示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约定财产、约定不明财产、未列举的模糊财产等多元财产形式,反映了夫妻财产构成和动态运行的复杂性。这些都是现行《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现行《婚姻法》在是否立足圈情并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具有一一定的前瞩性和合理的内在结构等方面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缺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形财产的保护,离婚时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就夫妻财产制而言,其核心是夫妻财产本身。现代意义上的财产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实物形式现实存在的有形财产,一类则是主要以权利方式存在的无形财产。现行夫妻财产制中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无形财产被忽略,从而导致夫妻离婚时,一方利用法律上的漏洞侵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造成财产分割的不平等。在一个知识经济和无形资产已经日益并且可能成为最为重要财产的社会中,如果婚姻财产的分割还仅仅局限于有形财产,那显然是一个时代的错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以无形财产的形式出现的,如:知识产权,经济补偿权,或者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民事活动使得原有的有形财产转变为无形财产,如果法律对这些无形财产不加以调整的话,就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生活中常见的情形是,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甚至个人财产来支持配偶一方的工作、学习,如进修深造、出国留学、完成学业、学习手艺等,并以牺牲自己的个人发展为代价来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家务劳动。当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可供分割的已不多,更多的是转换成配偶一方的技能、地位、成就。而这些技能、地位、成就能在离婚后为其拥有者带来财产上的丰厚收益,另一方却已无法分享,并且丧失了自我发展的机会。而依据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均等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是很难保护作出牺牲一方的财产利益的。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牺牲、付出应当作为一种财产形式的可期待利益而存在,在离婚时对其进行量化,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一、夫妻财产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卡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则仅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即著作权)两部分。其中,工业产权又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中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者权(即邻接权)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但它与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又有所不同,物权、债权、继承权表现为单一的财产权利特征,人身权仅为单一的人身权利,而知识产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其财产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通过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等获得物质报酬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其人身权则表现为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关系,如署名权、发表权等,这些权利是不能转让、赠予、继承的。正因为这种双重性导致了知识产权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复杂性。《婚姻法》第17条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知识产权本身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得”但“将得”(可期待)的收益未有涉及。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归属的认定离不开特定的创造人的人身权益,知识产权由夫妻一方创造时,是创造人智慧的结晶,其本身的所有权只能归创造人这一方所有而不能由夫妻共有,无论知识产权的创造完成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但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性质又决定了对其收益进行分割成为可能。知识产权的收益可分成现实的已得收益及可期待的未得收益两种情形,其中,现实的已得利益又可分成婚前完成创造婚后收益和婚后完成创造婚后收益两种情形。婚后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带来的收益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人们对这一点容易达成共识,但对于婚前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在婚后所带来的收益是否归夫妻共同财产就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是产生于人身权的基础之上的,法律之所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而一方婚前智力成果的完成与对方根本不存在这种特殊性,不存在其他人有与知识产权所有人共享其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因此,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收益应为特有财产,归知识产权所有人个人所有,而不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3l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实行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这种婚后所得共同制所强调的是财产“所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于财产“所得”的原因或依据一般在所不问,因此,婚前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婚后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_4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知识产权一旦创造完成,其财产权便可相对独立于人身权,从而具有现实的可分性,这也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实质,更何况,婚后收益的获得有时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和时间,如专利权的实施许可等,这些付出同样也离不开夫妻另一方的配合与支持。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的创造完成到其转化为财产收益需要一个过程,即有一个时间差,因此便出现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未实际取得,有可能在夫妻离婚后取得,成为可期待利益,这种利益是未曾实现的财产利益,体现出一种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直是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l5条的规定是:“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照顾。”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中的已得收益可以分割,而可期待利益是不可分割的,配偶只能在分割财产时被“照顾”,这样的规定就会给创造一方以可乘之机,故意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不转化为经济利益,待离婚后再转化,或者非创造一方为了能分割到财产利益而拖着不离婚甚至阻挠对方进行创造,这既不利于把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技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保护非创造一方的财产利益。