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简称因特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犯罪。 1 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 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 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 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运用者的利益。 3 网络 、教唆犯罪 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 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 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 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象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 网络色情传播犯罪 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二 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 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2 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3 严重的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4 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 现在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三、网络犯罪的构成特征 1 犯罪客体 现实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就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主义关系。但是应当看到赛博空间是考电脑间的联接关系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拿Internet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另一个是用户方面的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应当注意到网络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2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教唆犯罪,网络色情传播,以及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等犯罪。网络犯罪的行为只能是作为。这是由于网络犯罪的物质基础在于由硬件和相应软件构成的计算机系统,而计算机系统的各种程序功能,需要通过人直接或者间接操作输入设备输入指令才能执行。这种网络犯罪背后的人的行为只能是积极的作为,表现在各国的立法中的用语可以是侵入、删除、增加或者干扰、制作等等。网络犯罪具有跨国性的特点,犯罪人利用网络,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从网络上的任何一个节点进入网络,都可以对网络上其他任意一个节点上的计算机系统进行侵入和犯罪。本国人也可以在国外兜一大圈后再从国外以其他身份进入本国。 3 犯罪主体 笔者认为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一般来讲,进行网络犯罪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的行为人,但是不能认为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就是特殊的主体。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主张,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职务、从事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我国虽然将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授予工程师的职称,发放各种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等,但是从网络犯罪的案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人水平高超却没有证书或者职称。同时,应当看到在计算机即网络的今天,对所谓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网络犯罪却将越来越普遍,用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这样的标准是不确切的。另外,网络的发展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带来了新的生机,企业法人为了争夺新的市场空间,法人作为主体的网络犯罪也应当不足为奇。 4 犯罪主观方面 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即使是为了显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统的犯罪,行为人也具备明显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头,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四、我国刑法的规定与完善 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现行刑法第285条,286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法条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定重点在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的规定有进一步完善之处。 1 现在,网络侵入,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是按照现行刑法第285条、286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但是量刑相对较轻,例如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对这类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的犯罪应当提高法定最低刑而处以重刑,甚至生命刑。同时,针对网络犯罪与计算机操作的直接关系,建议广泛地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比如没收作案用计算机设备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与计算机系统有直接关系的职业等。 2 网络犯罪具有跨国性的特点,而我国刑法在现在很难对境外从事针对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产生效力,建议加强国际间司法管辖权的协调,与尽可能多的国家签定双边引渡条约,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3 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教唆等犯罪,笔者赞成在本质上属于传统型犯罪。但是鉴于网络犯罪的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危害严重的特点,建议在法定刑的规定上,可以较普通侮辱、诽谤罪,罪、教唆犯从重处罚。 4 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虽然一般没有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商业动机或者政治目的,但是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所造成的危害一样严重。建议对青少年的此类犯罪在主体责任年龄上可作适当降低。 论网络时代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尤其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巨大差异,对于现行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及刑事司法协助规范形成巨大冲击,同时也造成传统刑法理论与现实犯罪态势的冲突,导致立法和理论略显滞后而与时代不合拍。对于国内立法、国际刑法与刑事司法协助、刑法理论创新以及刑事司法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反思,对于惩罚和防范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是当务之急。关键词 1.计算机 2..网络 3.处罚 21世纪将是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犯罪名词——计算机犯罪。