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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电大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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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电大毕业论文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文献综述!: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出了种种冒险经历。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故事梗概如下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包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他甚至喜欢上了名叫蓓琪·撒切尔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人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哈泼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人乔,但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和哈克去一个鬼屋“寻找海盗埋藏的财宝”的时候,发现乔装的印第安人乔和一个同伙在鬼屋中找到了一部分财宝,并且偷听到有一个“二号”——另一个藏宝藏的地方。他们决定找到“二号”。 ....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人乔…… ....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包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悲痛极了。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最后找到了一个出口。最后被几个好心人送了回来。 ....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 ....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关于“二号”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美国抗战女作家:哈利特·比彻·斯托夫人的出名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用那么慌张的,开题报告答辩就是说一下自己选题的目的、总结下前人的研究综述、选题的价值就可以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重要的废奴小说和早期女性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其中黑奴遭受的虐待惨不忍睹,除此之外,斯托夫人还刻画了另一个弱势群体白人妇女,她们和黑人妇女一样都是父权压迫的受害者。本文通过分析小说中的四位典型白人女性形象,揭示了她们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及其面对奴隶制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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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貌描摹与出处2.由这个形象联系到动画的主旨与少女的气质3.抒发议论,社会现象或我们应该怎么做,或你的感想O(∩_∩)O~

是可以的,这是因为这个猫咪起到了非常强烈的陪伴作用,而且在自己心情比较失落的时候,都是猫咪陪在身边,所以就相当于是家人。

没有的。我们的同学大多数都是中规中矩的,而且也是非常认真的一些人,并不会有什么离谱的事情。

可以的,因为自己的猫咪也陪伴自己很多的时光,有很多人对于自己的猫咪感情都是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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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生在撰写英语毕业论文时,会因选题不当而引发烦恼,有的是选题方向过于大众化,写出的论文没有个性,难以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有的是选题过难,动笔后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境地;有的是选题过偏,难以收集文章所需的资料,研究不出什么结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直接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撰写的效益。那么英语毕业论文如何才能选好题呢?对此,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一、选题要新颖,避免“人云亦云”文贵出新。清代著名戏剧家李渔说:“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论文最忌随人之后,人云亦云。只有言他人所未言,补他人所不足,领他人之所先,才可能写出优秀的论文。因此,选题时要尽量避免“大众化”、“一般化”,力求新颖。一是观念要新。要把握时代脉搏,善于捕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大众普遍关心的事物入手,选择一些有现实针对性的题目。如:A Research on China’s DINK,即夫妻双方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但却不想生育孩子的“丁克”现象,这是当今中国初露端倪的一个社会现象,这样的选题就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也容易得到阅卷老师的认同。二是信息要前沿。要关注本学科的信息,使所选的题目具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例如语言学专业的,可选科学技术对英语词汇的影响等做论题,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及其渗透性的不断增强,它对语言文化的影响已越来越明显,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三是角度要新。“一树梅花万首诗”。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一写作对象,角度不同,写法各异,表达效果截然不同。要想使自己的论文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选题时,就必须多角度去构思;对过去相关著作进行了解,从而,从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物中,见人之所未见,独辟蹊径。如“蚕”,通常颂扬其“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奉献精神,也可以从反面立意,写其“作茧自缚”,自我束缚的一面。只有这样,才能使写出的论文凸现个性,给人以新知感。二、选题要适当,避免“眼高手低”选择一个恰如其分的、适当的题目,才可以保证写作的顺利进行。何为适当呢?一是难易要适当。选题时一定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所选方向与自己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素质结构及写作经验的“匹配度”,尽量避免一些明显超过自己能力水平的问题。比如从英语文学选题的,应尽量从外国文学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方向切入,避开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方向,因为该理论知识的学习仍处在英语专业研究生阶段;从翻译学选题的,应尽量选取翻译活动研究方向,因为翻译活动可以是对一种语言现象的翻译、或一种修辞格的翻译的研究,相对适合本科生的水平,而翻译理论等方向则难度相对较高。由于英语毕业论文要求用英语来进行写作,所以在选题时还要特别注意选题方向与自身英语写作能力的结合性,避免因自己掌握的英语词汇量不足等原因而导致论文撰写难以为继的情况。二是大小要适当。一般来说,论文题目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如果选题过大、过于宽泛,论述起来面面俱到,就不能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而且,短短几年的大学学习,对绝大部分的学生来讲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理论,要独立地研究和分析一些大问题,还显得理论准备不足,再加上缺乏写作经验,很容易会淹没在繁多的材料堆里不能自拔,乱了头绪,最终论文很可能言之无物、肤浅空洞。如Language Must be Taught in Culture这样的选题,就过于宽泛,很难下笔。如果修改为The Importance of Culture Teaching to Learners of English,不仅论证角度小、针对性强,而且容易深入研究。当然,选题的大小还得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理论素养好,知识储备多,英语写作水平较高的学生,也可以写大一点的选题。但就大多数学生而言,选题还是小一点、具体一点为好。