相反,如果将知识产权的可期待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防止夫妻一方利用他方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目的后提出离婚,恶意抛弃对方,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对此作出了调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对于什么是“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举例解释为:创作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已和出版社签订了合同,关于稿酬的约定也是明确的,只是尚未拿到这笔稿酬。_5_(P123)因此,知识产权的收益,既包括已经取得的收益,也包括将要取得的收益,夫妻离婚时,应将尚末实现的将得的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知识产权中已经实现的利益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未实现的将得利益如何分割则是难题。有学者提出离婚时可以通过估价评定的办法,由得到知识产权一方给予他方一半价值补偿。【刮但问题是:如何评估?评估的标准何在?应该说,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与它能带来的收益之间并不一定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上由市场环境、社会需求、工艺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某一知识产权某时某地可能一文不值,某时某地也可能价值连城,知识产权的评估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一旦一方拥有的在离婚时经过评估的知识产权在离婚后极大地升值或贬值时,对另一方或自己是很不公平的,因此,应当有适当的救济途径对这一不公平进行补救,可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千年内针对知识产午义的升值或贬值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负举汪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对夫妻财产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分割时,有一种情形是立法上的空白,那就是:创造一方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完成但未取得知识产权,在离婚后取得知识产权及其收益。比如:专利权,从完成发明到申请到专利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如果双方在一方完成发明后,还未申请到专利之前就离婚,一方在离婚后取得了专利权并进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从而获得收益,另一方如不能对此收益请求分割,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法律应允许其在离婚后的一定期限内请求对此收益进行分割。另外,还经常有人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人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存在,这些情形常会引起知识产权人与侵权人之问、知识产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问的纠纷,双方因此会获得一定的赔偿,该赔偿的权利与义务的归属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或承手H,还是归双方所有l或承担,法律对此未有规定。笔者认为,对该赔偿的权利和义务的归属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的时间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为标准来确定。如发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反之,则归夫妻个人所有或承担,这样可防止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人故意将本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拖延止离婚后才提起。二、离婚时的经济补偿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第40条首次对家务补偿作出了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清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一规定具有极其秉要的意义,意味着我国法律对家务劳动做出了价值肯定的评判。在家庭生活中,日常家务、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家务劳动是维持共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家务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但一方通过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使另一方能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其在工作中创造的财富包含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贡献;另一方面,一方较多地承担了家务劳动,也减少了家庭开支,从而间接增加了家庭财富。如果法律对家务劳动不予以价值上的肯定评价,那么夫妻一方可以无偿地剥削另一方的劳动,不利于对承担家务劳动一方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现行《婚姻法》中作出的家务补偿规定是法律进步的表现,但这一进步还有值得思考的空间。这一规定只能适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书面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时,才适用家务补偿。笔者认为,家务补偿只适用于分别财产制而不适用于共同财产制,其适用范围有点窄,这对共同财产制下承担家务劳动一方利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大。因为我国实行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这意味着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能适用家务补偿的规定,根据中国的传统习惯,在实际生活中,夫妻用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还并不是很多,因此,这一规定的现实操作性还不是很强,法律应当允许在共同财产制下也能适用家务补偿的规定。《婚姻法》虽对家务补偿作出了规定,但对如何补偿却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对家务劳动货币化,可以夫妻住所地的家政市场的月工资标准作参照进行补偿。事实上,在很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圈家都对家务劳动给予了与职业劳动等同价值的评价,无论犬妻双方是否均外出工作,是否有经济收入,对家庭所作的贡献视为相同。在我国,依照现行《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适用男女平等、双方均等分割原则,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这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隐含着保护无社会工作、承担主要家务劳动一方的利益(主要是妻子一方),即无工作一方即使没有收入来源,也Xq"X,j"方所得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表面上看,这样保护了无工作一方的利益,但仔细分析,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从工作的另一方获得的财产只是对其过去从事家务劳动付出的回报,而对其从事家务劳动所损失的人力资本却得不到补偿,也无法分享因其贡献而增加了人力资本这一方的预期利益。所谓人力资本,是指工作机会、劳动技能等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足一种无形财产。一方之所以牺牲自己参加社会工作、提高劳动技能从增加人力资本这样的机会为对方增加人力资本作出了贡献,是因为其相信在婚姻生活中,自己n以分享因对方增加人力资本而带来的利益,这种现实的或可期待的将来的利益是促使其作出牺牲的一个强大动力。因为婚姻一经形成,如何分配婚姻资源的问题便在夫妻之问出现,而婚姻资源的共享有利于实现史夫和妻子的共收益的最大化,妻子在劳动力市场和家庭之问分配她的时间,以实现家庭总收益的最大化,婚姻的最佳状态,对她及其配偶而言,意味着她将时间花费在家务上,所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收入和收益能力的减少正好被更多的家庭产出和丈夫更高的劳动力市场收入所弥补。_8](PI96)如果夫:妻一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将求两人不太可能离婚或者就算离婚两人在财产分割方面达成合约不存在较大障碍,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的话,那他(她)就很有可能去作出牺牲。反之,如果因这些牺牲而导致自己的人力资本损失,而对方基于自己的牺牲而增加的人力资本的预期利益在离婚时得不到肯定和合理的分配的话,那么夫妻任何一方都不会愿意为家庭利益而作出牺牲。因此,离婚时,因夫妻一方作出牺牲而导致的人力资本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在夫妻之间进行公平的分割,只有这样,夫妻一方才有可能为家庭作出更多的投入。

