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的概述(一) 各国法中对商业秘密概念的界定1. 英美法2. 大陆法和国际公约3. 我国法(二)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 秘密性2. 价值性3. 管理性(三) 商业秘密的范围(四) 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1.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2.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和法理考察(一) 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二)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1. 保护隐私权理论2. 保密合同理论3. 侵权行为理论4. 财产权理论5. 反不正当竞争理论(三) 启示三、商业秘密的侵犯与救济(一) 商业秘密的违约行为1. 商业秘密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2. 我国商业秘密合同法保护的表现3. 商业秘密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二)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三)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四) 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救济1. 民事法律责任2. 行政法律责任3. 刑事法律责任(五) 商业秘密侵权的事前防范四、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一)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二) 我国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 现有法律在立法上尚欠严密性和完善性2. 现有法律和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仍然不够充分3. 现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操作性不强4.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缺失5. 缺乏程序法的保障(三) 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的建议1. 明确界定商业秘密的概念2. 进一步拓宽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3. 明确商业秘密权的内容4. 明确不视为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5. 增设惩罚性赔偿责任和完善相关刑事责任6. 完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性规定(四) 我国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摘要引言第一部分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实践一、商业秘密的概述(一) 商业秘密概念的争议(二) 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商业秘密立法的目的三、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一) 英美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二) 大陆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三)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四、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一) 违反保密义务的认定(二) 商业秘密秘密性的认定(三) 关于竞业禁止的侵权认定五、保护商业秘密的关键要素(一) 竞业禁止合同的采用(二) 商业秘密案件中证据的留取六、侵犯商业秘密救济的立法现状七、商业秘密法律救济的方式(一) 商业秘密的竞争法救济(二) 商业秘密的民法救济(三) 商业秘密的侵权法及合同法救济(四) 商业秘密的有关知识产权法间接救济(五) 商业秘密的刑法救济第二部分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移植的观察二、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历程三、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一) 缺乏单独立法(二) 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基本问题(三) 现有法律规定权利人保护商业秘密形式不明确(四) 现有程序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科学性规定第三部分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一、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建议(一) 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单行法(二) 扩大商业秘密的概念和侵权责任主体(三) 扩大未来商业秘密立法的调整范围(四) 明确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五) 规范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六) 明确规定侵权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责任二、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程序(一) 完善商业秘密的诉前救济制度(二) 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三、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一)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二) 检察机关对商业秘密保护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三) 检察机关介入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四) 检察机关提起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合法性(五) 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和原则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32、《知识产权侵权取证的方法探讨》;33、《论陷阱取证》34、《商标反向侵权有关问题的探讨》产权法的论文最关键的是案例分析部分,其他的都好说,如果论文里有调查分析,案例描述,结果分析,就比较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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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学校都会给出20多个大方向的题目才对啊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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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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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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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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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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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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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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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或者故意泄露、使用,或者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 