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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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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论文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

法官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重大举措。这里我谈一下有关《准则》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制定《准则》的必要性和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为中国的法官建立一套科学、完整、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对于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制定《准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关于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既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又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更是每一个法官衡量自己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民法院的法官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任命选举或任命。人民法院和法官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罪犯、维护正义、保障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任;从“三个代表”的角度讲,就是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用法律手段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定地站在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努力做到公正司法、勤勉敬业、廉洁奉公等。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就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制定《准则》是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的需要。从各国的实践来看,约束法官的基本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刑事责任,二是纪律责任,三是职业道德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法官的刑事责任、纪律责任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肆但对职业道德责任的规定相对较弱。根据我们对国外的情况了解,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已经制定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即使没有制定成文的职业道德准则的国家也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严密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要求不少集中表现在司法职业道德方面。因此,制定统一、系统的《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制定《准则》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官良好形象的需要。法官队伍建设的两项重要内容是作风与素质问题。法官的作风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而法官的素质主要体现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在法官的素质结构中,政治素质是核心,业务素质是保障,道德素质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近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法官队伍的作风与素质有不少反映,认为法官队伍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集中在法官的职业道德问题上。实践证明,法官是否具备优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于确保公正司法意义重大。因此,制定《准则》,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制定《准则》的指导思想

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首先,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体现现代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念,分析法官队伍的现状,总结经验教训,将司法职业道德规范和机制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在《准则》制定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适逢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召开。起草小组认真学习了六中全会文件,并以六中全会文件作为标准,对以往的起草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从整体上看我们的起草工作所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与六中全会精神是一致的。

其次,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首先对我国的司法职业道德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认真研究了人民群众对法官队伍的要求和期望,对制定《准则》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也进行了研讨,确定了我国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落脚点。同时,我们还认真研究、借鉴了各国的有关规定,包括关于公正、独立、平等、司法效率、司法外活动约束等问题的职业道德规范。凡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就合理地予以吸收。必须指出,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制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法官职业道德方面也有不同。应当说,从中国实际出发和借鉴国外经验始终都是《准则》起草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再次,充分考虑和体现法官职业的特点。在《法官法》实施》前的`几十年中,从事审判工作的司法人员一直是作为国家干部整体的一部分,在选任、管理等各方面,都与一般公务员相同。因此,对法官在法律方面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也没有注意体现出区别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特点。《法官法》实施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法官职业逐步建立和成熟起来,法官职业的特点为社会所认识和承认,对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之一。中国的法官职业最重要的特点表现在其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对诉讼案件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为指导、监督法官忠实地履行其司法职责,并充分发挥法官职业的特有作用,我们在充分注意和体现我国法官职业的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

三、关于学习和贯彻《准则》的要求

制定《准则》,是肖扬院长今年三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完成《准则》的制定只是完成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准则》发布后,全国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准则》是指导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和人民、国家和社会对法官的期望和要求的集中体现。而把这些要求落实在行动上,使之成为法官自觉约束其行为的标准,将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所有法官长时期的重要任务。与法律规范不同,职业道德规范是自律性规范,其贯彻落实主要靠法官个人自律和法官职业整体的自律,包括法院的管理。下面,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学习、贯彻《准则》提出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理解《准则》的精神。今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CE作,有些法院这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有些法院还正在进行。全国法院要结合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一教育三整顿”CE作,组织全体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准则》,全面理解《准则》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提高到人民法院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上来。

(二)对照《准则》查找差距。在学习的基础上,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工作上对照《准则》找在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和差距,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除个人查找差距外,还应当以庭、室为单位,找出本单位抓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差距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加强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根据《准则》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指导、监督本法院法官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这是《准则》实施的基本机制,是《准则》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使《准则》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法官考核内容中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法官职业道德的考核机制。对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的投诉,要认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人民法院今后很长时期内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民法院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法官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

【摘要】法律职业者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不少法律职业者为各种利益或其他不当目的而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直接导致人们对法律职业本身产生各种误解,进而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质疑,甚至部分人对相关社会制度信心产生动摇。我国法律职业者中因各种功利而弃道德甚至法律于不顾的根源在于缺乏对法律的精神信仰,建立法律职业者对法律的精神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法律职业道德;精神信仰;法律信仰

一、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发展状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称。从法律职业的主体构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的直接实施者,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不仅说明了法律职业者的作为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充当着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法治思想的传播者角色。

鉴于法律职业者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法律职业者的道德和行为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对检察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这些规范的纪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以上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给我国的法律职业的道德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在促进我国法律职业更加秩序化、正规化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司法腐败案件不时呈现,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律师行业之中的各种“潜规则”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将之称为一种“行规”,说律师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打通关系。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表明了我国在完善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法律职业道德本身却难以深入人心。对于很多法律职业者来说,法律职业道德只是相关强制性规定在法律职业者心中形成的威慑、约束作用表现,而不能成为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个人思想,他们大多是“怕而不做,而不是自己不能做”。这种法律职业道德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它没有信仰支撑,形同虚设,可有可无。二、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一)西方法律信仰起源概述

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法律信仰的概念就已出现,其在后来西方历史各种法的精神文化建设中初步成型,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在这些运动中,法学家和思想家们提出“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等观念,这些都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治观念奠定了基础。在后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中,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这一信仰理念,使广大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中解脱出来,并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投身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中,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律信仰理念的形成,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纵观西方法律精神信仰的形成历史,可以看出西方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宗教息息相关。西方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世界分为现实世界和真理世界,人则是二者的结合体,人就是为了追求精神的高度发展而回归真理世界。西方的宗教信仰乃至法律信仰大都以此为基。“人不是物质的创造者,却是思想的创造者。”笔者认为唯心主义断不可取,但是客观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人类,人类的特别之处就是具有智慧,那么,人的这种智慧意识的存在意义及追求人的精神智慧的升华应该就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物质文明的发展当然需要,但是人类自身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十分必要,这早已被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一个国家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没有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法治是难以实现的。(二)我国的法律信仰建设浅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检验,马克思主义被证明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然而,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唯物主义理论有重大误解,说唯物就是物质利益至上,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早已提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部分法律职业者在错误的价值观引导下,无法抗拒在社会工作中面对的种种诱惑,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多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他们价值观的正确引导。笔者认为,建立法律职业者乃至整个社会对法律的精神信仰,解决我国的法律信仰危机,为法律职业道德找到支撑基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

首先,法律信仰属于精神文化的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方略、树立法律权威和宪法至上等思想无不是先进的精神文明成果。让整个社会接受这种思想,必须建立相应的宣传、教育制度,最好由各地方司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等定期进行民众化的普法活动,这不仅能让普通民众了解法律的作用、价值,而且会让法律成为人人皆备的救济手段,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将逐渐呈现出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局面。

其次,建立法律信仰必须靠制度建设。这种制度建设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还包括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就对整个社会的法制发展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法律职业者的惩处立法,不论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私人性质的律师,只要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一定要从严、从重惩处,因为法律职业者不仅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者犯法。同时,要更加全面和认真地审查立法工作,兴良法,禁恶法,树立法律权威。这些措施一方面会使法律职业者不敢随便践踏法律和违背道德,另一方面,通过对法律职业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可以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使整个社会更加信服法律。

最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建立对法律的精神信仰与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崇高的社会理想追求相一致。建立更加强盛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本身就是对人类精神和真理的最高追求表现。实现这样的目标,基本要求是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提高。而法律是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成果之一,信仰并遵守法律及伴随法律产生的法律文化和人性精神(当然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人类最高理想的追求,更是对人之为人的完善。法律职业者在违反法律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的时候不仅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也说明了法律职业者本身“人性精神”的丧失!这种法律精神的丧失是与人类社会及自身思想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当然,对于思想层次的改造向来是循序渐进的,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潜移默化下,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信仰必将逐渐成型。

参考文献:

[1]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高鸿钧,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谢晶晶.法律信仰浅析[J].重庆科学院学报,.

