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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秘密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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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秘密论文模板

网上找的,希望可以帮助你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 。

写童年的800字议论文

童年是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幸福,简单构成一幅山水画,交织围绕着我们。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写童年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写童年的议论文1

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到十二岁之间,是他的金色童年。当你还在童年时期的时候,会觉得童年十分漫长;当你过了童年时期的时候,你就会觉得童年十分短暂。当你长大成人的时候,来回忆自己的童年,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严格来说,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因为我还没有过十二岁生日。可是,我觉得我的童年早在一个月前就结束了,因为:上了初中,玩的时间就少了,应该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因此,我认为:我虽然还没有过十二岁生日,但是,我的童年已经与我就此别过了。

现在想想童年的生活,会觉得:那个时候的生活多么快乐!

小的时候,老家是我认为非常快乐的地方因为,那里是农村,有广阔的天地,不像城市一样,只有高楼。老家是一个院子,院子里种了许多种植物,什么枣树啊、杏树啊、无花果树啊、香椿树啊、花椒树啊、石榴树等等,有好多种类,还有菊花、葱、辣椒、番茄,还有一种不知名的草,是家里专门种的,奶奶说,那是治蚊子叮咬的。家里还养了一只母猫,它至今已经生了不少次小猫了,每次都能生四五只,几个月前,它又生了一次,那一次居然生了六只小猫,每一次等小猫长大了,奶奶都会把小猫给别人,因为养那么多猫没有用。

在老家了,虽然没有什么熟人陪我玩,但是,我的玩耍“项目”可是不少。我喜欢在家里拿大剪刀,剪树叶玩,我觉得那样特别好玩,“咔嚓……咔嚓……”,伴随着声响,树叶飘落一地,好美的一道风景啊!我还喜欢逗家里的猫玩,尽管那只母猫的警觉性很高,一见到我就跑,但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它对我的警觉变低了,于是,每一次想逗猫时,我就会慢慢地靠近它,然后轻轻地抚摸它,如果走得太快,他会迅速逃开的,那只猫长得很大,体重也不轻哩,我经常把它抱起来,但爷爷奶奶很反对,因为,它的身上有跳蚤,爷爷奶奶怕跳蚤咬我。我的游玩“项目”还很多,就不一一说了。

我的童年快乐无比,这会成为我一生的美好回忆。

写童年的议论文2

童年像一首歌,谱写着美妙的旋律;童年是一幅画,定格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像一场梦,涂抹着五彩缤纷的色彩。我的童年,因着傻气和好奇,做过了一件又一件让人忍俊不禁的事。

还记得那一次,隔壁家的大哥哥考上了清华大学,在村里大摆宴席。全村的人都对哥哥赞叹不已,我看着人们对大哥哥像是众星捧月般的围着,心里羡慕不已。爷爷趁着这个机会教育我们这群小孩子说:“大哥哥小时候读书非常认真,肚子里的墨水越来越多,所以能考上大学,你们也要好好学习呀。”我听了,心里恍然大悟,又有点不服气,哼:‘不就是肚子里的墨水多点吗?这有什么难的,我也可以上大学!”

心动不如行动。就由妈妈去参加喜宴之后,我在心里嘀咕着:肚子里的墨水越来越多就能上大学,我回家喝墨水去。我趁着家里没人,就悄悄地来到爸爸的书房,拿定墨水瓶,拧开盖子,用舌头添了添,哇,又臭又涩!这可怎么喝呀!我皱了皱眉头,吐了几口,心想:也许这一瓶难点,再找另外一瓶试试吧,于是,我打开了另一瓶,舔了舔,那瓶一样,又臭又涩的!这也太难为哥哥了。他是怎么喝下去的呢?我眼睛碌碌地一转。嘿,有了,多加糖就是了嘛,我放了五大勺的糖放进墨水里,一边搅拌一边得意洋洋地想:还是我聪明呀,这个办法只有去这个天才儿童才能想出来的办法。搅了一下,闭是眼睛,抬起头。“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虽然还难喝,没想到我肚子里也有墨水,也能上大学了,我用手抹了抹嘴,高兴地唱起来:“啦啦啦~啦啦啦~我肚子里有墨水啦,我也能上大学啦!”

我去到大哥哥家,在人群中找到了妈妈高兴地说:“妈妈,快给我学费,你女儿也要上大学了。”众人都奇怪地看着我。一向精明的妈妈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朝众人得意洋洋得说:“妈妈,我刚喝了一瓶墨水,我肚子里有墨水了。不是说墨水多就能上大学吗?”大家狂笑不止,妈妈大惊肤色,手忙脚乱的叫人把我送到附近的诊所,听医生说:“墨水对身体没什么伤害。”妈妈这才松了口气。妈妈看着我不解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摸摸我的后脑勺说:“傻孩子,墨水用来写的,不是用来喝的。肚子里有墨水是说一个人的脑子里有知识。就算你喝了墨水,也上不了大学呀。”听了妈妈的话,我才明白,不禁难为地低下了头。

童年的歌,是优美的歌;童年的事,是稚趣的事;童年的那一颗对凡事都充满好奇的心,是童年世界最耀眼的星星。每当我想起这件事,笑容都会情不自禁地爬到脸上。

写童年的议论文3

童年,我生活在老家。记忆里,冬至前后,巷口总会传来一声声吆喝,响彻家家户户——熟悉而独特的吆喝声如同按门告示,人们开始炒米过冬迎春节 !那一刻开始,年味逐渐开始蔓延,酝酿,发酵……

每每至此,巷子里总有一户人家的院门微启,从中探出一个小脑袋,叫住炒米人——只见那炒米的人肤色黝黑,头发如麦茬般竖立,着一身蓬鼓鼓的棉衣,活像是从旧年画里走出来的。

炒米这行当,一般人可是做不来的,不但辛苦,还需要有一定的技巧。炒上一次要大半天的功夫。这中间,手还要一直把着锅铲。炒一次下来,别说是手了,就连腿也会酸麻起来。

我赶紧一路小跑,告诉祖母“炒米的来了”。祖母听言,便弯腰,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钵子,里面盛的是从秋收时就特意留下来的米。