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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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秘书文化素养对工作质量的影响
【摘要】秘书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秘书工作具有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辅助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作为秘书工作者,必须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修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良好的职业道德。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秘书工作的水平和施力。秘书作为领导身边的参谋助手,应该具备出色的能力技巧与良好的道德思想,这样才能使上司准确地了解问题的所在,及时作出措施,提高了工作质量,才能使企业的效益不断的提高与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秘书文化素养,工作质量,影响
引言
秘书是领导同志的参谋和助手,是领导同志和机关与群众联系的纽带,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秘书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了秘书工作的重要性,对领导和机关的影响很大。而要做好秘书工作,秘书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修养、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能力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秘书人员,其需要具备基本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养和文化技能素养。而文化素养是秘书人员最基本的能力要求,其对工作质量的好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秘书的职能特点
秘书工作和其他工作不同,表现在其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作用发挥和工作要求等各个方面,具体来说,秘书工作具有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辅助性、服务性和被动性等特点。
(一)政治性
坚持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是对秘书的基本要求。但对于办公室秘书来说,担负着宜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机关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秘书工作不得不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尤其是党政部门的秘书工作。
(二)政策性
秘书工作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领导的基本职责就是制定政策或掌握政策。衡量秘书工作好坏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贯彻了政策精神,从文件起草、调查研究、群众信访,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无不渗透政策的内容和要求。所以,政策性是秘书工作的重要特点,也是秘书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三)综合性
任何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是一个多层次相统一的纵横交错呈网络型的系统工程,在这一系统中办公室是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枢纽,就其职责范围而言,面宽线广、纷繁复杂,既要保管印章财物、传递报纸信件、接传电话、打扫卫生和外来人员的接待等,又要负责公文起草、公文印制、领导服务、会议记录和办公室的管理工作;既要负责来自方方面面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反馈,又要负责工作简报、情况通报、工作大事记等材料的编写工作,还要负责办公室数据统计、财务管理和进行基层调研等工作,可以说是集写作、管理、调度、协调于一身。所以说,秘书的工作是综合的。
(四)辅助性
秘书工作是辅助领导工作的,它的全部工作内容只能是对领导工作起辅助作用,不可能自身独立。秘书部门办文办会办事提供信息,备供咨询,充当参谋与助手,因此具有辅助性。在秘书工作的属性中,辅助性是秘书工作的根本属性,它是综合性的办事部门,是领导直线指挥系统的参谋部。
(五)服务性
秘书工作从其性质而言,要为本机关、本单位的领导工作服务,为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服务,为群众服务。要参与大事的调查研究,传达和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及检查落实情况,搞好领导批示的查办工作。秘书的文件拟写、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文书处理、来信来访、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都是为这三方面服务的。此外,这种服务还表现在生活服务上。
二、 秘书文化素养对工作质量的影响
秘书人员基本的三要素中:一是内容--办什么事;二是时限--什么时间完成;三是要求--工作质量,注意事项。由二三两点可见,秘书人员做事情要有质量的保证及效率的把握。工作质量的好坏与秘书的文化素质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到了工作质量。
做事情尽可能出色,这就需要社会科学知识,具备才干精神。秘书工作所需要的才干包括哪些?这些才干精神又将怎样影响工作质量呢?有如下几点可知。
(一)精明的办事能力对工作质量的影响
秘书的基本职能就是办事,办事能力是秘书工作的重要能力。办事能力涉及完成任务的情况和临机处事的本领。要具有一定的办事能力,必须以知识面广、头脑清楚、思维敏捷、手脚勤快、经验丰富等文化素养为基础。这些能力都对工作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
办事能力主要体现在:
(1)理解和领会能力:就是要听得快,听得清,记得牢。为此,要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组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
(2)条理和驾驭能力:善于把繁杂的机关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3)口头表达能力:这是对秘书职业的特殊要求。会说话,这是一门学问,而且是事关办事成败的基础。什么是会说话呢?起码要做到:①口齿清楚,②达意准确,③有点说话的艺术。前两条是最基本的,第三条是进一步的要求,它包括了感染力、说服力、风度、礼貌等等。人类语言学认为人的口语由两部分构成:声音要素和功能性发声。声音要素包括音调、音量、音速和音质,功能性发声含哭、笑、哼、哈、叹息、其他表情等。 提高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还应研究体态语。