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主题教育。在司法警察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要以《准则》为基本依据,并突出法警工作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法警队伍职业道德现状看,应重点抓好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风范教育。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不仅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操守和规范,也是全体法院干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参照标准。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 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结合法警工作特点和《准则》基本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大家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国家司法人员职业道德体系。因此,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司法警察在职业道德上独具的特征: 1、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质上的共同性。警察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较之其他职业活动,有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即执行国家强制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职能。这种特殊性,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特殊的道德品质。人民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国家组织,担负着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中统一的活动方式,在履行职务中经常面临着比其他职业更为危险的考验,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英勇顽强、无私无畏、反应快速、令行禁止、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等品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履行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职责,其职业活动与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有着共同的性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能够承受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具备超乎一般人的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对于司法警察来说,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员的特殊要求。

关于职业道德准则论文范文资料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亿元,就预付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浅谈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

【摘要】:行政秘书道德状况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因此从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现状出发,通过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提高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对于我国行政机关提高行政秘书的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秘书; 职业道德

一、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分类及其职业道德现状

职业道德是行政秘书从事日常工作、行使公共权力等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据北京《中华秘书网》抽样调查统计,我国秘书队伍有1000万人。其中:行政秘书占百分之三十左右。[1]行政秘书,主要指在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办公室事务管理,为领导机关提供智力服务的人员。[2]从专业分工看,有文字秘书、机要秘书、通讯秘书、信访秘书、事务秘书、外事秘书、生活秘书等。从管理能力角度看,可分为高级秘书、中级秘书和初级秘书。高级秘书,属于管理层人员,可以参与政务,深入决策过程,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中级秘书,一般指文字秘书,负责起草文件、办理公文、整理信息等工作;初级秘书,指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的秘书。

我国目前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现状主流是积极的、进步的。这表现在:

1. 法制观念增强。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导致了中国人民对于民主与法制的缺失。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强调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崇尚法制,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渐完善,使得法制精神逐渐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国家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级高校的行政秘书人员普遍意识到:遵纪守法、依法管理,是从事秘书日常工作和行政管理的重要道德标准。

2. 道德观念更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旧的道德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与此同时,又形成了一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行政秘书的道德风貌也随之发生了新的转变。表现在:竞争意识增强、效率观念强化。竞争是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的特征。社会竞争是人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方式。竞争产生了压力,焕发拼搏、开拓、进取精神。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有能力者脱颕而出,受到重用;没能力者无所作为,被社会淘汰。在优胜劣汰环境中,人们的信誉观念、效率观念得到加强,拓展了思想境界,道德观念得到更新。

3. 道德价值感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讲公德的道德环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新形势下的行政秘书人员,大多数具有较高的道德价值观念。普遍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许与道德伦理上有所背离。大多数行政秘书能够立足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勤勤恳恳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为祖国增光添彩,为人民建功立业。这反映了广大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和对人生价值的追求。

但在看到我国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积极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的消极的一面。市场经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客观上也存在着非道德和不道德的可能性。这就使得行政秘书的道德建设出现了某些误区。主要表现在:

1. 责任意识淡薄。由于行政秘书本身工作的特殊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的行政秘书不仅要处理办公室业务,还有会务安排、调查研究、协调、监督、信访等工作,这就要求行政秘书要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意识。但有些秘书对行政道德缺乏深刻认识,在行使各种责任时,掉以轻心,缺乏"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高高在上,傲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

2. 腐败现象滋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贪污腐败现象也如影随形地在少数行政人员中出现。有的人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权欲、物欲恶性膨胀,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如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李真、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原安徽省池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孙靖、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等一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收受巨额贿赂,最后身败名裂。

这些问题虽属"支流",但极大地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导致了机关权威的流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二、行政秘书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

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缺失的产生,有主观、客观等方面的复杂原因。

1. 市场经济的负面冲击和影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市场经济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但市场经济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它崇尚公平竞争,又崇尚重利性,容易导致人们陷入拜金主义的误区,对行政秘书人员的心理产生冲击和影响。

2. 职业道德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行政秘书还没有一个完善的道德标准,职业道德建设的体系还不规范,道德建设的体制还不健全,缺乏道德评估和道德监督部门。一些行政单位的道德约束力还不够,对秘书人员的道德约束往往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职业道德建设的滞后,直接影响着行政秘书人员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3. 监督机制不健全。防止权力恶性膨胀的主要手段,是拥有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一味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希望行政秘书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而不进行合理的监督,这在一定时间内可能有效,但从长远看,效果不佳。而且,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缺乏"主动主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当前加强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

4. 缺乏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正确认识。为什么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已有前车之鉴而有的人还要以身试法?这除了各级行政机关缺少对贪污腐败警示教育的客观因素外,从贪污腐败者主观上讲,由于利欲澎涨,思想脱离正轨,政治上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弄虚作假,欺领导,欺群众,导致思想道德滑坡,陷入贪污腐败泥坑而不能自拔。

三、提高行政秘书职业道德素养

(一) 从行政秘书主观上讲,应有高尚的政治品德,具备以下一些职业道德素养:

1. 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行政秘书,一般处于领导的身边,办理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向有关部门或下级机关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为领导撰写、整理各种书面材料,为领导外出行程做具体安排等一些日常工作。行政秘书的工作成果,往往以领导人或机关的名义出现,自己很少有署名和抛投露面的机会。作为一名优秀的行政秘书,要具有博大的胸怀,不把名利看得过重;要甘当无名英雄,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地做好本职工作。

2.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行政秘书处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枢纽地位和要害部门,廉洁自律至关重要。中、初级行政秘书虽然权力较小,但其接触权力的机会很多。如果不能控制自身的权力欲望,很容易导致行政腐败。因此,作为行政秘书要廉洁自律,不能擅用领导名义耍特权、办私事,搞不正之风,牟取私利。

3. 戒骄戒躁、平易近人。行政秘书根据领导授权,经常代表机关、单位出面协调工作,办理各种事务,人们常把他们视为机关、单位的代言人。行政秘书待人处事的态度,往往关乎单位的声誉。因此,作为行政秘书,做事要戒骄戒躁,把自身放在恰当的位置。出面协调办事,要把握领导授权的"度",不在授权之外自作主张,越权办事;不以"二首长"自居,以势压人;处理矛盾要说服、疏导,不指手划脚;要平易近人与群众相处,增加群众的亲近感。

4. 恪守秘密、提高警惕。行政秘书保管着机关、单位的重要文件,经常参加机关、单位会议,涉及重要工作秘密。一定要做到恪守机密。这要求行政秘书人员具有较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自律性,随时提高警惕,维护机关、单位的利益。

(二) 从行政秘书客观上讲,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好以下一些基础性工作:

首先,加强行政秘书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同法律、制度约束来比,本身强调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律行为,它是行政秘书遵纪守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经过良好的思想熏陶,才能摆脱对物欲的诱惑,才能在现有不健全的法律和监督机制下,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行政秘书良好的职业道德最终依赖于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确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应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建设已在世界和平崛起,但不能因为综合国力的增强,而放弃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反而应该加强这方面教育。[3]共产主义信念教育不仅能加强行政秘书的自身素质,还能帮助他们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优越性所在,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第二,加强为人民服务、责任观念教育。应让广大行政秘书清楚看到,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力?他们应该为谁负责?只有正确地认识权利,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从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增强行政秘书的政治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

其次,加强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建设。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建设,只依靠秘书自身的道德约束、自律是不够的,还应出台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措施。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存在的必要。将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法律化、制度化,对于提高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保持其清正廉洁、克己不公、依法行政、恪守机密等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可以有效防止不道德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第三,借鉴国外行政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中国行政秘书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结合一致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闭关自守,闭门造车。国外成功的职业道德建设经验,也可拿来为我所用。完善的职业道德监督和惩处机制,是一个国家职业道德建设成熟的标志。它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有严格的惩处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政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具体;(2) 有独立的道德监督机关。如职业道德委员会之类;(3) 有严密的惩罚程序。监督机关如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会对其进行调查,经确认后,提交给上级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当然,借鉴国外经验,并不是拿来照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合宜. 《秘书学》(第五版)[M].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4.