婚姻法也许比较好写一点,只是感觉吧

你好,着因人而异。

毕业论文研究方法的计算法

毕业论文研究方法如下: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一般是通过书面或口头回答问题的方式获得大量数据,进而对调查中收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归纳,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人们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取经验事实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3、实验法

实验法是指经过精心设计,在高度控制的条件下,通过操纵某些因素,从而发现变量间因果关系以验证预定假设的研究方法。核心在于对所要研究的对象在条件方面加以适当的控制,排除自然状态下无关因素的干扰。

4、定量分析法

定量分析是对事物或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数量分析的一种研究方法。依据统计数据,建立数学模型,并用数学模型计算出研究对象的各项指标及其数值。常见的定量分析法包括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数学模型法等等。

5、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揭示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包括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矛盾分析法等。

6、实证研究

该方法使用范围仅次于文献法,可见得到广大师生的厚爱,主要作用在于阐述清楚自变量与某一因变量的关系,像是物流专业,金融学,经济管理,会计,心理学等都会用到该方法。

7、案例分析法

该研究方法与文献法,实证研究法,并列三大论文最常用的研究方法,三个方法使用的频率都很高,而案例分析法作用也十分广泛,像是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金融,财会,统计,法律,物流等专业都可以用。通过对案例对分析,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8、模糊数学法

采用该方法对论文内容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建议,决策,控制,结果预算,该方法多用于医院专业,数学专业,石油地质,环境科学等理工类专业。看起来就好难。

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啊

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啊?那里罗列了一些大学论文的研究方法?下面我就给大家整理出来了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啊?一起来了解看一看吧,阅读完之后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到呢!

大学毕业论文的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呢?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u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i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超多资科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带给规律性的如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实验法

实验法是透过主支变革、挖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栗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下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件。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观察法i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漏必须的研究日的、研究提继或观察表,用自我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日的性和计划性,系统件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人人们的感件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必须的研究日的或课题,透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确定研究课题。②能构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①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透过有日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日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啊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定件分析法

定件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到达认识事物本质、描示内在规律。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透过定量分析法能够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证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此刻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构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透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透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描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交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到达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模拟法(模望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透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论文的研究方法之探索件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

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每一种(类)丑陋的现象都会或多或少造成社会的损失。有些损失是明显的,人们不齿、唾弃;但一些损失在较长的时间段后才会出现,许多人看不到这种想象的危害,那就要揭示,这要求写作者既具有深邃的目光,透过现象看本质,又具有先知先觉的本领。(这种一味的送去,造成物质的枯竭。)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要发表,找品优刊、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计算机硕士好写毕业论文吗

