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4部,译著4部,普法类专著2部,主编教材、杂志和论文集6部;主持2008年度司法部法治理论重点项目1项(《宗教活动法律化研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1项(《北京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问题研究:以实证分析与成本效益评估为中心》),主持完成国际横向交流课题2项(《中国欠发达地区农民法律意识调查》和《邯郸市电子政务和信息法制研究》)、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项目1项(《全球化背景下的东亚法治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委托科研课题1项(《东亚法学研究和法治问题初探》)、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度青年科研课题1项(《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青年课题1项(《法经济学课题体系与案例教学》),参与完成国家级课题6项、省级课题5项;在《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学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家和省部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参编教材和入选论文集10余部。 《法经济学范式》(个人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版。《法律与经济推理:寻找中国问题的解决》(个人专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4月版。《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个人专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版。《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个人专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朝阳法律评论》第一期(主编),中国华侨出版社2009年4月版。《法经济学应用研究》论文集(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版。《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范例》论文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其中收录本人文章《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笔谈》。《美国法学经典论文选:以最高引证率为依据)》(编选),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美国法律思想经典》(编选),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公平与福利》,【美】路易斯·卡普洛 斯蒂文·沙维尔/著 冯玉军、涂永前/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10月版。《发展进程中的国家与法律》,【美】安·塞德曼 罗伯特·塞德曼/著 冯玉军、俞飞/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版。《银行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证券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保险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概念、体系、结构》论文集,副主编,60万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2月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沿研究》论文集(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8月版。《正说明清九大奇案》(个人专著),黄山书社2009年1月版。《衙门里这些事儿——法律大讲堂》(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1.《单双号限行与公民社会中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2.“中国都市住宅立退问题に関する法律的経済的分析”(日文),载日本国《山梨大学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2008年7月出刊),西村幸次郎、格日乐合译。3.“法律全球化的可能之道与东亚法治的建构”,载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编《亚洲学术》(2007),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版。4.“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研讨会综述,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5.“在改革发展中体现中国特色——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学术研讨会述要”,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8年6月30日07版。6.“西法东渐与学术自觉:中国移植外国法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9期。7.“保障人民的表达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载《青年记者》2008年3月。8. “论东亚共通法的建构”,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9.“全球化背景下的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载《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10.“让人说话,天不会塌——解析‘表达权’”,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8年1月30日。11.“中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与物权法的完善”,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2期。12.“公平还是福利?这是一个问题”,载《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13.“如何走出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载《新华文摘》2007年第19期(10月5日)。14.“权利、权利与利益的博弈——中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3万字,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15.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法制日报》2007-10-21。16.“借鉴国际法治文明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光明日报》2007年12月17日第九版“法治”,15000字。17.“如何走出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载《光明日报》2007年5月26日。18.“当代美国法律思想的研究谱系”,载《法学家》2007年第6期。19. “历史”的幻象与超越——“法治”的历史阐释及其对亚洲的启示”,载《中美法律评论》2007年第2期。20.“政府信息公开尚存几大盲区”,载《人民政协报》2007年6月4日,B4版,2000字。21.“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初探”,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4期。22.“法律发展理论的论证及其应用”,载《中国法学文档》第二辑(2006年)。23.“论体育法与人权保护”,载《华侨大学法学论丛》2006年第1卷。24.“略论全球化理论的研究语境”,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总第89期)。25.“法经济学范式的知识基础研究”,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26.“论体育法与人权保护”,载《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27.“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2005.11。28.“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05年1月5日。29.“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载《成人高教学刊》2005年第1期。30.“权利、权利与利益的博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法经济学分析”,载《洪范法律评论》2005年(总第3期)。31.“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法学理论2005”,编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精品与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2.“法经济学范式研究与理论阐释”,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33.“法律与全球化的实现途径刍议”,载《求是学刊》2004年第1期。34.“主权与知识产权全球化”,弗莱德.H.凯特/著 冯玉军/译 周静/校,收录《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朱景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版。35.“‘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收录《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朱景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版。36.“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37.“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回顾”,载吕景胜等主编《法学理论前沿》,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38.“‘法治’的历史阐释及其对现实的启示”,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总第79期)。39.“法律全球化与本土化之争及其超越”,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季刊)2003年第1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7。40.“世界法的研究进路及其历史检讨”,载《金陵法学评论》2003年春季卷(总第5期)。41.“法理情深 终生求索”,载《高校理论战线》2003年第4期(总第79期)。42.《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4期。“‘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载《法学家》2002年第6期。(第二作者)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4。43.“法律的交易成本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6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兴学科》2002年第4期。44.“法律市场论略”,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45. “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46.“世界法的学说史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47.“爱国与守法”,载2001年12月2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48. “法律供给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6期。49.“合同法的交易成本分析”,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50.“后现代法学理论述评”,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51.“西部大开发的法制研究视野”,载《发展》2001年第12期。52.“法制改革及法治化过程的成本效益分析”,原载《天府新论》2000年第2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思路》2001年第3期。53.“论法律均衡”,《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0.4。