[2] 夏书章主编. 《行政管理学》(第三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范文篇二 《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也越来越重要,本文就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阐述,并针对会计职业道德不容乐观的原因进行了层次剖析。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 道德行为 问题 诚信 会计职业道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职业道德也越来越重要,但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不少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违背了会计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过程中树立基本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的总和。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 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3.廉洁自律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4.客观公正 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 5.坚持准则 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6.提高技能 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 学习 方法 。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1.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需要培养高尚的品德,不仅需要努力认真学习专业 文化 知识,而且必须反省自我,以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战胜各种不当行为。 2.有利于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 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经济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中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有利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高校会计专业学生是我国会计人员最主要补充来源,对他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从学生时期就使他们熟练掌握相关的行为规范,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实现自我监督,是学生在以后工作中实现自我保护的最佳途径。加强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能够使学生正确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产生热爱会计事业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能更好地引导他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4.有利于会计队伍的健康发展 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着重大的经济责任,因此在会计教学中必须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本专业的教学体系中,使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在学校期间就能够得到培养, 毕业 后才能以高尚的道德、积极的态度、正确的方法从事会计工作,从根本上促进会计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会计职业道德所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会计工作处于各单位经济管理工作的前沿,身处 财经 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一些不健康的环境下,其价值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弱者得不到公平,坦诚者受到伤害,突出表现为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导致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表现 1.职业道德观念浅薄 在现实生活中,当会计人员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法坚持准则,甚至直接参与违法乱纪活动。业务水平偏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2.监守自盗、弄虚作假 会计人员故意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有章不循,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有些会计信息人员与不法之徒相互勾结,进行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 3.缺乏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道德,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外,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 (三)会计职业道德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从业者自身原因 在学校教育中,片面注重智育,忽视德育。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大多只是走走形式,实际很少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2.单位内部及外部不利因素 当前突出存在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大都是会计控制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操作者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 3.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现实社会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目前,我国企业还没有普遍实行会计报表的审计制度,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导致对会计信息失真处罚力度不够。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 措施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短期措施 1.加强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弥补“先天不足”,各类学校的会计专业都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道德责任感,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能力及综合运用职业判断、职业道德准则能力。 2.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学习正反典型材料,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来矫正、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 3.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会计人员知法、懂法。在工作中时时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财务人员应通晓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这些规定是财务人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法律保证。 4.监督会计人员 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抓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表现好与差,其所在单位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期措施 1.健全会计法律 把职业道德建设和《新会计法》结合起来,是对法治的深化和拓展,又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下现实需求。 2.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首先,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动向;其次是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对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真实公正、“廉业、精业、勤业、敬业、爱业”等方面制定一套可操作的评价标准。 3.加快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道德诚信教育才能不使道德天平倾斜。 4.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各级会计工作管理部门、会计职业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和专业院校必须重视和做好的工作。 5.加强会计道德诚信监督 会计职业道德的树立并不只是会计人员,而需要多方的共同监督,达到较高的会计职业道德境界,形成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 参考文献: [1]斯惠文.浅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辽宁教育会计通讯,2000. [2]郭晓玲.浅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青海师专学报,2006. [3]张洪军.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4]陈岚.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山西省社会科学院,2008.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范文相关 文章 : 1.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 2. 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 3. 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范文 4.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参考范文 5. 会计学职业道德论文范文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3000

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之论文范文。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

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

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较少,师资缺乏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

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讲解。

另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方面的教材和资料也相对较少,对于该课程的开设也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制约了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阶段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审判分离”,对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一定的修养,还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素养之一,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应该改变目前对法律职业道德的忽视态度,在设立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时,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时,法律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

设置法律职业道德门槛法律职业道德一直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法律职业群体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比较重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外,还有重点地安排教学计划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法律伦理、职业素质、律己意识等。美国大部分州要求学生在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

在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后,美国法科毕业生仍须通过由各州律师公会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试才能宣誓成为正式律师。与英美等国家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较,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低的。

就律师职业来说,只要品行良好,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对法律职业道德做特别的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实践中得不到重视。

因此,笔者建议应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应的分值,改变目前各高校中不设或者虚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现状。另外,在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时,提出高于普通大众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效果

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必须使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内化成法律职业人人格的一部分。虽然不同的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公正以及行为端正自重等,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说教,而是应该通过收集大量的法律实践资料,创设生动的法律职业场景,通过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大学本科阶段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时期,是法律职业人形成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

在教学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道德情感体验的环境,使法律职业道德真正内化成他们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的法律威望的专业人士为学生做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同。

4.培养法律职业信仰法律职业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体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的观念,法治也很难实现。

因此,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学中,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其他法学课程包括理论性和应用的课程的教学中,都必须将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作为其重要的内容。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自觉形成,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完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职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论职业道德培养》

【关键词】职业道德;培养内容

【摘要】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道德建设应该从职业道德知识、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信念、职业道德习惯等方面进行培养,达到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的目的。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自觉形成.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与现存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社会主义职业道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新的内容和特点,并在社会发展、个人价值的体现等诸多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El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放眼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人的基本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的素质是多方面.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道德的一个基本方面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道德素质的高低.从而影响着人的整体素质的高低职业活动是一个人一生中主要的生活内容,人生价值、人的创造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是通过职业活动实现的。职业是个人与社会交往的交汇点.职业行为是个人与社会进行交往联系的基本方式。所以人在职业行为中的道德表现、道德品质就成为一个人道德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人的品德、精神境界、价值观念也主要通过职业活动体现出来,并充分展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只有适应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才能提高人的整体道德素质,从而全面促进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起主导作用的最大利益经济法则能够不断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和效益意识.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很多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但道德的调节方式也必不可少。法律规定告诉人们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道德行为的执行完全靠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的支配,它调节的范围非常广泛,作用也更持久。职业道德作为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很好地约束各行各业的行为。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大量事实表明,职业道德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引导和 教育 得力,职业道德水平高,就能对整个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是不会自然形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和培养.不断克服旧的、腐朽的思想和观念,才能真正树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培养是通过具体的训练、学习等途径来促进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职业道德培养是一个过程。

职业道德知识的培养职业道德知识的培养是职业道德品质形成的理论基础。自身具备了扎实的职业道德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等理论的认识,进而提高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能力,提高对职业道德价值的认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应当首先从明确认识开始,这是培养职业道德情感、意志、信念等问题的基础。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在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困惑,如追求经济效益与拜金主义的关系、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与眼前利益的关系等问题。随着社会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职业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理论的学习,在重要的道德原则问题上辩明是非.自觉抵制错误思想.把握好人生的航向。