如果计算机硬件的,好写,如果是开发的,弄个程序学校就不会为难你了,应该说还是好写的,至少我们班都过了

浅谈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摘要:通过信息管理、知识管理概念的比较分析,论述了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区别与联系,阐述了知识管理在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方式和技术以及管理的目标上的拓展、改进和深化。最后得出结论: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知识管理是信息科学发展中新的增长点。关键词:信息管理;知识管理;比较研究l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概念1.1信息管理的概念。‘信息管理’,这个术语自20世纪70年代在国外提出以来,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关于 魏 管理”的概念,国外也存在多种不同的解释。尽管学者们对信息管理的内涵、外延以及发展阶段都有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但人们公认的信息管理概念可以总结如下:信息管理是个人、组织和社会为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资源实施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社会活动。既概括了信息管理的三个要素:人员、技术、信息;又体现了信息管理的两个方面: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反映了管理活动的基本特征:计划、控制、协调等。通过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广泛查阅,发现人们对信息管理的理解表现在以下五种不同含义:信息内容管理,信息媒体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产业或行业的队伍管理。l.2知识管理的概念。关于知识管理的定义,在国内外众{5{纷纭。在国外,奎达斯认为,知识管程,以满足现在或将来出现的各种需要,确定和探索现有和获得的知识资产,开发新的机会。巴斯认为,知识管理是指为了增强组织的效绩而创造、获取和使用知识的过程。丹利尔�6�1奥利里认为,就唇降组织收到的各种来源的信息转化为知识,并将知识与人联系起来的过程。马斯认为,知识管理是—个系统的发现、选择、组织、过滤和表述信息的过程,目的是改善雇员对待特定问题的理解。美国德尔集团创始人之一卡尔�6�1费拉保罗认为,知识管理就是运用。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的新途径。而如何识别、获取、开发、分解、储存、传递知识,从而使每个员工在最大限度地贡献出其积累的知识的同时,也能享用他人的知识,实现知识共享则是知识管理的目标。在国内,乌家培教授认为,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新阶层,它同信息管理以往各阶段不一样,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在人际交流的互动过程中,通过信息与知识(除显性知识外还包括隐性知识)的共享,运用群体的智能进行创新,以赢得竞争优势。他指出。对于知识管理的研究,最宽的理解认为,知识管理就是知识时代的管理,最窄的理解则认为,知识管理只是对知识资产(或智力资本)的管理。2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联系信息管理是知识管理的基础,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信息管理为知识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为共享信息是其关键因素之一,因而如果—个组织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管理就不可能成功地进行知识管理。首先,知识管理需要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的支撑。知识管理的杨 黾知识仓嘶,知识仓! 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资料,但知识的创新离不开信息,而知识不能简单地从所得数据进行归纳概括中产生,由知识与信息的互动性决定了信息资源演变成为知识资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运用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感知、提取、识别、检索、规划、传递、开发、控制、处理、集成、存储和利用,通过学习过程与价值认知使信息转化为知识。信息管理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为知识的采集与加工、交流与共享、应用与创新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环境和条件,为知识管理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是相互依存的。其次,知识管理是对信息管理的扬弃。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统的信息管理以提供一次、二次文献为主,而知识管理不再局限于利用片面的信息来满足用户的需求,而是对用户的需求系统分析,向用户提供全面、完善的解决方案,帮助用户选择有用的文献,提高知识的获取效率。二是传统的信息管理仅局限于对信息的管理,而忽视对人的管理。其实在信息获取的整个流中,人才是核心。知识管理认为对人的管理既可以提供广泛的知识来源,又可以建立良好的组织方式用以促进知识的传播,这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三是姗识管理通过对知识的管理。抛弃了信息管理中被动处理信息资源的工作模式,它与知识交流、共享、创新和应用的全过程融合,使知识管理成为知识创新的核心能力。第三,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如果说售息管理使数据转化为信息,并使信息为组织设定的目标服务,那么知识管理则使信息转化为知识,并用知识来提高特定组织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信息管理经历了文献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竞争性情报管理,进而演进到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它同信息管理以往各阶段不一样,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联结起来,在人际交流的互动过程中,通过信息与知识(除显性知识外还包括隐性知识)的共享,运用群体的智慧进行创新,以赢得竞争优势。3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比较研究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主要区别:3.1信息管理活动主要涉及到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两个要素,而知识管理除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之外,还要管理人力资源。知识管理的目标就是运用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促进组织内知识资源的快速流动和共享。有效的控制显性知识(信息资源)和隐性知识(人力资源)的互相转化,实现知识创新。3.2从管理对象看,信息管理着重显性知识(信息资源)的管理,而知识管理着重隐性知识(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开发。信息管理的工作重心是解决社会信息流的有序化、易检性和信息资源的整合问题。主要是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加工与处理,形成高度相关、比纳与检索和利用的信息资源。知识管理的工作重心是对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和概括,把信息提升为对用户决策有重大价值的知识资源,实现知识发现、知识创造和知识利用。信息管理强调信息的加工、保存和服务;知识管理则以知识的共享、创新和利用为核心。传统戏系管理比较偏重于信息、知识资源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利用,把显性知识看作管理的唯一对象,忽略了知识包断。知识管理把信息管理的平台,机械的方式变为动态的知识创新活动,从而把信息管理提高到—个更高的层次。4信息管理向知识管理的转化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过程中的产物,也就是说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发展的—个新阶段。概括地说,知识管理是随着人们对资源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资源管理的高级化合物,代表了信息管理的发展方向。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O世纪40年代及40年代以前,被称为文献信息的管理阶段,也被称为传统的手工方式的信息管理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由于信息总量的迅速增加,信息涌流的严峻形势使信息处理技术受到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被广泛应用,这是信息技术管理阶段;20世纪8O年代至90年代中期,以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为管理对象的这—时期,被称为信息资源管理阶段。自1995年以来,在现代怠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进入了知识管理阶段,即信息管理的综合集成阶段,它标志着信息管理扩大到了知识管理的应用领域。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以人为本”的管理的进一步体现。人成为知识管理的对象,也是知识管理的目的。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适应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趋势,是信息科学发展中新的增长点,是信息科学的实质、目标和任务的充分体现。实行知识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进入全球经济—体化的知识文明时代。

