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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境权研究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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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境权研究管理论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或者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或者破坏。 2006年3月10日,哈尔滨出现沙尘天气,城市天空被黄色沙尘笼罩。当地气象台发布浮尘天气黄色警报。 2006年4月5日凌晨4时,云南省消防人员集中力量对逼近昆明的森林大火发动反攻,截至11时,由于通讯不畅,目前进展情况仍不明朗。此前,有关方面透露,3月29日发生在昆明近郊安宁市的森林大火,最近的地方距离昆明市区不到20公里。昆明市从3日晚开始连夜出动民警疏散火场附近的村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好多,比如说,一次性塑料杯, 一次性筷子, 一次性塑料袋等等.那么又要怎样解决这小而严重的问题呢?我国在加强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将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点;加强环境法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普及环境法的知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强化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管理机关的级别、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国家环境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在扩大,政府各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责越来越明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能力在增强;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越来越明确,污染源单位的责任和违反环境法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具体,自觉遵守环境法的程度在提高;环境法中的确定性、强制性规范增加,禁止性、处罚性、奖励性措施增加;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度化加强,环境法律规定、措施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度增强,环境执法制度日益健全;环境法制建设(包括环境立法和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有效协调加强,对环境法的监督、检查加强;成立环境警察、环境法庭,切实保障公民和单位享有的提起环境诉讼的起诉资格,积极开展环境法诉讼(包括环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加强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在处理环境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举证责任转移原则,并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扩大诉讼权;强化对环境的刑事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在环境方面的法人犯罪,严厉制裁危险犯,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程度增强,对环境违法者实行双罚、多罚制;等等。小的方面有: 第一,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出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研究综合环境与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 第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建设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约其他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生态化改造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发展废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限制和禁止上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企业实行强制淘汰;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降低产品单位产值的能源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经济手段、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行各业节约资源、降低污染排放;继续推广各类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第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首先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快重点流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积极保护城市区域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等自然遗产;三是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和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减轻酸雨污染和大气尘污染;四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以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治理养殖业的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五是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生态保护,搞好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防止新的破坏;六是在核电发展中,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第四,加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我国立足于解决好国内环境与发展问题,继续改善13亿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同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维护国际利益,履行国际义务,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做出贡献。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国内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制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防止污染转移、有害物种入侵等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促进贸易发展,保障国家环境安全。 保护全球环境,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发达国家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增加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资金援助,加强环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传播与合作;降低直至取消因环境标准过高而形成的贸易壁垒,促进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共同发展;进一步开放市场,减轻发展中国家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全球范围内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加快发展中积极防治污染,保护生态。 在千年峰会5周年之际,170多个国家和政府首脑将两次聚会,千年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将是他们关注的重要议题,人类为实现共同承诺所做的努力将得到检验。我们将继续努力,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承担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人类早日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创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从小做起!

与物关系的变化: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 ——鱼虾苗增殖放流的法律思考--------------------------------------------------------------------------------内容摘要 鱼虾苗放流大海是传统法律解释不了的事件。这使得环境资源法浮出水面来。反映了人与物的关系从所有、利用和限制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的变化历程。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反映了人与物关系的变化和人类的反思。物权法不是万能的,而环境资源法也不是万能的。在私法中过多地加入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会搞得物权法不伦不类;反之,过分强调公权力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作用也同样会使得环境资源法的目的难以达到。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以及公民个体对于环境改善的作用。关键词 物权,环境资源法,放流增殖据报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捕捞船只的增加,捕捞新技术的应用,海洋环境的恶化,莱州湾渔业资源日渐减少,经济鱼类在渤海基本形不成鱼汛,产量越来越低,已严惩威胁到全市的渔业水产和沿海渔民的生存和发展。面对严峻形势,莱州市从1994年开始利用人工育苗技术对日本车虾、海蜇进行增殖放流,收到明显成效。据了解,这样的放流,莱州市每年都要进行。[1]类似的放流在广东也每年进行。[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和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工作人员在深圳东部海岸大鹏湾海域举行粤港联合增殖放流行动,将600万尾对虾苗、1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1000万粒扇贝和30吨花蛤苗放流到大海中。粤港两地渔业主管部门希望这次大规模的放流行动,能缓解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危机。[3]在物权法上,很难解释象鱼虾苗放流这样的行为。其是民事行为吗?其是民事法律行为吗?其行为的物权法律性质为何?第一,增殖放流这不是抛弃。抛弃是弃之不要,而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增殖,恢复生态,提高渔业产量;第二、增殖放流不是养殖。养殖是养殖人在固定的可控制的水域里进行的生产活动,而人工放流不是可以控制的,一旦放流,任其生长繁衍,自由流动;第三,增殖放流不是遗失。遗失是非处于本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而这些鱼苗虾苗是人们故意放入大海的;四、增殖放流不是埋藏。埋藏是认为地将一物隐藏于另一物,而以上的放流增殖显然不是。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物的关系,这是传统物权法无法解释的问题,这是人与物关系的新发展,是一种对自然资源进行涵养的关系。人与物的传统关系及法律反应人是大自然中力量最为强大的。人的力量强大表现在:(1)人是有组织的动物。一个人力量单薄不可为的,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庞大的物也会土崩瓦解;人类组织了公司、政府、社团等等组织,这些组织的力量之庞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所不及的;(2)人是有智慧的动物。人可以做出许多发明创造,高度组织加上高度创造,人可以在地球上上至太空,下达地下;足迹便两极,身影现深海;遇山炸山,遇水搭桥;截大江,钻山洞;平天堑,填鸿沟;天空中庞大的铁飞机轰鸣飞行,空气中无线电波乱窜。人的力量可谓大矣!是故,在庞大的人力面前,鱼虾捕捞殆尽,山野鸟兽无踪……从前不能为之的今日可以为之:例如对电磁波的利用;从前人类获取的能力较弱,今天则能力较强:比如捕杀鲸鱼,可以动用现代武器,捕捞规模巨大;从前人类反作用于自然界的效果较小,今天则效果巨大:比如修建大坝、大江截流,建设核反应堆等;从前物的利用中污染较小,今天则污染严重:海水受到油污和大陆排放水的污染,天空则有大气污染、二氧化碳过度排放产生温室效应等等。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大,物的形态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起初,人类利用的物为自然物,如牛、羊,而现在物的形态也是今非昔比变化莫测。比如小到看不见之微生物,大到万吨巨轮、摩天大楼、千里石油管线;长久者有黄金、土地,短暂者有性质易变之化合物;有自然者如牛、羊,但也有制造者如汽车、机器。利用方式也有重大差别。有自然利用者如用牛耕地,也有组合才能利用者如电灯和电源、汽车与汽油。随着人类对自然反作用力加大,自然的面貌打上了人类活动的深深印记。大山穿洞大江截流;森林砍伐,青山变秃山;掘地三尺,深地里钻石被开采、石油被吸出;波涛万顷之中建立石油钻井平台;烂泥滩上树起钢筋混凝土大厦。按照现代社会的速度,人类的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科技能力,长城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能建成。人类社会之初,总认为大自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财富。肆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大自然不但资源耗费殆尽,而且引起了气候变化。台风暴雨、山体滑坡、赤潮等等,无不是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惩罚性的回应。反映在法律之中,初始阶段,人类仅仅在物权法之中,对于过分索取的行为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基于三种理由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其中分别是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加以限制;根据滥用权利禁止的原则加以限制;根据法定的理由加以限制。例如,《法国森林法》条第1款规定:“如无特别的行政授权,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拔除或开发其树木的权利,或行使终止其土地用于森林业目的的权利。”[4]根据“所有权承担义务”这一新时代的立法精神,德国法院从1987年以来的几个案件中对不动产所有权创立了“情势限制性”(Situationsgebundheit)理论,或者称之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情势义务”理论。该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每一块不动产都和它的位置、状况、地理环境、风景、大自然等因素、也就是它的“情势”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必须考虑到这些情势,必须遵守因情势限制性而产生的社会性义务,并只能在其特定情势下从土地取得收益和为处分。一个理智的人总会根据其不动产的位置与公共福利的关系作出如何正确地行使其权力的判断。该理论强调不动产所有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服从于社会的平等和公众的利益。[5]中国传统法律中也有对于鱼网的密度进行的限制。但是,总的来说,当时的法律主旨仍然在保护所有和利用的阶段。对于自然界的万物,人类总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许多物进入不了物权法调整的视野之中。例如海洋是共用物;水是共用物等等。[6] 人类对限制人对物的过分利用的法律(限制所有权、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仅仅开始在传统法律中修修补补地进行。当时,在人与物的利用关系中,物权法居于核心的地位。人与物的现代关系及法律反应但是现代阶段,人类已经意识到危机的存在,人开始对人与物的关系的反思,并且随之发生了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2005年日本世博会结束以后,所有最坚固的钢架或最漂亮的展馆都将无一例外被拆得片甲不留,甚至因建设而被移动的土石、树木也将在展后的一年中被原样移栽回去。从展馆上使用的可解体再利用的钢铁构架、废纸再制成的馆墙外壁与孟买麻材料制成的内部结构,到为展览提供的风力发电机,整个展馆建筑在拆除后都会再次销售和利用,废弃物为零。[7]这样,人和物关系的就从第一个历史时期过度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从人对物的所有、利用和限制时期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时期。在法律的反应上,从仅仅是在物权法刑法中进行支离破碎的规定,从私权救济和私权限制的角度保护环境到产生新的法律门类——环境资源法。所有+利用+限制(民法、刑法等传统法)所有+利用+限制+保护+涵养(环境资源法、城市规划法等现代法)在人与物的关系发展史上,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都居于重要地位。环境资源法与物权法相比有许多共同点,都是调整人与物的关系;从对所有权的限制和相邻权的保护来看,环境法在内容和功能上与物权法的承继关系。但是环境法是物权法所不能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就象劳动法和劳动契约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侵权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买卖法的关系一样,前者的产生都是由于后者的功能不足以完成现代社会的需要。但是,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物权法的核心仍然是“所有+利用”;而环境资源法的核心是“保护+涵养”。两者的区别主要可以概括为:1、物权法为传统法,而环境资源法为新兴法。物权的产生有几千年的历史,而环境资源法更多地是工业社会以后环境状况严重恶化以后产生的。2、物权法为微观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宏观法。物权强调的是一个一个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关心的是“相邻通风采光”、“逾界自落果实所有权归属”、“典物维护修缮”等这样个体的、特定化的物的问题,而较少关注诸如“地壳”、“生物圈”、“生物多样性”、“大气质量”等这样宏观的问题;[8]而环境资源法较多地关注这样的宏观问题。3、物权法为私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公法。物权法关注的私权利;而环境资源法关注的是公权力为主;两者出发点不同。一个人受到邻地工厂噪音影响睡不着觉,可能对于国家、社会、大自然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对于这个个体的私权利来说却是天大的事。4、物权法为个体效益法;而环境资源法为社会效益、自然效益法。物权法要关注个体追求财富的愿望,以及保护合法财富,保护财富的安全流转;环境资源法更多关注社会和自然的效益。5、物权法为个体权利和全体义务;环境资源法为全体权利全体义务。[9]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物权法不可能包罗万象,物权法的生存空间要受到限制,但是不能否认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两者都要强调。环境法是约束力,而物权法是扩张力。物权主体作为私权主体,尽可能想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捕鱼的时候,肯定想提高鱼的产量,于是,如果没有约束力,捕鱼者利用炸鱼、毒鱼、电鱼、强光照射鱼等无所不用其极。环境法的约束力物权法的扩张力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中,是必须强调物权法的扩张力;同时要强调环境法的约束力。一方面要鼓励保护人们去追求财富、创造财富、利用财富;同时要防止为了追求财富破坏环境和破坏人类生存空间的现象。环境法的约束力要起作用。在法国现代社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的限制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危险或有害健康的工业的限制、城市规划的规则、风景的保护等等)。[10],这种限制目前正在从传统的地役权、相邻关系所达到的环境效果[11]转化为基于环境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公法的限制。这就是物权的扩张力和环境资源法的约束力的体现。同时也正是人与物的法律关系的反应由传统法中对人的行为的部分限制到现代法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人对物的利用行为的转变。两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一,认为环境保护等仅仅是公权力行使的,而忽视私权在环境保护中的重大作用。政府的重要作用必须要肯定。但是也不能过分强调。有的学者提出,面对那由以构成“以无数方法和在空前规模上改造其环境的能力”的权利能量,人类唯一的选择是动用他们建造的政治大厦,用权力控制权利。如果说人类曾经因采用了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办法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那么当这种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已经超过了人类生存环境所能容纳的范围的时候,人类便不得不更多地倚重权力,给权利以必要的限制。[12] 对此,笔者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政府在治理环境的时候有重大作用,在污染的时候也时常有大的作为。事实上,许多污染正是权力不受约束造成的,例如,许多城市政府的亮化工程,给天空带来了“光污染”,[13]导致候鸟迁徙出现偏差;因此,现在更加应该用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来约束公权力,防止公权力的滥用破坏环境;当然,同时以合法权力来限制权利的不当使用。浙江宁波海洋局执法部门查处部分渔民非法电鱼毒鱼即是一例。我国农业学大寨,又造了多少梯田;而今又退耕还林还草。当年东北大砍森林,造就了一系列“劳模”,而后又成为了“造林劳模”;当年大张旗鼓地鼓励生育,狠批马寅初;而今又计划生育。在纲领性的法律中可以谈人类,而操作中制度化建设的时候,环境资源法不能空谈人类。人类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体的人组成的,不关心个体的人而空谈人类,那连人类也关心不了。[14]要防止政府借口环保等公权力来对私权利进行不正当的约束。例如微型车排放超标问题,有些厂家即使已经达到了排放标准,有关市政府也不允许销售,这就是借口环保来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以达到地方保护的目的。二,认为要赋予物权法以过多的职能,认为物权法应适应时代发展,强调物权的“绿色性”,甚至要制定“绿色”的民法典,更有甚者,要规定环境民事权。[15] 笔者认为,一个民法典或者是物权法典不可能承载这么多的内容。民法典和物权法是保护私权的,但是已经形成了其固有的结构模式和权利体系。即使其中有限制所有权行使的部分内容,还有民法侵权法目前可以承载一部分环境侵权诉讼保护的职能,但是其基本的出发点也不是为了保护环境,而是保护另一个私权人的利益。如果非要在民法典中或者是物权法中加上“环境民事权”之类的东西,只会使民法典或者是物权法不伦不类。[参考文献][1] 郑瀛。再论物权法的发展趋势[J].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科版)。[2] 莱州十年放流效果显著[N].北京:中国渔业报。[3] 徐祥民。对公民环境权的几点疑问[J].北京:中国法学。[4] 徐祥民。张峰。质疑公民环境权[J].上海:法学[5] 徐祥民。告别传统。厚筑义务之堤[J].郑州:郑州大学学报。[6] 林刚。物权理论:从所有到利用的转变[J].重庆:现代法学。[7] 韩彦。移动梦想与均衡社会[N].北京:经济观察报。[8] 陈冬。小鱼与大坝的对话[J].济南:法学论坛。 [9] 吕忠梅。关于物权法的“绿色思考”[J].北京:中国法学。.[10] 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法[J].北京:中国法学。1999.[11] 尹田。法国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2] 周楠。罗马法原论(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4[13] 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4]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5] [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M].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16] [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C].胡宝海译。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2)。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注释:[1] 中国渔业报,2003年6月16日[2] 信息时报,2003年06月09日[3]《南方日报》,2004年6月11日。[4] 参见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33-134页。[5] 参见孙宪忠:《当代德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90页。[6] 参见[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04页。[7] 青岛市一些做法和这种思路是反其道而行之。青岛市为了美化香港路,从海边挑选大的怪石堆放在路边,以制造“野趣”。笔者认为这些石头应在它本来的地方。另外,许多城市广泛引种国外草种,大面积搞草坪也是和自然背道而驰。参见韩彦:移动梦想与均衡社会,载《:经济观察报》2005年1月10日。[8] 这就是笔者对关涛先生观点不敢苟同的重要原因。参见氏著:《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9] 参见徐祥民:《对 “公民环境权”的几点疑问》,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10] 参见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33页。[11] 参见关涛先生对地役权对环境保护所起的作用的论述。见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12] 笔者认为,公权力限制私权的不当行使;同样,私权利也要约束公权力,这些在环境资源法中都是必要的,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参见徐祥民:《对 “公民环境权”的几点疑问》,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13] 郝洛西:《中国城市亮化工程的若干问题》,清华大学学报,2000年第40卷第s1期。[14] 对于公权力对于私权利的侵犯和干涉,德国民法学者耶林有精彩的论述。参见[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胡宝海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15] 相关论文见吕忠梅:《绿色“民法典的制定——21世纪环境资源法展望》,《郑州大学学报》,2002年02期;吕忠梅:《关于物权法的”绿色思考“》,《中国法学》2000年05期;曹明德、徐以祥:《中国民法法典化与生态保护》,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4期;徐以祥:《生态保护的民法学思考》,《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01期;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这些文章都认为要赋予物权法以捍卫环境的职能。反对意见参见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第22页。