职业道德情感的培养所谓职业道德情感.就是指人们在处理自己和职业的关系及评价职业行为过程中形成的荣辱好恶等情绪和态度。主要包括对所从事职业荣誉情感、责任感,对服务对象的“亲如一家”情感,热爱本职工作,敬业乐业等。职业道德情感一经形成,就会成为一种稳定而强大的力量.积极影响人们职业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职业道德情感的培养就是为了让人们发自内心地崇尚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鄙夷不道德的行为,树立起正确的道德理想,产生强烈的见贤思齐的情感和愿望,从而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职业道德意志的培养所谓“意志”是指人确定目的并用选择手段以克服困难,达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其外部表现是语言和行动。职业道德意志就是指人们在履行职业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地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做出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它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形成道德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精神力量。有没有这种坚毅果敢的职业道德意志,是衡量每个从业人员道德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

职业道德信念所谓“信念”是指人对未来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也是对于自己生活所应遵循的原则和理想的信仰。信念通常跟情感和意志融合在一起.表现为人的生活立场.支配着人的行动。职业道德信念是指人们不仅对某种人生观、道德理想和行为原则有深刻的笃信.而且也对相应的职业道德原则的正确性有深刻的笃信,同时也包含了由此形成的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只有对自己职业的社会价值有了深刻的了解.对所从事的职业有了深厚的感情,并对该职业道德的正义性深信不疑.为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和道德义务而勇于排除一切困难、阻力的时候,才真正具有了坚定的职业信念。

职业道德习惯的培养职业道德习惯的培养是指个人的某种职业行为成为反复持久的、习以为常的惯例。职业道德习惯是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事实依据。考察一个人的职业道德品质,不仅要看职业道德认识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要看其职业行为是否高尚,是否对人民有利。只有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伍动,并把它逐渐变成职业道德习惯,才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

摘要:职业教育培养的是职业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是职业行为过程中相互关联、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客观上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能力,而在现实中对职业教育的“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没有共识,甚至被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职业技能教育”,这种“重实践,轻职业道德”导致一系列的职业道德风险问题出现。本文提出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职业技能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是完善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内涵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职业道德;职业教育;关系

一、职业教育

教育的本质是人的培养,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是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其教育的职业化特征与实践性特色决定了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是一个职业人。任何一种职业客观上都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即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是职业素质中相互关联的、不可或缺的、贯穿于职业活动始终的、同一职业行为中的两个方面,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实践性、交叉性与可操作性。职业教育客观上担负着对受教育者――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养的重任。然而现实中,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职业能力”没有共同的理解,不同的“能力观”导致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有不同的理解。在许多职业院校,“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被片面地理解为“职业技能教育”,而忽视了职业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职业道德素质,导致高职学生在职业行为中,由于职业道德的缺失而造成一系列的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职业教育的公信度也由此受到质疑。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职业技能教育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是完善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内涵的客观要求。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产生于职业分工,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行为中“不应该”做什么,而且倡导从业人员“应该”做什么,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范围内应遵守的与其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职业人在职业行为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操守、 岗位职责 、岗位规范,也是评判职业人职业行为的价值标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行业或职业的规定,这是从业者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到文明礼貌、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勤劳节俭、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开拓创新。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要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一定的关系,当自身的利益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发生矛盾时,就必然要做出职业道德选择。当职业道德选择出现偏差时往往会产生职业道德风险问题。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业人员在其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由于个人偏离了职业道德规范,而造成各种有形或无形损失的潜在因素。具体表现在不道德的经营风气,假冒伪劣充斥市场,买卖不讲信用,合同难于履行,债务随意拖欠,不爱岗敬业,不诚信,弄虚作假,无创新精神,不遵纪守法,不忠于职守,缺乏质量意识、协作精神等。任何一种职业对于从业者来说,在工作中都不可能摆脱职业道德的约束。可见,职业岗位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三、职业教育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管理、工程、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合格职业劳动者的教育,而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职业工作者则是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其课程的本质是“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教育形式的特殊性,有机地将工作和学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带有显著的职业特点;客观上决定了职业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做人”,“做事”就是要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做人”就是在工作中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做人先于做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修养高于技巧,品德高于 方法 ,人的本质特征高于人的外在魅力”。卡耐基曾经说过:“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靠人际关系、处事技能。”这里的“人际关系、处事技能”指的就是一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我国,据有关方面统计,在许多“窗口”性、服务性职业中,60%以上的消费者投诉涉及职业道德,而涉及技术操作水平的不超过40%。有些行业,如按摩业可能由于其职业道德问题而最终失去顾客的信任而消亡。一个人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可能会四处碰壁,只有德才兼备才会畅通无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德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纽带,是每一个职业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由过去的“重理论,轻实践”到现在的“理论实践一体化”都没有从教育战略的层次上把握职业道德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职业教育中“专业知识本位”、“专业实践本位”、“技能本位”的现象还比比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就业指导》课程中的职业道德知识内容过于浅显,至多只能讲一讲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技能鉴定中的职业道德学习也只是为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已,职业性的职业道德知识内容在职业教育中根本无从涉及。就深度而言,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表现出明显的边缘化特征。这是造成目前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不被重视、相对滞后的根本原因。职业教育“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强调的是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而并非单纯的“职业技能”培养,即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专业能力即“做事”的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即“做人”的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中的很多内容属于 情感类 的教学目标,无法简单通过传统的学科系统化课程和传授式教学来实现,只能通过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来实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客观上要求工作者具有符合职业规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可见,职业道德教育是职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育人环节。当职业道德具体地体现在职业活动中的时候,它就具体内化并表现为职业品格,包括职业理想、进取心、责任感、意志力、创新精神等。职业教育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实践性教学为切入点的教育模式为塑造高职学生的职业品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课堂理论教学、具体的实践性教学情境和具体的项目化实践性教学活动在“学中做,做中学”,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使学生在学校和工作中,掌握职业道德 文化 知识,形成职业道德观念情感,进而“外修技能,内修品德”,最终获得完善的职业品格。

四、结语

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职业岗位对职业人才的客观要求,使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应从战略的高度将职业道德教育纳 入职 业教育体系中,并与职业技能教育处于同等地位;在职业教育中搭建课堂教学、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化实践性教学、顶岗实习、职业生涯规划、志愿者行为的职业道德培育平台;在理论和实践性教学中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在评价考核中衡量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还要营造“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园文化氛围,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

[2]陈宇人力资源开发论集.走向世界技能强国.北京:长城出版社,.

[3]许启贤.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职业道德.北京:蓝天出版社,.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务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具有约束、导向和 教育 的功能。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我国现今律师行业职业道德问题》

摘要: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其专业水平也越来越高,总体素质越来越焕然一新。但是,律师整体专业素质的提高,不能掩盖其职业道德水平的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在某些地方,社会对律师的满意度并不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许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瓶颈。对此作为未来中国律师队伍的一员,本文认为了解律师行业的道德水平现状,找出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一些浅薄的对策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法治社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指在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规范、道德情操与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持久弥新的命题,尽管法律规范试图与道德保持一定的距离,但不可否认,道德作为法律的本源之一具有强有力的指引作用,即使是法律职业本身都有规定相关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职业角色就是为社会尤其是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个职业与法律、社会的接触面非常宽,在其执业过程中,律师通常可以起到宣传 法律知识 ,传播法律 文化 的作用。在运用法律为他人服务的同时,律师如何能够守住职业道德,使自己能够不为金钱所诱惑,这两者既相互结合,又相互矛盾。律师的职业性质与法律的关系决定了其所要求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比其他职业高得多。律师职业道德除了具备法律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外,还表现为自身的一些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具备一般职业道德的规范,如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同时,律师既然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其职业道德规范也就体现了法律职业的特点,也就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而间接上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但同时,律师的行业性质又区别于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性,如律师事务所具有公司企业的性质,追求企业利益是其重要木匾,律师作为其员工也是要追求企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这些都体现了律师职业道德具有其特殊性的一面。