个人感觉 Pride and Prejudice 最好写,试想一下,目前全国各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围绕 傲慢与偏见 写毕业论文的何止以万计啊,所以,以海量的毕业论文数据库资源做为保证,尝试写这个选题,不论是汉语的论述还是英文的论述,都是最充分的,这样选题,特别是你们老师给的以婚姻为主线的分析框架,都能查到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这些分析能帮助你迅速确立自己的提纲,稍加分析并结合一点现实,就能写出自己的新意,当然了,选题最好不走前人路,但本科毕业毕竟与独立研究还有很长的距离,所以,不必忌讳重复选题,重在综合别人的研究成果,用自己的语言(强调),做出自己的论文,这与照抄照搬是两回事。最后,祝你写作顺利,答辩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美国抗战女作家:哈利特·比彻·斯托夫人的出名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用那么慌张的,开题报告答辩就是说一下自己选题的目的、总结下前人的研究综述、选题的价值就可以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重要的废奴小说和早期女性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其中黑奴遭受的虐待惨不忍睹,除此之外,斯托夫人还刻画了另一个弱势群体白人妇女,她们和黑人妇女一样都是父权压迫的受害者。本文通过分析小说中的四位典型白人女性形象,揭示了她们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及其面对奴隶制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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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马克·吐温笔下的小机灵,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亲密伙伴.马克·吐温是世界闻名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起来,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式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处境.其主人翁汤姆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子,一个十足的顽童.他叛逆,在他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于是,"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都是他向往的头衔.他顽皮,在主日学校,总是惹老师头痛,"问题"多多.周末被罚刷墙,竟让别的男孩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而且自动奉上谢礼.他正直,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勇敢地站出来指证真正的凶手.他勇敢,去郊游,不仅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汤姆·索亚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汤姆·索亚是一个集缺点与优点于一身的立体人物,真实可信.在汤姆身上,我们读者往往会引起回忆,回忆童年,梦想童年,看到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童话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告诉我们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幻天地.《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小男孩汤姆·索亚厌恶家里和学校中那枯燥无味的生活环境,向往与追求绿林好汉的冒险生活。这部小说满足了男孩们对于名望,英雄主义,金银财富和奉承的最深的愿望,生动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的一个美国边疆小镇的生活景象,既可以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又可以使人的怀旧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其所描写的汤姆和其他孩子们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能够激发许多人的兴趣。小说的结构也非常完整。它有“四个叙述单元”和“四条情节线索”:汤姆和贝姆的故事,汤姆和穆夫·波特的故事,杰克逊岛的插曲,以及导致发现财富的一系列事件。这四条情节线索有机地交织在一起,使全书有较强的戏剧色彩。这部小说的心理描写比较细致,叙述人所用的是一个成年人观察小男孩的那种观点。《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确是一部值得欣赏的好书。作为对早年的美国边疆生活的纪念,它具有非常宝贵的历史意义,而作为一部构思完美、人物形象生动的小说,它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回答者: lin0lin0 - 秀才 二级 10-12 05:59汤姆·索亚 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他是一个想象力奇特的孩子,外表调皮捣蛋,但却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在繁锁封建的教育下,他显得是一个“坏孩子”。镇上的人对他的态度很不客气,是因为他并不是人们心中的“模范好学生”。汤姆并不这样想,他只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就像海盗那样去寻找新奇的世界。小说第二章中有关出让刷墙权的那段描写充分展现出汤姆具有杰出的领导才能。本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了汤姆的“俘虏”,他不仅替汤姆刷墙,而且为了能刷上墙,连自己的苹果也赔上了。当孩子们抢着刷墙时,汤姆却暗自高兴。在第二十三章,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站出来作证,解救了莫夫·波特,它再次体现出汤姆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优秀品格。马克·吐温在描写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儿童时并没有仅停留在人物的一般刻画上,而是按照儿童的天性发展,对儿童的心理方面也作了较深层次的描述。回答者: 王大帅哥1 - 魔法学徒 一级 10-20 20:33参考资料:以前资料是在互联网上收集回来的,也有在百度收集的,应该会对楼主有一定帮助借花敬佛

非洲梦

从得知乐骁文去上海上学后,同学们就猜测会不会有新同学来。这不,我听到同学们谈论的内容都是关于插班生的。“我们班要来两个插班生了!”陈知雨对我说。 “啊,真的吗?”我以为耳朵出了毛病。杨老师突然说:“欢迎我们的新同学!”大家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看着门外,迫不及待想看看新同学长什么样。第一个走上台的是谢雯慧。只见她小个子,厚嘴唇,长头发,一看就是个活泼的小女孩。我很想和她做朋友。还有一个叫楼涵,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据说她还是个跳舞能手呢!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太害羞,不够大胆,声音小。不过也有可能是我没看到她大胆的一面吧。祝愿两个新同学能和我们在小学生涯中共同学习,快乐成长,成为小星星中队中璀璨的小明星。

:他的个子适中,体型也很胖。他的母亲将他送到了我们景炎中学。他满脸圆鼓鼓的,白里透红的脸蛋似乎映出了他心灵的皎洁。第一次看到他,我便不禁愉悦万分,因为他的身材很胖,正如那句"心宽体胖"一般。

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关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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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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