取来早就准备好的米,神奇有趣的炒米情景便展现在我眼。只见炒米人先将火烧得旺了,再伸手到锅里试探,离锅面约五寸的地方猛地停住。几个眨眼,温度貌似够了。只见他轻哼一声,手腕倏地一转,将碗中的米尽数倒入锅中。锅底的火焰忽明忽暗,似一条火蛇,吐着信子,一寸一缕贪婪地舔舐着锅底。那人扬起锅铲,探入锅底,又迅速贴着锅缘轻轻一翻。与此同时左手握着锅柄,猛的一抖,瞬时,米在锅的上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又齐刷刷地落进锅中。此情此景,引得身处一旁呆呆观望的我忍不住吞起了口水。就这样一起一落,也不知道这个动作重复了多少次,生硬的米竟渐渐膨胀开来,晕了淡淡的金黄,变成米白色。我知道炒米快出锅了!这时炒米的人总会细心的询问上一句“熬糖做米块吗?”嘴里在问着,手里的动作可是依然不停歇。

“好呀!好呀!要甜一点的!”不等祖母回答,我就抢着说了。那人掉过头来,看着我,笑了。他将米倒进钵子,留下一小半放入碗中。开始制作炒米糖了!炒米人先是把甜菜萝卜切成块,放在锅里用火慢慢熬,待熬成褐红色的糖浆。再把糖浆跟炒米均匀搅拌在一块儿,趁着松软的时候,平铺开来,晾凉了,结成硬块儿。用菜刀切成一块一块的长方形。

我站在案前,咔咔地嚼,于是,米的清香,糖的甜润,沉醉了整个童年。

暮色渐沉,炊烟四起。炒米人要回家了,一边收拾装备,一边轻揉着酸疼的臂膀和腰身。一切拾掇妥当了,他便挑起行囊,将身子泡在一潭夕阳中,任夕阳将他的影子渐拉渐长,投在巷子中,吸引着我的目光跟随,再跟随……

炒米,成了我童年的记忆,成了我童年最深刻的关于春节的文化符号!

写童年的议论文4

转眼间我们已经从懵懂的少年变成了阳光少年。要问我童年是什么?应该是欢乐,幼稚,天真的代名词吧。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张白纸,那么童年就是刚开始勾勒的那一部分。

有人说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但我认为,我们的童年应该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在座的各位同学,甚至是一部分老师都是农村人。在大家的童年里,没有城里女孩的洋娃娃,城里男孩的机器人。而女孩们则过家家,男孩们则掏鸟窝,抓螃蟹吧。我的童年像一个盒子,里面装满了欢乐,天真,幼稚。童年捏泥人是我的专利。当太阳缓缓升起时,睡在我身旁的父母早已不见了踪影,我们在院子里左翻右找,寻得一个破碗,即使院里乱七八糟,对我来说,也无伤大雅。疯了似的冲进屋里,干净,整洁的门帘上多了几个脚印,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个板凳,麻利地踩上板凳,揭开水盖,拿出水瓢,狠狠地舀一下。以火石电光之速冲到院子里,尽情地加水,一看“天哪!加多了!”又拿起铲子,随便找一处地方加土,加了进去。将手毫不犹豫地放进去,左手抓一把,右手揉一揉,捏成了熊猫,王子,公主,小心翼翼地放在窗台上。剩下的泥,我们用来打雪仗,身上,墙上,地上到处都是泥,到处都洋溢着欢乐。

之后,满头大汗的父母回来了,躺在炕上喘几口气,休息几分钟,接着又去拿扫帚,默默地收拾着一切。在以前,甚至是去年,我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可到今年,我明白了,那是爱,是对一切肆无忌惮的包容!我见见长大了,明白,发现了一切。夏天时,父亲依旧在工地上干活,背上晒得脱皮;冬天手指冻得红肿;秋天,母亲早出晚归。前些天,我劝母亲早些休息,母亲笑着说“你终于会体谅我了!”岁月如梭,你可曾发现父母早已不再年轻,脸上布满了皱纹,银丝爬上了头,手已不再柔软。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如果还在童年的同学,从现在开始,体谅你的父母吧,让岁月和农活减少对他们的伤害;如果和我一样,就帮帮父母,阻止岁月长河的流逝!”

写童年的议论文5

浑浑噩噩的就度过了童年,奔入了初中,学业渐渐繁重,玩的时间也在渐渐减少,就如歌曲《红蜻蜓》里写的那样:“当烦恼越来越多,玻璃弹珠越来越少,我知道我已慢慢的长大了……”

朋友们,还记得我们曾经抢西瓜吃的场景吗?“只见刘老师用刀慢慢的切下去,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时雨忍不住朝西瓜凑了凑,简直把眼睛都贴上西瓜了,看那样子恨不得把整个第一范文网西瓜都吞进肚子里,这时西瓜切开了,“哇,真红啊!一定很甜!”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听大家这样说,我定睛一看:哇!真红啊!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红的瓜!接下来,老师把西瓜切成一块一块的,时雨,宇森和陈浩再也忍不住了,如猛虎下山般朝西瓜扑了过去,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了一块放进嘴里,和几天没喝水的人一样,特别是宇森,吃完了还不够,还把大拇

指放进嘴里吮吸起来,真不知道他吃的是甜味还是咸味。”这精彩的一幕你们还记得吗?

朋友们,还记得我们在玩动作大模仿时的笑料百出吗?“突然彦清拍了拍我,我急忙转过去,她抬了几下手,再前后搓几下。我一看:好像搓麻将啊!于是,我对老师说:“搓麻将!”老师一听,哈哈的笑了起来,另一个队伍的同学猜了一个弹琴,老师公布了正确答案我听了奇怪极了,那样的动作怎么会是打电脑啊!?大家听了也都一片哗然:“这打电脑演的也太不像了吧!”“这叫打电脑?捏面粉还差不多啊!”“这叫我猜我也猜不出来啊!””这时候我们的欢笑,你们还记得吗?