(二)强制性与自治性的统一

律师可以说是专业服务于委托人的“讼棍”,也可以说是与法官、检察官共同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推进民主法治的建设的伙伴。在两种角色属性相互结合相互斗争的过程中,一方面不能成为当事人和金钱利益的奴隶,另一方面也要成为监督制约检察官和法官的一种独立力量。可见,律师的自治性是十分重要的。这种独立性和自治性对律师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较为严格的职业道德和惩戒 措施 是维护律师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的统一

律师职业道德在具体表现形式方面,一方面是严格的法律规范,如《律师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内容,此外还有大量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如中华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除了这些以规范性的文件反映出来的职业道德规范外,还存在大量的非规范性的律师职业道德,如律师职业道德习惯、意识等。可以说,从形式上看,律师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规范性和非规范性的统一。

二、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问题分析

虽然目前我国律师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但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律师道德水平,我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依然困难重重。当前,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律师的职业性质决定其与当事人的关系最为密切,当事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律师的“衣食父母”,但往往就是这种关系,反而成为律师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主要体现:

1.唯利是图,欺当事人。有的律师给委托人做出虚假承诺――以官司“包打赢”作为相互攫取案源的方式。同时为了多收取律师费,故意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捶胸顿足地保证案件胜诉绝对没问题,糊弄当事人。

2.不管不顾,“有活就干”。有的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咨询后,不管自己有没有接触过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也不管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只要有足够费用,就接案处理。

3.相互扯皮、敷衍了事。有的律师在拍胸脯保证打赢官司,拿到律师费后,就不闻不问,一会让当事人送这个材料,一会让委托人跑那个部门。一旦无法解决问题,便想法设法扯皮推诿,敷衍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最近3年来关于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至2008年,各级律师协会共受理投诉案件7387件,给予行政处分762件,其中取消会员资格的有7件。”

(二)律师同业之间的关系问题

律师与律师同行关系方面,主要表现为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律师职业的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恶性竞争以及过度商业化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律师整个行业的公信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争相向法官赠送钱财,买通关系。然后由法官向当事人推荐该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或代理人,以招揽案源;

2.诋毁同行,抬高自己。有的律师,在某些公众场合如讲座上过分贬低对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来抬高自己的声望和地位,借机获得案源;

3.借助新闻媒体炫耀或包装自己,夸大其词,实力有限却大包大揽各项业务,排斥同行:

4.通过向委托人、介绍业务人利益许诺或给予财物,违反职业道德排挤其他律师。

(三)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问题

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本应该是同在法律屋檐下,同为法律人,应同做守法事,但当今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却表现为违规越矩,知法犯法、“花钱铺路”现象较为严重。律师的形象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影响力,社会大众一致把律师以及法官和检察官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但律师通过自身的专业素质钻法律漏洞,拉关系贿赂法官检察官,危害性十分巨大。“2006年阜阳中院、深圳中院、武汉中院腐败案牵涉到数名律师参与行贿,2007年广东著名律师马克东涉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8年9月商务部郭京毅涉嫌受贿并牵出数名律师。”除上述不良现象外,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之间也存在相互不尊重,如律师在法庭上藐视法庭纪律,无视法官存在;法官看不起律师,不愿意听取律师意见,甚至无端训斥律师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三、律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探析

1.经济原因:由于律师职业本身的商业属性,随着律师人数越来越多,市场经济的规律决定他们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一旦竞争激烈,钱少了,分这杯羹的人多了,缺乏职业道德赚钱的律师、超越法律界限赚钱的律师、突破职业底线赚钱的律师也就越来越多了。经济层面上的原因会引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那就是律师行业的两极分化问题。现如今律师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十分严重,许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经济上无法独立,饭都吃不饱,怎么能要求他们在人格上,职业道德上洁身自好?

2.环境问题:此处特指法律环境。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司法体制下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执业环境,是不容乐观的。“律师在法庭上被法官无视甚至无故训斥、因敢于为弱势群体辩护而得罪某些权要继而锒铛入狱、因为黑社会头目或贪污犯辩护而遭受公众贬抑和责难……。按照某种说法就是:中国律师……属于经济上相对富裕而又要疲于自我维护权利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裁判结果的不如人意和律师接触法律最多,代表法律形象最贴近百姓生活的事实相矛盾,这导致律师的职业压力很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国的司法制度环境决定了律师的某些不良行为可能无法得到迅速更正。

3.管理原因:司法行政部门监管不力、行业协会管理无力、律师执业机构管理无作为也容易导致有些律师钻空子,打着所谓大律师的旗号坑蒙拐,影响正常的司法秩序。

除上述三种原因之外,律师自身的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自身缺乏自律,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等等道德素质不高的表现也极易导致误入歧途。因此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水平,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两手抓,无疑是一种正确选择。

四、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

综上分析,律师的职业过程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且每一方面都对其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的系统的建设工程。要把这项系统工程建设好,最根本的在于正确认识律师的职业性质和使命,树立良好的职业理念,尤其要摒弃金钱至上的观念;最迫切的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一)思想上要正确认识律师职业的性质和使命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专业劳动和技能赚取金钱,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养活自己和家人,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律师法》同时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由此可知律师不能仅仅以赚取钱财为目的,学习法律最重要的使命还是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办事,促进法律合理正确地得到实施,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律师铭记自己肩负这样崇高使命,在职业生涯中,就不会迷失方向,更不会因金钱而做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内容上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法学院教育中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前防患于未然;通过律师事务所自身定期组织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提升提高自身修养与素质,进而提高律师自律意识;目前我国设有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等,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也应设立自己的律师学院。因此,可以通过设立律师学院,将其作为一个学习和培训的基地,同时也可以作为一个律师彼此的交流平台,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凝聚力。

(三)管理上加强监督与管理,严格惩戒制度

首先要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2004年4月我国开展了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行业整顿运动”,它从行业整体上对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往往会忽略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问题。律师事务所是每一个律师执业的平台,其一切执业行为都要在这个平台上完成,就必须要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约束。

其次加大严惩力度,从严治律:具体方面有通过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实行整改完善:如律师行业可学习当前法院系统开展的“五个严禁”,针对目前律师行业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几条禁令,通过行业大整顿和自我整改,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于触犯现有法律法规的害群之马,一定严惩不殆,轻则清除出律师队伍,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律师队伍的纯洁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并且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也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正在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我国现阶段律师行业仍存在很多问题。知道问题,并分析问题,才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但笔者相信,律师行业将会在民主法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席位,其所存在的问题也终将会被解决。律师行业的明天,还需要广大法律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为了法律职业的未来,继续努力吧!

注释:

①张善数.中国律师制度专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页.

②魏杰.我国律师职业道德之问题分析与解决路径.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2011年4月。

③六届全国律协亮点纷呈.中国律师.2008(11).第19页.

④刘桂明.律师不能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中国律师网.2008年.

⑤⑥李学尧.法律职业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6页.

