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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个人成长的关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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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个人成长的关系论文范文

写作思路:做到条理清楚、自然、明白,不杂乱,要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或探索人生真谛,或谈论思想问题、治学精神,使读者受到启迪和教育。这样的文章有了哲理,给予读者的感受也就更加丰富了。

大学伊始,我有幸参加了机电学院第十六期积极分子培训班,听了董嵩斌老师激情洋溢的有关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演讲后,受益非浅。对于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我想来说点自己的体会。

我个人认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就是要多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多向前辈们看齐!但这个不是谁能帮谁提高的,关键是看自身的悟性!俗话说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你对那地痞流氓说破天,他也不见得能听进去一个字的!

作为礼仪之邦,炎黄子孙,我们都有着讲求文明礼貌和崇尚社会良好风尚的优良传统。每一个人都应当有点谦让精神和豁达气度,多些社会公德意识。人际交往中坦诚相待,将心比心,不虚不假,言行一至,表里如一,更要充满爱心和奉献精神,心目中有他人,善于考虑他人的需要,善于替别人排忧解难,以助人为乐,当别人遭遇不幸时,及时给予同情和安慰;当别人需要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也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帮助,才能建立起一种充满关怀、信任、温暖之情的.美好关系。

其实,心中愤怒不如休,何需经县又动州,纵然费得千般计,赢得猫来输掉牛(范仲淹语)。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只要人人都多一份宽容,多一些忍让,献一点爱心,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处处美好,处处和谐,我们公民道德修养就会大大提高。

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还得做到日三省吾身。首先,应当分得清先与后,该先的一马当先,该后的甘居最后。再次,要有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优良品质,艰巨任务抢在先,危难之际冲在先。生活享受往后靠,物质待遇不与人攀比,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人、带动人。第三,要有正人先正己的律己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提高道德修养还要培养坚强的意志。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困难和烦恼是生来具有的。碰到困难要发扬百折不屈的精神,千方百计地解决困难。要忍得住,挺过去。否则,将前功尽弃,一事无成。有道是有志者事竟成。

提高道德修养还要做到诚信待人。诚实的人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说假话。承认错误是认识错误的过程,是改正错误的机会。正直诚实的人知道羞耻,能够把握自己。诚者有信,有信用就能得到帮助。否则,假话连篇,不能改过迁善。自欺欺人,不知羞耻。失去信用,得不到帮助。

提高道德修养还是做到宽容待人,与人为善。凡事要大公无私,不要贪图功名。当社会或他人需要帮助时,要义无反顾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学会尊敬他人,敬则能使人保持醒觉状态。这种醒觉的状态使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使人不耻下问,精益求精。丰富人的知识,能应付各种事物。否则,不能保持醒觉,自高自大,学识浅薄,就不能应付任何事物。

在今后学习生活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尽量向伟大的党组织靠拢,努力向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进发!我会自觉做到学不可已、志不可满、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始终以先进党员的要求来严格地要求自己,争取能早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向党组织作出汇报,能让党组织放心的接受我的请求,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提高道德修养,让我们都成为有

知识,有文化,有修养,有作为的新一代年轻人吧!让我们携手共创和谐社会,美好家园吧!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思想上的汇报,恳请党组织批评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帮助我,考验我!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课能帮助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大量素材和生动事例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获得真、善、美的心理启迪,正确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具体地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完成大学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大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大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大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其次,有助于青年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及其哲理,尽快选择并走上成功之路。随着大学生离开家庭并逐渐融入社会,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有关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引发有关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相应思索。“思想道德修养”课程针对大学生发展过程中的这一特点,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而透过具体现象探讨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哲理问题,将有助于青年学子拨开市场经济的迷雾,避免西方资本主义价值取向的干扰,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从而为自己的成才拨正航向。 最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学习,还将有利于青年学生不断地完善自己,实现自我的新境界。修身养性向来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重要境界,它既是青年人个体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责任,党和政府对此也寄托了殷切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将有助于青年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并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无愧于时代与民族的重托,真正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学习其他任何课程一样,要学好思想道德修养课也要注意一定的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一贯倡导的学风,也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主要教学原则和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学习掌握理论知识;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习、理解、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理论。这是提高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前提。没有理论指导的行动是盲目的、不自觉的行动。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情、意、行相互作用,知是前提,行是结果,情感、意志起中介作用,行首先要有知的引导。只有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理论,我们才能在日常的道德生活实践中,区分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自己的道德实践活动也才有明确的方向与目标。其次,我们要善于把所学的思想道德修养理论运用于道德实践活动,指导自己的道德实践活动。毛泽东有句名言:“我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才是检验一个人思想道德修养水平高低的标准。 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是提高大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效果的有效方法。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程,是一个吐故纳新、新陈代谢的积极扬弃过程,它既需要自己主观的努力,也需要客观外界的帮助。接受教育,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还能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但外因毕竟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还要善于运用自我教育的方法。自我教育,也可称为自我修养,它表现为一种自我主观积极努力、勇于进取的状态,表现为在处理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时不断提高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监督、自我反省、自我改进的能力和水平,我国儒家学说中提倡的“慎独”就是自我修养的最高境界。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很多,例如进行自我总结和鉴定,通过分析解剖自己的优缺点,树立新的奋斗目标;立座右铭,针对自己的弱点或根据自己的愿望把名人名言置于床边、案头,朝夕相望,就能起到激励、督促、潜移默化的作用;记日记、写读后感等也不失为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