朋友们,还记得我们闭学式的那天吗?“终于到了闭学式,来到教室,教室里比往常热闹多了,大家都在讨论暑假要去哪里好好玩一玩,突然班主任走了进来,发给每人一张纸,上面写着:暑假三合一班 作文班 数学班 英语班大家一看傻眼了,有的说:“现在我的暑假计划全泡汤了,呜呜呜(假哭)。”有的说:“我真不想去啊!不告诉老爸老妈听。”有的说:“唉!好不容易一个暑假没有作业,还要上课,命苦啊!”我暗自想:本来想在暑假睡懒觉的,现在看来是没希望了啊!班主任说话了:“不要哭丧着脸!暑假多补补有什么不好!虽然这个暑假班是自愿的,但是我希望大家都能去参加参加!”大家一听是自愿的,都高兴起来了,我的同桌悄悄和我说:“这回肯定给爸爸抓去上英语课了……”我说:“说不定我也要去啊!我的英语烂死了,去了不给老师骂死掉才怪啊!””那时候我们无奈的表情,大家还记得吗?

童年,现在想起还是那么的美好,但愿我们永远不要忘记童年时的友谊,欢乐,就当做是童年留给我们的礼物吧!童年,就这样,走过了……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了……

童年有悲也有喜。 我认为还是快乐多一点,毕竟快乐是“童年”的代名词。 例如:在我的童年里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在我一年级的暑假我去了乡下,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人到田间玩耍,风在耳边唱着童年的歌谣。我爬到田间最高的山丘上,虽然每一步都充满“危险”,但在我的心里还是特别的高兴。一步一个脚印,这一路上我和小昆虫们一起做游戏,和柳树一起梳起自己美丽的长发,和土壤说着属于我们的悄悄话……终于,不知在路上留下了多少摔到的痕迹,我爬到了“顶峰”。风姑娘不停的为我吹风,小昆虫在一旁为我呐喊助威,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快乐。虽然汗流满了脸。 这时天一点一点的暗了下来,这时的我只有月亮陪伴。风姑娘和小昆虫都忙了一天回家休息去了,我的肚子也开始“咕噜”,我越来越害怕。 忽然,一束光照的我的眼有点睁不开,我意识到自己要被救了,猛地站起来,大声呼叫。但是不知为什么我脚下一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再次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全身都十分的`疼痛。妈妈在一旁抚摩着我的头。一星期后,我有恢复了健康,这次旅途的风景让我铭记在心,虽然这次旅途伴随着疼痛,但是在我心里是最快乐的依次旅途。 如果等你再长大一些,你便会感受都童年的快乐。同学们,珍惜属于你们的童年吧,它快乐而又短暂,一去不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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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童年的秘密》中探寻幼儿教育的真谛《童年的秘密》是玛利亚·蒙台梭利的著作,在这本书中,她地描绘了幼儿的发展与成长中所呈现的状态,我们能够从这本书中体会到成年人对幼儿的心理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提示成人教育幼儿的过程就是充分认识幼儿并且解放幼儿的过程,成人在尊重幼儿、理解幼儿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地教育幼儿。《童年的秘密》对当今的幼儿教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幼儿本身就具有无尽的发展潜能,教师的作用就是充分肯定与发掘幼儿的潜能。幼儿是一个完整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教师应当保护好幼儿的独立人格,只有真正尊重幼儿,才能真正塑造幼儿。 一、顺应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 蒙台梭利指出,在人的一生之中存在两个胚胎期。人类所独有的胚胎期是心理胚胎期,心理胚胎期起始于人的新生儿时期。在新生儿时期,幼儿对于来自外界的刺激,处于被动的、无意识的接收状态,成人对处于这一时期的幼儿给予了特别的关照。因此,“教育”的本质在于推动幼儿的心理成长,而不是智力发展。蒙台梭利认为幼儿的潜能是无限的,幼儿所持有的“潜能”与动物存在的“本能”有本质区别。当动物处于幼崽时期时,我们就能够看到它们长大以后的样子:凶猛的狮子、胆小的麻雀、憨厚的黄牛。幼儿的心灵和动物的本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幼儿的心灵往往让你难以捉摸。幼儿摆脱了存在于动物身上的本能控制,在更大更广的空间中驰骋。每个幼儿都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会朝着各自的方向发展,成人需要做的就是为他们创设适宜的发展空间。要想实现幼儿潜能的发展,就应当创设适宜的环境来激励与协助幼儿的潜能转变为现实,个体与其所处环境相互促进,我们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探索幼儿的心理发展诉求,为其创设一个适宜幼儿潜能发展的环境,才能实现幼儿潜能的无限发展。 蒙台梭利对幼儿心理发展的敏感期进行了阐释:在幼儿的心理发展过程中存在有若干个特定时期叫做敏感期。在敏感期中,幼儿的心灵萌发了一股神奇的能力,幼儿的身心得到了快速、自然的发展。但是,敏感期只是暂时的,犹如一年之中的节气,如果错失了它,幼儿心理的发展就会滞后,并且这种滞后难以弥补。幼儿在他所处的敏感期中需要学习自我控制与探索他应在这一时期需要掌握的事物。正是幼儿所具有的敏感性使幼儿保持一种特殊的强烈愿望去探求外面的世界。在敏感期中,幼儿学习新生事物,对周围的环境充斥着渴望与热情。幼儿所经历的每一步成功都使他们的力量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只有当敏感期的目标实现之后,他们才会感到疲惫与木讷。蒙台梭利在对幼儿的观察中发现了幼儿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节奏感、观察力等方面的敏感期。身为幼儿教育者,我们应当利用敏感期,顺应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进行适宜地引导,才能防止教育的“延误时机”与“揠苗助长”的现象发生。 二、创设适宜的幼儿成长环境 蒙台梭利表明,教育是应该能够保障幼儿正常的身心发展,并且能够顺应幼儿的发展而进行适宜培养的。教育能够使幼儿的自然发展成为现实,从而塑造、培育幼儿的自然特性。蒙台梭利指出,幼儿教育应当遵循两个方式:“重复练习”和“自由选择”。幼儿的成长环境是一个“有准备的环境”,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实现了自由自在、井然有条、美好而又有安全保障的发展。不仅教师与幼儿之间产生互动,教师和幼儿还应当同时与周边环境产生互动。适宜的环境能够营造适宜的教育系统,优良的环境能够促进幼儿身心的妥善成长。从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我们能够深刻地领会到环境在教育中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准备的环境”是幼儿的成长道路,幼儿在其自身的成长道路中充分施展他们的潜能。“有准备的环境”为幼儿提供了与真实社会接触的机会,能更好地适应将来的成人世界。 在教育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是至关重要的,而如何妥善地处理师生关系是实现良好教育的关键。教师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还应当用自身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幼儿。相对教师而言,在教育的基础时期,我们不仅要传授给幼儿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幼儿的心理成长。教师通过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需要来创设“有准备的环境”,教师在创设环境的过程中就会成为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协助者,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给予充分的帮助、开导与支撑,在不断顺应幼儿身心发展的基础上使幼儿获得更高水平的发展。蒙台梭利的教育理念认为,幼儿的身心发展是在日常活动中得以实现的。因此,教师为幼儿所提供的环境是“有准备”的环境,是在对幼儿进行充分地观察与研究之后,能够真正有益于幼儿的活动环境,并且通过教师所创设的环境,实现幼儿的区域活动。为确保幼儿区域活动的有效进行,我们在提供良好的物质环境的同时,还应当创设幼儿喜爱的活动氛围,让幼儿能在教师所创设的活动环境中尽情地探索,教师与幼儿进行良好的合作与互动,让幼儿能够轻松、快乐地成长。 三、用教师的魅力引导幼儿 蒙台梭利的研究表明,在幼儿的成长阶段,幼儿与成人之间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其实,这种矛盾大多是成人引发的。有时候,成人并不能很好地把握住幼儿与生俱来的特征,他们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幼儿身上,而不顾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有的成人只关注幼儿的外在生理需要,而忽视幼儿的心理发展。然而,只有化解了幼儿与成人之间所发生的冲突,才能促进幼儿身心的妥善发展,成人需要反省自身的行为并进行适宜的改进。成人需要从自己身上发现其对幼儿所造成的身心发展逆行的不适宜行为。成人只有端正自身的教育态度,才能真正有益于幼儿的身心健康。为人父母,不仅要在生理上给予幼儿无微不至的关照,还要时刻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父母应当重审自己传统的教育理念,将孩子放在一个新的高度上去审视,发掘幼儿的潜在能力,用发展的目光去了解幼儿、教育幼儿。为人师表,应当用崭新的目光去认识幼儿,将幼儿从传统的牢笼中释放出来。教师与幼儿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崭新的状态,教师与幼儿之间是一种相互尊重、平等、民主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出于对幼儿的信任,是给幼儿带来放松、和谐的氛围,使幼儿能够自然而然地进行自主的活动。对于幼儿所遇到的挫折,教师应当进行不断地反思,从而提供给幼儿适宜的引导与协调。 教师对幼儿的细致观察与妥善分析在教育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今的幼儿园过于强调技能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教师的心理发展。师范学校开设大量的美术、弹唱、舞蹈等技能课程,以应对幼儿园的招聘考核。幼儿园普遍喜欢招聘性格活泼开朗、能歌善舞、外表漂亮的,过分强调幼儿教师的技能技巧,这样就导致了教师过多地扮演表演者的角色,而忽略了幼儿教师应当具备更重要的品性。实际上,教师需要拥有一种沉静的个性,只有具备谦虚的态度与理智的思维才能够真正地认识幼儿、发现幼儿、理解幼儿,这才是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所不可或缺的条件。教师还应当善于进行自我研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从根源上去认识自己的不足,认识到自己并不是完美的。想要成为一名好教师,并不需要完全抹去自身的缺点,而是要成为一名不断完善内心的人。我们应当不断地学习新知,不断地接受指导,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童年的秘密》基于深入研究与普遍认识对幼儿的成长提出宝贵的建议。幼儿的成长应当遵循其本身的自然规律,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幼儿自己积累生活体验,使幼儿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幼儿在和谐、快乐的氛围中养成独立、自信、专注等好习惯,为将来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蒙台梭利的教育理念对于现如今的幼儿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蒙台梭利所言,要想让一名幼儿快乐地成长与发展,就不应当受到成人过多的压抑,成年人所起的作用不是决定幼儿的发展,而是如何更好地顺应幼儿的发展。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应当谦卑地低下头,去真正认识幼儿、了解幼儿,让幼儿真正地成为一个独立、健康的个体。