论文关键词:公民环境权利;环境保护;法律确认论文摘要: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公民的环境权利(或称为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拥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通常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它区别于: (1)公民、集体或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国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拥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3)私法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相邻权;(4)传统人权理论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当今国际社会,公民的环境权利作为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试图说明,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存在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的弊端;为实现我国环境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应当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进路应两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专项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刑法、民法相关规定在内的庞大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从“国家保护环境”出发,衍生出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义务。在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方式呈现出了以政府管制为主的特征。在政府管制的模式下,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享有广泛的权力,宏观上包括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等。微观领域包括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行政处罚权等等。政府通过行使环境权力,对环境违法主体科以相应义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此外,国家公权力还通过刑事手段介人环境保护,我国97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就是重要的体现。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相对于国家的环境权力而言,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并且模糊不清。政府权力介人环保领域,并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权利为目的。如《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第1条)。这里的“保护环境”和“保护环境权利”虽然密切相关但是并不相同,前者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而后者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事实上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目的和手段。我国从宪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没有专门对环境实体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公民环境实体权利的规定是“隐形规定”。对于程序性权利,除了受到环境侵害的诉权以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还规定有检举控告权,《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④,但都并不完善。此外,尽管有一些权利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并在实践中发挥着保护环境的作用,如所有权、人身权及相邻权等的正面规定,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因为其主旨并不是保护环境法益。传统民事权利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力不从心,尽管现代民法理论中的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产生大量噪声、震动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四户村民的正常生活,四户村民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但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不属民事审判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2公民环境权利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环境权利为人类一直自然地享有,并不随着法律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也可称为一项自然权利或基本人权,其正当性是不证自明的。随着工业革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人类开发利用环境的财产权与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产生冲突,才引起了现代意义上公民环境权利的关注和讨论。即便是在这种冲突中,公民环境权利的正当性也是不容质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这种冲突中各种权利的位阶关系和如何协调冲突。美国当代著名学者彼得·S}温茨( PeterS. Wenz) 教授在《环境正义论》一书中写到,“倘若发生冲突,财产权至少在某些时候应该做出让步”,“人权如此重要,不能为了更小的目标而妥协。例如,人们不应该为了他能够拥有更廉价的电力而遭受癌症的痛苦”。就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来说,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目的和手段。政府权力对环境保护的广泛介人,有着深刻的合理性,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⑤和为避免环境的公地悲剧⑥都需要政府权力的介人才能予以克服。在宪政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固然来源于宪法的授权,但最终来源于民众的授权。可以说,权力都是直接或间接源于公民权利。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论及国家的起源时认为,人类是为了避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才“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见转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个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即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继后的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 (John Locke) 同样认为,“开始组织并实际组成政治社会的,不过是一些能够服从大多数而进行结合并组成这种社会的自由人的同意。这样,而且只有这样,才会或才能创立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政府”。这些思想后来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所采纳,《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时至今日,各国宪法基本都确立了“主权在民”,这是各国政府及公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是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权力为保护权利而存在。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同样地来源于公民所具有的环境权利,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权力存在的正当性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环境权利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环境保护应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利为目的。公民环境权利不仅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近年来,我国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这种非制度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属于公众参与的非常态,由于非常态的公众参与表现为组织的非程序性,动机的多层次性,性质的复杂性,行为的非理性以及后果的消极性,对国家的稳定和社会发展有诸多的消极影响。公民有了法律上确认的环境权利,就可以依据环境保护的权利实施相关行为,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的环境行为,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同时也明确了公众环境保护行为正当性的边界。因此,公民环境权利的确立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公民环境权利不仅是主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起着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在提供大多数 (包括清洁环境在内的)共用品和服务方面是低效的,表现为浪费、冗员和低生产率,在行政权力介人市场的时候,可能还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政府低效的原因在于,政府是有自身利益的社会主体。在公共选择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社会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政府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从公共选择理论上讲,权力需要制约。从政治文明的发展来看,权力的制约问题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以权力制约权利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阶段和以权利制约权力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是指公民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制约政府权力,以防止政府权力的变异和滥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环境保护是利益冲突比较集中的领域,政府可能会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不顾环境保护,也可能会为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牺牲环境利益,加上政府行为的低效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以权利制约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3域外公民环境权利考察公民环境权利主要是由各类国际会议和文献倡导的。1970年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发表的《东京宣言》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有富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人类有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1973年在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的《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中,环境权被认为是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86年作为地区性人权文件的《人类与人民权利非洲宪章》第24条规定,所有人民应该享有能够适合他们发展的一般的令人满意的环境权利。1987年2月国际环境法专家组拟订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建议》指出:全人类对能满足其健康和福利的环境拥有基本的权利。1989年《哥斯达黎加促进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责任宣言》在序言中写到:认识到国际社会确认人类有在保障尊严和福利的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1991年《关于国际环境法的海牙建议》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国家应该承认对于确保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生存与精神福利的个体与集体的基本环境人权。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宣称,人类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1995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起草的《环境与发展国际公约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缔约方努力逐渐全部实现任何人对环境的权利以及为了其健康、福利和尊严的足够的发展水平。在全球化的对环境权的呼吁中,部分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如1980年《智利共和国宪法》第3章第19条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生活在一个无污染的环境中”。1980年《秘鲁政治宪法》第2章第123条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生活在一个有利于健康、生态平衡、生命繁衍的环境的权利”。1987年《菲律宾宪法》规定:“国家保障和促进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及和谐的要求,享有平衡的健康的环境的权利”。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4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环境和获得关于环境状况的信息的权利,都有要求因生态破坏导致其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1993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共和国公民有享受有益于生活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据统计,全球有四十多个国家即全球五分之一的国家通过的宪法或法律中都规定了环境权。其中,20世纪70年代以后通过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都没有忽视这一权利。除了宪法的规定外,部分国家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或法规中确立了公民环境权。如197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1998年《法国环境法典》规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每位公民均有权拥有一个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并且由他们确保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发展”。2002年《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免受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自然的和生产性的紧急状态引起的不良影响的权利,有获得可靠的环境状况信息和得到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综观国外公民环境权利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1)非官方领域对于公民权利的呼吁或宣称对于公民环境权利在法律上的确立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既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态势,也反映出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所蕴含着的巨大热情和力量。(2)公民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这一过去自然就获得和享有的利益在受到侵害过后,开始寻求法律的保护,在传统的人权内容不能涵盖环境权利内容的情况下,不少国家直接将公民的环境权利明确写人了宪法当中,丰富了基本权利的内容。公民环境权利也主要是被规范在宪法当中,是作为一项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3)环境权的表述上各个界定并不相同,反映出了内涵的丰富性,但其权利主体上并不包括国家,权利内容并不包括主体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因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具有的是权力和职责,与环境权利相去甚远,而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属于传统财产权规定的范围,环境权利是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相联系的。4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法律确认进路环境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现实地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时候,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我国面临的环境保护的形势是严峻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制度层面公民环境权利的缺失有关,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目的和手段。在相对单一的环境行政管制方式下,公民的环境权利诉求未能充分实现,环境保护组织不发达,司法权力保护环境的成效不明显 (环境公益诉讼难以得到支持)。因此,我国确立公民环境权利,既是正本清源明确环境保护的真谛,也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公民环境权利的确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达到有效调动社会力量以及司法权力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切实实现公民环境权利的有效保护,我们认为,在宪法确认以公民享有良好环境为内容的公民环境权后,可沿着两条进路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一是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在以权力保护环境的立法中注人公民环境权利的内容。这些权利主要包括:(1)环境知情权。即公民对环境状况、国家的环境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信息获得的权利。(2)环境参与权。即公民拥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组成环保的团体,实施公益性环境保护行为等权利。(3)环境行政请求权。即公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环境行政部门请求保护的权利。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的另一进路是与传统私权相融合,将公民环境权利在私法上进行规定。这一类公民环境权利主要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清洁产品权、环境审美权、环境文化权、户外休闲权、避免噪声污染权等。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两条进路并不意味着公民环境权的性质具有公私两重属性。公民的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即便是在保护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况下,也并不意味着公民的环境权利具有公权力的性质。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框架内,公权力不能放弃,也不能通过协议而变更,而私权则可由作为权利主体的个人自行处分。公民环境权是法律确认并授予公民对自身的环境利益进行判断和做出处分的权利,因此本质上属于私权。同时由于环境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公民的环境权又区别于传统个体意义上的私权,具有公益性,因此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私权—公益性的私权。正是公民环境权的这一特有属性,使得传统的私法救济和单纯依赖公权力的介人都不能实现有效的保护。法律既需要承认其公益性,也需要承认其私权性质,这正是我们主张法律通过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相融合这两条进路来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根据所在。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两条进路对于环境保护分别具有内在的推动机理。第一,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的进路,能够通过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行政权力的互动实现环境保护。首先,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行政请求权制约了政府环境权力的行使,能够有效地防治个别政府官员在行使环境权力过程中的寻租和暗箱操作,使得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不能背离公民的环境利益。其次,这些权利还能引起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行政请求权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从而通过司法权实现对环境行政权力的制约。再次,要实现对环境更为有效的保护,权力对权利的制约是必须的。公民环境权利是法律授予公民对自身的环境利益进行判断并做出处分的权利,但由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属性,公民个人可能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滥用权利,从而牺牲公共的环境利益。此时,政府环境权力就能够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干预或制约。如此,公民环境权利与政府环境权力的双向制约与互动,推动着环境保护在法制轨道上良性推进,从而实现对于环境的有力保护。第二,公民环境权利与传统私权相融合的进路,能够通过充分发挥公民的主动性实现环境保护。虽然传统私法的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相邻权的规定对于环境保护的作用仍不能忽视(特别是在对这些权利的侵害发生现实的损害时,对这些权利的救济能简洁地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但是,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环境审美权等公民环境权利的明确赋予,是直接针对公民的环境利益而做出的。相对于传统私权而言,这不但大大丰富了公民私权的内容,而且大大提高了环境保护的标准,可以有效弥补传统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不足。公民在私法上有了明确的环境权利,就能更加关注自身的环境利益和对于环境利益的自觉维护。公民环境权利作为一种私权的发达,进而能促进民间环保组织的繁荣,使社会力量能有序地参与到环境保护过程之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此外,对于那些破坏环境利益的行为,公民或环保组织能有效地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就先,更为充分地调动司法力量进行遏制,这不但能实现对公民环境权利的维护,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能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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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研究论文