举个例子: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文化参赞助理曹薇说,她一直在做涉外秘书,她的感受是做高级秘书英文要很好,包括所有的听、说、读、写。对于老板沟通方面,要掌握重点,了解其要求,具备牢固的记忆力与表达能力。如果没有掌握,那么对工作质量打了折扣,影响了公司的进程。曹薇说:“有的时候,我需要陪老板去开会,两个小时的会上,其他参加会议的人累了,可以发一下呆,如果对某个话题不感兴趣,也不是你负责的,就不用专心地听。可我不行,不管什么,我都要记下来,回去还要分析,因为那个记录你是要形成文件下发给所有同事的,但有些信息是不能随便公布的,这就考验你的理解和领会能力了。如果不重视这些方面,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安排,工作质量不过关了。
(二)法律知识的意识能力
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秘书人才,不仅要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社交礼仪、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各类公文写作以及档案管理等技能,还要了解有关公司法、合同法的法律法规,熟悉经济管理、理解企业文化 。可见法律知识很重要。企业秘书作为企业的枢纽,法律知识是必备的基础知识,他们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才能成为企业名副其实的“参谋助手”。具体来说,法律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和刑法等等。企业秘书在法律方面的作用有:熟悉、了解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熟悉并了解现行法律、政策在本企业是否已经用足,以协助领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拓宽生产领域和经营渠道,搞活经营活动;密切注意本企业的权益是否受到非法侵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从而提高工作质量,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提高秘书文化素养的几点思考
秘书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秘书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修养和能力,而要提高秘书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就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特别要注意学习掌握同本部门业务关系密切的方针政策,了解专业知识。同时,还得广泛阅读各种书籍和资料,这是当秘书的重要条件。
(二)注意收集信息,熟悉情况
要了解领导同志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主动搜集与中心工作有关的文件和各种情况,了解领导所负责的部门当前在做什么,进展怎么样;了解领导知识的贯彻落实情况,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没落实的原因是什么等等,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资料和参考意见。
(三)掌握工作规章,不断提高办事能力
日常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安排有序,忙而不乱。工作中,要经常总结经验,注意锻炼和提高综合概括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有所进步。
(四)增强信息意识
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增强信息意识是秘书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秘书人员每天接触的各种公文、请示、报告等材料中含有大量信息,秘书人员应在对这些材料的收集、归类、处理过程中将各种信息进行严格的取舍,把最有用的信息提供给领导。
(五)增强智能意识
智能意识主要包括知识积累、思维记忆训练、临机处理方面。秘书在沟通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角色。要能够灵活运用语言就要掌握语言技能,语言技能的提高就需要地不断积累并丰富自己的知识。秘书工作的内容比较繁琐,要合理的管理需要具备良好的思维逻辑能力,有条理地完成各项任务。为了方便工作,秘书人员也要具备良好的记忆能力,善于记人记事。临机处置智能是指在一切情况下所表现的反应迅速、思路敏捷、处置泰然、机智灵活的智能。秘书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迅速做出反应、按顺序先弄清事件的性质、程度和主要数据,发生地点,报告者情况,然后确定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应报告谁,通知谁,怎么做,做到灵机泉涌,左右逢源,分秒不误,毫厘不差。
总结:秘书是专门从事办公室程序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其活动的主要对象是领导者,根本职能是辅助管理,基本工作方式是处理信息和事务,由于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对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较高的文化素质要求。尤其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时期,更需要一支具备专业文化素质,懂法守法、具备才干的秘书队伍。可以说,秘书文化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作质量的高低,推动企业的发展,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因此,研究秘书文化素养对工作质量的影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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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造企业秘书的服务对象
论文摘要: 学习秘书学理论,加强秘书综合素质,发展秘书的空间把秘书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服务能力。从通晓中文、政治、写作、进一步对经济、法律、心理学、国家政策、市场动态。进行学习应用,从中补充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人力资源,领导科学特别是公共关系学等知识,以应付现代企业发展的必修课。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是内外公众对一个企业单位的印象和评价。随着国家对西部的开发,与世界的市场接轨。
论文关键词: 提高秘书的素质; 体现服务能力; 快速传递信息
秘书学理论知识具备超学科、软学科、横断学科、综合学科、比较学科,综合应用提高办事效率,秘书学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对施工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换位思考,理论与工作实际完全不同,就需要我们进行探索研究,秘书学的主要内容进行改革;1.从偏重办文办事,转变为既办文办事,又出谋献策。
必须在我们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信息,不是自作主张;2.从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综合处理信息;处理事务项目员工认可,领导认可,不是走过程;3.从单凭我们的经验主义转变为实行科学化管理,理论联系实际,及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科学管理都必须满足实际要求;4.从被动的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主动服务讲究效率,服务与企业,服务与职工、服务是秘书的天职,建筑企业项目办公室是公司直接控制传达信息的窗口,必须快速准确的随时保持联系。秘书要有良好责任心,不卑不亢不断创新进取,积极乐观的思想作风。
办公自动化等网络熟练的掌握应用。使无纸办公,节约成本是从小事做起,多媒体传递信息,电子邮件,电子会议等,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建筑企业现场使用网络化监控、以及采用先进的RFID射频识别技术,对隧道作业人员定位提高安全管理,结合从事的秘书类型不同,必须提高综合办公效率,多媒体的性能,及电子档案必须具有先进安全的技术和设备。倡导绿色办公,对办公设备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正确的操作方法是必须掌握的基本常识。