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预防和处罚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面对计算机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司法部门如何处理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一个既紧迫又需长期研究的问题。我国《刑法》中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表明了我国在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的坚决态度。作为一名计算机爱好者,深知计算机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此对该类犯罪的危害、犯罪对象来源以及该类犯罪在刑法上的疏漏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inter网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网络涉及到国家的政府、军事、文化教育等诸多行业。其中存贮、传输和处理的信息有许多是重要的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商业经济信息、银行资金转帐、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信息。有很多是敏感信息,甚至是国家机密。计算机犯罪带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文件资料失密;二是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的破坏。中国的网络事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上网计算机数有六百七十万台,上网用户达到一千六百九十余万。因特网使用人群在中国每年增长比例都超过100%。网民总人数已超过1500万人。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政府、企业因特网技术应用出现前所未有的热潮。伴随着网络兴起而来的是计算机犯罪案件也急剧上升,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性问题。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报告,计算机犯罪是商业犯罪中最大的犯罪类型之一,每笔犯罪的平均金额为45000美元,每年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亿美元。而计算机犯罪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计算机罪犯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大大刺激了计算机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生。计算机犯罪案率的迅速增加,使各国的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根据美国计算机安全协会与联邦调查局的一次联合调查统计,仅该国有53%的企业受到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42%的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在过去的12个月被非法使用过。而五角大楼的一个研究小组称美国一年中遭受的攻击就达25万次之多。 如俄罗斯黑客弗拉基米尔.利文与其伙伴从圣彼得堡的一家小软件公司的联网计算机上,向美国CITYBANK银行发动了一连串攻击,通过电子转帐方式,从CITYBANK银行在纽约的计算机主机里窃取1100万美元。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崛起伴随而来的“计算机病毒”,更是让人闻“毒”色变,每年因计算机病毒发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一、计算机犯罪含义评析 黑客(Hacker)本意是指在计算机程序设计领域中,非常熟悉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而热衷于编制新程序的电脑迷,而现在逐渐演变为一个未经许可“侵入”计算机程序系统的人,或是怀有恶意破坏计算机程序系统、编制计算机病毒的代称。而计算机黑客则正是计算机犯罪的主要来源。对黑客进入电脑系统的行为,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黑客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是网上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有害信息,如传播计算机病毒、黄色淫秽图像等;三是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四是非法盗用使用计算机资源,如盗用帐号、窃取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机密等;五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恐吓、敲诈等其他犯罪。随着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日益新颖化、隐蔽化,未来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犯罪形式。从目前我国所破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普遍都是精通计算机的青年学生。②究其犯罪动机,本人认为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不是出于恶意,而是抱着好玩或显示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特长,把入侵别人的电脑系统当作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种挑战,入侵系统后并不实施破坏行动而退出,可称之为非恶意入侵者。二是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入侵电脑系统的目的是窃取商业情报、资料或国家秘密;或为显示自己的能力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导致系统瘫痪,这类黑客可称之为恶意入侵者。二、我国《刑法》中有关计算机犯罪缺陷 《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上述三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该类系统而故意侵入。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后果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触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现代生活中,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在信息交流和日常工作中一种十分重要的工具,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已将对计算机犯罪的处罚提高到刑罚处罚的高度,从上述两罪看,其处罚不可谓不重,同时也显视了我国对计算机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决心,但是由于法律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处罚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1、两罪不能涵盖计算机犯罪的全部行为。如:曾轰动一时的上海热线案中,杨某因侵入“上海热线”8台服务器,破译了大部分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2台服务器的超级用户帐号和密码,非法窃用该“热线”2000多个小时,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逮捕。后公安机关又将强制措施由逮捕改为取保候审。而该案则是一个典型的“三不象”案件,理由是:(1)杨某不构成“非法侵入计算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中对该罪的规定,杨某侵入的是网络服务商的信息系统,而不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其犯罪对象与该罪所指犯罪对象不同一,所以不构成该罪。(2)杨某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该罪的规定,行为人虽然具有删除、修改、并可造成网络瘫痪的能力,但其并未实施该行为,即使实施了该行为,也必须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后果严重”才可以该罪追究其责任。