作文是自己写出来的

这个就要看你自己的文采了,其实在大学生涯很好写的,只不过就靠你自己爱不爱吹嘘了。

兰州道德模范人物个人文章

作为道德模范人物,要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下面是我整理道德模范人物 事迹 简短的 范文 ,欢迎阅读!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简短篇一 一、勤奋敬业,埋头苦干,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默默奉献 x_自从20XX年6月调到xx县信访局从事信访工作以来,数年如一日,不计名,不计利,不攀比,任劳任怨,为党分忧负重,为民解忧消愁。多年来一直从事人民来访接待工作,始终站在接待群众来访的第一线,整天面对的是怨声重重的上访群众,是生活困难需要扶助的来访者,甚至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每天听到是叹声,骂声,怨声,在这样的工作环境面前,没有嫌工作环境差,没有抱怨生活待遇低,仍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在本局已有多名同志调动到其他相对好的单位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无怨无悔,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要求调动工作。每年接待来访群众一千多人次,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 二、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参与接待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中,尤其是接待来访工作,更是有很强的原则性。在来访人看来,接待人员的每一句话,都十分重要,都代表着党和政府。x_在接待处理群众来访中,做到打铁须先自身硬,首先熟悉党的方针政策。除了学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外,还学习掌握其了法律法规政策,如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劳动保障、企业改制等方面的 政策法规 。二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参与接待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反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访群众日渐增多,在接待这类问题的群众上访中,xx同_自己认真学习县政府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细则,领会其精神,然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做出解答,对一些要求提高拆迁补偿标准的,主动告知信访人县里制订的补偿标准是合理合法有政策依据的,从而打消了部分群众越级去市以上集访的念头。 三、贴近群众,视群众为亲人,想方设法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x_在多年的接待群众来访中体会到,群众上访是因为有心声要向党和政府倾诉,有实际困难需要党和政府帮助解决,是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的表现。接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信访局这个大窗口中的一线窗口,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更要身体力行地践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切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在接待来访中,x_总是认真分析每一个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在哪里,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心比心地分析给群众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地帮助解决。在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中,有的是符合政策应该解决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对这类问题,xx同_热情地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加以解决。 四、工作主动,开拓创新,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 现在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各种利益关系复杂,为了超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处理在基层,除了日常接待来访外,x_在工作中注意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主动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出现的信访苗头进行排查,上报领导决策,包案处理到人,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一是定期排查;二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决策出台前排查;三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排查。 2、及时提出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建议。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在问清并记录后,以交办函的形式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乡镇政府进行转办、交办,提高了办事效率。 4、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为了使各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建议领导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按月对全县上访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遇到重大情况,一事一通报。此举有力地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处理信访问题的力度。 此外,xx还协助领导做好县信访局日常管理工作,工作深受领导和同志们好评。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简短篇二 X_是XX县国税局北周庄分局副局长,他勤勤恳恳, 爱岗敬业 ,廉洁奉公,无怨无悔,以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勤奋踏实的工作、清廉简朴的作风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曾多次受到市局嘉奖,两次被评为全市国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20XX、20XX年度获得XX县国税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多年以来,他从最基层干起,工作中,他无论做什么工作,担任何种角色,对待工作总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别人认为无事可干的岗位,他总是觉得有干不完的工作,而且干得有声有色。每天,他总是把办公室打扫得干干净净,为的是给税务人员提供一个好的工作环境,为的是给纳税人留下好的印象。生活中的他注意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比如说收集一些因打印或复印有问题的纸张,用于打印临时性的不需存档的各类资料,全年累计收集的这类纸张就达三百张。近年以来的税收征管改革对税收业务的要求都较高,面对繁琐复杂的 税务知识 ,X_没有畏惧、后退,他勤奋刻苦,谦虚谨慎,抓紧一切时间,一切机会学习。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在学习中对于不懂的问题或者遇到难题时,他便主动去向其他同志寻找帮助。一次不懂再问,第三次,第四次……直到彻底清楚为止。他从不懈怠,始终怀着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提高对风险 企业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他经常废寝忘食地钻研税收业务问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税收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管理中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时,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二、廉洁自律的“清税官“。 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廉政则灵--X_深谙这个道理。由于与纳税人长期打交道,靠他诚信的服务,与大家建立起朴素的感情,一些纳税人为了表达心愿,主动提供一些好处,被他一次次地谢绝了。在日常工作中,他也经常遇到同学、朋友打招呼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他总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去帮忙解决,并不因为是同学和朋友而忘记原则。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朋友吃请的问题上,如果自己知道与工作有关系的饭桌,总是婉言相拒。对一些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涉税事项,都能够主动与同学、朋友取得联系,解释税法规定要求,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工作中,他经常用“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句话告诫自己,拒绝吃请已无计其数,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国税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换位思考的“服务官“。 工作中,X_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帐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日常税收管理中,他能够做到“换位思考“,将办税人员放在平等的位置上,切实做好税收服务工作。他认为,当前企业财务人员工作量大,需要应用的各种税务、财务软件较多,另外还要对口财政部门、地税部门等。在与财务人员打交道的过程中,他主要采取以下服务方式:一是提醒服务,提醒新纳税户按时申报 ,提醒税负偏低的企业自查自纠。二是对企业做好辅导服务,辅导企业按规定期限、规定要求上报纳税资料,避免因工作繁忙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往返麻烦。为掌握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他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做到三对比。一是将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比;二是与同行业的涉税指标比;三是将实物库存与帐面记录比,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找出问题,严格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确保了征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四、充满真情的“爱心人“。 X_不仅业务上百炼成钢,而且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社会的真情。逢年过节,他都会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经常为困难户搭建猪舍、羊棚,送去农药化肥,资助其孩子上学等。在得知XX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捐款600多元钱,并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在那些日子里,XX同_班就投入到社区的抗震救灾活动中,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社区编外工作人员。在得知社区内一位同志赴XX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后,家中老小需要照顾时,他就招呼自己的家属承担帮助接送小孩来回学校的义务。在得到社区赞评时,他说:“虽然我不能去一线,但我可以为去一线的同志提供一些帮助,让他们在前方更安心帮助灾区建设,我心里特好受。“ 多年以来,X_始终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作为奉献之本,在爱心活动中体现税务干部的质朴和文明,彰显税务干部的素质和风格。事情虽小,但就是在这平凡的小事中,却透视出一个普通税官的高尚情操,他勤勉朴实,宽厚善良的拳拳爱心有目共睹,有口皆碑。每年考核他都会获得高分,每次测评他都被人们称颂。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看到一名当代优秀税官的风范。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简短篇三 x_几十年用一颗孝心温暖着母亲,7000个日日夜夜,他天天如一,精心服侍百岁母亲的事迹,在社区群众中传为佳话,他用自己的孝心和真情演绎了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了解他的人无不对他竖起大姆指。他被评为优秀道德模范,他的事迹材料如下: 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一个充满温馨、孝顺和真爱的家庭。在xx中路北社区,说起“八旬儿子照顾百岁老母”的孝顺 故事 ,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今,在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中,今年已105岁高龄的宁翠青老人,正在享受着儿子、孙子、孙媳妇、孙女、重孙带来的天伦之乐。这个其乐融融的家庭招来了街坊邻居羡慕的目光和社会各界的敬重。x_就是这个和谐家庭的杰出代表。 x_是省建一安公司的退休职工,今年80岁,19XX年随着支援大西北建设队伍的行列来到兰州。25年前,老伴患病不幸去世,儿女及亲友们都劝他再找一个老伴,生活上有人关心,将来也有个依靠,但xx考虑到一直随自己生活的老母亲已80多岁高龄,如果再找一个老伴,婆媳关系是否能处的好?如果相处不好,就会产生矛盾,对老人的晚年生活有影响。因此,就打消了再找老伴的念头,一直围绕在母亲身边,随时照顾老人家,毫无怨言地担负起为老母亲做饭、洗衣服、梳头以及端屎倒尿等日常 家务活 。为了照顾好老人的生活,xx买了一些有关老年人保健的书籍,尽可能多地学习老年人的保健知识和养生之道,精心安排饮食起居,调剂饭菜品种,荤素搭配,想方设法变换口味,给母亲增加食欲,使老人吃的可口顺心。为了使老人每顿早餐都能喝上新鲜豆浆,他买了个豆浆机自己制作,不仅用黄豆,还要放一些核桃仁、花生米。他说,这样打出来的豆浆才有营养。为了减少老母亲夜间起床解手的次数,xx总是陪伴老母亲到晚上11时入睡后才休息。不论老母亲何时翻身换睡姿,他都会起床,看看老母亲的被子是否盖严,是否要起床解手。尽管自己今年已是80岁的老人,并患有腰间盘突出症,也需要儿女们的照顾,但他从来没有过要自己的子女照顾他和老太太的打算。每当说起老母亲,xx的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老母亲精神状况很好,身子骨比较硬朗,至今还能端着碗吃饭,不要别人帮忙,她觉得自己吃文秘杂烩网舒服。老人说:“人老了,不用吃得好,穿得好,心情好比什么都强。儿孙们都很孝顺,我就心满意足了。” xx有四个儿女,在他的言传身教下,子女们都很孝顺。xx多年来一直亲自照顾老母亲的精神,给儿孙们树立了榜样。他们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来看望老人,为老人洗衣、做饭,陪老人聊天;家庭成员中从来没有闹过一次别扭,红过一次脸。今年40多岁的孙媳沈贺萍说:“多年来,爸爸一直在亲自照顾着奶奶。爸爸的这种精神一直感动着我们,是我们行动的榜样。我能天天来看奶奶,完全是受到了这个家庭的家风影响。人不能忘恩,要感恩父母、亲人,最起码的底线就是要孝顺。” x_几十年如一日,精心服侍百岁母亲的事迹,在社区群众中传为佳话,他用自己的孝心和真情演绎了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了解他的人无不对他竖起大姆指。邻居们说:“尽管很多子女都会在公休日或有事时回家看父母,但总不如住在一起让人感到家庭的温馨。xx同_多年如一日侍候老母的感人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xx家庭的事迹,经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已成为社区创建和谐家庭活动的典范。20XX年,xx被评为“感动xx· 道德魅力人物”。xx说:“母亲辛辛苦苦养育了我,在我心中,她是我们子女的靠山、主心骨。现在,母亲年龄大了,不能动了,儿女们就应该照顾她。能让我们一家人一直照顾她,让老太太健康、快乐地活着,是我们最大的福气。” 看过“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简短”的人还看了: 1.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版面简介 2.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简介 3.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材料 4. 道德模范人物及事迹 5.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道德模范要遵循善的原则。中国幸福学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人民和谐幸福。所以善就是有利于人民和谐幸福言行。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 事迹 ,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事迹1