公文管理不仅遵循严格的公文格式,而且对发文程序严格控制。控制文件的程序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突发事件能冷静快速正确的做出上报负责部门,根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按领导或组织的意图进行拟稿,对拟好的初稿进行核查,进一步有负责领导签写发文的具体意见。领导签发的文稿形成政力责任。
公文正式印制前有办公室发文,发文部门进行复核。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文字号。各部门发文必须有领导亲自批准,是领导决策的基本资料。建筑企业项目部办公室要做好文件处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服务职责,签发后的公件是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是代表公司的企业管理基础和企业文化。最终秘书用印登记并应用具体方式发送传递文件,快速传递信息,必须严格的遵守《新办法》,秘书不仅要端正思想态度,而且要确保商业机密,守口如瓶。提高思想教育意识,发挥项目党支部及团支部的优势,做好企业机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随着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人才竞争,不仅拥有人才,而且是具有高素质的
人才,守住我们建筑企业的商业秘密。必须常抓不懈,企业机密没有大小,项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无意中就可以泄露企业机密。秘书有职责保守企业机密,重要是监督教育项目员工提高保守企业秘密。对合同、财务、办公室、物资等重要岗位人员加强管理。国际商业间谍不断的上升,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间谍越来越多,而这些人的行为也给各大公司造成了惊人的损失。
各项目部各办公室都有可能随时泄露企业机密,小到一句话,大到一张纸;在与外界人士交往中必须具备敏锐的思维维护商业秘密,办公室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商业秘密培训,思想上固定商业秘密概念。对职工流动多的项目部,秘书是发挥自己作用,进行监督商业秘密制度的执行过程。快速传递信息调动全体职工遵守商业秘密,充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所以面对建筑行业严重形势,应该从严抓起,把涉及到的企业机密严格管理。
受法律保护有技术发明、新工艺、技术决定、新技术前预设计;经营秘密有开拓新市场的计划措施,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部的材料购买合同、财务状况。项目部生产成本、利润、调价方案、项目部招标计划、人员调动、对外洽谈的计划。项目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地具体地规定项目部的商业秘密范围,商业秘密泄露后会带来危害,甚至是一场灾难。
同时把企业机密与反腐倡廉相结合,泄露企业机密也是一种腐败行为,技术秘密的保护与经营秘密的保护同等重要,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措施。例如秘密技术图纸不得超越范围借用,在对外业的资料必须严格把关。
客户交淡的资料必须有领导各部门各处室鉴定后方可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洽谈,至少与项目部领导进行讨论,严禁非管理资料员未经批准接触任何单位资料。在办公室以及接待室有可能将机密随时外泄,秘密文件资料、复印件、打字蜡纸,电脑等内存是否清除,传真机的碳带、打印机的纸带不得随意丢弃,网络内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对防火墙,杀毒软件的应用不断更新换代,不得在网络上传递绝密的秘密资料,机密文件传阅范围明确。有专人负责传阅。一旦泄露秘密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情况。做好机密泄露后的防备预案。加强文件保密期限和及时销毁文件。
在项目部明确各项商业秘密保护的期限。执行档案管理过程中将商业秘密文件单独建立档案,建立档案机构。并对阅读权限明确。应将涉密文件的阅知范围控制到最小;绝密文件只允许在保密室等安全的地方进行内部查阅,不得擅自阅读不应该阅读的机密文件。项目部的机密性文件复印时必须在项目部进行登记,必须有具体管理责任人批权力范围内阅,绝对机密级文件不得复制;必须复制的,应经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当面批准,有项目领导签字。涉密文件不再需要时必须立即清退或销毁的审批权即和完善销毁的记录。这些工作我们能否完全作到最好;工作不理想该怎么处理,完全有一个自由的空间。舞台上表演不是说台词就固定了,在表演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进行插词,能否达到最高的艺术效果就看自己的悟性。
控制文件传阅范围,两手抓,“必要才知道”和分割原测,将与有关具体的范围进行阅知。从不同环节,不同部位,相关时行阅知,建立三秘两不知,将秘密分为三部分进行保存。在执行管理制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在法律上没有什么领导、职工之分。
商业间谍,网络黑客利用现代技术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非常多,对于现代企业的防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培训人员,提高技术防范能力。采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监控,有关涉密部位或区域安装报警器,电子监控系统,实施物理屏蔽,配置高智能防火墙,计算机视频保护机,磁盘销磁器,加密安全防范和信息保密措施等,严禁将密码设生日、姓名等,提高安全意识。对项目部的内部邮箱密码不定期修改,商业秘密管理对内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考核,是否具备遵守商业秘密的素质,从个人的心理进行考核,一个心理素质不健康的人杜绝接近商业秘密的内容。
对涉及到职工个人商业秘密的拒绝接触。创造商业无形的保险柜,守住秘书的商业秘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秘书不仅自己遵守,对项目部所有职工进行监督。各部门有负责人监督各部门的职工,形成良好的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项目部办公设备,购买要合格,发放要进行登记编号,责任到人。办公设备定期保养检修,对设备损坏的配件即使更换;保证办公设备不影响工作需求。物资用品必须严格管理,保证合格,满足办公设备正常应用,杜绝浪费,物品发放必须登记。对招待物品进行制定方案,接待的等级,对招待费用进行控制。
秘书的勤快热情严肃从不含糊。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克服个人情绪,感情用事。我们的空间到底有多大,从主观上是自己,客观上是项目部的环境。但是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原因。我们与路有浓厚的感情,有人说过:人走的多了便是路,自己应该先走那条坎坷小路。
提高文学写作能力,加强自身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学法懂法,对于《合同法》、《公司法》深刻的理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面对社会的发展,客观实际评价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习惯,掌握心理卫生知识,克服不良心理因素,对压抑、自卑、自大、疾妒心、产生的心理挫折,能够释放心理压力的心态。展现自身的业余艺术爱好,克服不良的嗜好,用知识战胜自己。渊博的人文知识浓厚的人文情怀对待工作;保持一个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作为秘书要关心到职工的心理活动。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我们不同时代的人肯定有代沟,但是需要我们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感动别人,在关爱中工作,工作中关爱他人。我们的空间难道不是一个美丽的世界吗?