环境保护与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摘要:我国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去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至此,我国已经颁布国家级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6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9项,制定环境标准364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起步比较晚,而且我国历史以来环境破坏比较严重,加上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环境相关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跟不上社会需求甚至落后于社会的现实越来越突出,本文试从分析《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入手,为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一点薄见。2009年3月28日晚上8点半,世界自然基金会发起的“熄灯一小时”活动在全世界64个国家和地区1189个城市举行,其中包括中国的一些城市,这是近来人们关注地球环境保护的又一次大型活动。进入到21世纪,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从英国工业革命到今天,200多年过去了,人类不断从自然界中大量索取资源,同时破坏和污染环境,特别是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加速发展,环境破坏和污染的速度和程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随之而来的是环境对人类的破坏性反馈,极端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损失越来越大,中国是受环境破坏和污染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每年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天文数字。人们渐渐从人类造成的自然灾害中醒悟,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大大加快和加强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立法,以及国际合作,环境保护走向了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化。一、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从世界范围来看,全球变暖是近几十年来地球气候最突出的特点。世界200多年的工业化进程同时地球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仅仅从大气来说,温室气体越来越多地排向大气层,今天人类甚至改变了65万年来大气的组成,二氧化碳现在达到了387PPM,比工业化前高了38%,地球气温一年比一年高,极端天气频频出现,南北极冰川融化超出预计,许多物种因为气候变化而灭绝,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认为到2050年,全球变暖每年将造成3000亿美元的损失。气候是没有国界的,污染也常常是没有国界的。据相关机构预计,我国70%左右的能源是煤炭,加上石油等,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的绝大部分,2009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同样在2009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取代美国成为第一。环境保护的责任不言自明。再回到国内,我国现已查明的石油储量仅占世界,天然气占,铁矿石不足9%,铜矿不足5%,铝土矿不足2%。人均矿产资源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耕地、草地资源约为1/3,人均水资源约为1/4,人均森林资源约为1/5,人均能源占有量约为1/7,其中人均石油占有量仅为1/10。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目前我国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20%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至25%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当前,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废水年排放总量为亿吨;七大江河水系,劣五类水质占,75%的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尚有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长期居高不下,使得一些地区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世界银行2001年发展报告中例举的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就有16个。近年来,资源环境因素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绿色壁垒”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这也成为我国扩大出口面临最多、最难突破的问题,有的已对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造成了严重影响。这甚至关系到国家竞争力及国家安全问题。但是,祸兮福之所倚,笔者认为,环境问题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2009年3月28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在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联合举办的2009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表示,2008年我国环保产业产值已达到7000多亿元,预计到2010年,该产业产值将达到11000亿元。根据国家推出的4万亿拉动内需投资的战略安排,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大约将分到2100亿元。未来十年环保产业平均增长率将在20%左右,大大高于国家经济增长率,并且是长期的。根据2009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报告称,世界各国需在2030年前每年投入515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投资。联合国一份最新报告说,对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源的投资将成为"新的金矿"。预计,到2012年,世界对新能源发展的投资将达到4500亿美元,到2020年将达到6000亿美元。中国、印度和巴西2007年新能源方面吸引了260亿美元的投资,而2004年时却只有14亿美元。另外,中国再生资源利用协会统计,我国工业及家庭废弃物每年可回收利用但没有回收利用的金属、塑料、纸、木材、能源等等价值至少350亿美元,除去这些浪费,其污染造成的损失同样是巨大的。今后,毫无疑问环保产业各种投资、回收利用、规划治理、技术交易等等数额是极其巨大的。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我们需要一套相关的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促进环境的改善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二 、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局限性和存在的缺陷在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古已有之,《周易》有“井泥不食,旧井无源”,注重对水源的保护;商代法律中规定“弃灰于道者,断其手”;秦国的法律更为严格,《田律》中规定:“从春季二月开始到夏季七月期间,不得进山伐林木、堵塞林间水道、不准烧草木灰,不准诱捕鸟兽”等等。但是环境保护真正走向现代法制化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我国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去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至此,我国已经颁布国家级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6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9项,制定环境标准364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起步比较晚,立法水平有限,而且我国历史以来环境破坏比较严重,再加上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环境相关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跟不上社会需求甚至落后于社会的现实越来越突出,急待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1、从立法目的上看, 我国传统的环保立法观念多是重利用轻保护。《环境保护法》第1条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作为一项立法目的。《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都过分注重对资源的利用,而轻保护,且体现不出对下一代利益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这是不符合现代环境立法趋势的。概括和比较分析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关于目的性的规定,不难发现以美、日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环境立法目的上的规定体现了当代环境理念的基本要求,在立法目的的理念上逐步树立了生态利益优先的现代环境价值观,将保护目标已扩大到保护未来时代人类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的安全[1]。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缺少正确价值理念的支撑,从而难以从整体上自始至终的贯彻好保护。因为在一系列立法的过程中,目的的设定才是第一重要的,它是立法者将一定社会的价值观在成文法上所作出的表现和反映。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则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制定的。因此,价值观是制定和实施法律、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指导原理和理论基础[2]。2、从颁布的时间上看,我国大多数环境保护相关法规都是在国家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之前颁布的,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我国环境立法大多是应急立法,所以很多法规有着浓重的工具性意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于1988年,《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于1985年,这些都是在1992年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后颁布的,未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其中。更不用说科学发展观思想了。有些像《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颁布,,《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94颁布,虽然在1992年之后颁布但是也未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其中。而且这些法规本身存在着大量不适应保护资源的诸多有待进一步修改之处。3、我国许多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还存在着规定不全面不完善的特点。比如去年刚刚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回收方面只有第十五条有相关规定,而且规定比较笼统,但欧、美、日等国家早已经颁布了专门的回收法,如日本《家庭电器回用法》、《建筑材料回用法》,美国《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固体废物管理和回用计划》、《饮料容器回收法》。再比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海洋环境的单行法律。由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几年来,一直没有一部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出台,一些重要的海洋环境标准仍是空白。由于渤海具有区域性与综合性并存的特点,而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具体规定一些可操作性条款,专家们认为,还应制定专门的《渤海法》,使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问题实现从原则规定到具体实施的转化,4、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在制定上各地立法水平和步伐参差不齐。 目前由于缺乏国家性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各地立法水平和步伐参差不齐:有的省市有些法规早已经制订而且根据需要都进行了多次修改,比如海南省的旅游条例在1995年制订,1998年、2002年、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改,但是有的地方却尚未颁布第一部,如青海省。这些地方立法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拘束力,对其它地方没有强制力。而且各地出台的环境保护相关条例指导原则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处罚尺度不一。再例举旅游业,各地出台的旅游管理条例指导原则和内容及处罚尺度不同,这些都与当前旅游业跨区域、跨行业联动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2004年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第一个产业特征,是全国区域旅游合作蓬勃发展。不仅全国区域旅游合作出现了新的高潮,而且区域旅游合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都有了进一步拓展——合作主体更加积极,合作层次更加丰富,合作内容更加全面。在此形势下,现行各地旅游法规的统一就尤为重要。5、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原则规定多,缺乏可操作性。比如《环境保护法》仅规定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责任承担方式。笔者认为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赔偿损失和恢复原状这两种责任承担方式是有问题的。赔偿损失以赔偿当事人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失,事实上没有几个环境侵害者能承受如此大的赔偿数额,而且环境问题上对间接损失的认定也是很困难的;另外,在环境问题上,对恢复原状也是也是令人怀疑的,以民法上恢复恢复是指当时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回复到物理状态下的原判或者回复到价值层面上的原状的含义。试想对河流的污染多是众多污染者造成的,由谁负责恢复原状?如何才能恢复原状呢?再比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1条规定,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洋工程条例第50条、第52条也分别规定,对围填海工程中使用非环保填充材料和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中违法排放从而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何为“重大事故”、“重大损失”、“严重后果”?这些模糊的、不具有现实操作性的犯罪构成量化标准,主观性强,在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都缺乏切实明确的内容,使得执法者在实际办案中无法参照。6、当代社会出现的新环境问题无法可依,未恰当及时修改和补充。中国自200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后,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就环境方面而言,中国面临着来自于他国单边环境措施对中国产品市场准入的潜在或现实的威胁。据国家环保总局透露,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70%进入中国,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却没相关规定来约束“洋垃圾”的侵入。2005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因为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国间发生爆炸导致江水污染停止供水4天。虽然现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污染的防治作出了相关规定,如第二十九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但是这种“出现一个,治理一个”的方法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的修改和补充,既要及时,又要慎重。及时才能使法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法的体系的协调一致,消除法的弊端,有益于执法、司法、守法的进行;慎重,才能维护法具有稳定性、连续性[3]。另外,现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中有应当及时修改或补充而长时间得不到修改或补充的:比如:现行法规本身是暂行的和试行的,经过一定阶段的实践,有必要加以变动,以便从暂行和试行的形式过度到正式的形式。还有,由于立法时考虑不周,现行法律中有不科学之处,随着实践的发展已带来明显的甚至较大的弊端,如难以执行、适用、遵守,因而有必要修改、补充;还要注意法制统一原则,一个重要的新法出现了,或一个重要的法修改了,地方法规及时随之法修改或补充。与宪法,国家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持一致。较大的市的地方法规要与省级地方性法规保持一致。地方性法规之间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其他的地方性法规也要注意协调一致[4]。上面例举的是笔者认为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此外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还存在着一些别的问题,比如很多环保相关的规定只停留在政策上还未法律化,还有法规中权责不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缺少衔接、法规中逻辑结构很不完整有行为无后果等等不一而足,在此不再做一一深入探讨。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一)中国需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尽快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使其上升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很大程度上已经落后于这个时代了,法律界也存在激烈的修废之争。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的修改完善,进一步使其上升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笔者以为,应从如下方面进行制度完善:(1)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宗旨,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地位。(2)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原则,确立处理环境保护中的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原则,明确国家环境管理权力与公民环境权利的配置方式。(3)确立国家环境管理的基本体制,打破行政区划,按照生态规律设置生态区域管理为主的新型管理体制。规定环境管理的权力分配、协调、运行、监督的基本规则。(4)确立公民环境权,规定环境权与民事权利、行政权力的关系与协调原则。(5)完善环境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6)建立专门的环境程序制度,根据环境权运行的特殊性,确立环境司法救济以及其他救济的方式与程序。(7)完善《环境保护法》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风险预防、代际公平、全过程控制、公众参与等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重新构建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充分认识市场规律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基础上,引进市场化的管理手段与措施。(二)提高立法质量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由于指导思想、观念,立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出现了诸多问题,为了从根本上克服环境立法的“缺陷”,切实提高环境立法质量,笔者认为在立法中重点要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坚持法制统一,坚持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扬环境立法民主,法律法规完整和可行,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地方环境立法要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出发,坚持为保护环境服务,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以环境的保护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要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三)执法与司法需要改进行政主导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大特点,环境保护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近几年环保行政主导还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最后,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四)完善环境保护中公益诉讼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毋庸质疑的,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律实践和近几年理论界的研究,环境公益诉讼法的立法是可行的。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在环境受到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益不受损害,对行为人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的诉讼活动[5]。笔者认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详细规定公益诉讼内容,以保障诉权的行使。同时,也要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笔者建议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损失应置换为承担损失,且以承担直接损失为限;恢复原状应置换为恢复原态且以恢复到破坏前的初步生态为限,这并不意味着损害者的责任将会减轻,因为各种承担方式是可以合并适用。(五)引入和完善市场机制我国在环境保护立法时可以更多的引入市场机制,具体体现为一系列经济手段的利用。但这里的经济手段并非指经济学领域中所有手段,而是指那些符合环境成本内部化要求的,能够体现有效利用环境资源,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手段。(重点如产业升级、落后生产设备淘汰、节能产品销售、废物回收)。此处介绍的是在OECD国家广泛运用的税收、收费、排污权交易、押金等方式。首先,税收是指政府征收一定的环境税,又称绿色税收,主要可分为排污税和产品税两种。前者,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从污染源头、污染行为进行控制。这些污染企业主要是那些“夕阳产业”,如造纸、化工、冶炼等等。产品税主要针对那些可能造成污染的产品,如塑料制品、一次性电池、石油、天然气、碳、煤等。其次,收费主要是对企业排污进行收费,通常是拟定“三废”排放标准,超过一定标准则收取一定费用。近年来,收费项目除了传统的“三废”以外,还有危险废物处置、畜禽牧场污染排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再次,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来进行污染排放控制。政府先要设定某区域内的总量调控,对该地域或空间内可容纳的最大污染物总量面向企业进行分配,在初始分配后允许企业进行交易排污权,这样通过市场手段将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流向治理成本高的企业,最终实现社会以最低成本减排污染物,从而使环境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 最后,押金制度是指通过强制性的措施,使消费者在玻璃或塑料等容器(包装物)上存款或押金,以促进消费者退回或循环使用这些容器或包装物。一般作法是;在消费者购买饮料等商品的同时,为包装或装有这些饮料或商品的容器或包装物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如果消费者将使用过的这些容器或包装物退回给原销售者,则销售者根据其退回的容器或包装物的数量,退还消费者预先为这些容器或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如果消费者不退回其已经付过押金的容器或包装物,则其所支付的押金将不能退还。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市场机制。 除了上述这些手段之外,还有其他诸如建立环保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段。在这一领域内,西方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经验。(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活动进行预先评估,或者对拟议中的人类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进行分析,即对于拟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或环境后果包括对各种环境因素或环境介质的影响、对动植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有时还涉及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各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法的科技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当代决策方法的重大发展,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一,是综合决策的根据和前提。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顺利推广和有效开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作用。[6](七)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和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7]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更大的支配权,“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 [8]。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最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另外,笔者建议还应该增加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在环保工作上“作为”和“不作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监督机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四、小结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不可期望于一触而就,但是面对全球和我国国内现实的迫切需求,我们又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环境问题常常没有国界,国内环境问题常常也关系到世界环境问题,因此也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基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国外环境治理举措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应该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道路,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相信我们能够建设一个环境更美好的家园。