经过前几年的某某临事件,各大院校对论文都非常重视,从本科到博士都抓得很严,因此有同学就会问硕士论文难吗?甚至是还没开始读研就已经在担心了。其实硕士论文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发表的期刊论文和毕业论文,那么关于论文的难度,一方面要看个人能力,另一方面也要看采取的写作方法。一、硕士论文要有创新点要写好一个学科领域的论文,前提就是对研究课题当前的成果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找到可以创新的点,接下来便能围绕着这一创新点来展开论文写作,所以说硕士论文难吗,得看自己的学术功底怎么样,如果本身基础不好,找不到创新点,自然比较难写。二、硕士论文发表难度大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要看具体的层次,比如说核心期刊,难度就要大于一般期刊,所以对论文质量要求自然也就更高。那么对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而言,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往往就很难,所以可以利用和导师合写的方式,自己是二作,导师是一作,这样的方法会更有可能成功发表。理工科专业由于有实验数据支持,所以发表论文的难度要比社科类小一些,不过不可忽视的是实验不成功而导致没能获得有效数据的可能性存在。<<<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点击读研教育在线名师咨询三、硕士毕业论文费时费力毕业论文不仅对字数的要求比较高,而且可写的研究方向通常也比较窄,最重要的是,不能抄袭,这种学术不端行为,目前各院校的审查力度都非常大,论文写得好不好是一回事,能否坚守学术诚信又是另一回事,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写作时要认真对待,否则后果很严重。以上就是对硕士论文难吗这一问题的具体分析,整体上来看无论是期刊论文还是毕业论文的要求都不低,而至于写起来难不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人而异的。但只要不是自己基础太差或者导师不负责,想要写出合格的硕士论文都是不难的,要写出优秀的论文则更需要成倍的努力。

  • 索引序列
  • 计算方法的毕业论文好写吗
  • 计算机毕业论文写作方法
  • 婚姻法方面的毕业论文好写吗
  • 毕业论文研究方法的计算法
  • 计算机硕士好写毕业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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