秘书以服务领导和广大职工为主体。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施工队服务、为公司服务,体现良好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关礼仪知识,服务当中保障后勤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项目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及项目自行组织集体活动,开展好职工娱乐文化建设。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首先保证职工基本的生活水平,关心职工领导的吃住行以及困难家庭。对有困难的职工向公司快速传递信息,项目部办公室秘书随时进行调查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持领导与职工紧密联系,周密布局每一环节,项目部的物品发放详细记录,发现物品发放时少、漏、劣、坏的现象及时地处理。端正态度服务于领导与职工。人性化管理过中让职工安心工作。
否则不能最大限度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矛盾的发展可能破坏劳动工具,激化矛盾。致使项目部的工作不能正常运作,项目部的经济损失无法预测,使企业不断亏损,乃至我们中铁七局三公司。督促检查的职能与领导科学预测→督促实施→信息反馈,第二次决策,形成信息决策循环应用。秘书从三服务四转变和有限无穷的服务原则,无穷是具体工作的事务、有大、有小、多、杂。希望别人对你怎么样,就的你先对别人怎么样,不管是谁说的,不要忘却了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岗位,自己的人生。复杂的人际交往缺少的是诚心。
从通晓中文、政治、写作、进一步对经济、法律、心理学、国家政策、市场动态。进行学习应用,从中补充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人力资源,领导科学特别是公共关系学等知识,以应付现代企业发展的必修课。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是内外公众对一个企业单位的印象和平价。随着国家对西部的开发,与世界的市场接轨。企业之间树立自己的企业文化给客户留下一个良好的形象,在群众中打造品牌企业,一个无形庞大的资产推动企业高速运转,为消费者增加了信誉保险,为企业广纳人才,集中人力打造龙头企业。做好免费无价的企业广告。共同树立一个目标,为企业发展增加人力资源,增加投资者的信心。秘书实际上所从事的公共关系的职责有为企业塑造良好的形象。
总之,在发展我们的空间中用心工作、用心沟通,感悟自己心灵的空间,不怕自己的工作空间小,而是人生的心灵空间变的狭隘,部门公众之间发生矛盾用心去化解,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工作中踏踏实实,讲研理论与实践进行‘战争’,战胜自己错误的思想。工作的事务系统化管理,办文办事中注重程序性,合理的应用秘书的思想理论,最终与领导组织保持一致的目标,提高自身的素质奋献自己的职业。持之以恒的精神与企业同行,为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需要团结心灵的人才,这个时代属于敢于拼搏,敢于挑战的我们!
参考文献:
[1] 刘仲林.现代交叉科学(第四章)[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2).
[2] 2000年8月24日因务院发布2001年1月1日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简称《新办法》.
引言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然而根据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看,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是在知识产权范畴之内的、它也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胜过专利商标保护的价值。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典型例子,享誉全球的饮料——美国的可口可乐,靠对技术配方的严格保密,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国际上保持独家经营的垄断地位。当然我并不是说专利商标的保护不重要,而是说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甚至综合的保护方法。那么对商业秘密存在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原因是什么呢?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规定过于简单。只在1993年9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商业秘密作了规定,除此之外目前尚无在法律这个层次上的新的规定。不过工商行政机关的一些部门规章对于商业秘密有所涉及,譬如1995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等。正因为法律规定的简单,导致了企业对于商业秘密认识不清,衍生出种种问题。本文拟就如下几个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一是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是哪些;二是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重要作用在哪里;三是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某些误区与对策。一、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谈及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需要了解商业秘密这个名词的定义。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列举了商业秘密包含的项目: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策;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方面。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只要它们符合商业秘密的三性。因而我们可以说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是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具体可分为:�(1) 产品 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2) 配方 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甚至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3) 工艺程序 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秘密。(4) 机器设备的改进 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是经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或效率更高,那么这个改进也是商业秘密。(5) 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 记录了研究和开发活动内容的文件,这类文件就是商业秘密。如蓝图、图样、实验结果、设计文件、技术改进后的通知、标准件最佳规格、检验原则等,都是商业秘密。(6) 公司内部文件 与公司各种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也是商业秘密。如采购计划、供应商清单、销售计划、销售方法、会计财务报表、分配方案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它们若被竞争对手知道,都会产生不良后果。(7) 客户情报 客户清单是商业秘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顾客将会受到引诱或骚扰,从而阻碍公司的正常活动。比如,著名的中国青年旅行社诉中国旅行总社的不正当竞争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以上所述的几种情况,只是商业秘密中常见的一些类型。也可以说,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并经公司有意加入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也就是说符合“三性”要求的,都是商业秘密。二、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优势作用既然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那么在众多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中,选择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优势在哪些方面呢?与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例如专利相比有何不同。1、保护对象的广泛性优势有些商业秘密是不能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对于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类: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显而易见,经营信息是不可能得到专利保护的。对于技术信息是否适合专利保护的方法也需要进一步加以区分。那些不为产品直接反映的结构、工艺、不能利用“反向工程”获取的技术、工艺性、配方性的技术信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将更加适宜。即使某些技术成果适合获得专利保护,但在我国现行状况下,由于经济刚起步、法制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而要得到专利保护的前提就是专利技术信息的公开,这样导致你的技术在世界范围内为人熟知。一旦发生侵权,企业有可能并不知晓、也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迟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而由此支出的时间、精力、金钱却是大量的。