实践已经证明意义重大。2015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宣判。该案的审理对公益诉讼主体的条件进行了规范,其一审和二审判决,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法院审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损害环境的民事责任,维护了公共利益,对那些肆意破坏环境的个人或单位提出警醒,让社会看到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谢某、倪某、郑某、李某为采矿先后非法占用林地共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2015年1月1日,一审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依据当日施行的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向福建省南平市中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3个月内承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3个月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万元,由第三人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组织恢复林地植被。南平中院审理该案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四被告五个月内清除矿山工棚、机械设备、石料和弃石,恢复被破坏的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万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27万元,用于原地生态修复或异地公共生态修复;共同支付原告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万余元。2015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谢某、倪某、郑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一、环境公益诉讼的种类: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环境公益的侵害不是仅限于某一种类型,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都可能发生,根据提起诉讼的原告身份,可以将公益诉讼分为普通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公诉两大类型,表现为五种具体形式。

(一)环境公益诉讼: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具有相应制度设计与制度实践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称谓,但本质上均属于环境公益诉讼之范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为直接维护环境公益,任何公民或团体依法对侵害环境公益者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环境公益予以救济的法律制度。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赋予诉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诉讼类型。

(二)环境公诉:1.环境刑事公诉。即检察院以制裁环境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的诉讼。这是最常见的环境公诉。2.环境民事公诉。它是指在公民或者法人的民事经济行为,污染了环境或者破坏了生态.因而侵害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形下,检察院为了维护环境公益,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实施干预,请求法院制止和制裁环境侵害行为的诉讼。3.环境行政公诉。它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危害公共环境利益,向法院提起的司法审查之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第十九条 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环境侵权责任研究论文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探析来源: 作者:王继荣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侵权法律责任的研究,对于保护正在日益恶化的环境,改善人类的生存空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有着密切的关系。综合多种学说和观点,关于侵权责任要件主要有两种主张:一是四要件说,即认为侵权责任基本要件有四:1?行为的不法性;2?损害;3?不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过错。二是三要件说,即认为侵权责任有三:1?过错;2?损害;3?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我国民法理论一直公认侵权责任由四要件构成。尽管各个要件的具体问题尚不无争议,但四要件说已成为通说。在笔者看来,侵权责任三要件说较为合理。 一、不法性不能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一规定中可推导出的责任要件只有三项:1?过错,即公民、法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过错;2?损害,即对财产或人身的损害;3?因果关系,即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言而喻,法律条文对侵权责任要件的规定与理论的通说产生了矛盾。一是法条未将不法性作为侵权责任要件;二是法条将因果关系规定为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法条的明文规定似乎与三要件说相合。这表明既有的理论阐释于法无据。因此,笔者认为,即使一些法条在立法时或许缺乏理论上充分思考,但倘若这些规定按字面解释又在理论上合理时,我们应按合理的理论作为阐释或理解法条的根据,以完善法律解释,指导审判实践。 我国民法理论一直把“不法”作为侵权责任要件,这似乎不尽合理。一则其不符合现行的民法规定,二则因其不利于操作,易使许多致人伤害的行为人因其行为的违法性难以确认而被免责。这一点在环境侵权中表现尤为明显。在确定当事人的某一行为是否属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时,是否只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被认为是污染环境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与环保法的规定是有矛盾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之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当是“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的行为,而环保法第41条第1款之规定中并无此项规定,正如常见的河流污染案例那样,几个企业都按标准同时向河中排污,结果导致下游鱼苗死亡,这里的违法性要素何在?这种情况能说不是环境侵权?可见,不法性在环境侵权中并不十分必要。如何解决民法通则第124条和环保法第41条第1款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民法通则第124条所称的“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规定”,是指我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不是指具体的某一排污标准;它所解决的是法律适用的问题而不是行为标准问题,即凡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之案件,应适用环境保护法等专门法律法规;排污超过标准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无疑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即便排污没有超过规定标准,但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上,不法性只是其中一部分行为性质,并不必然具有广泛性。因此,它不能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按照侵权构成要件的理论,笔者主张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三:1、污染环境的行为;2、损害;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污染环境的行为 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多样性的特点。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要件中,如前所述违法性从总体上讲不是污染赔偿的必要条件,但这一因素将影响赔偿数额的认定。作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污染环境行为,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特殊情况下是不违法的。所以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建议《民法通则》第124条在保留原过错推定责任的基础上,补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他人损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在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只提“污染环境的行为”,而未提及“过错”,这点应与普遍侵权相区别。环保法中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源于以下原因:首先,环境污染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即使企业无过错,也会给他人造成损害。污染的后果不仅仅是造成财产或经济损失,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它还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其次,由于现代企业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加上人类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受害人很难证明致害人的过错。第三,从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原则出发,环境污染的行为者大多是企业。从一定意义上讲,造成污染的企业获利是建立在污染环境和给他人造成一定危害的基础上的,故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致害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是公平合理的。同时,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使得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既转移了自己的赔偿责任,又可保障受害人得到足够赔偿。第四,在环保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可以推动和促使污染单位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改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二)损害环境污染中的损害,是受害人因接触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环境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其损害的后果既有与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同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共性表现为,它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后果,具有客观真实性、确定性和法律上的补救性。损害的特殊性包括:1?潜伏性,多数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都在损害发生时或者发生后不久即显现出来,但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则不尽然。只有部分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较快显现,而大多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尤其是损害他人健康的后果要经过较长的潜伏期才显现出来。2?广泛性。多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其损害都具有广泛性的特征,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关于损害事实的认定及赔偿,从审判实践看,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既有财产损害,也有人身损害,但目前所受理的环境污染致他人损害的案件,大多是有关人身损害及其赔偿。因此,因环境侵权产生的损害赔偿,无论在范围、内容和金额方面,都将有明显扩大的趋势。(三)因果关系 传统的民事责任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由于环境民事侵权不以违法行为为构成要件,因此,其应为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但是,在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中,由于这种因果关系的认定比较困难,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以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代替因果关系的直接、严格的认定。 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在确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如果无因果关系的直接证据,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推定其因果关系。之所以要适用推定原则,是由这种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决定的。第一,环境违法行为的形式复杂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的行为引起,而且绝大部分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是由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物的作用过程共同完成的,后者在法律上应认为是环境违法行为的继续,环境违法行为不是即时完成的,而是持续渐进的,使得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与危害后果的发展时间间隔较长,其因果关系具有不紧密性和隐蔽性,证据也易灭失。第二,由于人力、物力和科学技术的局限,要查明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尚非力所能及。如果处理环境案件仍要求有严密科学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并按通常的诉讼程序去查证因果关系,就会拖延诉讼时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第三,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多因一果的现象经常出现,如数家工厂向同一河流排污,河水被污染致使饮用该河水的居民感染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很难或根本无法证明谁是致害人,他只需证明分别存在时间、地域和致害物质的同一性,则可成立共同侵权行为的推定。这种推定允许被告提出反证,即如果任何一个被告能够证明自己未在同一时间、地点排污,或排污为另一物质,则不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致害人,应按照排污量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指出,不能将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混为一谈。依唯物辨证法,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互相制约的,其中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为另一现象所引起,引起其他现象的现象为原因,被原因引起的现象为结果。自然界和社会中的这种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就是哲学上的因果关系。但既然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以确定责任为目的,那么,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原理只有适合于这种特定场合时才具有意义。损害作为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本身就置于纷繁复杂的主客观原因下,只有在这些众多的原因中寻找对于确定侵权责任具有意义的原因,才能上升为民事侵权中的原因,才具有侵权责任要件的意义。

再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评《侵权责任法》第65条 诚然,由于制定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渊源,法官应该严格执法,但是,在立法中存在漏洞或空白时,司法实践中法官造法就不可避免了。[21]但是,当我们已经发现立法中存在漏洞,我国立法机关为什么不通过完善立法的手段填补立法漏洞,而要将立法漏洞任由司法实践中的法官“自由裁量”与“造法”呢?就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而言,我国立法,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立法无视已经在理论与实践中被证明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不完善的事实,而依然沿袭传统立法,维持存在漏洞的立法现状,这无异于置司法实践中的法官于两难处境。当法官面对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之外的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时,要么严格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舍弃救济受害人利益的“自由裁量”;要么以救济受害人为己任,采取“自由裁量”、“法官造法”等手段救济受害人,舍弃严格“依法”断案原则。因此,在立法上,如果不能科学构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话,那么,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拥有良知与丰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理论知识的法官舍弃适用《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规定,继续运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理论判决案件,即法官继续造法的现象就不可避免。尽管“中国应该允许法官造法”的理论具有一定合理性,[22]但是,笔者认为,为保持我国基本法律渊源的稳定性,我国应从立法上完善现行立法的缺陷,为法官严格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注释: [1]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三)明确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关于“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除第124条规定的“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为特殊侵权行为外,破坏环境的侵权行为为一般侵权行为。 [3][4]《梁平县七星镇仁安村村民委员会等与刘国权等环境侵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渝二中民终字第141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vip. chinalawinfo. com/cane/displaycontent. asp? (iid= 117517509&Keyword=(最后访问时jeJ 2011-06-08) 。 [5]《梁平县七星镇仁安村村民委员会等与刘国权等环境侵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渝二中民终字第141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vip, chinalawinfo. com/case/displaycontent. asp? Gid=117517509&Keyword=(最后访问时间2011-06-08)。 [6]环境法学界的通说认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公民或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乃至环境权益等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一种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且在举证责任方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参见金瑞林主编:《环境法学》,zls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曲格平主编:《环境与资源法律读本》,91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马骤聪主编:《环境保护法》,14114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第五版),30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陈泉生:《环境法原理》,86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13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罗丽:《中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83页,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 [7]《梁平县七星镇仁安村村民委员会等与刘国权等环境侵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渝二中民终字第141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vip. chinalawinfo. com/case/displaycontent. asp? Gid= 117517509& Keyword=(最后访问时间2011-06-08)。 [8]为解决适用分歧,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现环境保护部)曾就《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适用发布过《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1991年10月10日(91)环法函字第104号口,明确规定:“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9]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1}-2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0]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如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污染物的排出等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以致于产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危害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自然环境破坏,是指因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或进行大型工程建设等,使自然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盐碱化、资源枯竭、气候变易、生态平衡失调等环境问题产生的现象。金瑞林主编:《环境法学》,17页。 [11]忠梅:《环境法》,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王灿发:《环境法学教程)),134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12]日本《环境基本法》规定:“公害”是指伴随企(事)业活动及其他人为活动而发生的相当范围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下沉和恶臭,并由此而危害人的健康或生活环境(包括与人的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财产以及动植物及其繁衍的环境)。 [13]参见巨日己淡路刚久、大爆直、北村喜宣编:《公害法判例百选》(日文版),142- 218页,东京,有斐阁,2004p。 [14]罗丽:《中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123一 I50页。 [15]本案是于2004年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起围绕栽种公路的行道树诱发梨锈病而致周围梨农收成减产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为武汉市某农业区2227户梨农,被告为市交通委员会、湖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处、区公路管理所、区国道路段收费站、区交通局、区公路管理段7家单位。原告与被告纠纷的重点在于1997年被告所属公路部门在107国道东西湖区路段栽种桧柏的行为与原告所种植大量梨树发生梨锈病以及梨树减产的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告坚持认为被告所属公路部门在107国道东西湖区路段栽种桧柏,是诱发梨树发生梨锈病并导致梨农收成减少的直接原因;而被告则主张梨树减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桧柏树与梨树损失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一审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法庭进行了调解,在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19日开庭审理,并于2005年3月18日做出了驳回梨农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用33万余元全部免交的判决。此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然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黎昌政、李正国:《武汉梨农状告“行道树”栽种单位案一审判决》,载“新华网”,http:刀news. sina, com, cn/c/2005-03-18/22315399889x. 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06-08)0