54. “法律经济分析的理论前提”,载《甘肃理论学刊》2000年第3期。55. “合同法的经济学透视”,载《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56.“论西部经济发展的法制促进”,载《法学家》1999年第3期。57.“物权法的经济学透视”,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58.“国家法与民间法的经济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59.“法律经济学论略”,原载《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4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兴学科》1999年第4期。60.“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导论”,载《甘肃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61.“论西部法律文化与区域法制创建”,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62. “西部法律文化的概念界定和研究方法”,载《天水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63.“论经济法律效益的实现”,原载《兰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1998年第4期。64.“论经济法律成本函数及其降低方略”,《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65.“中国西部社会法律意识变迁及其特征”,原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5期,收录于《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9年第1期。66.“西部法律文化的地缘特征”,载《发展》1998年第11期。67. “‘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经济分析”,载《发展》1998年第8期。68.“中央法与地方法的经济分析”,载《发展》1998年第7期。69.“‘严打’的经济学分析”,载《兰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70.“融资租赁的经济法律分析”,载《发展》1997年第7期。71.“试论经济立法与节约交易成本的关系”,载《科学、经济、社会》1997年第3期。72. “论经济立法中的交易费用规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73.“经济法律的效益功能分析”,载《兰州学刊》,1997年第6期。74. “当前的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初探”,载《发展》1997年第3期。75.“中国亟需建立特色法律援助制度”,载《发展》1997年第9期。76. “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与效益法律观的确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77.“典当业的法律思考”, 《发展》1996年第7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6.7。78.“法律经济学方法论研究”,载《兰州学刊》1996年第3期。79. “经济立法的效益浅论”,载《法律与社会》1995年第6期。80.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美日三国关系评析”,载《奇观、壮举、伟业》,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81. “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特征分析”,载《挑战、机遇、改革》,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参编马长山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三章。参编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两章。参编吕世伦主编《西方法律思想源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章参编徐孟洲主编:《实用法律基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前三章,并担任电视播讲。参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示范教材《法律基础》(专科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一、三章。编写“法律硕士考试法理学测试题解”,载曾宪义总主编《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自测试题题解》,法律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编写“法律硕士考试法理学串讲讲义”,载曾宪义主编《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参编石天杰主编大学用马列原理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论文“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主权与知识产权全球化”(译稿),载入朱景文主编《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论文“现代法治的价值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孙国华 冯玉军),载入曹建明主编《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版。论文“西部法律文化的培植”,载王文学等编《中国西部开发与法律制度建设》,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论文“论西部发展的法律促进”,载《宏观经济法制文集》(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2001年1月。论文“抗日战争时期的中美日三国关系评析”,载《奇观、壮举、伟业》,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论文“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特征分析”,载《挑战、机遇、改革》,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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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改善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工、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四是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五是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六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七是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询私枉法,失职读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付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六)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继承人类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的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我们党的历史上,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进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把一百多年来受尽外国侵略欺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变成了独立的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场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革命,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第一代领导集体艰辛探索奠定基础中国革命和建设胜利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实现了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一次结合,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又探索马列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第二次结合。苏共二十大后,毛泽东提出“以苏为鉴”,指出现在中国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要求“进行第二次结合”,强调“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为此进行了艰辛探索,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创举。毛泽东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为和平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新经验。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设想过,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可以对资产阶级采取“赎买”的办法。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机会实践他们的设想。列宁虽在1918年和1921年两次提出“赎买”的主张,但也因受到俄国资本家的抵制而失败。只有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在世界的东方大国采取“赎买”办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取得了成功。从历史上看,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曾经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解放战争中政治上大部分中立,一部分有影响的人士表现进步,拥护新民主主义,故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集体参加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其代表人物参加了新中国的政府机构。解放后,由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封锁,把一部分民族工商业者的市场和原材料、零配件来源切断,一部分资金冻结,促使他们对于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的依赖程度愈来愈深,愈来愈广。人民政府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政策,私营企业可以通过接受加工、订货、代销等方式维持和发展生产,可以从企业盈余中领取四分之一作为股息。这种富有独创性的政策因对民族工商业者的生产和收入有利而为他们普遍接受。诚然,民族工商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曾同人民政府发生冲突,甚至发动猖狂进攻,但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击退了这些人的进攻,使他们认识到抗拒改造没有出路。1953年6月,毛泽东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中国农村掀起社会主义高潮,有力地推动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这种改造,采取的是“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国家按核定的私股股额付给私方相当高的“定息” (年息五厘),作为“赎买”的代价。1955年秋冬,在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发展的形势下,毛泽东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向高潮———从个别公私合营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私营工业人数的99%、私营商业人数的85%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上完成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这样,中国这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大国,以和平方式有秩序地实现了社会主义运动中先进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以“赎买” 方法解决资产阶级问题的伟大设想。