一 、 敏感期的发现史 读完初中的人应该都知道:四季更替是因为地球绕太阳公转所造成的;昼夜交替是因为地球自转造成的;潮起潮落是因为月球对地球对引力造成的;花开花谢是植物生长规律所造成的;老百姓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是其基因所决定的。 前面我们弄清楚了人本质上是由身体、情绪、感觉、心理、认知和精神六个部分共同构成,这也是人一生赖以生存、成长、发展的“内在环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内部因素。但是,人的成长、发展,尤其是孩子的成长、发展是否有规律?如果有,规律到底是什么?规律又是如何呈现出来的? 事实上,经过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及教育学家,大量的观察和实验,早已经证实人的成长是有规律的,这种的规律是以“敏感期”的形式对外呈现的。为了搞清楚孩子成长中最为关键的这一概念,我们有必要先来回顾一段科学史。在《童年的秘密》 1 一书中,玛利亚·蒙台梭利写到:“在生物学中,这些敏感期最初由De Vries研究提出……”这个De Vries是何方神圣?经求证发现,这个De Vries全名是Hugo De Vries,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荷兰著名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中译名胡戈·德弗里斯或雨果·德弗里斯。“敏感期”的概念确实是他率先提出,但此时的定义并不清晰,也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另外,他研究的对象是植物,而不是网上所说的他研究的是毛虫。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帮助验证达尔文进化论意义上的变异如何能够在种间发生,以及1900年春与德国的科伦斯和奥地利的切尔马克,一起发现了孟德尔在35年前发表的《植物杂交试验》论文,被誉为“孟德尔定律的重新发现者”。 真正让人们开始重视敏感期的是德裔美籍动物学家和心理学家Jacques Loeb .(中译名雅克·洛布)。洛布在1900年出版的《Comparative Physiology of the Brain and Comparative Psychology》一书中提到:“在秋天和冬天,Porthesia Chrysorrhoea(中译为:小盗毒蛾)的幼虫在巢穴中从卵里爬出来,而春天温暖的太阳将他们赶出巢穴,爬上树枝的尖端,寻找最嫩的芽或叶。很明显,毛虫的本能就是向上爬行,一旦它们从冬天的睡眠中醒来,它们就会活下来。如果没有这种本能信号的指引,向下爬行的毛虫就会死掉……我发现Porthesia的幼虫是以光为导向的,在它们吃到食物之前,它们不断地爬,直到它们爬到树枝的顶端,找到它们的食物……然而,我们还发现,这些毛虫一旦吃完树叶就会开始向下爬行,离开树枝的尖端。为什么光不能让毛虫一直待在树枝的顶端?我的实验表明,只要这些毛虫吃完顶端的食物,他们才会失去趋光性。”从以上论述我们不难看出,“蝴蝶幼虫的趋光性”,也就是对光的敏感的研究,始于Jacques Loeb .的研究,他的书开始引起人们对敏感期的关注。有趣的是,1904年Jacques Loeb .教授和Hugo De Vries教授曾在加州见面并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友谊。 2 1910年,德国行为学家海因洛特在实验中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鹅,会本能地跟随在它第一眼见到的自己的母亲后面。但是,如果它第一眼见到的不是自己的母亲,而是其他活动物体,如一只狗、一只猫或者一只玩具鹅,它也会自动地跟随其后。尤为重要的是,一旦这只小鹅形成了对某个物体的跟随反应后,它就不可能再形成对其他物体的跟随反应了。对此,海因洛特将这一过程解释为“铭刻作用”。之后,海因洛特的学生康拉德·劳伦兹通过实验,对此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实验时,劳伦兹让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鸭子不先看到母鸭子,而首先看到劳伦兹自己,于是,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无论劳伦兹走到哪,那几只小鸭子都会紧随其后。小鸭子将劳伦兹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1932年,劳伦兹将“铭刻作用”解释成“印刻效应”,后来相继在小猫、小狗的身上都发现了类似的“印刻效应”现象,最终,劳伦兹在一系列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关键期”的概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时,劳伦兹的研究依然是以动物实验为基础,还没有完全迁移到人的身上。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在使用“关键期”的概念产生了很多误解,后面我们会进一步探讨。由于劳伦兹在生物学研究上的巨大贡献,他于1973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蒙台梭利与敏感期的关系。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1952)1896年罗马大学第一个女医学博士,也是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蒙台梭利教育的创始人,世界著名幼儿教育家。博士毕业后,蒙台梭利曾任罗马大学附属精神病院助理医生,1907年受“罗马优良建筑协会”会长伊达埃多·达勒姆的委托,在圣洛伦佐区玛希大街58号公寓里创建了第一所“儿童之家”,在那里从事正常儿童的教育实验,制定了一套教材、教具和方法,形成了蒙台梭利教育思想体系,并逐步被推广到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奥地利等国,目前已被全世界大部分国家所认可和实施。在1936年出版的《童年的秘密》一书中,蒙台梭利详尽地揭示了幼儿之谜,解释了6岁以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方法,明确提出了6个主要的敏感期——秩序敏感期、微小事物敏感期、运动敏感期、感官发展敏感期、语言敏感期、社交行为敏感期。至此,敏感期全部用于人类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并取得了可验证的实效。敏感期是蒙台梭利教育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已经被大量的观察反复证实,国内著名的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老师在其所著的《捕捉儿童敏感期》继承并发展了蒙氏思想,值得所有父母和老师认真阅读。到此,敏感期的秘密已经揭晓,从植物到昆虫,再到动物,最后到人类。我们研究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现在有必要明确一下敏感期的定义了。明确产生力量。明确的定义有助于我们认识世界。在《捕捉儿童敏感期》3第一版序言中,孙瑞雪老师给出的定义是: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 ~ 6岁的成长过程中 , 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 我自己也确实在儿子身上观察到了一些敏感期的存在,但在我长女身上因为自己当时的无知,竟然忽略了,这就是所谓的“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儿子一岁多刚刚学会走路时,越是难走的、凹凸不平的地面他越是要去走,如果你不让他走,他就会反抗,如果强行把他抱走他就会大哭,甚至动手打人。