刘成德,男,77岁,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薛庄村退休工人,第_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50年前,雷锋亲笔给他写下赠言:“你是我永远学习的好榜样”。50年来,无论在部队、企业、农村,他都默默学雷锋、做好事。在山东,被赞为“当代雷锋”。

刘成德_年入伍。_年3月,他和战友分乘两艘机帆船出海执行任务。夜间返航时,随行的1号船因雾大不幸触礁,船上14名战友危在旦夕。接到求救后,刘成德主动请缨前去救人。当时,天黑雾大,风高浪急。刘成德脱去棉衣,腰系大绳,义无反顾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海水,短短100米距离,几乎耗尽了他全身力气。精疲力竭的刘成德终于把大绳送到1号船,14名战友得救了!他却患上了终身腰腿疼的毛病!因为这次救人壮举,他作为先进人物参加了沈阳首届共青团代表大会,并与雷锋同台受奖。

50年来,刘成德牢记雷锋嘱托,处处以雷锋为榜样,走到哪,就把好事做到哪。在部队,他忘我工作,热心助人,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和战友,先后荣记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获得“五好战士”等荣誉称号;在企业,他立足平凡岗位,干一行爱一行,以钉子的“挤”劲和“钻”劲搞技术创新,为企业创收20余万元,并热心帮助困难职工,受到企业干部职工广泛好评;退休后回村,他坚持28年做村里的“义务清洁工”、连续7年在村子拐角处当“义务交警”,连续十几年为五保老人孟庆泉送菜送饭,村里十多位困难群众都接受过他的接济和帮助。退休回村28年,刘成德做的好事数也数不清!

刘成德家庭并不是很富裕,但乐于助人一直是他坚守的信念。他因早年蹈海救人常年患腰腿疼病和严重的心脏病,速效救心丸总是随身携带。老伴四年前患胆囊癌,先后6次化疗。可他仍然省吃俭用、精打细算,给山东轻工学院困难学生何丽娟送去200元,为汶川、雅安等地震灾区群众先后捐款2000元……今天帮这个,明天帮那个,有人不理解,说他傻,甚至讽刺挖苦,刘成德说:“傻怎么了?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只要向雷锋学习,真心帮助别人,我心里就是快乐的!”50年如一日助人为乐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家庭成员,他的儿子、孙子、孙女也以他为荣,全家俨然成了“学雷锋世家”。

多年来,刘成德还走遍济南200多所中小学,深入大专院校、部队、企业、机关,讲述雷锋 故事 ,传承雷锋品格,践行雷锋精神。为此,济南市建立占地5500平方米的刘成德事迹展览馆,接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10多万人次。

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雷锋战友乔安山、“当代雷锋”郭明义等曾分别到济南看望刘成德或为刘成德留言。他的事迹后被《解放军报》、《大众日报》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大众网等各级媒体刊登。《经济日报》拿出4个版面集中报道,《新华文摘》全文转载。_年3月1日,中宣部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国纪念_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_周年座谈会,刘成德作为山东省唯一一名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受邀赴京参加座谈会。

2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事迹2

刘吉传,男,58岁,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谢圩子村党支部书记,山东省第_届道德模范。

为了众乡亲能够过上好日子,_年以来,他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费兴修水利,每年都无偿放水,供村民灌溉用水;他绿化荒山,荫福后代子孙。

缺水一直是困扰沂蒙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大难题。_年3月,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刘吉传拿出毕生积蓄和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钱,又从信用社贷了20万元,共计60万元,历时两年,在马陵山上修筑了蓄水量达20万立方米的蓄水堤坝,可为周边5个村的近万亩农田进行灌溉,开创了沂蒙老区个人筹资兴建水库的先例。修筑堤坝是一项非常艰苦的活。山路迂回盘旋、崎岖不平,运送建材物料的车只能开到山脚下,刘吉传只好和工人们用手推车一点点往山上送。一天下来,刘吉传山上山下穿梭往返二十多个来回,胶鞋磨破了底,脚掌磨出了泡,晚上躺下来,浑身像散架了一样。因为修筑堤坝,他借钱借遍了亲朋好友,有的只借到40元钱,现在仍有20万元贷款没有还清;因为修筑堤坝,他吃住在山上,两年没下过马陵山;因为修筑堤坝,80多岁的老母亲去世,他都没有见上最后一面,这成为了这名朴素汉子内心永远的痛。_年堤坝修筑完工以来,刘吉传每年都无偿放水,为水库周围5个村提供农田灌溉用水。

如果说修筑蓄水堤坝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刘吉传绿化荒山的手笔则更让人感觉到震惊。他自筹资金专门聘请林业专家进行勘测规划,请来石料开采专业人员在岩石缝里打炮眼,只要能蓄水保土栽植花草、树木的地方,几乎全被他开垦起来了。先后在草不生、树不长的荒山岗轰炸岩层560余亩,开挖果树带680亩,绿化面积达1800余亩。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岗,如今已经成为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旅游观光胜地。

刘吉传做的好事让群众得到了实惠,村民们都把他当作贴心人。20__年春,刘吉传以全票当选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带着谢圩子村党员群众的厚望,刘吉传带领全村干部群众从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入手,先后筹资30余万元,对村里所有巷道实施了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昔日泥泞遍布、污水四溢的落后村,一跃变成了环境优雅、花红柳绿的文明村。

对于未来,刘吉传充满了希望:“等还完了款,有了积蓄,就实施水库二期工程,将水库大坝加高、加长,实现蓄水50万立方米。”目标虽然艰难,但刘吉 传说 :“我会一直坚持下去,如果我累倒了,也会让儿孙们接着干下去”。这就是沂蒙山优秀儿女刘吉传的铮铮誓言,他用执着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执着信念和朴实情怀。

2 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事迹3

郭庆刚,男,46岁,山东省青州市东夏镇双庙村农民,20__年荣登中国好人榜,山东省第四届道德模范。

_年,郭庆刚与戴某一起收购大姜的生意陷入市场困境,戴某卷走了100余万元货款,郭庆刚毅然选择了偿还本不应该由自己全部承担的巨额欠款。5年还债之路,郭庆刚依靠艰辛汗水还清了120万欠款,他用自己质朴的行动和不变的信念谱写了一曲动人的诚信之歌!

自_年起,郭庆刚与戴某一起做大姜生意。生意过程中,以戴某为主。为此,郭庆刚给了戴某最大的信任,资金和销售账目都由戴某负责。在当地农民销售大姜,都采取先赊后付款的模式。_年,戴某与郭庆刚分别给302户姜农打下了欠条,其中,戴某打欠条72.55万元,郭庆刚打欠条48.2万元,俩人共欠120.75万元。而戴某要回的姜款却始终没给郭庆刚,年底,对方不见了踪影。

消息不胫而走,上门送姜的农民变成了要账的债主。面对困境,郭庆刚没有逃避,“戴某走了,我还在!他留下了债,我来还!戴某欺我,我不能欺姜农!”。他一诺千金:“所有的欠款我一个人还!”