《试论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务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职业性、阶级性、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具有约束、导向和教育的功能。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这个行业在很多人看来是另人羡慕的一个行业,在业外人看来,律师收入高,相对自由。中国的律师制度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起步较晚,所以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起步也是很晚,相对很是落后,并且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在律师与司法官关系中,一些非正常现象导致双方职业关系失衡;在律师与委托人关系中,由于律师业务能力和道德能力存在不足,委托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律师与公众关系中,存在公众情绪干扰律师正常执业,传媒误导甚至影响司法公正;在律师与律师同业者的关系中,存在恶性竞争问题突出。为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称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律师职业道德是由一定机构制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具有现实约束力的思想信条和行为准则。

二、建设中国律师职业道德的意义

1、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市场中介组织要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并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律师职业作为律师业务的物质运行者,需要建立自律性规章,以切实约束律师客观、公正、廉洁地从事律师业务,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2、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一支力量。国家法律、法规虽然对于保证律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规定难免存在漏洞,并且在某些方面是必须由律师职业道德加以弥补的。因它覆盖面广,概括性强,能全面进行调整,能最大限度地对律师提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3、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律师作为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本身就应当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楷模。但是,有一些律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时有发生,给律师队伍的声誉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对于律师事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律师职业道德就是一个重要的教育手段。规范化的律师职业道德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律师队伍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出色地完成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三、加强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西方律师业的早期,同样是由于社会民众对律师业的讥讽刺激了律师们,让他们意识到了职业荣誉的重要性。为了改变人们的评价,律师们开始为穷人提供免费的服务,有时这种服务完全不计成本,此后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为打不起官司的人进行援助的服务演变成了今天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如此,律师还剔除在职业队伍中的道德败坏者来提高自身的纯洁性。希望中国的律师可以建立起职业荣誉感,重视自身行为的修养和性格培养,从内心激发对行业的热爱,对荣誉的珍惜,进而提高律师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让法制理念深入大众。如果说对抗制诉讼模式是律师的价值体现,那么现代法制环境的建立和大众对法律的理解就是律师存在的土壤,没有土壤的包容,任何存在都是不现实的。而我国法制现代化刚刚起步,可以说法制的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对律师职业道德的错误认识不可避免。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间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多,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和法律打交道,这正是律师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只有让更多人真正的认识法律、了解法律,才会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律师执业的环境和前景才会更好。

(三)建立有效防控体系,预防权、钱交易。相比于明确的单极利益是律师追求案件胜诉的直接动力,付出和收获的不对等则是法官受贿的心理痼疾。大多数法官认为自己的付出多于律师,而收入却不如律师来的丰厚,无法摆正心中的天平使部分法官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为个人牟利,也有的法官会干脆辞去工作,成为律师后和原来的同事订立“协议”,钱权交易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为了打断这种违法的交易链,笔者认为以下措施是必要的:

1.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

2.完善司法独立的体制建设。

3.完善关于律师和法官关系的回避制度。

4.建立更加严格的惩罚制度。

(四)明确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何为律师职业道德是一个道德领域的问题,法律无法对此作出细致的规定。从现在理论界认为有三条基本原则可以作为律师执业道德的最低评价标准:一是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律师在从业的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形象为当事人服务,保持律师声誉。二是职业的独立性。律师执业中要保持独立,不得和司法机关或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进行不正当接触,不受司法机关干涉,不受当时人的意志左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三是保持廉洁和清廉。这是对律师的双重要求,既要对自身保持清廉,也要做到不对法官行贿,做到对司法系统的廉洁。

参考文献:

[1]仓道来.《律师伦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

[2]《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1996年10月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资会议通过

[3]司法部1994年1月8日司发[1994]003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务院批复通知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的通知》

[4]陶髦等著.《律师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5]茅彭年,李必达主编.《中国律师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2年5月版

司法职业道德论文主题

写作思路:可以写如果你是一位商人,就应明码标价,不坑蒙拐;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就应恪守医德,救死扶伤;如果你是一名法官,就应公正明察,维护正义与和平等等。

正文:

如果你是一位商人,就应明码标价,不坑蒙拐;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就应恪守医德,救死扶伤;如果你是一名法官,就应公正明察,维护正义与和平;就算你是一名扫大街的清洁工,你也应该将城市清理得和你的脸一样干净;因为这,就是你的道德,你的准则,是你职业的光辉。

遵守职业道德,散发职业的光辉,你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有一名司机的事迹曾经使千万人感动。有一天,他像平时一样载着乘客在城市繁忙的街道中穿行,可是他突然感到心脏不适。

他有心脏病,但药没带在身上,怎么办?他还有一车乘客。此时他忍住巨痛,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做了三件事:将车开到最近的公交车站,将车门打开,熄火。然后,安详地离去了。

正是他高尚的职业道德让他面对自己的生死从容不迫,使他的乘客得到安全保障。他虽然离去,但生命的价值却得以升华,他身上闪现的道德操守和人性光辉让他永远活在了人们心中。

遵守职业道德,散发职业的光辉,你能得到人们的尊崇、社会的认可。在汶川地震中有老师用自己的脊梁顶住倒塌的房梁,将学生护在怀里;有警察不顾自己家人,积极抢救别人的生命;有战士拼却全身气力抢救伤员,累倒不止。

他们中,有牺牲的,有受伤的,但是无怨无悔!他们的事迹,让世人感动,敬佩。在国家,在社会眼中,他们便是最优秀的老师、警察和战士!他们的生命,因恪守职业道德而精彩,而崇高!

遵守职业道德,散发职业的光辉,你能让精神力量四处传递。你可记得王进喜的铁人精神,中国女排的女排精神,还有载人航天精神?你可记得任长霞的秉公执法,焦裕禄的殚精竭虑,宋鱼水的鱼水情深?这些,我都不会忘记,他们的职业精神早已化作无限的精神力量,在世间流传发扬,使社会更加和谐,人们的思想境界更加高尚。

法律,总让人有神秘感和敬重感。其实,法律并不遥远,它时刻在我们的身边,规范我们的行为,也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安全才得到保障。

有人说,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就算犯法的话也没有关系,不会有什么事。错!法律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如果现在因为你是未成年人而为所欲为,那么到了明天,就会因杀人放火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今的这个社会,人们的道德意识不断淡化,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够维持社会风尚和秩序。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平均每五分钟就有一场抢劫发生,而在学生中也普遍流传着一些不良现象,比如说抢夺钱财、恃强凌弱……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情况直线上升,未成年人犯罪的%竟然是14岁到16岁孩子。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虽然现在有些贪官被金钱所迷惑,背离职业道德,但法律正在不断完善。总有一天法律会是完全公正公平的。

你是针灸学校的吧哈哈哈 6666666跑百度上能遇到同校的

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之论文范文。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

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

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较少,师资缺乏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

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讲解。

另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方面的教材和资料也相对较少,对于该课程的开设也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制约了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阶段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审判分离”,对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一定的修养,还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素养之一,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应该改变目前对法律职业道德的忽视态度,在设立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时,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时,法律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

设置法律职业道德门槛法律职业道德一直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法律职业群体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比较重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外,还有重点地安排教学计划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法律伦理、职业素质、律己意识等。美国大部分州要求学生在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

在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后,美国法科毕业生仍须通过由各州律师公会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试才能宣誓成为正式律师。与英美等国家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较,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低的。

就律师职业来说,只要品行良好,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对法律职业道德做特别的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实践中得不到重视。

因此,笔者建议应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应的分值,改变目前各高校中不设或者虚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现状。另外,在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时,提出高于普通大众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效果

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必须使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内化成法律职业人人格的一部分。虽然不同的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公正以及行为端正自重等,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说教,而是应该通过收集大量的法律实践资料,创设生动的法律职业场景,通过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大学本科阶段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时期,是法律职业人形成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

在教学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道德情感体验的环境,使法律职业道德真正内化成他们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的法律威望的专业人士为学生做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同。