公园环境治理方法研究论文

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新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创新》 摘要:环境政策是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所采取的一切对策和行动。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综合环境政策,是当前世界各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新趋势。中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提升政策效能,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实现对政治、经济、 文化 、社会等资源的整合,建立健全国家环境管理与社会环境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以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关键词: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 中国正处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转型新时期。在当前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重化工业仍是工业化的主导形式,各种盲目发展和低水平发展的现象泛滥,资源消耗的集中度仍然很高,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在“十五”期间,中国各项经济指标都超额完成,但是,环保指标却没有完成;“十一五”前四年,中国经济克服了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仍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尽管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了和。可是,生态环境状况整体变化不大,局部地区仍在不断恶化,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入高发常发态势[1]。“中国正承受扭曲发展观带来的恶果”,环境问题成为“已到眼前的危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管理工作,迅速扭转当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确保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是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一、现行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缺陷 1.侧重于具体事务与专项目标,缺乏全面的统筹协调。中国环境政策起步于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形成于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制定环境政策的目的在于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生的具体环境问题。环境政策的重点一直是制定专项环境管制措施以实现一些具体的环境管理目标,而较少地关注如何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之中以全面预防和解决环境问题。因此,生态环境政策重污染破坏的事后治理、末端治理,缺乏从全过程上对环境资源的使用进行有效规范控制的制度措施;规制性政策多,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不够,政策间缺乏协调。 2.配套措施不全,实际操作性不强。环境政策是组织环境管理活动,指导社会环境行为的行动指南。近年来,中国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加强政策创新,制定了一些环境治理的新政策,如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绿色 保险 与绿色信贷政策等。为了照顾各地不同的具体情况,适当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统一性,不少环境政策,国家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将执行时的具体要求留待实践后再行详细制定,致使许多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3.公众参与面小,政策的社会基础薄弱。环境管理牵涉面广,工作复杂,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但是,中国环境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公众参与面较小。政府一直沿用“命令―控制”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方式,通过将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化,行政强制化,并过分地依靠行政处罚来保障管理绩效,对个人及企业参与协助环境管理不够重视 [2]。企业、个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参与环境管理的范围、程度、效果等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管理的社会基础薄弱,直接影响到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 二、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新时期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现实要求 1.发挥市场作用,实行综合治理是当前国际环境政策的新特点。广泛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制定综合环境政策,是当前环境管理绩效好的国家的共同点。在环境管理机制较为完善的国家,都允许污染许可证和资源配额的交易,征收污染税、原料税、产品税、资源税、排污费、使用费、补偿费等,提供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环境基金,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是一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采用经济手段对个人和企业有激励作用,可以较好地鼓励公众协助、参与环境管理。以美国为例,在经过农业大开发、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和工业化建设后,美国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和措施,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恢复良好。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泡泡政策”,即污染权交易制度。由国家或地区对污染总量实行控制,逐步下降。然后将污染排放额度分解交易给企业。企业有权对获得的污染排放额度进行交易。这样,政府控制总量,企业如果新成立、扩产等,需要增加排污的,必须到具有排污额度的企业购买。通过市场调节,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很好,使美国空气污染物总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并已在水污染物等方面推广。 2.创新环境政策,转变环境管理方式是新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面对生态环境面临的巨大压力,环境管理改革却远远滞后,管理绩效低下,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仍在继续,有的地方还愈演愈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经济体制变革正在引导着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重组。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严重挑战还刚开始,环境管理面临的形势可能会更加严峻。 三、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创新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政府环境治理措施的落实。借鉴美国成功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和中国甘肃省张掖市水权交易的探索,合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对现有环境资源的交易机制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市场机制 [3]。首先,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对所有生态环境资源(包括环境容量,以排污量来体现)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将符合市场交易特征的生态环境资源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确定为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品种。其次,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规律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的限度,科学合理地确定交易品种的基准价格。最后,通过市场独特的价格形成机制,使环境资源的景观价值、生态价值和存在价值内化为环境资源的交易价格,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外部经济性。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政策与措施的落实。 2.改革环境 财税 政策,确保环境投入。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投入需求多,社会效益大,直接的经济效益却不是很明显。近年来,中国加大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投入,对于加强环境管理、优化生态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生态环境投入的主要来源是中央,地方环境投入十分有限。由于资金预算安排的确定性不强,资金 渠道 与管理使用分离,导致资金投入方向混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为了保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资金持续投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改革环境财税政策。一是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起中国的环境税收政策,并将环境税收定为地方税种,保证地方环境投入的资金来源。二是完善中央财政的财政补偿、转移支付等具体政策,保证中央财政的持续投入。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加预算的法定性,保证资金落实并且不受干预和影响。 3.建立和完善绿色GDP核算制度,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对自然资源损耗的监测,统计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资源损耗以及由于废物排放和自然资源使用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损失,在此基础上,对其价值量进行核算;并对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恢复环境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为环保而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降低和改善环境污染的研究开发及利于环保的设施支出等,也进行核算;同时,对推动社会进步和造成社会无序和发展倒退的“支出”进行区别统计。根据这些核算和统计数据,计算出社会发展的环保支出,建立起绿色GDP核算体系。从而,实现将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到GDP的核算中,切实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真实状态,促进地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4.建立绿色经济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建立和推行企业产品环境成本核算办法,将产品使用过期后的环保处理费用纳入到产品定价之中,杜绝发生类似于廉价白色泡沫塑料泛滥而处理成本实际很高的现象。建立起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制度,促进绿色贸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建立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作为企业减污增效、政府环境质量管理的重点工作,对实施清洁生产的试点企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对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少的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给予优先资金扶持,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充分调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环保产业(包括环保服务业)的发展。 5.促进环境中介组织发展,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公众是环境质量的最终感受者,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环境管理。大力支持和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管理,有助于各项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并发挥出最大效能。环境中介组织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主要渠道和重要形式。需要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环境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拓宽环境中介组织在生态环境立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纠纷处理、生态环境知识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渠道,将部分政府做不好、做不了的事情转交给各类环保组织,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确保政府能够真正将主要精力用于环境生态监管。发达国家就经常用“公众评估”的办法来核算绿色GDP,也就是由相关的专业部门和较独立的咨询机构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众咨询,调查公众对生态影响的评估,然后 总结 公众的评估意见,并作为绿色GDP的补充,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充分发挥环境中介组织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可以实现政府与民间社团组织的良性互动,提高环境管理政策的效能。 参考文献: [1]邹静昭.2009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如何?[N].中国环境报,2010-01-26(5). [2]方世南.环境友好型社会与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作为[J].学习论坛,2007,(4):40-43. [3]李雄华.试论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市场机制[J].生态经济.2009,(9):40-43. 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从原始的耕种方式渐渐地科学化。现代农业生产中,越来越多的农药种类投入到了农业生产中,而且药量变得越来越大,相应的农药污染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不仅对农业生态产生了重大的问题,而且对人类的生活也产生了很大的威胁。如何的合理使用农药,降低农药污染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药;污染;农业;农业环境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的经济基础,为了满足我们对事物的需求,提高农业的生产量,化肥、农药和生产调节剂被大量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上,如果这些东西过量或者不正确使用,都会导致土壤被污染,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了农产品,从而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所以,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农药污染的现状 农药污染主要是针对农产品,尤其是对蔬菜、水果的污染比较大,许多的蔬菜、水果都存在着农药残留量超标的问题,从而引起食用者身体不适,比如:急性食物中毒、慢性食物中毒等。近几年,我国因为农药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造成了经济损失惨重。通过抽样调查发现,农药污染超标高达百分之三十左右,而其中蔬菜的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相当的严重。 二、农药污染的原因 1、历史原因 20多年前,人类还没有意识到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大量的使用农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强大,也不了解农药的危害性,从而导致农药残留物比较多。比如:六六六的产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我国农药产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致使土壤、水、大气的污染相当的严重。据调查了解到,这种农药的残留期高达三十年以上。 2、农药使用不恰当 由于条件的限制,农村地区的农民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知识水平低,从而导致他们的环保意识比较差,为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达到杀虫、杀菌、杀草的目的,他们大量的使用农药,有的还使用高浓度的农药,有的不按照严格的安全隔离使用,还有的在采收前还在使用农药,这样以来,农产品上农药的残留物相当的多,从而导致污染比较严重。 3、监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农药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个别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生产严重超标的农药,从而导致农药污染比较严重。 三、农药污染带来的影响 农药已经是现代农业生产中必不可缺的手段之一,在农药使用的过程中,农药通过喷洒、蒸发等方式进入到大气、土壤、河流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在杀虫、杀菌、杀草的过程中,过分的铲除病虫害的天敌,从而导致生态失衡,农药的残留物也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从而危害人类的健康,破坏农业生态环境。 1、污染空气 人类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农药通过扩散、蒸发等方式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比如:农药通过蒸发,飘散在大气中,造成污染范围扩大。此外,在生产农药时,工厂会排放出大量的废气,这样对大气也有很大的影响。 2、污染水体 在使用农药时,农药的残留物会依附在土壤里,部分会通过蒸发混合在大气中,遇到雨天,这些残留物就会混合在 雨水 中,导致水体污染。 3、土壤污染 在使用农药时,部分农药会被喷洒在土壤里,从而对土壤造成污染;部分会被混合在大气中,部分会落在水里,这样以来,通过对农田进行浇灌,农药的残留物又被浇灌在土壤里,对土壤再次造成伤害。 4、对农作物和其他动物造成伤害 农户为了提高生产率,减少害虫、杂草对农产品的破坏,就大量的使用农药,甚至使用超标的农药,农产品上农药的残留物量过大,导致农产品污染严重。此外,在使用农药时,对一些水生生物、飞禽、动物、植物的生命带来危害,减少它们的种类。 四、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措施 1、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由于科技水平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化学农药依然是防治害虫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近些年来生物农药得到了发展,它有着自身的优点,比如:高效、无毒、无污染、不伤天敌、选择性强等。它是一种细菌农药,比起化学农药是比较好的治虫药物,虽然它难以在短时间里大面积普及应用,但是相对于化学药剂是一个好的选择。 2、加强农药污染的监督、检测 政府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而营造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和谐氛围。 3、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各级政府应该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国人民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比如:通过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农药的使用方法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此外,对农民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农药的使用技术,让他们正确、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把污染降到最低,使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化。 4、禁止农药包随意丢弃 农民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有许多的不正确的地方,尤其是对使用过的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不恰当,很多人在用完后就随意的丢弃,而这些包装袋或多或少的还存在一些农药的残留物,这样以来,通过扩散就会对土壤、大气、水等造成污染,还可能对人、牲畜的生命带来危害。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对农民进行教育,禁止他们随意丢弃。此外,还可以通过回收的方法,减少农药包的随意丢弃。 结束语 农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问题。因此,在农药的管理中,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严厉监管农药的生产及使用。同时农户在农药的使用中要做到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农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要要规范。只有这三者的相互配合,那么农药污染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食用者再也不用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了。 参考文献 [1] 许海萍,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及综合防治[J].现代农业,2001(6). [2] 蒲慧晓,农药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J],北方环境,2012(8). 猜你喜欢: 1. 形势与政策有关生态文明的论文 2. 形势与政策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论文 3. 环境为主题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4. 形势与政策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论文 5. 环境保护相关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6. 2016形势与政策环境保护论文

保护环境随手可做的100件小事 1 使用布袋 我们去商店或农贸市场购物,几乎每样物品都会随赠一个塑料袋, 回到家后,这些塑料袋往往立即被扔进垃圾箱。作为垃圾,塑料袋离开了 我们的家,但是它们并没有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 是随处可见塑料袋,遇到刮凤的天 气,它们就会在空中飞舞,降落在树 枝上、河流中,影响卫生和市容。塑 料袋增加了垃圾的数量,占用耕地, 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更为严重的是塑 料在自然界中上百年不能降解,若进 行焚烧,又会产生有毒气体。仅图一 时方便,却把垃圾遗弃给子孙后代。 这样做合适吗?以北京为例,若人均 每天消费一个塑料袋(约克重),每 天就要扔掉4吨塑料袋,仅原料就价 值4万元。小小塑料袋的害处真够大。 我们从前也是用可以重复使用的菜篮 子和布袋子购物买菜的,普遍使用塑 料袋只是近几年的事。我们应该恢复 既往的优良传统。德国年轻人正以挎 布袋购物为荣,让我们也来追随这种 “绿色时尚”吧。 2 尽量乘坐公共汽车 美国洛杉矶的居民,在1943年发现空气中有一种微白的薄雾,有时 带有黄褐色,刺激人眼疼痛和流泪,这种薄雾日趋严重,但直到10年后才 找到真正的祸首——汽车。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烟 雾事件,前者有4000多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3/4 的人患病。汽车排放的废气,在每年5-10月份的强烈阳光作用下,形成 光化学烟雾,引起眼病、喉头炎和头疼,还降低了大气能见度,使车祸和 飞机坠毁事件增加。如今,汽车废气的治理已取得相当的成功,但数量的 急剧增长,使汽车仍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报道,近年国内某些 大城市也出现过光化学烟雾污染。不仅如此,制造汽车的过程中也要消耗 自然资源,也要排放污染物,汽车还产生噪声等危害。而且日益增加的汽 车给城市交通造成重大压力,造成交通拥堵。这些都严重地困扰着我们的 生活,而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少乘小汽车,提倡乘坐公共汽车。 3 不要过分追求穿着的时尚 4 不进入自然保护核心区 5 倡步行,骑单车 6 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 7 不燃放烟花爆竹 8 双面使用纸张 9 节约粮食 10 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 11 消费肉类要适度 12 随手关闭水龙头 13 一水多用 14 尽量购买本地产品 15 随手关灯,节约用电 16 拒绝过分包装 17 使用节约型水具 18 拒绝使用珍贵木材制品 19 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 2O 尽量利用太阳能 21 尽量使用可再生物品 22 使用节能型灯具 23 简化房屋装修 24 修旧利废 25 不随意取土 26 多用肥皂,少用洗涤剂 27 不乱占耕地 28 不焚烧秸杆 29 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 3O 不恫吓、投喂公共饲养区的动物 31 不吃田鸡,保蛙护农 32 提倡观鸟,反对关鸟 33 不捡拾野禽蛋 34 拒食野生动物 35 少使用发胶 36 减卡救树 37 不穿野兽毛皮制作的服装 38 不在江河湖泊钓鱼 39 少用罐装食品、饮品 4O 不用圣诞树 41 不在野外烧荒 42 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43 不乱扔烟头 44 不乱采摘、食用野菜 45 认识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 46 不鼓励制作、购买动植物标本 47 不把野生动物当宠物饲养 48 观察身边的小动物、鸟类并为之提供方便的生存条件 49 不参与残害动物的活动 50 不鼓励买动物放生 51 不围观街头耍猴者 52 动物有难时热心救一把,动物自由时切莫帮倒忙 53 不虐待动物 54 见到诱捕动物的索套、夹子、笼网果断拆除 55 在室内、院内养花种草 56 在房前屋后栽树 57 节省纸张,回收废纸 58 垃圾分类回收 59 旧物捐给贫困者 60 回收废电池 61 回收废金属 62 回收废塑料 63 回收废玻璃 64 尽量避免产生有毒垃圾 65 使用无氟冰箱 66 少用纸尿布 67 少用农药 68 少用化肥,尽量使用农家肥 69 少用室内杀虫剂 70 不滥烧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 71 自己不吸烟,奉劝别人少吸烟 72 少吃口香糖 73 不追求计算机的快速更新换代 74 集约使用物品 75 优先购买绿色产品 76 私车定时查尾气 77 使用无铅汽油 78 不向江河湖海倾倒垃圾 79 选用大瓶、大袋装食品 80 了解家乡水体分布和污染状况 81 支持环保募捐 82 反对奢侈,简朴生活 83 支持有环保倾向的股票 84 组织义务劳动,清理街道、海滩 85 避免旅游污染 86 参与环保宣传 87 做环保志愿者 88 认识草原危机 89 认识荒漠化 90 认识、保护森林 91 认识、保护海洋 92 爱护古树名木 93 保护文物古迹 94 及时举报破坏环境和生态的行为 95 关注新闻媒体有关环保的报道 96 控制人口,规劝超生者 97 利用每一个绿色纪念日宣传环境意识 98 阅读和传阅环保书籍、报刊 99 了解绿色食品的标志和含义 100 认识环保标志 补充: 环境保护 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 春笋 在农坝村安营扎寨, 铸件 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 生地 。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 黄龙 ”,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 二氧化氮 。它的毒性约为众所 周知 的 一氧化硫 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 硝酸 酸雾 ,刺激人的 呼吸器官 ,轻则引起 慢性气管炎 ,重则经过一系列的 光化学反应 ,是产生 癌症 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 毒龙 ”。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 北运河 ,自从 沿河 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 水经 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 河蚌 ,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 保护环境 , 美化环境 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 辅导员 来校宣讲,举办 环保知识 图片展 ,开展 大中 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 建议书 ,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 环保 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 改革开放 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 远山 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 自然生态环境 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 鱼米之乡 ”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 水产品 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 绿油 油的 田野 再也见不到了, 水稻田 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 协议书 ,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 大气污染 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 有线电视 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 农贸市场 、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 外乡人 ,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 月季 、 海棠 、 紫荆 、 杜鹃 、樱花、 香樟 、 广玉兰 等 花木 ,一年四季,各个村落, 鲜花 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 淤泥 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 家庭生活 垃圾和 生活污水 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 垃圾箱 和塑料 粪桶 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 不锈钢 建的宣传 橱窗 ,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 村民小组 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 人文环境 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 满意度 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 小学教育 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 自然环境 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 综观 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 财政收入 等 经济指标 ,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 治理污染 、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 ,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 环境治理 和经济发展的“ 双赢 ”,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 传统产业 。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 生态环境 而造成的 自然灾难 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 开发大 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 生产规模 ,增加了国家和 地方税 收,还减少了 环境污染 ,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 皆大欢喜 。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生地。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黄龙”,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二氧化氮。它的毒性约为众所周知的一氧化硫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硝酸酸雾,刺激人的呼吸器官,轻则引起慢性气管炎,重则经过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是产生癌症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毒龙”。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北运河,自从沿河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水经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河蚌,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宣讲,举办环保知识图片展,开展大中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建议书,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环保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改革开放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远山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水产品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见不到了,水稻田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协议书,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农贸市场、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外乡人,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月季、海棠、紫荆、杜鹃、樱花、香樟、广玉兰等花木,一年四季,各个村落,鲜花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淤泥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家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垃圾箱和塑料粪桶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不锈钢建的宣传橱窗,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村民小组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综观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自然灾难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开发大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皆大欢喜。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财务管理环境的研究论文