印象比较深的有两次。一次是晚上吃完饭一家人带他去公园散步,路过一个树坑时,他非要从土堆上走上走下,那时我已经懂得了敏感期的概念,知道这是他运动的敏感期,于是只能提心吊胆的,在旁边看着他晃晃悠悠的走上走下,有两三次他都差点摔倒了,要不是我扶的及时,他肯定会狠狠地摔倒,但儿子无所畏惧且乐此不疲,这个过程至少持续了20分钟,最后还在女儿的帮助下才将他带回家。另外一次是我一个人带他出去玩,路过一个斜坡,坡道不长,但坡度对于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而言是非常大的。一开始儿子要牵着我的手才能慢慢的走上走下,练习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尝试松开我的手,自己慢慢地走上走下,中间有一次差点滚了下来,我的心当时腾地一紧,一把抓住他,才让他免于摔倒。我被吓了我一身冷汗,而儿子不仅对此完全满不在乎,还对我呵呵的笑!然后,继续乐此不疲地练习。这一次我让他畅快地练习了至少半小时,然后心满意足地和我回家了。大概到三岁以后,平整的路面已经完全对儿子失去吸引力了,每次刚出门没走几步,他就对妈妈说:“妈妈我累了!”怎么办呢?除了抱着或背着他还能咋地?哈哈…… 儿子在不到一岁时,已开始出现对细小事物的敏感。他勉强能走路时,我带他出去玩,看到路边大约1毫米长的小蚂蚁,他会看很久,而且想用手去抓。有时在地板上爬,发现了地上细小的碎末,他会捡起来往嘴里放;看到一根头发他会慢慢地用拇指和食指捏起来观察一会。再大一点,妈妈带他去接姐姐,在校门口等待的时候,蹲在地上看到蚂蚁等小昆虫,他就想用手去捏,甚至用脚去踩。看到大人用钥匙开门,他一定要自己把钥匙插到锁孔里,这个动作对于两岁左右的孩子而言是非常困难的动作,有几次我忍不住伸手去帮他,他都会坚决果断地推开我的手,直到自己将钥匙插进去,才心满意足。 儿子在两岁到三岁时,开始出现秩序的敏感期。有很多次,我观察到,他在睡觉前会将玩具按照一定的顺序,整整齐齐摆放在自己的枕头旁边,这时如果你弄乱他的玩具,或者移动了某个玩具的位置,他就会很生气,会大声喊叫,甚至还会难过地哭泣。晚上睡觉时,妈妈睡哪里、爸爸睡哪里、姐姐睡哪里都要按照以前固定的位置,有几次我睡在他妈妈睡的位置,他明确告诉我“这妈妈的”,并且把我推开。还有一次,有点冷,我随手拿起一件他妈妈的衣服穿起来,儿子发现了,马上告诉我:“这是不穿妈妈的衣服,你不能穿!”而且一边说,一边扯衣服,非要我脱下来,直到我脱了他才罢休。还有很多次,儿子把家里所有的凳子像火车一样摆放的整整齐齐,且不允许别人动,如果别人动了凳子的位置,他就会大喊大叫地阻止,并小心翼翼地恢复到原位。还有一次,我们把客厅沙发和桌子的位置重新摆了一下,他也坚决不同意,大哭,直到我们摆回原位才停止大哭。 大概是在同一时期,儿子出现追求完整的敏感期。有一次,妈妈给他买来一个圆形的荞面饼做早点。由于饼有点大,他妈妈就撇了一小半,剩下的递给他。这时儿子突然大哭起来,坚决不要撇开的饼,妈妈说给他重新买一个也没用,他就要刚刚那个完整的。他妈妈当时不知道原因,对孩子的行为还有点恼火。事实上,不懂敏感期的成人此时都会误解孩子,他们往往误认为孩子贪心、自私或不懂事。其实,不是这样的,这只是孩子到了“完整的敏感期”。还有一次,下楼梯时,我把儿子抱下去了半层楼,但是儿子一定要下来自己走,而且必须要回到起点,自己重头完整的走完才满足。 儿子在三岁左右明显开始出现自我意识敏感期。引起我注意的是:在他更小点的时候,我们带他出去玩跷跷板、滑滑梯时,就算是他先在那里玩,其他小朋友跟他抢,他也不会拒绝与反抗。但是三岁以后,别的小朋友再来和他抢,他会明确告诉对方:“这是我的!”如果对方还来抢,他就会动手打对方,把对方推开。有的时候,他在别的小朋友后面去的,他还会去和别人抢。这时,如果我把他抱开,他会反过来打我,我也只能告诉他:“别人先到,别人先玩,等别人不玩你才能玩。”但明显这句话对他没有任何作用的。还有一次,妈妈带他去姐姐学古筝的琴行,里面的老师刚好太忙,让妈妈帮忙抱了一下几个月大的婴儿,当这个婴儿被抱走后,儿子就坚决让妈妈抱着他,绝不下来,意思是:“你是我的妈妈,你不能抱别人!”在这段时期内,他还会不停的表达:“这是我的玩具”、“这是我的杯子”、“这是我的衣服”、“我放屁了”、“我很生气!”……尤其是“我很生气”这句,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将自己的情绪如此清晰地表达出来,而我自己很多时候生气了,焦虑了,烦躁了,都不会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情绪,只会一直憋在心里,一旦爆发的时候,伤到很多人。然而,事实上,清晰准确地命名情绪,是调节情绪非常重要的一步。明确产生力量。 敏感期是孩子自身固有的属性,是孩子自身成长规律的对外呈现方式,是我们认识孩子成长规律的密码,成人无需刻意地去“教育、培养”,只需要仔细观察、细心呵护,不要压抑、不破坏即可。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成人对敏感期的无知,就像我对待女儿一样。成人往往会不经意地就破坏或压抑了孩子敏感期的成长、发展的自然规律。这对孩子对成长是及其不利。儿童在“敏感期”内没能正常的学习和发展某项特定的技能、特征,未来成长的就很差,很不完整,严重的可能会让整个人的内心世界扭曲和变态。那时如果再想改变,也不是不可能,但难度实在是太大太大了,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来治愈”,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这方面,我自己就有切身体会。 我小时候,父母管教的非常严格,打骂是家常便饭,做事情时稍有差错,轻则被责骂,重则劈头盖脸一顿痛打。这种家庭氛围下,导致我的情绪就受到了很大的压抑,我不会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常常自己生闷气,总是很自卑;而且,做事总是追求完美,无法容忍自己和别人的错误;不敢,也不会拒绝别人;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尤其是职位比我高或权威的人物;我的人格也是分裂的,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双重人格。这些都是在我读了一些心理学、教育学的书以后,才发现和意识到的问题,然后才尝试慢慢改变、治愈自己。但是,这个过程实在太难了。心平气和时,我还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但每当面对具体问题时,尤其是在压力之下,从小形成的强大惯性,总是让我不能理性、正确、恰当地处理相应的问题,平静下来后,又往往会陷于深深地自责或愧疚之中,然后就这样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让我备受折磨和摧残。 为此,我曾怨恨过我的父母,所幸,经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心理按摩”,我慢慢开始比以前处理的越来越好,越来越恰如其分,但依然时不时地会犯一些严重的错误。我很清楚,在自我治愈这条路上,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也正是正是我自己经历了这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和痛苦,我在大学图书馆的读教育学、心理学的书籍时,我就曾暗暗的告诉自己:以后要尽可能不让,至少,少让这样的悲剧在我自己的孩子身上再次上演。如果有可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再力所能及地帮助一些能够帮助到的家庭和孩子。我认为,这绝对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利己利人、利国利民。