4.培养法律职业信仰法律职业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体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的观念,法治也很难实现。

因此,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学中,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其他法学课程包括理论性和应用的课程的教学中,都必须将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作为其重要的内容。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会计道德准则论文的课题研究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亿元,就预付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在会计的职业道德范畴里,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影响,互为促进。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一:《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研究》 [摘要]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最近几年,会计行业面临着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很多从业者缺乏诚信和道德,在从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做假账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到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经济发展信息的失真。因此,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市场经济繁荣、稳定的基础。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诚信 1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职业道德 教育 的加强以及监管力度的增加,职业道德水平总体上在不断提高,对稳定社会经济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此外,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有效打击经济犯罪奠定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对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然而,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会计从业人员做假账等现象不断发生,还有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缺乏诚信,这些情况会造成经济发展信息的失真,严重影响到经济的稳定发展。从国家的层面而言,经济发展信息是国家制定方针政策的基础,是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的前提,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信息的失真造成国家制定方针政策的失误,影响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繁荣,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由于会计信息的失真,会盲目引导企业进行投资,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失,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稳定,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乏 实践中,很多从业的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从业中受到利益的驱使,不顾法律法规和企业 规章制度 的规定,篡改会计资料,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经济造成很大的破坏,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能很好地约束自身,导致实践中违法现象不断发生。 会计人员诚信的缺失 当前,诚信问题仍然是摆在会计从业人员面前的核心问题,诚信工作不仅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信誉,还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应当重视长远利益,不应当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做出有违诚信的行为,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令人遗憾的是,在实践中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会计人员不诚信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最后演变为经济犯罪。最近几年经济犯罪尤为严重,数量在不断上升,严重破坏了经济的稳定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同时也给自身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职业道德监督体系不完善 我国当前虽然拥有很多的 财务管理 部门,然而它们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不高,导致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管理力度不强、深度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方面,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职业道德监督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职业道德标准,因此就无法形成约束机制。此外,由于体系的不完善、道德准则的缺失无法解决实际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就形成当前尴尬的局面。因此,在今后应当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职业道德监督体系,并做好普及教育,重视职业道德的教育,不仅要培养出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更好地培养出高道德标准的会计人才,这也是摆在当前的紧迫任务之一。 2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成因分析 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据有关学者调查研究 报告 显示,实践中会计专业学生的道德水平要高于其他专业,而且接受道德教育的学生的道德素质往往高于其他未经过道德教育的人,接受道德教育的程度越高,其道德水平就越高。但是就当前的实践中来看,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和这种潜在的规律不一致。第一,对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是没有系统性的,往往都是呈片段化的,学会计的人员中很多都是半路转行过来的,先前就没有接受诚信教育,后来也没有经过相关的职业道德培训而直接上岗,导致其在工作中无法严格要求自身,当面对利益的诱惑,无法控制地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的道德和诚信不重视,继续教育形式化严重,没有发挥好其实际的效能,一直都停留在表面上,因此,在今后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绝不触犯法律的底线,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 从业环境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会计道德和诚信规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虽然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一部分人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无法固守原本的道德和诚信。例如: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追求利益,缺乏诚信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从总体上而言对社会经济也是一种极大的破坏。当前会计从业大环境不理想,虽然违法犯罪现象在经济活动中并未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违法操作等违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使诚信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因此,道德教育必要性更加凸显,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缺乏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自律组织 自律组织的缺乏无法对从业会计人员形成震慑,无法有效地避免道德和诚信丧失的严重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自律”并非对于个体而言,而是对整个会计行业的要求。如果能实现自律,就能对会计人员形成很好地约束,提高他们心中的道德水平和诚信标准,促使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业的自律组织,无法很好地实现自律的目标,会计从业人员自律能力不高,这也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不高的原因之一。 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诚信缺失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规范的法律体系,是从法律的角度对于经济人员的一种约束,能起到很到的预防作用。就当前而言,我国的经济法不是很完善,存在很大的信用危机,信用制度方面的建设更是需要引起注意,例如: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制度、公开制度、担保制度等,很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搜集工作不完善,要想得到这些信息是十分困难的,即使一些专业的机构也很难获取。实现自律的关键是建立自律的监管机构,仅有 口号 ,没有实际行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完善监管机构是促进从业人员自律的重要保障。就当前的状况来说,我国还不存在相应的自律监管组织,这也是导致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不高的原因之一,今后在这一方面应当加强改进,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二:《试论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强,人们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强,而公司企业财务信息的失真失实,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诚信;会计;道德 近几年国内国际上财务造假案层出不穷,使人们陷入了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其重要性的思考,如何采取有效 措施 ,不断提高会计的公信力、培育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就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会计诚信的内涵 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把公司企业的现实经济活动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会计诚信的内涵包括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操守、精湛的会计技术和会计技能、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优质的会计服务诚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工作处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前沿,会计人员身处 财经 大权的关键地位,职业道德在整个会计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影响,互为促进。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诚信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会计人员,只有严格地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才会出现诚实守信的会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规范的执业行为的不断积累,就是建立会计诚信的过程。 (二)会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 三、会计诚信对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要做到会计诚信,就是要按照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依法、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理财,要做到为民理财,聚财有道,生财有方,用财有效,为公司企业当一个“好管家”。二是廉政,要做到廉洁公正,坚持不义之财不取,在金钱面前不动摇,非己所属,眼不红、手不痒、不贪不沾,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三是诚信,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业,决不做假账,危害公司企业。 四、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从全国物价、税收、财务大检查和对部分国有太中型企业及重点亏损企业审计情况可以看出,层出不穷的虚假会计报表从多个侧面折射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编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第二,追求私利,监守自盗。一些会计人员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三,违背准则,弄虚作假。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了会计作假行为,充当了被审计单位信息失真的保护伞。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如下: (一)社会变革、市场经济价值观念转变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权力监督和制约乏力,激励和约束机制不配套。 (二)会计职业界自身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会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的外部法律环境不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会计人员坚持准则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三)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致使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理想。在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偏重智育,忽视德育。参加工作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实际上从未见过职业道德培训。 五、加强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一)坚持把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始终放在首位。 (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一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二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坚持一切从事实出发,切实保证财会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安全性。三要增强会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与国际并轨的进程中,国际资本一体化也带来了会计市场的一体化,会计人员要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三)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做到遵纪守法。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财会行业的监督检查与审计。结合财会执业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与 岗位职责 紧密结合,把财经纪律与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实行管理岗位与具体岗位连带责任,强化连带监督,促进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过了金融风暴的洗礼,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中国会计业必将走向世界,其执业能力和水平必将经受严峻的考验。诚信既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因此,追求诚信立业,必须把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财会职业人员综合能力。每个财会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精湛的业务技术服务社会,以严明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依法履责,贡献才智。 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三:《试论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 摘要:本文以社会、政治、经济、 文化 及教育背景为出发点,将国内外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现状进行横纵向综合剖析,并结合具体教育现实由针对性地提出从重视程度、结合伦理教育以及加强后续教育等方面全面改革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为我国会计专业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全面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研究背景 在现实条件下,会计专业从业人员的培养最终目的是使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素养的同时能够具备较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当前,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改革性挑战,笔者对于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的研究正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首先,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当先我国社会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其自身的特点则是社会阶层也变得日益多元和日渐开放。而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和 方法 ,在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动荡时期,稳定的会计发展对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的影响是必然的。 其次,文化背景。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研究的文化背景是置于我国第二次重大的文化转型基础之上的,即“现代化”的中国文化是建立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会计理念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主要由共同价值观、行为规范、形象与形象性活动构成,为全体会计从业者共同拥有的价值观和意识体系,按照职位订制具体的可以指导实际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再次,教育背景。当前我国会计专业高等教育的转型也迫在眉睫,旨在将我国建设成为职业教育发达国家。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专业教育的方向之一,道德标准的建立是一个进化的过程,它必须与时俱进,一个职业道德的标准时特定时期社会、法律、经济、政治和文化标准的综合体现。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以及实施势必不能离开价值判断。会计职业道德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内容是独立、客观、正直等在会计行业中的超文化存在。 二、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研究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是以会计实务和伦理道德为主体核心内容的,更具实施性。以英国为例,为了取信于社会及其精英集团,会计职业组织必须证明其会员的素质,即专业胜任且道德良好,且会计职业候选人一般需要5年制的学徒。英国会计师将会计行为视为艺术而非科学。可见西方国家的相关教育体系较为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教育缺少必要的认识,学者对于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的研究起步晚,且实践 经验 上的不足。目前学术界对会计专业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情况作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并在许多文献中突出强调了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会计教育中的重要意义;同时还有大量的学者把研究的重心放在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上,且其教育形式停留在理论传授层面等现实,而真正属于诚信与职业道德等相关职业价值观树立的相关教育体系并未形成。综合来讲,在我国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在现实意义角度是缺失的。 三、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改革途径 (一)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地位及价值认知必须得到提升 现实条件下,进行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改革的前提是相关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必须成分认识其相关重要性。高校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会计专业教育的主要构成部分,其目的是将内在的个人价值观外化为能够被社会说接受和认可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而这种道德素养的核心便是会计专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道德主题修养提升为职业价值观。其最终目的是有助于保障专业知识的有效性和高素质性,有助于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助于提高良好的经济、经济环境的稳定,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内容 必须结合哲学伦理教育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可以独立成课,也可以结合会计伦理教育成课,将相关内容结合会计哲学伦理进行,才能帮助专业学生学习树立科学职业价值观,更好地进行专业服务,为会计行业乃至于会计专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教育必须结合教育现实和行业现实的需求,续教育必须紧跟会计执业者的道德需求的脚步高效、有效、长期持续地开展。这样才有助于保证科学的职业价值观能够长效性。建立以会计课程为专业基础,以会计伦理为思维基础,以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价值基础的全面的会计专业教育体系。 (三)加强在职人员诚信与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 会计的专业教育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高校或者是职业院校开展的理论式专业教育;一是会计人员在具体从业过程中的后续教育。而当前的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是贯穿于会计人员从业生涯的全部过程的,是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包涵财经动态、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会计行业新动态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在会计的后续教育过程中加入会计诚信及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后,才能使教育的内容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其实效性。 参考文献: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医生职业道德的优劣影响的是一个或几个患者,而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职业道德,就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被要求遵守的道德准则、道德品质与道德情操,此三者与人们的职业行为紧密相关。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会计职业道德初探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道德中的会计》