突然变成百万“负翁”的郭庆刚,想重新起步,谈何容易。最初,姜农还担心他还不起钱,不敢把姜赊给他。经过短暂的困难期,人们发现,郭庆刚是讲诚信的,他不仅没有跑,反而想方设法凑钱还债,有好心,够实诚。于是姜农再度把姜交到他手上,甚至主动提出卖姜的钱不用着急还。

为了尽快还清欠款,郭庆刚没日没夜地干。生意忙时,晚上打通宵装集装箱,白天走村串户收大姜,很难睡上一个囫囵觉,一天的饭都忘了吃。他的妻子、女儿都在洗姜厂里忙生意,赚钱还债。去年10月,郭庆刚的妻子被确诊为癌症骨转移后,一家人仍然偿还了15万多元的债务。

郭庆刚做一年生意能有二三十万元的利润,但他们一家人却过得极其清贫。想到妻子跟着自己吃苦受累,孩子连肉都吃不起,这位总是挂着憨厚笑容的汉子,深夜里,一个人经常是泪流满面。

几年来,他每天的饭菜总是煎饼、馒头和咸菜,没买过一件新衣服,郭庆刚用的手机还是6年前花100多元买的“老头机”,他最值钱的东西便是用了8年的旧款2轮摩托车。但是,洗姜厂每年2.6万元的租赁费,20多个工人的工资,他没欠过一分钱。

他把“欠账”冲清了,却将“诚信”累积得越来越厚,替人还款的“诚信农民”郭庆刚,被许多人誉为“用一担担生姜挑起诚信的‘农民哥’”。都在说中国梦,他的梦想是让周围更多人讲诚信,从诚信中获得财富。

好人有好报,他的感人事迹经中央电视台等百余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生意也越做越好。

2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事迹4

李成环,女,汉族,__年6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甘肃省兰州市二十四中学生活指导老师。

李成环作为一名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把帮忙他人当成自己最大的快乐,在赴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关爱孤残 儿童 回到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兰州市二十四中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作为生活指导老师,她和其他几名同事一同照顾着全校600多名学生的生活起居。尽管岗位平凡,尽管自己家里并不富裕,但李成环总是尽力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一次下了几天阴雨,学生宿舍被褥受潮,李成环一个人将几个宿舍的被褥拿出去晾晒,自己累得满头大汗。

学校地处农村,女生宿舍楼上下用水不方便,楼内厕所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夜间上厕所要到100米以外的旱厕,很多女生胆小不敢去。李成环明白后,不管下雨刮风,都拿着手电筒一路护送。她用自己的热心、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学生们的尊敬和爱戴。

李成环和丈夫龚大锬都十分热心公益,夫妻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无论在恋爱期间还是婚后,只要是关于孩子们的公益事业,他们都用心参与。得知青海玉树震区结古镇八一孤儿学校缺少过冬棉鞋和学习用品,李成环和丈夫多方募集善款,购置了700余双棉鞋和电脑、书籍等物品,打算在入冬前送到孩子们手中。

当时李成环和丈夫还在蜜月之中,且已身怀有孕。由于路途遥远,丈夫曾劝她不要亲自去。但李成环坚持要和丈夫一齐看望灾区的孩子,度过一个具有特殊好处的新婚蜜月。20__年11月22日,她和丈夫与另外3位爱心人士前往玉树结古镇八一孤儿学校,回到途中遭遇 大雪 发生车祸,李成环因受重伤抢救无效,于20__年12月4日15时许不幸去世。李成环去世后,人们赞誉她为“最美新娘”、“爱心天使”,以多种形式进行悼念追思和慰问。

李成环先后被追授青海省红十字优秀志愿者、甘肃拾五四”青年奖章、兰州市杰出青年志愿者、兰州市优秀青年、兰州市“三八”红旗手、甘肃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兰州市道德模范、甘肃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2022年全国道德模范个人事迹5

王一硕,男,27岁,中共党员,河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20__年,王一硕接到大学录取 通知书 时,应对每年6000元的学费,父母愁眉不展。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也为了不使两个妹妹失学,他决定放下上学,去西安打工。学校了解到状况后,迅速为他争取了国家助学贷款,他带着万分的感激迈入大学校门,并顺利完成了学业。当学校号召动员大学 毕业 生用心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

他当即就下定了决心:“是国家的助学贷款和学校领导老师的帮忙圆了我的大学梦,在国家西部建设急需人才的时候,自己不能无动于衷”。在即将奔赴西部之际,王一硕带着一封 感谢信 来到给他贷款的银行行长的办公室,向支持他完成学业的银行表示感谢,并告诉行长,“母校不仅仅教给我丰富的科学 文化 知识,更教会了我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我已被批准为一名西部志愿者,请你们记下我的联系方式,我保证尽早还清贷款”。

在西部期间,他充分发挥所学专长,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用心带领当地群众发展中药材 种植 ,自费为种植农户印发资料,帮忙三家制药企业透过了GSP认证,高票当选陕西省杰出青年志愿者,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服务期满后,为了早日还清贷款,他决定一边打工一边复习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凭借自身的知识和在西部做认证时积累的 经验 ,王一硕顺利地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他的诚实守信和工作潜力得到了业内广泛认可,许多企业邀请他帮忙做认证工作。

随着收入不断增加,王一硕归还国家贷款的潜力也日渐增强。他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以诚信为本,以守信为荣。20__年底,虽然离还贷期限还有10个多月,但他决定提前还贷。学校为他举行了还贷仪式,当他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26770元钱交还到发贷银行负责人手里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20__年,王一硕被团中央评为第_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当选 教育 部20__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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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范文法律与道德关系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撰写论文注意事项:

1、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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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

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上层建筑,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

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

第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

1、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2、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

3、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

4、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综上所述,法律与道德所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也有相互矛盾的部分,单就与道德相关的法律而言,这一部分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是道德的起码义务,但是法律不干预或是无法干预道德可以干预。

如个人操守品质或是人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适用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些与道德无关的法律,非道德所能调整,只能由法律调整。如新崛起的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环保法,有的只是程序性的规定,与道德关系较少,或是没有关系。

这些法律不像刑法那样仅凭道德就可以判断,因此,从这方面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比道德广。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题目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下面是我整理的道德与法律思修论文,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第1章 引言

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律和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社会治理中,根本上来说法律与道德要相辅相成,相互适应。但是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的结合往往不能达到人们期望的状态,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在社会中更好的发挥二者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分析研究,针对我国社会现状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法与道德关系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法与道德关系协调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以达到双方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第2章 法律与道德的概述

2.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2.1.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它起到对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作用,正义是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而为其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手段[1]。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产生、发展而出现,法律将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1.2法律的特征

(1)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准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2)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模式、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部门构成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和从属关系。

2.2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2.2.1道德的概念

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看,道德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讲:“大多数的道德论总的来说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诞生物。而对于社会来说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不断运动发展的。所以道德永远是阶级社会的道德[2]。”这就突出了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改变;对于以不同的物质生活基础存在的不同社会团体,他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具有阶级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略的总结为:道德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关于善良与恶毒、荣耀与羞耻、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爱、霸道与谦卑等观念、规范以及原则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大综合的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体系。