财务管理 是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 范文 ,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一 《试谈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企业还是居民对电力的需求量都有增无减,这无形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企业发展,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政府加快了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伴随着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在电力企业中的不断确立,使得电网企业迫切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很多电网企业都难以达到这个要求,这就制约了我国电网企业的发展。 文章 就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探讨,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预警 1 引 言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使得电网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由于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电网企业的管理方式还是遵循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这使得我国电网企业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国政府加快了对电力企业的改革力度,希望可以帮助我国电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我国电力企业要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要重视财务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与改革,使其可以为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电网企业由于体制、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因此,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了。 2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外界监督力度不断提升 电力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不仅仅关系到电力行业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电网企业的发展,在电力体制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社会对电网企业的监督力量也不断提升。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对电网企业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消费者为了可以获得更好的电力服务,对电网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就会增加广大消费者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力度,使其可以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二是国家对电网企业的监督不断成熟。在我国,电网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其财务状况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除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税局等部门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管以外,我国政府还设置了电监会与国资会对其进行监督,以便可以全面强化对电网企业的监管。 我国财务管理法律不断完善 目前,我党正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一项极为重要的管理活动,其正常开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我国政府在2007年颁布《企业财务通则》以后,又在2008年颁布了新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这两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此外,为了确保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 公司法 》《企业所得税》等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提升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就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尤其是在我国,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也不断完善,这就无形中对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更需要其具有一定的金融、法律、税务、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此外,财务管理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不能将自身仅仅局限为一名纯粹的财务工作者。这些既是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其未来发展的趋势。 3 我国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途径分析 创新电网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我国电网企业而言,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势在必行。但是要想构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财务体系,首先就需要电网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只有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能更好地帮助我国电网企业构建现代化的财务体系。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一是树立人本化的财务管理理念。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各行各业中,人始终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所以,在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将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放在重点位置上,以便可以建立与我国电网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本化财务运行体系;二是树立知识化财务管理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多变,同时加上电网企业多为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企业,树立知识化的财务管理观念是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必然方向;三是树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观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提高 企业管理 活动的质量,更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率。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构建信息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全面信息化。 进行风险预警与控制,实现风险管理创新 风险具有客观性。在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如果企业不能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势必会严重制约企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电网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虽然我国电网企业发展迅速,但是电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想取得进一步发展,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具体而言:一是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不能因此就忽视风险的存在,而是要切实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风险预警与控制工作,将其视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二是建立风险识别体系。风险具有多样性与隐藏性,这就需要电网企业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可以更好地识别各种风险;三是建设风险控制系统,以便企业可以及时采取各种 措施 来化解风险。 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创新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电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现代化财务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因此,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要重视财务工作人员能力的创新,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需求。在2008年,新的会计准则颁布以后,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电网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力的创新。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可以严格执行财务与经济法规,灵活贯彻和运用会计准则,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经济预测和投资决策能力,从而可以为企业的战略管理和资本运营提供较高的财务咨询建议;二是做好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使企业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脱颖而出,从而可以不断调整与优化企业财务队伍结构,使企业财务队伍始终保持活力,同时也有助于财务管理队伍更好地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李庆艳.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对电网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J]. 财经 界:学术版,2010(2):116-117. [2]梁国栋,王楠.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优化思路与 方法 研究[J].商业会计,2013(11):75-76. [3]周磊.电网企业基建财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J].东方 企业 文化 ,2015(15):281. [4]叶霞.现阶段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3(21):239-244.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二 《试论财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法》 【摘 要】企业财务管理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规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想和观念也随之更新,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巨大作用后,企业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管理,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市场经济 1.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就是资金运动增值的过程,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管理必须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他们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具有各自的特点:有的侧重于使用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信息的管理,有的侧重于劳动因素的管理。鉴于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奖金活动,于是对企业资金活动的管理就逐渐独立化,形成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分析、财务预测、决策、计划、奖金筹集管理、投资产品成本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等。此外,还包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组、解散、破产的财务处理。所以财务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是对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所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综合性的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大都可以资金运动中综合反映出来,而通过合理地组织资金运动,又可以对企业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将企业生产情况与财务情况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深入分析,寻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成本管理,以更低的耗费获取同样或更高的收益。 在我国财务管理从国家对企业高度集中管理到成为企业综合管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企业经营和管理始终是围绕着国家统一计划来进行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竞争的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使社会资源流向那些利用效率高、效益好的企业,而最终达到合理配置使投入的资本不断运动和增值,这就迫使企业注重运用资金控制成本和增加赢利。现代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一旦成立,便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在发展中求生存,取得利润才能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企业为实现其生存发展的目的而实施各种各样的如生产、质量、销售等管理工作,而这些管理工作的轴心是财务管理,它们的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可见,如果缺乏财务管理的观念,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产品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或不能补偿支出费用,企业也就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 要做好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集团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少部分经营资金由各子公司筹集外,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集团公司根据集团预算编制筹资计划。集团公司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充分利用集团的闲置资金;另外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之间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集权式管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出现资金使用散乱的现象,而且可以利用闲散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对外投产等工作,谋求资金的短期效益。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一般来说它应与本企业生产周期相吻合,它应包括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检查五个环节。这些管理环节,互相配合,紧密联系,形成周而复始的财务管理循环过程,构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从预测、目标的发布、监控、考核、信息的反馈与分析,到目标的下一次修正、发布、往复循环,使整个企业管理得以强化,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 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对整个集团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宜在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进行,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前提,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使企业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现代管理的核心,以社会效益为生命线;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投入资本的配置,更要重视知识资本的有效配置;要调动企业人才的积极性、开拓性,防范抵御各种风险,使企业更好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和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科] 【参考文献】 [1]裴慧丽,张晓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7(26):149. [2]王晓洁,周艳平.内、外资企业合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5(10). [3]哈特维尔·亨利三世.企业并购和国际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三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呈现一种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企业发展,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企业扩大再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开始突显出来。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产品的产销量以及市场份额的占有比例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作用,生产经营管理胜过了财务管理,使得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被忽略,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也使其财务管理的加强变得困难重重。例如:融资政策、行政干预等,使中小企业在谋求企业生存面前,无暇顾及财务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财务管理模式固化,管理观念落后 中小型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企业领导高度集权,采用家族式管理。一些企业领导者由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再者,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同时对外来人员又缺乏一定的信任,对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不能敞开胸怀接纳,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方面有很大的困难,一方面,资本实力有限。由于中小企业原始资本少,经营规模较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效益不稳定,而且经营粗放、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竞争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因此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信用度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一些企业中存在财务信息虚假、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等现象,贷后不能及时偿还,甚至没有能力还款,让金融机构不得不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中小企业没有可靠的担保体系,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贷到款。 再者,融资 渠道 少,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少,因此要想通过贷款的渠道来扩大融资并不容易 ,而且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政策性强、手续复杂,门槛高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的因素。 以上三方面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更加严格、慎重,商业银行出现“惜贷”现象也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一方面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融资后又存在着较高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成本高。中小企业因其本身条件存在的局限性,使其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但是为了生存、发展和应对竞争,中小企业不得不考虑 其它 的资金来源渠道,例如从投资担保公司借款,企业间拆借,个人借款。这些资金来源和从银行筹资相比,利率高,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在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成本的同时也使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二是过度负债。一部分中小企业为追求销售,大量进行赊销,造成资金周转慢,资金使用效率低,影响到扩大再生产,不得不从企业外部进行融资,从而进入靠贷款维持经营的恶性循环。三是短融长投。一些中小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先融来资再说,不考虑资金偿还周期的长短,将一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使企业存大较大的支付风险,同时也极易产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四)机构不建全,财务管理水平比较低 多数中小企业因规模小,业务简单,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常常一人兼多职,包括一些不相容职务,造成职责不清,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考虑到工资成本问题,不愿以较高的工资水平引进专业人员,一般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在进行会计相关工作时有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会计的理论知识比较薄弱,很多时候都不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操作。在工作中会还受企业所有者的制约,财务处理、税款缴纳、资金管理等很难按照规范来进行。 (五)企业财务控制力薄弱,忽视资金管理 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信不足,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中, 一般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来支付货款,很难进行短期融资,对货币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而不得不采用赊销这种方式, 但是,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没有有效的催收措施,高额的应收账款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导致了资金运用效益上的损失。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库存物资的收、发、结存缺乏严格的控制, 使得会计期末存货占用资金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也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由企业自身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的,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还要靠外部环境和有利的政策支持。近几年来政府通过 财税 、金融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起征点,发行小微企业债等,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还需进一步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尽快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机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搭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的平台和载体,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银企关系,获得资金支持。 (二)强化资金管理 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尤为重要。一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合理规划现有的资金,提高资金高效率的使用,降低现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二是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权衡收益和成本,严格控制账龄,减少呆坏账,提高资金周转率。合理确定企业库存,减少库存积压,以销定产,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提高存货周转率。 (三)树立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积极作用,确定合理的负债率,充分考虑企业的偿还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规避高负债和不能到期支付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借款的周期,对借款的用途加强控制,避免将短期融资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 (四)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公司管理者应切实树立企业管理的关键是财务管理的观念,要把强化财务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使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五)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2.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 5.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在政府积极推出各项政策进行扶持和引导同时,中小企业要以国家政策为依托,积极利用好外部环境资源,不断强化自身资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只有如此中小企业才能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长期生存、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猜你喜欢: 1. 财务管理论文的范文 2. 关于财务管理论文精选 3.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4.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优秀范文 5. 财务管理论文精选范文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围绕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这一经营目标,筹集资金、有效投放资金,并监督控制财务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财务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利用有限的资金投入取得最佳的社会及经济效应,是政府、企业或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共同期望。本文从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及方法的介绍入手,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强调进行价值分析是有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竞争力、优选项目方案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投资估算 价值分析 项目决策

1 项目在决策阶段的投资

一个建设项目从投资意向开始到投资终结的全过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决策阶段;准备工作阶段;实施阶段;项目总结阶段。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工作是投资项目的首要环节和重要方面,对投资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起着关键作用。