(3)杨某不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87条规定,从法理上讲,杨某的行为与盗用长途电话、移动号码实质相同,但在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该类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是通讯用户,而不包括通讯服务提供商,即网络服务商(ISP),刑法第265条中有关盗窃数额计算中,仅涉及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情况,没有涉及计算机网络的情况,如果扩大解释则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只能得出杨某不构成盗窃罪的结论。2、对“后果严重”一词没有准确的界定标准。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后果严重”一词的准确界定标准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后果才称为严重?又如首例黑客入侵证券网络案中,章某为帮朋友炒股搞内幕资料而非法入侵证券公司的电脑系统,拷贝了客户帐号、资金余额等明细资料,章某被抓获后,经审查司法部门认定章某为“无罪”。就该案而言,与前述一案有一些相同之处,那么章某又构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呢?争论的焦点又在于按照刑法规定,要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盗窃商业秘密罪,对“后果严重”的含义如何界定,后果严重是否以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为唯一的认定依据。对司法机关的“无罪”认定,本人赞同,理由是:章某有利用计算机盗窃商业机密罪的行为,但并没有构成盗窃商业机密罪。在刑法上,找不到给章定罪的条文,无论我们出于怎样的保护知识经济的良好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看行为结果的,章某一案中,并未造成谁的经济损失。刑法第219条规定,要给商业秘密之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该罪。在我们现在的法律解释中,损失指的就是经济损失,现在没有经济损失,怎么定罪呢?三 立法思考 在依法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立法建设。目前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我国还散见于《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更好地依法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络安全,继续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办法,制定一部专门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正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信息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的处罚,从而提高犯罪行为的成本。由于法规的不健全,导致现行刑法典中所设置的计算机犯罪条款在某种程度上难以贯彻实施。例如,刑法典第285条和第286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所实施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规定”,众所周知,目前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国家规定即是上述几个行政法规,而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但是,该条例的规定却是不健全的,也因此而导致刑法实际适用中的尴尬。该《条例》第5条2款规定:“未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有的学者认为,当时规定条例的这一款时,可能是考虑到未联网的单台微机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有一些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42因而未能及时加以规定,意图等待时机成熟时再加以规定,但是却至今未能加以规定。这引起的问题是,既然规定未联网的单台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则其管理规定就不应适用上述《条例》;而不能适用上述《条例》,目前又无其他可以适用的行政法律或者规范。那么,在没有可以适用的国家规定的情况,行为人针对于单台微型计算机实施上述两类犯罪行为的,就难以说其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既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也就不能满足刑法典的要求而构成犯罪,因而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四、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 1、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配备和建设 因特网的普及与渗透,使“网络警察”的出现成为必然。目前,国家公安部已建网络警察队伍。这种新的警察部队的目标之一,是进行网上搜寻,以防范和跟踪在数秒钟之内就能犯下的、几乎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犯罪活动的幽灵。因此要求“网络警察”必须具有较深厚的计算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紧跟新技术的发展,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能。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行为有时很难在国界上给以准确的划分,所以在反对电脑化犯罪的斗争中,警察的回应和相互配合的速度是最关键的。例如西班牙国家网络警察这支新部队与欧洲其他类似的力量、特别是美国的联邦调查局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国家警察也与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等其他调查信息犯罪的警察组织保持着密切的接触。目前在中国,这种跨国界涉嫌网络犯罪也有抬头之势,如不久前美国的互联网广告公司涉嫌欺诈中国用户等,中国的网络警察们应已经走出国门,与全世界的官方反犯罪网络组织建立密切的联系,协同打击计算机犯罪。 2、加强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网络安全的保护,事关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单靠公安部门网络警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足以形成保护网络安全的社会化有效机制,只有通过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犯罪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的上网族中,有的由于未能注意依法进行网上活动,从而有意无意地侵犯了网络安全。为此,对广大网民特别是初上网者进行必要的避免网络利用不当而误闯法网的守法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例如“黑客”中有些还只是念高中的大孩子,他们出于炫耀心理上网作恶,甚至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干违法的事,因此在调强计算机的普及的同时,要加强对计算机学习、使用的法制教育,对广大网民进行自我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普及宣传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培训中,要注意加大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技术的比重,并不断根据犯罪新趋势,在网民中有重点地推广一系列网络安全技术,建立网络安全的保障机制 3、提高网络技术和研制新型网络产品,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 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高知商犯罪,正如加密与反加密这一矛盾体一样,只有不断的更新技术,研制新型产品,增加网络的自我防护能力,堵塞安全漏洞和提供安全的通信服务,加强关键保密技术如加密路由器技术、安全内核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网络地址转换器技术、身份证认证技术、代理服务技术、防火墙、网络反病毒技术等重点项目的研制和改进,不跟任何计算机犯罪可乘之机,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虚拟社会。综上所述,可见计算机犯罪已成为21世纪犯罪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只有更好的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才能让广大人民的生活更加稳定,国家经济迅速腾飞。参考文献(美)奥古斯特•比库尔著:《利用计算机犯罪》,