由于发展迅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难免有些简单粗糙。但应该看到,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采用的“赎买”政策,确实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成功。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以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除此而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奠基作用还有许多方面: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和《论十大关系》等著作,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毛泽东领导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主持制定的1954年《宪法》,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保证;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又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纠正了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贯彻执行总路线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制订出一整套具体路线和具体政策,包括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商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教育工作条例草案(共三个,分别简称《高校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科学工作条例草案(简称《科研十四条》)、文艺工作条例草案(简称《文艺八条》)等,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各个领域,都有了比较符合中国实际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章程”;毛泽东开创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培养了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为改革开放新时期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在毛泽东领导下,我们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1976年毛泽东逝世时,中国同1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外交关系,恢复了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席位,突破了中美之间长期对抗的局面,确立了中国在国际上政治大国的地位,为中国以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条件。毛泽东同志作为我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在他所处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为在中国实现、巩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作出了艰辛探索。 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具体主张毛泽东为了探索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他作了不懈的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试验。他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作出了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奠定了基础。从政治方面来看,毛泽东认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采取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中国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的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从经济方面来看,具体表现在他对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他强调不要机械搬用外国经验,要从中国是个大农业国的情况出发,以农业为基础,正确处理重工业同农业、轻工业的关系,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他创造性地提出“农、轻、重”的顺序,已为实践证明了它的正确性。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建没中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把立足点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这决不是不要外援,而是把基点放在依靠自己力量上。在这个方针指导下,我国胜利地克服过许多困难,其中包括帝国主义封锁等造成的困境。 从文化方面来看,毛泽东主张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广泛地吸收、批判地继承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建立我{门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他提出的“双百”方针,被写入党的八大文件,正式成为我国发展科学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方针。他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是指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争论,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学派,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但这不意味着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二、毛泽东为巩固社会主义提出的主要观点在如何巩固社会主义问题上,毛泽东同样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他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这一观点,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成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两类。他认为,一方面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但另一方面,敌我矛盾也还存在甚至还可能激化。所以他提出,既不要混淆两类不同矛盾,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也不能放松警惕,以为已经没有敌我矛盾,可以高忱无忧了。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发展。毛泽东提出了要警惕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的观点,提出防止“和平演变”最重要的是党内,特别是党内的领导人、领导集团。与此相联系,他一贯十分重视反对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为此作了不懈的努力。他始终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顶住了来自国外的军事挑衅和种种压力。毛泽东关于如何巩固社会主义的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继承和发展了。他为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三、研究毛泽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现实意义尽管毛泽东在探索中既有正确的方面也有错误的方面,但他在探索中留下的丰富的经验教训和思想财富,为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贵的营养和借鉴。可以说,毛泽东的探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奠基者的作用。在毛泽东领导下,我国开拓了一条独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和发展与毛泽东的领导是分不开的。毛泽东的功绩是巨大的,他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新中国历史上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对于新中国后来历史的发展具有决定作用。他的名字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联,通过研究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肯定其居主要地位的有价值的方面,不仅仅是实事求是肯定毛泽东的历史功绩问题,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前途和命运。我们今天研究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对于理解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统一性、继承性、创新性,以及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与时俱进性;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写这个贴子是具有一定压力的.写这篇贴子并不是在为共产党说话,也不是在为那一个人说话.而是从一个历史的全局系统的分析一个中国为什么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为什么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以及中国在建国后为什么要与苏联建交. 1.近代中国的矛盾是什么. 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近代中国的灾难史于1840的鸦片战争.深究这场战争的原因.可能有的人会说,英国人太坏.清政府太腐败无能.而或者是其它什么原因.但是其根本原来如何这是要从系统上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全面分析的.当然不能说清政府就没有责任.关键是在于1840年以后近代中国形成了两种社会根本矛盾即:1资本主义与国内买办构结的势力与普通民众的矛盾.2.不法地主与农民的矛盾.这两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历史上的矛盾.人民也就无从真正的成为国家的主人.国民也就不会有民主.民权.民声. 在中国近代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与这两大势力做斗争的力量.无论是清时的小刀会.还是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甚至是戊戌变法的梁启超.谭嗣同.他们从根本上只想到的是赶走外来入侵者.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那他们利益也就是分别代表着广大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皇权. 那么历史证明了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对立宪就没有任何兴趣.他们对任何有可能侵害到其自身利益的任何变革所抱的态度就是杀无赦. 2.中国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走资本主义道路 也许有的人会认为,在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上中国是不是可以选择资本主义道路?答案是否这的.因为早在本世纪初这种悲剧就发行过. 孙中山先生做为中华民族革命的先驱者他的丰功伟绩是后人所不能够抹杀的.以他为代表的国民党在进过无数次的与封建王朝的斗争中.终于取得了伟大的胜利,结束了中国近五千年的封建历史.便是封建王朝结束了`中国近代的两大根本矛盾有没有结束呢,答案肯定是否的,为什么呢``因为封建王朝是结束了`但是一种新的封建势力又出现了``那就是军阀主义.再加上中国资本阶级本身就具有的软弱性.与妥协性.他们一味的与国外帝国主义妥协忍让.而结果是军阀与帝国主义势力在当时的中国更加的放肆.出现了军阀或者是帝国主义势力为代表的某些有权有势力的人在中国境内犯罪加害普通民众而不受任何处罚.而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有一种阶级他必然要代表广大普通民众的利益.必然要与不法地主阶级与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做斗争.