当然我认为最合适的保护方式是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结合。这项工作需要技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2、期限优势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是不确定的,如果能永久保密,则享有无限的保护期,如果在短时期内就泄了密,那么保护期也随之结束;而知识产权中各种权利都是有保护期限的。3、地域优势商业秘密无地域性特征,它的所有人可以向任何国家的任何愿意得到它的人发放许可证;而知识产权则均有地域性限制,在一国有知识产权不一定在另一国有相应的权利,但你的信息却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开。4、保密优势商业秘密是不公开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都是公开的。当然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在有优势的同时,也必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商业秘密在性质上虽然是一种知识产权,但是,它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存在着区别,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形态。主要表现在:1)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依据保密措施而实际存在的;而专利权、商标权则由专利法、商标法直接赋予,不能靠当事人的行为而自然产生,著作权也必须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而自动保护,并不像商业秘密那样,如果无保密性即无所谓秘密的权利。 由此为保持秘密性,必须要求企业有一整套的保密措施,否则风险很大。2)商业秘密不能对抗独立开发出同一秘密技术、知识的第三人,任何独立获得相同技术知识的第三者,都可以使用、转让这种知识;而知识产权则一般说来具有排他性,可以对抗任何人,其中工业产权表现得尤为明显,而著作权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商业秘密的保护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我们认为最为妥当的方式是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综合运用,但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很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事务方面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参与。三、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某些误区与对策1、存在一个典型的问题——对什么是商业秘密认识不清此类问题有三种表现形态:1)我的企业无秘密曾经碰到过此类企业,认为商业秘密离他们太过遥远。事实上,从一家企业成立之日起,企业就有产生商业秘密的可能了。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甲乙两家小卖部同样经营红塔山香烟,都卖11元一包。甲只能以10元的价格进货,乙却能以元的价格进货。那么乙的进货渠道就是他的商业秘密,只要他对进货渠道加以了保密。从这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看出,没有无秘密的企业。2)我的企业商业秘密在哪里然而更多的企业却是不知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在哪里,不是将已经处于公知领域的、事实上无秘密的信息当作自己的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就是由于认识不清将真正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公知于众。没有切实地将商业秘密给予保护,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充分认识商业秘密的“三性”原则。在此我认为有必要对“三性”加以解释:所谓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就是指该项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价值性,即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所谓保密性,就是权利人要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我相信只要有效地对“三性”加以辨别,至少可以避免将公知信息当作商业秘密的失误的发生。3)我的企业里到处都是商业秘密此类企业我认为是犯了“自大狂”的毛病,对其企业本身来说也是非常有害的。为保护其所谓的“商业秘密”,将会增加多少的成本负担。我相信这样的企业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是比较少见的,就不加分析了。2、企业存在另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对于本企业商业秘密区域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1)首先是保护范围没有系统化仅将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局限于技术信息类的商业秘密,忽视了对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日益加强的商业秘密保护环境下,大多数企业都深刻了解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都能自觉不自觉地对技术信息类的商业秘密加以或多或少的保护。然而,对于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认识的不足,导致对此类秘密疏于管理。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人员上对技术开发人员有保密要求,对非技术开发人员却放任自流。2)其次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我们认为应分区域、分层次、分范围、分部门,点面结合地给予保护。具体来说,分区域就是在明确商业秘密的秘密区域后,有意识地将秘密区域细化,安排不同的人员开发、操作、管理该商业秘密的不同部分,使得企业中尽可能少的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整体部分;分层次,就是对于不同级别的员工,他能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应该有所不同,附加在其身上的保密义务也应有所区别,这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需要;所谓分范围、分部门,是指依据商业秘密的分类,对于涉及技术信息类秘密的人员,由于技术类信息的价值性在一般情况下时效都比较长,应有相应的较长时期的保密义务、甚至应该在该技术人员离开单位后的一段长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相竞争的工作,(不过这种“竞业禁止”的做法在法律上目前还有很大的争议,尤其是长时间的“竞业禁止”条款更是存在违法的可能。)而经营类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短时间内是稳定的、长期来看却常常处于变动之中,那么对于接触此类秘密的人员,其保密义务与技术人员又有不同;所谓点面结合的保护,就是指企业一般的保密制度要制定、对于特定人员、特定秘密的保密制度更要强化。3)缺乏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方法的综合保护对于很多商业秘密,企业完全可以适用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假设企业研制了一种新产品。通过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分析,其中某一创新点在产品投放市场后易于被“反向工程”解密,而其他都是不易被产品所反映的工艺程序、结构等信息,那么企业完全可以针对那一项创新点去申请专利的保护,而对后者适用商业秘密的保护;同时对于产品开发阶段以图纸、配方、实验报告等有形的载体表现出来的无形技术知识,又可以对这些图纸、文件等加以著作权法的保护。进一步,一旦这项含有商业秘密的产品享有盛誉占领了市场,商业秘密在某些情况下又可借助商标法的保护,其他人即使利用了同样的方法或配方制成了同样的产品,由于不能使用该畅销商品的注册商标,也就不能挤占该畅销产品的市场从而获利。例如,驰名全球的可口可乐饮料,即使有人分析出其配方,制成同样的饮料,也仍不能使用“可口可乐”商标,不可能轻易进入市场,打开销路。由此商标法对商业秘密也起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当然这是一种比较完美的假设,但是由此我们是可以给我们的企业一点启示的。3、由于以上失误带来的后果1)企业到处是秘密,最终却是什么都成不了商业秘密;2)由于秘密区域不明,使得保护措施不得力,不能做到有的放矢;3)侵权纠纷发生后,在诉讼阶段导致举证不能。4)由于举证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导致侵权人逃脱权利人的指控;5)由于对商业秘密没有给予明确的保护,处于不利的地位,难于获得法律上的明确支持。4、建议由于商业秘密靠其拥有者本身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才能享有独占权。因此它得不到法律(指专利法)的保护,只能一靠自然保护,即用保密手段;二靠合同保护。合同保护又可分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企业对内部的员工订立技术保密合同,规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外则是通过与对方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用保密条款,规定技术的接受方负有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凡违反合同中保密条款的,将受到有关合同法律的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有意识地将在适用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同时,适当地有选择性地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引入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之中来。