给你一些参考题目,需要参考文献告诉我[民商事案件中滥列被告的原因及对策][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比例不高的原因分析] [设立民商事案件执行救助制度的法律分析]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法律对策研究][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研究]
云南这位学子可以换一个题目,用仅剩的9天再写一篇论文,虽然难度非常大,不过写薇娅的话,很有可能会不通过。
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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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晓云,徐芳.关于卷入度(involvement)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广告研究[J].2006(1):22-26
[5]张F.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记者[J].2016(5):64-65
关于内容:1、一般概括性内容:课题标题、答辩人、课题执行时间、课题指导教师、课题的归属、致谢等。2、课题研究内容:研究目的、方案设计(流程图)、运行过程、研究结果、创新性、应用价值、有关课题延续的新看法等。3、PPT要图文并茂,突出重点,让答辩老师明白哪些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页数不要太多,30页左右足够,不要出现太多文字,老师对文字和公式都不怎么感兴趣;4、凡是贴在PPT上的图和公式,要能够自圆其说,没有把握的坚决不要往上面贴。5、每页下面记得标页码,这样比较方便评委老师提问的时候review关于模板:1、可以去像素网选择一套合适的论文答辩ppt模板,不要用太华丽的企业商务模板,学术ppt最好低调简洁一些;2、推荐底色白底(黑字、红字和蓝字)、蓝底(白字或黄字)、黑底(白字和黄字),这三种配色方式可保证幻灯质量。我个人觉得学术ppt还是白底好;3、动手能力强的大牛可以自己做附和课题主题的模板,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喜欢的图在“幻灯片母版”模式下插入就行了。关于文字:1、首先就是:不要太多!!!图优于表,表优于文字,答辩的时候照着ppt念的人最逊了;2、字体大小最好选ppt默认的,标题用44号或40号,正文用32号,一般不要小于20号。标题推荐黑体,正文推荐宋体,如果一定要用少见字体,记得答辩的时候一起copy到答辩电脑上,不然会显示不出来;3、正文内的文字排列,一般一行字数在20~25个左右,不要超过6~7行。更不要超过10行。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要有一定的间距,标题之间的距离(段间距)要大于行间距;关于图片:1、图片在ppt里的位置最好统一,整个ppt里的版式安排不要超过3种。图片最好统一格式,一方面很精制,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做学问的严谨态度。图片的外周,有时候加上阴影或外框,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2、关于格式,tif格式主要用于印刷,它的高质量在ppt上体现不出来,照片选用jpg就可以了,示意图我推荐bmp格式,直接在windows画笔里按照需要的大小画,不要缩放,出来的都是矢量效果,比较pro,相关的箭头元素可以直接从word里copy过来;3、流程图,用viso画就可以了,这个地球人都知道;4、ppt里出现图片的动画方式最好简洁到2种以下,还是那句话,低调朴素为主;5、动手能力允许的话,学习一下photoshop里的基本操作,一些照片类的图片,在ps里做一下曲线和对比度的基本调整,质量会好很多。windos画笔+ps,基本可以搞定一切学术图片。关于提问环节:评委老师一般提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1.他本人的研究方向及其擅长的领域;2.可能来自课题的问题:是确实切合本研究涉及到的学术问题(包括选题意义、重要观点及概念、课题新意、课题细节、课题薄弱环节、建议可行性以及对自己所做工作的提问);3.来自论文的问题:论文书写的规范性,数据来源,对论文提到的重要参考文献以及有争议的某些观察标准等;4.来自幻灯的问题:某些图片或图表,要求进一步解释;5.不大容易估计到的问题:和课题完全不相干的问题。似乎相干,但是答辩者根本未做过,也不是课题涉及的问题。答辩者没有做的,但是评委想到了的东西,答辩者进一步打算怎么做。提问环节很容易因为紧张被老师误导,如果老师指出你xx地方做错了,先冷静想一下,别立马就附和说啊我错了啊我没有考虑到。一般来说答辩老师提的问题,很少有你做课题这几年之中都没考虑到的。想好了再回答,不要顶撞老师,实在不会的问题,千万不要“蒙”,态度一定要谦虚,哪怕直接说“自己没有考虑到这点,请老师指正”。
模板背景千万不要太花哨 因为是学术论文字数尽可能少一些,自己准备演讲稿展开PPT不是最主要的 弄熟论文才是王道模板题目 答辩人 指导老师论文结构(目录)是否有创新之处论文研究 目的 方法 过程挑重点说出本论文的闪光点(切忌不要放太多,要熟悉内容,否则......)结论 感谢可行性研究类文章 最好字数少一些 配合图表 以及具体实例。最最重要的是熟悉论文 这是最根本的。还有一点是PPT是论文的缩影,重点突出自己会的,到时候就会的多讲点,要是有演示程序什么的就弄到最后边,讲完PPT就跑跑程序。答辩的老师不会细看所有论文的,主要就是听你的PPT,所以一定要扬长避短,还有,最好要突出你论文较新的东西,就算是讲和别人相似的题目有相同的地方也绝不说自己和谁的比较像,最后就是只要是你写在PPT上的就一定弄懂了,PPT前边的会比后边的更受答辩老师关注。我刚参加完答辩 以上是我的建议
PPT的安排第一页:论文题目,作者,指导老师等第二页:摘要,即你的论文的中心思想第三页:目录,表示你论文的思路、框架结构然后,逐项论述。中间可穿插系统演示。如果以上觉得麻烦,推荐你找哪种专门帮忙代做的人,我以前有找过优易做这个团队帮忙,播出来的效果还可以吧!注意事项1.需要概括性的总结你的论文结构,脉络要清晰,条理性强。2.PPT页数。20分钟的答辩时间,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的讲解,PPT是辅助性的。3.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也可以用宋体字加粗的字型。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成明显反差。不要用PPT的自带模板,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也可以。拒绝花哨和轻浮!PPT上字要大,一张PPT上,字不要太多,行距别太密,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图的效果好于表,表的效果好于文字。最忌讳满屏幕的都是长篇大段的文字。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能引用图或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4.要熟悉自己的论文,应预先演练过。用一个流畅的演示来打动评委是聪明的。5.最后记得要真诚地感谢学校和老师,煽情点没关系,别假就好。
毕业论文答辩ppt内容怎么写的解决方法如下:一、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整合,将论文分为引言和试验设计的目的意义、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几部分。 二、在每部分内容的presen tation中,原则是:图的效果好于表的效果,表的效果好于文字叙述的效果。最忌满屏幕都是长篇大论,让评委心烦。能引用图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化,用编号标明。 三、1 文字版面的基本要求 幻灯片的数目: 学士答辩10min 10~20张 硕士答辩20min 20~35张 博士答辩30min 30~50张 2 字号字数行数: 标题44号(40) 正文32号(不小于24号字) 每行字数在20~25个 每张PPT 6~7行 (忌满字) 中文用宋体(可以加粗),英文用 Time New Romans 对于PPT中的副标题要加粗 3 PPT中的字体颜色不要超过3种(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 建议新手配色: (1)白底,黑、红、篮字 (2)蓝底,白、黄字(浅黄或橘黄也可) 4 添加图片格式: 好的质量图片TIF格式,GIF图片格式最小 图片外周加阴影或外框效果比较好 PPT总体效果:图片比表格好,表格比文字好;动的比静的好,无声比有声好。 四、(注意) 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值得强调的是,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显成明显反差。 注意:要点!用一个流畅的逻辑打动评委。字要大:在昏暗房间里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不要用PPT自带模板:自带模板那些评委们都见过,且与论文内容无关,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没关系,但是要自己做! 时间不要太长:20分钟的汇报,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讲,PPT是辅助性的.。 记得最后感谢母校,系和老师,弄得煽情点。
我觉得该名学生的论文是很难通过的,大概率是需要重写的。