而这种新的阶级的诞生 国民党也曾在大陆搞资本主义,最后留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使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历史以其血的代价告诉我们,在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一方面,封建主义不愿意走资本主义道路。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长达两、三千年,在中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完备也最顽固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虽然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封建势力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不允许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在近代中国,封建势力还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压迫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势力不允许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毛泽东曾说:“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同时,也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决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它们的目的,就是要占领中国的市场,掠夺中国的资源,使中国变成它们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并以其强大的经济势力排除和压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它们决不允许中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的资产阶级也不具备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条件,由于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由于他们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并未完全断绝经济上的联系,所以,他们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更没有推翻封建统治,推翻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能力,只有完全依附于国际资本主义才能得以生存、发展。因而,靠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中国最终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封建主义旧统治又延续不下去。中国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正当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而感困惑的时候。中国的先进分子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中,看到了中国新的出路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人民选择了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一历史性的选择,是中国人民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是中国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当时的出路有三条:一是限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二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互不相干,长期平行发展;三是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三条道路中,中国的近代历史已经表明,第一条道路走不通;第二条道路实际上也行不通,不是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战胜社会主义,二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惟有第三条道路,才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这一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且新民主主义革命也为中国人民选择这条道路奠定了基础。在政治上,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确立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巩固和加强了工农联盟。在经济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转化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实现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因此,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之,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充分信仰,或者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自己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中国革命就搞不成功,中国现在还会是四分五裂,没有独立,也没有统一。” . 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弊病而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现实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产生,彻底改变了人民群众受压迫受剥削的社会地位,无产阶级 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保证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人士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和他们的民主权利。 第二,社会主义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而主要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生产 力,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第三,社会主义提倡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不断扩大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平等,避免两极分化。 第四,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在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基础上,并用低价商品摧毁弱小国家的民族企业,用坚船利炮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附属,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实行不等价交换。而我们的社会主义,主要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通过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 当然,由于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实践阶段,我们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上述认识,还是十分传统的,是不全面的、肤浅的。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对其优越性必将会有新的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想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正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基于以下前提: 1、由于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因此,对其优越性的理解我们不可能是“先知先觉”,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的描述,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体验、去总结。 2、衡量和比较哪一个社会制度优越,决不能离开具体国家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片面地从现有的经济发展程度来看,而应当主要看它是不是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人民的地位和生活是否得到改善。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这些方面是资本主义制度远远无法比拟的。虽然目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和科技水平,一般比社会主义国家要高,这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各自发展的基础和起点不同所造成的,决不是有的人所说的是由于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所决定的。 3、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相比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暂,还处于实践和发展的初期。资本主义制度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算起,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社会主义制度自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月革命算起,只有不到百年的历史,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建立才几十年的历史。所以,相比资本主义来说,社会主义的发展目前还不完善,还不充分,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应有的优越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我们不能拿拥有几百年历史发展经验的东西,来比拟和衡量只有几十年历史发展经验的东西。 4、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新社会制度代替旧社会制度,或者建立和完善一种社会制度,从来不会是历史的瞬间,它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其前进途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难以预料和想象的困难与风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邓小平同志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我们要充分估计到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只要基于上述前提,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乃至挫折就会有客观、公正地认识,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前途及其优越性就不会产生信仰危机。 三、正视伟大成就: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邓小平同志指出:“建国以后,我们从旧中国接受下来的是一个烂摊子,工业几乎等于零,粮食也不够吃,通货恶性膨胀,经济十分混乱。我们解决吃饭问题,就业问题,稳定物价和财政统一问题,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经济建设。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人们说,你们搞什么社会主义!我们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多次重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这就是一代伟人向世人昭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我们说,衡量一种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利益,最根本的是看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尽管在一段时间,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经历了严重挫折,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中国以往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实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转折,“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道路”,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觉实践。