这项工作对不同的企业还需要不同处理、进一步实践。所以回到引言中所谈到的,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甚至综合的保护方法。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论文写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收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越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问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做认真的全面记录。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通读,选读,研读。通读即对全书全文阅读,选读即对有用部分、有用内容阅读,研读即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深入、反复的阅读。在研读过程中积极思考。要以书或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与研究方法来触发自己的思考,竭力产生创见,要眼、手、脑并用,要发挥想象力,开拓创造性思维,进行新的创造。在研究资料时,还要做好资料的记录。对新鲜论点,好的见解,要完完全全摘录;对能说明问题,有说服力的论据、好材料,要不加改动地摘录;对过长的资料,可加以简明扼要的概括,对这些资料都要分类整理。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切忌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伯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根据已确立的基本论点和分论点选定材料,这些材料是自己在对所搜集资料的加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组织材料要注意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注意前后材料的逻辑关系和主次关系。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考生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拟定提纲包括题目、基本论点、内容纲要。内容纲要包括大项 目即大段段旨、中项目即段旨、小项目即段中材料或小段段旨。拟定提纲有助于安排好全文的逻辑结构,构建论文的基本框架。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一、商业秘密的概述(一) 各国法中对商业秘密概念的界定1. 英美法2. 大陆法和国际公约3. 我国法(二)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 秘密性2. 价值性3. 管理性(三) 商业秘密的范围(四) 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1.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2.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和法理考察(一) 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二)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1. 保护隐私权理论2. 保密合同理论3. 侵权行为理论4. 财产权理论5. 反不正当竞争理论(三) 启示三、商业秘密的侵犯与救济(一) 商业秘密的违约行为1. 商业秘密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2. 我国商业秘密合同法保护的表现3. 商业秘密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二)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三)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四) 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救济1. 民事法律责任2. 行政法律责任3. 刑事法律责任(五) 商业秘密侵权的事前防范四、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一)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二) 我国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 现有法律在立法上尚欠严密性和完善性2. 现有法律和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仍然不够充分3. 现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操作性不强4.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缺失5. 缺乏程序法的保障(三) 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的建议1. 明确界定商业秘密的概念2. 进一步拓宽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3. 明确商业秘密权的内容4. 明确不视为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5. 增设惩罚性赔偿责任和完善相关刑事责任6. 完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性规定(四) 我国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摘要引言第一部分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实践一、商业秘密的概述(一) 商业秘密概念的争议(二) 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二、商业秘密立法的目的三、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一) 英美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二) 大陆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三)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四、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一) 违反保密义务的认定(二) 商业秘密秘密性的认定(三) 关于竞业禁止的侵权认定五、保护商业秘密的关键要素(一) 竞业禁止合同的采用(二) 商业秘密案件中证据的留取六、侵犯商业秘密救济的立法现状七、商业秘密法律救济的方式(一) 商业秘密的竞争法救济(二) 商业秘密的民法救济(三) 商业秘密的侵权法及合同法救济(四) 商业秘密的有关知识产权法间接救济(五) 商业秘密的刑法救济第二部分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移植的观察二、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历程三、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一) 缺乏单独立法(二) 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基本问题(三) 现有法律规定权利人保护商业秘密形式不明确(四) 现有程序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科学性规定第三部分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一、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建议(一) 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单行法(二) 扩大商业秘密的概念和侵权责任主体(三) 扩大未来商业秘密立法的调整范围(四) 明确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五) 规范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六) 明确规定侵权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责任二、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程序(一) 完善商业秘密的诉前救济制度(二) 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三、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一)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二) 检察机关对商业秘密保护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三) 检察机关介入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四) 检察机关提起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合法性(五) 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和原则