云南的一位学子论文中采用了直播带货者典型案例,文章中对薇娅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且采用了大量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然而,薇娅却因偷税漏税被罚款亿。距离答辩只有九天的时间,老师建议这位学子将主要的人物更换成李佳琦或者罗永浩。
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促进互联网电商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电商主播的盈利额变得越来越高,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进入了直播行业。然而,主播能够获得更高的佣金,他们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想法,最终导致个人事业受损,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
直播行业拥有着太多的商品和链接,每当大主播直播的时候,直播间中的坑位费和佣金会有所提高。除此之外,直播带货行业促进了网络电商的发展,但是它对实体经济和线下实体店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打击。逛街的人数越来越少,直播间中的观看人数越来越多,这势必会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失去工作。
众所周知,每一个平台都会根据用户的访问量向用户推荐合理的主播,从而使得用户获得更多的购买机会与挑选机会。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利用网络直播带货,不应该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尤其是偷税漏税。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应该建立比较严格的赏罚制度,从而促进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总的来说,直播带货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经济促进作用,但对实体经济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云南这位学子需要更改论文中的数据和信息,从而保证论文顺利的通过答辩,从而获得更好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云南一位毕业生的论文写的是网络直播带货的影响力,然而,这篇论文中他就以薇娅作为论文的论证的例子。然而,我认为他的论文是不可能通过的,因为现在薇娅已经被全网封杀,而且已经成为了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负面人物。
云南一位毕业生在写自己的毕业论文时,就以直播带货一姐薇娅为例。然而,现在薇娅因为偷税漏税事件被全网封杀,该名学生担心自己的论文无法通过。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该名学生的论文应该是没有办法通过的。毕竟现在薇娅已经成为了直播带货的负面人物。虽然之前薇娅的确给直播带货行业树立起了标杆,也产生了一些正面的影响。但是这些都是在她还没被揭露偷税漏税的情况之下所产生的,现在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就我个人而言,薇娅现在真的不适合作为网络直播带货影响的代表人物。所以这篇论文很大概率是无法通过的。
现在薇娅在直播带货行业已经是一个有污点的人物了,她真的不适合在进入到论文当中,而且我认为相关的论文检测软件也不会让这篇论文通过的。该名云南的毕业生应该做好换人物的准备,毕竟在直播带货行业中,也还有一些优秀的直播播主。例如李佳琦。因为这篇论文本身就是在论直播带货的影响,然而,李佳琦作为优秀的直播带货播主,他所带来的影响肯定不比薇娅小,而且李佳琦目前在直播带货行业依然是标杆的存在。
总之,我认为该云南大四毕业生论文写薇娅的这篇论文大概率是无法通过的。他应该想好补救措施适当地对论文进行修改。
当毕业论文遇上“薇娅”,还剩9天答辩,云南这位学子应该这样处理:1.先把论文的涉及的内容告知论文的指导老师,让指导老师给意见;2.如果不能在用薇娅这个案例的话,就更改其他同等能力的其他主播,但要重新梳理和搜集资料;3.如果论文指导老师表示不用更换案例的话,还可以增加偷税漏税这一个热点话题。
本期关键词是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本期分别从新闻传播、旅游、经济、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电子商务”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1 | 【 行政学 】 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 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活动和不断涌现的新市场行为方式,对已有的市场秩序、监管方式和监管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已有的市场监管理论,如防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第三方监管论,面对这些新挑战、新问题与新形势,存在解释力不足、关注监管机构职能但忽略监管效果、多部门监管协同标准难以拟定等局限。本文提出用公共价值失灵理论替代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作为新时期监管的指导思想,认为监管的分析基础不能只停留是在政府、企业还是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谁更有效的主体角色讨论上,而是要突破主体边界,以防患公共价值失灵为所有主体的共同价值基础,用共同的理念、标准、承诺和职责为行为准则,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上,协调新时代的协同监管工作,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市场守夜人;发挥好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的作用;秉持包容审慎、平等开放、共享共治的原则和方法,做好新时代的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1]蓝志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中国行政管理. 2021,(06):37-43| 2 | 【 图书情报学 】 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 摘要: 【目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信息生态理论的研究起源和进展进行归纳和梳理,厘清国内外网络信息生态领域的研究脉络的基础上,为促进我国网络信息生态的更好发展献计献策。【方法/过程】文章以CNKI和Web of Science为核心文库,借助Citespace软件对网络信息生态的关键词Timeline相关学者、研究热点等几大方面绘制了可视化的知识图谱,揭示了该领域现有的研究分布和研究态势,并对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结果/结论】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在未来的研究中将更关注价值是如何流动、创造以及博弈等问题。该主题下相关文献数量较少,因此综述涵盖的主题范围较大。 [2]张海涛等.吉林大学管理学院[J].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情报科学. 2019,37(08):170-176| 3 | 【法律】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3]刘雅婷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J].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 2021,(05):68-82| 4 | 【教育学】 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 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 为例 摘要: 近年,高等学校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相应产业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材开发滞后于产业发展。文章分析了开发新兴专业教材的迫切性,以及普通教材开发模式的不足,阐述了以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必要性,并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介绍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实践,对以该模式开发教材的经验和效果进行总结。 [4]袁勤勇.清华大学出版社[J].