2.2.2道德的特征

(1)道德是以善恶为判断标准的社会准则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对自己和他人行为做一些简单的判断,每一个判断,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做出的。有时候道德是根据自身的内在感受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法律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善恶的不同标准来判断做出的。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判断准则,同时还是人们思想意识领域的判断准则之一[3]。人们有的时候对自己的某一个内心想法会作出否定的答案,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道德的,或者有时候通过人的谈吐行为来作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慈悲的,这些都是以道德的作为判断准则。

(2)道德是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来维系的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行为准则,如果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有司法机关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但如果有人违反了道德准则,但不会有哪个具体的人或机关强制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内心的不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会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很多相应的代价。

(3)道德的内容因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

在历史不相同的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是不一样的。过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是不相同的,社会中的几代人和几代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也会有所不一样[4]。思想文化的背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是其他文化的传播进入,使固有的本土的道德文化和人们的道德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认为不对的事,现在也认为是正确的了,也可能发生质的改变;另一些是因为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会促使人们的道德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3章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

东方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为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法律与道德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相互转化的。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

3.1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西方历史的渊源

3.1.1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国历史的渊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作用机制是道德法律一体化。在思想家们的理论论证和理想设计中,道德和法律不可分离。道德法律一体化是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化力量,而在人们的行为品质领域里“孝忠”更能彰显这种力量。道德法律一体化的运行,一方面道德法律化,即道德作为社会调节器的“软件”被硬化或“格式化”具有了政治法律的属性和功能,从而成为解决社会法律问题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法律道德化,即政治法律作为作为社会调节器中的“硬件”又被赋予道德的属性和功能,成为解决道德问题的有效、有力手段。而这一点也凸现了中国道德建设的成功之处:一是划类界定道德规范,并把其上升到“礼”(当时的“法”)的范畴,而形成“礼教”[5]。这种做法是避免道德宣教流于空谈,使道德在实际上成为指导中国古代从事政治建设的“国家宪法”;二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以道德作为准绳,这样避免了如当代西方国家法律与道德的脱离,导致犯罪分子不能有效打击;三是强调道德修身,从我做起,实际上要求官吏带头从事道德修身,以己达彼,最终取得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效果。

3.1.2法律与道德关系在西方历史的渊源

西方国家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索与讨论也非常久远。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一种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亲朋好友,以恶毒对付敌人。还有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主张守法是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道德和善良。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应当是实现公平、社会美德和家庭幸福的各项基本原则。西方社会大多数有名法学家也都认为,人们对社会道德理想的向往也是由法治表现出来的。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国人民都能进行公平正义和善良道德的制度。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学派的自然法学观念,它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法学的制定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自然法学的宗旨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的和公正的规范,自然法构建了自然、和谐、公平、民主的价值观念。18、19世纪以后,自然法学思想观念又被大部分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作为反对封建统治者专制的强力手段。自然法学派最突出主张是认为符合道德的法才是善法,才是符合效力的。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在西方社会传统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念,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禽兽一样野蛮”的名言;近代的“热爱法律”作为“公民道德”的核心价值等等。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公民的道德责任,慎独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在西方,不同于中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够自给自足,然而西方民族众多,彼此相邻,各国联系主要靠商业,西方的商品经济是十分发达的,因此调整商品经济领域的私法就十分发达[6]。人们更希望能够在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生活,因此,具有自由,平等,公平精神的道德便推动了法律向这一方向进化。例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海默说:在不平等的竞争中,近年来由法院和立法机关所进行的一些改革,一定要在道德感的增强和提升中起到作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思维观念,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方法才能排斥一些应受指责的缺少道德的经营行为。此外,在欺诈性广告领域范围内也有了一些突出的发展。他认为,一些商业道德是应该赋予法律强制作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民商法原则,将一种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因此,从西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西方的法律进化发展是成功的,至今为许多东方国家所借鉴,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3.2 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7]。

3.2.1社会主义的法律与道德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

人对活着意义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目标,对正确错误、美德良善、善恶美丑的价值选择和评价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动物界是不会存在的。这种价值追求和信仰存在于每个不同的时代、每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也应是具有相同的评价善恶美丑、正确错误价值标准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所制定的法律和所追求的道德准则都要体现这种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两者体现了具有一定意义的相同价值导向。

3.2.2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有文明与落后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个相同标准去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对于基本道德于不顾的自私自利主义者。为了保护广大老百姓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保障实施,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震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起着补充、深化和保护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要想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国家强的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国家的发言权将会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为基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体现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广大老百姓的承认,而且也会破坏经济基础,阻碍社会的长久平衡稳定发展。

3.2.3法律与道德并举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二者在功能上是相辅相成的,最早的法律就是由道德演化而来,是将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公正严明的法律可以促进道德教化作用,而加强道德建设也可促进公民遵纪守法,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随着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选择,司法对社会的规制作用无可替代,社会对司法的期望值也日益增加。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在一些方面也很大的局限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当在严格公正执法、发挥法律规制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道德强大的引导作用。

道德是公民精神的自律和主体意识的自觉。道德是提升公民素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将这种力量相互递送、广泛传播,让道德的涓涓细流凝聚成浩瀚大海,使其与法律共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推动力量。这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第4章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1 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下,我们所认可的法治,就是以党为领导核心,从而使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 司法机构和社会中的人民团体,实施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的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增强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文化作用、社会生活法制协调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我们所认可的德治,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指导地位,树立 “坚持以热爱我们的祖国为光荣、以危害我们的祖国为耻辱,以服务广大人民为光荣、以背离广大人民为耻辱,以崇尚科学技术为光荣、以愚昧迷信无知为耻辱,以辛勤热爱劳动为光荣、以好逸恶劳懒惰为耻辱,以团结互相帮助为光荣、以损人利己自私为耻辱,以诚实守信为光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辱,以遵纪守法为光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辱,以艰苦奋斗精神为光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辱。”为主要标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领域形成知道荣辱、讲究正气、促进和谐的新道德风尚,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8]。可以这样说,法治是德治的进一步升华出来的,德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思想前提和基础,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中“硬件标准”方面的问题,它使民主有法律可以依靠,它具有优秀的对违反民主法制行为的规避作用和有效地制止这些行为的社会强制力的保障作用。道德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 “软件标准”这一方面的问题,它通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民主权利意识来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良性循环运转。法治约束力非常强,但有明显的“治标”特点和落后的滞后性,德治约束力比较软弱,但是扎根于“治本性”并具有超前的特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正确了解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发展。一般而言,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通常也是道德所不提倡的,但并不是说所有道德不提倡的法律一概都是禁止的。因为道德是依据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日积月累、约定俗成而形成的一定的思维模式,它根据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规范来判断善恶好坏,并且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要求人们自觉地做出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和一定的自我牺牲。而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 则侧重于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证私权利的不受侵犯。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把二者区分开来,既不能说要把道德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操作,也不能将法律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应对,划清二者的行为与目的责任,科学的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积极主动地去面对矛盾、避免扩大紧张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既充分调动了社会群体的生命力,又确保了社会安定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与道德的双重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对于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对于一个国家能否能够长治久安,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应该看到道德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 划定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人们相处关系的重要保证。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相同的道德规范,一旦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更有效地提升,无法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互相关系,自然也就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正平等的基本保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非常有力的法治基础之上,还必须用法律制度来帮助实现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就是在完善法律制度基础上、保障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进程中始终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先锋作用;为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把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完善法律制度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据此,充分发挥法与道德的共同优势, 才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9]。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道德观念、道德理念和犯罪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谐社会离不开文明道德的规范和保护。而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是文明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因此,建立和遵守道德规范,着眼于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着眼于促进人的心理健康,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名誉和利益,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10]。没有浓郁的文明道德氛围和强有力的道德谴责,单纯地依靠法律单方面的治理是难以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因此,必须坚持把加强人民群众道德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的加强全体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文化素质,从而防范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大量发生。