摘要:本文通过对职业道德的理解,进一步揭示了当前社会中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现状和原因,并据此阐述了会计人员应如何遵守职业道德及其重要性。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一、什么是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被要求遵守的道德准则、道德品质与道德情操,此三者与人们的职业行为紧密相关。它不仅体现了职业对员工的要求也体现了该行业对社会所应担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它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的基本道德。

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

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使得部分企业试图通过“会计”这一门技术行业来操纵企业的利润,这给会计造假提供了外部可能性,众人周知,会计人员是给领导打工的,如果不听从领导的指示,就有可能面临下岗、被辞退的威胁,这关系到会计人员的生计,在这样混杂的外部环境下,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不足为怪。

2.除却以上所述的外部压力,有些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职业胜任能力差,缺乏 爱岗敬业 的精神,只顾自己追求切身利益,经不起高权与贵金的诱惑。在暗地里将整个企业掏空拖垮,没有现金流的企业终究只是一副没有实质的皮囊。没有运作的资本,企业只能面临破产清算。

3.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帮忙”,使得企业的造假可以瞒天过海。审计人员急功近利,在利益驱动下,出具无保留意见书,对于会计人员的高估资产,低估负债熟视无睹,没有进行正确的审计程序,用高风险乐享高回报。

三、原因探究

名为克特.列文的行为学家根据人们的行为列出了一个函数表达式B=f(P,E)。其中的字母B代表行为,P代表个体的心理活动,E代表着个体所存在着的环境。这也充分证实了会计行为的影响因素,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个体素质,还在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

1.心理因素

在每天重复的工作中,从事会计的人员首先要面对最原始的数据进行登帐来记录企业的经营状况,而且还要与各方面的利益群体打交道,要求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久而久之,会计人员不得不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这使得一些会计人员左右为难,产生心理矛盾。既要迎合上司,又要遵守法律底线。生理的需求往往导致的结果是背 离职 业道德,扭曲会计信息,进行会计造假等一系列舞弊行为。

2.外界大环境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前进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我们的物质膨胀,欲壑难填的社会。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今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钻进了许多人的头脑。中国自古以来秉承的儒家思想,让我们不得不在原则与人场之间选择了后者。在这样的环境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难免会受到巨大的冲击,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发生质变。

3.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与修养

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也不可逃避的要认清一个事实。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者是会计人员。因此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也应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果每一位会计都能秉承职业道德规范,在任何压力下都能坚守自己的职业信条。那么舞弊案无从做起,审计人员也不会有着高风险地粉饰公司经营状况从而获取高额收益。

4.法制法规不健全

总有人说,聪明的会计是有能力为企业合理避税的。“合理”一词言外之意就是不触犯法律,既然可以避税,就足以说明我们的法律还是有漏洞的。合理避税说白了还是在钻法律的空子。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行业不断出现了新的经济业务,这就要求会计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或规范应及时修改调整并针对新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此外会计准则中还是存在着具有争议的地方,如在月初购入的固定资产到底应不应该计提折旧,我们所学的知识与实务的冲突要如何去理解。

四、为什么要坚守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账、财务报表、报表附注理应纳入公共产品范畴,因为它是为公众利益而存在的,会计所给予的信息正是信息使用者进行风险决策的重要依据,它关乎债权人是否愿意继续为企业提供贷款,投资人是否愿意继续为企业提供资本金,尤其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中的会计信息更是政府的心头肉。会计是一种经济学语言,假如会计人员未遵守应循的职业操守,那么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危害将不可估量,轻则企业倒闭,重则国家经济命脉波动,影响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

五、如何坚守

1.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第17条至23条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应循的职业道德,笔者归纳如下:

(1)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遇到新的问题及时寻求解答,不要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做账,在工作中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

(3)会计人员应当熟悉 财经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跟上法律法规修改的步伐,保证自己的技能与时代同步。

(4)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不徇私舞弊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5)做账应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 方法 ,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7)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常常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2.加强行业监督

若企业规模较小,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自身素养,若企业规模较大,则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会计团体,团体成员中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从而良好的完成会计目标。

3.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教育应是任何一个阶段都不可或缺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更应及时、有效。在授业过程中不仅要给会计从业人员传授新的知识还应加强对道德的培养。另外传授对象应不只于会计人员,企业高管也应是其中一员。(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参考文献

[1]肖丹,论会计职业道德,法制与经济,2008第2期,p141~143

[2]范春娥,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现状及对策,丽水学院学报,

[3]李丽,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第5期,p759~761

[4]谢君萍,论会计职业道德缺失主体的个性,企业经济,2007第7期

[5]吴晓微,浅论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中国商界,,第190期,p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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