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全面发展的道路; 是一条坚持全面改革和开放的道路;是一条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历时70年,跨越两个百年、两个千年,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振兴中华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建设成绩卓著,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科技事业日益进步,国防建设更加巩固,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发展,外交事业谱写新的华章,“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已成功实现。全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精神振奋、生活幸福。十多亿人口的中国,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千百年来人们衣食住行无忧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这一切靠什么?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靠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探索的结晶,凝聚了几代共产党人对现代化理想的追求。这条道路,已经初步振兴了当代中国,未来中国的全面振兴,只能由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实现。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结论。 所以,如果新中国成立后,不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统一,不可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愿望。
自己动手吧,别靠他人。
写作思路:首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价值为背景,然后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及不断创新等等。
正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即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对现阶段纲领的概括,其科学涵义是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即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而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道路、理论和制度关系,作深刻阐述。这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成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理解把握其科学内涵、掌握其发展规律。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和发展, 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内涵的认识逐步深化。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对道路内涵作表述。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涵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初步实践建设社会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正因为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则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命运。由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在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由于紧紧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又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制度保障。制度的形成要以理论体系为指导,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则要以制度为载体。
制度的完善来自于道路的实践,道路的拓展也要依靠制度来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证明,制度的作用无可替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不断增强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这一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而完善,从而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以其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为特征构成的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在此基础上,又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形成具有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具有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实现现代化需要教育、科学和文化的发展,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的中国要实现现代化也需要教育、科学和文化的发展。
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关系到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引导人们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一定要消除愚昧,反对各种迷信活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100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引领中国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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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1)
研究方法:
通过普遍联系法、案例分析法和文献结合的写作方法。较全面地分析不同情况下视听资实的效力认定问题。普遍联系是要将我国视听资料效力认定的各个法律与外国相关的法律法条,以及我国法律所不祥尽的具体情况和外国相关规定统一结俣起来,对视听资烊的效力进行一个具体全面的剖析,以对比、引用等方式对本文进行论述。案例分析法是在论证问时注重从实际出发,在事实基础上讲道理、摆证据,运用法律知识和条文进行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文献法是对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分析。用这三种方把整篇文章紧密联系起来,使整篇论文富有逻辑和深刻度。从而得出在不同情况下如何认定视听资料问题。
研究条件:
1、电子科技迅猛发展,视听资实的效力认定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可通过书店、互联网、图书馆等多种渠道收集资料。2、有论文老师的细心指导。3、大学三年的学习,法学知识有了一定积累,具备研究的能力。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视听资料效力认定问题,解决司法实践中视听资料认定难等问题,找出立法上不足,从而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各谐发展。
论文(2)
研究方法:
由于犯罪的复杂性,承继共犯的成立存在不同情况。通过对不同成立条件的对分析,找出承继共犯成立的不同情况。案例分析法则是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以阐释承继共犯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同情况。
研究条件:
1、学校图书馆和资料室 具备论文研究所需要的较丰富的书籍,期刊等参考文献
2、已收集了较丰富和全面的文献资料。
3、具有上网条件和丰富的网络资源。
拟解决主要问题:
本课题旨在研究承继共季的刑事责任问题,从理论上着手探讨承继共犯的特征及成立条件,再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承继共犯的刑事责任问题。对国内相关不同学说研究研进行对比分析。同时针对新出现的理论争议和实践难题也进行一定的关注。
陈:论文(3)
研究方法:
1、比较研究法。比较国外立与中国立法,找出双方的优劣,并此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
2、描述法。用描述的方法描术欠薪行为。以例子及材料将现象和事件描棕和识别,将欠薪的各个方面展现出业。
3、实证分析法。以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就案件进行论证。
研究条件:
目前已有很多现成文献 和资料。各国、各地的理论研究成果、网络上丰富的资源。
拟解决问题:
对恶意欠薪罪做一个深入剖析和理解,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
论文(4):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概念的研究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不纯正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概念进行祥细论述。剖析其包含的身份仅影响刑罚轻重和身份即影响犯罪性质,同时影响刑罚轻重两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将国内外学者对不纯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问题的各种观点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本文的结论。
研究条件:
1、时间充裕。从论文选题到定稿要6个月时间。
2、参考资实齐全,利用网络、图书馆查找相关文献 期刊。
3、论文指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4、大学四年的法学积累,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拟解决主要问题:
如何对不纯正身份犯共犯问题进行完善,进而有利于刑法理论的发展。
论文(5):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众多的研究方法。其中主要有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 获取相应资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与掌握;历史研究法,对研究问题的一些历史因素、形成背景调查得出原因;实证研究法,即将所研究的问题,通过相应资料佐证,得出一些结论。
研究条件:
图书馆、网络、已有知识积累,老师的指导。
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中国刑有关结果加重犯的定,找出中国对结果加重犯规定的不足,完善我国刑法对该问题的研究。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
1、研究什么?——怎样确定研究课题
一切科学研究始于问题——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掌握方法很重要,否则就不是研究);进步与成果即成长。
教育科研课题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A、实践来源——客观存在的或潜在的教育实际问题,教育教学实践本身存在的问题。
教育教学与其外部的矛盾(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校、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社会发展)。
B、理论来源——现有教育理论所揭示的问题以及理论体系中的空白和矛盾点(例如《关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冷思考》一文产生的过程)
2、怎样进行研究课题的论证?