第四、有利于在法制建设中培育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法律制度调整各种社会基础关系,一定要讲求平衡的。”据此,在法律制定过程中, 应对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则加以维护和保障,如对家庭成员的侮辱、殴打行为,如果后果非常恶劣就不仅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应按照侮辱罪、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立法要体现道德的基本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本质的要求。司法机构适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惩恶扬善、褒是抑非的行为, 同时也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行为,其影响不只涉及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当事人自身,而且会在整个社会中产生一种震慑力。因此,要有效地利用法律强制手段, 促进社会的公德、职业的道德、家庭的美德在人民群众中逐步形成优良的传统和一定习惯作用[11]。

4.2 努力探索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首先,要认真领会、 深刻理解党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内涵,规避认识上的局限性。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律制度建设与道德制度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一定要成为治国过程中的重要方略。因为法律是在惩罚已经是违法的犯罪人,而道德则重在劝告教育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他们不会去犯罪,法律是治疗已经“发病”的人,道德是治疗没有“发病”的人。因此,从一定作用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12]。只有通过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得到经久不衰的保证,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社会有序发展。

其次,要运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法律宣传活动等多种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交流。一要通过公正执法和惩治一些不道德败类行为,增强公民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家庭美德意识。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的情况下,对先进道德模范行为,依法给予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奖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模范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道德品质。二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转化为法律标准,使之取得全社会整体遵守法律的强制力。要探索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手段,把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的导向作用体现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当中。社会主义道德靠群众个人的良知和社会威慑来保障实施。然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良知和舆论的作用尚不足以防止违反道德行为的发生[13]。在道德观念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它们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和谐秩序能否继续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使之上升为法律义务,以法律作用为保障加以强制执行[14]。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作用,使之从“软约束力”变为“硬约束力”,从这种作用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宣传的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导向性体现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过程中,把基本的道德要求贯穿于各行各业制定的工作制度、行业学习、乡政府规定村民约定中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过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强制与外在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行政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要逐步建立健全运行有效的道德自律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15]。

再次,要发动人民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道德守则、公约,并通过法律法规对这种活动给予支持。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又是基层民主建设、实行基层组织自治的重要内容。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的精神态度,坚持依法治国这个以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因此,要积极探索出一条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多种活动,并同法制教育相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的社区服务站、文明单位团体、文明家庭生活,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文明行业发展、文明村镇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始终贯穿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多种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大量的道德实践过程中受到熏染,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宣讲道德、实践道德、知行合一的良好社会风气。

最后,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遵纪守法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率。党员作风正派则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干部群众和睦则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老百姓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定要把思想道德监督作为党员作风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部门监察监督机关在道德层次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快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新阶段群众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质服务制度。坚持做到问政于老百姓、问需于老百姓、问计于老百姓,从人民伟大实践中吸收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才能使老百姓富裕、实干才能使国家兴旺发达,敢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种责任,多干一些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一定要下决心改进所谓的文风会风,着力整治部分党员庸懒散奢的不良作风,坚决克服一些形象工程、官僚霸道,以优良党员作风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带动政府风气人民风气。支持社会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党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员作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从而带动民风建设,营造出党员群众和谐的友好稳定关系。

“社会和谐能够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社会和谐能够成就国家的光辉伟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认真思考全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的法治和德治实践做出的经验,开阔胸怀的吸收和参考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必然会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制度和模式,从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5章 结论