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出版广角. 2021,(09):49-51| 5 | 【经济】 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 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不同渠道权力情境下,对O2O网络营销间接、直接以及双渠道基本需求和利润成本进行分析研究,并构建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型,对企业网络营销渠道带来的渠道冲突进行探讨。本模型主要对间接销售渠道、O2O网络直销、双重渠道进行研究,在各渠道上,通过对中间商及生产商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到电子商务O2O下网络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的渠道合作模型以及合作方案。本研究对于整个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模式渠道的销售效率和销售状态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王丹鹤.三亚学院[J].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商业经济研究. 2021,(18):85-88| 6 | 【新闻教育】 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 ——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 摘要: 直播带货是在互联网时代快速崛起的新兴电子商务业态,同时也是粉丝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已有文献缺乏从地理学视角对粉丝经济开展研究。论文基于网络空间理论,以抖音带货主播为例,结合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及城市舒适性理论构建了影响中国带货主播空间分布的指标体系,运用区位熵、莫兰指数、冷热点分析方法,对中国带货主播的空间集聚特征进行了可视化分析,通过空间回归模型探析了影响带货主播的地理因子。研究表明:(1)带货主播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集聚现象,且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广州、杭州最为突出;(2)以直播带货为例的粉丝经济正在重塑中国原有的城市等级体系,具有娱乐传媒、电商、旅游特色的城市(如长沙、金华、丽江),对带货主播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超过部分一线城市;(3)通过空间回归分析发现,电商创业环境、文化旅游对粉丝经济生产者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生活便利性与自然环境也具有重要影响;相比而言,人力资本影响较小,专利数量甚至对带货主播具有较明显的挤出效应,说明直播带货具有很强的草根性。研究为揭示粉丝经济的空间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详实的实证案例,为地方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6]彭珏.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J].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地理科学进展. 2021,40(07):1098-1112| 7 | 【经济】 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 摘要: 本文对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了电子商务对乡村旅游产业的赋能效果,厘清了现阶段制约我国乡村电商旅游发展的因素,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乡村电商旅游产业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政策建议,即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提供充足的交通、通信及人才支持,加快乡村旅游产业链与乡村电商的深入融合发展。 [7]王立明等.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J].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商业经济研究. 2021,(17):128-131| 8 | 【旅游】 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文化和旅游进入深度融合发展阶段,作为支持旅游发展的重要工具,旅游电商平台也要融入文化元素,转型升级成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以江西为例,深入分析当前江西各类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现状,发现存在文化印象不够深刻、文旅产品尚待丰富、文化挖掘程度不一的问题,提出各平台应分工协作,并通过增设互动体验以加深文化印象、对接用户以助力打造文旅产品、实行人才共享以推进平衡发展的文化融入路径,以促进江西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并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8]吴子珺.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J].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企业经济. 2020,39(10):105-110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我觉得这位学子应该换一个论文题目,用剩下九天的时间,重新撰写新的论文。因为目前薇娅的事情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属于负面的教材,可能会影响到论文的成功率。
当毕业论文遇上“薇娅”,还剩9天答辩,云南这位学子应该这样处理:1.先把论文的涉及的内容告知论文的指导老师,让指导老师给意见;2.如果不能在用薇娅这个案例的话,就更改其他同等能力的其他主播,但要重新梳理和搜集资料;3.如果论文指导老师表示不用更换案例的话,还可以增加偷税漏税这一个热点话题。
网络营销作为新的营销方式和营销手段实现企业营销目标,它的内容非常丰富。一方面,网络营销要针对新兴的网上虚拟市场,及时了解和把握网上虚拟市场的消费者特征和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变化,为企业在网上虚拟市场进行营销活动提供可靠的数据分析和营销依据。另一方面,网络营销在网上开展营销活动来实现企业目标,而网络具有传统渠道和媒体所不具备的独特的特点:信息交流自由、开放和平等,而且信息交流费用非常低廉,信息交流渠道既直接又高效,因此在网上开展营销活动,必须改变传统的一些营销手段和方式。网络营销作为在Internet上进行营销活动,它的基本营销目的和营销工具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实施和操作过程中与传统方式有着很大区别。
你这个问题,没个主题没个方向。稍微一回答都几百字。没人回你的。
网络营销的竞争优势与风险防范网络营销是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营销活动的一种新方式,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它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代表着21世纪企业营销的主流.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网络营销还存在着技术、商业、信用、法律等经营风险.因此,我们应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化解风险,保证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
网络营销主题论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营销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网络营销主题论文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摘要】文章对比传统市场营销的内涵和方式,分析在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市场营销方法的现状,提出了改进与变革方式。
【关键词】市场营销;网络时代;电子商务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传统的购买方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网络化的功能已经从学术研究拓展到了商务应用,并且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经营和产品交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的经营者需要重视网络时代的发展,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积极推动企业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发展,运用互联网商业应用来跨越空间的阻碍,加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建立起一套崭新的营销模式,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市场营销的定义