投资估算是在项目决策阶段,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工艺和工程方案、项目进度计划等进行研究并初步确定的基础上,估算项目投入总资金的过程。

按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划分,项目投入总资金由建设投资(含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两项构成。投资估算时,需对不含建设期利息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各项内容分别进行估算。投资估算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等。

2 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投资估算的具体内容

a建筑工程费;b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c安装工程费;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e基本预备费;f建设期利息;g流动资金。

可用公式作如下表示:

不含建设期利息的建设投资=a+b+…+e

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的建设投资+f

建设投资=静态投资+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a+b+…+e

动态投资=f

项目投入总资金=建设资金+g

投资估算的深度要求

由于不同阶段工作深度和掌握的资料不同,投资估算的准确度也就不同。随着工作的进展,工程造价会不断深入,准确度会逐步提高,从而对项目投资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项目前期的不同阶段对投资估算的允许误差率如下(如表1):

投资估算编制的依据及重要性

建设投资估算的基础资料与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拟建项目的工程方案及工程量;(2)专门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估算办法和费用标准,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物价指数;(3)专业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计算方法、计经指标等。

投资估算的作用可以概括如下:(1)投资估算是投资项目建设前期的重要环节。(2)是满足工程设计招投标及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的需要。

3 投资估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建设投资简单估算法

(1)比例估算法;(2)生产能力指数法;(3)朗格系数估算法;(4)投资估算指标法。

投资估算指标分为单位工程指标、单项工程指标、项目综合指标三种。建设项目综合指标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单位投资表示。单项工程指标一般以单项工程生产能力单位投资表示。单位工程指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建设投资分类估算法

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估算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加和求得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总额;最后再根据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计算建设期利息。以上加总求和即得出项目总投资估算。

其中,建筑工程费的估算方法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单位建筑工程量投资*建筑工程总量)、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实物工程总量)和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前两种方法比较简单,后一种方法要以较为详细的工程资料为基础,工作量较大,可根据具体条件和要求选用。

4 决策阶段投资控制理论探讨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缩写为VE)又叫价值分析,它要求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工程的必要功能。其表达式为:价值=功能(效用)/成本(费用)或V=F/C 这个定义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1)VE研究要从降低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Life-Cycle Cost,简称LCC)的角度来提高研究对象的价值。VE研究要重视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而不是仅考虑建设成本。价值工程的目的是以研究对象的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实施价值工程,可以避免一味的降低工程造价而导致研究对象功能水平偏低的现象,也可以避免一味的提高使用成本而导致功能水平偏高的现象,使工程造价使用成本及建筑产品功能合理匹配,节约社会资源。

(2)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对项目进行功能分析。通过功能分析,删除过剩的功能和不合理的功能要求,加强不足功能,把节约成本放在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功能分析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功能的数量化,把定性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

(3)价值工程是一种依靠集体智慧所进行的有组织的系统工作。进行价值工程研究,要组织各方面人员参加,并提出技术方案,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把方案优选和方案改进结合起来,达到提高价值的目的。

价值工程本质上是以功能为中心来规划某项工作,其目的有以下几方面:

①实现必要功能,剔除多余功能。

②求得必要功能与成本的最佳匹配。

③使各部分的功能寿命大体一致,以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一般来说,提高产品的价值,有以下五种途径:提高功能,成本降低。这是最理想的途径;保持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保持成本不变,提高功能水平;成本稍有增加,但功能水平大幅度提高;功能水平稍有下降,但成本大幅度下降。

5 结语

建设项目一般周期长、投资大、风险也较高,而且建设项目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投入资金,工程建起来、设备安装起来了,即使发现错了,也很难更改,这样势必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因此,投资估算是投资项目建设前期的重要环节,科学合理的编制投资估算、进行价值分析是有效提高建设项目竞争力、优选项目方案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马辉,王雪青.基于多元统计分析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方法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0,25(4):25~29.

[2] 曹甲,葛宏翔,王蕊.工程建设投资估算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9,23(4):343~346.

摘要:受金融期权的启发,人们提出了与金融期权这种虚拟资产相对应的概念——实物期权,开始将期权思想和方法应用于金融期权市场以外的实物资产投资与管理领域,使企业可以在不确定经济环境中做出投资决策,赢得那些传统方法无法得到的战略价值。本文认为,实物期权成为今后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管理工具。

关键词:不确定性 实物期权 企业投资决策

实物期权(Real Option)是金融期权理论对实物资产期权的延伸。可以将标的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期权称为实物期权。实物期权在资本密集产业特别盛行,对实物期权的积极支持者包括著名的大型企业惠普—康柏(Hp-compaq),波音(BoEing),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等全球500强企业,并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得到运用,这不仅是因为实物期权允许决策者在获得新信息后,再选择最有吸引力的备选投资项目,而且实物期权的存在增加了投资机会的价值,特别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这一价值可能是非常大的。因此,企业要想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在决策制定中,必须要考虑和包含这些实物期权的价值。

一、实物期权的概念、核心思想和意义

(一)实务期权的概念“实物期权”一词最初由MIT斯隆管理学院斯图尔特·迈尔斯(Stewart Myers,1984)教授提出。他最先指出,期权分析对公司成长机会的合理估价是重要的,许多公司的实物资产可以看成是一种看涨期权。这种期权价值依附在利润增长的商业业务上。如迈尔斯所讨论的,由于公司在未来一些项目上可能有机会超过竞争性费率的收益,公司的价值可能超过当前所属项目的市场价值。传统资本决策为这样的项目估价所采用的标准方法,是把预期完成日期的价值贴现为当前的净现值。因此,这种方法隐含了一个假定:一旦投资者决定投资就要始终坚持投资直到项目终结。这一标准方法忽略了在完工日之前条件变化的情况下,管理层不再推进该项目的选择权的价值。而且由于财务人员对投资项目的未来利润只能作出不精确的估计,因此考虑到这种约束性条件,考虑相关经营选择权就显得更重要了。迈尔斯还指出,公司资本结构的选择也会极为重要地影响到这些项目的价值。传统资本预算方法不考虑项目经营选择权,也不考虑公司资本结构的灵活性。然而和经营选择一样,财务灵活性也可以用财务选择权的价值来衡量,公司通过资本结构的选择而获得财务选择权。对于包含相当不确定性的长期投资项目来说,财务灵活性和经营灵活性之间的相互影响是相当明显的。迈尔斯强调,实物期权是分析未来决策能如何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或研究在将来可以相机而动这种灵活性有多大价值的一种方法。在相关的文献中,与实物期权类似的概念是,“管理期权”,“在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等概念。詹姆斯(James C. Van Horne,1998),给出的管理期权定义是:所谓管理期权是指管理人员进一步作出决策来影响一个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项目寿命或未来是否接受的灵活性。迪克西特(Avinash K. Dixit)和平狄克(Robert Pindyck)1994年提出了“在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这个概念,详细论述了在不确定条件下不可逆投资的基本理论,强调了投资机会中类似于期权的特征,分析了如何能根据从金融市场中发展出来的期权定价方法获得最优投资规则,说明了企业在提供满足未来条件的灵活性程度不同的投资类型间的选择等问题。迪克西特和平狄克还指出,”获得实际资产的机会经常被称做”实物期权”。因此,“管理期权”,“在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这些概念也就是”投资中的实物期权方法”。

(二)实物期权的核心思想 实物期权的核心思想不仅与期权的基本特征相承,而且与实物投资决策的特征有关。(1)实物投资决策的特征。迪克西特和平狄克强调:大多数投资决策有三个重要特征,这三个特征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投资者的最优决策且这种相互作用正是实物期权的核心。一是不能撤销性或不可逆性。 投资的初始成本至少部分是沉没的:如果当你改变主意时,或业务不能成功运营时,不能完全收回投资的初始成本。如开采石油,当钻一座油井后,如果油井的产量小于预期产量,或者油价下降,那么就不能收回已投入的资金。再比如,一个企业营销和广告上的大多数投资都是不能收回的。二是投资未来回报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主要产生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无法进行为获得亟需的信息所需的实验或测试。大多数项目只有在证实可行才能进行投资。投资的这种不确定性与实物期权有着密切的相关性。一般来讲,投资的不确定性越大,实物期权的价值就越大。三是管理者对投资时机是可以选择的。多数投资选择或投资机会并不是要现在投资或是永远不投资两个选项,投资者在投资时机上有一定的选择空间。投资者可以推迟行动以获得有关未来的更多信息。如对一个产油量不确定的油田,只有逐步的投资策略,打一些油井,试探产量等行为慢慢能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因此,逐步地投资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减少不确定性的差异并修正预期价值。如果实际价值是关于不确定性有利的一面,那就继续投资,如果是关于不确定性的不利的一面,那就停止投资。通常来说,投资者选择的自由度越高,投资选择的价值就越大。(2)与金融看涨期权类似。直观上,一个不可逆的投资机会非常类似于金融看涨期权。在金融的范畴中,一个典型的看涨期权赋予其持有者这样的权利: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支付执行价格以获得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如买入100股普通股期权,若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 即可在约定期限内按照合约规定的”执行价格”买入该股票,通过执行期权赚取股票市场价格与执行价格的差价;相反,若股票的市场价格最终低于于价格,期权的持有者不会执行期权,此时期权是无价值的,其损失最多不超过最初购买期权的价格。可以用如下模型表示: C=MAX(S-K,0)。其中:C表示看涨期权的价值;S表示到期日的股票价格;K表示执行价格。对一项投资而言,假定其是完全不可逆的,那么适当项目的价值仅仅是它所产生的利润或损失流的预期现值。根据潜在不确定性的观点,这个投资决策仅仅是支付沉没成本的决策,其回报是获得价值会波动的一种资产。这实际上与金融看涨期限权类似,以预选设定的执行价格购买一种价值波动的资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拥有类似投资机会的企业持有现在支出货币或未来支出货币以获得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的选择权。执行这种期权是不可逆的,尽管这种资产可以出售给其他投资者,但人们也不能收回其期权或执行该期权所支付的资金。这种投资的价值,部分是由于通过投资获得的资产的未来价值是不确定的。若该资产价值上涨,来自投资的净回报也上涨,若该资产价值下降,企业不必投资,而仅仅损失的是起动该项目时的初始投资。因此,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一样,具备一个同样的特征,或是赢得的回报数额大于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数额;或是可以选择停止执行期权从而控制损失。

(三)实物期权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意义将实物期权的理论与方法用于企业投资决策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能较好地处理不确定性。传统的NPV法在进行企业投资决策评估时隐含的一个假设是:未来以现金流度量的收益是可以预测的,是确定的。如果出现不确定性则会降低这项投资的价值。因此,不确定性越大,投资的价值就越小。但我们处在一个不确定的外界环境中:我们无法判断次贷危机爆发的时间,持续有多久,也不能确定10年以后石油黄金的价格是多少。一些原来预期能够成功的投资项目却失败了,而一些本来看起来希望渺茫的新产品却获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沃顿商学院的道林(Don Doering)和派瑞尔(Roch Parayre)提供的一组调查数据表明:将现有技术渗透进现有市场的成功概率是;如果市场或技术中的一项对公司而言是新的,成功的概率就下降到—;如果公司要靠新技术进入新市场,则成功率仅为—。人们发现,最有价值的机会常常伴随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实物期权方法突破了传统的处理不确定性的方法,即在投资的不可逆性,不确定性及时机选择两两之间的相互作用中处理不确定性,而不是把交易不确定性作为一个理论假设。实物期权概念的引入将彻底改变投资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不确定性越大,使用期权的机会就越大,从而期权的价值就越大。因此,实物期权能够更好地处理不确定性,更好地解释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即投资者在做项目决策时,不仅仅只计算项目的净现值,而且还要计算隐含在项目中实物期权的价值。(2)建立了公司投资项目分析与公司投资战略之间的联系.在利用实物期权进行企业投资决策时首先是识别和估计战略性投资中的期权,然后是重新设计投资方案,以便更好地利用所具有的期权,最后是通过创立期权,事先积极管理好投资。在实物期权方法的应用中可以研究下面的一些问题,对公司来说什么样的创造价值的投资机会是唯一的。为创造这个价值,公司必须承受多大和什么类型的风险?什么样的风险能分散?预期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对企业战略实施的影响如何?实物期权方法提供了一个解决这些问题的分析框架,在该构架内,我们可以将投资项目分析和企业战略投资分析联系起来,集中起来管理公司的净风险。同时,实物期权方法的应用使得管理者能够更为深刻的理解项目的不确定性如何影响项目的投资价值,并且如何帮助企业获得额外的战略价值。(3)对传统投资决策方法结果进行了再一次谨慎的测试。传统投资决策方法如:净现值法(NPV)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假设一条结果固定的单一决策路线,以及最初制定的所有决策在以后是不能改变和发展的,而实物期权法则把多重决策路线看作是在选择最优战略高度不确定性与管理层灵活性联系起来的结果,或者是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利用新信息时出现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当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时,管理层可以灵活地在中途修正战略,与传统的投资决策方法相比,实物期权提供了超过传统分析的额外洞察力,传统投资决策方法计算的净现值为负时应该放弃该投资方案,但可能将来存在较大的战略投资价值,实物期权方法的运用对净现值法等传统投资决策方法的结果进行了再一次谨慎的测试。二﹑实物期权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一)实物期权的分类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当外部条件变化时公司经常需要做出修改投资计划,放弃已经投资的项目,放弃购买项目的投资权等投资决策。传统的投资决策理论,如净现值分析方法,决策树分析法和模拟分析法认为:要么现在马上进行投资,要么永远放弃投资,而利用实物期权理论,管理者可以依赖于未来事件发展的不确定性做出一些或有决策,而不一定是传统上必须马上投资和永远放弃投资的两项选择,否则投资者有可能失去一些较好的投资机会。而且传统投资决策方法没有考虑到管理者的积极主动进行决策,有关投资项目内外交困信息的不断变化和项目技术的一些不确定性。根据实物期权的特点,大致可以将实物期权分为以下六种:延迟期权(Defer Option)﹑扩张期权(Change Scale Option)﹑收缩期权(Contract Option),放弃期权(Abandon Option),转换期权(Switch Option),增长期权(Growth Option)。