答: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商业秘密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企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只有处于秘密状态下,才能体现其经济价值,使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也只有这种秘密的信息法律才有保护的必要。秘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为少数人或特定人知晓或掌握。这就排除了那些可以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的、为不特定的公众所了解的信息。其次,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也就是说,权利人不希望、不愿意这种信息泄露,而采取了一定的方法维持其保密状态。法律对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要求并不苛刻,只要主观上有保密的意识,客观上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即可。 第二, 价值性。一项商业秘密应当具有实用性,通过持有并使用这种信息,权利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由于这种信息的秘密性,尤其为竞争对手所不知,企业还可能获得一种竞争中的优势。商业秘密的实用性要求其具有一定表现形态,如说明书、图纸、档案等。 第三, 独特性。这是商业秘密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独特性也可称为新颖性,是指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要具有一定的难知性、非易得性。正是由于这种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其内容不是显而易见的,才不为公众所知悉。如果一项信息的难知性极低,内容又是大多数人通过观察、联想等方法,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即可获得,那么它的所谓价值性、秘密性就大打折扣了。因此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必然是权利人付出了一定的劳动才获得的,这样的信息才有保护的价值。 以上就是商业秘密的三个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劳动获得的、可以为企业带来利益的信息。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对企业劳动的肯定和鼓励。那么客户名单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呢﹖我们可以用这三个条件衡量一下。企业的这份客户名单显然为公众所不知悉,否则甲公司就不会想方设法从权利人那里窃出了,而且权利人也对该名单采取了诸如专人保管、经批准使用等保密措施,因此具有秘密性。该名单为企业开展业务提供了方便,也使企业获得了商业上的利益,具有价值性。另外,该名单的获得,是企业通过对一些客户信息(包括公共信息)的积累筛选、加工整理、总结归纳而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由于每个企业在各自经营范围、规模、特点以及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不同,其业务对象也不尽相同,由此形成的客户名单相应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客户名单应当是企业特有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使用商业秘密获得的经济利益是企业的合法正当收益,而对于那些侵犯商业秘密,侵害企业这种正当利益的行为,法律是予以禁止的。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经营者利用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违反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以排挤竞争对手,使自己取得市场经营优势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第三人明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因此,你公司职工擅自复制该客户名单,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甲公司明知该客户名单为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还“高价买走”,同样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你公司可以以复制客户名单的职工和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起诉。你公司商业秘密的存在及其合法来源、侵权行为的存在和你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等都可作为认定侵权行为的证据。□ 【关于文章及付酬的声明】 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 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 谢谢合作!
算是吧,不给别人自己用还好
员工离职,是商业秘密丢失的最主要途径。对于贸易公司,客户信息就更容易随着员工的跳槽而泄漏。所以客户名单的保护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在是太重要了。那么客户名单能否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怎么来保护呢? 一、客户名单可以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 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经营信息包括: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这说明客户名单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来加以保护的。但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力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具有秘密性、保密性的特征。因此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的客户名单必须具有秘密性和保密性。也就是说客户名单必须符合秘密性和保密性两个方面的要求,才能作为商业秘密来加以保护。 二、对客户名单秘密性的界定 客户名单非是单纯的客户名称的列举,除了客户名称之外,它还包括客户的联系方法、客户的需求类型和需求习惯、客户的经营规律、客户对商品价格的承受能力,甚至客户业务主管的个性等全面的信息资料。市场的确需要产品,客户的名字也是可以查到的,但是到底哪些客户需要,需求量多少,能够接受的价格条件以及联系部门等并不是随便可以取得的。 这些都是在经营活动中付出时间、资金和劳动逐步积累起来的经营信息。是否付出了时间、资金和劳动,是判断其是否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的首要很量标准。没有付出或很少付出而形成的客户名单,将会被认为与公共信息区别不大而得不到保护。因此在开发客户的过程中,能证明该客户是自己付出劳动开发出来的相关证据一定要保留下来。 三、对客户名单保密性的界定 保密性,主要是表现在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所谓保密措施,就是“足以使竞争对手或其他人不能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获取该商业秘密,或足以使保密义务人清楚自己的保密义务”如果权利人对该经营信息根本没有采取保密措施,则其本身就不构成商业秘密。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仅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 那么怎样认定保密措施是否合理呢?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采取了签订保密合同、制定保密制度、召开保密会议的方法,达成竞业禁止或者脱密期协议。这些保密措施应当认为是适当的和合理的。 在这里提醒一点,竞业禁止和脱密期协议不能同时适用,竞业禁止最长三年,需要给对方补偿金。脱密期,最长六个月,就是说员工离职前六个月提前通知单位,单位把他换到其他岗位。这两种制度要根据自己公司和员工的情况来选择其一。 通过上述分析,客户名单能否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关键在于客户名单的秘密性和保密性能否得到证明。希望贵公司有把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的意识和行动,保护好自己的客户名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商业秘密具有下列特征:秘密性、价值性、独特性。根据不正当竞争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由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合同价格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若要把客户名单认定为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第一,客户名单具有特定性。受法律保护的客户名单是具体明确的,区别于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普通客户的名单。第二,单独客户名称的列举不构成商业秘密。客户名单的内容应包括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法、客户需求类型和需求习惯、客户的经营规律、客户对商品价格的承受能力等综合性客户信息。第三,客户名单具有稳定性。作为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必须是长期经营中形成的稳定客户。第四,客户名单具有秘密性。受法律保护的客户名单是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予以保护的客户信息,他人无法通过公开途径或不经过一定的努力和付出而获得。第五,审查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还要权衡权利人开发客户名单所耗费的人力、财力以及他人正当获取客户名单的难易程度。如果是某客户在该员工离职后,自愿选择该员工或者新单位进行合作的,那这种行为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自然该客户资料也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但是如果该员工与原单位对此另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