我们既然已选定了一个课题,我们就必须对这个课题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了解这个课题目前在国外、国内的研究情况,包括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了解这一课题所属的理论体系等等。对课题的全面了解,可以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少走弯路,确立研究的主攻方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怎样对一个课题进行论证呢?论证一个课题主要是弄清如下几个问题:
A、所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性质和类型的问题?
B、要研究的问题具有什么现实意义?它的理论价值(即在理论上预计有哪些突破?)
C、要研究的问题目前已有哪些研究成果?研究的方向是什么?
D、要研究的问题所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E、课题研究的策略和步骤如何?
F、课题研究的成果及其表现形式有哪些?
3、教育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有:
⑴ 观察法 ⑵ 调查法 ⑶ 测验法 ⑷ 行动研究法 ⑸ 文献法 ⑹ 经验总结法 ⑺ 个案研究法 ⑻ 案例研究法
⑼ 实验法(在一个课题研究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要求,往往会用到两种以上方法)
(1)观察法:为了了解事实真相,从而发现某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观察法的步骤:观察法的实施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步骤之一就是进行观察研究的设计,此步骤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2)作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
这一步工作的目的不在于搜集材料,而在于掌握基本情况,以便能正确地计划整个观察过程。例如:要观察某一教师的教学工作,便应当预先到学校大致了解这位教师的工作情况,学生的情况,有关的环境和条件等等。这可以通过跟教师和学校领导人谈话,查阅一些有关的材料,如教案、教学日记、学生作业等,以及听课等方式进行。
(3) 确定观察的目的和中心。
根据研究任务和研究对象的特点,考虑弄清楚什么问题,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然后作明确的规定。如果这规定不明确,观察便不能集中,结果就不能深入。观察不能有几个中心,范围不能太广,全部观察要围绕一个中心进行。如果必须要观察几个中心,那就采取小组观察,分工合作。
(4) 确定观察对象
一是确定拟观察的的总体范围;
二是确定拟观察的个案对象;
三是确定拟观察的具体项目。
比如,要研究新分配到小学任教的中师或大专毕业生在课余时间进行业务、文化进修的情况,那么,拟观察总体就是教师工作年限达一年或两年的新教师。在这一总体范围内,再定下具体观察哪几所小学,哪几个教研组中的哪些教师。具体观察名单确定以后,再把拟观察的时间、场合、具体观察项目确定下来。
(5)制定观察计划
观察计划除了明确规定观察的目的、中心、范围,以及要了解什么问题、搜集什么材料之外,还应当安排观察过程:观察次数、密度、每次观察持续的时间,如何保证观察现象的常态等。
(6) 策划和准备观察手段
观察手段一般包括两种:
一种是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一种是保存观察资料的手段。
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主要是人的感觉器官,但有时需要一些专门设置的仪器来帮助观察,如观察屏、计算机终端装置、更高级的`如动作反应器等。这些仪器主要起两方面作用:保证观察的客观性与提高观察的精确性。
在保存资料的手段中,人脑是天然器官。但这种与观察主体连在一起的保存手段缺乏精确性和持久性,也不能实现资料的客体化。因此,人们先利用文字、图形等符号手段,进而又利用摄影、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把观察时瞬间发生的事、物、状况以永久的方式,准确地、全面地记录下来,供研究地反复观察资料和分析资料所用。
无论哪一类手段,都应在观察开始前就准备好,对观察中使用的种仪器也须事先作好功能检查,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障碍。对于观察人员来说,必须掌握使用仪器的基本方法,并知道在观察中应做些什么。如要详细、全面拍摄一堂课,一部摄像机是不够的。观察者应准备几部摄像机,并事先作好分工。即使是作观察记录,也需要事先作好设计。在记录纸上印好以一定的格式排列的必须记录的项目,还可以约定一些记录符号,以尽量减少现场记录时书写文字的时间、
我们以中学生课堂行为记录为例,见表5-1。在下面表格中,研究人员根据研究需要,列出他认为在课堂上学生可能发生的行为。但估计所列不会完全,所以留出一些空格,让观察员在需要时使用。研究者如果要请别人帮助观察,必须事先和观察人员讲清楚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所指,遇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要求他们熟悉每一个项目的所在位置。为了稳妥起见,还可以在正式观察前先作几次观察练习,帮助观察人员熟悉表格的内容;如发现表格的缺陷,可在正式观察前作出调整。
(7)规定统一性标准
为了增加观察的客观性,为了便于衡量和评价各种现象,为了易于用数量来表达观察的现象,为了使观察结果可以核对、比较、统计和综合,必须事先考虑自己的观察可能涉及到的各种因素,并对每一因素规定出统一的标准。每次观察或观察同一现象的不同观察者,要坚持采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这主要在于,不同的研究项目常会涉及到不同性质的标准。如:有的涉及到单位问题,如怎样衡量学生表现的知识质量;有的涉及到定义问题,如怎样才算违反纪律;有的涉及计算方式问题,如怎样登记和表达学生之间产生的矛盾的频率,等等。对类似问题,都应事先做好统一规定。
3.1.7 逐段提出观察提纲
在观察计划的基础上,应对每次或每段(几次同一性质上一内容的观察组成一段)观察提出具体提纲,以便使观察者对每一次观察的目的、任务和要获得什么材料非常明确。观察提纲可以包括本次观察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且应当在前一次观察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提出来。亦可采用表格的方式,以便于分类统计。