道德与教育的关系论文2000字

道德规范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一:《浅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 教育 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本文从笔者的亲身体验出发,提出青年教师早期师德培养应当从爱心,责任,奉献;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三点出发。 关键词:职业道德;奉献精神;社会服务 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定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只有尊重教育和崇尚科学的情怀和对这份工作的责任感和热爱才是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关心学生成才和勤奋钻研专业知识的不懈的动力。我深深感受到做好一名大学教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当教师,总有一些理念被牢牢地种进了心里。爱心,责任,奉献。作为青年教师,面对新的工作环境,面对新的角色,面对特殊的工作对象,这更加需要我们把爱心、责任、奉献谨记在心。面对可爱活泼的大学生,刚从大学出来的我们,还没有完全从这个角色中转化过来,这就需要我们快速做好角色的转化,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来。爱心,喜爱学生,耐心去了解学生,这是我们步入新岗位的第一步。大学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和稳定的重要阶段,大学教师肩负着引导和建立正确观念的神圣使命。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言传身教,通过知识、行为去影响他,教育他,起到模范的作用。有人说,“润物细无声”是描写老师影响学生的形象概括,我想,除了细无声之外,更多地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 方法 地去引导学生。这就要求青年老师精通专业知识、认真备课、及时更新知识等等。这些都需要青年老师去钻研,去实践。当代大学生热情、开朗、活泼、向上,和他们在一起,善于发现和学习,我想我们会相处得更好。同时,大学生有其显著的心理特点: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不成熟; 抽象思维 迅速发展但思维易带主观片面性;情感丰富但情绪波动较大;意志水平明显提高但不平衡,不稳定。这些特点告诉我们青年教师要加强 心理 健康知识 的学习,当学生面临心理困惑时,能有效地引导或者找适合的专家求助。人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新一代的“园丁”,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说明教师的头衔它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作为青年教师,“奉献”这两个字更要铭记。在任何岗位都是,如果太计较得失,工作满意度不高,会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如果抱着奉献的精神,工作会更有动力。 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对于刚刚踏上讲台的高校青年教师来说,缺乏的不仅仅是 经验 ,专业知识的储备也亟待补充,因而就更有必要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注重自身的知识积累,始终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上不仅要知识,也需要技巧,应多和经验丰富的老师多交流,谦虚请教,争取尽早胜任教学任务。科研,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任务也是不可放松的。高校教师大都是刚 毕业 的研究生,需要将研究的方法和耐得住寂寞的心态继续迁移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刚迈入新的岗位,需要熟悉各学院研究领域,结合自己专业特点和优势,发挥团队精神,尽快出成果,形成良好的科研习惯。同样,面对学生时,也要善于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从他们能力特点出发,注重学生创造力培养,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服务社会。从小老师教育我们,要好好读书,以后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读书这么多年了,好像这最直接、简单的目标都已经淡忘了。当老师说出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目标时,心理突然一惊,突然顿悟,原来服务社会才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价值体现。这就要求高校的教师必须关注专业发展动向和社会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就业指引好方向,将教育的价值一直扩大并延续下去。我想以后在工作上,牢记这一点,尽自己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为社会,为需要的人出一份力,我想我们的价值就得到体现了。当然,要做好为社会服务,自己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个人 基本素养 和自己的提升这是必不可少的。 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有的老师认为,大学生还需要严格要求;有的老师要求大学生自由式发展;有的老师说要引导性地指导;有的老师更加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播。到底哪种教育观念或者课堂风格才是真正正确,最符合大学生的培养模式呢?更进一步说,哪种教学风格是最适合武汉大学的学生呢?《教育大辞典》中教学风格的定义为: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师个人特点的风度和格调。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艺术特点的综合表现,具有独特性和稳定性。教育学中存在一种建构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知识的获得,是外界刺激和内部知识相结合的产物。我想,教育观念和教学风格的形成与获得,也是需要结合自己特点和学生的需要共同作用而形成吧。有人说过,一位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模范、创新和成熟三阶段。这就告诉青年老师在初入教学岗位时要多向经验丰富的老师学习,多听课,多 总结 ,然后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性地运用较好的 教学方法 ,形成成熟并应用属于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我想这种锻炼的过程既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成长的过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高校教师又肩负着神圣的时代使命,我想以上的三点我是必须牢记在心的。 还记得走上工作岗位不久,就碰到学生压力过大影响生活的情况,我怀着关心理解的心情试图帮助他寻找解决办法,通过几次的交谈,有了一定的缓解但是没有根本上消除他的恐惧心理,最后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专业老师的指导下,他逐渐变得开朗起来,面对学习也积极努力了。通过这件事情也看到了专业知识在帮助学生成长的作用,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充实的满足感。我体会到问题永远是进步最好的契机,可有人帮助你直面问题却是前进的第一步,在帮助学生解除困惑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何尝又不是在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呢。 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和理论知识,可要真正去实践,我想未必容易。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学生各个阶段的思想和心理动态,要能真正融入到学生中去,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管理技能,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政治动态把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的导向,做好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一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时萍.有感于教育改革中的师德建设[J].新课程改革与实践,2009,4(9):166-167. [2]姜玫玫.对青年教师早期师德修养的几点思考[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4-5. [3]程翠平.从大学生心理特点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J].高教论坛,2009,10(10):55-57. [4]冯德庆.我的师德观[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87-88. [5]王艳.教师风格形成探究[J].辽宁大学学报(社会哲学版),2006,(1):5-33. [6]尹作友,吴雪.知识类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0(3):270-274. [7]余新武,黄剑锋.从新课的导人看教师的教学风格[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3):48-51.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二:《道德规范,从我做起》 摘 要: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模式。针对多媒体辅助下的思想品德教学模式进行探析。 关键词:思想道德素质;教学模式;多媒体;品德与社会 和谐社会要求人们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样的素质就要从小培养,从娃娃做起。所以在小学开设小学思想品德这一学科,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热情,并且从多媒体的视野中看到社会道德行为、道德情感以及道德品质。 多媒体教学将课堂知识展示得淋漓尽致,使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内容以及开设这门学科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教师在众多教学模式中果断地选择了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说是现代前卫的表现,也是现代教学水平提高的前沿,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使学生更能了解知识的真谛。那么,教师应如何巧妙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来讲解思想品德这一科目呢? 1 提高主动探索的积极性 著名教育家布鲁纳说过: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不应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获取过程的主动参与者。面对这样的话语,教师就应该知道,学生学习知识不是教师盲目地去灌输,而是不断地引导学生,让学生自己主动去追求与探索,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的真谛。如何才能让学生打开思维空间,将探索知识的兴趣激发出来呢?传统的教学模式效果并不好,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能提高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性。现代教学手段运用特有的属性将知识赋予活性,将一些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将一些基本的道德理念巧妙地呈现给学生,让他们幼小的心灵得到知识的触动。学生看到了教材的活化,并且加上好奇心的驱使,就会更加热爱思想品德课,自然而然就会提高主动探索的欲望,从而达到教师的预期效果。 2 和谐教学,角色参与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用高效的教学模式将思想政治知识传达给学生。单一的模式只是教师讲解,没有新颖度,学生理解得也不透彻。在多媒体教学模式的推动下,教师可以将知识制作成幻灯片来展示知识的内涵。教师可以播放一些道德事件,为了有效地讲解知识的实质,指引学生走进实例当中,进行角色参与,让学生来表演 故事 情节。这样,学生通过扮演故事人物,将整个故事的实质凸显得淋漓尽致,更加了解课文中的思想内涵。同时通过实例告诉学生一些类似的社会经验,让大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学生扮演完角色以后可以让其他学生去评价,也可以让学领悟知识的具体意义,教师最后给予一定的点评。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完全地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其中,同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看到社会道德的根本。 如教学“父母的疼爱”一课的时候,教师让学生来扮演自己的父母,以话剧的形式来亲身体验父母的用心良苦,进一步体会父母的无私与伟大,让学生感受到亲情,从而使学生更加懂得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 3 理解知识的真谛 多媒体教学模式在小学思想品德课堂的有效运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同时也能让学生理解知识的内涵。当前社会要求人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要求教学部门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知识教学。而小学正是道德学习的基础阶段。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利用多媒体将很多生活实例展示给学生,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思想品德科目。在教学知识过程中,教师不断地拓展内容,而传统的模式只能是让大家理解,并不能真正地让学生去领悟。多媒体教学模式能很好地对知识有一个解释的过程。 在教学小学思品的课堂上,教师可以用多媒体展示一个教学例子,然后给出道德知识,学生在理解以后可以自己举例。这样学生就像是在看电视一样,节目看完了然后得出 观后感 。如教学“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关于干旱地区对水的渴望的相关节目,学生从节目中可以看到那些同龄的孩子因为没有水而节约用水到几天甚至一个月不洗脸不洗澡,吃饭用水难的程度。他们看到这里会感慨万分,然后大家纷纷讲自己遇到的那些浪费水的情形等。这样教学要比传统的单一模式效果好很多,不断地推动学生积极学习。 4 组织 辩论 ,深化明理 小学生的道德认识不应该只放在书本上,教师要将呆板的东西变得活化,让学生走进实践生活。教师可以在课堂组织活动,让学生将所学的东西真正地用到生活中。小学思品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 辩论会 、演讲、话剧等一系列的活动,通过创设道德认知冲突或抓住学生认知冲突,让学生采用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能促进大家的思考以及思辨能力。在辩论中,学生可以很好地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以及道德行为能力。教师在课堂上有效地教学,可以使学生具有超前的表现能力。其中在学生的活动期间,教师还能有效地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看到哪里有不足。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创设道德认知的冲突,同时为学生营造活动的环境,只有在活动中学生才能掌握知识的内涵。 5 开展实践,知行结合 小学思品课的教学需要注重明理,课外导行。在课堂中的多媒体教学上学生已经了解了课堂知识,但是在思品教学中,教师还要以实际的活动来帮助学生认识知识的实质。教师除了进行课堂训练以外,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内的思品演习以及训练,让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大量的知识,获得感性知识的同时也要知行统一,最终形成道德评价能力。在学会道德评价的同时,还要认识和了解道德行为以及道德情感,这样也能促进学生对道德素质的提高。现在的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多是在父母的娇生惯养下成长,常常忽略道德情感以及道德理念,对他人没有道德底线。针对这样的情形,教师可以组织实践活动,让学生切身感觉到生活中身边的道德行为。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强调“做、学、教合一”,他说:“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思想品德课的实践,就是“做中学”的一种体现,促进学生由“知”向“行”的转化,从而知行统一。 6 知识总结,深刻体会 小学生的思维观念还不是很成熟,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帮助学生加强记忆并且不断地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同时对知识进行全面的巩固。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模式对知识进行归纳总结,让学生更好地去体会知识。传统的总结方式只是教师单一讲解知识并且归纳,而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运用灵活的方式来帮助学生,让学生深刻地体会知识。 7 总结 总而言之,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知识。小学生正处于品德形成的年龄,高效的思想品德课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促进学生高尚品德的形成。教师应通过创设丰富的、灵活的、直观的、开放的活动来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生主体参与能力。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因此,教师要不断创新教法,教育出品德高尚的新一代。 参考文献 [1]闫振部.浅谈思品课教学中发散性思维的培养[J].新课程:中学,2010(11):96. [2]刘剑.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初探[J].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07(9). [3]郭秋芬.思品课教学的“点”[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0(1):143.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三:《浅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摘 要]市场经济在发展,会计也在发展,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充分表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谈了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它既是对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所作的道德要求,又是本行业对社会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和社会、会计人员和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就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出简单论述。 一、 爱岗敬业 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实实在在地把单位的发展和本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作为会计人员,要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培养职业上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端正专业思想,明确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过硬的基本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做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有一种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前几天有幸听取了“郭娜陆地航空班”先进 事迹 宣讲团的演讲,她们之所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主要的就是她们真真正正做到了爱岗敬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诚信为本,操守为主,遵守准则,不做假帐”,这是朱?基总理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自古以来,人们将诚实和守信视为道德的最高境界,也将其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做人的基本准则。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要讲求信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核算,不弄虚作假,不为利益所诱惑,保持良好的人格和品质。目前,会计舞弊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都是违背了诚实守信这一基本职业要求。 三、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在约束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廉洁是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二者不可偏废。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如果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毁了自己的前途。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如果贪图一时的便宜,久而久之,就做起了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对单位出现的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也没有勇气去指出,放任自流,更很可能参与其中,落得可悲的下场。我们会计人员就是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四、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灵魂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准确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不弄虚作假。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帐。在现实工作中,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对一些违规做法时,却睁一眼闭一眼,总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自己不贪就行,失去了会计监督的职能,缺乏的就是客观公正的意识。 五、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具体要求,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和适应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依章,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坚决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屈服于外来压力,从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 财经 法制意识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提高技能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会计业面临着许多全新的课题, 会计知识 、理论也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不学习就意味着落伍,就将被时代淘汰。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刻苦地钻研,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局每年都要组织会计业务竞赛活动,比如珠算比赛,会计知识问答等,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七、参与管理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情况,掌握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技术设备能力、产品市场及资源状况等情况,从会计工作的角度对投入产出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真正起到当家理财的作用,成为决策层参谋助手,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八、强化服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根本保证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人员服务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会计人员服务态度好、严格执法、服务周到就能提高会计职业的信誉,所以会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经济主体服务好,为社会公众服务好。 综上所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涵,是教育引导广大会计人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在生活和工作中讲道德、讲诚信,切实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定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真正成为自觉的道德实践者。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人。 参考文献: [1] 李冬云.《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 凌莉.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交通财会》,2010.6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社会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 2.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范文2000字 4.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1500字 5.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3000字