(二)延迟期权的应用在现实生活中,延迟投资决策往往是有成本的。如由于选择等待更多的信息放弃了项目在等待期间可能产生的利润,竞争对手可能利用这段延迟的时间开发竞争性的产品,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等。等待的决策涉及保持灵活性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权衡。假如我们已经与某特许经营商签订了开设连锁店的合同,合同规定,或者现在立即开设,或者等待一年后才开设。如果这两种选择都不接受,将失去开设连锁店的机会。那么,不管我们现在还是1年后开设,都将耗资525万。如果现在立即开设,预期在第一年将会产生50万元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设预期现金流量将以每年2%的速度增长。与这项投资相适应的资本成本为10%,项目可以永续经营。如果现在投资,估计项目的价值为=625万元。这样,立即投资所实现的净现值为100万元,这意味着这分合同最低值100万元。但是如果考虑延迟1年后再投资带来的灵活性,应该何时投资呢?如果选择等待,那么从现在起1年后,要么选择投资525万元,要么失去投资机会而一无所获。到那时,决策相对容易:如果基于经济状况,顾客品味以及潮流趋势方面的新信息,开设连锁店的价值超过525万元,那么毫无疑问将会选择投资。但如果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变化非常快,关于期望现金流量和连锁店的价值是多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可将延迟投资视为,以连锁店为标的资产,执行价格为525万元的1年期欧式看涨期权。假设无风险利率为7%。通过公开交易的可比公司的报酬率的波动率来估计连锁店价值的波动率,假设波动率为35%。另外,如果选择等待,你将失去若立即投资第1年本该获得的50万元自由现金流量。这一现金流量相当于股票支付的股利,欧式看涨期权的持有者在执行期权前不会收到股利,假设这一成本是延迟投资的唯一成本。应用布莱克—期科尔斯模型对上述延迟投资的欧式看涨期权估值,首先计算不含股利资产的当前价值:S*=S-PV(DIV)=525-50/(万元);其次计算1年后才投资成本的现值。这一现金流量是确定的,以无风险利率折现:PV(K)= 525/(万元);然后计算d1和超过了今天立即投资将获得100万元的净现值。因此,最好延迟投资。如果今天就投资的话,意味着放弃了“离开”的期权。只有在今天投资的净现值超过等待期权的价值时,才会选择在今天投资。若未来的投资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待的期权就越有价值。等待的成本越高,延迟投资期权的吸引力也就越小。

(三)其他实物期权的应用除了延迟期权以外,还有如下实务期权:(1)扩张期权。项目的持有者有权在未来的时间内增加项目的投资规模,即未来时间内,如果项目投资效果好则投资者有权扩张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例如:投资者在投资连锁店后,市场条件变得比较好(产品价格上涨或成本的降低等)则投资者通过扩张投资项目的规模,可以取得比开始预期较好投资收益。对公司来讲,扩张期权能够使公司利用未来的一些增长机会,因此扩张期权具有战略性的重要意义。(2)收缩投资期权。收缩投资权是与上述扩张投资权相对应的实物期权,即项目的持有者有权在未来的时间内减少项目的投资规模,即未来时间内,如果项目投资效果不好,则投资者有权收缩投资规模。例如: 投资者在投资连锁店后,市场条件变坏(产品成本上涨或产品价格下降),则投资者可能通过收缩投资项目的规模,降低投资的风险。(3)放弃期权。放弃期权就是离开项目的选择权。放弃期权可以增加投资项目的价值,如果项目的收益不足以弥补投入的成本或市场条件变坏,则投资者有权放弃对项目的继续投资。例如:我们可以将投资者从研发某一产品致电产品推向市场分成若干个投资阶段,如果市场条件变坏,则投资者有权放弃对项目的继续投资,以控制继续投资的可能损失。这种类型的期权大多存在于研发密集型产业,这些项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开发期长等特点。(4)转换期权。在未来的时间内,项目的持有者有权在多种决策之间进行转换,相应的转换期权蕴涵于项目的初始设计之中,灵活的生产设备允许生产线在产品之间容易地进行转换,转换期权将成为设备成本的一部份。例如:投资者在从事石油治炼的项目设计时,可能设计能够使用多种能源,如:电力,油气等,进行石油冶炼的设备,投资者可以根据这几种能源价格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能源,以降低成本。(5)增长期权。增长期权能够为公司提供将来的一些投资机会。未来的投资机会可被看作潜在的投资项目的实物看涨期权的集合。虚值看涨期权比实值看涨期权的风险更大,并且因为大多数的增长期权很可能处于虚值状态,所以企业价值中的增长部分的风险,很可能比企业正在经营的资产的风险更大。例如:投资于第一代高技术产品尽管净现值为负值,但是在第一代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基础设施,经验以及潜在的资源是开发高质量的下一代产品的基础,如果公司不做最初的投资,也就不可能获得接下来的产品或其他的投资机会。因为存在增长期权,才使得今天的投资变得可行。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先小规模地实施项目,同时保持以后增长的期权,而不要在最初就投入整个项目,如果证明可行的话,就再执行增长期权。

在实际市场上,公司投资所面临的环境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和竞争性,项目的产生的现金流也不是像投资者所预测的那样,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当投资者获得新的信息时,项目有关的一些不确定性将逐渐得到解决。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决策,会面临多种选择,而不是传统分析法下简单地接受或者拒绝项目的投资,而应当将实物期权模型运用到企业投资决策中,甚至在单个项目对于需要多阶段投资的项目,在企业投资决策实施过程中,决策者需要采取多种不同的实物期权组合。

参考文献:

[1]乔纳森·芒:《实物期权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郁洪良:《金融期权与实物期权——比较和应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杨春鹏:《实物期权及其应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乔治·戴等,石莹译:《沃顿论新兴技术管理》,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5]詹姆斯·范霍恩等,郭浩等译:《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6]Myers S.. Finance Theory and Financial Stratery. interfaces, 1984.

财务管理是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管理是有效进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将提高公司工作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我整理了财务管理论文选题,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一)财务基础理论研究方向

1、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

2、公司财务制度设计

3、股利理论与股利政策

4、企业破产若干财务问题研究

5、企业财务竞争力研究

6、网络环境下的财务管理

7、财务杠杆原理及其应用研究

8、企业价值创造的衡量:EVA还是Tobin's Q

9、低碳经济对企业理财环境的影响

10、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与素质要求

11、财务管理学科建设问题研究

12、出资者财务论

13、财务管理质量研究

14、财务管理模式创新

15、公司财务治理研究

16、期权定价理论在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17、企业财务核心竞争能力的分析与评价

18、公司财务预警系统研究

19、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0、财务管理环境研究

(二)融资理论研究方向

21、公司筹资管理

22、企业适度负债研究

23、公司营运资金管理

24、公司经营的杠杆效应

25、公司资本结构的选择方式

26、公司筹资方式的选择与比较

27、财务杠杆及其在筹资决策中的运用

28、融资管理的问题及优化策略

29、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30、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研究

31、我国企业融资租赁的现状及创新发展方向

32、企业融资结构的比较分析

33、负债经营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34、再融资方式与成本的比较

35、上市公司融资优序问题研究

36、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研究

37、公司治理与融资成本实证研究

38、民营企业融资管理的问题及优化策略

39、供应链融资研究

40、公司债券融资研究

4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实证研究

42、融资约束与会计欺诈

43、论我国的融资租赁

44、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研究

45、上市公司并购融资问题研究

46、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及其对策分析

47、小微企业融资机制研究

48、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研究

49、电子商务与中小企业融资

50、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

(三)投资理论研究方向

51、长期投资决策评价指标及其比较分析

52、上市公司投资绩效研究

53、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研究

54、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

55、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56、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以某上市公司为例

57、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与股利政策的关系

58、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分析

59、投资者保护理论与实证研究综述

60、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大股东行为研究

61、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

62、上市公司高管涉案的市场反应研究

63、企业并购效应研究

64、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65、风险投资机构对上市公司投融资效率影响研究

66、公司投资时机与投资规模分析

66、公司投资方向与投资区域分析

67、投资组合理论在股票投资中的应用研究

68、我国风险投资问题研究

69、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研究

70、项目投资财务问题研究

(四)收益分配理论研究方向

71、股利政策的比较与选择

72、中西方公司股利政策比较研究

73、股票期权与经理人激励

74、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及其形成原因

75、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治理研究

76、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77、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问题研究

78、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研究

79、盈余管理及其识别研究

8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文献综述

8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分析

82、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公司为例

83、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较分析

84、自由现金流量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分析

85、薪酬激励与管理者行为的选择

86、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股价关系研究

87、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研究

88、上市公司股利形式与收益质量研究

89、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90、企业收益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浅析财务管理理论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越来越大,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财务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加强财务管理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关键词:财务管理 风险 控制

一、财务管理概述

(一)财务管理的含义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法规,在一定整体目标的指导下,关于企业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好坏具有重要影响。

(二)财务管理的内容

从组织企业财务活动的角度看,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等。

1、投资管理

财务管理中的投资是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对外投资也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是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和债券等购买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以及直接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等;对内投资是指企业内部购置长期资产的投资,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企业的投资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便获取利润的投资。间接投资又称证券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证券等金融性资产,目的是取得股利或利息收入的投资。

(2)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又称资本性投资,是指一年后才可收回的投资。短期投资又称流动性资产投资,是指一年内可收回的投资,如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有价证券的投资。

2、筹资管理

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量,采用适当的方式获取资金的行为。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不同来源的资金,其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款的限制、资金成本的大小以及风险程度等都不相同。筹资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以较低的资金成本和较小的筹集风险,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筹资管理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包括向谁筹集,何时筹集,筹集多少资金等。

可供企业选择的资金来源,也称为资金渠道。按照出资人对企业控制权不同,分为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按照使用期限长短,分为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

3、营运资金管理

营运资金管理是对企业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管理。一个企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就必须要拥有适量的营运资金,因此,营运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搞好营运资金管理,必须解决好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两个营运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一,企业应该投资多少在流动资产上,即资金运用的管理。主要包括现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存货管理。

第二,企业应该怎样来进行流动资产的融资,即资金筹措的管理。包括银行短期借款的管理和商业信用的管理。

可见,营运资金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对资金运用和资金筹措的管理。

4、利润分配

进行股利决策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税法对现金股利和资本利得的不同税率规定,企业未来的投资机会,资金的来源渠道及其成本,股票价格的稳定与否,股东对当前收益和未来收益的偏好等。

(三)财务管理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1、灵敏度高。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成为面向市场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为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是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投入资本实现保值增值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所决定的。因为,企业要想生存,必须能以收抵支、到期偿债。企业要发展,必须扩大收入。收入增加意味着人、财、物相应增加,都将以资金流动的形式在企业财务上得到全面的反映,并对财务指标的完成发生重大影响。因此,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基础、管理的中心。

2、综合性强。财务管理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经济管理活动。正因为是价值管理,所以财务管理通过资金的收付及流动的价值形态,可以及时全面地反映商品物资运行状况,并可以通过价值管理形态进行商品管理。也就是说,财务管理渗透在全部经营活动之中,涉及生产、供应、销售每个环节和人、财、物各个要素,所以抓企业内部管理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通过价值管理来协调、促进、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其它管理,例如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都是从某一个方面并大多采用实物计量的方法,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一个部分实施组织、协调、控制,所产生的管理效果只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局部起到制约作用,不可能对整个企业的营运实施管理。

3、涉及面广。首先就企业内部而言,财务管理活动涉及到企业生产、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与资金不发生联系的现象是不存在的。每个部门也都在合理使用资金、节约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上,接受财务的指导,受到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同时,财务管理部门本身为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人力物资管理等活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连续的基础资料。其次,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也涉及到企业外部的各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市场上进行融资、投资以及收益分配的过程中与各种利益主体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包括:企业与其股东之间,企业与其债权人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企业与其客户之间,企业与其内部职工之间等等。

二、财务管理风险与控制

(一)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的定义 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时刻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与危机。

(二)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

无论企业处于生存、发展与盈利的任一阶段,财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控制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是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因此,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的适应能力

切实做到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境,积极的制定应急方案,即时调整财务管理方法,加强财务人员的风险观念,提高财务人员对财务风险的敏感性和准确的职业判断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因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2、理顺内部各种财务关系

要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利,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清晰明了。

3、提高财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企业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种种因素,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避免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降低财务风险。

4、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资本结构失调是影响财务风险各种因素最直观的体现。当企业资本结构最优时,财务杠杆利益最大。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1)在整个宏观经济不景气时期,企业应尽可能压缩负债;而在经济复苏、繁荣阶段,企业应增加负债,抓住机遇,迅速发展。(2)谨慎负债,使流动比率不低于1:1,最好保持在2:1的安全区域。流动比率越高,表示短期偿债能力越强,流动负债获得清偿能力的机会越大,债权越有保障。

5、制定科学的投资和资金计划

对新项目投资要准确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防止项目尚未建成就出现资金缺口。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同时,企业在年初制定年度预算时,要预测全年现金流量,预算资金缺口,提前准备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

三、结语

财务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而且深远的影响。为此,企业要牢固树立财务管理的理念,重视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参考文献: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商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 。

[2]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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