一、教育学复试必看书籍(你们初试的知识点还是不能忘的哟~)1.《教育原理》 孙俊三、雷小波 ;2.《教育学基础》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 3.《当代教育心理学》 陈琦、刘儒德;或《教育心理学》 燕良轼; 4.《中国教育史》 张传燧、孙培青5.《外国教育史》 吴式颖6.《教育学》 王道俊二、教育学经典名著(名著你们肯定是看不完的,但是你可以选择基本三四本你兴趣的书籍,然后在知网上查找 别人写出来的关于读了这本书的感想的论文,自己查看后,转化为自己的知识点,我们仅附 赠前五本书籍的论文资料,其他书籍若有兴趣,自行查找,或者找学姐帮忙) 注意:凡是咱们司南复试班的学员,请记得听一下复试课程中——《复试论文指导课》,课 程中教了大家如何查找论文、看论文等)✦ 通识类教育名著(4 本)1、《去学校化社会》(伊万·伊里奇)2、《终身教育引论》(保罗·朗格朗)3、《学会生存一一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 UNESCO 埃德加富尔/现代教育学的圣经) 4、《静悄悄的革命一一课堂改变,学校就会改变》(佐藤学)✦ 学科类教育名著(8 本) 1、教育学原理/教育哲学/教育政策与教育法/ 《什么是教育》(雅思贝尔斯)——所有教育学人都可以看。2、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泰勒,现代课程的圣经)3、学前教育学《童年的秘密》(蒙台梭利)《儿童的一百种语言》(甘第尼)4、高等教育学《大学的理想》(纽曼) 《高等教育哲学》(约翰·布鲁贝克)——这本大家很难看懂的,可直接搜读后感 5、教师教育《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苏霍姆林斯基)