在市场经济的营销下,企业如果想要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要树立起营销观念,这是连接企业发展与社会需要的纽带。市场营销的定义很多,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市场营销,但是一般都是认为,营销是通过个人和集体共同创造的,由集体或个人提供出售的产品与他人自由交换产品的价值,以此获得所需之物的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因此,营销首先是一种创造行为,不仅是要寻找顾客并满足顾客需求,还要发现顾客提出或没有提出的存在于商品中的问题,积极帮助顾客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问题。营销活动是一种资源交换的行为,要知道,只有人才具有交换的本领,买卖双方通过自由交换来各取所需,交换是营销活动形成的基础。
营销同时也是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营销的出发点是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欲望,如果人们的需求和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就可以通过营销来达到使他们满意的状态。营销活动还是一个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即研究市场和整合营销活动。研究市场主要是研究顾客的需求量和需求特点,从而确定经营量和经营产品,整合营销活动是通过生产和经营来以适当的价格和适当的传播手段满足顾客的利益。营销作为企业与社会沟通的纽带,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因此在制定营销计划时,必须要做好公司利润、顾客需要和社会利益三方面的利益打算,只有在社会利益得以保障的情况下,企业的利益才能够得以发展。
二、网络时代对于市场营销的影响
企业的市场观念形成以来一直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完善,从最初的生产观念再到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网络市场营销观念,市场观念一直处于不断演进发展中。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给市场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缩短了物品流动的时间,打破了原有的地域分割,让消费者有了更大的空间和选择余地。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只能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市场营销的外部环境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的全球化,受到网络开放性的营销,经济活动已经摆脱了国界的限制,空间距离变得更短,时间连续性更强,已经能够提供全球化的服务;二是给企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潜在市场,给企业带来了无数的商机,全球化的发展让企业具备一种快速的市场营销手段,即通过网络来营销。
网络的迅速发展给社会和企业都带来了经济上的利益,通过网络与顾客进行直接联系,可以减少沟通的环节,让企业的营销变得更加的直接,同时加快了商品、资金和信息的交流,帮助消费者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减少了消费可能带来的冲突,而消费者的购物也会变得更加理智。从企业的生产角度来看,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将生产过程进行全记录,全面表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还节省了店面开设的资金和成本,为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商机。不论企业的大小如何,在网络的平台上都可以不再受规模的限制,各个企业之间能够实现公平竞争,通过快速的全球化市场营销手段来吸引顾客。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工业化生产只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一般需求,而很难进行一对一的需求满足。在网络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顾客所需求的个性化可能会得到满足,为顾客提供个人的产品设计、开发也从不可能变成可能,如电脑笔记本,顾客可以选择自身需要的电脑组件,让商家为顾客进行组装、定价甚至上门服务,从而实现个人的需求。随着电商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传播有了新的途径,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传播,将文字、声音、画面三者相结合,实现多媒体信息传播,这种传播方式是一般的传播工具所无法比拟的,不仅可以实现一对一的交换,还可以实现一对多、多对多的沟通。因此,电子商务作为新的商业平台和工具,为市场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提供的巨大优势。
三、网络时代市场营销的变革
现如今,人们已经进入到了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直接渠道进行销售,让销售变得更加简单。随着信息的直接分享,中间商的作用越来越小,实现了分销渠道的变化。这种直接销售的渠道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实现的,各个地方的情况也不相同,因此,无论是直接渠道销售还是分销渠道,都有可能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动态联盟。企业需要加强科技的力量,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加强与顾客、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沟通,共同分享商业机会,认真完成每一次的市场营销活动。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网络营销逐渐成为了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其特征是互联网网络,这种方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传递和储存都让营销成本有着大幅度的下降,并且让销售体系变得更加简洁,提供了全新的产品和服务。
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给市场环境带来了巨大变化,打破了时空限制,让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空间和选择余地,因此,消费者逐渐表现出“个性化”的特征,网络的透明化和信息传递的快速性能够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通过网络获取更多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能够快速响应顾客需求,按照个性化的特征来改变企业市场营销方式,这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企业来说,基于网络时代背景下的市场营销不仅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方式、经营理念和发展机遇,抓住这个机遇,企业就可能在原有的背景下得到进一步发展,逐渐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四、网络时代市场营销策略变化
基于网络时代的市场变化,企业需要进一步实现市场营销策略的改革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产品决策策略需要进行变革,企业要充分了解顾客的相关信息,包括顾客需求、偏好等,按照顾客需求来进行定制,以用户为中心来进行市场营销策略的改变。比如说,企业可以让顾客参与到产品的设计中,将顾客作为合作伙伴,利用发达的技术来了解顾客需求,让顾客积极参与到产品的设计、改进和生产中,让生产的产品更容易被市场和消费者所接受,从而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通过这种方式来让市场营销获得成功。企业要让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以顾客为中心,利用网络的互动性和引导性来让顾客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打分,积极认识到顾客的需要和产品中存在的不足,使得顾客得到需求的满足。企业可以采用最新的制造系统来为顾客进行私人定制,实现智能化和快速化,在制造商品的过程中加入信息技术,缩短与顾客之间的距离,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展现企业的整体效益,依据市场的变化来灵活地调整经营战略。