德育教育是素质教育各大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成才,关系着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民族振兴的希望与未来。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探索》

摘要: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放在各项素质的第一位,是灵魂。让道德实践者在道德行为之后倍感满足,身心愉悦,是德育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正是知、情、意、行同时作用、综合影响的结果。知是道德认识。认识是否正确,关系极为重大。

关键词: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

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放在各项素质的第一位,是灵魂。让道德实践者在道德行为之后倍感满足,身心愉悦,是德育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在建设和谐中国、和谐社会的今天,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我,看到了教育工作新要求,即培养学生的和谐意识,而最重要的手段是从中学生的思想德育教育抓起。

少年兴则中国兴,少年强则中国强。只有我们的少年从小就具备小公民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人格,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强大,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教育心理学家林崇德认为思想德育教育是从习俗水平向原则水平过渡,从依附性向自觉性过渡,从服从型向习惯型过渡,根据这一时期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我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加以正确引导,则能促进中学生形成健康良好的品德。为了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坐起:

一、知、情、意、行是思想品德的基本要素,四个方面密切相关,互相影响,协调作用,不可分割

现在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在一些青少年学生中是非颠倒:如视挥霍为慷慨,视节约为吝啬,视暴躁为直率,视友谊为"哥们义气",视尊敬教师为"拍马",视反映情况为"出卖朋友",视庇护错误为"忠诚"表现,视破坏公物为"英雄行为"等等。因此,掌握科学知识,增强判断能力,提高道德认识,乃是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前提条件。情是道德情感,即对某种道德义务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它是道德认识的具体表现,具有极大的感染力量。在青少年学生中,有的认识较高,但对真伪与美丑,缺乏爱憎的情感;有的情感丰富,但自控能力差,极易冲动,损害言行。实践表明:情感与理智结合,就能自我控制,产生正确行动;情感与冲动联系,必将主观武断,生惹是非。意即道德意志。它是在履行道德义务时自觉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是人们能否达到一定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有了道德意志,就能不畏险阻,勇往直前,克服困难,实现目的。反之,必将遇难而退,半途而废,甚至屈服强暴,变节弃义,行即道德行为。它是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的集中表现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是对人类社会一切基本准则的遵守与实践。在我国现实社会中,衡量一个人的思想觉悟,不仅听其言,更要观其行,看其行为是否高尚,并对人民有益。实践表明,道德认识是产生道德情感的前提条件,道德情感又影响着道德认识的一定倾向,道德行为习惯是以认识与情感为指导并在反复练习中逐渐形成的,而道德行为习惯又作用于认识与情感的巩固与发展。这就是说,学生有了正确的认识,就能作出恰当的判断,产生爱憎的情感,树立明确的信念,激发坚强的意志,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优良的行为习惯,又有助于认识的端正,情感的增强,信念的加深,意志的坚定。学生的身心条件各有差异,品德水平不尽相同,面对差异,贵在因人而教。只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有的放矢。我们必须寓情于理,寓意于行,情理交融,意行结合,促使学生的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效率。

二、重视各种有形教育,组织高质量的交往活动

在实际工作中,一切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交往,就能使学生追求理想,自强不息,蓬勃向上,勇攀高峰,健康成长。反之,那些无益的活动交往,必然导致学生思想空虚,贪图享受,缺乏理想,鼠目寸光,甚至误入歧途,后果难以设想。因此,要十分重视活动交往内容的选择,做好引导工作,依靠学生集体的力量,达到学生在每一次活动交往中获取知识,转化思想,经受教育,提高觉悟的目的。一切交往活动的成功组织,并使之充分发挥有益的示范教育作用,是同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分不开的。正如加里宁所说:"教师的世界观,他的品行,他的生活,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论共产主义教育和教学》第177页),可见教师具有高尚的品德、渊博的知识,以及感人的表率作用,永远是组织好交往活动,做好思想工作,提高教育效率的可靠保证。

三、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统一,确保德育工作的最佳效果

德育须把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统一。离开了教育的影响和作用,自我教育就难以健康发展;忽视了自我教育的特殊地位和功能,德育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学生个体自觉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活动,是学生自身思想品德塑造的最高形式。自我教育与教育相对应,自我教育体现了教育的成效,是教育的一种折射和延续。它具有不同于教育的特性,其地位和作用是教育所不能取代的。首先,自我教育就其形式而言具有个体性,总是与个体的观念体系及心理活动密不可分的。只有通过自我教育,才能把社会性的教育要求转化为个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其次,在自我教育活动中,个体一分为二。主体自我作用于客体的自我,主客体统一于自我的矛盾发展中。只有通过自我教育,才能使处于客体地位的受教育者逐渐成长为教育者所期望的主体。第三,自我教育是内部的思想转化活动。无论克服自身的消极因素,还是升华原有的积极因素,都表现为自动性,是内在的辩证否定。只有通过自我教育,教育活动才能与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相适应。

四、德育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

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放在各项素质的第一位,是灵魂。让道德实践者在道德行为之后倍感满足,身心愉悦,是德育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中学德育工作者应针对学生的不同层次,因材施教,择其乐于接受,勤于实践的道德理念而授之导之,是提高德育有效性的根本途径。从根本上讲,德育实践更重于德育教育。

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正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领会和贯彻执行。并努力使中学德育工作形成"说起都知道,行动更重要,检查看实效。"的良好局面。同时,引导学生学会正确的评价自己,进行自我教育。教师应引导学生对自己进行剖析,学会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既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既不能估计过高,也不能贬低自己,过高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过低会丧失信心,通过正确估价自己,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参考文献

李永胜《思想政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

赵修义《经济全球化与我国道德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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