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儿童的内在动机,同时使教具与儿童的敏感期相配合,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蒙台梭利创制的教具能控制错误,她主要是通过这套教具让儿童进行自我教育。玛利娅·蒙台梭利博士是教育史上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意大利历史上第一位学医的女性和第一位女医学博士。玛利娅·蒙台梭利的教育方法源自于其在于儿童工作过程中,所观察到的儿童自发性学习行为总结而成。倡导学校应为儿童设计量身定做的专属环境,并提出了“吸收性心智”、“敏感期”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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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保密承诺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密承诺书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陈相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全称): 我方沈阳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拟参加中粮集团30万吨大米深加工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名称) 一 (标段编号)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xx年2月18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x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x犯罪记录;

十、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从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视同参加投标的资格审查提交手续不全,取消中标资格;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基本账户: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参加____年____月____课程期末/重修/补考考核命题工作,在命题工作期间直至考核结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并作以下承诺:

1、 不参加任何有关该课程考核的补习、辅导活动。

2、 不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3、 不向任何人透露命题人员姓名。

4、 若有任何形式的泄密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上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学院/教学部: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试题保密规定

考试试题保密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既关系到校风、学风及考试的公平、公正,又关系到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为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

试题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教研室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签字,并指派至少两人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籍科。命题教师要签署《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并作到: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所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二、制卷

考试制卷工作由教务处考籍科完成,制卷期间的保密 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制卷过程采取半封闭式集体工作,制卷过程要做到: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2、试题专人收录,收题计算机双密码保密;

3、专人制版(原件、废版、整理放好)、印刷(废版、废纸不得乱扔)、封存保管;

4、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制卷室;

5、作废试卷、废版、废纸不许带出制卷室,每日离岗前在有关负责人监督下统一销毁。

三、考试期间,应做好试题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实考人数与回收实考试题数是否一致,缺考及空考试卷要交回考籍科。

四、阅卷

教研室阅卷过程中各环节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和监督。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五、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规定

1、考试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考试涉密人员不得将考试试题抄袭转录,不得乱丢乱放,不准随意扩散,不准擅自翻印;

3、考试涉密人员在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锁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门;

4、考试涉密人员杜绝在公共场所携带与考试题有关资料;

5、考试涉密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带走。

六、考试试题保密工作事关重大,教务处及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及管理工作。

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考试试题保密各项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试题保密意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保密制度泄漏试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人身份证号系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本人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有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本人在此庄重承诺:

一、对公司的以下商业信息绝对保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工艺流程、工艺配方、制造方法、操作手册、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图纸、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检测报告、研发资料、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数据库、相关的函电、各种购销合同、进货渠道、财务资料、财务数据、员工信息、人力资源文件、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法律文件、项目资料、会议记录、产品指标及说明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照片等任何载体。

三、本人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绝不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的以上商业秘密。

四、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创作的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完成的产品成果等均为公司所有。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出卖或转让给其他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

五、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劝说公司的员工离职。

六、以上承诺的效力及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对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不断提高政府统计部门的公信度与美誉度,保障统计法律的严肃性,规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保密行为,XX区统计局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保密局、区人事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全体统计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承诺书》,明确规定六项保密承诺内容: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5、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6、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的签定,从法律上、程序上规范了局全体人员的保密责任,为最大限度争取被调查对象理解、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保护公司、合作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公司员工应承诺遵守本保密书资料。

1.保密信息

本书所示保密信息为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中涉及各方或各自关联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记载的有关财务或商业信息数据及资料;或

以口头方式说明需要保密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像、分析注释、备忘录、图纸、研究报告、修改数据等各种方式出现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进程及所有信息、数据及资料。

合作双方在讨论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对方处参观、考察的过程中以其它形式获得的财务信息或商业信息。

2.保密义务

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供给的保密信息及掌握的公司保密信息。

未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供给保密信息以及能够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董事顾问代理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贴合本守则的规定。

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

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本人 ,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重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事项: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一)公司的经营与技术信息:

1. 公司收到的国家机关带有密级的公文。

2.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编制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

4.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资料及其会议记录及纪要。

5. 公司的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开发方案、项目可行性报告。

6. 公司的各类合同。

7. 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报告等数据资料和信息。

8. 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银行账户、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9. 公司员工薪酬、员工档案、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未公布的重要人事变动及招聘信息等。

10. 公司的营销计划、产销策略、定价政策;公司的客户资料及客户的专项需求;公司的采购材料、进货渠道;公司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公司的市场档案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11. 涉及公司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措施。