观察实际过程,加以分析研究,得出某种结论。也许可以形成某个研究课题。
3.2 调查法 :
同样是为了了解事实情况,分析事实情况,得出结论,证实某种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包括改进研究方法)或形成新的研究课题。
包括问卷调查、访问调查等.。了解事实情况、分析情况、认真研究,得出结论,寻找解决办法或进一步研究的方案。
举例说明调查法的操作过程:
抽样调查的主要步骤
在实际的抽样操作中,整个过程可大致分为如下步骤:
1.确定调查的目的(确定问题,形成假说;通过调查验证假说,使问题明确化,得出结论)。
2.确定抽样总体。要从中进行抽样的总体应与要得到信息的总体(目标总体)一致。从样本得出的结论适用于被抽样总体,超出这个范围结论的适用程度取决于被抽样总体与目标总体的差异程度。
3.确定待收集的数据。一般只收集与调查目的有关的数据,过长的调查表会降低回答的质量。
4.选择抽样方法。这时总体中的哪种单位作为个体基本上可定下来。
5.编制抽样框。如学校名录、学生花名册等。
6.确定需要的精确度。因抽样调查是要由样本推断总体,会带有某些不确定性。一般是对相对误差或绝对误差作出概率水平上的要求。
7.估计样本容量,估计费用。
8.抽样试验,在小范围内试填一下调查表,做些必要的改进。
9.实地调查工作的组织。按抽样方案进行调查。对收回的调查表的质量及时进行检查。对不回答的表要有处理方案。
10.根据所用的抽样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11.可对同样的数据采用其它的分析方法,以作比较。
12.写出调查报告。留存有关总体的信息,它们可能对将来的抽样起指导作用。
对于教育现象,有时难于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概率抽样,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抽样:从总体中选出若干有代表性的大单位(群),在群内进行概率抽样;从一个小总体中选出接近于研究者对总体平均数的印象的那些个体;样本限于总体中易于取到的部分;样本是随便选取的;样本由自愿被调查的人员组成;等等。但对这样得到的样本要选择适当的数据分析方法,对结论也要慎重,应充分利用其它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在教育现象的研究中,研究者的智恝、经验和抽样技术的有机结合,是获取好样本的关键。
3.3 测验法:
是想描述某些行为的状况,或推论某些行为的状况(包括:能力与成就,个性、兴趣、动机、态度、观念及心理需要等);从而考虑改建的策略或方案,或进一步形成新的研究课题。
在教育学和心理学中,测量被用作定量研究的重要方法。主要功能是评估、诊断和预测。(举例,如XXX老师所做的“学生自学能力测验(试验)”,就是为了了解小学中高年级学生的自学能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
所谓测量就是根据一定的法则,将某种物体或现象所具有的属性或特征用数字或符号表示出来的过程。测验法是教育和心理学测量的一项主要内容和形式。
测验的客观性是关于测验系统化过程好坏程度的指标。测验的控制,在不同时间对于同一个被试,或同一时间对于不同的被试,其意义都应该是相同的。保持刺激的客观性则要遵照一定的程序予以控制。(如周文琴老师在做这一测试前邀请我去在他们的家长会上的讲话,目的就在于排除和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排除测验的随意性和不真实性,实现评测标准的同一性)。
推论的客观性指对同一结果不同的人所做的推论应该一致,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结果的所做解释应该相同。
3.4 行动研究法:
行动研究法是一种适应小范围内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在行动研究中不断地探索、改进改进工作,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行动研究将改革行动与研究工作相结合,与教育实践的具体改革行动紧密相连。(特点是边执行、边评价、边修改)。
模式基本是:计划——行动——考察——反思(即总结评价)。教师个体比较适用。
另一种模式:预诊——搜集资料初步研究——拟订总体计划——制订具体计划——行动——总结评价
从上述行动研究法的几个步骤中可以发现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具有动态性,所有的设想、计划、,都处于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中,都是可修改的;
二是较强的联合性与参与性,研究者、教师、行政人员的全体小组成员参与行动研究法实施的全过程。
三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贯穿于行动研究法工作流程的始终。
具体说说操作方法:
(一)预诊:这一阶段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对教学或学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诊断,得出行动改变的最初设想。在各步骤中,预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收集资料初步研究:这一阶段成立由教研人员、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对问题进行初步讨论和研究,查找解决问题的有关理论、文献,充分占有资料,参与研究的人员共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以便为总体计划的拟定做好诊断性评价。
(三)拟定总体计划:这是最初设想的一个系统化计划。行动研究法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所以总体计划是可以修订更改的。
(四)制定具体计划:这是实现总体计划的具体措施,它以实际问题解决的需要为前提,有了它,才会导致旨在改变现状的干预行动的出现。