企业在网络背景下可以对价格进行合适的调整,改变传统的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式,将价格定位在顾客的价值上。传统的价格定位主要是考虑竞争的限制,使用成本定价法和竞争定价法,但是随着时代的变革,企业的定价方式也要有所改变,在通过产品设计、营销活动设计、市场调研之后,对价格的制定要改变以往以成本为基础的方式,要以市场为主,利用顾客对价格的敏感程度来定价。同时还要创造价格优势,满足顾客的特定需求,让顾客在合理的价格中感受到周到的服务,企业要对市场保持快速的反应,要具备价格变动的能力,以此获得价格优势。企业还要利用只能定价系统,对顾客反馈进行完全掌握,精确获得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成本。企业需要积极在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价格定位,让市场营销的策略变得更加灵活。企业要能够及时提供各类信息,包括打折信息、新产品推送、产品服务体验和售后保障等,通过免费的软件升级来吸引顾客。还可以建立电子建议箱,通过顾客反馈而来的信息来建立全新的网络渠道,建立企业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企业利用互联性进行市场宣传活动,还要对网页进行创新设计,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以独特的宣传方式来吸引眼球,获得人们的注意。
五、结语
网络运用到商业目的中的时间是比较短的,至今也不过十余年,但是网络化市场营销手段在商品宣传的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由于网络销售、网络支付的安全性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规则并不完善,很多企业对于网络的营销还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不可否认的是,在科技浪潮的影响下,虽然网络营销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一旦成功企业将获得大幅度的发展,新的浪潮最终会打破旧的体制和思想,企业要立足长远角度,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用最好的姿态迎接网络化营销时代的到来。
摘 要:互联网的到来,技术力量的不断强大,传统商业逐渐没落,一批以全新商业思维的代表企业迸发勃勃生机,不断壮大发展。小米公司、360公司、百度等一群以新思维进行企业运营的公司在市场中脱颖而出,而他们能够不断向前发展根源就是互联网思维下的营销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新思维;营销模式
一、互联网思维
从农耕时代跨越进工业时代,继而又进入现在的信息时代,科技的不断创新推动着人类缔造新的世界。而如今互联网,正是掀起全球范围经济体系变革的主导科技力量,人类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社会。企业不断尝试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创造全新的价值经济,进而推动互联网行业迈向产业互联网时代,而就是在这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中,诞生了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的出现,可以说是衍生于互联网,借助互联网的信息即时分享、外部开放等特征,以一种全新颠覆性的方式对对现在的社会经济环境重新思考,更加地注重“以用户为中心”的观念,突出消费者信息的重要价值。在互联网大趋势背景下,互联网思维对传统制造服务产业进行彻底的变革创新,以网络为变革的载体,创新企业经营模式。
二、互联网带来的营销改变
1. 网络营销的诞生
网络营销是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利用现在的信息技术,向自身的用户进行产品交易,并以此构建自己的客户关系,达到自身所要求的营销目的。如电子商务正是基于是企业对于网络营销的`探索而兴起。
2. 微营销的诞生
微时代背景下,基于移动互联网,运用微博、微信、SNS等社交媒体,挖掘人群兴趣,驱动人群心智,建立和扩大人群(粉丝、朋友圈)范围,积累粉丝、扩展人脉资源,转化、强化顾客关系,通过实现客户价值来实现企业价值的营销活动。其关键在于洞悉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与兴趣点,巧妙地将品牌文化、产品信息等营销要素与目标人群的兴趣、娱乐、爱好等相结合,让受众主动参与,并在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甚至会主动进行二次传播、形成二次营销。
3. 体验营销成为企业推广自身产品的一个重要力量
体验营销的核心重点是让用户亲身体验产品或服务所带来的感知,以此来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服务的体验性需求。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更是将用户的体验过程变得人性化。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有着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也可使企业获取用户体验的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改善自身产品和服务。当今社会,信息越来越公开透明,消费者对于产品信息也越来越加了解。企业若想在互联网社会上取得成功,就一定要尊重用户的体验,保护用户的利益。
4.对用户进行精准营销
企业充分了解消费者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他们的消费特征和偏好,进行针对性地的营销,以最大化的节省自己营销成本开支。移动终端用户大多数是固定不变的,企业可凭借新的网络技术深入洞察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各项需求,并建立起每一个具体客户的需求数据库。在分析客户数据的基础上,对不同客户进行不同的产品服务营销,同时还可以根据客户的信息反馈有针对性地调整产品及其营销,以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三、小米成功案例分析
自2010年以来,智能手机逐渐成为整个业界关注的焦点。而小米公司在如此激烈的竞争市场上,不但没有被淘汰,反而后来者居上。2014年,小米公司手机售出6112万台,增长227%,含税销售额达743亿元,成功登顶中国市场份额第一。综上所述,小米获取成功地原因有如下几点
1. 产品的高性价比
在同类手机产品市场上,小米的高配低价特性是小米手机被消费者所热衷的原因。小米的性价比已大大超过了公众对其的心理预期,而且小米尊重客户体验,在小米用户发现产品问题时,小米会以最快的方式,解决用户在使用手机时遇到的问题,把用户的产品体验放在企业核心地位,真正的体现了互联网思维下的用户至上原则。
2. 商业模式的创新
“因为米粉,所以小米”。小米将产品的用户精准定位于手机发烧友,为他们提供个性化、潮流、时尚的手机体验。小米的口号一直是“和米粉交朋友”,倡导与米粉积极互动,米粉对于产品要求的声音可以影响到小米公司整体的产品设计。小米公司自创小米社区及论坛,供小米用户讨论分析使用手机心得,及时发现小米用户对于手机的最新需求,以不断革新自己手机功能,迎合用户个性化需求。可以说小米手机的设计是在米粉与小米手机工程师共同设计出来的,小米的工程师只是把米粉的想法给予实现,满足米粉们对于手机的个性化需求。
3. 成功地网络推广
小米公司在推出每一款手机产品,必然先会在网络之上进行大肆推广宣传,使大部分的小米粉丝了解到新品即将上市的信息,在产品上市之前,对于产品的推广工作就已经做到了极致。口碑营销、事件营销、微博营销、饥饿营销等众多的营销策略集合,也使得小米手机的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产品奇货可居。
四、企业汲取经验
(一)微创新
微创新并不是倡导企业在生产运营及销售活动方面出现重大的革新,而是要求企业重视用户需求,从小处着手,精确把握市场上用户需求的变化,并持续地改进产品的用户体验,进而通过量变达到质变的目的,颠覆市场格局。现在的社会已全面进入了体验主义的网络时代,不重视产品的用户体验,只是单纯的“闭门造车”式的进行企业内部研发改革创新,必然会被市场边缘化,脱离市场的需求。
(二)精准性的广告定制
较之传统营销,移动互联网营销的优势在于可对偏好差异性的终端用户提供形式不同,符合他们各自兴趣的信息。移动终端用户固定性,决定了企业所获得的终端反馈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而这些正是广告定制的基础条件。企业完全可以与手机门户网站进行合作,挖掘出用户的兴趣,从而对用户进行有效的实施广告定制。
(三)更加真实和人性化的营销体验
互联网的时代,让消费者完全的占据了市场上主导的地位,消费者的独特的个性化需求比之前更加容易满足。未来的消费趋势会越来越强调消费者之间的差异性,消费者会主动选择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所想要的商品与服务。企业可借助当前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为顾客提供更加真实和人性化的营销体验。把握了消费者对于个性化的需求信息,企业的品牌营销就可以有的放矢了。
五、结论
中国以及全世界都进入了一个倡导“体验主义”的网络时代。传统的不重视用户体验的企业,一定会被市场边缘化,终而遭遇市场的摒弃。企业必须要重新梳理自己的经营念,以互联网思维来看待社会上的变化,尊重用户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