12. 公司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的证件及资料。

13. 各分支、子公司及下属独立单位的保密资料。

14. 公司声明不会公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5. 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6. 其他保密事项。

(二)公司表明密级的管理文件。

(三)公司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四)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本人应当对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五)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一) 除履行职务需要外,本人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不会通过口头、书面、电话、传真、互联网或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款所列信息,也不会在职务外使用这些信息。

(二)因工作需要,本人须获知应属于上级保密人员保密范围的信息,上级保密人员的负责人应签署书面授权书,否则公司可追究上级保密人员的内部泄密责任;本人未经上级保密人员书面授权,不会采取任何手段获取不属于其应知悉的上一级保密信息。

(三)本人不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本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擅自使用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本人应承担公司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公司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本人追偿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本人与公司的劳务合同终止后,仍对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且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

(六)本人应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

第三条 竞业禁止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如下竞业禁止的约定,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一)本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二)本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实施竞争、抢夺公司客户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为公司的竞争对手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

第四条 本人劳动合同终止后,本人承诺将及时向公司移交本人所掌握的.诸如管理文件、市场资料以及公司机密文档、记录、笔记,数额、传真、邮件、源程序清单、提纲、方案、模型等一切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并在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于与甲方有业务竞争、业务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主体的关键岗位。

第五条 赔偿金

本人如未履行保密承诺或者履行保密承诺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论赔偿金给付与否,公司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本人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 本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公司将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 本承诺书于 年月 日起生效。

承诺人:

日 期: 指纹:

为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申请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根据测绘成果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二、申请人不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若需委托第三方从事应用开发,应与第三方签订相应的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实施有效监督和销毁。第三方为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审批程序,须依法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利用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五、申请人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

六、申请人使用的测绘成果名称、范围、数量及用途:

1、成果名称:地形图

2、范围及数量:中心城区

3、用途:数字驻马店建设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各一份。

1、坚持典型引路。3月初明确市环保局、交通局、锦丰镇3个单位为示范单位,市档案局抽调人员对试点单位重点进行辅导,在较短时间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示范文本,在业务培训会上全面推广,起到了“试点开花、辐射一片”的效果。

2、拓宽工作领域。把实施主体扩大到党务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团组织等,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设计了市委、人大、政协、镇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等,并及时指导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编制了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完善公开平台。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档案资料查阅室等利用窗口的相关配套设施,最大限度地提高馆藏档案资料、已公开政务信息的利用效率,及时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张家港电子文件中心和张家港档案信息网站,有计划地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和开放档案目录,上传已公开的现行文件、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使档案信息网站成为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的窗口。张家港电子文件中心点击率已达万人次,张家港档案信息网站点击率已达17万人次。

4、规范运行机制。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秩序;另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接收力度,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提高政务信息的报送率。目前,市政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了87个单位15364份政务公开信息纸质文本。

有限公司:

考虑到本在在单位工作期间,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及经营秘密,因此本人自愿签署本保密承诺书。本人确认在签署本承诺书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本承诺书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本承诺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人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公司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2、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及部门内部制度;

3、公司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4、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关的所有财务资料和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等;

5、公司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采购资料、定价政策、管理诀窍、价格表、成本核算、折扣信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依据、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6、公司机构的设置、编制与规划状况、人力资源信息及相关统计报表、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职务变动;

7、公司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福利收入情况;

8、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销售网络和渠道;

9、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招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等;

10、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1、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或经公司确认需要保密的其他事项。

二、本人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本人自愿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居密措施对因任职获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6、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本人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是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7、未经公司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8、在离职后,本人将主动自觉向公司移交公司要求的全部资料和事务,同时对于未要求移交的资料和文件及相关复印峻,本人承诺自行进行销毁,不予以保留。

三、保密期限

本人承诺确认,本人的保密义务自本承诺书签订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本人离职后仍将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若本人未能履行本承诺书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则本人应当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损失,损失费包含公司调查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用。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_____元计算。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各学院保密员处3填写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各学院导师签字、学院保密第一责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同时出具涉密论文依据各学院在校生4填写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各学院导师签字、学院保密第一责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本人所在单位证明一份(证明本人涉密身份、课题密级论文在那完成)各学院委托培训生4保密处审查盖章保密处凭一份保密论文管理登记表和一份论文涉密依据三份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在校生出具涉密论文依据;委培生出具单位证明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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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毕业论文的秘密

密级确定为“内部”的学位论文,通常是指有待于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准备据之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的论文。

密级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和“绝密”的论文须有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批件。

保密年限:“内部”保密年限为三年,“秘密”保密年限为十年,“机密”保密年限为二十年,“绝密”保密年限为三十年。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应慎重确定。密级确定为“内部”的,需出具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签名的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密级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和“绝密”的论文,须出具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批件(原件),并交一份复印件。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

一、学术性

学术论文的学术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二、科学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三、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四、理论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硕博毕业论文,很多在毕业后会被学校上传知网,但不是全部,知网上是优秀硕博毕业论文库,有些是全部上传,有些则是选一部分上传,极个别不会传上去。至于本科毕业论文毕业后要不要发表一方面看你个人意愿和个人选择,看有没有用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要看文章内容有没有涉及到学校的重要利益,虽然每年有很多人把本科毕业论文在毕业后拿去找期刊发表,学校也没有管,但这不意味着学校没有权力追责,毕业论文应该属于个人与学校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果不涉及侵犯到学校的利益,那学校也不会去追究,但如果涉及到一些学校拥有的技术数据,你拿去发表的时候单位没有写毕业院校,实际上会造成不同单位知识产权的纠纷。

博士论文暂时不公开,因为博士论文不一定一下成功,所以待确定成功后再公开,这论文才有作用,即贡献,有了贡献的才称为博士。

博士论文如果内容够硬的话,公开比较好,可以发挥很大的学术价值。对于带有保密性质的毕业论文,其知悉范围是有明确限制的,也是不能对外公开发表的。比如说只针对学校的论文评审委员会公开。而不保密的论文,其是可以公开发表的,是可以面向社会完全公开的,其中并不会涉及到国家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对任何方面都不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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