(五)行动:是整个研究工作成败的关键。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边执行、边评价、边修改。在实施计划的行动中,注意收集每一步行动的反馈信息,可行的,则可以进入下一步计划和行动。反之,则总体计划甚至基本设想都可能需要作出调整或修改。这里行动的目的,不是为了检验某一设想或计划,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在行动研究中,过程性资料的搜集、整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六)总结评价:首先要对研究过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有:一是行动背景因素以及影响行动的因素。二是行动过程,包括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参与了计划实施,使用了什么材料,安排了什么活动,有无意外的变化、如何排除干扰。三是行动的结果,包括预期的与非预期的,积极和消极的。要注意搜集三方面的资料,背景资料是分析计划设想有效性的基础材料,过程资料是判断行动效果是不是、由方案带来和怎样带来的考察依据;结果资料是分析方案带来的什么样的效果的直接依据。考察要灵活运用各种观察技术以及数据、资料的采集和分析技术,充 分利用录象、录音等现代化手段。
总结评价实际上是对行动研究过程及其结果的“反思”。反思是行动研究第一个循环周期的结束,又是过渡到另一个循环周期的中介。这一环节包括:整理描述,评价解释,写出研究报告。这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总结和评价。这一阶段除了要对研究中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处理,得到研究所需要的结论外,还应对产生这一课题的实际问题作出解释和评价。
3.5 经验总结法:
这是教师可以常用的方法。教育经验总结法是根据教育实践所提供的事实,分析概括教育现象,挖掘现有的经验材料,并使之上升到教育理论的高度,以便更好地指导新的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关键是要能够从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实际经验中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更加理性地改进自己的教学。进行教育经验总结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要注意经验的 先 进 性(观念必须更新)
二、要全面考察总结的对象,充分占有原始的事实材料;且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
三、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据,不能凭空想当然,那是毫无价值。
四、要善于进行理论分析
3.6 文献法:
分类阅读有关文献(包括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理论价值和资料价值的材料),得出一般性结论或者发现问题,寻找新的思路。
文献按内容性质分,有零次文献、一次文献、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零次文献是未经发表和有意识处理的最原始的资料。一次文献指直接记录事件经过、研究成果、新知识、新技术的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等文献。二次文献是指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包括著录其文献特征、摘录其内容要点,并按照一定方法编排成系统的便于查找的文献。三次文献是指工具书和在二次文献的基础上,又对众多一次文献的综合研究结果。
3.7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人而具体研究的方法。
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优生或差生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先进班级或学校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也就是所谓“解剖麻雀”的方法。
个案研究中,原始的资料积累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个案研究不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研究和认识的水平上,而且需要认识教育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一些积极的教育对策,以改革教育教学方法。也可能通过对某个案的研究而形成假说,进而产生新的研究课题或教改实验。
观察或追踪一个人、几个人、一个团体、一节课……的过程,时间可长可短,依需要而定,进行分析概括,透过现象看本质,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少,研究规模也较小;同时个案研究一般都是在没有控制的自然状态中进行的,也不要在一段时间内突击完成。所以,个案研究就特别适合教师的研究。教师可以抓住一两个典型的学生或一类学生,结合教学、教育工作实践进行研究。对于每一个教育实践工作者来说,总可以在班上找到研究对象,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处理,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活动)。
3.8 案例研究法:
什么是“案例”?中外学者尚无普遍公认的、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案例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现象的客观描述。教育案例是对教育活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能够反映教育某些内在规律或某些教学思想、原理的具体教学事件的描述、总结分析,它通常是课堂内真实的故事,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困惑的真实记录。对这些“真实记录”进行分析研究,寻找规律或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寻求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方法,或形成新的研究课题。在案例法的研究中,研究者自身的洞察力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